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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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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

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宏观;审慎监管;货币政策;调控

0 导语

为了保证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安全、稳定与效率,客观上需要建设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审慎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否认金融监管,而是要加强金融监管,这种监管是建立在对尊重市场自主权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审慎的监管。同时要求有更为深入广泛的金融监管体系,这个体系应更多的从宏观角度对金融进行管理,尊重市场的调节和金融体系的效率,对市场的不完备进行补充。

1 金融危机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

1.1 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原因评析

2007年引爆于美国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危机持续升级,影响逐渐加剧,最终演变成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表面上看,此次危机爆发于金融体系最完善、金融创新最前沿以及金融理论和人才最丰富发达国家——美国,而且起端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市场这一金融创新领域。危机似乎不同于八、九十年代爆发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主要集中在货币和银行的危机。然而,IMF前首席经济学家罗格夫等人根据有关金融危机的标准研究,通过将此次危机的资产价格、增长和政府债务等指标同二战以来发生的重大金融危机进行一系列对比,研究结果表明此次危机和以往的危机并无本质差别。

但是在客观忽略资产价格泡沫极度膨胀的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宏观经济理论,以及以资本监管为核心的微观审慎监管理论的指导下,形成的忽略金融监管的宏观政策框架,必然催生资产价格泡沫,积聚系统性风险,在金融体系内埋下重大隐患。泡沫一旦破灭,积聚的风险迅速释放,最终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的冲击。

1.2 宏观审慎监管的提出

危机爆发后,国际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深刻反思。为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监管变革在所难免。综合G20、FSB、BIS和IMF报告文件来看,金融监管改革目的是保证金融稳定,防止类似的危机的冲击,预防系统性风险。

改革主要集中在六大块:

(1)增加资本和提高资本质量,同时改善流动性和缓冲机制,缓解资本监管顺周期性。

(2)改革薪酬制度,维护金融稳定。

(3)增强会计准则实效性。

(4)改善场外衍生品交易市场。

(5)对具有系统性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妥善处置。

(6)加强全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遵循统一监管标准。其他方面还包括对冲基金、信用评级公司和证券化等方面的监管和改革。部分改革已在逐渐付诸行动并进行了效果评估,有些改革尚处在讨论和研究阶段,监管改革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然,以往的微观审慎监管对于保证单一机构安全,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存款者和投资者)的利益有着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微观监管的固有弱点表明了其不仅强化了顺周期性并且未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保证单个金融机构安全的同时却有可能最终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因而需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提出已久,地位也随着此次危机的爆发显著上升。“宏观审慎监管”目前尚无明确定义。据已有的文献来看,宏观审慎监管主要是相对“微观审慎监管”而言,金融监管当局从金融体系而非单一机构的角度实施监管,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概念,维护金融稳定,密切关注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宏观审慎监管同微观审慎监管在监管目标、最终目标、风险性质的对待、机构间风险暴露相关性的重要性和审慎控制的实现方式上都有着本质区别。

当前,金融监管改革依然处在成型阶段。为维护金融稳定,总的改革趋势将向立足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宏观审慎监管模式的方向发展。其主要的新特征将体现在逆周期性监管政策工具的选用和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

2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不足与改良

2.1 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也在不断变革。总得来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4年至1992年的统一监管体制时期,人民银行履行统一监管职能。

第二阶段为统一监管向分业监管的过渡时期。1992年10月证监会的成立标志分业监管的开始,1998年保监会的成立标志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明确分工,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初步形成。

第三阶段为1998年后的分业监管体制时期。

其中2003年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为基本格局的金融监管体系最终形成,即分业多头监管的格局形成。为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安全有效的监管网络,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被引入。2004年三会签署了《三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在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席会机制。然而监管联席会已长时间没召开,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目前主要由一位国务院副总理定期召开金融旬会来加强监管政策协调。

2.2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不足

尽管我国目前分业监管有利于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止了金融风险传染效应,但如同大部分分业监管模式一样,我国当前的监管体系存在不足。钱小安认为我国监管体系不足体现在监管重复与监管空缺并存、监管资源配置低效、监管协调机制较弱等方面。根据引发此次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方面的缺失,从宏观审慎监管角度来看,我国金融体系存在三大方面的不足。

首先,缺乏稳健的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系统性风险的有效防范,必然需要对金融体系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分析、检测和评估,发现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来源,发出风险警示。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的分析平台,一方面整合各微观部门的信息数据,另一方面同时整合分析宏观部门和微观部门的信息数据。而目前,我国并没有搭建这样一个平台。 转贴于

其次,系统性风险防范不足,存在监管盲区。此次金融危机表明,由于缺乏对具有系统性重要影响的金融机构(集团)有效监管,致使这些金融机构过度承担风险,最终加剧金融危机程度。

