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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及产生原因分析
1.1我国供应链融资的产生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正式推出了“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这之后,很多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浦发创富”以及兴业银行的“金芝麻”等。[2]
1.2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原因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国供应链融资市场存在着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盈利空间。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呈现资产轻、抗风险能力差、变现能力弱等特点。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其基本要求。这种情况导致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中小企业只有12%的流动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雇员少于20人的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只有2.3%来自于银行贷款。这种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实践表明,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深度合作,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帮助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获得商业银行更好的融资支持,同时有效降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从而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多方共赢的局面。
2.我国供应链融资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性金融海啸影响,全球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央行银根紧缩,商业银行收紧信贷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主旋律,但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却逆势而上,发展迅速。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8年深圳发展银行启动线上供应链融资系统,2009年该系统正式投产。2010年9月9日,深圳发展银行宣布,该行推出的线上供应链融资正式突破1000家用户,并协助40多家核心企业有效实施供应链协同战略。2011年8月10日该系统与中铁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正式直联对接上线,首批78家企业在线成功办理了业务。可以说,供应链融资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企业运营的三大核心环节:采购、经营及销售主要有三种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2.1采购环节———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商业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这种业务模式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为其带来了收益。[3]
2.2经营环节———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信贷款的业务。在这种模式下,物流、金融、仓储三种产业进行结合,有效的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组合、互动与综合管理,降低了在动产质押中所蕴涵的风险。
2.3销售环节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赊销项下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商业银行损失的责任。3.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3.1操作风险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既要对授信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监控,又要对授信企业进行甄选和协调。同时供应链融资业务还具有业务流程环节多,决策链条长的特点。这些复杂的业务环节都需要银行从业人员对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商业模式、主营产品特点及经营规模等要素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经营此项业务会加大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3.2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目前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大都是较为基础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还未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3整体风险供应链融资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风险共担的融资模式,其信用基础是供应链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情况,随着融资工具不断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所以供应链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但同时也加大了供应链的整体风险。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金融创新型业务,现有的监管机制难以全面、合理、有效地约束此金融创新产品。而供应链融资业务同时又包含了商业银行、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多种主体。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尚需完善,以达到对整个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机构全面监管的目的。
4.中国供应链融资融业务发展的对策
4.1应稳健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创新型业务,整个产业链还没有完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也需要更进一步的培养。所以应该稳健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盲目扩大运营范围,并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供应链金融;发展策略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不仅活跃市场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还可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纵观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也都占据着重要地位。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过程中出现了供应链松散、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供应链金融管理制度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不利于企业的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需对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供应链金融的建立与发展展开具体的分析,研究出科学的解决对策。
一、进行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研究的意义
进行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的研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企业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中小企I在进行融资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而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其次,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中小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通过研究找出供应链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供应链基础的完善与发展;最后,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推动自主创新和增加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根本。因此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其他问题也会迎刃而解,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所以,进行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供应链上企业之间关系松散,供应链管理意识薄弱
在金融供应链建立的过程中,信用是连接彼此重要的环节,但由于部分中小企业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缺乏诚信经营,摒弃基本的道德底线,而且随着收入的增加,物质条件的改善,消费者在选购所需商品时,更看中的是商家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但是很多商品的售后却远远跟不上消费者的需求。正是这种信用意识的缺乏使得供应链体系上的各个企业之间关系松散,不能承担自身的基本责任,从而导致金融供应链出现断链问题。此外,中小企业缺乏对供应链的管理意识,也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建设的重重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供应链上企业之间关系松散,供应链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就必须要进一步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促进供应链的建设与发展。
