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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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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近年来,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迅速,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社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寻求农民增收新突破、促进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中担当的角色越来越明显。如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质增效,促其规范健康运行,值得我们思考。

一、合作社发展情况及成效

2007年以来,隆阳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积极探索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路子,由区农业、区供销、林业部门加强引导、积极介入、主动服务,促进了我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到2015年底,全区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08个,覆盖全区18个乡镇240个村,占83%,按行业为:种植业346个(烤烟110个、香料烟6个、蔬菜73个、咖啡50个、水果32个、核桃44个、中药材24个、茶叶食用菌7个);养殖业109个(生猪47个、牛羊47个、家禽15个);加工业5个;农机服务16个;其他32个;发展公益性合作社21个。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个,消费合作社2个。累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63836户,入股资金67437万元,带动农户12万户以上,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13亿元以上。全区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11个,省级示范社称号85个(其中:省林农示范社42个),市级示范社称号29个(其中:市林农示范社10个),区级示范社称号3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正逐步由单纯的初级农产品生产向产销一体化经营,由单一要素合作转化为劳动、技术、资金、土地、市场等多要素合作。一是一些小型的合作社还通过联合组成联合社抱团闯市场,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 能力;二是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三是合作社创立自己的农产品品牌,注册商标,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办理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发展不平衡,规范管理有待加强。虽然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发展不平衡、服务内容单一,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不平衡,经济条件发展比较好的乡(镇)合作社发展数量不断增多,经济条件滞后的乡(镇),合作社发展数量不明显,隆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同时,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平衡,在产业集中度高、交通便利、市场活跃、生产条件好的乡镇发展快,偏远贫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有少量的合作社也因为各种原因难以发挥作用;以组织生产、销售的多,而以资本为纽带、利益连接紧密、开展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服务运作比较少,农产品在加工、销售环节增值不多,农业产业效益不高。

2.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指导协调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加强。隆阳区虽然成立了隆阳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办公室,但随着发展数量的增加,发展面的扩大,指导、培训、协调、监督工作难以适应发展的要求;少数乡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视不够,合作经济管理办公室多数是挂靠机构、工作人员属于兼职人员,工作不到位,发展规划不落实,对合作社设立、内部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缺乏具体指导监督;二是合作社的会计核算、档案管理、财务审计、教育培训、学习交流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别是熟悉合作社会计业务的人员缺乏,费用高,会计和财务核算成为隆阳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难点问题。

3.内部管理不够规范,辐射带动能力弱。整体来看,隆阳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仍处于起步阶段,多数合作社经营场地靠租、资金靠借,无积累,自身实力弱小,带动能力不强;由于多数是农村经营大户领办,思维观念、管理行为转变有一个过程,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建立了规章制度,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制度,但得不到较好的落实,理事长个人说了算,有的不按期召开社员大会,有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健全,有的档案资料不健全不规范,有的不实行利润返还;由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理解不同、办合作社的目的不同,有的跟风办合作社、有的为套取国家的扶持政策办合作社,少数合作社有名无实,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有的以合作社之名做个人的事。

4.融资困难,制约合作社发展壮大。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壮大,融资难、贷款难、借贷成本高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制约合作社跨越发展的瓶颈。虽然隆阳区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工作正在进行,农村融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贷款的信贷政策,优惠、扶持政策不明确,合作社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5.项目少,覆盖面窄。隆阳区自2005年发展专业合作社以来,截止今日发展比较快,发展面也比较大,发展层次不齐,做的比较好的约占总发展数的25%。由于自身发展能力有限,融资困难,借助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竞争能力,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加带动能力。但是各级对合作社的扶持项目相对较少,多数合作社难以享受项目扶持政策。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加强诚信和质量意识教育,建立完善服务的信用体系,规范服务秩序,促进中心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宣传,增进交流。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中心服务工作的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永寿县 存在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8-0012-01

引言

我国农业发展仍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存在规模小、自给自足,农民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意愿不强,生产方式单一,农业经济发展比较分散和缓慢;千家万户小生产很难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业生产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小生产无法与大市场无缝对接,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农业增收和农村发展,因此在农业生产日趋市场化、标准化的进程中,加强农民之间联合与合作,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现代化,对于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1 永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取得成效

从2007《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政策引导,业务指导,资金扶持,永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具规模

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77个,其中从事种植业115个、养殖业123个、农机植保服务25个,民间工艺品12个、其它2个,合作社注册资金28523万元,入社社员10083人,辐射带动农户2.7万户。被评为市级示范社15家,省级示范社3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初具规模,成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1.2 体现了农民为主体的特征

合作社社员中农民占90%以上,合作社理事长、理事人员中农民身份的比例均在90%以上,充分体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特征。