最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不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需要先进监管理念的同时,还需要有效的完备的金融监管政策工具。而无论是在时间维度上的逆周期监管政策,还是在行业维度上的对系统性风险的有效监控政策,我国都存在不足。

2.3 我国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构建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分析提出了我国在金融监管上存在的不足,因此在我国未来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构建中,我们要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总得来看,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赖于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的搭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完善以及组织合理安排下的政策协调机制健全。

首先,搭建宏观审慎分析平台,建立预警机制。宏观审慎分析平台的构建,对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在这一环节的构建大体可分为四步。首先确定平台,即明确微观和宏观数据整合分析的职能的具体承担部门,可以是“一行三会”当中一个也可以新建一个部门。其二,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平台构建后,相关职能部门就得强化对系统性风险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特别加强微观和宏观数据的有效整合,全面掌控系统性风险变化趋势。其三,系统性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即从金融体系宏观层面又从银行、证券和保险等行业微观层面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检测与评估,加大各行业微观层面风险评估对金融体系宏观层面风险评估的支持力度。

第二,完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建立危机处理机制。从时间维度上说,我国应完善包括逆周期贷款损失拨备和逆周期的信贷政策等在内的各种逆周期监管政策机制。同时,要加强对杠杆倍数的检测,从微观和宏观角度有效控制金融体系的风险过度承担。完善相机抉择机制,有效避免危机扩大和扩散。从行业维度上说,要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监管立法,完善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工具,有效监管金融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完善危机处理机制,设计多层次的应急处理监管政策工具。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最后,合理架构组织,健全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协调机制。组织结构铺排,各部门政策协调是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能否成功搭建的最关键因素。首先,系统性风险信息的获得、预警机制的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工具的设定需要各部门明确职责并加强沟通协作。其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组织架构设定对宏观审慎监管的效果有极大的影响。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的组织安排,首先是确定宏观审慎分析平台,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总的召集人;其次是三会要加强对各自监管行业的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结合意识;其三,要加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同宏观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最后,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实施部门要加强同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等部门协调,制定科学的监管政策并有效执行,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维护宏观金融稳定。

3 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的联系

在金融监管中,有一项监管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即银行监管。这是由于:首先,银行业在金融体系占主体地位。其次,在各类金融机构中,银行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发金融危机的部门。因此,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执行机构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必然在宏观的金融监管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作用。

而在新的金融机制改革中,基于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要求,必然要改革在此前大行其道的硬约束监管机制。但在当前的新的金融运作形势下,对于资金的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会导致雁行的信贷减少,进而导致整个社会总投资的下降,这自然不是金融监管希望的结果。

但是在新的宏观审慎的监管机制下,政府实行货币调控政策则可以利用这样较为完整系统的机制来进行整体的调控,不仅可以提高货币政策在有效引导国民经济向更好的发展方向上进步,还可以在这一较为拔高的视角上有效的规避一些金融风险,更加有效的将我国经济引导至又好又快发展的康庄大道!

4 结语

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 金融机构 系统性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整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趋于相对稳定状态

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金融发展的难点问题增多,金融体系不稳定因素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展形势如下:

第一,在宏观层面,整体系统性金融风险水平在2016年已显著下降并保持相对稳定。中国金融体系巨灾风险指标(CATFIN)①曾因2015年的“A股市场异常波动”而出现急剧上升,并保持在较高水平直到年底;自2016年以来该指标显著下降,全年保持相对稳定并处于历史同期正常水平,即我国整体系统性风险相较于2015年下半年的历史较高水平已明显减弱,目前金融体系保持着相对稳定状态。这一方面得益于宏观经济呈现探底企稳态势,多项宏观经济指标出现了回暖迹象;另一方面,2016年初开始,商业银行逐步加强风险管理,严控高风险业务,继而有效地减弱了系统性金融风险暴露;此外,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的实施,缓解了地方债务问题引发系统性金融事件的可能性。

尽管我国整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已经趋于相对稳定状态,但监管层绝不可掉以轻心,而必须持续地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动态变化。中国正处在转型升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结构调整阵痛仍在持续,制约经济发展的风险不容忽视。首先,宏观经济保持相对稳定、符合预期,工业企业利润复苏,但也需要看到,实体经济企稳的基础尚不牢固,工业企业利润的上升在较大程度上得益于PPI的回升;其次,自2015年末出现的全国性房价上涨在带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房地产泡沫,这对于商业银行稳健性运营造成了潜在的巨大压力;再次,政府债务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警惕。2016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不包括平台债)余额除以2016年GDP总额所得比值已经远超美国地方政府16%的负债率上限,并且该测算口径没有包括地方政府其他主要债务融资方式,如商业银行贷款、城投债、BT融资和伪PPP项目等。为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等历史重任,金融稳定是必要条件。