(二)商业银行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控体系不完善
供应链金融的建立离不开商业银行的支持,只有完善的银行金融管理体系才可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建设提供服务,降低金融风险。但从实际的调查来看,商业银行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控体系,使得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面临着巨大的融资风险,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由于供应链金融体系是十分复杂的,商业银行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信用评价体系,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融资风险,供应链金融的漏洞仍然存在。因此,商业银行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控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必须要加以有效处理。
(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电子化程度较低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也要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实现供应链金融的电子化。但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目众多、分布地域广,对于有什么金融工具、具体又该怎么使用等问题,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并不知道。相对而言,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会比较了解,而处于偏远且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融资工具依然还是比较落后的传统的方法,这便导致了中小企业在地域上的发展差距扩大。这样就使得供应链金融电子化的速度放缓,不利于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电子化进程。
(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如今,我国很多与中小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内容上有些重复和空白,现有的法律法规也不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样就限制了中小企业融资的供应链金融的建设与发展,不利于推进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建设。此外,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也会使一些不法经营的中小企业有机可乘,出现严重的违纪现象。由此可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必须要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进行解决,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供应链金融的合理建设与发展。
三、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建设的基本策略
(一)建立长效供应链协作机制,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建设与完善,就必须要建立长效供应链协作机制,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首先,中小企业之间要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协作机制,来进行共同的发展约束,从而保证供应链金融得到有效利用,促进中小企业的科学发展。此外,中小企业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金融能力,增加供应链整体竞争力,在激烈的金融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进程。
(二)加强商业银行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控体系建设
对于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建设来说,除企业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外,还需要金融机构对供应链金融的建设与管理,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发挥供应链金融的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为了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对公供应链金融体系的控制,需提高管理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的融资与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具体来说,商业银行需转变相应的融资战略,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从前期的咨询到最后的贷款等所有环节,商业银行都必须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而提供的金融服务中要包括专门针对小企业的客户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信贷部等;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要适度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不断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的全面发展。
(三)积极开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
中小型企业要更好地适应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需做到与时俱进,积极的发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逐步实现金融的电子化、网络化。首先,中小企业之间必须要建立协调一致的互联网金融体系,使得彼此的电子化金融密切联系,实现金融供应链的网络化连接,这样可以减少金融供应的基本成本,提高金融融资的基本效率,有效地促进小型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除此之外,中小企业还必须要提高企业内部线上金融的基本设施建设,包括一些基本的电子设备以及一些专业化的员工,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与时代接轨,促进供应链金融的电子化进程,推动企业的发展与变革,使企业面临更少的金融风险。所以,积极开展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中小型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进一步发展。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金融监管
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制定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的完整的法律规定,填补内容上的空白,并且删除重复部分,不让中小企业有投机取巧以及钻法律漏洞的机会,追究和严惩中小企业逃避银行贷款债务的行为,并且严惩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行为。除此之外,打造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即政府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监督、指导建立“担保机构+中小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完善相关信用法律。通过相关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促进民间借贷、相关部门和中小企业的有机结合,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强化金融监管。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要想彻底解决我国中小企I融资视角下供应链金融建设的困境,必须从企业、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等三方面出发。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出发,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增强自身的融资能力以及金融管理能力,积极承担责任;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切实从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个相对宽松、可持续的政策环境;金融机构转变战略观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范围,打造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工具。通过三方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将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必然会冲破瓶颈,中小企业发展也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1]陈祥锋,石代伦,朱道立.金融供应链及融通仓创新[J].物流技术与应用,2013(11).
[2]闰俊宏,许祥秦.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J].金融与经济,2014(04).
[3]闰俊宏.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及其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西北工业大学,2007.
