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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近几年来,河南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相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发展速度仍然相对落后,科技力量相对薄弱,要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郑州市作为中原经济区的核心城市,承担着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做好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工作,将对加快郑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新兴战略产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国内外发达国家或地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现状分析
(一)美国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现状分析
美国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美国财政性金融对科技的资金供给路径。中小科技企业是科技型企业的主体,也是最需要政府扶持的对象,美国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鼓励科技创新,于1953年成立小企业管理局(SBA),为中小企业在其研发期、种子期等中小型阶段提供必要的科技、金融和管理支持,辅助中小企业顺利步入成长阶段。
美国的政策性银行也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给以扶持,如联邦政府的美国进出口银行向外向型中小科技提供多种优惠的短期信用担保和保险;美国政府采购部门也向中小企业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如1952年《小企业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中小企业。
2.美国金融中介资金供给路径。美国的商业银行数量在7000家左右,并且随着合并和2008年底金融危机以来的破产倒闭,有减少的趋势,但美国的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信贷市场上的竞争驱使金融中介体系在市场机制下获得高度发展,促进了美国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的成熟。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美国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支持,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补充。
3.美国科技对金融的技术供给路径。美国科技对金融的技术供给所推动的金融创新包括: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联邦储备通讯系统(FRCS)、银行和信用卡组织支付终端(POS)、美联储大额美元清算系统(Fedwire)、家庭银行(PC Banking)等。
(二)我国发达地区科技与金融结合现状分析
1.广州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传统化。在广州地区,无论是科技型企业还是金融机构,其技术和发展模式都偏向传统,成熟较快但发展较慢,使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路径也表现出传统性。在科技产业结构上,电子与信息行业这一“传统”的高新技术行业占据主导地位,使其他领域的技术难以进入。因此,金融对科技的资金支持路径传输的是银行信贷资金和上市得到的资金,而科技对金融的技术供给路径传输的主要是传统信息技术。
2.科技与金融结合基础牢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外资企业带着先进的科技涌入广州,众多金融机构也云集广州,这两者使广州在科技与金融结合方面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不仅十分稳定,而且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路径向更高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财政对主导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广州市政府历来重视电子与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其给予重点财政扶持,提供直接资助、创新基金等多项优惠政策,极大的促进了电子与信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促进了大型国有企业的发展,但这种政策倾斜也可能导致其他行业获取的财政支持减少,不利于多元技术的相互转化和弥补。
三、郑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现状分析
(一)郑州市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现状及融资情况
目前,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集中于第二、三产业,其中以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行业为主。另外,企业使用过的融资工具和融资渠道按融资金额大小依次是:民间融资、银行贷款、股权融资、政府资金和小额贷款公司等;24%的企业甚至没有进行过融资。另外,企业资金用途按紧迫程度依次为补充流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扩大现有生产规模、投入新的开发项目、购置厂房或土地。
目前,郑州市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基本上只有两条途径:一是向银行贷款,但条件苛刻,要有土地、厂房等抵押物,而且手续繁琐;二是向民间借贷,但需承担高利贷,风险更大。此外,政府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科技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导致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缓慢。现实已经表明,采取切实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不仅意义重大,而且迫在眉睫。
(二)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
1.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看,呈现高需求、小额度的特点。郑州市目前有50%以上的企业对融资需求度高,其中又有80%的企业需求迫切。已初步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产品进入销售阶段的企业融资需求大多在200-600万元之间。
2.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来源看,渠道单一,门槛和成本过高。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多靠银行贷款。另外由于银行不愿在不能分享企业发展收益的情况下承担更多风险,造成企业融资门槛、成本过高,手续过于繁琐,甚至超出企业承受能力。
3.从企业获取资金的难易程度看,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风险投资以及政府资金的扶持。由于郑州市创业投资机构少、规模小、投资能力弱以及市场体系不完善,吸引社会资本少,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使得80%以上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基本无法获得风险投资。
四、郑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对策分析
(一)加强规划引导,培育创新资金供给主体
通过设立科技银行、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专业化的科技融资租赁公司、支持专业化的科技担保公司发展等,完善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主体。总体上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不断推动科技与金融的合作。
(二)创新融资方式,拓宽科技金融合作路径
1.路径一: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一是扶持商业性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与发展,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并在投资过程中进行资金与企业的匹配;二是政府与风险投资机构通过联合组织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发现前景较好的投资项目。
2.路径二:政府、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多方合作的科技金融创新模式。一是设立科技企业信用互助担保基金。政府、企业群体和金融机构按照适度的投资比例合作对科技企业发放担保贷款,通过协定资本运作模式,建立健全风险共担机制等。二是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金融机构。组建由政府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服务公司,如“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目的是推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转让以及与小额贷款有关的咨询等业务。