第二,在微观层面,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趋于平稳或下降,需重点关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稳定性。自2011年以来,中国金融业的生态发生了两大深刻变化:一是越来越多资金“跳”出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影子银行(表外业务)正在野蛮生长,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关联性增强;二是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借着经济刺激政策的东风,迅速扩张规模。随着沪深A股市场的异常波动稳定、实体经济逐步企稳以及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完成,关于中国经济金融的负面预期显著降低。需要指出的是,2016年第三季度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走低,资金流出压力增大,加之美联储升息政策、货币政策的常规化等情势更加明朗,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未来预期持续走低。但笔者认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走低并非单一的人民币贬值,而更应视为美元指数的持续走强,在此期间,欧元、日元和英镑等国际主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同样走低。

中国银监会2016年第三季度所公布的银行业主要监管指标显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已基本企稳并呈下降趋势,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保持上升态势。因此,监管部门需要重点关注中小型金融机构的金融稳定性动态变化。需要强调的是,关于系统性风险指标的监测,不能单纯关注金融体系整体系统性风险的变化趋势,而应做到整体与个体的统筹一致。金融稳定性的监管最终需要落实到单一机构,而更重要的则是这些机构各自的系统性风险指标的走向有明显差异。比如,2012-2013年期间,部分中型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指标值出现显著上升的情况,但是大型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指标值反而保持平稳或者趋于下降,同时保险和证券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较为平稳。所以宏观审慎监管主体在把握金融体系整体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单一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走势。

在当前金融风险逐步显现、需要重点治理的关头,金融监管改革不宜采取动大手术的方案

随着2003年银监会成立,“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正式确立,在一定阶段符合时展的需求。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逐步上升,分业监管与金融机构跨行业经营、金融系统互联性不断增强的矛盾逐步凸显。一方面,系统性金融风险以金融系统整体为对象,最大特点在于传染机制和放大机制,而分业监管在政策制定和具体监管施行上存在协调性困难等问题;另一方面,金融监管最终需要落实到单一金融机构,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措施需要保证对任何一家机构在内容和强度上而言都是一致的,而各为其政的政策要求容易造成监管无序性。此外,一旦出现系统性事件,对问题机构进行资本或流动性补充,也需要在整体的监管框架下进行。

然而,在当前金融风险逐步显现、需要重点治理的关头,金融监管改革不宜采取大手术的方案。首先,大手术方案合适的时机是在危机后(阻力最小),或在金融体系稳健之时。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金融发展的难点问题增多,金融体系不稳定因素增加,大手术方案一旦实施,容易消耗过多的时间和资源,延误其它金融监管领域改革的进度,还可能引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进一步上升。其次,分业监管模式与大一统监管模式并非是“非此即彼”的问题。从全球来看,并没有所谓的最佳监管架构模式。监管改革的重点在于完善监管功能,统一监管标准,加强监管的强度、广度和深度。再次,分业监管模式固然有政策协调等问题,大一统监管模式同样可能出现监管过度集中而金融创新不足等现象,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相互监督在大监管模式下将消失。

因此,笔者认为,切实有效的办法是采用“委员会+一行三会”监管模式,即维持目前“一行三会”格局基本不变,在国务院层面成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做实日常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执行。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强化现有的人民银行牵头的部际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能,统一监管标准、政策制定和具体措施。二是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应由下列单位的人员组成:中国人民银行的主管领导;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主管领导;外汇管理局的主管领导;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的分管领导;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行长;若干金融专家。三是委员会下可设常设机构,如秘书处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分析部门,强化金融数据的搜集和分析,为高层金融工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四是重点引入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央行主要负责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制定、监督和执行,并对协调委员会负责。五是“一行三会”基本维持目前的框架,但着重统一监管标准,明确监管职能,避免监管真空和多重监管。

(作者分别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紫光讲席教授;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青年研究T)

【注释】

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范文第3篇

墨西哥、东南亚及东亚危机留给我们的记忆还未曾消退,俄罗斯脆弱的金融体系再遭重创,并且引发了该国、和生活的全面动荡,凡此种种,无一不令业内人士怵目惊心。如何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成为全球金融界和金融实业家共同关注、乐此不疲的热门话题。应该看到,金融风险的发生、,存在一个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过程。因此,在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方面,防范比化解更为重要,其运作成本也远低于风险的化解。防范以预警为前提,只有在实质性金融风险形成与扩散之前,在金融风险尚处于量的积累阶段时,较为准确地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才能避免金融风险的形成与扩散。

银行会计,作为一个向内部管理当局和外部利益相关人提供决策相关性财务信息的人造信息系统,能否在公允地表达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金变动情况的同时,较为充分地披露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是能否预警金融风险的重要条件。而银行会计充分披露其经营风险,仅从理论上而言,至少需要考虑这样几个方面的:

