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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现区域经济保持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
我国区域间的税收政策,主要以梯度发展战略为主,重点发展、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这种区域优惠政策使得各区域间的发展出现了参差不齐的现象,从而暴露出了这种区域间梯度发展战略的不足,这种不足更加剧了区域间的经济发展梯度。所以为了更好的发展建设公平型社会,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结构现状,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以实现区域间经济发展的平衡,还可以通过行业推进、行业导向等机制来调节经济的发展。优惠政策主要应倾向于能源、原材料生产企业的所得税调整上,主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以利于投资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回收成本、回笼资金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实现城乡保持协调发展的涉农税收的政策调整
我国的农民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有权利获得社会及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在法律范围内,每个公民都具有纳税义务,在2006年我国全面施行免征农业税收以后,免除了农业税,这是我国有关农业税收改革的一个目标,将工、农、商的财产税、流转税及社保税和所得税等多个税收项目综合起来的一种形式,即一元复合税制。在我国现阶段,为了更好的解决城乡二元税制度的不足,即解决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可以将财产税收作为基层政府的主要收入,主要实施策略如下:
1.为保证税收政策的良好执行,可以将个人所得税收的试点工作重点放在种、养殖大户身上。
2.为更好的促进农业工业化发展,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对农业副产品的税收政策上可以给予减免或者是给予政策倾斜。
3.对农产品的税收政策调整,一是根据农产品增值税的起征点进行调整;二是根据农产品销售数额的限制进行调整,即取消农产品销售量占一半以上份额的限制,和未达到起征点的农产品数额免除增值税;三是对收购的农产品税额扣除比例加大;四是农业车辆、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产品购置免除增值税。
4.为保持城乡发展,对土地使用税实现统一征收政策,可根据区域间土地等自然情况对税率进行不同比例征收。
三、实现保持公平分配的税收政策
1.完善个人所得税,实现税负公平。首先对纳税模式进行改变,将分类纳税与综合纳税结合起来。其次建立起费用扣除制度。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纳税制度,根据纳税类别及纳税人家庭人口组成情况,制定不同的纳税标准、纳税级次,来应对收入平均的情况及通货膨胀情况,实施“指数化”,即对收入的税率扣除标准按照客观情况进行调整,从而降低或减少纳税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再次对税基进行拓宽,即减少或杜绝某些特定项目的税收;最后是建立起双向申报纳税制度和交叉稽查处罚制度,对于偷漏税或拒不纳税人员,可以建立起依法进行征收政策,来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并且加快我国财产实名登记制度,以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收缴工作。
2.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体现经济环境公平。首先统一国内对外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并将现行纳税制度与企业会计、财务制度相结合,统一扣除标准;其次是合并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再次是车船使用牌照税与使用税合并;然后是土地使用税费合一;最后是对外资企业收缴城市维护税和附加教育费,使外资企业税费与中国的税制相一致。
3.制定了遗产征收及赠与税。为调节存量财产情况征收遗产税与赠与税,我国为缩短家庭收入差距,对遗产征收税的起点调高,从而避开中低收入家庭。在征收遗产税制度上,采取阶梯式累进税制,对于捐款捐赠财务人员,采取鼓励政策,免除向慈善机构及其他公益项目捐赠部分的税费征缴。并根据实际情况为避免纳税人财产转移及分散,赠与税与遗产税同时出台。
4.改革消费税制,实现消费公平。一是为了控制消费水平与收入水平的差距,制定了高档消费品纳税制度;二是对摩托车的消费税取消或降低;三是更多的消费品与应税制度相融合,实施销售末端税收制度。通过上述方式来突出消费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四、完善可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笔音在这用产业的税收负担率等于产业的财政收入/产业的GDP来估算税收负担。这实际上是用产业的财政收入代替产业的税收收入。由于我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达到90%以上。所以这种算法具有很高的合理性。在计算中,第一产业的财政收入用农业部门的财政收入代替,第二产业的财政收入用工业部门和建筑业部门的财政收入代替,第三产业的财政收入用商业、交通运输部门的财政收入代替,因此我们计算的结果已大打折扣了。但结果是税负较高,尤其是第三产业的税收负担从1993年以后一直高于第二产业的税收负担。而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行业是享有诸多税收优惠政策的,那么很显然,商业的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这就为解释商业的经济增长率从1994年以来一直不断下降找到了税收方面的原因。