[4]夏泰凤.基于中小企业融资视角的供应链金融研究[D].浙江大学,2011.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风险管理 融资模式
一、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数量众多,约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重要,然而中小企业占有的金融资源却远远小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它们不仅很难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 而且更加难以向银行融资。因此, 积极发展有针对性的创新金融产品, 促进其快速发展, 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供应链金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银行业内内率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的品牌,系统地对供应链中应收、预付和存货提出了结构性的解决方案。继深圳发展银行之后,目前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以及一些传统国有银行都已涉足该项业务。伴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何防范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也成为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焦点。本文从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出发,介绍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风险防范与对策。
二、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它将资金流有效地整合到供应链管理中来,既为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企业提供商业贸易资金服务,又为供应链弱势企业提供新型贷款融资服务。国外学术和著名商业银行与之相关的研究通常指的是财务供应链管理(FSCM),而国内的研究也只是涉及到金融物和物流金融等概念.2006年6月,深圳发展银行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并随之推出多种多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从而使国内这一研究领域得以迅速发展。
根据深发展银行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及本文所要的研究问题,采用胡跃飞(2007)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电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既包括企业上游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网络和链条,也包括下游的分销商、商,即渠道链。
三、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动产质押模式,应收账款模式及应付账款模式。
(一)动产质押模式
动产质押模式是指借款人以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该模式下的质押物已由中小企业的存货、仓单、商品合格证等发展成为动态动产质押物。
(二)应收账款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单据凭证作为质押担保物,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贷款,由银行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方式。在该融资模式下,债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也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
(三)应付账款模式
应付账款融资模式指在处于上游的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来缓解预付货款压力,同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的融资业务。中小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应付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银行为融资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后,融资企业直接将货款支付给银行。
四、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虽然发展供应链金融可以带来多方“共赢”的结果,然而,供应链金融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有效地分析和控制这些风险是供应链金融取得成功的关键。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它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
(一)企业自身变化带来的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对象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分销商,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企业通常是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信息不透明、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制度不规范,企业营运资金运用效率低等问题,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企业素质、履约情况、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前景往往较差,主体信用风险很高。一旦企业经营情况有变,都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
(二)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 往往会对供应链上的企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 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 使供应链上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由于供应链上企业所处行业自身的变化带来的风险,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例如行业由于自身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因素,导致行业内的企业面临着需求紧缩的局面,进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四)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例如经济危机的发生使得作为经济社会基本细胞的企业难以独善其身,尤其是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整体经济环境向不利方向发生变化很容易引发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
(五)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由于企业自身主观原因带来的银行贷款损失的可能性。道德风险涉及的主体不仅仅包括借款企业,还可能包括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等关联方。道德风险发生的情况可能有如下几种:借款企业可能不重视自身信誉,擅自改变所借款项的资金用途,从事对股市、房地产的投机性投资,一旦投资失败,企业资金链断裂,就直接影响到还款意愿和能力。
(六)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 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 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一方面是预测失误,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上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 资金链条断裂,企业还款困难。
(七)供应链稳定性风险
由于供应链本身不完善或刚刚建立,抵抗风险能力差,造成的供应链上企业合作关系不牢固,容易引起供应链断裂,并由此引发的风险,对商业银行信贷可能带来相应的损失。
(八)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和各类交易中会受到各种商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由于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
法律纠纷时,商业银行就有可能会面临着法律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无效法律行为。主要指银行员工或机构发生的无效行为,无效可能导致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b)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法律上还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补。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甚至法律之间互相冲突的现象经常存在。若关于动产物权的设定和担保方面出现法律规定模糊不清的现象,而供应链金融业务又经常会涉及到动产物权的问题,因此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也容易给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带来风险。
(九)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仓单甚至物流过程纳入质押对象,这势必牵涉到对仓单和物流过程的定价评估问题。一方面,由于价格的变动,会导致质押对象的价值发生变化,从而引起一定的抵押风险;另一方面,对银行内部来说,要严防内部人员操作失误和作弊的发生。在对抵押品的估值和评价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科学的方法来保证估值和评价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确保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
