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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中小企業作为我国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对市场机制进行灵活的反应,并也作为最有活力[1]、波动频率较大的重要部分。针对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的现状,例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中小企业都在进行快速发展,这些地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水平也都在近几年来得到了大幅提升。由此可见,促进中小企业进行发展,是帮助我国构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举措。
(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便是其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类型,虽然其生产的产品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技术含量不高,也并不会对员工有过多的要求。但是其就业方式极为灵活,为农民以及相关无业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有效缓解了我国所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与此同时,中职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渠道也可是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得以快速发展,是维持我国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手段。
(三)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与调整
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便是产业整体规模较小、资金充足率较低、科技含量要求不高等特点,这便使得其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综合水平发展的主要部分。各类企业并存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点,也是现代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不断转型、拓展,对产业结构实现了优化、调整。
二、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水平差异较大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少,导致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并不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也无法在市场中树立形象、自身品牌[2]。这也是造成中小企业无法抵抗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并作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之一。
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基本处于创业阶段,其整体素质差距较大,使得管理工作开展的较为艰难,基本是采用个人管理、家族式管理模式。以这两种管理模式进行发展的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建立初期,由于家族的凝聚力,使得其可顺利经营。但在后期生产运营过程中,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便开始出现各种矛盾、冲突,并严重制约企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在部分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存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也对其健康、持续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二)融资困难
从贷款制度方面来看,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机构制定的贷款制度并不适合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在目前我国实施的中小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是利用条块分割模式,但政府部门中会存在职能重叠、机构设置重复等问题,这也导致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规范,也没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专门设置融资服务机构。从商业银行的贷款方面来看,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途径较为困难。针对目前我国对金融体制的优化、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开始朝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由于商业银行过于注重自身的利益,并不愿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另外,从中小企业方面来看,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得其内部的财务制度也会出现不健全的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偿还能力持怀疑态度,并不愿意付出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自商业银行的贷款理论开放之后,银行并没有将自身的自主定价权利合理应用,金融定价存在较大的漏洞,导致中小企业承担的贷款利率较高,并不要达到高额利率、高担保的需求。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政策扶持是一项较为复杂、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但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融资担保制度、信息网络制度、科技技术力量的整体水平并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利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并么诶有设置类似美国SBA结构的管理部门,使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便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三、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构建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投资引导资金
在我国,中央政策是引导地方政府响应、跟随的主要措施,相关部门应鼓励出台政策,并对地方政府形成良好的引导作用,从而起到完善投资引导资金的目的,最终形成中央-地方政府模式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体系。其中要注意的是,在中央引导资金与地方引导之间的关系是以股权的方式存在的,并不是一般的行政上下级关系。也可以将其看作为,由中央政府为主导的资金,对地方政府资金具备知情权、质疑权、决策权等,但不能对其直接命令,要让引导资金确保其独立自主的存在形式。
第一,政府应不断提升资金的投入力度,才能更好地惠及中小企业。第二,政府应将创新投资引导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并确保具备保本、循环利用的效果。政府的引导资金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退出形式获得可观的利益汇报,从原则上来说,可以进行第二轮的引导,并将资金转向下一波中小企业的引导中。第三,要将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由政府出资的引导资金,可以将其以4倍进行放大,并对其他社会中的各项资本产生吸引,便会出现二次的放大效应。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将市场手段优势充分发挥,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完美解决。
另一方面,从管理模式方面来说,由于在我国东部地区的创业引导资金发展进程较快且较为成熟,因此便可以将其引导模式、运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范围推广。这种运行模式中主要包括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
(二)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贷款扶持政策
1.转向贷款扶持政策构建设计方案
在对专项贷款机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根据四方主体作为主要设计框架。其中主要包括:第一,要将财政资金进行整合,从而确保转向贷款资金不会出现分散以及碎片化的现象发生。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使用的转向资金,要加强对其使用、效益等情况的掌握程度,并对专项资金客观存在的重要性、规模性、合理性进行科学评价、管理,才能确保专项资金被赫尔利利用,达到集中财力做大事的目标。第二,要将政策性国有银行作为扶持政策体系的构建枢纽,要将审查、监管、资金使用等各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其中主要包含对各种政策性专项贷款的规划制定、政策性国有银行对商业银行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另外,对于封校较高的项目来说,要将中小企业的信用[3]、资质等各方面发展情况了解清除。第三,要将商业银行当做主要承办对象。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具备专业较强的風险评估作用,并可以对各方信息进行充分采集与加工。商业银行的主要作用便是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并使其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尽量规范,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准确的评估,并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加快融资速度。
2.操作专项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如果将普通的专项贷款举例,例如在其中的升级贷款中,第一,要确保同一申请人只能对升级贷款申请一次。如果申请人的偿付能力、信誉、经营状况都较好,便可以向政策性银行再次对该贷款进行申请。第二,应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如果中小企业提供可以足值低压的物品进行担保,便可以对其贷款额度进行重新设置。第三,申请人在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要求过程中,可在月底对政策性银行申请利息补贴。
(三)构建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的构建水平,在构建信用担保体系的过程中,应将政策性担保作为基础,其也是对我国财政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的有效补充。针对目前我国信用担保市场运行现状来看,要想实施政策性担保,便要将组织能力、机构属性、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业务水平、运行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共同提升,才能加强政策的整合力度,确保政策性担保可以对中小企业融资形成良好的帮助。
四、结语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管理水平低下、融资难等。但相信政府在对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可以构建出科学、合理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从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信贷能力较差等多种制约发展的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婷,白崭.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构建探讨[J].经贸实践,2016(16):58-59.