3.路径三:政策支持科技担保公司发展,拓展科技融资担保服务模式。一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设计,将原来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资助改为政府担保风险补助,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银行贷款、风险共担的市场机制,将财政科技投入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二是不断推出了创新担保产品。如“天使担保”、“担保期权”、“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订单/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政策性拨款预担保”等担保特色产品。
(三)健全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离不开协调有序的政府管理、高端的科技金融人才、有效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等,主要包括:建立科技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以统筹规划科技金融资源,协调制定科技金融政策;建立健全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体系;吸引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和完善各种服务体系。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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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金融 发展 现状
科技金融,就是在创新机制基础上,实现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利用社会、企业资源等,服务高科技成果,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金融发展需要一财政科技投入为主导,以金融投入为主体,实质上就是具有多种性质的投融资体系。近年来,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十分迅速,但同时暴露出来一定的问题,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不足
在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利于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因素,具体表现在:
(一)相关部门对科技金融发展不够重视
在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国家逐渐意识到科技发展的重要性,并加大了对科技发展的投入和支持,越来越多的省份、城市开始进行科技金融探索,希望能够以此推动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然而,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对科技金融发展不够重视,而科技金融又是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缺少了主导力量,科技金融发展必定受到阻碍。地方政府部门不能够将国家相关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落实。其实我国政府针对科技金融发展已经制订了多个优惠政策,包括了科技创新投资以及科技担保等,但是政策方面内容相对杂乱,没有针对性,导致政府部门对于科技金融发展缺少统一性的部署,对科技金融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科技金融信息交流缺失
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完成,政府部门、企业以及金融机构需要相互联合起来,才能推动科技金融的稳步发展。但是从我国科技金融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国家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各自为政,都与很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也为企业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但是由于各个参与方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信息交流平台不够完善,导致科技金融信息封锁,对科技金融的促进作用被大大削减。
(三)科技金融缺乏创新
纵观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历程,其创新性严重不足,开展创业业务的能力有限,金融行业中现有的经营业务仍然为传统的业务,缺少创新型金融产品,造成了我国金融行业创新力不足的现状。从我国基金、资产证券、股票等行业发展来看,我国金融行业还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科技转化为财富过程中,需要金融机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但是由于金融业创新力度不够,导致很多需要金融服务的企业,没有获得想要的金融服务产品,对其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有效策略
我国科技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较大的问题,制约了我国科技金融的发展,必须加强对这些制约因素的分析,从源头入手,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一)加大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完善相关的政策
建立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是促进科技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合,形成合力,为科技金融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地方政府可以成立以科技金融发展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构等,落实各个金融管理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金融体系,落实制度的执行。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管,通过政策激励和引导科技金融的发展方向。对目前现有的科技金融政策做出适当的调整,不断的补充和完善相关的条例等,保证其与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相统一。
(二)完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
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交流的缺失对科技金融整体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必须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这一平台的建立,能够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还能够帮助企业及时的了解相关的科技金融政策等,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生产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等。同时,还需要加强科技金融专业组织建设,这一组织主要是为金融机构、企业等提供实时的资讯服务,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和交流渠道,并协调两者的关系,帮助两者在合作中形成共赢的局面。
(三)加大科技金融体制创新
金融机构只有不断的推陈出新,才能保持市场活力,才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基于多个角度,通过科技相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例如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科技担保等方面。金融机构还需要一投融资为基础,利用政策财政投入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投资,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另外,加强科技金融创新,还体现在政府部门的税收政策引导方面,保证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为科技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科技金融体制的创新与发展。
(四)建立完善的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科技金融联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部门,对科技金融发展做出指导和监督,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并制定完善的发展规划等,成立专项资金,保证各项资金用到实处。整合信用习题建设政策等,家哎昂对企业上市、融资等的管理,做好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效、统一、公开的企业信用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科技金融信息的共享。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相对较晚,在运行机制、模式以及相关政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不断的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信息交流平台,推行联动工作机制等,为科技金融发展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构建更加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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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手,目前已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但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瓶颈性因素,如相关政策法规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金融资源和科技资源投入不匹配等,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科技资源的投入、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集聚等方式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关键词:科技金融 经验借鉴 建设思路
