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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信贷;甘肃实践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3)-0084-04
十以来,走绿色发展之路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G20杭州峰会更是将绿色金融首次纳入会议议题,成为未来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甘肃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和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具有发展绿色产业的独特区位优势和良好资源条件,现阶段正面临经济发展绿色化转型的迫切任务。近年来,全省金融部门以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为载体,不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探索创新绿色信贷服务,为甘肃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大量信贷资金和有效金融服务。
一、甘肃绿色产业发展现状
(一)甘肃绿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好的资源优势和政策机遇。甘肃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通道,承担着欧亚大陆桥、西南和西北战略通道的互联互通,担负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通道建设任务。境内风能、光能资源丰富,风能资源理论存储量2.37亿千瓦,河西地区拥有我国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光电和风电装机容量分居全国第一和第三位,素有“陆上三峡”美誉。兰州和白银是国家级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张掖和庆阳分别是全国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首批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这些交通、清洁能源项目以及创新改革试点、示范区建设,为甘肃发展绿色产业带来了政策机遇。2009年获批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以来,甘肃建设了7大循环经济基地,发展了16条循环经济主导产业链,以及100户示范企业、36个示范园区、10个示范城市,为发展绿色产业奠定良好基础。
(二)甘肃绿色产业发展面临挑战和压力。甘肃地处西北内陆、黄河上游,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弱,80%以上的区域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受资源禀赋影响,经济发展过度倚重重化工业,经济发展方式单一,经济结构不合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技术等新兴产业形态发展较慢,结构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压力大,甘肃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和迫切任务。
二、甘肃绿色信贷发展情况
目前,甘肃省各金融机构执行以《绿色信贷指引》为基础的绿色信贷制度,核心内容体现为“严退出、宽准入、活创新”。在退出政策方面,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贷款采取措施逐步退出。在准入政策方面,鼓励金融机构降低门槛,加大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项目和企业的信贷投入。在灵活创新信贷服务方面,注重拓宽融资担保方式,开办项目收益权、知识产权、排污收费权、应收账款等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为绿色农业、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科技小微企业等绿色产业提供融资便利。据调查,2016年6月末,全省绿色信贷1余额1896.01亿元,占各项贷款的11.52%,比全国绿色信贷占比高2.52个百分点。
(一)绿色信贷行业集中度高,主要支持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产业项目。近年来,甘肃绿色信贷增长最快的领域是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项目,以及铁路、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绿色交通项目,年均增速保持在25%以上,特别是风电贷款2010年前后增速多在50%以上。2015年以来,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风电、光电产业发展放缓,相关行业贷款增速下降。2016年6月末,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两类贷款余额分别为898.95亿元和835.16亿元,占比分别为47.41%和44.05%,合计占比达91.46%。
(二)绿色信贷区域分布较为集中,主要投向兰州、酒泉、陇南等地。受自然、地理、政策等优势条件带动,河西地区和陇南的新能源、兰州的绿色交通等产业发展基础相对较好,投向这些区域的绿色信贷相应较多。据调查,2016年6月末,酒泉、嘉峪关两市的风电、光电项目贷款余额接近300亿元,兰州的轨道交通、铁路等绿色交通项目贷款余额超过400亿元,陇南、甘南两地的水电项目贷款超过200亿元。
(三)绿色信贷发放主体集中,主要由全国性大型银行发放。2016年6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主要集中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等4家全国性大型银行,四家行绿色贷款余额总计1599.84亿元,占比达到84.38%,其中国开行贷款余额609.03亿元,占比最高,达到32.12%。7家股份制银行贷款余额119.80亿元,占比只有6.32%,且呈持续下降趋势;地方法人机构贷款增长较快,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增速达到99.68%,但由于基数小,余额及占比分别仅有59.66亿元、3.10%。
(四)绿色信贷政策优惠,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低。对于绿色产业项目和企业贷款,各金融机构在贷款条件、期限和利率安排上,充分给予政策优惠和倾斜支持。绿色信贷多为中长期贷款,期限基本在10年以上,如贷款量最大的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贷款期限多在15年左右。绿色信贷利率较低,大多执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下浮,如国开行、农发行绿色贷款利率一般下浮10~20%,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绿色贷款多执行基准利率。
(五)绿色信贷环境效益显著,贷款质量良好。按绿色信贷支持资金比例,预计可年节约标准煤7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3141万吨(相当于兰州7500辆出租车停驶100年),减排化学需氧量13万吨、氨氮1.8万吨、二氧化硫18万吨、氮氧化物6万吨,节水1724万吨(相当于兰州300多万常住居民2个月的用水量)2。2016年6月末,全省绿色信贷不良率为0.25%,低于同期全省各项贷款不良率1.7个百分点。