[2]陈成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3]陈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政策[J].品牌,2014(9):44.
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分析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第二轮危机正在逼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呈现不断恶化的趋势,人工成本上升、原材料涨价、资金短缺、利润大幅度萎缩,经营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商务部研究院不久前对温州35家企业抽样调查显示,四分之一的企业亏损,利润超过5%的企业不到10家。据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中小企业出现“倒闭潮”效应,尽管银监部门和浙江省有关部门否认温州中小企业存在“倒闭潮”,但也承认其维持生存确实有困难。事实上,不仅是温州,珠三角、长三角等广大区域的中小企业多已陷入生存危机。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4,869亿元,同比增长29.7%,其中,私营企业实现利润376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7.4%。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是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的数据,所谓规模以上是指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而多数中小型企业并不在这一统计口径之内。工商联4月份在对江苏、浙江、广东等16个省的中小企业进行调查时,不少企业表示,现在比2008年金融危机时还要艰难。
随着通胀抬头,当下政策紧缩预期也在升温。流动性持续收紧,银行头寸紧张,企业融资难度加大,尤其是中小企业普遍资金链吃紧。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抵押贷款,必须提供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量三张报表,提供固定资产数额,此外,金融部门还要到现场考察。融资的门槛高、条件多、审查严。除了融资难,融资贵也让一些中小企业望而却步。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30%左右。
“新非公36条”出台之初曾被寄予厚望,但实施一周年,效果令人失望。例如,为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国务院多次出台文件,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但具体执行的政府部门和相关的垄断行业态度消极,只有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为数不多的省市制定了实施细则。一些政府部门积极支持国企投资,对民间投资则有意无意地加以限制,使得一些垄断部门或行业如铁路、金融、能源等领域民间投资没有进展,而其垄断却有强化趋势。在金融领域,“新非公36条”明确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城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但目前金融机构执行的仍然是2008年的规定,即城镇银行发起必须由商业银行作为控股股东。
税负重是中小企业经营条件和经营情况恶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小企业税负涵盖项目较多,而且很多领域还存在同行业不同税、重复交税等问题。一份基于某地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财务指标及入库税款数据的统计显示,我国东部某省2008年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小口径总税率(企业承担的纯税收收入占其商业利润的比重)为28.64%和32.79%,而大企业的小口径总税率平均值为14.59%。另据调查显示,2010年一季度,49.9%的企业认为“税费、社保等负担过重”是当前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仅次于“人工成本上升”和“能源、原材料成本上升”。税负重再加上成本的压力,致使很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不偷税漏税基本上就难以赢利。这又导致中产收入阶层难以扩大,市场内生动力难以培育和形成。
造成目前中小企业困境的,是其所置身的对其不利的市场环境: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拥有庞大的市场和体制资源,能够获得巨大的垄断利润;而中小企业要承担繁重的税负,却在资金和政策优惠方面却被边缘化,使得其生存发展空间严重受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整个经济系统的细胞,是经济运行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我国绝大部分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如果运转不灵,发展受限,不仅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就业形势,而且会使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受阻。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从根本上说,扶持中小企业要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使其形成自主创新、自我发展的机制,从而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能够不断成长壮大。但在新一轮危机来临的当下,中小企业连延续生存都很困难,更不用说发展。因此,当下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首先是要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为其创造生存发展的良好环境,以改变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劣势地位。
1.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不可否认,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脊梁,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没有大企业大集团的支撑,国家的强大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我国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团队经过多年的扶持和发展已经变得十分强大。在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1992年中国只有2家,2003年为12家,2008年达到26家,2010年更猛增至54家。其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但是,我国是一个人力资源较为充足、资本相对缺乏的国家,过度发展国有经济和大企业,不利于资源禀赋丰富的产业发展,还会使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受到挤压,影响就业和民富。“生物多样性”的原理告诉我们,企业多样化发展,整个国民经济才能充满活力。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较快发展,向民营经济敞开大门的领域越来越多。但目前一些垄断行业的准入门槛仍然太高,尤其是外资能够进入的产业领域,中小企业却不能顺利进入。因此,要改变政府深度干预经济、过度偏好外企、歧视和过于约束民营企业等有违市场经济规律的做法,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打破行业垄断格局,允许和支持中小企业进入石油能源、通信、交通、金融等领域,给中小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这不仅可以救活众多中小企业,而且迫使国有垄断型企业加速改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加速经济增长。
2.实施优惠的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国际上很多国家对中小企业都有明确的财税扶持政策,普遍对中小企业采用低利率、高免税额的做法。如美国将与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降低25%,资本收益税下调至20%,对小企业的R&D投资采取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并规定联邦政府采购合同的23%必须给小企业;日本的中小企业在遇到经营困难时可以获得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可以得到税收优惠和资金补助。日本、泰国和卢森堡对小企业销售额的税率分别为0.3%、1.5%和1%,德国、爱尔兰、希腊和意大利规定的免税额为年销售额12,108美元、48,273美元、7984美元和14,825美元。当下,中小企业面临困境,要通过进一步调整税收结构和优化税制,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以帮助其减轻要素成本上涨压力。要推进增值税转型,扩大中小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要给予财政补贴,并以贴息贷款的方式优先为其提供政策性融资。要加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要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直接的财力保障,分摊企业的研发成本,补偿企业的外溢损失,鼓励企业自主的创新活动;另一方面,要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中小企业创新打开偏好风险的股权融资渠道,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中小企业应给予税收减免。要加大力度清理行政审批费用和治理乱收费,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还要综合利用财政和金融政策手段,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
