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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城镇经济与发展研究院 2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贵州 贵阳 550025)
摘 要:有效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于鼓励商业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具有重要作用。文章基于准公共产品视角,首先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其次,系统梳理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践探索活动;最后,试图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若干建议,以此为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增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效率,提供切实有效的决策参考依据。
关键词 :准公共产品;科技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09.00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26301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YJA630196)
作者简介:刘小溪(1990-),女,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技金融;张目(1968-),男,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信用风险管理、科技金融、综合评价技术。
收稿日期:2015-02-15
0 引言
在我国,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占科技型企业总数的90%以上,其涉及的领域不仅局限于科技服务业,还涉及到农业、工业等基础产业领域,已成长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财政税收、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的重要力量之一,更以其自身特有的创新性、高成长性成为现代经济中的新生力量,在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显著作用。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抗风险能力差、资金实力弱、可抵押资产少等诸多特点,因此,商业银行一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较为谨慎,造成资金供给与需求的不匹配,致使其面临严重的融资困境。现阶段,政府通过贷款贴息、损失补偿或奖励基金等方式补偿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损失,以此来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力度,而这些补偿方式可视为一种金融类的准公共产品。
综观已有文献,国内外学者对准公共产品进行了相关理论探讨。根据产品的不同消费特征可以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三类,公共产品的概念由大卫·休谟最早提出,并由萨缪尔森加以规范。萨缪尔森认为每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公共产品消费的减少,即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进行了俱乐部产品的跨越性研究,指出俱乐部产品实际上就是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具有竞争性、排他性、没有外部的影响三个条件,劳埃德·雷诺兹则将准公共产品定义为是一种具有外部性的私人产品,如果一种产品只满足前两个条件即竞争性、排他性,而不满足第三个条件时,那么该产品就属于准公共产品。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分析
准公共产品的概念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过程中,不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是具有排他性的,并且在给定生产水平下,政府向另外一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补偿的边际成本并不是零,所以贷款风险补偿又具有竞争性,除此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还具有很大的外部经济性。综合可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机制等是一种正外部性很大的准公共产品,因此需要政府以协调和引导者的身份制定有关贷款风险补偿政策,改善商业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决策差异,以提升企业创新贷款及创新活动的效率。
1.1 不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
政府对提供给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具有不完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具有一定的竞争性,由于财政补贴的总额往往是既定的,银行获得的补贴额度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投放额度来进行衡量;另一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只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才能获得财政支持的贷款贴息、损失补偿或奖励基金。
1.2 正的外部性
准公共产品大致可分为:自然资源(又称共用资源)类、交通运输类、能源类、教育类、卫生类、通讯类、公用设施类、传媒类和金融保险类等九类。政府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采取的财政支持措施,如利息补贴、损失补偿或奖励基金等属于金融保险类的准公共产品。从微观角度来讲,该类准公共产品可以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宏观角度来讲,可以促进人口就业、增加财政税收和出口等。就整体效益而言,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社会收益大于补偿成本。
在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调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供给与需求的情况下,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会出现一定的损失。由图1所示,S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供给曲线,由该贷款风险补偿的边际生产成本决定,D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需求曲线,由补偿价格(新增贷款余额补偿比例和贷款损失补偿比例等)决定,MU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社会边际效用曲线,代表社会对贷款风险补偿这种准公共产品的价值估价。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政策、机制等作为金融保险类准公共产品具有外部经济效应,因此社会边际效用曲线MU在需求曲线D的上方,且外部经济效应越大,曲线MU就越高于需求曲线D。在政府未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风险补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只会考虑自身的效益,因此在需求曲线D与供给曲线S的交点E1处实现均衡,对应的均衡价格和均衡消费量分别为P1和Q1;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供求均衡点却是社会边际效用曲线MU与供给曲线S的交点E2。在消费量为Q1时,社会愿意支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价格为P2,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给成本P1,因此存在帕累托改进余地。在E1点实现供求均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增加的收益为四边形P2P1E1M,而此时社会的损失为五边形P2P1E1E2M,因此存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即图1中阴影部分的面积。