1.3 促进农民增收

合作社通过开展“五统一”即统一生产资料购买、统一耕种、统一品种、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治、统一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田间管理,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可以有效地减少农户因自然条件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谈判能力,提升了农产品价格。例如监军镇强农粮食专业合作社、永红粮食专业合作社与杨凌亿阳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进行小麦种子繁殖,每公斤以高于市场价0.6元收购,加上“五统一”节约费用,每公顷增收5439元。

1.4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一型向多元化演变,经营及服务范围逐渐拓宽

从开始对某一农产品生产服务到现在种植、运销、加工、贮藏等。如惠民果业专业合作社2013年投资200多万元建成存储量5000吨气调库一座;瑞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2010年结合当地发展投资75万元,建成薯类淀粉加工厂一座。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

尽管永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整体表现“小、弱、低、”,大多处于技术指导和购销服务环节上。

2.1 政府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作用不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规范,但政府为鼓励发展合作社数量,简化注册,不验资,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使许多发展起来的合作社,并不能发挥作用,不能主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2.2 经营规模小,合作内容层面偏低,辐射带动性不强

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下109家,占39.35%,合作社大多都是以村镇为单位组建的,规模小,跨镇和县级联合社全县只有鸿运达种养联合社和永寿县大众种养联合社2家。专业合作组织较多集中在村镇范围内,说明传统的区域界限尚未打破,它依然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潜在制约因素之一。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局域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带动性还不是很强,其示范性及辐射性还局限在原有的行政区域内[1]。并且大多数合作仅停留在种植、养殖、栽培技术、生产资料购买及农产品销售等环节上,没有向对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使用和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延伸,只起到中介作用。

2.3 专业人才匮乏,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着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少,合作社领办者、参与管理着主要依靠一些生产、运输大户或村干部,农民身份的比例在90%以上,文化水平低,接受新技术能力有限,服务能力差,大多数管理者仅在种植、养殖、销售等环节中具有一技之长,而具备协调、技术指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能力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2.4 内部管理运行不规范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建轻管,虽然设立监事会等机构,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但是只是一种形式,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它的功能;还存在一部分为了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而建立的“空壳”合作社,松散的管理运行模式导致民主决策缺失,管理运行不规范。

3 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宣传和监管,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较大程度依赖政府推动,但这种推动并不能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农民有主观愿望参与到合作社中来,才是农民合作社能够更快更好发展的关键。要通过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民充分认识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功能,及参与合作社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自觉、积极加入到合作社中来,充分发挥他们主管能动性;要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形式,有龙头企业参与农户更愿意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是因为有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销售有保障,更重要是龙头企业带动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农户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本[2];同时政府要加强监管,从注册登记到盈余分配都要严格监管,明确各项资金用途,使合作社能够主导产业化发展。

3.2 开展合作社之间再联合,壮大合作社实力,延长产业链

农业合作社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竞争能力的提升,必须联合起来,依托合作社“抱团”发展[3]。开展合作社之间横向和纵向联合,达到规模大、实力强,服务功能遍及生产、运输、销售、加工各个环节。随着农村城市化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企业,开展非农合作,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空间,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降低因由于农产品供给弹性造成谷贱伤农现象,从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来管理合作社,以便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

3.3 加强培训,吸纳专业人才

加大理论政策和业务技能培训,使合作社管理者和社员在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能更好的行使权力,调动他们积极性和主管能动性,真正达到“民办、民管、民受益”;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和农业技术人员到合作社中任职,提高合作社的文化素质水平和管理水平。

3.4 完善合作社管理,建立考评机制

对那些“空壳” 合作社、发挥作用不强的合作社不予立项和扶持,对那些发展好的合作社给予现金或生产资料、工具奖励,实行以奖代补,形成“办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农民”的局面。通过发展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其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5 打造自己品牌,增强合作社竞争力

全县277家合作社中只有11家注册了品牌商标、1家通过无公害认证,其余都成无名商品,在市场经济和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竞争越发凸显农业品牌化,合作社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树立自己的品牌,增加产品知名度,提高竞争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黄祖.辉徐旭初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2,(3).

[2]孙浩杰.王征兵等.新时期农户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问题探索,2011,(3).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第3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资金短缺。限于地方财力,政府扶持力度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而且由于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合作社自身也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3.办社目的不明确。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合作社办社目的不明确,主要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为了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取得项目资金或征地等方面的便利;第二种类型是为了取得项目资金和贷款支持;第三种类型是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由于办社目的不明确,出现了许多“空壳社”、“家族社”等不规范合作社。

4.在组织领导方面,主要问题是认识不足,体制不顺、方法不当。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政领导对合作社的概念、性质、作用认识不清,有的把专业合作社仅看作农业服务组织,没有将其看成新的经济组织。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工作上不力,有的对合作社发展只讲数量、不求质量;有的只做表面文章,不求实质效果。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问题,应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必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组织形式、办社原则、作用和方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2、加大管理力度。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有要求、愿意组建合作社的农民和组织,帮助他们制定章程、办理登记注册等,尽快建立和完善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等级标准和统计、考核及评价体系,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帮助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内部制度,使其运行和利益分配机制更加规范合理,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及其社员的管理、技术和合作知识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农民的合作意识,增强合作社的发展后劲。