三、甘肃绿色信贷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绿色信贷发展所需的完善政策体系。近年来,甘肃对绿色产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多数绿色产业发展规划或方案仍停留在部门规章制度与指导性层面,自上而下的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形成。现行的绿色信贷政策侧重于对“两高一剩”企业信贷投放的限制,以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缺乏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的利益引导、外部约束、融资配套等市场化制度安排和战略规划,缺乏环境评估标准、环保项目信息、环保违规违法行为联合监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已不适应当前经济金融向绿色化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缺乏绿色信贷发展必需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从外部来看,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激励机制,现有的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的相关措施与规定大多以鼓励性为主,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补贴严重不足,使得开展绿色信贷的成本过高,缺乏有效的利益引导机制。特别是对于绿色产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财政资金重直补轻贴息,对绿色产业发展多采取直接补贴措施,财政贴息力度不足。从金融机构内部看,由于信贷审批权限管控和绿色专业人才匮乏,全省金融机构现有绿色信贷政策基本以贯彻落实上级行政策为主,自主研发的绿色信贷产品及政策较少,未能建立起与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相适应的信贷制度安排,缺乏促进绿色信贷发展所需的内部约束与激励机制。
(三)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明显不足。受多重因素影响和制约,全省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与东部发达省市相比差距较为明显。目前,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金融机构拥有的绿色信贷产品已经涵盖了新能源、循环资源、碳融资与排放交易、污水处理及治理等众多领域,基本涉及国民经济的所有行业。而甘肃绿色信贷产品仍以浅层次、低附加值的信贷产品为主,多数只是传统基建类和工业类信贷产品的延伸,难以满足科技含量高、建设周期长的绿色项目建设所需。甘肃绿色信贷主要集中于风电、光电等少数绿色行业的中下游环节,融资担保和还款来源方式单一,受行业发展周期影响十分明显。
(四)部分绿色产业发展存在周期性和政策性风险。新能源发展存在瓶颈制约和政策L险。近年来,甘肃风电、光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迅速,在信贷资金的支持下,装机容量快速跃居全国前列,但受制于滞后的电网建设(特高压外送电网通道尚未建成),外输通道容量偏小、本地消纳能力有限,新能源发电受限严重,“弃风”、“弃光”现象持续存在,发电输出率远低于设计产能(一般情况下不到50%,最低时只有25%),对风电光电企业经营效益和偿债能力影响较大。同时,新增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下调政策和小水电库区基金征收标准上调政策,这些不可预期政策将减少项目评估预测现金净流入,相应延长贷款还款周期,对已有的水电存量贷款和未来的风电新增贷款都会产生消极影响。
四、经验借鉴与政策建议
在发达国家,与绿色信贷相关的制度安排和绿色信贷产品发展已有几十年历史,由此推动的绿色投资对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转型和启动新经济增长点发挥了积极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信贷政策较为系统,主要做法是:对绿色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或担保,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绿色产业提供中长期低成本信贷资金;成立政策性绿色环保银行,为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意或者无法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如英国的绿色投资银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制定严格的绿色信贷标准,如赤道原则3,为项目融资确立最低环保标准。国内的绿色信贷政策相对较为笼统且零散,大部分的制度安排集中于“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退出政策,对于投资额大的绿色项目多通过与政府或国企合作,采取“一企一策”提供融资支持,如国开行的环巢湖地区生态修复工程。借鉴国内外绿色信贷发展经验,结合甘肃绿色信贷发展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绿色信贷发展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力度。绿色信贷和绿色产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存在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和企业发展绿色产业动力不足的双重难题,为此,有必要加大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力度,提高绿色信贷收益,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具体建议:一是扩大绿色贷款贴息资金占绿色产业发展财政支出比例,加大对绿色信贷的财政贴息力度,制定合理的贴息比率和贴息期限,提高贴息手段在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财政支出中的运用。二是健全财政奖补配套措施,给予承贷银行一定的风险补偿或奖励,包括财政支持建立针对绿色贷款的风险补偿和担保制度;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好的项目及支持银行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三是借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经验,试点由财政部门委托部分银行(国开行或甘肃银行、兰州银行)作为主办银行,承贷或管理部分绿色产业的贴息贷款。四是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强制推行绿色保险,构建绿色信贷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联动机制,利用保险机制约束污染型投资并筹集环境修复资金。
(二)加强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可优化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激励绿色信贷产品创新。现阶段甘肃绿色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可由环保、发改等部门进行绿色项目评级,确定绿色信贷项目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信贷支持。二是建立重点环保企业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由环保部门定期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金融部门将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绿色贷款或财政贴息提供支持。三是借鉴赤道原则等国际绿色信贷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尽快制定绿色信贷项目分类标准,将绿色信贷分类嵌入信贷流程管理,建立绿色信贷分类与企业评级的关联,实现绿色信贷全流程系统化管理与监测。四是探索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提升环境因素信贷风险研究分析与预判甄别能力。对于所投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或负面社会影响,明确提供融资金融机构负有可追溯的连带责任。