2010年年底,广州市成为国家首批16个促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地区之一,到目前,已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探索形成了“一个中心、两大示范区、三大重点项目”的广州特色的科技金融创新工作体系。但相对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需求状况来看,投融资环境还有待完善,必须借鉴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加大力度推动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创新链条的有机融合,促进科技与金融良性互动。
1 江浙地区科技金融发展经验借鉴
1.1 杭州市
1.1.1 积极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包括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杭州科技银行和杭州产权交易所。其中,市创投服务中心集聚了创投机构、中介机构以及科技企业,实现了投融资服务一体化;杭州科技银行通过聚合银行、担保、投资、政府等力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市产权交易所为未上市的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股权交易场所。
1.1.2 创新四大融资方式。包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板上市、银行信贷、债权基金。其中,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开了直接融资的大门;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银行通过创新信贷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间接融资,此外,各种债权基金的发行进一步拓宽了间接融资渠道。
1.1.3 加强三大保障体系建设。包括财政资金保障、金融服务保障以及科技金融政策保障,逐步形成了杭州特色的“无偿资助-政策担保-科技贷款-引导基金-上市培育”企业融资扶持体系,努力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阶段的融资瓶颈。
1.2 上海市
1.2.1 “拨改投”。通过政府引导集聚创投资本和机构,形成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周期的股权投资体系。浦东新区先后出资11.65亿元,与20家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合作成立基金21支,规模达到400亿元。
1.2.2 “拨改贷”、“拨改保”、“拨改补”。通过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合作,浦东试点成立了11家小额贷款公司。另外,为银行“减负”,新区形成了4个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涉及担保资金5.49亿元。与此同时,为鼓励银行开展质押融资业务,新区对银行的质押贷款按照总额给予2%的风险补贴,弥补其因开展业务而产生的风险缺口。
1.2.3 改变传统的专利奖励。目前,浦东科技基金已设立知识产权资助专项资金,同时降低对一般专利申请的资助额度。
1.2.4 转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重点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由原来的担保功能逐渐转为加大知识产权直接质押贷款力度,对参与知识产权直接质押融资试点的银行,主要通过给予风险补贴,鼓励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1.3 南京市
1.3.1 政策支持。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1+8”系列文件及一系列配套文件,以科技金融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建立和完善覆盖科技研发、科技创业、科技产业化等不同阶段、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级次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
1.3.2 梯次推进。一方面陆续成立南京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科技创投、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一系列机构,另一方面启动以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部分核心功能区为载体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1.4 苏州市
1.4.1 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苏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多个相关管理办法,形成了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完整政策体系。
1.4.2 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专门成立了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效整合了银行、创投、担保、科技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业务,通过“网上科技金融超市”,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科技融资服务,缓解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1.4.3 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聚合财政、科技,以及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国发创投、国发担保和交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起“政府+银行+担保+保险+创投”五合一的科技银行业务发展模式,推出“科贷通”、“税融通”、“创业通”、“投贷通”等多个业务产品。
1.4.4 成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首期注资1亿元。中小科技企业若发生贷款损失,按政府80%、银行20%或政府40%、银行20%、保险40%的办法共担风险。
2 广州市与华东四市的主要差距
2.1 制度的“顶层设计”仍需更多突破
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需要整合多方资源,包括科技、财政、税务、银行、银监、保监等,若市政府不出台相关政策,难以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令科技与金融结合制度化、正规化。与兄弟城市相比,广州市起步较晚,政策支撑相对单薄。
2.2 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足
广州目前仍然以传统的政府科技投入方式为主,科技部门科技三项经费传统的无偿拨款形式对企业研究开发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限的无偿补贴,无法产生更大的放大和拉动效应,难以全面满足企业创新资金需求。
2.3 行政推动力度较弱
江浙四个城市的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及创业投资发展基本都是在省市县区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创建政策性科技银行、政策性担保公司,与国内外的相关金融机构包括国有银行等和国内外的创业投资公司一起共同承担为科技企业融资的风险。广州市目前只有中国银行番禺天安科技支行一家科技银行,而且才成立两个月,起步较晚。
2.4 风险公担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无论是科技贷款、风险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积极互动,还是省、市、区联动建立风险池,都能有效使当地的银行能做到敢放贷款,畅通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广州市的科技金融探索到目前只限于科技局、科技中介、银行三方的协商,没有引入科技担保与科技保险,也没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银行机构仍将科技贷款与其他贷款按同样标准考核,严重阻碍了科技金融工作的推进。
3 完善广州市科技金融体系建设的思路
3.1 积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及创业投资发展的宏微观环境
着力完善目前出台的各项有利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及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减少其中的漏洞,对不同传统、现代及新兴科技产业的不同财政倾斜,以及不同阶段的减免所得税或红利收入等方式鼓励广州市科技产业和金融产业的发展。
3.2 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发挥政策杠杆撬动作用