五、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鉴于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完善和加强风险管理就成了确保供应链融资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本文针对上面提到的风险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管理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这是最基本也最保守的风险回避方法,即拒绝不合格企业的贷款申请。回避了风险意味着放弃了取得风险收益的机会,但是,某些企业的信用风险太大,一旦风险发生,银行将承受很大损失,对于这种企业,不与其合作是避免风险的最好办法。在实务中,商业银行一般是根据客户评级是否达到银行标准来确定是否给予提供融资的。在这方面,深发展已经开展了客户的评级工作,国内也有一些专门的机构来给企业做资信评级,例如远东征信等。
(二)提高对抵押物的要求
银行要提高对抵押物的要求。首先,应要求抵押物质量合格,并具有使用广泛、变现容易、价格透明、品质标准化等特点。其次,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的合法权属证明,例如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出厂证明、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等等,还需要保证抵押物不存在货款、税收等方面的争议和问题。另外,在实务中,银行还可以要求企业在提供存货抵质押的同时提供不动产抵押,多种抵质押物共同利用,以求将风险分散,并降低到最大限度。
(三)完善企业征信系统
培养良好的信用环境,能够有效地减少风险的产生。为共同扶持信用良好企业的发展,联合制裁资质不良企业,孕育良好的信用环镜,我国人民银行开发建立了企业征信系统,各家银行通过该系统能及时查询企业以往履约记录及企业基本情况,但目前系统还处于不够全面,处理信息不够及时的阶段,所以,我们应不断健全与完善企业征信系统,使金融机构能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情况,有效地维护商业银行授信资产安全。
(四)建立紧急预警机制
供应链是个错综复杂的网状松散团体联盟,在这种结构中,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发生将不可避免。基于供应链的网状结构,一旦发生风险事件,风险将沿着供应链条不断扩散和蔓延,若事后再进行控制与挽救,就难以操作。所以,我们要先行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提早预测各种风险的存在,并量化风险发生后的损失程度,将风险化解在真正爆发之前,将风险降低到金融机构自身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杨育谋.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J].中国中小企业.2007;06
[2]陈祥锋.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2012年1至11月我国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5亿美元,增长25%,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我国企业跨境发展势头会有较大的突破。尽管我国企业走出去发展趋势总体向好,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我国大部分企业跨国投资经营历史相对较短,境外公司短时间内无法形成较好的信用水平,较难有效获取融资服务等金融支持;境外投资金融环境各异,部分国家存在外汇管制;“走出去”以后文化差异、信用制度缺乏等因素极易导致水土不服,影响企业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在经济角逐中承担重要角色的商业银行,应如何通过金融服务,助力开放型经济水平全面提高?如何帮助企业克服供应链境外延伸的各类风险,实现真正的“走出去”?这些都需要商业银行同企业一起着力解决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有效推动企业“走出去”
“走出去”的企业为了降低财务成本,大多迫切需要提升财务管理平台,这就要求国内银行能够跟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提供及时便捷的跨境服务。近几年来,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和调整的新态势下,商业银行积极研究开放型经济的特点,找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政策的结合点,发挥比较优势,通过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的同时注重调整信贷结构、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改进业务流程等多种金融服务,正全力助力开放型经济水平全面提高。在2012年1月11日中国进出口企业第十届年会上,浦发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杨斌做了题为 “发挥比较优势,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助力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全面提高”的演讲。
杨斌认为,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资源来支持我们的外贸企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体现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更是商业银行支持开放型经济的一种态度、一种责任,是时代赋予商业银行的一种使命。
眼下世界经济环境还处于复杂的态势之中,欧美经济增长疲弱,外需的萎缩将影响出口企业订单减少,给供应链上企业的经营带来巨大压力。一方面,大宗商品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增加了进口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负担;另一方面,国际经济的低迷和贸易保护主义将导致更多国际贸易纠纷。加之企业对境外的投资环境和法律政策的不熟悉,也会造成一定的政策风险。这对于银行如何更深层次的配合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如何满足在供应链条上各个环节的企业对金融服务不同层次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杨斌对此表示,“我们必须突破传统的境内金融服务的框架,要将国际金融服务延伸到海外,利用境外的支撑平台为我国企业全球化的跨境供应链金融提供支持和服务,通过资源的整合为企业提供跨境供应链服务的经验。”目前浦发银行在已形成的本外币、离在岸一体化的理念上,为推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今年全新推出了最新的《跨境联动贸易金融服务方案》和《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方案》,其中跨境联动贸易金融服务方案是根据客户不同的特性,分别提供“外向型企业联动服务方案”、“走出去企业联动服务方案”以及“非居民企业联动服务方案”,通过有针对性的方案,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多样化需求;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方案涵盖贸易、融资、资本、担保等九大子方案。通过多年来在国际贸易金融领域和离岸银行领域的积累和沉淀,浦发银行在2012年累计国际结算量超过2000亿美元大关,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超过1100亿元人民币,国际业务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助力供应链多方共赢
中国企业目前面临着“走出去”的诸多挑战,商业银行参与企业跨境供应链金融,可以通过把握企业交易行为、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构筑银行、企业和产业链良性互动产业生态。浦发银行总行贸易金融部主管郁欣认为,跨境供应链的发展会对跨境供应链管理和发展模式提出更高要求,学习和尽快适应全球化的资源配置方式,使企业能够在与国际对手竞争的过程中建立起全球化的生产网络、采购网络乃至供应链体系,真正提高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随着供应链向境外延伸,风险也从单一的企业延伸到供应链整体。这对企业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一个相当大的考验,特别是如果境内外的供应链上企业没有建立起的完善信用和资金管理体系,会引发较强的连锁反应,带来经营和资金的风险。
我国相关的配套服务应该说是滞后于企业境外拓展的脚步。各个服务机构目前基本是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缺乏全局的统筹概念。金融、物流等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包括信息渠道整合等基础工作的开展尚需时日。部分第三方机构的发展目标仍局限于国内,较缺乏国际化的发展视野,难以提供跨境的整合服务,给企业的跨境供应链发展带来了困难。这就要求银行要为企业跨境供应链的延伸和搭建提供金融支撑。
商业银行参与企业跨境供应链的服务,能够实现供应链的多方共赢,增强产业链的稳定性。因为商业银行的介入有效支持了它的上下游企业,这样从供给和销售方面保证了整个产业链的稳定。加快供应链整体的周转效率,这个周转效率包括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周转效率,商业银行充当了剂的作用;有利于增强核心企业对整个供应链的管理,提升了整个产业链、供应链的整体核心竞争力。通过对跨境供应链的支持,银行可以对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协作,构筑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
郁欣表示,利用境内外平动帮助企业走出去。通过商业银行完善的离在岸、境内外跨境金融服务网络体系,商业银行根据进出口企业对其境内外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需要,提供国际结算、贸易融资、跨境投资等服务,适时推出如离在岸联动保理、背对背信用证等离在岸联动供应链融资产品及产品组合,顺利连接了境内外两个市场。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方面,银行可以发挥本币优势,为企业包括境外的非居民提供人民币结构性融资安排,增强企业在贸易、投资等国际化发展方面的资金支持。银行为企业提供人民币相关服务过程中,一方面简化了业务流程,规避了汇率风险,降低了财务成本,另外通过借助境内外不同的本外币资金市场的资源,为企业海外供应链的延伸进行资金资源的整合,通过不同的产品安排整合不同市场的资金优势,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
量身定制离岸跨境服务