如果我们将政府的各种收费计算在内的话,那么产业的税收负担比上面近似计算的结果还要高得多。根据一些学者的推算,我国政府从1993年开始政府的税外收费占政府总收入已超过50%,到1996年这一比例达到58.64%。长期以来,政府实行的各种收费已成为企业的固有负担,将各种收费计入企业税收负担是合理的。政府的税外收费逐年增加是否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并不支持这种假设。发展中国家的税外收费占经常性收入的比重较发达国家的要高,二者的这一比例一直较稳定。而我国的税外收费占政府总收入的比重不但高而且逐年上升(1993年到1996年这一比重分别为52.82%、57.93%、57.33%、58.64%)。据统计,到1997年底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多达3000个以上,一些地方的企业出现流转税税负、所得税税负下降与企业的非税收负担上升现象并存,甚至是非税收负担大于税收负担。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乱收费行为已严重地影响产业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我国产业现存问题的简单分析
我国产业现存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市场绩效等方面的问题。产业结构问题具体包括产业的产值比重、产业就业结构两方面的内容。产业的市场结构主要涉及集中度和产业壁垒问题。市场绩效主要是关于产业的效益和产业技术方面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考察这些问题,我们将采用国际比较或寻找一个权威的参照体系的方法进行分析。
(1)产业结构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产业的产值比重结构同标准结构相比,仍然很不合理。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大约在770美元左右,与人均收入在1000美元的各种产业产值结构标准比,我国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显得高了,而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是偏低的。如果我国要加快工业化的步伐,增加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是必要的。我国现行的产业税收政策正是循着这一思路来设计的。然而第二产业的产业技术落后且缺少新兴行业的带动造成第二产业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减缓,这已成为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因此,现行的侧重于支持第三产业的税收政策就有必要做一些调整。那么,如何调整产业税收政策?从我国工业企业的现状看,第二产业的产业税收政策应加大支持企业技术升级的力度。
其次,我国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严重不合理。根据国内学者归纳的结果,人均国民收入在1000美元左右的国家,其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就业比重分别为28.6%、30.7%、40.7%.而我国在1998年,其三次产业就业比重分别为49.8%、23.5%、26.7%.实现产业就业结构的转化并非易事,从1990年到1998年的8年间,我国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仅减少10.3个百分点。第一产业转出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流向第三产业,这使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从199O年的18.5%增加到1998年的26.7%。而在8年的时间里,第二产业的就业比重才上升2.1个百分点。倘若按这一速度计,我国三个产业就业结构要达到上述标准,大约需要15年的时间。对入世在即的我国,15年的时间显得有些长了。事实是,目前我国除了600多个城市吸收5至6千万农村劳动力外,乡镇企业则吸纳了约1亿的农村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计算在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当中)。如果我国能提高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且加快城市化进程,那么改善我国三个产业结构的过程将会缩短。合理的产业就业结构有利于产业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三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有利于第一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市场结构。市场结构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市场集中度。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集中度反应一定时期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我国产业的市场集中度,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显得低了,这与我国的市场建设完善程度有关。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较低的市场集中度使我国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受到限制。而市场集中度的高低问接地受决定市场结构的另一要素一一产业壁垒的影响。
产业壁垒不仅包括产业进入壁垒,还包括产业的退出壁垒。产业的进入壁垒有规模经济壁垒、成本壁垒、必要资本壁垒、产品差异壁垒、政策壁垒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步完善,政策性的壁垒已有所降低,比如在1994年实行新税法后,在制造业大部分的行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保护性的产业政策已相当少。但在一些领域,如交通运输、仓储、邮电业、金融保险业、采掘业等,行业的保护性政策还相当强。出于对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考虑,部分行业实行一定程度的保护性措施,这是必要的,但没有时限的和过分的保护只能适得其反。政府过分保护国有企业不但造成产业的进入壁垒,还造成产业的退出壁垒。正因为如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而宣布破产的企业却很少。为了减少产业的政策性壁垒,从税收角度看,产业税收政策应不断趋向于中性化。
