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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造合同;财务舞弊;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1.046
近年来,一方面多种业态的上市公司不断涌现,如BT、软件研制、工程建设、项目总承等。其业务模式不再局限于简单的生产销售,更多的体现出“建造服务”的特点,即生产周期长、涉及环节复杂、服务进度难以准确测度,从而易产生财务舞弊或者滥用盈余管理。同时,另一方面,由于建造合同不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为收入确认条件,也使得建造合同相比传统销售合同在收入确认上更具操作空间,使得一些公司扩大了建造合同准则的适用范围,即对“建造承包商”的定义进行了拓展。因此,投资者对建造业务财务舞弊风险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本文基于防范财务舞弊风险的视角,结合建造业务特点与监管实践的思考,着重分析财务核算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
1建造合同业务会计核算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CAS 15,以下简称“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收入、成本和毛利。如果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若成本能收回,则按能收回的成本确认收入;反之,只确认成本,不确认收入。
常用的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完成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成本(总工作量)的比例,换言之,完工百分比等于本期实际发生成本与期初累计发生成本之和除以合同预计总成本。
2建造合同业务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2.1准确确认合同收入难度较大,增大了收入调节空间
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一是合同中规定的收入,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在实务中,由于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索赔等情况,特别是“三边”工程(即边设计、边施工、边预算)的实质存在,合同收入在实施过程中变动在所难免甚至出现变化剧烈的情况,且变更协商程序繁杂、时间长。变更合同常常不能及时签订甚至不签订,使得确认变更、索赔形成的收入存在一定难度。同时在现行市场环境下甲方即客户方与乙方即建造承包商关系密切,合同变更的时点和内容都有操作的空间,更为企业调节收入提供了空间。
2.2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准确性对分期收入的确认影响较大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核算时,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确认合同费用时都会涉及到“合同预计总成本”这一指标。但由于合同期间较长,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价格往往会发生波动,加之工程设计及作业方式变更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预计总成本难免存在一定变动。由于影响预计总成本的因素较多,同时合同预计总成本的调整不进行追溯调整,也给人为调节利润提供了空间。如在实务中,假设某企业合同收入总价为20,第一年累计发生成本为3,合同预计总成本为12,则完工百分比为25%(3/12),确认收入为5,毛利为2。假设次年实际发生成本为3,累计已发生成本为6,合同预计总成本为15,完工百分比为40%,则次年收入确认为3,毛利为0。而若第一年则预计总成本为15,其他数据不变,则第一年和第二年的毛利均为1。可见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波动使得在当年成本确认相同的情况下,毛利确认出现很大差异。
2.3人为因素对已发生成本的影响扩大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建造合同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虽规定了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的,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及分包工程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在实务中,由于施工现场的财务人员缺乏或是财务人员对工程业务的短板,都可以造成合成成本核算的不准确。甚至一些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盈余管理的需要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调节,如提前或推后制作领料单;对工序要求不高但不同工序原料成本差异较大的一揽子项目通过控制工序来调节已发生成本;对分包项目或外部采购资产通过提前或延后验收、提前或延后开具发票的方式调节成本。可见,人为因素对发生的合同成本的影响会造成完工进度具有可调节性,进而影响到不同会计期间收入和利润的确认。
此外,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还可能造成施工和生产人员前期成本的浪费会在当期反映为完工进度的提高,反而增加了当期的收入和利润,而其负面影响可能会反映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从而有违可靠性这一基本原则。
2.4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技术处理使得传统销售合同存在按建造合同确认收入的可能性
新的建造合同准则撤销了原准则(1999年颁布)中“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规定,以更为及时准确的反映建造合同项目在某一会计期间的盈亏情况。但同时,这一规定的撤销也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建造合同“建设期长”这一特征。同时,由于“建造承包商”的外延不断扩大,使得一些企业将按客户要求定制的非标准设备的合同采用建造合同模式确认收入或是将客户委托其采购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设备也视为自身为“总包方”,从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核算。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调节收入和利润提供了空间。
2.5会计师审计发现管理层舞弊难度较大
由于完工进度与成本挂钩,人为调节空间大,且外部查验难度大。调节完工百分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如前所述利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变更调节完工比例(完工百分比计算公式分母角度);二是企业可以通过调节生产领料进度、外包供应商交货进度等方式,在存货和实际发生成本之间进行调节(完工百分比计算公式分子角度),进而调控完工比例,影响收入确认。