在政府对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财政支持后,社会资源配置情况有所改善,如图2所示。政府采用财政手段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有助于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供给量,因此供给曲线由S移动向右下方至S’位置,可以看出财政支持弥补了部分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如果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供给量继续增加,则供给曲线继续向右下方移动至S*,此时政府通过财政补偿的方式弥补了图1全部阴影面积的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损失,也就是说政府对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补偿,能够促进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2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浙江、江苏、广东、天津、山东等省、市政府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方面的实践活动,且各地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风险补偿比例及合作银行上都有所不同,具体对比见表1。
3 结论与建议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现阶段补偿的基本思路应为: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以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为切入点,以完善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为主导,以建立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
3.1 健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
良好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已在法律层面对补偿机制进行了总体规划,但现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受明显的区域、条件等因素限制。因此,立法部门应修改和剔除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不利的法律法规和歧视政策,加快和推动相关融资、担保等机构的立法建设,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在实施过程中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在组织架构方面,应建立健全由中央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最大程度的发挥其在补偿机制运行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3.2 各级财政资金入股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的关键点是明确财政资金的筹集与补偿渠道,推动多层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设。在资金来源和补偿方面,坚持“中央财政出资为主,地方财政出资为辅,社会性资金为有益补充”的基本原则。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以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在补偿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提供就业岗位,因此有必要建立各省、区(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3.3 财政资金支持建立统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
属于新兴产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抗风险能力差、资金实力弱、可抵押资产少等诸多特点,很难从重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因此有必要依靠财政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将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和培育信用制度相结合,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可以参照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进行建立,完善信用登记、信用征信、信用评估和信用等各环节的规定,并逐步将民间信用中介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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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措施我国都已经陆续采取,唯独在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专业银行方面,至今未有动作。参考国外经验,设立国家政策性中小企业专业银行,也许是一个很好的思路。
日本
日本政府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相继颁布了30多种关于中小企业政策的主要法律,形成了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国民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基本法》等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使政府可以通过金融辅助手段对中小企业进行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国民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的形式与我们所说的国家政策性银行相类似。其要点是,注册资本金全部由国家政府提供;贷款资金的增量由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一部分,其余从邮政储蓄、福利年金、国民年金、简易生命保险金等资金中调剂使用;公库的贷款业务一律由公库独立进行,不受政府干预,贷款业务通过其在全国的152个分支机构以简便的手续和快捷的速度放贷;公库系特殊事业法人,免交一切税费,贷款损失由财政补贴。
商工合作社中央金库。1936年建立,其资本金的78%由政府出资,22%来自企业组合机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唯一一家有存有贷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除办理存贷款业务外,还发行贴现金融债券、带息金融债券和利息一次付清的金融债券,以此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稳定的贷款。