(三)加快推进绿色项目多渠道融资。绿色基金、金色债券等可以为绿色产业、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来源,可有效解决银行和企业信贷资金期限错配等问题。具体建议:一是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发行。借鉴青岛银行、江西银行等地方性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的成功经验,尽快推动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借鉴武汉地铁“债贷基组合”模式4发行绿色中期票据成功经验(国内首单轨道交通绿色中期票据),推动兰州轨道交通等项目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政府可给予一定的增信支持和财政贴息或奖补,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二是尽快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借鉴国开行云南省分行与普洱市联合设立“普洱市绿色经济发展基金”(国内首支绿色经济发展基金)支持当地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建设经验,由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为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等的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建设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以重点流域为突破点,开展跨行政区域的排污权交易试点;以循环经济基地或示范园区为载体,加快兰州碳交易市场发展,完善交易机制,探索创新以排污权、碳交易为基础的绿色信贷产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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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组织管理方面,指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同时,指引还提出给予绿色金融工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充分授权,配备相应资源,并在绩效考核中充分体现绿色金融实施情况。在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方面,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对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以及有重大风险的行业制定授信指引,实行有差别、动态的授信或投资政策,实施风险敞口管理制度。在投融资流程管理方面,指引一方面提出对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的客户,应当严格限制对其授信和投资;另一方面也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了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银保监会近日《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业内人士认为,指引的将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按下加速键。的重要内容,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银行保险机构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经营实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开展绿色金融管理工作。
业务快速发展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在经济社会低碳转型推动下,银行绿色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绿色信贷投放持续增多。从2021年年报来看,上市银行绿色贷款业务普遍实现大幅增长。截至2021年年底,六大国有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达86792亿元,占据绿色贷款“半壁江山”。其中,工商银行绿色贷款余额达2.48万亿元,是国内唯一的绿色贷款突破2万亿元大关的银行。除了国有大型银行,一些股份制银行在绿色信贷领域也表现突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绿色贷款余额均在千亿元以上。从同比增速来看,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绿色贷款余额增幅均超100%。作为近年来绿色金融领域大力发展的融资工具,绿色债券发行速度加快。据统计,截至6月9日,今年以来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达3615.6亿元,同比增长73.72%。从当前我国绿色债券的资金投向看,主要集中于绿色服务、节能环保、政府主导的公共事业上。除了保护环境或降低高碳耗能源使用等投向外,也会涉及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人文和谐、资源保护领域,“绿色”概念不再单一。在日前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介绍,我国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截至2021年年末,中国本外币的绿色贷款余额已经接近16万亿元人民币。2021年,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到1.1万亿元。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带动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的领域。
提升服务质效
【关键词】绿色金融;经济体制;可持续发展;绿色产业
20世纪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人们的物质文明不断提高,但很多发展是粗放式的。作为粗放式发展的代价,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生态平衡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科学发展观提出要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体制,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力度。