对于审计人员、监管人员等外部人员来说,验证期末时点实际发生成本的准确性、完整性存在较大困难。原因在于:一是外部证据较少,普通商品完工出售后,可以获取发运、物流等外部证据加以判断商品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而完工百分比法下,建造主体未全部完工前,生产要素在内部流转,产生的外部证据较少。二是建造类企业外部存放存货(一般在业主方和外包供应商方)数量多、地点分散,监督企业进行期末存货全面盘点存在难度。
2.6《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将未结算收入作为存货列报的规定值得商榷
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使得工程项目收入确定的时间和与之相关的应收账款确认时间往往无法在同一会计期间里同步。若会计期末工程施工确认金额大于项目结算金额则列报为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反之列报为预收账款。
此种处理方法值得商榷。收入确认进度与结算进度差异主要原因是结算时点与报表时点不一致。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规定,企业确认收入的前提是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预计经济利益能够实现。即确认收入时,应预计合同结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获得相对应的相关债权不存在重大风险,否则,若合同结算存在风险,将影响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可见已确认尚未结算的收入,实质上具备了确认债权的条件,列报为应收账款更为恰当,列报为存货则未保持收入确认逻辑上的一致性。
同时,将已确认未结算收入列报为存货,加大了企业调节利润的空间:一是企业可以在期末通过调节与业主方结算时点,将已完工尚未结算的收入在存货和应收账款之间调节,进而影响坏账准备计提金额,调节利润;二是由于建造合同形成存货不需披露具体项目及形成的时间,易于企业掩盖与业主方的合同纠纷,低估合同损失。
此外,由于建造合同准则允许收入确认与客户结算之间存在不同步,也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核实完工进度准确性的难度,为企业调节利润增加了可操作性。
3防范建造合同业务核算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对适用建造合同准则的上市公司,通过规范内控、多方约束、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方式,避免或减少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信息失真。一是监管部门应对公司进行深入、全面的“专项体检”,查找问题,梳理隐患,对症下药。二是市场主体应归位尽责,上市公司应不断完善内控,提高财务核算水平;保荐机构应制定针对性的督导计划、方案,提高现场核查的广度、深度;会计师应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同时在规则制定层面,也应研究如何增加准则适用的刚性约束,改进未结算收入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压缩盈余管理的空间。
3.1监管机构应通过多维度检查,强化监管威慑力
监管机构检查路径上应从制度建设、业务核算两个层面入手;检查范围上应适当延伸,获取外部信息。
应检查制度建设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一是关注公司在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变更等方面是否建立合理的管控制度。二是关注公司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与清查盘点制度。三是关注财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沟通和协调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因部门间衔接不畅导致成本确认不准确的情况。
分析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的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合理。重点关注收入变更比例大的项目,检查其调整的依据、审批流程及其合理性。
首先分析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总成本的差异及原因,检查公司合同总成本调整的合理性。其次选取重点项目,分析其生产实际进度与原有生产计划的差异及原因,判断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并对期末生产成本进行跨期穿行测试。三是抽查外包业务核算,重点关注交货时间与开票时间间隔较长及交货计划与项目整体计划不协调情况,判断是否利用交货时点,调节成本确认时点。四是关注结算进度差异对存货的影响,查看公司是否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业主进行工程结算,选取重点项目,分析判断是否人为调节,选取期末超期未结算项目或无外部结算依据的结算项目,了解原因及其影响。
延伸检查范围。一是顺查,选取工期实际安排与合同规定不一致的项目,通过实地查看建造项目形象进度,获取项目进展信息,关注工期调整原因,是否存在因纠纷导致合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分析判断公司对相关项目收入、成本核算有无重大异常。二是逆查,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货量异常的供应商,走访、了解供发货异常的原因,判断是否存在人为调节。
3.2相关市场主体应归位尽责,各尽其职
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的成本核算和控制。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中,应借鉴IPO财务核查思路,制定方案,对重点供应商、客户实地走访、查看,特别是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的境外项目,采取有效核查手段。会计师应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加强项目组人员、时间配置,要在完成常规程序的基础上,设计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3.3细化相关规定,减少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弹性和操作空间
建议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对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滥用建造合同准则的行为出台会计解释等予以规范。同时,建议自律性组织出台相关指引,对建造合同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及虽进行结算但尚未完工或交付的资产如何审计进行科学的指导。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2]赖继英.建造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有关问题研究[J].当代经济,2012,(11).