3、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区政府在今年出台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都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下一步应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落实好已有的扶持政策,督促已出台的政策兑现到位。另一方面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政策的其他需求,研究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对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品牌创建、自营出口、农超对接、产品展销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力和竞争力;出台单一的农产品生产和交易向加工深加工转型的政策和措施,引导种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加工生产型合作社转型,加大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引进力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营销拓展能力、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建设等内容。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第4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存在的问题

1.人才队伍素质堪忧,资金技术信息缺乏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获得长远良性发展,首先就要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的人才队伍。然而从新户镇实际情况来看,合作社社员的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缺少相关的管理经验和市场开拓能力,创新意识薄弱,对外协调交往能力不强。另一方面,农业经济方面的专业性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很多专业技术型人才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建设中。受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因素影响,规模小、经营管理分散、抗风险能力弱等,导致合作社社会融资困难,银行放贷不积极,资金的缺乏,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困难重重,主营产业和经营规模难有较大突破。

2.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3.资金短缺。限于地方财力,政府扶持力度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而且由于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合作社自身也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4、自身建设不规范,成员管理松散。多数合作社在登记注册时都比较规范,而对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建立和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却关注较少,尤其是民主决策、风险控制、利益分配等机制运作不够规范。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作用未能在日常管理中得到体现。有的合作社成立后一年内一直没有召开过理事和监事会,导致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形成社员民主参与的决策机制,决定权往往掌握在发起人手中,社员参与合作意识不强;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机制,大部分社员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缺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没有建立规范的利益分配制度,一些合作社只有少数社员持股,其他社员只象征性持少量股份,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造成合作社发展的不稳定。

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措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伴随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发展的全新市场主体,是对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中的重大制度创新。必须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落实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发展。

1.加强宣传引导,有效激发合作社活力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为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广大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少认识。有效激发合作社的活力,就必须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示范典型的教引功能,提高群众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

1.1通过网络、电台、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全民普及,让广大群众对合作社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与此同时,大力宣传政府的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在合作社登记窗口安排专门人员提供咨询服务,为创业农民提供“无障碍办证”服务,省去了大量繁琐工作,农民创立合作社可以享受宽松的优惠条件,让农民参加合作社无后顾之忧。

1.2政府不仅要加强宣传引导,更要做好扶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可以出现强制行为,要通过典型示范来吸引农民,激发他们参与的兴趣。相关部门通过一系列的调研,选出管理制度较为规范、经营管理卓有成效、农民受惠力度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典型,以新闻报道、宣传展会、参观学习等方式,把好的经验,成功的方法推广出去,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头作用。

2.提高素质,培养一批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管管理者队伍。政府要经常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专业培训,对他们进行种植养殖技术、新品种引进、产品深加工、市场营销、信息搜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税收政策、经纪人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管理专业合作社的本领,从而使其更好的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存在问题范文第5篇

(一)规模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少、覆盖带动面小。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覆盖农户、种植面积和养殖数量的比例都不高,特别是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土地不连片、不适合大机械作业,更谈不到规模经营,与我县农业大县的地位不相适应。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有限,实体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少,真正联合起来合作经营的农户少,由成员共同投资搞加工、仓储、包装等项目的合作社就更少,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停留在十几年前的农民协会、研究分那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层面上,带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还比较弱。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不平衡,多数地区明显滞后。其原因在于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宣传力度小,显性效果的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绝大多数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制性质和运作机制不了解,尤其在组建实体合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上怕担风险。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运作不够规范,民主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组建方式、遵循原则和运作方式差别很大,有按企业组建的,有按合作制组建的,有按社团组织组建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工作机制不健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监督约束机制落实不到位,导致成员对组织的依存度不高,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三)骨干人才匮乏,领办人素质有待提高。各地普遍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缺乏,尤其缺少有合作意识、会管理、开拓市场能力强的复合型骨干人才。同时,多数农民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达成共识,对合作社的理解和运用还处在初级阶段,缺乏足够信心和兴趣。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目前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多数外出务工,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多数是文化较低、思想保守、年龄偏大的农民。而个别具备能力和条件的农村“能人”或是对合作社不了解,缺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足够信心。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虽然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实施4年多,但地方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相对滞后,或迟迟没有出台。省里和市、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一定的扶持,但财政专项扶持的资金数量较少,受惠面窄。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得到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支持,特别是中长期项目贷款更少。二是国农有关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居大不易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办理自产农产品的品牌注册,有机、绿色、无公害等标识认证过程中,被视同公司、企业、得不到相关政策扶持和优惠。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管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使其守法经营,按章程和制度运行。

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还很不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不够健全,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完整地反映整个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实情,因此,我们要定期有计划地对合作社的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