(3)市场绩效。市场绩效主要涉及产业效益和产业技术总题。这里我们只考察产业的技术问题。产业技术状况可用一个指标一一全员劳动生产率来描述。
全员劳动生产率是一个考察产业技术水平的较好指标。它的计算方法大概有两种。一种是,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于产业增加值/产业职工人数。一种是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于国内生产总值/从业人员数。本文采用的数据是按后一种算法计算所得结果。根据统计数据显示,1997年比1990年,我国三个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加了7841元,达到了10743元,第一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增加了2716元,达到了4022元,第二产业增加了16640元,达到了22292元,第三产业增加了8164元,达到了13079元。但是从国际角度看,目前我国的劳动生产率还相当低下。以1997年为例,我国农业、工业、服务业的生产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表4显示,1997年我国的农业生产率仅为2876美元,而发达国家最少也在16000美元以上,发展中国家,如韩国则达到20742美元,印度则达到29262美元。此外,我国的工业生产率、服务业生产率都比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低。由此可见,我国第三产业的产业技术水平是无法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抗衡。这对入世在即的中国的确是个严峻的考验。
国际产业税收政策的应用
在世界经济曰趋一体化的今天,一个国家的经济要很好地溶入全球经济当中,它的各项制度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必须与其他国家的制度协调起来。因此,了解世界各国产业税收政策的动态对我国产业税收政策的调整是很有必要的。限于资料,下面将以美国和韩国的做法分别进行分析。
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基本上是延续80年代的“降低税率、减轻税负、拓宽税基、提高效率”的税制改革。这场改革的一个理论基调就是税收中性,特征是增值税的推广。目前,世界许多国家不仅对商品而且对劳务均开征增值税,表5列出10国家对公共交通、图书服务、宾馆服务、广告业、娱乐业、电信业等劳务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各国对不同劳务采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从而体现出各国的产业政策,比如法国对公共交通、图书服务、宾馆服务、娱乐业采用5.5%的增值税税率,这一税率低于标准税率14.5个百分点,我们因此得知,法国对这几个服务行业是采取支持的态度。各国在最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政策选择中尚具有产业倾斜,在其他税收政策制定方面更无例外。美国二战后为鼓励企业淘汰陈旧的机器设备,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采用投资抵免政策。在1980年以前,美国实行初期特别折旧和5年摊提折旧两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前者是指合格资产在其购置的年度里,除按规定提取一般折旧之外,还可增提20%的特别折旧,后者是指合格资产的成本可以在5年内全部摊销完毕。这两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对美国工业的设备升级产生积极的影响。进入80年代中后期,在经济具体情况与供应学派减税理论的影响下美国发起税制改革,税收制度朝中性化方向迈进。尽管如此,产业税收政策依然存在,比如美国对科技产业的费用扣除规定。从中可见支持企业技术升级是大多发达国家产业税收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他们还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与产业调整的需要制定出相应的产业税收政策,比如美国在90年代初提高烟、酒的税率,开征汽车、游艇、毛皮制品、珠宝等产品的特别消费税,降低房产业者和购房者的税收负担。另外,发达国家的产业集中度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这使发达国家的产业在国际竞争市场上具有更大的竞争力。然而,高产业集中度决定了产业在国内的竞争程度。因此,发达国家制定了许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如美国政府在1981年规定,凡雇员在25人以下的小企业不征公司所得税,只对企业主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展中国家产业税收政策的应用范围更广泛,比如韩国的投资抵免制度规定:(1)机械行业、电子行业的国内公司的资产投资可享有3%的投资抵免率或加速折[日(二者折一);(2)具有新科技的国内新兴产业的资产投资享有6%的投资抵免率;(3)国内新办的具有高科技性质的产业投资、提高企业生产力的设备投资、节能设备投资、防污染设备投资等享有6%的投资抵免率;(4)使用国产设备或原料的投入享有10%的抵免率等。韩国的折旧制度规定:凡符合鼓励的企业除适用一般折旧外,还可按一般折旧加提一定比例的折旧,如钢铁工业、机械工业、电子、造船、航空、挥发油分馏工业等使用的固定资产可增提100%。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东南亚各国纷纷调整本国的产业税收政策,比如韩国增加教育税、交通税、艺术税等,泰国则提高汽油及一些奢侈品的税收,调整进出口关税等措施。