创新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方式,将科技经费扶持功能拓展为融资杠杆。例如,由银行给予科技部门一定资金的科技贷款额度授信,政府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科技贷款配套贴息,共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放大财政科技投入的效应;建立科技贷款增长奖励机制,对科技贷款增长显著的银行,给予一定的奖励,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支持;对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放专项贷款达到一定比重的金融机构,在用地、税费、资产处置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贷款损失,实现政府、项目单位及协作银行共同承担风险,化解银行信贷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更好的发挥市场力量。
3.3 建立政府、银行、企业联动的投融资新机制
由政府(科技部门)牵头,与银行、创业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科技中介等组成投贷联盟,形成银行、担保和政府政策性补贴参与的融资风险共担体系。政府对具有投融资需求的早、中期科技企业进行先行筛选,对于政府重点扶持产业、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空间大、具有优秀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借款,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企业以固定资产、股权、自有知识产权或其他资产作为抵押、质押或反担保,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4 探索开展科技担保和保险工作
借鉴杭州天使担保的成功经验,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成立专业担保机构,以政府政策为导向,以鼓励创业和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等为目标,选择那些既符合政策条件又具有一定成长性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3.5 组建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降低科技金融交易成本
一是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专家库,组织专家参与科技创新企业贷款项目评审工作;二是扶持政府背景的科技中介组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服务团队,创新科技担保方式;三是完善和加强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知识产权抵质押登记系统等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着力培育科技企业财务外包、法律咨询、技术认证、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平台,提高科技金融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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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通过对国内外科技金融发展优秀经验及做法进行总结和分析,探索适合中国发展的科技金融发展路径和模式,为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一些借鉴,并对我国科技金融发展工作的开展给予一些启示。
关键词:科技金融;经验借鉴;启示
1. 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国际经验借鉴
1.1 美国
(1) 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充足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根据美国科学基金会资料显示,美国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对推动其整体的科技创新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美国成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来管理中小型科技企业,为其科技创新服务。除了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之外,政府还通过直接投入和间接引导的方式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前者主要有直接的经费投入、无偿的科技拨款、低息贷款等;后者主要有贷款补贴、税收优惠和股权投资等。
(2) 完善的政策性担保体系
1953年美国就成立了专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美国联邦小企业署(简称SBA),主要业务就是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获得贷款。SBA还制定和实施了“债券担保计划”、“微型贷款计划”等不同类型担保方式,为无法正常获得贷款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
(3)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
①活跃的债券市场
为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美国的债券市场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发行环境,发行总额、发行条件只需协商一致即可,无法律限制。而且发行种类较多,为科技型企业发行资信评估等级较低或无等级债券提供便利。
②多层次股票市场
目前美国全国性的证券市场主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和招示板市场(OTCBB),以及多个区域性的证券市场。其中纳斯达克市场主要吸收的需要上市融资的具有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美国的多层次股票市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不同层次的股票市场具有不同的上市标准,满足不同融资企业的需求;二是“升降板机制”使得美国各层次的股票市场之间实现了无缝隙对接。三是股权激励机制,只要是取得成功的创新成果,企业就可以拥有其全部的专利权,调动了科技型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热情。
③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
美国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不管是公共的风险投资机构还是私人的风险投资机构,都无疑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4) 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民间金融机构
美国存在有多种形式的民间融资机构,而这些机构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如以入股方式成立的信用合作社、以储蓄为先决条件的储蓄贷款以及专门从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公司等都是民间融资机构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融资的形式。
1.2 日本
(1) 以银行为主的科技金融体系
相较于欧美国家来说,日本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发展还不完善,因此日本的科技型企业融资主要是依靠间接融资,即银行贷款。日本具有较为发达的银行体系,以大型金融机构为主,中小型金融机构为辅。
(2) 日本政府对科技金融的重视
日本政府对于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视主要表现在其先后成立了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以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等政策性的金融机构来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他们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和发行债券,而且他们具有更为宽松的融资条件和贷款利率,可见日本政府对于科技金融的重视程度。
2. 科技金融发展的国内经验借鉴
2.1 北京市
(1) 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促进银企对接
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主要根源是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北京市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由北京市科技委出面,从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创新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中选择优秀的推荐给银行,并帮助银行对这些项目或者企业进行严格的把关,有了政府做媒,科技型企业和银行之间实现了有效的对接。
(2) 政府牵头,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2010年,由北京市发改委牵头,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支持发展资金和工业支持发展资金集中起来,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资金,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专门用于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开展创新项目并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