3.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特殊的政策支持。给予中小企业贷款政策支持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要使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切实得到改善,必须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良好、有市场、有竞争力、有订单但经营或财务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及多元化融资支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必要将中小企业的信贷额度单独列出,以防止信贷资源被大企业挤占,保证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为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可实行差别利率,尤其是降低实体经济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为满足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必须着力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由于给中小企业贷款承受较大风险,审贷成本又高,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方面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根据“麦克米伦缺口”的讨论,银行偏向于减少中小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的内在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而政府担保是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最重要的手段。为此,应着力建立和完善全国性的、省级的、地市级以及县级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克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交易成本较高的障碍。同时要加强中小企业金融统计和信息动态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其金融服务信息。还要推进专门的行业金融机构建设,借助这一银行专业化经营的有效方式,开展差别化的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率和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4.对中小企业实施多样化的扶持。我国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分散,涉及面广,企业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异性。单一的扶持政策显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发展的要求,需要实行差别化的扶持政策。美国就实行针对性较强的小企业政策。如对具有发展前途的高科技小企业,政府将其作为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重点对象,贷款限额高于一般小企业;而对于少数民族、残疾人等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人员所创办的小企业,则提供更为优惠的直接贷款,以改善这类人群的就业状况。我们可借鉴美国的做法,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而不应施以济贫扶弱式的扶持政策。具体说来,对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政府要从财政、税收、金融、信息等方面加以帮助和引导,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对于具有创造性和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就要根据其所具有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途,对其实施倾斜性的鼓励和扶持政策,推动其向最有利的领域发展,以最大限度地扩大扶持政策的效果;对于弱势群体人员创办的企业,应给予更多的更直接的政策扶持。政府也应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而不应是政府单方面的。在服务内容上,应以满足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方式展开,进行菜单式服务,由中小企业自主进行选择。
努力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财政及时采取措施,努力缓解中小企业经营压力。主要包括: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二是多次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使涉及相关产品的广大中小企业得到实惠;三是及时出台办法,明确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办法,增强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四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这些措施实施以来,成效已陆续显现。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巨大冲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中央财政在年初安排2亿元担保业务补助资金的基础上,下半年进一步追加安排10亿元,资助了330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央财政担保业务补助资金政策显示出较强的示范效应,地方各级财政纷纷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据统计,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苏、广东等15个省份财政部门共增加支持中小企业的各项资金约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以及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等方面。地方财政在效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政策的基础上,还因地制宜探索实施了准备金补助、业绩奖励、风险补偿等多种扶持方式。如江苏省出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增资补助办法,安排2亿元补助资金,带动了93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注册资本38亿元;江西省试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平台的孵化融资模式。与此同时,部分地方财政出资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发挥其增强信用和分担风险的功能。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目前,由于中小企业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管理能力较弱、资信等级不高,商业银行出于强化风险控制、降低管理成本等要求,加之缺乏有效的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等,更青睐将资金投放于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的规模十分有限,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同时存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通过信用保证的方式,为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架起了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
一方面,信用担保有利于银行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规模。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具有严密的风险管理措施,在担保对象的准入门槛、融资担保规模的控制、反担保措施的落实、担保运作程序等方面,均有明确的管理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信用担保介入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后,将从道德、财务、市场、政策、过程等方面对受保中小企业、企业业主和主要经营者实施全方位的考核和监控,与银行注重企业财务报表、严格考核企业财务风险的信贷管理体系形成优势互补,提高了对信贷风险的防范水平。同时,信用担保的参与,增加了风险承担者,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强银行贷款的信心,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
另一方面,信用担保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经营规范、运作专业、社会公信力强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控制和化解能力,协作银行对其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因此,由上述机构提供信用担保,将为中小企业贷款起到信用加级的作用。此外,担保机构除为受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外,通常发挥其信息量大、人才多的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技术、质量、财务、信用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规范管理、开拓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此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也将大大提高。
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后,中央财政将重点从“加大资金扶持、减轻收费负担、疏通融资渠道、拓宽市场空间”等方面入手,努力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资金政策方面,中央财政将继续发挥引导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扶持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继续推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努力改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二是围绕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为大企业提供协作配套产品,带动社会就业,积极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公共服务机构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中小企业的创办设立、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开拓市场等提供公益性、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