(一)信息披露的目标是什么?即应向谁披露信息。银行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后者披露信息的主要目的限于供业主(股东)和债权人正确决策,前者则存在双重的信息披露目标,即除满足业主和债权人的信息需求(不妨称这一目标为一般目标)外,还需要满足金融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可称之为特殊目标)。双重信息披露目标,应同时满足还是分别满足?一般而言,通用会计信息对于金融监管当局而言,是远远不够的,而金融监管当局需要的信息,如贷款分类标准及其会计处理等问题,是商业银行不宜或不愿公开披露的,因而双重披露目标之前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而调适冲突的唯一可取之策是双重报告标准,即针对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殊信息要求另行制定报告标准,这也就构成了应从理论上考虑的第二个问题,即:

(二)信息使用者需要哪些信息,应如何披露这些信息,即如何实现会计目标,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应如何确定。对于一般目标,银行一般只需要提供通用的财务信息即可,即传统的三大表及附表、附注,以充分反映银行的清偿能力、经营绩效、清偿能力与经营成果的安全性(即流动资产与经营成果的现金含量),同时为方便信息使用者根据各自需要调整通用财务信息,还需要披露综合性或特定要素确认与计量方面的会计政策。关于银行会计的一般目标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已有较多的成果(笔者也曾作过一些粗浅的探讨:《试论银行业财务报告的公允表达》,刊于《财经论丛》),这里不作考察。至于特殊目标信息的披露框架问题,尚待金融理论界和会计职业界的同仁深入研究,这也是本文拟讨论的主要问题。

(三)如何保证披露信息的质量,信息披露的框架结构从理论上解决了信息本身的质量标准问题,而保证银行披露的信息条例这些质量标准,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鉴证体系,以避免虚假信息误导风险控制决策。

二、特殊目的报告体系的框架结构

研究银行特殊目的报告体系的框架结构,可以从特殊目的的内涵,即金融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为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实施监督管理,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地运行①”,同时又进一步明确了所谓“业务”主要是指“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②”。这些规定,大体上界定了金融监管当局的信息需求,亦即银行特殊目的会计报告的目标——披露银行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合规性、稳健性的信息。

银行经营活动合规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早期,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是直接信用限额,因此,如实地反映其信息规模的执行情况,是专业银行特殊目的会计报告的基本框架之一。随着我国专业银行逐步商业化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逐步确立,直接信用限额控制已经成为,合规性信息的基本框架亦不再限于信贷规模执行情况。关于当前乃至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后,银行合规性信息的基本披露框架问题,可从两个层次上进行。第一,即银行业务活动遵循综合性、法规的基本情况,具体而言,《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及各历史时期货币政策③的主要要求对有关业务活动及其会计处理的规定,以及银行对这些规定的遵循情况,构成银行经营合规性信息披露框架的第一个层次。第二,银行遵循各具体业务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如《贷款通则》、《贷款分类指导原则》、《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的有关规定等等,构成银行经营合规性信息披露框架的第二层次。

关于稳健性信息(即银行经营风险状况)的基本披露框架问题,应该说是特殊目的会计报告的主要。由于我国实行严格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即将存、贷款,保险,信托,证券等诸金融产业严格分开,因此,有效地隔离了各种不同性质的经营风险,同时也使特定的金融风险相对地集中于某一特定的金融产业。如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支付风险)和利率风险,同时信用风险也主要集中于银行业。因此,按照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④等分别披露其风险状况,是稳健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流动性风险披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特定会计期间期末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例,银行确认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会计政策,各种流动资产变现能力的差异等,在可能的情况下,银行还应披露流动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及其等。通过这些资料,金融监管当局可以综合评价银行的短期清偿能力(支付能力),并据以进行不同银行间的比较。

信用风险披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l)各种贷款及类似资产的集中程度,包括对特定客户、特定行业、特定地区(国家)、特定币种的集中程度,监管当局可以依据这些资料分析和评价银行的风险分散政策;(2)贷款的主要类别及各类贷款的绝对额与相对额,同时还应披露银行的贷款分类政策,如每类贷款主要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对贷款进行分类的周期等,监管当局可以依据这些信息对银行资产风险的一般水平⑤、变动程度进行分析,进行从整体上评价银行的资产风险水平。

利率风险披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银行的综合资金成本(加权平均利率)和边际资金成本(边际利率),银行资产的平均收益(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和边际收益(贷款的边际利率),盈利的安全边际等指标,及上述诸指标测算依据、计算方法等。金融监管当局可以通过对上述指标的分析,从总体上评价在利率变动的情况下,银行的经营风险情况。