至于吸引外国投资方面,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做了很大调整,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产业税收政策倾向吸引外资向高科技产业投资,比如韩国在1998年出台一项新的减免税优惠措施一一外国投资促进法规定:在韩国设立外国投资公司从事高科技或辅助工业的服务业的,可享受10年韩国公司税和个人所得税减免(自开业起7年内全免,随后3年免50%),外国公司和韩国公司签订“鼓励高科技合同”在5年内免交红利的预提税,另外还享受关税、增值税等税收的优惠政策。此外,韩国的外国投资促进法还将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科技企业类型从原来的26种扩大到446种,同时新增了70类“有助于增强国内工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可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规定。从总体趋势看,发展中国家正在逐步取消对外资企业的特别优惠政策。然而,实行内外企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一个过程,比如捷克、匈牙利、波兰三国,在1988年一1992年是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形成时期,从1992—1995年是逐步转向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的时期,而在90年代后半期,迫于国际形势三国加入国际税收竞争的行列,对外商投资重新采取特别税收政策。这种破坏全球多边自由贸易与投资的税收行为已引起国际的广泛关注,税收实行国民待遇是大势所趋。
从上述可知:各国都存在产业税收政策;各国应用税收优惠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直接优惠形式与间接优惠形式);各国是根据本国经济的具体情况和产业调整需要来制定产业税收政策;各国纷纷将支持企业科技进步作为产业税收政策主要内容;发展中国家正逐渐实行税收国民待遇,所有这些对指导我国调整产业税收政策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我国产业税收政策的调整
大凡有幸踏出国门、来到大洋彼岸的中国人,无不惊叹于美国各大超市、商场充斥着的中国产品之丰富,铺天盖地的“中国制造”,从服装、纺织品、玩具、礼品到各式家用电器,还有最新款式的电脑、iPhone、ipad等,应有尽有。而更令中国人惊叹的还有一些原本产于中国的“中国制造”,价格之低廉,甚至远远低于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而有些产品价差之大,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
据报道,中国商务部长陈德铭在2010年年终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透露,2010年中国赴美的人数大概在100万,平均每人退税购买的商品就在7000美元以上,就是70亿元,仅仅在美国,中国游客购买高档商品就要消费460多亿元人民币。中国游客自海外疯狂购物,中国政府意识到中外物价差距,从2010年8月开始海关对进境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开征进口关税。
那么是什么导致本是同根生的“中国制造”中美两国间的巨大差距呢?
倾斜的政府税收政策
中国政府专为出口商品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先天性地制造了“中国制造”在中美两国间的价格差异。
中国对美贸易非常庞大,每年达数千亿美元的规模,2008年按照美方统计达3377.72亿美元,但中国输美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服装、纺织品、玩具、日常生活用品及家具等低端产品,在国际市场,作为低端产品的出口,价格竞争是一个重要条件。为了推动出口贸易,加强产品竞争力,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出口企业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降低出口产品的价格,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以后,政府政策不断调整,退税力度不断加大,大大刺激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了中国的出口贸易,同时这一政策也直接导致在美国出售的“Made In China”总是价格较低 ,而且要比中国国内售价便宜。
出口退税是国家或地区对已经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把在出口前在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该项制度是政府鼓励出口的一种手段,通过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跨国物品流动重复征税,提高竞争力。实际上就是政府以财政补贴出口。
1985年,中国将工商税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对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特别是1994年的税制改革,确立了在商品流通环节普遍课征增值税,选择性课征消费税的税收制度。与此相适应,出口商品则应退增值税和消费税。1994年的税制改革,最具有政策含义的是,规定了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的政策,即货物在出口时的整体税负为零,实行“应退尽退”的中性原则。所以,1994年后,中国对出口货物税收实行零税率政策: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为17%和13%;对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6%。据此测算,平均出口退税率为16.13%。从后来的中国出口贸易实践看,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的出口贸易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应退尽退”政策的出台,给中国出口商以较大的议价空间,较内销产品,可以降价达16.13%,甚至更多,以扩大出口。老外也深知中国这一出口补贴政策,以此压中国企业降价出售,而扣除了出口退税的产品成本价,就成为一些企业的出口报价的底价。一些外贸企业也专吃“退税饭”,其主要利润来源,就是政府每年的退税款。
“中国制造”退税后在进入美国海关时,美国政府还要征收关税。美国是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奉行自由贸易政策,也是WTO成员国,当前WTO成员国的平均关税率为6%,但美国的进口关税一般为2%。