(3) 设立多项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支持
北京市政府设立了多项科技金融专项资金,通过贴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帮助金融机构分担部分风险。
(4) 重视知识产权局的发展
知识产权质押对于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像一些大型企业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其知识产权是其最重要的资产,当然也是最难评估的资产,因此知识产权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能够很好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
2.2 杭州市
近几年,杭州市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不断地探索和改进中,杭州市逐渐探索出了“无偿资助——政策担保——科技贷款——引导基金——上市培育”这一兼顾创新和地方特色的科技金融“杭州模式”。
(1) 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并在约定期限退出
杭州市政府抽调原先直接进行拨款的科技支持资金成立政策性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仅给予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的融资支持,还有效地引导社会资金的进入。并且创投引导基金在约定期限退出机制有效地实现了资金的循环利用,不仅吸引力很多创业投资公司的加入,还有效的调动了科技型企业的创新热情。
(2) 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
目前,由政府科技经费共同注资成立的杭州规模最大的、运作最规范的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担保公司,目前为止已经惠及750家科技型企业,担保金额达25亿元。而且杭州市政府还以杭州市高科技担保公司为基点,设立了杭州市科技型企业投融资平台,综合创投引导基金、政策性担保和科技银行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
(3) 风险池模式惠及科技型企业
不得不提的是杭州市的联合天使担保基金,也就是风险池基金,由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政府科技部门以及银行按照4:4:2的比例出资成立,并且各自按照其出资额承担风险,不仅降低了科技部门与金融部门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而且还提高了政府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
基金项目:东营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DYSK(2013)第21号“东营市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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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金融体系;生命周期理论;科技服务平台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5)-0033-08
一、科技金融概述
(一)科技金融的定义
“科技金融”一词是中国人的独创,是在上世纪90年代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不断融合之下产生的。
从广义上看,科技金融指的是科技与金融之间的互补关系,金融促进了科技的发展,而科技的进步同时促进金融深度与广度的增加。中国科技大学教授房汉廷将科技金融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科技金融具有创造性,科技创新活动可以经过科技金融渠道转化为具有商业性质的融资行为;二是科技金融是一门将经济与科技相结合的技术,是经济增长之动力所在;三是科技金融是一个过程,科技创新的活动可以变为创造财富的工具;四是科技金融可以使金融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科技金融可以使金融资本通过科技异质化的配置从而获取具有高附加值的回报。
从狭义上看,科技金融是一个经济领域的特定术语,主要指的是金融对科技的支持作用。《科技金融》作者赵昌文教授认为“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技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业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内金融体系实情出发,我国商业银行存在信息、资本、客户资源等固有优势,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业化、综合化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对科技金融的贡献不容忽视。从商业银行角度看,科技金融是金融资源供给者依托各种创新平台,通过对金融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整合创新,为科技型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提供金融服务。具体业务包括金融资源配置、金融产品设计等,以促进科技型企业对金融资源或资本需求的内生性优化,进而保障企业技术革新有效提升,推动整个高新技术产业链加速发展,最终形成一种良好的金融生态。
(二)科技金融体系概述
科技金融体系是指完成科技金融流程所需要的参与者、资源与模式的总和。随着科技金融探索的不断深入、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科技金融体系会不断补充与丰富。
科技金融市场参与者可以分为供给者、需求者、中介方。科技金融供给者是指各类科技金融机构或个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风险投资者等,它们为科技金融需求方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股权或债务融资;科技金融需求者包括科技型企业、科技研发机构等,它们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具有不同的融资需求,科技金融体系的建立与科技金融工具的发明几乎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科技金融中介方包括担保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它们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减少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强互信,同时提高整个体系的运行效率。
就目前科技金融环境而言,科技金融资源主要包括六大类:一是科技财政资源,指的是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或是财政预算等方式支持科学技术活动。在市场失灵与市场残缺的情况下,科技财政资源能为科技活动的研发与开展提供十分重要的金融支持。二是科技贷款,是指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发展或科技活动开展提供的债务性金融支持。根据供给者身份的不同,科技贷款可以分为商业银行科技贷款、民间金融科技贷款以及政策性银行科技贷款。三是科技保险,是指以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手段,针对科技研发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科技金融系统性风险,由保险公司提供风险补偿。根据保险经营者与运营机制的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科技保险和商业性科技保险。四是科技资本市场,是指除创业风险投资之外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科技资本市场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等。五是创业风险投资,是指投资于高成长潜力企业,通过企业的成长增值、股票变现获得收益的融资渠道。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运营目的进行划分,可以将创业风险投资分为私人创业风险投资和公共创业风险投资。目前创业风险投资在我国发展的速度与规模正迅速扩大,不少政府与企业都已参与其中。六是外部文化环境。每个国家都有各自引以为傲的文化与历史传统,也有着各具特点的经济和法律体制,这些对于科技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以及运行水平都有着不同的影响。
科技金融的运行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政府主导模式。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财政投入、政府担保等形式进行宏观调控,实现资源分配。在科技型企业发展初期,政府的引导与支持尤为重要。目前在国际上采取政府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的国家以以色列为代表。二是资本主导模式。该模式注重直接融资,证券市场对于科技型企业的成长非常重要。采取这种科技金融模式的国家,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较为发达,证券流动性高、资金流动性强、创业风险投资的体系也较为完善。在国际上主要以英国和美国这两个国家为代表。三是银行主导模式。该模式商业银行扮演了重要角色,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间接融资。商业银行可能会参与科技型企业的日常管理,甚至可能持有科技型企业一定的股份,银企关系十分密切。国际上采用银行主导型科技金融模式的国家主要是日本与德国。