总理在“十一五”期间提出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实现历史性的转变,即从主要利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绿色金融”属于经济手段中的重要范畴。“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发展的一系列目标,必须在环境经济政策上有所突破,发挥绿色金融的重要作用。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大力发展经济是无可厚非的,但经济发展并不等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还应包括结构的优化的制度的革新,不仅是数量上的增长,还应是质量上的增长。我国的出口主要依靠出口原材料和半成品,这样的出口方式虽然会带来一时的GDP增长,但就长期来说,会给我国带来沉重的自然资源压力。为了在实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兼顾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大力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绿色产业通常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和资产密集型产业的集合体,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科研支持,对金融服务的依赖性很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员,金融的发展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的,绿色产业的发展与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
尽管我们都以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认识到金融机构对于环保领域的重要作用,但金融机构基于其盈利性原则,一般不愿涉足环保领域,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调节资金的流向,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支持生态建设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只能依靠政府优惠政策或专项基金来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长期需要大量资金,仅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财政支持并不能解决资源稀缺的外部性问题和满足绿色产业的发展需求。因此,由政府引导下的利用市场机制满足绿色产业的资金需求,形成有效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在借鉴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状况,探索着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之路。积极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的发展,宣传并落实绿色办公。其中绿色信贷是重中之重,通过信贷资金为绿色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是环境保护的强有力的保障。
绿色办公是指在办公活动中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积极回收可再次利用的产品,以此来实现办公室的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绿色办公应该是全民参与的,体现在平时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处的长期性的、日常性的活动。目前我国虽然意识到了提倡绿色办公的重要性,各企业也为了自身的利益和肩负的社会责任要求职员在日常办公中珍惜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升油等等,但是,不论是各级政府部门还是各个企业,基本没有对绿色办公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我国的金融机构应在设定一系列绿色办公的量化指标上做好带头作用,树立金融部门积极支持绿色经济的社会形象。
“绿色信贷”是通过金融杠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2007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环保总局三大部门联合提出《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代表着我国正式出台法规支持绿色信贷,这是政府大力改进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由“粗放型”转为“可持续”型的信号弹。《中国银行业环境记录》(2011)上称绿色信贷在执行过程中,金融机构和环保局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而且整个金融行业并没有统一环境风险的判断标准,各金融机构可能由于技术限制等原因对环境风险的判断不足,从而向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发放贷款。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固有的盈利性,它们向环保型企业发放贷款的动力不足。种种原因,造成绿色信贷在我国进行推行的情况并不乐观。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环境风险的分级标准,统一分类标准和统计口径,并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和惩戒机制,促进绿色信贷的规范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保险业和证券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承担起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责任。“绿色保险”是在政府引导下由保险公司和各企业配合,对环境风险进行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但是绿色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情况很不乐观。污染责任保险仅在我国的少数几个城市开展,投保的企业也比较少。对此,国家应完善相关法规,辅以必要的行政支持,可对投保环境责任险的企业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并可在适当时候帮助接受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其他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支持,解决其后顾之忧。“绿色证券”是在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两项环境经济政策之后的第三项政策,“绿色证券”通过要求上市公司在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过程要经由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核,对企业的融资行为设置环境门槛。“绿色证券”在推行的过程中可吸取“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推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利用好“绿色证券”这一绿色经济杠杆。
我国在推行各项绿色金融政策时,应努力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填补法律空白,发挥其应该发挥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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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经营战略