银行在向金融监管当局披露上述会计信息的同时,还应定期或应监管当局要求提供有关合规性控制与风险控制的管理政策。具体包括:银行确保各部门、各分行及其业务主管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措施体系;银行的风险控制目标体系,实际风险水平的计量程度与计量标准,各部门、各分行风险管理绩效的评价与考核,风险控制措施体系等。通过了解这些信息,金融监管当局不仅可以评价银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与稳健性,而且还可以了解、评价银行经营活动合规性与稳健性现状的成因和变化趋势,从而,可以更为有效地预警金融风险。三、特殊目的报告体系的质量保证体系

特殊目的报告的披露框架,从上解决了信息的及信息本身的质量标准,然而,银行报告的这些信息,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对于监管当局的金融风险预警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失真的信息不仅无益金融体系的风险预警与控制,甚至可能导致金融监管当局风险控制决策的误动作,从而加剧金融风险,因此,建立银行特殊目的会计报告体系的质量保证体系,也不容忽视。一般意义上,这种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银行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与信息的外部鉴证体系。

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在世界金融危机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加大信贷风险管理的力度,将商业银行自身价值的所有来源包含在管理范围内,通过分析找出引起商业银行不确定性的内、外部变量,对其变化趋势持续地进行监督其,这样就可以帮助管理层在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间找到平衡点,使商业银行躲开前面的未知风险,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世界金融危机的概念及爆发诱因

    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起的,从表面上看,次级债问题是由美国低收入者的房贷所引发的。实质上,本次危机是源于刺激经济的目标下过度的信贷以及信用风险互换等衍生工具的滥用,使状况愈演愈烈终致危机恶化。而贯穿始终的问题是:无论是监管者、金融机构和个人都存在着忽视信贷风险管理的通病。金融机构特别是投资银行,在追求业绩的利益驱使下,片面的追求业务规模和业务利润的快速增长,而忽视风险甚至无视风险。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与风险管控水平直线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过分信任,认为一切风险可以通过工具创新转嫁给别人,忽视了衍生工具内在的风险,最终导致金融风险被成倍地放大。

    商业银行作为专门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具有高负债性和高外部性的特点,这就使其不仅追逐收益性,也必须关注安全性和流动性。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转型与发展”的双重使命,这必然使信贷风险不断积累。在当前的外部环境下,信贷风险管理已不再是对风险的规避和对冲的博弈术,而是一种保值增值的差别化技能。 信用评级机构则在此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故意为投资银行提高其产品的信用等级,某种程度上对金融风险的扩散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从监管者的角度,由于长期的经济繁荣和市场繁荣,自由主义的理念在监管者的头脑中占据上风,放松管制、让金融更加自由化成为这一阶段监管者的核心价值观。比较而言,美联储对银行的监管是严格的。而恰恰次级债以及衍生产品均由美国证监会监管,作为长期监管股权资产的机构,对债权资产的利害关系肯定不如美联储,监管错位也可以看作是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二、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可能面对的信贷风险及存在的问题

    1.信用级别管理不严及住房贷款比例增大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者信用风险的集中爆发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相对于美国的信用等级而言,我国的借款人甚至达不到次级信用级别。我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银行为了扩展业务规模,按揭成数都比较高,近几年仍然维持在70%左右,甚至是“零首付”。目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进一步进行法规及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2005—2006年按揭成数下降到了60%左右,但是这个数值还是偏高,依然蕴含着很大的风险。

    2. 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致使商业银行过度放贷

    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而住房按揭贷款又被我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

    3. 信贷投放过于集中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房地产业促使风险加大

    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基于房地产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它已成为宏观政策重点调控的行业。2006年以来,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使借款者低估了潜在风险;同时,贷款机构风险控制意愿下降,使行业风险加大,最终导致从紧的货币政策出台。2007年连续加息导致住房开发成本高,同时也推高了贷款买房者的还贷成本。随着次级债危机影响下的经济下行,收入预期下降,还贷压力增大,个人住房贷款者可能选择提前还贷或断贷,出现类似美国次贷市场上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形。

    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商业银行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保护资金的安全,而且还要提升构成银行经营模式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组合水平。信贷风险管理应遵循保本、稳健的原则,保护银行资产的安全,保证存量资产质量的稳定,这是银行生存的基础。对内生不确定性引致的风险,如银行由于内部的信息传导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完善而发生的操作失误、贷款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及时更新等,可通过加强控制程序和业务检查力度来实现。

    1.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房屋按揭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通过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

    2.增强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每周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 金融 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

    3.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参考文献:

    [1]葛奇.次贷危机的成因、影响及对金融监管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8,(11).

