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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目标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人以内;2、计划生育率达到100%;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95%以上、晚育率达到100%;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100%;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100%;二工作指标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工作达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2、推进综合改革。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100%。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6、协会组织健全,经常性开展工作。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100%。8、加强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定期走访,对管理责任不落实出现超生的个案纳入考核。9、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好计生干部,并按规定落实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待遇。三工作发展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自愿退掉二胎生育指标人数、一孩妇女比、双女户占二孩比例比上一年度均有所提高。
二、考核办法
1、开发区管委会责承计生办定期对各村的计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其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2、第四季度对《责任书》指标全面考核,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平时对《责任书》部分内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按一定权值记入《责任书》考核成绩。3、具体考核办法和记分标准由计生办另行制订。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一二八”工作思路和要求,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顺利通过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终期评估和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得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口计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据统计,10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出生39407人,人口出生率为11.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9‰,政策生育率为96.98%,圆满完成了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主要情况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研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汝求与各县(区)及综合改革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黄业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后,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综合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11月,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我市向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申报书》,全面总结汇报我市自以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12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予以了高度评价。今年1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广东省只有和韶关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从“全国人口计生综改试点市”到“全国人口计生综改示范市”的跨越。2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以“奖、优、扶、补、免、加、保”为主要内容,覆盖育龄群众“婚、孕、产、育、老”全过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等经验为全国提供了良好范例,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的改革成果,立足总结经验,培育亮点,抓好典型,我们根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选择了40个乡镇(街道)作为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各县(区)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动态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今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惠城区小金口、江北、水口,惠阳区平潭、淡水和仲恺区惠环等6个乡镇(街道)及惠东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市示范点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今年11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调研组到广东,听取了、韶关、广州、阳江、梅州5个地级市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建议广东要以市“惠一生”利益导向体系为样本,在全省各地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评估分析,从计划生育夫妇一生受惠的角度,完善全省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使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三)经常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地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口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基层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地把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开展“两无”活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7-8月,博罗县长宁镇、大亚湾澳头街道分别接受了省人口计生委飞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两无”活动取得新成绩。各地紧紧抓住孕前管理服务,大力加强“三查一服务”,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两无”活动成果,实现“两无”镇村的比例大幅增加。今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乡镇(街道)有45个,占全部乡镇(街道)总数的60.81%;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有707个,占全部村(居)委的56.83%。三是后进转化步伐加快。市、县挂钩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三类镇(街道)的帮扶力度,三类镇(街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查漏补缺,后进转化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自挂钩帮扶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三类镇(街道)帮扶资金3590万元,新建、改建服务所16间、婚育学校16间,创新村级宣传服务阵地272个,基层人口控制能力、宣传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最近第三次组织的验收情况看,全市16个三类乡镇(街道)都达到了升类标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我市被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确保完成国家、省赋予的试点任务,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一是确定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等56个试点镇(街道)、企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联系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不断深化“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4—6月份,全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商铺等86223间,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13万多人,落实“四术”1840例,查环查孕7万多人次,信息通报4万多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3万元;采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69万多条,省内流动人口信息27.9万多条。6月省人口计生委考核组抽查了我市惠东县多祝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惠一生”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继续推动落实计生家庭从“出生--入学--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养老”全程奖励,进一步整合具有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和谐氛围。一是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方案》和《市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对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或发放一次性奖励。二是落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5个百分点,产前的检查费用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惠阳区建立符合政策生育的低保家庭孕妇围产期保健扶助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保健扶助金每人1000元。11月18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到我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阳区平潭镇拍摄了计划生育“惠一生”的奖励机制的专题片,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局也正在积极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申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奖。
(六)增强文明执法能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五五普法”为抓手,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能力,着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一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办理”的原则,妥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二是加强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人评计生”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和谐氛围,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开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学习培训、宣传动员、贯彻执行、督查指导”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宣教效应。我们切实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宣传首位意识,突出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新鲜经验的总结报道,及时把我市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出去。8月份以来,我市在省《人口快讯》头版连续发表了9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作品,全面、集中展现了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影响广泛,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举办的“纪念《
公开信》发表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全市共送作品13篇,目前已在《中国人口报》、《人口快讯》发稿5篇。二是认真做好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计划生育影响力。全年我市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共205篇,其中我局《实施“四大工程”护航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惠东县《为女孩撑起一片天》获评“广东省“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奖”,两项宣教模式获评“广东省宣教模式创新项目奖”。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各县(区)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活动中,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口、名胜风景区及广场、公园等地树立大型婚育新风主题公益广告画。同时,结合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温馨化、个性化的婚育学校30多间。目前,全市共建立“婚育新风自助餐”宣传阵地1000多个,新家庭文化屋300多个,建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200多块,新建、改建“三栏”1200多个,张挂喷图式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共3000条(块),人口计生宣传实现全覆盖。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六普”户口整顿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较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中,出现了一些往年出生未登记入户的人口,其中一些属于政策外出生,虽然大部分已被基层计生部门掌握,并在历年计生报表中统计上报,但也依然存在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外出生往年漏报的情况。9月份“放开入户”对我市90年代首创的“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一贯有效做法带来了冲击。由于政策外生育对象不管是否落实节育措施,不管是否缴交社会抚养费,一样放开入户,造成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查环查孕率明显下降,避孕节育手术难以落实。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市都在坚持“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做法。