[3]陈丽珍.完工百分比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财务与会计,2012,(01).
[4]周海霞.建造合同准则的应用现状及改进措施[J].财经界,2012,(01).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xxxxxxx的住宅楼主体工程建筑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
一、甲方工作责任:
1、赶在乙方施工以前做好“三通一平”及运料到工地,及关系协调。
2、负责调直钢筋及大钢筋变勾(由钢材店负责)。
3、负责铁钉、铁丝及搭工棚用的水泥瓦、水管。
二、乙方工作责任:
1、按甲方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2、工程技术质量如有不合格,需要返工,所返工料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4、工程承包内容主体工程从0.00以至天面斜盖顶为主体工程。
5、包工价格按每层楼投影面积每平方米玖拾捌元(98元/㎡)计算。封闭栏杆同样按平方计价。基础地梁每米长按60元计算,铺地台每平方米12元,不包回填土。化粪池1000元,楼上水池1200元,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浆桶等)。
6、乙方按图施工完成后,甲方指挥失误,或不如意,须变更的甲方另付工钱。
7、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一经发现按偷一罚十处理。
8、主体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房内所有杂物。
三、乙方进场三天后,甲方按乙方工作量,支付部分生活费给乙方,每施工完成一层楼面,按每层楼工程款的80%支付工钱给乙方,余款待主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关键词] 集体儿童;体格检查;情况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94.3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4-4721(2011)01(b)-140-02
儿童的健康情况影响其发育和正常的工作学习。河源市儿童集体健康状况的了解有助于相关人员进一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营养指导和卫生保健工作,笔者对2006~2009年河源市儿童的体格检查情况总结后进行了问题的排查和筛选,并且给予了解决,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河源市2006~2009年31 876名3~6岁集体儿童健康体检资料,每年选择不同的儿童进行比较分析,其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用专用磅秤测量体重、身高,伟伦视力仪进行视力筛查,每年3~6月对所有儿童进行体检。体重测量时被测儿童只穿单衣单裤;身高测量时被测儿童脱去帽子和鞋子;儿童保健医师进行龋齿检查;视力筛查选择暗室进行。
1.3 评价及诊断标准
体格评价标准是按照WHO推荐年龄别体重的标准低体重:年龄别体重低于评价标准。肥胖:身高(身长)别体重高于评价标准,再根据NCHC/CDC公布的标准测量值划分超重、轻度、中度、重度肥胖。视力检查:3岁儿童用图形视力表,4岁以上用E字视力表;3岁儿童视力低于4.8,4岁儿童视力低于4.9,5岁以上儿童视力低于5.0为视力异常。龋齿诊断标准:龋齿检查采用WHO推荐的普查方法和标准。血红蛋白(Hb)的测量:取无名指末梢血20 μl,用血球分析仪检测血红蛋白。根据我国小儿贫血诊断标准[1],Hb
1.4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应用SPSS 13.0统计软件分析,多组间比较采用方差分析,以P
2 结果及分析
2.1身高及体重
2006~2009年河源市集体儿童的身高、体重超均值率分别由2006年的43.2%、46.7%上升到2009年的56.8%、52.6%,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营养状况
2006~2009年河源市集体儿童营养不良发病率、贫血发病率均呈下降趋势;而肥胖发病率由2006年的0.8%上升至2009年的3.2%,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龋齿检出情况
龋齿发病率由2006年的73.2%降至2008年的67.6%,但在2009年由67.6%又升至70.4%,见表1。
2.4 视力异常检出情况
见表2,视力异常发病率由2006年的10.6%上升至2009年的1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3.1 集体儿童营养性疾病分析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儿童的营养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贫血主要为轻度贫血,而贫血的发生率正在下降,说明有些情况例如营养不良正在减少,不过据统计显示,还是有一定比例的。
儿童生长中影响体格发育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其长期营养不良,而且如果得不到改善,超过一定的时间会影响智力发育、降低机体免疫力。所以要进一步加强膳食管理,制定科学的食谱,并定期进行营养分析[2]。
河源儿童还有个集体表现是肥胖情况偏多,而且是单纯性肥胖偏多,严重影响了儿童健康,并且儿童肥胖呈逐年上升趋势,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洋快餐及各种方便食品的增加、家庭生活习惯、遗传等因素相关,这样长久发展下去,会影响其身体和智商的发展,将会导致中度的体质不合理发育[3]。因此,应加强肥胖儿童的营养管理与指导,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平衡膳食,定期体检,并有效地进行健康宣教,改变家长错误的认识和观念。重视和加强对趋于肥胖儿童的健康教育和体格锻炼,预防儿童肥胖症的发生。