    [2]宋琳,齐腾.次贷危机的传导及其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J].现代商业,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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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李娜.从美国次贷危机反思我国的金融风险监管思路[J].时代金融,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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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政策变化趋势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安全指数;违约风险;国际游资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10―0047-07

一、引言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引起了国内外各界对国家金融安全问题的关注,而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使该问题再度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中国金融业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自2006年11月加入WTO之后,国际金融风险与危机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冲击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断涌入和非国有金融的迅猛发展,带来市场结构的显著变化,使得市场竞争与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同时,国有金融的治理机制正面临深刻变革,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又相对滞后,使中国面临着日趋严峻的金融安全问题。

鉴于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国内外学者已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文献资料看,关于金融安全实证研究的成果还较少。国内学者刘莉亚等(2003)、董彦岭等(2009)分别对新兴市场国家及全球60个国家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的共生性关系及共生因子进行了实证研究;伍志文(2002,2003,2008)、沈悦等(2007)、万晓莉(2008)等从金融脆弱性、金融安全指数、银行系统风险方面对中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实证研究。

虽然国外学者目前还没有明确提出和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但已有许多学者对银行危机的成因及其预警和金融安全网的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的代表性结论是:Fisher(1933)对1929年金融危机的成因进行了研究,发现金融危机是由引发债务一通货紧缩的金融事件形成的。ICMinsky(1964)gk为,银行体系自身存在着脆弱性,并且银行脆弱性、银行危机与经济周期变化之间的关系是内生的,政府干预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银行脆弱性。Diamond和Dybvig(1983)的银行挤兑模型分析表明,正是存款人的恐慌心理导致了危机的传染和金融体系的不稳定。Mishkin(1999)通过新兴市场国家的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了一国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并且这种不稳定状态在外部冲击下,形成了货币危机,再由货币危机引起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Corsetti等(1999)的模型分析表明,形成亚洲金融危机的根源是企业过度投资、高负债及其道德风险与政府赤字融资所导致的不可持续的外部不平衡,因而改革金融体系、保持一国经济内外平衡,是维护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的主要措施。Can(2004)的实证表明,银行业市场结构与金融稳定性之间存在直接关联。过度竞争将降低金融机构的特许权价值,引致金融机构的过度风险行为,从而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Diamond和Rajan(2005)发现,银行倒闭具有传染性,但传染性并非源于银行储户的恐慌或银行间的契约纽带,而是银行特定的资产负债结构所致;银行的流动性问题与偿债问题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最终造成了银行危机。Kane(2001)认为,在金融安全网的设计上,必须明确银行、纳税人、监管者的责任,确保各方行为的透明度;并且只保持安全网官员的政治独立性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产生私人部门约束银行的安全网体系。

本文更加关注金融安全及其影响因子的实证研究。该方面的研究自亚洲金融危机后多了起来,代表性成果有:Sachs等(1996)利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了危机预警模型――STV横截面回归模型,结果发现实际汇率贬值越高、国内私人贷款率越高,国际储备/M2比率越小,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Demirguc-Kunt等(1997)的研究表明,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上升,发生银行危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因而通货膨胀是宏观经济因素中能够预测银行危机的主要指标。旧Kaminsky等(1998)选择了过度借贷周期、银行挤兑、货币政策、经常账户、资本账户、经济增长等六大类20个指标,对20个国家25年间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国际银行体系正趋于脆弱。㈣Berg等(1999)在Kaminsky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增加了M2与储备比率、经常账户与GDP比率两个指标,并用1995年4月25个国家的横截面数据,成功地模拟预测了亚洲金融危机。Edison(2003)在Kaminsky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又增加了美国产出、七大工业国产出、美元利率、油价、广义货币与外汇储备水平值比率、短期债务变动与外汇储备变动比率、短期债务与外汇储备水平值比率等7个变量,构建了金融危机预警模型,并成功地模拟预测了1997-1998年问发生在西方工业国家的一些金融危机。Bussiere等(2006)利用多元logit模型构建了一个金融危机早期预警模型,通过1993-2001年间20个新兴市场国家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这种多元logit早期危机预警模型能够更准确地预测金融危机。

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选择微观金融、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三大类17个指标,并根据各类指标对国家金融安全的不同影响各赋予了不同权重,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各类指标进行综合打分,再结合主观权重构建了国家金融安全指数。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在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上引入了微观金融稳健经营指标,改变了以往以宏观因素为主的估算方法,使估算出的金融安全指数更具合理性,也更全面地反映了中国金融安全的实际状况。同时,本文还进一步对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到了威胁中国金融稳定和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为中国有效防范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有益的理沦尝试。

二、中国金融安全指数的构建

(一)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选择及权重设置

1 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选择

本文估算金融安全指数的主要目的是客观描述中国金融安全的状况及其变化,而不用于预警,故在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选择上与以往研究有一定的区