目前,我国尚处于科技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因此离不开政府的引导。随着科技金融的不断发展,运行模式会从政府主导型向资本主导型或银行主导型转变。事实上,我国间接融资规模已占绝对主导地位,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其在资本、信息获取、政策传导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这决定了商业银行是科技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金融资源供给者。
(三)科技金融文献综述
关于金融支持科技企业与技术创新的最早论述,首见于经济学家熊彼特(1912)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详细地论证了货币、信贷、利息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当今,国内外关于科技金融的主要研究成果如下。
从基本理论看,由于技术创新具有较高风险,科技企业进行融资的成本普遍较高。金融市场具有风险分散功能,从而有能力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国外研究中,Saint-Paul(1992)从理论上论证了上述观点;Bencibenga and Snith(1995)运用世代交叠模型论证融资成本与融资期限长短的关系,发现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选择偏好。国内研究中,孙伍琴(2008)比较了不同国家金融体系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李新功(2011)研究论证了金融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出政府与金融相融合的混合信贷体制;林三强等(2009)采用协整与误差修正模型分析我国金融结构与技术创新间的关系,得出金融结构优化是技术创新原因的结论。
从融资方式看,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具备信息、谈判、监控的独特优势,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作用十分突出。国外研究中,Rajan(1992)指出,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会引导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项目;Stulz(2000)指出,商业银行的动态监控功能可及时发现科技型企业的信贷风险,并采取相应行动减少损失;Herrera(2007)采用实证检验方式,证明科技型企业与银行的长期信贷合作能提高创新的积极性。国内研究中,吕珊珊(2005)认为技术领先国家多倾向于构建证券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而技术追赶国家则多倾向于构建银行中介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因此我国发展科技金融采用信贷支持模式前景广阔。
从政策支持看,相关学者对政府在科技金融中扮演的角色进行研究,观点不一。国外研究中,Hyytinena and Toivanen(2005)基于芬兰的政府行为,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政策支持弥补其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落后的不足,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Leleux and Surlemon(2003)分析了欧洲的政府行为,发现政府的公共投资并未挤出基础私人资金,在总体上促进了创业投资。我国研究中,闻岳春、梁悦敏(2008)研究设计以“风险投资管理局”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机制,包括投资对象的综合评估与筛选、政府主导型风险投资融资方式、政府对投资公司的配套服务与支持措施等;闻岳春、周怡琼(2009)提出构建我国技术创新投融资生态体系,该体系涵盖了政策和法规支持、多重融资渠道与辅助体系等。
二、科技金融体系的融资供需结构分析――以湖州市为例
科技金融的理论属于宏观上的概念,科技金融的实践离不开地区特色与实情。从全国范围看,国家采用划分高新科技园区,设立科技金融试点城市等方式,将科技金融资源与地方实情相融合。国家高新区是我国实施“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主战场。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建成88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最紧密的区域。不同的区域结合自身特色,探索各自的科技与金融相结合道路。科技金融试点城市是由国家科技部牵头、一行三会协作的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项目,是进一步推进科技与地域性特色金融相结合的重要工作。
为深入分析科技金融体系的融资供需结构,本文选取国家级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浙江省湖州市作为研究对象。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市辖吴兴区、南浔区两区,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三县。湖州市开展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已有三年时间,已建立相对完整的科技金融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2013年4月19日,湖州市被科技部批准成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国有12个城市获得该荣誉称号,浙江省仅湖州市和杭州市榜上有名。2013年9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第二批18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湖州市名列其中,示范期为3年。此外,长兴县、吴兴区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安吉县被列为“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在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实践中,湖州市一直致力于发展地域化特色金融,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湖州市开展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的目标是:既实现科技型企业融资质与量的保证,又实现科技金融体系融资供需结构的匹配。
(一)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结构
1、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
科技型企业的运作特性决定了与一般企业在融资需求方面的巨大差别。科技型企业的运作特征包括:(1)高投入。主要指科技型企业创新门槛高,科技项目从研发到投产需要耗费大量资源,且成本高昂,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后盾;(2)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科技型企业经营时伴随着创新活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新兴产品或服务一旦被市场所接受,能够获得丰厚的收益,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容易极端化,或者发展势头非常好,或者面临破产;(3)中小型化。目前,资产规模小、员工人数少是科技型企业的主要特征之一,科技型企业在发展初期只需要数量较少的优质人才即可运营,在大规模投产之前,对固定资产的要求一般较低;(4)产业化周期长。科技型企业创新化产品的推出需要一段时间,新产品被市场接受也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科技型企业形成稳定的产品销售与盈利渠道的周期一般长于一般企业。这使得科技型企业在运营中存在特别风险,若政府和金融机构没有针对性地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很可能使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夭折。
因此,研究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将主要着眼点放在需求结构上。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很好地解释了科技型企业的整体结构。科技型企业有特殊的周期性成长规律,将科技型企业与一般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得出科技型企业的大致发展历程。经过研究,可以大致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分为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科技型企业在不同的阶段有特定的融资需求,任何阶段的资金缺口都可能造成公司运营的困难。
导入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最初阶段,该阶段中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提出研发设想,设计出创新型产品的雏形,并初步进入市场试探。从一般规律看,该阶段企业的融资风险极大,理论上只有风险投资模式适应科技型企业初期的融资需求;而事实上,导入期科技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仍为信贷融资,这给金融机构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该阶段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