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是日本政府依据《企业金融公库法》于1953年设立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提供长期固定利息贷款;提供政策性特别贷款,重点支持从事新事业、建立新企业,改善经营,开发新技术等活动。在经济形势恶化的情况下,发挥安全网的作用,使那些有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不受经济环境的影响,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使中小企业能适应环境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日本是市场经济,民间金融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体,而政府则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不直接或单独对中小企业投资,在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额中所占比重一般只有10%左右。政策性金融机构是针对中小企业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设立的,其经营策略是,在企业无法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时才会提供资金方面的援助。
韩国
韩国于1961年8月1日依据《中小企业法》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它是韩国政府设立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银行,由政府拥有其中51%的股份,具有控股权,其他综合商业机构共持股49%,是韩国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总资产达1110亿美元,目前在世界各大银行排名中位列第133位,在韩国国内银行排名第4。
现今,中小企业银行已发展成为拥有约16万个韩国中小企业客户的大型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另外设有四家下属子公司,在韩国国内有575家营业网点。
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按性质分为一般商业贷款和政策贷款。一般商业贷款,由中小企业银行根据商业原则自主发放。其中78%左右是流动资金贷款,18%左右是设备贷款,其余为外汇贷款。
政策性贷款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特殊融资需要,经由中小企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政策性贷款的利率比一般商业贷款的利率低1~1.5个百分点。除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外,韩国政府还出资设立了中小企业振兴公团,主要对中小企业发放创业贷款,利率更加优惠。
德国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成立于1948年,最初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的重建提供资金,现为德国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提供长期投资贷款,业务单一。其首要任务是为促进德国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惠的长期信贷。德国企业99%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解决了德国近2/3人口的就业问题。
作为德国政策性银行,其突出的特点是,信贷发放着眼点在企业方案的成长性与项目的经济性上,按商业银行的风险角度来发放信贷;以促进德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推动德国经济发展为己任;不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不受政府的干预,项目的授信权为董事会所掌控和决定,但由政府部门组成并领导监事会,对业务进行监督;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时,由政府提供担保;不向国家缴纳股利,不用上缴所得税。
美国
法律支持。美国联邦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用立法的形式规范中小企业的融资,包括:《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等,通过法律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设立专项基金。财政专项基金是美国政府为中小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发展而给予的财政援助。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鼓励中小企业产品创新和吸纳就业的基金,包括中小企业的创业基金、失业人口就业基金等;二是降低中小企业市场风险的基金,包括风险补偿基金、特殊行业的再保险基金等。
阻碍,本文通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也愈发重要,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
制不够完善,金融体系不成熟,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时遭到重重阻碍,融资问题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近年来,有关中小企业倒闭的消息频繁在媒体
上出现,其中融资难问题是主要倒闭原因之一。
2.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的一些不足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及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2.1中小企业的自身原因
2.1.1信用水平较低
中小企业大部分整体实力较弱,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较弱,违约率、倒闭率较高,因而整体信用水平较低。有些企业甚至为了实现免除债务实行“假破产”,导致借款银行等金
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遭受巨大的损失。银行作为“理性经济人”追求利润是其主要目标,这就使得其不愿把资金贷给信用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 。
2.1.2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中小企业的财务资料是银行贷款的主要依据,然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缺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使得银行贷款缺乏相关的资料依据,难以正确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发展前景等信息,从而导致银行贷款风险较大。在这种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银行更愿意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限制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
2.1.3融资规模小,交易成本大
银行每发放一笔贷款都会产生一定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和融资规模成反向关系。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能力较弱,贷款的规模相对较小,从而使得银行发放贷款成本高,风