别:(1)本文所选指标均与金融安全呈正相关关系;(2)在具体单个指标的选择上,未专门采用银行存款这一广泛使用的指标,取而代之的是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ROA)、存贷比等反映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指标;(3)未将考察重点集中于国有银行的信贷领域,而是综合考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经营业绩及流动性状况;(4)对经常账户类指标进行了精简,将出口额、贸易条件、实际汇率、经常账户余额与GDP之比等指标简化为经常账户余额一个指标;(5)鉴于中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股票价格指数并不能客观反映宏观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绩效,故放弃了证券市场价格指数这一同样被普遍采用的指标;(6)考虑中国拥有巨额外汇储备和相对较少的外债余额,外债偿债风险并非影响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因而未考虑外债指标。

在借鉴以往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在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上还增加了以下新指标:(1)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因为这两个指标的高低对一国金融安全有重要影响;(2)经济景气指数,因为该指标直接反映了经济主体对当前及未来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预期,也是反映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指标;(3)资本跨国流动规模,因为中国是外资流入和利用大国,资本大规模的异常流人和流出,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4)美国、欧洲、香港三个代表性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指数,因为该类指标一方面反映了国际经济、金融的运行状态,另一方面也会对中国经济、金融及外资流动产生重要影响。表1详细列出了本文选择的三大类17个指标。

2 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权重设置

鉴于中国自1949年以来未曾发生过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故无法通过历史事件来检验各指标在预测危机中的表现。为了客观准确地估算金融安全指数,本文采取了主观赋值与主成分分析(客观赋值)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首先,根据以往相关研究成果和本文对金融安全影响因素的调研与判断,将17个构成指标分为微观金融稳健经营、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三大类,分别赋予0.5、0.25、0.25的权重;其次对每大类中各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提取主成分的标准化值(表示为每个大类中各原始变量标准值的加权平均值);再根据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对各大类进行加权求和;最后,根据各大类的主观权重,计算出各年度金融安全指数。对三类指标权重的主观赋值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微观金融主体的稳健经营是构成一国金融安全的内在基础,而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环境等外部因素对一国金融安全也产生重要影响,本文认为内因与外因的重要性没有显著差异,因而均赋予0.5的权重;(2)在外因方面,中国加入WTO后,特别是2006年11月逐步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金融因素对中国金融稳定的影响明显增强,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国内宏观经济因素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但目前无法准确区分两者的差异,所以赋予相同的0.25的权重。

(二)数据来源、处理与金融安全指数的计算

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1998年之前部分银行的稳健经营指标数据不完整,所以本文选择了1998年至2007年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15家中国主要的商业银行为研究样本。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比数据均来源于各年的《中国金融年鉴》,和巨潮资讯网;内部控制机制为虚拟变量,2003年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前为0.5,2003年后为1;宏观经济方面选择了1998年至2007年间GDP增长率、经常账户余额、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经济景气指数、企业盈利水平、居民收入、房地产投资规模为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外汇管理局网站、中国经济景气检测中心网站和各年的《中国经济年鉴》;监管及信息披露为虚拟变量,2003年“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成立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实施之前为0.5,2003年之后为1;国际金融市场方面选择了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外资流人流出规模、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为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和锐思金融研究数据库(见表1)。

2 金融安全指数的计算

用上述样本的指标数据和SPSS16.0统计软件,可得到每一类指标的所有主成分及每个主成分对应的特征值、每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及累积方差贡献率(见表2、表3和表4)。

综合考虑方差贡献率及特征值大小,本文选取微观金融稳健经营指标的前两个主成分、宏观经济指标的第一个主成分、国际金融市场指标的前两个主成分分别为三大类指标打分。计算中,各主成分的权重为其方差贡献率,各主成分标准化值向量由SPSS16.0生成。计算得到三类指标各年的分值(见表5)。

根据三类指标各年的合成分值,采用以下公式估算出中国的金融安全指数。估算结果见表6。

FSI=MICRO×05+MACRO×0.25+INTERNATIONAL×025

(1) 根据表6的估算结果,可以绘制出中国1998-2007年间的金融安全指数趋势图(见图1)。

由表6和图1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及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的加强,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总体上逐步得到改善;特别是在2003年开始中国金融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提升,这说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改制与上市,对中国金融安全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显著影响。另外,2007年中国金融安全指数有较大的提高,说明白2006年底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后,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中国金融安全的实证检验

(一)实证模型变量选择与说明

本文对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虽然反映了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但还不能准确判断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主要因素。接下来将通过实证研究,进一步分析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考虑到影响中国金融安全与稳定的主要风险包括:不良贷款比例、游资流动规模、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资本市场风险及通胀风险,因而选择该6种风险因素为解释变量。其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的数据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brc.省略)和一些学者的学术论文;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的数据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safe.省略)银行间债券市场七日质押式债券回购利率的月均值标准差和通货膨胀率的数据来自锐思数据库;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月均值标准差和中国股票价格指数月均值标准差的数据来自IMF网站(省略)。各变量的代码、说明及数据来源详见