成长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实现规模扩张,创新型产品逐渐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的阶段。在该阶段初期,科技型企业会增加产品产出的投入,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投入;另一方面,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仍然较高,主要追求创新型产品更高的质量。因此,该阶段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量较大,并且能够接受市场化融资手段,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此时,需要政府或金融机构提供规模化融资支持。但是发展到成长期后期阶段,企业的收益较多,自身的盈利能够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此时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逐渐降低。
成熟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已形成较为成熟稳定的产业链,生产成本逐渐降低,市场已出现同质化产品,竞争较为激烈。此时,科技型企业已基本不需要政府相关融资政策的扶持,一般性的信贷类融资已能满足企业需求。
衰退期指的是科技型企业产品收益逐渐降低,产品的技术含量已经滞后,不再适应市场环境。企业需要转型才能继续发展。此时,企业的策略是获取现有产品最后的收益,并为下一周期的新产品研发做准备。该阶段企业基本不具有融资需求。
对一个地区而言,处于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组成了该地区的科技金融融资需求结构。分析融资需求结构对判断该地区科技金融发展状况,制定金融扶持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案例分析
基于接受调查的一百家湖州科技型企业的相关数据,我们可以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这些科技型企业进行分类,从而判断这些企业处于生命周期中的哪个阶段,进而得出湖州市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结构。
本文选取科技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员工数量、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4个指标进行聚类分析,这些指标包含科技型企业处于生命周期哪个阶段的一些信息,并且可以量化。聚类分析结果如下。
接受调查的一百家湖州科技型企业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企业共94家,基本特征是成立时间较短,人员数量较少,主营业务收入较低但利润率较高,比较符合生命周期理论中导入期或成长期初期特征;第二类企业共3家,基本特征是成立时间较长,人员数量很多,主营业务收入较第一类大很多,利润率同样较高,比较符合生命周期理论中成长期后期特征;第三类企业共3家,基本特征是成立时间较长,人员较少,主营业务收入是三类中最高的,但利润率明显低于前两类,比较符合生命周期理论中成熟期特征。
2014年末调查数据显示,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截然不同。第一类企业数量最多,融资需求总额最大,企业的平均融资需求处于中游水平,但是考虑到该类企业处于生命周期的导入期或成长期初级阶段,其融资需求的满足需要特别定制或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第二类企业的融资需求为负数,说明该类企业在当年还款金额大于借入金额,或者说该类企业几乎没有融资需求,这符合成长期后期企业的特征;第三类企业融资需求均值最大,该类企业由于主营业务收入较高且利润率较低,需要保持一定的规模才能持续经营,因此,需要资金的持续性支持。但是该类企业发展较为成熟,一般性的信贷需求即可满足。
从上述分析结果看,湖州大部分科技型企业处于生命周期的导入期或成长期初期阶段,因此,其融资需求不仅需要量的支撑,更需要质的保证。湖州市科技型企业更需要的是定制化的、带有政府政策支持的融资方式。这与调查反馈的结果相似,很多科技型企业反映融资困难,并不仅仅是因为从商业银行无法取得贷款,更多的是普通贷款并不满足科技型企业的成本管理与风险管理要求。可见,湖州市科技型企业结构化融资需求并未得到满足。因此,发展地域特色金融、发展特制化的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模式尤为重要。
(二)支持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供给结构
1、融资供给结构概述
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的资金供给方式已逐渐多样化。从金融供给主体看,科技金融的资金供给方可以分为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从资金来源看,科技型企业获取资金的来源有政府补贴、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具体如下图所示。
2、融资供给案例分析
(1)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
从科技型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出发,科技型企业在导入期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方法主要有直接性的财政支持和间接性的税收优惠。政府部门的直接性政策支持是科技型企业最乐于接受的模式。与金融扶持模式相比,财政支持在大多数情况下能最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投入、财政基金等,一般情况下财政支持不会增加企业负债上的负担,即使是政策性贷款,其贷款贴息也必然降到最低,且政府财政具有很高的担保信用,免除了科技型企业的后顾之忧。
继续以湖州市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湖州市对科技型企业的财政税收支持范围较广,程度不一。财政补贴方面,湖州市级、县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均会对各级高新技术产业按一定评定标准给予补贴。接受调查的100家湖州市科技型企业中,有65家企业连续3年获得资金补贴,但是不同企业间财政补贴的差距较大,例如:浙江JR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享受财政补贴达471.42万元,而当年湖州AB石英科技有限公司仅享受补贴0.36万元。税收方面,科技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企业所得税方面的计税优惠,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税、研发费用加计50%扣除。接受调查的100家企业中有37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但是,财政税收的政策支持有其局限性。财政税收的支持模式难以做到绝对的公平和有效,这既包括财政补贴存在较大的寻租空间,也包括信息不对称导致部分科技型企业无法享受财政税收优惠。因此,湖州市力求改变政策扶持模式,具体表现为:改变政府资金引导模式,实行“拨改奖”、“拨改补”、“拨改保”、“拨改投”等新型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政策支持思路的市场化,探寻创新型科技补贴模式,紧贴市场规律。湖州市及各县区正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券”制度,通过“政府发券扶持企业,企业凭券申报专利,中介依券提供服务,政府按券给予补助”的形式,鼓励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专利申请的积极性。
(2)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
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是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最重要一环。信贷支持模式不仅贯穿于科技型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而且从资金供应量上是各种支持模式中最大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模式非常灵活,既能融入地方经济金融环境,又能满足科技型企业的各种需求。从科技金融体系上看,信贷资源有时充当其他科技金融资源的替代品,信贷支持模式对完善科技金融体系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具有独特作用:分担科技创新中的风险。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指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缺口的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担心高风险和高成本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信贷融资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科技型企业具有技术创新性和规模中小性的双重特征,在运营过程中非常需要风险管理的支持。商业银行在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还能基于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优势解决科技型企业在经营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科技型企业的信息成本和风险管理成本。
为具体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情况,继续以湖州市作为研究对象,并选取湖州市17家商业银作为研究样本。结果显示,湖州市商业银行体系以科技企业扶持政策为导向,积极探索地域特色化的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模式。近几年来,科技信贷规模逐渐扩展,结构逐渐完善,努力实现金融创新,为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具体表现为:
第一、信贷规模逐渐扩张。从信贷规模看,湖州市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投放力度逐渐增大。2012-2014年,商业银行科技信贷余额逐渐增长,2014年末样本银行机构科技贷款余额181.51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7.26%;科技型企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近三年相对保持稳定,比重接近10%。