险大,银行不愿把钱贷给中小企业。
2.2金融体系不健全阻碍中小企业融资
2.2.1 银行贷款“门槛”较高
目前,银行主要将信贷资金投放在经营能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缺乏重视。这种严重倾向于大型企业的信贷政策,使得中小企业贷款较难。同时银行还设置了中
小企业贷款较高的“门槛”,中小企业只有符合某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这样就把众多中小企业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
2.2.2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
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资金薄弱,市场生存能力较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面临的风险较大,这就需要有信誉较好的担保机构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抵押担保。
2.3政府方面的原因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和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导致融资困难,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以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收
效甚微,中小企业贷款仍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难题。
2.3.1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由于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社会资源偏向国有大中型企业。一些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也是针对大型企业,使得中小企业“孤身奋战”。中小企业在完善市场经济、活
跃市场气氛、提供就业机会和扩大进出口贸易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政府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只局限在解决就业上,认识的不充分,导致对中小企业的重视度不够,制约了中
小企业的发展。
2.3.2政府的政策扶持不够
国家制定的一些经济发展政策大多针对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政策上的指导,使得中小企业整体基础差、管理人员素质低、管理模式不完善等,这就阻碍了中小企
业融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紧缩的货币政策,使得银行在贷款的门槛提高,审批更加严格,中小企业由于自己的种种不足,使得银行资金大部分流向效益高、风险较小的大
型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加大。
3.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不仅需要中小企业进行自我努力改善融资条件,更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1企业改善自身融资条件
首先,要改善经营模式,提高自身竞争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供有效依据。其次,注重提高自身的资信度,按期归还贷款
和利息,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提高企业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增强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款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中小企业实力,提高融资竞争力,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
题得到根本解决。
3.2政府加大政策扶持
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国家为保证中小企业有个良好的融资环境必须在政策上扶持中小企业。日本组建了很多像中小企业金融金库这样的专门金融机
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而我国像这样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较少。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特别要重视地方银行对本地中小企业发展
的推动作用。
3.3扩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目前中小企业主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而银行因为贷款成本高、风险大,不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面对这种情况应大力鼓励非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发展,扩
宽融资渠道。企业也可以考虑向职工集资借款、让股东增资等内部融资方式。(作者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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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融资结构看,据世界银行2010年对全球142个国家的融资可得性的调查,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中低收入国家为34%,而高收入国家高达62%。与高收入国家相比,中低收入国家的银行贷款更多地发放给了大企业,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较难。
从贷款占比看,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的内源融资占比多在50%以上,部分国家甚至超过80%,内源融资成为各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银行贷款等债权融资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主要来源,但股权融资发展总体不足。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局限,单靠自身的努力无法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所以许多发达国家或地区普遍采取各种金融支持政策手段,力求建立多种融资渠道,为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便利。
立法先行
凡是中小企业发展好的地方都非常重视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当今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均奉行立法先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从法律上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给予支持。
美国于1953年颁布了《小企业法》,韩国1966年颁布了《中小企业基本法》,日本在1963年颁布了被称为日本“中小企业宪法”的《中小企业基本法》。围绕中小企业基本法,日本形成了50多部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涉及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彼此互助、与大企业关系、应对危急情况等诸多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成为中小企业立法最为完备的国家之一。