以发达国家先导的金融机构已经对碳价格的投资、贷款和其它相关经营活动制定了决策。发达国家努力开发与温室碳排放相关的新市场,并同时努力向世人明示减少碳排除,降低温室效应对地球的重要性。美国非官方的色瑞斯①(CERES:CoalitionforEnvironmentallyResponsibleEconomies,对环境负责的经济联合公司,总部在德国的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早在2008年1月就对市值基准前40位的大型金融机构从企业治理侧面做了调查研究。他们研究了这些大型金融机构对由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会的应对措施和方案,并对此进行了评价并发表了报告书。这40家金融机构的市值总额占全世界金融机构市值总额的60%。这40家大型金融机构中由综合性银行(如: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美国花旗银行Citi等)29个,投资银行5个,资产管理公司6个组成。中北美籍的金融机构19个,欧洲籍15个,亚洲籍5个,再有其它地区籍1个等组成。为了能说明问题,色瑞斯(CERES)锁定了14项与气候变化相关联的金融企业机构中主要要件。报告书以被锁定这14个项要件为基准对金融企业机构逐一调查并予以评价。最后以表格的形式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14项与气候变化关联的调查项目中,主要的金融企业部门包括:监督委员会(BoardOversight),管理运营(ManagementExecution),公示(PublicDisclosure),碳排放权会计(EmissionsAccounting),战略计划(StrategicPlanning)等。
色瑞斯(CERES)的评价结果:据调查结果显示,就在应对气侯变化的对策方面,监督委员会(BoardOver-sight)的部门,优秀的金融机构有,荷兰银行②、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汇丰银行、皇家苏格兰银行、瑞士联合银行集团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汇丰银行在16分为满分情况下,得了13分。汇丰银行情况是,赋予了企业责任委员会环境及气候变化相关的监视责任,积极参与公司的气候变化政策的制定。就管理运营(ManagementExection)方面的优秀金融机构有荷兰银行、美国花旗银行、农业信贷银行(法国)、高盛银行、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汇丰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①。荷兰银行的情况是在理事会议程中直接提出制定了减少了碳排放数量。因此,在关于碳排放量的控制指标的项目2中以4分为满分,荷兰银行得了满分4分。高盛银行在最高经营中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得到了肯定,在3项目中得了以6分为满分的6分。在环境市场危险管理中加拿大皇家银行、美洲银行(美国)、美国花旗银行、富通集团②、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汇丰银行、高盛银行、美林集团③、日本瑞穗金融集团④、加拿大皇家银行、英国皇家苏格兰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从1992年就开始建立了环境风险管理的专门担当部门,得了10分满分的9分。瑞士信贷集团⑤把职员的评价成果与能源节约相关联的5项目中得了2分满分的1分。在公开披露信息(PublicDisclosure)方面,丰业银行⑥(诺伐斯科西亚银行,加拿大)在项目6中得了以8分为满分中的最高分数4分,在项目7中美洲银行(美国)得了以10分为满分的10分。碳排放权会计(Emis-sionsAccounting)相关联项目中,美国花旗银行实施方案得到了承认并获得以14分为满分的10分,是这个领域的最高分。
在投资商品方面,荷兰银行、瑞士信贷集团、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⑦、汇丰银行,荷兰国际集团⑧、摩根大通银行(美国),美林集团还有瑞士联合银行集团等金融机构比较突出。零售商品的情况,美洲银行(美国)和英国巴克莱银行⑨和法国巴黎银行瑏瑠,富通集团等金融机构比较突出,与碳排放交易关联的金融机构有美洲银行,巴克莱银行。根据金融机构综合成绩来看,从金融机构气候变化的应对部门所得分数来看银行比证券投资(IB:IntroducingBroker)和资产运用公司所得分数更高。这是因为银行贷款给与了暴露在气候变化风险下的产业或企业。
对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的启示
发展绿色金融将成为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的关键,绿色经济发展呼唤着与之相适应的绿色金融体系。毫无疑问,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为了解决由于全球经济低增长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经济萎缩,提出了低碳绿色增长的新模式。在全世界一同对抗气候变化的前提下,低碳绿色增长很可能成为我国经济再度出现活力的突破口。为了转换成这种经济模式,从资本主义模式的方法论上看,金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跟进时代脚步,我国金融机构在市场上供应了多种绿色金融商品并已受人们瞩目。但我们现在的绿色金融产品,从支援绿色产业的绿色金融本质上看,其作用还是非常有限。在碳价格决定的新模式中,我国金融机构要确实做好风险管理和增长追求,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绿色金融,特别是碳金融属于新的业务领域,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不仅存在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利率和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且也存在着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以及项目建设风险、涉及相关核证机构的道德风险等。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对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还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因此,金融机构应主要采取事前性的风险防范手段,降低和转移风险。这就需要我们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好适应这种模式的准备。我们要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侧面,尽快对应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气候变化的测试基准,使我们金融机构得以尽快地建立应对气候的金融法律体系。
虽然最近国内金融机关也准备了绿色相关金融产品及各种制度,还出现了支持绿色增长产业的绿色金融,但因存在内在风险管理的不确定性,未准备绿色企业指定制度的多样性,可以说是处在还没有制度性基础设施的初级阶段。以银行为中心出现了关于绿色金融的商品,给予对参加低碳经济活动的加入者提供优惠,或把银行收益的一部分转换为支持低碳团体的支援金,或对支持绿色增长企业提供优惠,或新生能源等,对关于低碳企业给出贷款,但还是缺乏在民间银行关于绿色金融的存款,和通过存款连接绿色贷款的银行起引导作用。缺乏以政策金融形态的政策金融公司进出口银行等,对于绿色产业的政策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及以后发展方向应该是:
第一,确立对绿色金融的正确概念并提高全社会的认识。要正确区分以改善绿色金融环境为中心的“环境风险管理”的概念和通过绿色技术等支持增长为中心的“绿色增长金融支持”的关系。同时要整个社会达成共识。认识到绿色增长是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绿色增长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第二,为了促进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的建立,有必要设立通过政府和监督机关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首先政府和政府相关各部门要为绿色增长的基础设施的建立,做好充分完善的前期工作。有必要形成政府各部属间的相关数据统一管理。在信贷的审查时,公布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的情报,反映银行信贷管理非财务风险的制度、贷款者责任制度等,为灵活性、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战略措施确立和实行政府部门高效率的团队合作。