美国的关税加上销售税仍低于中国的出口退税额力度,因此在美国的“中国制造”价格低于中国就是很自然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的直接财政补贴,推动了中国的出口贸易以年均超过25%的高速增长,让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外国人享受到 “中国制造”的实惠,却加重了中国政府的财政负担。
恶性的企业间竞争
中国恶性的企业间出口价格竞争,也在谈判桌上拉开了中美两国“中国制造”的价差。
2009年,中国以总额超过1.2万亿美元的出口贸易额,取代德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出口贸易国家。尽管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其工业制成品在出口贸易中的比重稳定在90%以上,但中国的出口贸易,大多是技术含量低的低端产品,再加上没有做出品牌,进入的门槛低,因而价格竞争成为中国出口企业争夺海外市场的主要手段,以量取胜,以廉取胜,是很多出口企业的经营思想。
中国企业间的竞争,伴随着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深化而日益加剧。随着外贸经营权的不断放开,在中国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越来越多,截至2008年底,全国对外贸易经营实体超过74万家,其中有民营企业38.6万家,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的行业集中度低,中小企业占这些出口贸易企业的绝大多数,达80%以上,而且其出口额也占全国出口总额的70%以上,所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这些中小企业,由于所有制、技术水平、生产规模、议价能力差异巨大,降价是他们唯一的抢夺订单的法宝,价格低了,还要再低,价格一降,就再难以上调。
一年两度在广州举行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也是世界上仅有的最大的出口商品交易会,2010年的秋季交易会,就设有标准展台5.7万个,有23599家境内外企业参展。为揽到出口订单,众多中国出口商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在此进行最激烈的竞争,还有遍布全国各地的很多未参展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争夺中国出口市场份额。近年来众多行业又遇上产能严重过剩,再加上世界性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世界进口市场的收缩,中国出口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达到白热化。每一家企业都追求利润最大化,无序混乱,互挖墙脚,不断把出口价格推向新低,最终导致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企业利润等于零,让利海外的结果。
中国企业的相互杀价,得利的是以沃尔玛为代表的众多跨国公司,他们在谈判桌上以一对多,以静制动,旁观中国企业竞相降价,尘埃落定,获得企业最低出价,并以此作为在美国出售该商品的标价依据。与此相对照,“中国制造”的同类产品,其中国零售市场出售的标价依据,却是国内批发市场的平均价。
低价者,胜;剩下者,王。获得海外订单的中国企业,消化成本、谋求微利的主要方式,就是不断压榨劳动力价格,使得中国沿海企业工人的工资长期得不到提升。
庞大的流通体系
中国商品流通的一大特色,就是异常庞大的流通及销售体系,环节众多,渠道冗长,更重要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及各级供应商,从生产到流通,再到销售各个环节,步步设卡,层层加码,每过一关,都被收费,结果就是大幅度推高了商品的国内市场终端零售价格。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在2010年GDP总值为3979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增速比上年加快1.1个百分点。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数据,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83080亿元,比上年增加14562亿元,增长21.3%,增幅几乎是上年的两倍。对比两部门数据发现,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远高于GDP的增速。与此同时,全球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仅在以1%左右低速增长或负增长。
商品从生产厂家到销售终端,还要经过运输,在中国运输费用也占商品销售价格的很大一部分,运输费用中的过路费是大头。在中国,收费站比服务站多,过路费比燃油费贵。在美国,高速公路叫 Free Way, 高速公路上也有收费站,但很少,而且收费不多,有时在高速路上开车一整天,从一个州到另一个州,沿途也见不到一个收费站,真正是Free Way ( 免费公路)。至于汽油,美国的汽油绝对比中国便宜,而且其中还包含各种税费,卡车司机在公路上只管开,直到燃料耗尽,再不会发生其它费用。这样一来,美国的运输费大大低于中国。
商品经过长途运输,好不容易运到商场或超市大门口,进入上市阶段时,还要缴纳一大笔费用。商场及超市还要征收进场费,摆上货架以后,商场及超市还要依据该商品的销售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俗称扣点;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管理费、广告费、节日费,如此等等。此外,商品进超市或商场,非常困难,企业还要进行公关,还要付出一大笔公关费。
羊毛出在羊身上,国内厂家、商家所付出的这些所谓税费、过路费、摊位费等都要被打入商品销售价格中,自然推高了商品国内市场的终端销售价。
[关键词]经济增长;出口;金融危机;出口退税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9)06-0009-03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这是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高峰论坛必须探讨的一个重大问题。深入研究与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最大困难,对于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减少宏观调控中的失误,实现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增长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四过”现象值得警惕