在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冲击的影响下,较多国家采取了以低利率和高流动性为特征的宽松货币政策,但在刺激经济恢复的同时也造成了币值相对下降。人民币持续升值给我国企业以较低成本开展对外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目前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而通过跨境投资方式开展全球化经营可以更加有效的开拓国际市场。
在此背景下我国企业跨境投资发展进程逐步加快,投资规模连年快速发展。2012年中国企业出境大规模并购增长很快,随着产能过剩环境下国内投资机会的相对减少以及中国企业自身实力的日益增强,今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有望保持持续增长趋势,结构上也会越来越多元化。
企业投资计划项目和投资后的经营运作通常离不开银行资金的有力支持,因较多企业海外发展刚刚起步,经营规模较难满足外资银行的授信条件,使得融资成为企业跨境投资后的一大重要需求,浦发银行总行离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龚剑涛表示,目前国内银行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满足企业的跨境需求,一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银行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二是由中资银行海外机构提供延伸服务;三是由中资离岸银行提供跨境离岸服务。从第一种途径来看受相关政策限制,对“走出去”企业覆盖范围相对有限;第二种途径则存在东道国市场容量等方面的限制。而离岸银行提供的涵盖外汇存款、贷款、贸易融资、国际结算、外汇买卖等众多银行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境外银行服务,不仅具有本地化海外金融的特殊平台优势,而且受国内外金融管制相对较少,辐射面相对较广,在自身不发生位移的情况下,在本国境内向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境外金融服务,并可以和境内银行服务进行有效联动,满足企业走出去发展过程中多元化商业银行服务的需要。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征信;服务模式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有效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贷款难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其主要原因是农村经济主体与信贷产品相匹配的信用资源相对不足。首先表现在显性信用资源不足,主要特征是缺乏传统信用模式下所要求的有效抵质押物;其次是农村经济主体的隐性信用资源未得到有效开发,主要特征是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积累的信用行为未被收集整理并转化为可供利用的信用资源。尽管近年来农产品供应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连接农户和市场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带动了小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部分解决了农村地区融资难问题,但由于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及征信服务平台的不完善而不能得到快速发展。
研究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新模式,将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延伸到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各类经济主体,并通过完善信息采集、优化信息运用,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对信贷风险识别和控制的创新管理,将有利于改善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被锁定在同一产业链条上的信贷风险,提升金融机构支农业务效益,缓解农村地区贷款难题。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农业供应链是指农产品沿着农资供应、农户、合作组织、收购加工企业、物流、批发零售商以及消费者之间运动的网状链条。供应链金融则是指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发全方位金融服务,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看作一个整体,根据行业特点和产业链上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制定金融服务方案,不仅将资金注入到核心企业,而且更有效地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成员中,对建立农业产业链的稳定发展机制具有积极作用。
农业供应链的发展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在传统金融机构下,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始终不能寻求到有效突破,农业供应链金融则是在农业链供应链发展模式逐步得到认可的基础上,对其提供有力支撑的创新金融模式。
征信服务模式就是一种关于采集、调查、保存、整理、加工、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解决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整体制度框架。
(三)研究内容
本文以农业供应链为着力点,立足于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推进与农村信贷支持相对弱化矛盾日益突出的实际,对依托于该链条之上的农村供应链金融与征信服务的相关作用进行研究。本文将详细分析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创新制约因素,并就农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这一新模式进行全面分析。并将在此分析的基础上,从征信服务的角度分析破解相关难题的路径选择及作用机理。本文还将就建立一种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模型提出设想。
(四)研究方法
本文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并采用归纳与演绎的分析方法。对于征信服务体系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作用首先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找到答案,特别是就征信服务体系在推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在征信服务体系的作用机理方面由于缺乏系统的统计资料,在研究过程中通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加以论证分析。本文对农业供应链模式及农村金融服务系统进行了归纳分析,同时结合理论分析与典型案例分析演绎出我们认为最优的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模式。
(五)创新与不足
目前,我国对农村贷款难问题的研究多停留在提升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及农村经济主体信用建设水平的理论层面,对农村信用建设深入的分析和具体措施相对较少。本文以农村供应产业链为研究核心,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农村供应链金融与征信服务的相关作用进行研究,提出了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模式。该模式可以实现农业产业链上各环节的信用增级,通过逐步规范和改善农村部门产权结构,建立健全农村征信系统,依托征信服务水平的提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有效开发农村信贷市场,并以此全面深入推进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由于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尚属初步建设阶段,相关的统计数据也较为匮乏,因此本文未能从更加严谨的计量角度对征信服务体系的作用进行分析。另外,关于建立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模式也是我们结合工作经验以及理论和案例分析提出的设想,尚存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加以修正与完善。
二、农业供应链与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一)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供应链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改革的产物,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产生以来,迅速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应性。实践表明,这种组织方式符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使小规模农户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效对接,有利于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致富增收。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3月,我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
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农产品从投入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系列过程,形成了农业供应链。按照农业供应链中主要带动因素的不同,一般分为生产者驱动型、购买者驱动型、中间组织驱动型等。生产者驱动型是由分散的农户自发组成专业合作社作为产业链的核心,帮助农户进入更大的市场、获得更高的价格。购买者驱动型是上游企业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中间组织驱动型是地方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为了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面向农户、农村企业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援助政策。
图一 农业供应链运作流程图
(二)农业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