《政策意见》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改善我省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重要文件,对帮助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解决当前融资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全面掌握《政策意见》主要精神和内容,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不截留。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100%知晓政策、100%享受政策。
二、加大执行落实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本部门工作职责,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得超过30%,对贷款企业不得搞存贷挂钩,不得强制购买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变相收取手续费、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强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再到担保机构办理担保;要腾出部分信贷规模,优先用于小型微型企业商业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推动资金加速周转。
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
市金融办要加快发展小贷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加快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市银监局要负责落实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放宽机构准入限制,促进基层社区化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
市国税局、地税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延长至2015年;国家、省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计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减轻生产经营者个人税收负担;优先办理中小出口企业退税;加大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
市人社局要在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批准后实行部分缓缴。
市中小企业局要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经营、做大做强,鼓励其介入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新型融资产品的发行工作,支持其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各涉企收费部门要按国家和省最新要求及时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加大项目和资金上争力度,为中小企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增加市级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奖励扶持资金规模,年安排1200万元,以后年度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对中小企业服务;支持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促进小型微型企业进规模;支持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链式发展、集聚发展。由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中小企业奖励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财政支持。
一、国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充分展现了其市场竞争活力,并逐渐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中小企业是确保经济稳定运行和保障充分就业的重要基础。例如,美国目前共有中小企业21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60%,新增加的就业机会有2/3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又如,日本的中小企业在20世纪70—80年代已达到6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吸纳就业人员约占80%,创造了一半以上的社会产值。正因如此,各国都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已出台有关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等形式给予扶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一)国外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
为了给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除了通行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交易法》等外,国外一些国家还专门为中小企业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1953年出台了中小企业法》,不仅如此,政府又制定了十几个维护中小企业利益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政策法》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法》公平执行中小企业法法案》等。日本除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卜,还制定了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等多种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
(二)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有较好的市场环境和融资渠道。
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政府为企业的发展积极创造了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加上其资本市场比较完善,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从而缓解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不足问题,确保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资金实力。
(三)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较为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各国政府创办或者支持民办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和教育培训。例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在全国成立了近1000家小企业发展中心”、13000家退休经理志愿者服务团”、60多个妇女企业中心”、17个美国出口援助中心”、13个^站资本店”和39个企业信息中心”,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类信息咨询和帮助。此外,政府还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设施支持。不少国家如日本、意大利等通过建立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近几年又通过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信息服务。
(四)国外中小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在财政金融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各国政府通过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以提供专项优惠贷款、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形式,保证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实行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使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于自身的发展壮大上。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主要通过中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流向中小企业。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后起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则侧重于微观调控。日本对中小企业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扶持政策,建立了一个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和相互补充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
二、国外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一)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积累资金和提高自身实力。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税收一般占到企业增值的40-50%左右,这对于经营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来说,负担相当的沉重。为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有:税收减免、降低税率、提高税收的起征点等等。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减少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使中小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于经营管理上,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不足现象。