表7。

(二)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8报告了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8可以看出,在1998-2007年间,中国不良贷款比例的最大值为41.22%,最小值为6.72%,均值为21.58%,并且该比例呈现逐年递减趋势,表明在样本期间内,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比较突出,但逐渐改善;中国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的最大值为437.61%,最小值为-212.59%,均值为71.54%,表明资本外逃的增速放缓(存在资本外逃现象的样本期内)或游资流入的增速加快(存在游资净流入的样本期内),但总体上中国对游资的吸引力在逐年增强;中国债券回购利率的年标准差均值为0.51,说明样本期内基准利率水平变动不大,风险较小;实际汇率年标准差的最大值是最小值的2.8倍,均值为1.91,说明样本期内的汇率波动较大:中国股票价格指数年标准差最大值为50.59,均值为11.67,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波动较大,风险较高;消费物价指数变动率的最大值为4.8%,最小值为-1.4%,均值为1.13%,说明样本期内没有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通胀风险较小。

表9报告了各回归变量序列的平稳性情况。检验结果显示,除了FSI和CMR之外,其它各回归变量的水平值均通过了平稳性检验,均为平稳序列。

为了进一步揭示各风险变量与中国金融安全指数之间的关系,本文对各风险变量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进行了比较(见图2)。图2a比较了不良贷款比例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反向变动关系;图2b反映的是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无法看出两者之间的变动关系;图2c反映的是基准利率波动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可以看到两者的变化趋势没有明显的关联;图2d反映的是实际汇率波动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显示出两者的变化趋势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变动关系;图2e反映的是股票价格年标准差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显示出两者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一致性;图2f比较了通货膨胀率变动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反映出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正向变动关系。

(三)模型及实证检验

本文首先假设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违约风险)、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国际游资流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资本市场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会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显著影响。基于该假设,本文建立以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其次,中国利率水平和汇率水平仍然受到政府较为严格的管制,利率波动较小,而汇率波动虽然比较明显,但主要是人民币升值的结果,是完全可以预期的,因而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可以控制的。如果风险是可以控制的,风险水平一般较低,不会对金融安全产生严重影响。所以本文进一步假设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不构成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本文通过剔除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3),并通过与模型(2)的回归结果比较,来验证这一点。

本文利用上述样本数据,采用OLS方法和统计软件Eviews5.0,分别对模型(2)和模型(3)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见表10。

从表10可以看出,无论是模型(2)还是模型(3),拟合度都较高,不存在序列相关问题。模型(2)和模型(3)的回归结果高度一致,都显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与金融安全指数显著负相关;股票价格年方差与金融安全指数显著正相关,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与金融安全指数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该结果表明,银行业面I临的违约风险和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所产生的风险构成了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资本市场风险与金融安全指数正相关。这看似矛盾,但事实上是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熊市,其后逐渐开始活跃,再到2007年的牛市,股票价格波动在市场开始活跃及牛市阶段是比较大的,因而资本市场风险水平与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一定程度的同步性。该结果也进一步证明,本文对中国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是合理的。同时,模型(3)在剔除利率风险变量和汇率风险变量后,拟合度进一步提高;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资本市场风险指标的显著性逐渐提高,进一步说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不构成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支持了本文的后一个假设。另外,在两个模型中,常数项均不显著,表明模型没有遗漏重要的解释变量,模型设计是合理的。

善起到了积极的显著影响。同时研究结果还表明,银行业面临的违约风险和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所产生的风险,构成了中国当前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并不显著,而资本市场风险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同方向变动。如果风险是政府可以控制的,那么这些风险不构成国家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上述结论与我们观察到的中国现实情况基本吻合,也进一步印证了本文对中国金融安全指数估算的合理性。

根据上述实证结果,本文得到以下政策建议:

(1)继续坚持稳妥的金融市场开放政策。在风险因素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放金融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微观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管,改善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

(2)高度重视中国银行业的违约风险和国际游资流动风险。监管当局应尽快完善对该两类风险的监控系统,加强对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及早防范和处理可能的金融安全隐患。虽然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自2000年来有了明显的下降,但经营环境和社会信用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并且该指标在近期有上升的苗头,因而政府仍需要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制度建设来改善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信用机制,确保国家的金融安全。

(3)可选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和股票价格变动率作为预测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风险监控指标,建立中国金融安全预警系统。

(4)编制中国的金融安全指数,为客观准确地评价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防范与化解金融安全隐患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