由于农业生产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天然弱势,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都处于服务单一、竞争不足的状况。在大多数县级以下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单一,市场缺乏竞争,金融服务水平不高,农民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特别是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资金外流现象,致使大量农村金融资金流向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环境的恶化(段伟常,胡挺,2012)。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农业供应链的不断完善,农业供应链金融开始出现,并逐渐成为银行业在农村地区业务拓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供应链金融是以整个供应链为主体来提供金融支持,以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该企业的风险捆绑,为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一般包括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从整个供应链来看,融资需求可能发生在生产过程、加工过程和销售过程。具体到农业供应链中,以农户为代表的生产商处于弱势,加工商处于核心企业地位。以“农户+专业合作社+担保公司”为模式的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具体流程见图二。
图二 “农户+合作社+担保公司”模式供应链金融流程图
农业供应链金融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和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对破解“三农”贷款难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一是降低了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单个农户面对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农业生产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且信息分散,在缺乏有效传播媒介的情况下对其信用状况的了解和评价非常困难。但如果对存在于供应链中的农户,有专业合作社和担保机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有长期合作的核心企业作为支撑,则大大提高了农户的偿债能力和守信意愿,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二是供应链具有较强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个稳定的供应链是长期合作的,如果农户无故不偿还贷款,就可能被合作社的其他成员驱逐;如果一个合作社信用状况不佳,就可能失去核心企业的订单,不能持续经营。因此,为了维护整个供应链的稳定,农户和专业合作社有较强的恪守信用的动力,,保证银行贷款按时偿还,供应链模式下有利于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现实约束
在实践中,随着业务的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信用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供应链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广泛推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户存在失信违约风险。由于农产品具有较强的趋同性,农户面临的市场约束力较弱,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问题较突出,一旦存在合同设计不合理、利益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农户就可能单方面违约,退出供应链,通过其他途径自行将产品投放市场,银行信贷风险就会增大。
二是存在系统性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就是以核心企业的信用替代分散农户的信用,以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和经济实力为农户提供担保,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使信贷风险向核心企业集中,一旦核心企业出现问题,会带动整个供应链产生系统性风险,对银行信贷资金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三是农村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很不完善。信用担保、评价、保险等机构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担保机构承担了主要的保证职责,虽然与农户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是担保公司对农户的风险监控和防范难度大、成本高,农产品的变现价值不稳定,因此担保公司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敞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担保公司的积极性,农业保险公司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另外,独立的外部信用评价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开展仍为空白。
基于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发展模式。
三、农村征信服务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分析
在制约农村金融创新和发展的诸多因素中,征信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因素。农村地区征信服务不足将直接导致农村可供利用的信用资源匮乏,银农、银企间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村信贷投放总量不足,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不匹配,并影响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进程。农业供应链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经营方式下农村经济主体间的孤立状态。农户、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市场间存在着密切的物流、资金流、权益流、信息流关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因此,金融机构在对供应链条上各主体进行考量时,充分考虑到链条内各主体间的联系,大力创新农业产业化金融产品。而发展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征信服务模式,挖掘和重组链条内部的信用资源,必将有利于扩大农村金融供给。
(一)作用机理
征信服务包括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增进、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在内的一整套信用管理方法,能够服务于农业供应链条的各个节点和流程,发挥信用发现的作用。
1.信息采集机制
基于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不仅采集龙头企业的信用信息,而且要采集种养大户、普通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生产基地、专业市场等各个节点的基本信息和特色信息;不仅采集供应链条各个节点的信息,而且要采集其联结机制即契约关系、契约规模、契约稳定性等方面的信息。充足的信息储备为金融机构扩大承贷主体范围提供了可能。由于缓解了信息不对称,农业信贷由传统的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少数优质农户这“两级”,扩展到支持包括处于产业链条中的普通农户、专业合作社、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的各类主体和各种信用集合体。在订单农业或者垂直一体化超市供应链中,农户如与龙头企业、大型超市签订购销协议,说明农户具有较为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生产能力,协议信息的采集将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种甄别机制。专业合作社在产业链条中居于“承上启下”重要地位,但由于良莠不齐和信息不透明,长期以来不被做为银行信贷投放的主体,所需资金只能通过龙头企业“统贷统还”以及农户个体的信用或联保贷款解决,难以避免资金总量、期限、用途等方面的不匹配,资金满足率较低。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档案,金融机构可以拣选管理规范、财务透明、与核心企业有长期良好关系的专业合作社,给予独立的贷款支持,不仅可以缓解合作社自身运营和发展方面面临的资金难题,对整个供应链条的稳健发展都会起到有力的支撑作用。
2.信用评价机制
一方面是传统信用评价方法的延伸。以完善的信息采集为前提,将信用评级(或评分)实施于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各类经济主体,特别是目前农业信贷覆盖面较低的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企业,通过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信贷主体的拓展,以及对信贷风险识别和控制的创新管理。另一方面是评价方法本身内涵的拓展,即依据生产和利益关系对各类产业化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捆绑。供应链融资不仅要考察直接承贷者的能力,而且要从整体上评价供应链条的竞争力及风险,为产业链量身定做融资产品。如对作为生产者的农户的信用评价,金融机构不仅要了解农户自身的经济实力、经营状况、履约情况,还要了解其所属供应链的生产组织者(专业合作社)、契约企业(尤其是核心企业)的经济和信用状况,以及农户与生产资料供应商、加工商、龙头企业之间的契约情况、以实物或者现金形式存在的贸易信贷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农户的经营前景和未来收入进行预测,从而科学地做出信贷决策。
3.信用增进机制