美国还颁布了专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机会均等法》、《公平信贷机会法》,确保中小企业获得非歧视的贷款权力;日本则颁布了《中小企业信贷保护法》、《中小企业公库法》,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中国台湾从1967年就开始制定《中小企业辅导准则》,并最终制定了台湾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此基础上,台湾根据本地情况和发展中小企业的具体需要,还制定了许多涉及中小企业发展具体问题的专项法规,形成了由中小企业基本法和专项法规组成的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
在立法支持方面,香港地区是个特例。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香港特区政府奉行“最小的干预,最大的支持”理念,营造自由的市场经济环境。由于信奉“积极不干预”和自由主义,香港并无特殊法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文献只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条例中的公司条例、《竞争法》,以及2012年5月开始实行的《最低工资法》。不过特区政府在管理体制、融资财税政策、技术创新、教育培训等方面都出台了扶持政策,构成了对中小企业在政策、生产要素、创业、融资、技术开发、信息、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体系。融资方面,特区政府推出和完善了一系列融资计划,包括“中小企业资助计划”、“中小型企业特别信贷计划”等,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政策性银行
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有的还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利息补贴等,为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设有商工组合中央金库、国民生活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德国设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德国复兴开发银行和德国平衡银行),州政策性银行;韩国设有中小企业银行等。
台湾在上世纪70年代设立了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台北国际商业银行、新竹国际商业银行、台中商业银行、台南中小企业银行、高雄中小企业银行、台东中小企业银行等7家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台湾从法律上确立了这些中小企业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并要求其“对中型企业放款不得低于放款总额30%,对小型企业放款不得低于40%”,即向中小企业贷款总的比率不低于70%。不过应指出的是,虽然这些中小企业专业银行恪守了此项规定,但由于它们规模较小,使得事实上这些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只占到全部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30%。
中国台湾还通过行政干预方式,确保普通商业银行给予中小企业一定比例贷款。由于普通商业银行资金规模大,它们对中小企业贷款实际覆盖了中小企业贷款总额的70%。特别是台湾对中小企业非常重视,公营银行或公股占比较大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最大。例如,近些年台湾银行、合作金库银行、第一商业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华南银行、彰化银行等对中小企业放款的市场占有率接近70%。加之中小企业银行近年来逐步由政策性银行向一般性商业银行转型,实际上,台湾中小企业融资来源从一开始依赖于政策性银行,现在越来越转向依赖于普通商业银行。
信保体系
由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较大,可抵押资产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地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通行做法,在发达国家已有近百年历史。
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对小企业资金支持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提供信用担保。凡申请担保并获批准的小企业,在逾期不能归还商业银行贷款时,管理局保证支付不低于90%的未偿部分(担保总额不超过75万美元,担保部分不超过贷款的90%)。日本采用了地方担保和政府再担保的两级信用担保体系,即地方信用担保协会对企业承保后,再由政府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担保协会进行再担保,极大地增强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资金的能力。目前,日本约有50%的中小企业使用该制度。
台湾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简称“信保基金”)对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培育中小企业成长方面作用显著,其主要经验有:
一是政府居主导地位,台湾行政当局是主要发起人和出资人,以行政捐赠为主、金融机构捐赠以及信保基金自筹资金为辅,基金长期由“财政部”或“经济部”负责管理和运作。建立了持续稳定的财政资金补充机制,如果经济不景气,当局会增大注资力度,并采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基金的捐助。例如2008年为帮助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行政捐赠65亿元,达到基金设立以来行政出资最大值。
二是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之间合理分工、相互制衡,提高了基金运作效率。
三是形成了风险共担的银保合作机制。基金不实行全额担保,担保比例平均为80%,这意味着当担保贷款发生代偿时,银行要承担20%的风险损失。这一机制促使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提高了担保贷款安全性,信保基金的不良贷款率多年来一直控制在1%左右。信保基金与银行还建立了广泛合作关系。由于银行从信保基金每年获得的理赔金额达到捐助金额的4~5倍,加之不良贷款率低,且只需承担部分风险,因此银行参与信保基金的积极性很高。
由于金融机构、信保基金、中小企业三方很好地实现了互利共赢,使得台湾信保基金成为世界上运作最为成功的信用担保制度之一。
风险投资体系
高风险且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更需要资本性的资金投入,即风险投资或创业资本,而非一般性的银行贷款。因此,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各国政府都鼓励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业务。
由政府出资设立风险(创业)投资机构和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是各国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快速成长的普遍做法。最典型的是美国。美国在硅谷设立了大量风险投资基金,并成立了硅谷银行,对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给予强力支持。
从国际经验看,政府资金的使用应以间接方式为好。即政府不宜直接办理对创新企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各项补贴,而是委托直接参与市场运作的政策性机构操作补助计划更为稳妥。
资本市场