从200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看,虽然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总体形势企稳向好。但是,我国经济回升的态势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突出表现为经济运行呈现出“四过”现象:出口过低、贷款过多、流动性过大、外汇储备增速过快”。从宏观经济出现“三过”到宏观经济出现“四过”,这说明我国经济增长在新时期出现了新的不协调。其中,出口已成为当前经济增长的第一大“短板”。
从2009年上半年出口情况看,我国外贸增长和出口增长均创下建国60年来的历史最大跌幅。据海关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9461.2亿美元,同比下降23.5%。其中出口5215.3亿美元,下降21.8%;进口4245.9亿美元,下降25.4%。出口增幅不仅落后于同期投资增幅55.3个百分点,落后于社会零售总额增幅36.8个百分点,而且连续9个月出现负增长(见图1、2)。在外贸严重滑坡的同时,2009年上半年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7.37万亿兀,同比多增4.92万亿元,商业性房地产贷款显著回升。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比第一季度末高6.1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35万亿元,同比增长20.5%,增速比第一季度末高4.2个百分点;购房贷款余额为3.86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增速比第一季度末高7.2个百分点。随着信贷资金和流动性显著放大,股市和房市泡沫重新开始恢复,境外热钱也再度涌入。数据显示,2009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已达2.13万亿美元,其中2009年2季度外汇储备增加额度为1779亿美元,2季度贸易顺差为347亿美元,同期FDI(外商直接投资)增量为212亿美元。外汇储备增量中扣除贸易顺差和FDI增量,疑似热钱的境外资金高达1220亿美元。因此,从当前在拉动我国经济的“三架马车”情况看,虽然投资对经济的贡献大幅上升,但是消费对经济贡献明显下降,进出口则持续滑坡,这说明当前的经济企稳只能算是结构性企稳,经济回升的基础相当脆弱,而且最近出现的“四讨”现象更值得高度警惕。
二、为什么说出口是经济增长的最大困难
一是出口低迷所留下的缺口目前难以用投资与消费持续弥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企业经济效益下降,职工收入减少,下岗待业人员增多,居民消费能力变弱,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开始下降(见图3),2009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只有3.8个百分点,明显低于2008年的4.1个百分点、2007年的4.7个百分点和2005年的4.5个百分点。而从上半年投资情况看,受益者主要是基础项目、大项目和大国企,基础建设及相关行业的增速大大高于平均增速。这种政府主导投资的模式,优势是在短时间内弥补市场失灵,保持增长,但如果长期延续,会造成经济发展的整体失衡,使资源向某些垄断行业或企业集中,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由于消费这驾马车自身难保,而政府主导的投资又受财力制约及银行防范风险需要,这种高投资也将难以为继。所以,出口低迷所留下的缺口现阶段也难以用投资与消费持续弥补。
二是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和经济增长压力还会持续较长时间。此次由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衰退是二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波及范围也最为广泛。目前美、欧、日主要经济体经济虽有企稳迹象,但危机调整不会在短期内结束,世界经济复苏过程会缓慢而曲折。反映消费者对经济复苏信心的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2009年7月份跌到46.6。一般认为,该指数低于50,经济会出现负增长。导致消费者信心低迷的重要原因是他们对就业的担心。自2007年12月美国经济进入衰退以来,美国的就业岗位减少了700多万个,创下近80年来就业岗位下降之最,目前的失业率为9.5%。2009年6月美国个人薪酬收入比去年同期水平下降了5%。随着失业增加和个人薪酬收入减少,占美国经济70%的私人消费必然会下降,而私人消费萎缩又会迫使企业削减产量和雇员。从欧元区情况看,目前欧盟有失业者约2100万,比2008年同期增加了近30%。预计2009年欧盟27国将新增失业者540万,平均失业率超过9.6%。2010年会再增300万失业者,失业率超过10.5%。如果世界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不能走出萧条,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外需就无法恢复。此外,部分发达经济体的消费模式有所改变,居民消费观念有从“过度消费”向“量入为出”变化的迹象,可能影响全球消费市场扩大。国际贸易进入低速增长期后,贸易摩擦也将进入多发期,国际贸易环境有可能恶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最近出台了近百项贸易限制措施,是上年同期的两倍多。2009年上半年,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多达60起,涉案金额高达82.7亿美元。
三、澄清对出口退税等政策的模糊认识