3.2 龋齿情况的发生
河源儿童集体检查的结果还发现,大部分龋齿发生的表现是与牙齿的结构和排列、唾液成分、饮食习惯、口腔卫生等有关,所以应积极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工作[4-5]。调查发现,2006~2008年间儿童龋齿发病率有下降趋势,但是到2009年又呈上升趋势,这就提示当地要定期进行龋齿病防治,培养儿童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掌握正确的刷牙方法,降低儿童龋齿患病率。
3.3 视力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集体的视力情况随着社会进步,电视、电脑等电子产品对用眼卫生将产生长期危害。本次统计显示2009年儿童视力异常率竟高达17.5%,并呈上升趋势。所以,儿童眼科的防治也要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对于家长要加强卫生宣传,请大人注意对孩子进行教育。
[参考文献]
[1]廖清奎.小儿缺铁性贫血诊断标准和防治建议[J].中华儿科杂志,1989, 27(3):159.
[2]胡惠珍,饶世萍,姜佩平,等.韶关市区1~6岁集体儿童健康状况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6,21(12):1660.
[3]陈丽雯,刘延伟,张秀梅,等.877例入托儿童生长发育状况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7,22(26):3682.
[4]杨卫平,杜鑫.北克市东城区0~6岁儿童健康状况分忻[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3,11(3):202.
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以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航空网、铁路网、高等级公路网为重点,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交通物流网络体系。
航空国际物流通道工程。强化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门户功能,构建联通孟菲斯、安克雷奇、法兰克福、仁川、迪拜等全球主要货运机场的空中通道。到2020年,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国际货运航线达到40条,通航点达到35个,力争全年货邮吞吐量达到100万吨。
陆桥国际物流通道工程。依托国家陆桥通道,向西开辟加密郑州至土耳其至卢森堡、郑州至汉堡等中欧班列(郑州)线路。到2020年,中欧班列(郑州)实现每日往返对开各一班,形成贯通欧亚主要经济体的国际物流通道。
国内物流通道工程。全面建成“米”字形高速铁路网,积极发展高铁货运列车,打造联通全国主要经济区域的4小时快递物流通道。
提高联运服务水平
加强与沿海港口功能对接,重点发展空陆联运、公铁联运和铁海联运,不断扩大和提升我省多式联运规模和服务水平。
空铁联运工程。支持郑州南站空铁联运项目申建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到2020年,实现国际航空货运与国内高铁快运在装载单元、组织形式、流程设计等方面―体融合,空铁联运规模力争达到20万吨。
铁海联运工程。鼓励通过收购、控股或参与建设沿海港口码头等多种形式,推动沿海港口功能内移,打造我省对外开放的海洋门户。稳定并逐步扩大郑州一沿海港口一日韩地区的海铁联运业务规模,开通郑州至保加利亚海铁联运航线。
一体化服务保障工程。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运输制度,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力争在郑州国际陆港集装箱铁海联运、公铁联运领域率先实现“一单制”运输。
创新应用发展模式
立足河南实际,改造传统运输组织方式,拓展物流服务功能,促进交通物流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国内国外“双枢纽”工程。深化与卢森堡货航公司合作,合资成立货运航空公司,推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飞机维修基地等项目落地,推进以郑州为亚太中心、卢森堡为欧洲中心的货运网络建设。依托中欧班列(郑州),推进与波兰、俄罗斯等国的铁路公司合资合作,谋划建设中波、中蒙、中哈等贸易产业园区,构建以郑州为中心,以汉堡为西欧枢纽、华沙为中欧枢纽、布拉格为东欧枢纽的物流网络框架。
①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主要是建设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合同是在市场的前提下建立的,如果没有市场的背景,建立的合同就会是浮在半空中的。合同是市场衍生的产物,也是市场不断发展的动力所在。有些业内人士忽略了市场对合同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市场和合同之间的重要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只顾开展业务,然后就草率签订合同,而最后遇到纠纷,就会发现合同上根本没有依据,导致很难处理。对于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管理和合同也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有些人认为签订了合同就等于万事大吉,而不管后期的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进度,甚至是根本不闻不问,忘记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从而导致合同管理问题大多是出现在签订合同之后,在工程项目中期和后期的履行阶段。但是,这也不是说前期就不会出现合同问题,在前期,也会由于急于求成,或者过于草率,又或者对于对方的迁就,造成了合同签订的诸多问题。