(二)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仍不平衡,全市40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中,还有个别乡镇(街道)没有真正动起来,还处于初步阶段,离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加大投入,全面推开。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市。由于受服务管理人力依然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管理手段有限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的压力和难度都比较大。
(四)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群众生育意愿调查中,认为“生育一个最好”仅占22%;认为“生育两个最好”占70%;“能生三个最好”占8%,大多数为纯二女户。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设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结合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国家、省赋予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两项活动,推进六项工作”(简称“一二六”)工作思路,加大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系,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围绕“一个目标”:全力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市”、“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成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持续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两无”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纯二女户结扎为重点,推进“两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两无”镇村比例,持续增强人口控制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立足于“抓亮点,打品牌,出精品”,创新培育各县(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巩固和提升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
切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省《条例》。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浓厚的依法生育氛围。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户口整顿期间,超生入户且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加快落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尽早把奖励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把好事做好,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整合提升龙门县“四民四权”工作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民主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议事规则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在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要对落实例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做到“落实制度无遗漏,完善制度上水平”,加大对基层落实例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收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地真正重视例会制度,以落实例会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基提质”工程。结合目前全市5个县(区)100%获评“省优县”,80%的县(区)获评“国优县”的实际,围绕创建“国优市”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动全市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创新推广服务网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特色,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群众享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首选单位。
(六)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我市被确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一、部门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目标
1、建立员工婚育情况档案,实行目标管理与考评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公司各部门计划生育人口控制目标应达到符合政策生育率100﹪,晚育率高于98﹪,节育措施落实率100﹪,无违法生育。
3、积极参加上级计生委组织各项活动,参加人数率95﹪以上;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活动。
二、考核与奖惩
公司各部门员工对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人员,应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对于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对每年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每人4000元人民币),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每人500元、当事人XX元人民币)。
部门负责人: 部门员工:
一、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及工作能力
我镇计生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下,要精心组织计生工作人员和全镇23个村2个居委会的村居领导及计生员认真学习计生政策法规,以提高自身素质。加大业务知识技术培训工作,从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为全镇计生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积极发动群众,开展好宣传活动
2011年,积极利用各种会议、村级广播站、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专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使全镇广大群众进一步的了解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知道了计生工作不是放宽了,而是更加法制化了。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计划生育政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工作
我们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的政策,积极开展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免费技术服务,符合政策生率85%以上,使全镇育龄妇女避孕率达到90%以上,综合节育率达到92%以上;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领取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卡,对叶酸的发放登记造册;认真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做好科技、药具的发放和报告工作,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得到更进一步的加强,全年认真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三查”工作三次,
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做好外流育龄妇女人员的信息反馈工作。由于我镇外出。务工人员多,特别是育龄妇女外出务工人数较大,一方面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取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边给我镇计生工作带来了不可忽视的新问题,管理特别难。做好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建卡和数据录入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方便广大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对每个外出育龄妇女都发放宣传资料,要求积极配合现居住地计生工作,并将自己的计生工作信息及时反馈回来,并做好流动人口的资料管理工作,对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加强清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认真按照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要求,全面开展对我镇的计划生育家庭户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有一户、摸一户,做好调查工作,全面上报不留死角。在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户的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员的调查核对工作,做到有一户上报一户,发放奖励金一户。
六、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搞好农村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镇农村全面开展的载体,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计划生育和科技兴农主要内容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科技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建立“六有四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协助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面完成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建设。做好“争创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的各项目标任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中心环节,我国几十年来的宣传教育,通过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普及计生科学技术及法规和沟通群众等方式,保证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助于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有助于破除部分群众“多子多孙”、“重男轻女”等旧思想、旧观念,引导人们树立“控制人口,国之根本,少生优育,民之心声”的新婚育观念,进而从观念上,竖起一道防火墙,稳定生育水平。有助于人们学习科学技术和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科学技术和法规,有助于育龄群众学习优生优育优教的知识、孕育期的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生殖保健、避孕节育和知情选择等方面的知识。也正好能满足育龄群众对于生育相关知识的需要。进而从技术和法规上,有效防控生育水平。有助于促进人们了解并支持计生政策。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通过促进宣传人员与群众、群众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让群众更加信赖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但人人有宣传责任,而且人人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因此,要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必须发动群众。进而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向前发展。
2、当前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对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相应的工作动力。个别宣传教育工作者甚至是领导干部没有认识到宣传教育是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手段,认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在结果,宣传教育可有可无,把宣传教育工作当做是一项软任务来抓,往往是走走过场,做做表面文章。同时,由于宣传教育工作缺乏能够量化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并且投入大,见效慢,抓与不抓短期内难以显现实际效果,往往使得基层干部陷入轻视宣传的误区,导致了宣传教育工作说在嘴上、写在文件里,落不到实际工作中的局面。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有待更新。当前基层宣传教育工作还没有突破标语、宣传画、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模式,内容陈旧,形式呆板,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主动性和亲和力,缺乏有创意、引人注目、更具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缺乏吸引力,出现了群众组织难、开展教育难、坚持活动难的情况。宣传教育队伍的业务素质不高。当前在基层从事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往往并不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多数宣传教育工作人员为相关科(股)室的工作人员。由于不是专业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对计生宣教知识掌握不准,有些甚至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不但不能够通过正确的宣传途径引导和改变群众观念,连自己的思想认识也存在误区。
3、个人对当前宣传教育中存在问题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