信贷结构特征明显。从湖州市科技型企业贷款结构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短期贷款、抵押类贷款占绝对主导地位。2012-2014年,按贷款主体分类,中资四大行科技型信贷占所有商业银行科技信贷总额的75%左右;按贷款期限分类,商业银行短期科技信贷占所有科技信贷总额的90%以上;按贷款形式分类,担保或抵押类科技贷款占所有科技贷款总额的90%以上。
地域化特色金融成效显著。首先,湖州大力发展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目前已有5家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共向科技型企业投放资金约22亿元。其次,湖州市大力发展创新型科技信贷模式与信贷产品,如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政采贷、税易贷、投联贷、保联贷、全抵贷等。从银行参与度看,城市商业银行及农合机构在科技银行的设立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贡献较大。
(3)其他融资供给方式
科技类担保与科技类小贷公司不断发展。目前,湖州市通过年检年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有23家,总注册资金10.91亿元。德清县科技担保公司是浙江省首家科技担保公司,截至2014年底累计担保金额达30亿元以上,有效支持了科技信贷的发展。此外,湖州市冠名科技类的小额贷款公司共有4家,其机制较为灵活,能有效补充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湖州市各县区大力发展创投引导基金,为导入期科技型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目前,湖州市共有创业投资公司6家,注册资金达3.6亿元,累计科技投资达1.5亿元。
积极探索科技保险。湖州市自从2010年起开始探索科技保险,主要产品有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险等6个险种。目前,湖州市67家科技型企业参加科技保险,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实现融资渠道的开发与探索。
(4)湖州市科技金融供给结构特征
从上述分析结果看,湖州市具备清晰的科技金融融资供给层次,融资供给总量呈扩张趋势,结构仍有改善空间。财政供给方面,湖州市始终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但仍存在一些政策支持的固有弊端,如无法兼顾效率与公平、信息不对称问题等。间接融资方面,湖州市地域特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科技银行不断涌现、创新型信贷模式发展强劲,有的科技金融产品甚至实现了“私人定制”。但大型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模式仍占主导地位,难以完全满足导入期科技型企业的特殊化融资需求。直接融资方面,湖州市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但整体上相对薄弱,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的上市与债券融资有待进一步发展。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科技金融体系的融资结构研究结论可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为更好地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强地域特色金融建设是重要一环。地域特色金融发展的关键点在于调整资金供求结构,实现科技金融体系融资供求均衡。其次,融资需求方面,大部分科技型企业处于导入期或者成长期初期,融资需求集中于定制化的、政策支持化的融资方式。再次,融资供给方面,当前环境下,对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主要依托于大型商业银行传统、单一的信贷支持模式,但随着科技金融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融资层次将逐渐鲜明,融资方式将逐渐多样。最后,供需结构方面,短期内科技金融体系中的融资供求难以实现完全的均衡,科技型企业特殊化的融资需求既需要财政税收的政策支持,也需要融资平台、市场化融资手段的补充。随着地域特色金融有目的性、有方向性的发展,科技金融体系供需结构将不断完善。
因此,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方向应以地域特色金融的发展为基调,以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导向,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的供需结构为目标。
(一)发挥多元化融资政策的引导作用
政府部门应拓宽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思路,在直接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重视多元化融资与市场化融资建设,加强相关政策的引导作用。完善科技企业上市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改制上市的支持力度,引导科技型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市融资;大力推进“新三板”试点挂牌企业培育和推荐工作,引导更多科技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交易;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与财务结构,促进其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加快建立地方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适度引入风投等新型融资模式,重点支持初创及成长初期的科技型企业。
(二)发挥金融机构的科技金融服务灵活性
从科技银行设立情况看,城市商业银行与农合银行是科技银行设立发展的主要力量。相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城市商业银行、农合银行在机构设立上较为灵活,能迅速适应地区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从而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及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从商业银行业务开展看,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地域特色金融服务存在限制,地方金融机构具有独特优势。国有商业银行设计科技金融产品需要上级分行或总行审批,业务时效性较差。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科技金融业务开展自,因而能更好地结合地方特色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科技银行建设与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在管理体制、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业务产品方面进行不断创新,实施专门化的考核模式,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灵活性。
(三)发挥科技服务平台的融资供需桥梁作用
构建地方特色科技服务平台,能加强科技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力,实现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融资供求的匹配,从而构建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湖州市为例,近几年在市政府的引导下,全市努力搭建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五大”科技服务平台。一是建立湖州市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目前实际为科技中小型企业实际贷款12亿以上;二是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专门从事科技金融创新产品、科技保险、担保等科技金融服务;三是产业集群融资平台,如南浔木地板产业融资平台,为南浔木地板产业新增10亿元融资规模;四是创业融资服务平台,通过吴兴区创业园作反担保,帮助没有抵押物的导入期科技型企业融资;五是安吉县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融资平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应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平台相关制度,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受理、管理等工作。加快平台会员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成为会员单位,扩大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手段。科技服务平台应充分发挥连接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作用,在短期内资金结构失衡的环境下尽可能匹配融资供求,完善科技型企业资金获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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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n the Financial Support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A Case of Huzhou City -- the Pilot of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bined with Finance
QIU Jun
(Shanghai Head Office PBC,Shang hai,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