在同样的国际经济环境面前,一个国家和地区自身出口政策的好坏是影响其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WTO也允许其成员采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口退税便是其中之一。但是,由于建国60年来的我国经济学教材受计划经济色彩影响较重,大部分时间是在讲授封闭条件下的宏观经济与政策,这就造成相当多的经济学家和研究人员对出口退税等新生事物认识模糊,甚至有人误以为出口退税是在补贴外商或外国消费者。这种模糊认识实质上是没有看到“价格与订单”的内在联系,也没有看到“出口退税与进口征税”的内在联系。据测算,我国每出口1亿美元的产品可提供近1万人的就业机会,目前与进出口直接有关的就业人数达8000多万,加上间接相关人员,解决社会就业至少在1亿人左右。2007年海关税收7585亿元,外资企业缴纳税收超过9900亿元,两项合计占全国总税税收收入的35%。外需骤然收缩导致的出口大幅
下滑将对我国制造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带来巨大影响。因此,上述模糊认识如不及时加以澄清,有可能会误导宏观决策,甚至有可能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我国经济崛起的理论上的绊脚石。
(一)出口退税是符合WTO规则的国际通行做法
出口退税,是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出口退税政策是避免双重征税的中性税收政策,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行做法。根据公平竞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及税收管辖权原则,出口退税被定位于一种中性的税收政策。只要出口退税额不超过已征或应征的间接税,不构成倾销和补贴,就是WTO所允许的。关贸总协定附件9《注释和补充说明》中明确规定:“免征某项出口产品的关税,免征相同产品供内销时必须缴纳的关税或者国内税,不能视为一种补贴。”所以,出口退税是是税式支出,而非财政补贴。
对出口货物实行全额退税,是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国家通行做法。理论上出口退税制度应力求达到“征多少、退多少、出口全额退税”的目标。法国、英国等实行规范增值税制度的国家不进行出口退税指标管理,该退多少就退多少。印度和希腊等国则将每年退税指标列入财政预算支出,但如果应退税额超过指标时,可在年底依照法律规定修改预算,追加出口退税指标,以不影响对出口商的退税为原则,所以实际上也属于全额退税类型。
出口退税是一种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收入退付行为。每年出口退税指标内的出口货物已征税款没有形成财政收入,而是被专项留作出口退税资金来源,不会被安排为其他财政支出,所以,作为一种收入退付行为的出口退税不会增加一国财政负担。
(二)出口退税是当前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
实践一再表明,保证合理的出口退税水平,对于维护我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
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适时调高出口退税率对拉动出口回升发挥了积极作用。1998-1999年,我国先后7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综合退税率由1997年底的8.3%,逐步升至1998年的9.2%、1999年的11.8%和2000年的15%,上升了6.7个百分点。上调出口退税率有力地降低了平均换汇成本,增强了我国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绿色食品;开发保护;政策
一、引言
政府对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发展至关重要,这不但是理论研究的共识,也是被各国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发展的实践证实。因此,区域政府等组织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和方法,选择什么类型的资源开发保护服务与监管政策,已成为现阶段资源开发保护发展的核心问题[1][2] 。
二、政府的监管与服务政策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政府的监管政策分析
黑龙江省政府在转变政府的监管职能方面下达了一些文件,但主管农业的一些部门,对于监管职能的认识仍然比较模糊,没有分清楚到底什么是监管,只要不拖欠相关的各项收费,就颁发各类相应的许可证书,监管过程粗放,出现问题主要是以罚款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转变监管职能与方式。国家在《乡镇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除依法向乡镇企业征收税收之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以及垄断性行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乡镇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下同)、政府性集资、罚款、摊派和其他要求乡镇企业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行为。但是,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反映当地的政府部门存在乱收费现象,而且收费项目比较多。同时《办法》明确要对乡镇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实行农业(乡镇企业管理)、经贸、计划(物价)、财政、监察、纠风和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然而,根据我们的走访农产品加工企业了解到,部分政府管理部门在监管上存在一些偏差,部门之间配合不是太默契[3]。
(二)政府的服务政策分析
黑政发(2005)30号文件规定,对到工业走廊内投资进行税收优惠,对于开发利用工业走廊内土地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除上缴中央30%部分外,省级所得70%部分全部返还当地财政。同时对从省外、国外引进并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财政按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对引进项目的地方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黑龙江省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服务与监管政策的改进