传统的农业贷款模式以农户的个人信用为载体,存在贷款发放成本高、市场风险大、贷后监控难等弊端。而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下,进入供应链条的农户与产业化组织的信用相互捆绑,基于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可以从整个产业链条的角度出发,通过构建各类内外部增信机制,实现经济主体承贷能力的显著提升。一是链条内部的联合增信机制,如组建大联保体、信用共同体;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支撑,构建“农户+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企业+专业市场”等多种担保、反担保和承贷关系。二是利用供应链内部的物流、资金流、权益流实施抵质押担保机制创新。农村征信服务系统将记录供应链经济主体间的契约关系和契约规模,内部贸易信贷可以为金融机构发展外部融资提供内源性增信措施。三是发展融资性担保、农业保险等外部增信机制。由于供应链内部购销关系稳定、市场风险小、信用透明度高,在当前农村地区外部增信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基于供应链金融拓展农业担保、保险更容易实现。
4.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限制农村金融市场运转效率的主要原因是借款人容易出现违约,既包括借款人客观上缺乏偿付能力,也包括自愿或策略性违约。在完善的农村征信服务体系下,核心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可以动态了解和把握契约农户的经济和信用状况。由于农业供应链契约不仅为农户或生产组织者带来稳定的收入预期,核心企业还会向农户提供质高价廉的生产资料和科技、技术服务,农户参与供应链可以获得可观的“供应链红利”,这对农户和生产组织者而言是一种强大的激励。反之,钱枫林等(2012)通过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得出,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由于引入了核心企业的反向担保机制以及合作组织与核心企业长期合作过程中建立的信誉机制,“触发策略”使合作组织按时偿还贷款成为理性选择。从而与传统的农业贷款相比,信息对称条件下的农业供应链融资具有更好的贷款甄别、风险降低和偿还激励机制。
(二)征信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实证分析:山东烟台栖霞市苹果“农超对接”案例
虽然目前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工作仅初具雏形,但从实践效果看已取得确定性的意义。本文以山东烟台栖霞市苹果“农超对接”为例,分析征信服务对支持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1.农超对接”供应链运作模式与发展现状
栖霞是著名的苹果生产大市,全市苹果年产量占全国苹果总产量的6%。“农超对接”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为纽带,农户通过合作社把苹果出售给超市或者超市直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采购,实现“超市直采、产地直供”。截至2012年10月末,栖霞市果品经销商、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与20多家连锁超市设立苹果销售专柜220个,苹果销售总量达30万吨,占栖霞苹果总产量的20%。
2.供应链金融服务新特点
一是农超对接模式下,果农、专业合作社、苹果仓储企业由原来的独立经济个体变成了捆绑在一起的大集团,金融需求由单兵模式发展到集团模式。二是商业银行站在产业链角度向供应链成员提供系统性融资安排,淡化了对单个贷款人的准入控制,有效拓宽了融资边界。三是由于农超对接模式下的一些贷款品种主要依托交易合约、或者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金融机构更加重视全面的信用信息,以增强对贷款风险的预测。而龙头企业或者专业合作社也需要通过更加全面的信息来判断合作农户的信用状况,以便做出科学决策。
3.栖霞市依托产业链的农村征信服务发展情况
一方面,广泛开展面向各类主体的信用档案建设和信用评定。截至2012年10月末,全市共评定果农信用户3.5万户,信用村335个,涉农信用企业408户。为全部共计464个农民苹果专业合作社建立了信用档案,初步评定信用专业合作社10户。在上述信用评定的基础上,并结合农超对接特点,人民银行依托“农户+专业合作社+超市”供应链采集更加全面的信息,如农户是否为入股股东、社员合作年限、履约信用等。采集的产业链条信用信息共涉及26个主要的大型专业合作社、2200余农户。
4.产业链金融服务情况
近几年,围绕苹果的种植、管理、藏贮、运输、加工、销售直至消费终端等环节,栖霞市金融机构共创新设计苹果合作社贷款、大联保体贷款、苹果通宝贷款、苹果产业集群融资、苹果仓单质押贷款5类信贷新产品。其中,苹果专业合作社贷款以及大联保体贷款主要是依托果农之间的合作关系发放的用于支持果农生产的贷款品种;苹果通宝贷款、苹果产业集群融资、苹果仓单质押贷款三类贷款品种则主要依托收购和存储环节的关联关系发放的用于支持收购环节的资金需求。前两类贷款将生产者进行了联结,而后三类贷款则主要将收购环节和存储环节进行了联结。截至2012年10月末,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上述新型信贷业务29.91亿元,有效满足果农、苹果合作社的资金需求(见表1)。
5.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农超对接服务体系使栖霞苹果直接进入国内外大型超市,降低了流通成本,确保了苹果收购和零售价格的稳定,2012年通过农超对接直销苹果达30多万吨,占栖霞苹果总产量的20%,带动果农增收3亿元。2009年以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放新型苹果信贷业务29.91亿元,有效满足了果农和加工销售企业在“农超对接”各个环节的资金需求,初步形成了一条依托产业链进行信用建设,信用建设又助力产业链金融提升的良性互动路径。
四、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模式构建
(一)目标和原则
在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供应链相辅相承互助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与当前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大方向完全一致。为确保农业供应链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应以有效防范供应链信用违约风险为前提;以基本消除供应链条中信息不对称为出发点,以建设基于供应链条的征信服务信息系统为载体,以强化农业供应链合作伙伴信用意识、提升产业链组织信用管理水平为抓手,以完善农村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为手段,以健全农村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推动建立完善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机制为主要目标。
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不同程度和模式,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因地制宜、源头着手;广泛参与、科学规划;支农惠农、多方受益”的原则,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调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金融业宏微观管理部门、涉农金融机构、产业链条中有关经济组织及农户等有关各方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评价体系,以基于农业供应链的征信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为核心,通过对征信服务产品的广泛有效应用,提升农村经济主体的诚信意识和守信能力,推动行政、社会、金融资源与产业链经济主体信用资源的有效对接,促进信用资源与农业供应链经济良性互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和产业链经济主体信用投放与承贷能力得到同步提升。
(二)组织架构
农业供应链中,农资企业(种源、农机具、农药肥料供给)、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收储和加工企业、农产品流通贸易公司构成供应链运作的主体,其中维系供应链正常运转的核心企业即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供应链中起决定作用。围绕供应链不同经济主体的不同需求,建设符合有关经济主体信贷需求的农村征信服务体系,是一项涉及较广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基础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信用中介体系建设、征信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激励惩戒机制建设、信用文化建设等,需要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和涉农金融机构等加强沟通交流配合共同推进。
图三 农村征信服务系统组织架构图
围绕“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市场)+农户”、“信用村+农户”、“担保机构+农户”等不同模式的农业供应链组织,将各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均加入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组织架构中。各地在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均已成立领导小组,依托各地已经建立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做好工作规划,人民银行作为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构建以农林牧渔等农业主管部门为管理者,金融管理部门为主要推动方,以农村征信服务平台(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为辅助)为载体,信用评价中介机构为重要参与方,以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产权登记机构的积极参与为有效手段,推动涉农金融机构与农业供应链各结点主体实现有效对接。
(三)业务流程