②长期遗留的历史原因现如今的建设施工企业,大多数都是老国企里面的管理人员和领导,他们的思想比较富有计划经济色彩,并且没有合同管理的思想。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计划经济逐步转向了市场经济,合同开始进入施工管理人员的思想之中,并开始被采纳。但是有点简单和粗糙,难免出现漏洞和不足。这些都造成了工程相关单位的巨大损失。目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工程项目经验的不断总结,建设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③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到1999年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还有改革开放之后颁布的《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等等,这些都不足以满足日益变化的社会需求,在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滞后的,应该随着所处时代的不同,所处合同法律环境的不同而不断修改和完善,让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增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并落实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
①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管理人员的素质也决定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在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要配备具有丰富合同管理经验的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特质:果断的处事能力、丰富的法律知识、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过程比较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这些素质就能胜任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了。对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上岗之前,进行有组织的培训和严格的考核,并实现竞争上岗。在上岗之后,抓好继续教育和培训,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不断变更,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水平,实现全面合同管理的实施。
②推行合同范本制度现阶段出现了很多模式化的东西,这些模式化的制度大大减少了人们的工作量,使得工作开展更加简便和轻松。合同范本制度的制定是为项目合同管理服务的,有利于合同管理的开展。合同范本制度,首先是可以帮助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不公平和违法条款;其次是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至此,有效的提高了合同范本的质量,促进了合同管理的便捷。
③对工程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工程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是落实和监督合同条款的关键步骤,也是对工程开展的有力保证。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2.查看履行情况中,合同数量和工期设计还有另外一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果出现变更,那么就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程序,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3.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发生。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个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④引入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引进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对建设工程的项目合同实施信息化管理,实现方便快捷管理、高效运营和维护等。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系统包括合同管理、公文管理、收费管理、查询统计、辅助办公等这几个大的部分(见图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系统可以清晰的管理合同与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之间的关系,通过工程合同管理的组织模式,提出建设合同管理组织的方法,最终结合公司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的有效的管理,实现工程项目条款的实时变更,使得项目合同管理能更加清晰和快捷。信息化管理手段是利用现阶段的科学技术,促进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利开展,并且保证合同管理更加精确,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