(一)制定各种优惠政策
1.土地价格收费减免。省政府应在建设用土地指标上向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倾斜,按照发展需求,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产品深加工相关项目,减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减收土地出让金。
2.增值税、所得税返还。目前,我国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增值税负偏高,不利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产成品,如果不是《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产品,则视为工业品按17%计提销项税额,如棉花加工成棉纱,黄豆加工成豆酱或酱油。由于这些产品的加工原材料属于适用13%扣除率的农产品,而加工出的产品销售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由此造成深加工产品税率与原材料进项抵扣率之间产生了4%的差异。表面上看来,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享受了初级农产品的抵扣优惠,但实际上却由于“高征低扣”使企业的增值税税负高于其他企业,显然不利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3.相关监管收费的减免。农产品加工行业费用与其它制造业相比较多,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为吸引个人、集体和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人农产品加工业,政府可以考虑减免部分收费项目。具体实施方面可以对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资金)、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车辆通行费、堤坝维护费、出入境汽车运输车检签证费。对畜禽养殖农户、养殖企业、畜禽加工企业减免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同时执法部门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减少或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促进企业和监管部门和谐发展。
(二)依法科学监管
1.设立独立监测机构确保政策下达落实到位。确保政策下达落实到位,黑龙江省政府应设立独立监测机构――农业产业化联合委员会,由资源开发保护内部的企业负责人、农业协会的负责人、农业科研领域的专家等非政府人员组成,主要职能如下:一是调查各个主管职能部门下达和落实产业政策的情况与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的发展状况,定期向政府反馈信息和情况,以便政府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产业政策或督促政策的执行;二是协调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内部的企业进行日常的自我监管,既维护本行业的利益,又约束本行业的行为;三是负责对职能部门的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
2.加大执法力度并改进执法方式。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监管方式比较传统,监管的方式较粗放,缺乏一定创新性,黑龙江省政府应该在现有的法律的基础上加强依法执法的力度,有法必尊,执法必严。但也要考虑行政执法的方式,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应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角度出发。同时加强立法,根据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相对应的法律,加强创新性,应对突发事件。
(三)加强公共服务与金融支持
1. 加强服务意识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府可以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情防控、信息、服务等服务性设施工程建设为主,用现代的理念、手段、方式主动服务于绿色食品资源开发保护。同时应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建设对现代农业发展有直接作用的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专项,以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补偿机制。
2. 改进金融支持政策。建立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有效引导机制。要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及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要尽快改变农业龙头企业对财政资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集中支持有市场潜力、有发展意识、敢于承担市场风险的企业做强,形成财政资金的几何级数放大效应;也可以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采取参股的方式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孵化器”的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运浩.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与发展战略[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