大多发达国家均有针对中小企业上市的资本市场。美国资本市场包含八个层次,即全国性证交所、地方证交所、第三市场(上市股票的场外市场)、第四市场(大机构和投资家之间直接交易的市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纳斯达克小型市场、小额股票挂牌市场和粉红单市场,其中后三个层次的市场专门为中小企业资本交易提供服务,入市标准逐级降低。美国最具成长性的企业中有90%以上在纳斯达克市场上市。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围绕发展软件产业创建了多种风险投资基金,并形成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目前,印度有20余家证券交易所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中大多数是面向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并且,拥有大量风险投资基金,包括国家风险基金、邦风险基金和私营风险基金,直接推动了印度软件业的腾飞。
财税政策支持
财税政策支持是政府对中小企业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各国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税收优惠包括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方式有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政府直接的优惠贷款等。
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小企业税收减免的力度很大。例如,在中国香港特区一直对中小企业一直实行简单而明确的低税制,这对中小企业非常有利。中小企业无须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来处理税务问题,将有限的资源投放在经营事务上。所有企业只需缴纳所得税,在香港近30万家公司中,大约65%的所得税来自缴税最多的800家公司,约22万家中小企业无需交税,占中小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关键词:微小企业 融资扶持现状 融资扶持问题 融资扶持政策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1-274-03
一、引言
我国目前对于微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工作主要通过政府和商业银行两方面进行。
其中政府政策扶持的相关措施主要有:200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贷款利率,为微小企业贷款自由定价提供的客观条件;2005年4月,在世界银行与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主办的微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上,旗帜鲜明的提出支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之后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开展这一业务: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支持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税政策措施。金融方面从加强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监管和规范民间信贷等六条金融措施以改善微小企业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财税方面从加大财税扶持和扩大扶持资金规模等,以减轻微小企业税收负担。2011年10月中旬,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确定支持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政政策措施,提高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
商业银行的相关扶持政策主要有2004年起,世界银行联合德国复兴银行向国家银行提供转贷资金和技术支持,并通过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合作银行向微小企业发放贷款;2005年中国微小企业贷款项目正式启动,世界银行提供了1亿美元贷款。项目为大约18万微小企业借款人提供了单笔贷款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贷款,培训了1100多名信贷员,贷款技术还被成功复制到农村信贷业务;商业银行逐步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微小企业信贷支持,适当提高对微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二、微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相关政策研究的现状以及政府和商业银行扶持工作的展开情况来看,已经从形式上对于微小企业的融资扶持予以了很多支持,并且通过政府和商业银行的配合实施已经初见成效,在全国各地,已经有很多微小企业业主享受到了相关融资政策带来的融资便利,开始拓展自己的业务。但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整个扶持工作展开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扶持的角度较为单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微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微小企业一般对于自身的需求相对盲目,问题较多且没有良好的解决途径,那么对于政府及社会的扶持帮助显得非常迫切,而这种帮助的迫切性不仅仅在于对融资扶持政策制定上的需求,更多的应该由各地政府具体的金融管理部门深入当地的微小企业群体,帮助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思维体系,不仅从政策而且从其自身的发展方向、路径及模式上予以引导帮助。
2.融资扶持实施点较为集中,无法解决广覆盖的微小企业的融资问题。目前,对于微小企业融资扶持的实施切入点多为商业银行,通过商业银行放宽相应条件来实施对微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但实际上,商业银行的支持能力远远无法满足我国不同城市、不同性质微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微小企业贷款可持续和广覆盖的目标。单靠商业银行扩大业务范围、建立微小企业融资单项业务、降低对微小企业融资信誉评价指标、提高对微小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无法满足众多微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其他合法融资机构在自身制约条件限制下,无法自主发挥业务优势辅助微小企业融资政策实施。各地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从政策上受各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监管,从经营上比较贴近各地微小企业主体,但由于其经营权的私有化、自身资金的有限性及其经营业务高风险的特征,导致其无法自主扩大业务范围向更多的有发展潜力的微小企业进行评估、预测、开展融资扶持工作,在保障甚至提高自身收益的同时支持帮助更多的微小企业融资,促进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
4.微小企业业主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无法在政策的指导下顺利完成最终的融资。目前政府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微小企业很多优惠扶持政策,商业银行拓展了对微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放宽了对微小企业的贷款评价指标和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但归根结蒂,由于微小企业自身的种种限制条件使其无法取得合理有效的担保要件,完成在政策指导下的最终融资。