一是政策支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总体工作规划,并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组织开展建设适应当地产业化发展特点的农村征信服务系统,对符合政府政策支持的农业产业链项目,将有关政策支持信息采集到征信服务平台系统。二是广泛采集信用信息。信息主体涉及供应链上所有经济组织,信息来源包括法院、质监、工商、税务、财政、农业、供销合作社、科技等部门。采集标准化合同订单信息进入征信服务平台,以此为基础采集有关经济主体的信用评价信息。三是开展广泛全面的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内部信用评级及对农户的信用评定,这是目前涉农机构普遍开展的工作,并已积累了一定经验。第二层次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的外部信用评级及对农户的信用评分。第三层次的评价需要根据不同供应链模式进行。如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农户或专业合作组织的评价。选取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影响力的核心企业将订单信息录入征信服务平台,作为进行信用评价的基础。订单履行完毕后,由核心企业对与其有合同关系的上下游企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与其有合约关系的农户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对于“信用村+农户”、“担保机构+农户”等模式,也可以金融机构对有合作关系的信用村整体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及由信用村、有关机构对农户进行评价。四是对产业链企业的信用增级,推进农村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参与农村产业链条建设。五是信贷业务创新,根据不同形式的产业链条业务需求跟进相应的信贷业务创新及信贷支持。对已经完成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采集信用履约情况进入征信服务平台系统。
图四 基于供应链的农村征信服务建设流程图
(四)运行机制
在没有征信系统约束的情况下,处于农产品供应链中的组织或个人的信用选择行为主要为政府管制、合同约束、企业内控、协会自律、公众监督等,在缺乏强制约束力的情况下不能完全防范信用违约风险。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将防范和控制的主要机制纳入信用规制体系之中,再增加征信平台建设的硬约束及政府主导的征信文化建设的软约束。基于农业产业链的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是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广泛渗透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就其构成而言,除必要的政府政策支持外,既包含有硬件建设,也有软件建设。无论是硬件建设、软件开发,还是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信息化环境的打造等,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支持。单独依靠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力量,无法完成信用中介市场的培育和信息的采集工作。为确保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成效,需要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政府有关部门在推动农村中介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推动农村信用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人民银行履行征信管理职责,在政府的指导支持下,承担牵头组织、制定规范、系统建设、应用推广等工作。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则发挥不可或缺的增信功能,涉农金融机构做为支持农业发展的主力军,主动发挥联系涉农经济主体的作用,向管理部门提供征信服务体系建设业务需求,向涉农经济组织提供金融产品信息。
五、农村征信服务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
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征信服务体系建设上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合理规划、规范标准、资金投入、法规制定等手段,加强农业信息资源整合及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建设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征信信息服务平台。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发展特点和发展程度,地方政府应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征信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模式,以推动地区征信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从而推动农业产业链的拓展。积极推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机构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加大对信用等级较高农村经济主体的扶持力度。
(二)积极构建适合农业供应链发展的农村征信服务系统
整合挖掘农村信用资源,多渠道多方式采集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加快建立农户和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信用村、专业合作社电子化信用信息档案。建立健全涉农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共享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批量采集信息,拓宽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将工商、税务、质检、社保、环保等部门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纳入农村征信服务系统。
农业产业链征信系统的构建:一是农业产业链征信系统以“农业产业链生产关系”为纽带,系统主体为农业产业链中的各经济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村、农户等;二是系统信息采集更具全面性,涵盖农村经济主体的基本信息、经济信息、银行信息及非银行信息;三是信息采集遵照“龙头企业+基础(企业)+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市场)+农户”;“信用村+农户”;“担保机构+农户”等产业链条的不同模式,对应地将信息采集到系统的各个信息主体模块,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四是依托核心企业或有一定规模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集合同、订单信息,并将合同订单执行情况及对企业、农户的评价信息采集进入征信服务系统。五是增加征信服务系统的辅助系统建设,如农业政策支持系统、农业供应链信息化服务系统、农村产权登记系统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与征信服务系统进行对接。
(三)不断完善农村地区声誉传播机制设计
不论是银行信用还是民间信用的履约行为,均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誉产生影响。声誉依靠社会网络建立,声誉的传播在具有地域特征的农村地区比城市更加具有效率和作用。为促使声誉信息的有效传播,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用宣传教育,做到广覆盖,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地区的整体信用意识,使农村经济主体充分意识到声誉的作用,自觉维护自身在信用交易市场上的声誉。同时要建立长效的声誉信息公开机制,如将对产业链经济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征信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声誉得到更广泛地传播,提高农业产业链组织运作机制的稳定性。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为农村地区的声誉传播机制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地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不断完善。
(四)大力培育农村信用中介服务市场
信用服务业承担着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传递的功能,在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信用交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供应链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的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的信用风险。如果供应链上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蔓延,影响到整个供应链。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金融问题。因此,应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建立供应链信贷与农业保险、政策性保险、政策担保相结合的银保对接机制,打造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参与的多种形式的农村信用共同体。
(五)推进农村地区征信文化建设
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综合水平总体较低,加之金融及征信知识宣传不能完全覆盖广大农村地区,致使相当部分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对征信体系建设认识不清。农村地区征信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完善农村征信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依托“信用镇、村、户”创建活动,增强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提升信用建设在农村地区的影响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板报、标语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村征信知识宣传,将信用建设纳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加大对“守信典范”与“失信典型”的宣传或公示力度。对信用创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典型进行大力宣传与表彰,在农村地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基层政府应制定出本地农村征信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定期对农民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其对征信文化建设的认识,为拓展农业产业链奠定良好的信用文化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