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以德国最为典型,德国在1984年就开始实行对中小企业的特别优惠条款,1986年又开始税制改革。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大部分中小手工业企业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营业税起点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中小企业设备折旧率从10%c提高到20%;所得税下限降低到19%;对周转额不超过2.5万马克的小企业免征周转税等。
(二)政府制定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
通过财政补贴使中小企业拥有充分的资金。例如,法国在对中小企业的财政补贴措施中规定,中小企业每增加一个就业机会,政府就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补贴其投资的25%等等。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就业,并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能力。
(三)政府制定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援助和支持。
通过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重、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例如,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出台政策规定,中小企业局对企业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对1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80%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对中小企业急需的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政府通过贷款担保等方式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中小企业管理局还承诺,在借款人逾期不能归还贷款时,支付不低于90%的未偿还贷款额,但不超过75万美元。日本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和中小企业信用公库”,为企业向商业银行取得贷款提供信用担保,促进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四)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
具体方式可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等。由于中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在一般的股票交易所没有足够的实力与大企业相竞争,这就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受到很大的限制,为解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很多国家积极开辟第二板块”,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渠道。美国有为中小型科技企业设立的NASDAQ市场,此外还有为退市公司和中小型公司提供股票转让服务的柜台交易市场。加拿大、曰本、英国、法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也都建立了为中小企业融资上市的二板市场。此外,发行债券融资方式也逐渐为中小企业所使用,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债券市场逐渐规范并制定相关政策,放松了发债标准,发行手续进一步简化,基准利率也在不断下调,使得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变得相对容易。
三、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建议
国外的相关经验很值得我们研究借鉴。在当前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我认为可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对国有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远远大于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虽然目前我国已逐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出和降低中小企业的税负,但是较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仍然不够。因此,应在财税政策上给予中小企业同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进一步完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财税政策,为中小企业减轻或减免赋税,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以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例如,为那些吸纳较多下岗职工或安置较多城镇待业人员的中小企业制定相应的措施减免其赋税和提供更多的贷款支持。
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性优惠融资,比如在制定企业兼并政策时,可以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被兼并企业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使其享受税负、负债等多方面的优惠,这不仅能加大企业合并的动力,还可以使处于困境的企业尽快摆脱资金短缺的包袱。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和信用评级制度。
外国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一般都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为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支持。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业厅等。我国也应该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目前财政部门已经出台政策投资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此外,我们还应吸引银行、企业、个人等各方面的资金创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
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同时,还要积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制定有关政策加快对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记录、资源共享,并且要把中小企业评出的信用等级向社会公布,促使中小企业加强信誉建设,为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提供信用依据。对于那些有发展潜力、信用记录良好、经营效益优良的企业,可以适当扩大授信额度。
(三)积极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一些规模较大、经营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已具备了上市融资的条件。但是,国内资本市场对国有大企业却情有独钟”,而大多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却被资本市场拒之门外。因此,政府应给予中小企业更多政策支持。
首先,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体系,放宽上市融资的门槛。其次,要为中小企业上市筹资创造条件,加快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指导重点企业尽快上市,对拟上市企业要做好指导和沟通工作。第三,应借鉴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制定政策为富有发展潜力的各类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融资场所,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由货币市场转到资本市场,由间接融资转为直接融资。
(四)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政府应尽快制定规范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的政策措施,使中小企业的经营更加合法化和规范化。政府还要通过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使其真正达到资本充足、经营安全、效益良好的现代企业目标,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改善其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从而实现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革,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内部结构优化,还有利于引导中小企业自觉按照国家政策确定发展目标,提高管理水平。中小企业要想摆脱融资难的困境,必须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鼓励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
目前各国企业融资的方式多种多样,如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典当融资、担保融资,等等。因此,政府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并创新各种融资方式,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不同的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而非仅仅依靠银行贷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