三、增强微小企业融资力度的政策体系创新
借鉴国内外对于微小企业扶持工作的经验,依据目前融资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微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需要建立一个从政策到担保再到融资的三维立体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即由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融资扶持政策及融资担保基金,通过各地选定的担保公司进行具体融资业务的评估担保,最后通过商业银行完成最终的融资工作。建立信息收集、反馈、分析数据体系,解决信息不对称的融资问题,由四方共同配合,达到融资体系的可持续、广覆盖目标,在保障融资体系各方利益的同时,高效完成微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实施。
该融资扶持体系的主要特点,一是将金融系统的配套和微小企业的体重等量的结合在一起;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时间效应。二是增加主流金融机构的数量,介入微小企业的融资体系,能够拓宽融资渠道,具有广覆盖的地域效应。其中基本职能分析如下:
1.由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建立微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掌控资金流向。政府部门积极营造微小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减少管制,加强对各地市担保公司的政策支持,发挥担保公司业务特点,建立微小企业融资可持续广覆盖的运行模式;为各地市选定担保公司提供微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调动担保公司发挥自身经营风险的业务能力;建立微小企业融资专项风险准备金,为提供微小企业担保的公司提供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建立微小企业融资贷款专项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受融资扶持基金的微小企业进行评价指标设定、数据收集、统计,追踪微小企业在该行业的发展周期状况,以便分析、规划地区行业微小企业的发展模式;建立奖励制度,将担保公司对微小企业提供担保数据反馈的数量、质量纳入担保公司考核指标体系,适时予以一定奖励;适时组织担保公司及商业银行开展微小企业融资扶持工作经验交流和总结会议,不断探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融资体系不断完整、健全。
2.担保公司充分利用政府融资扶持基金为微小企业提供担保,建立信息档案,及时反馈信息。担保公司充当政府、银行与微小企业之间的纽带,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其自身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担保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本身受各级政府金融部门的监管。(2)担保公司的担保属于第三人担保,即以担保公司的信誉为客户的经济活动提供各类担保服务,其业务本身就是围绕这一点设定,从业务上具有专业性。(3)从法律角度而言,担保公司的设立和存在旨在解决现实生活中担保工具匮乏的问题,而微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在于难以提供合法担保,这样就增加了贷款风险,在信贷法律关系中,担保公司就是通过确定的信用化解企业的不确定信用,以促使银行实现对微小企业的资金支持。(4)担保公司具有专业的直接针对微小企业的评价体系和专业的能够深入社区、基层微小企业的业务人员,具有微小企业反担保措施的审查能力。(5)担保公司业务的实质就是通过经营风险,创造收益,相比商业银行更符合微小企业的经营理念,更能为微小企业创造融资便利。
担保公司利用政府提供的融资扶持基金,增强了自身融资担保能力。政府融资扶持基金的注入,增加了担保公司流动资金的支配经营能力,原先应由自身提供给银行的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现由政府提供完成,降低了自身贷款担保风险和资金占用比例,同时降低了自身经营的机会成本,既可以增加担保公司的客户量,又可以提高担保公司的利润空间。从而调动了担保公司为微小企业进行建档、评估和提供担保方案的积极主动性,为微小企业融资实现提供了必要条件。
由各地市担保公司对接受政府扶持基金的微小企业建立信息档案,与政府金融部门建立的微小企业融资贷款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紧密联系,及时上传反馈数据;与商业银行积极联系业务,及时、高效的为微小企业提供融资贷款,从而实现由各地市担保公司为纽带,连接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为微小企业提供可持续、广覆盖的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3.商业银行在担保公司的担保下,适度降低放贷信用评价指标,向微小企业提供贷款。微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困难的根本原因就是难以提供有效合理的担保,降低银行对高风险信贷的成本。担保公司出面为微小企业提供担保,解决了银行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节省了对微小企业直接放贷的评估及各项成本开支。实现微小企业贷款的合理化操纵空间;在微小企业有效担保的前提下,银行降低了不良贷款风险,可以适度降低对担保公司向微小企业贷款的信用评价指标,适当放宽相关贷款政策,保障贷款的及时有效发放。同时加强针对微小企业合理有效的融资评价体系和制度建设,鼓励银行从业人员学习关于微小企业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技能并积极参与实践;积极配合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及时建立并反馈微小企业融资发放、回收及其他相关数据的输入、分析及后续工作。
4.微小企业改进自身相应问题,在享受融资扶持的同时增强自身提供信誉和有效融资的能力。微小企业利用融资资金通过合理经营增加自身的积累,积极开发、探索新的经营领域,扩大规模,增强经营业务的科技含量,努力向集约型经营方向迈进,拓宽自身的业务领域,延伸自身的业务周期;规范经营场所,建立有效的会计核算制度和纳税申报机制,形成可信的财务数据,逐步迈向正规、合理的经营轨道,为自身的可持续和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政府、担保公司和银行等融资扶持部门,尽力提供有效担保的设施和途径,及时反馈经营中的相关问题和分析数据,为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提供基础、实践性信息。
四、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切实增强微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必须创建路径,解决政府、金融机构、微小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问题,建立一个有效、适合、完整、持续的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结合国内外微小企业融资政策研究经验,基于我国目前融资扶持工作实施中呈现的主要问题,创建出从政策到担保再到融资的三维立体微小企业融资扶持体系,通过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创建扶持基金平台,调动地方担保公司的业务协调能力,利用商业银行的强大资金运作体制,激励微小企业自身体制的提高、完整,共同完成微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微小企业积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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