特别是要确保与其它国家环境制度和金融商品的贯通。通过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来达到对环境制度和金融法律商品的市场信赖性、公正性及透明度。再者,除了政府预算支持外,整个社会的责任投资和金融机关的绿色增长资金也要给予支持。要考虑建立绿色增长的概念政府。政府应该对金融机关对政府所属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流程和分配的方案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
第三,强化绿色金融机构的作用。金融机关通过增大收益、管理风险、采购资金,节约成本等效率的改善,维持可持续经营。即,金融机构要以手中金融权为创立绿色金融实践机会,在规划好金融记过的事业战略前提下,系统化地整合和支持金融机构的绿色增长项目的发展。应通过公开情报信息、对绿色项目的评价等方法,确立绿色金融的投资原则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绿色成长的项目。要制定支持绿色金融的银行和金融投资公司的有效方案。银行以抑制企业破坏环境的项目投资。建立可持续的银行信贷系统,以保证银行可持续经营风险和信贷DB(回收率及破产率等)。金融投资公司应开发支持绿色增长、绿色技术为方向证劵,通过证券化过程对环境技术企业供给资金,并且促进绿色产业股票指数和绿色经营指数的开发等。
第四,要积极地培养绿色产业的投资者和绿色专门人才。在国外多数存在能源环境对冲基金(Energy&EnvironmentalHedgeFund),要专门培养绿色增长内在的风险回报(risk-returnprofile)投资者和与环境要素相关环境审查员等专门人才。
第五,为了限制全球温室化的发展,减少温室化气体的排放,建立最有效率性“碳市场”机制。要有效利用“碳市场”减少温室化气体排放,首先要建立排放权制度,确立控制温室气体的体系,国家计划性的改善和运营控制碳排放市场,要灵活应用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派生商品市场,发展CDM事业,鼓励碳排出权利的进出口。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机构在目前的低碳绿色增长时代,应尽快做出反映气候变化的证券资产组合的再评价体系,以便顺势创出对应气候变化绿色金融工具,并及时对这些金融工具进行恰当的分析、评价、交易和保存,随时对冲(被新的绿色金融工具取代)。积极发展绿色保险、推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积极开发绿色证劵,将稀缺的资源配置到符合社会长远发展的企业中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绿色证券政策可从资金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发展,但这仅仅是从间接融资上来进行控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上市融资。因此,绿色证券政策从直接融资的角度限制了污染,并将产生极强的示范效应。
还有银行要及时与相关企业互动,及时了解相关企业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但是对气候变化,金融机构内部的企业治理也是必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反映气候变化的风险再评价投资组合(portfolio)中,风险管理系统中碳排放风险也应该被考虑进去。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加入碳排放风险也是企业治理中董事会最首要考虑的事情。要形成自我创新和品牌管理及利害关系者的互助,企业内部管理层次起着基础作用。商业银行可探索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用于节能减排和碳交易项目,给客户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其更多使用节能产品。
关键词: 低碳经济;绿色金融;绿色信贷
一、低碳经济的由来及内涵
(一)低碳经济的由来
低碳经济的产生与世界各国应对全球性气候变化的认识和行动紧密相关。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最早起源于英国。2003年2月24日,英国颁布了能源白皮书 《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成为世界上最早提出“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 LCE)”的国家。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先驱和资源并不丰富的岛国,英国充分意识到了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的威胁,它正从自给自足的能源供应走向主要依靠进口的时代,按目前的消费模式,预计2020年英国80%的能源都必须进口。因此,英国政府为低碳经济发展设立了一个清晰的目标:201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20%,到2050年减少60%,到2050年建立低碳经济社会。
(二)低碳经济的内涵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经济的特征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构筑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体系,包括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体系。低碳能源系统是指通过发展清洁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核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低碳技术包括清洁煤技术和二氧化碳捕捉及储存技术等等。低碳产业体系包括火电减排、新能源汽车、节能建筑、工业节能与减排、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节能材料等等。
二、绿色金融是低碳经济的金融支持
从整体上看,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与传统金融相比,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计量其活动成效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它讲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个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后者则明确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低碳经济是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一个目标和方向。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金融业将成为实现这场新的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创新优化重要的推力和重要的杠杆。同时,金融作为一国经济的核心,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一国的金融越发达,其资源配置的效率就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前提的低碳经济要大发展,自然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的绿色化经营就是对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最好的支持。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金融功能的服务范畴,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进行融合,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是环境经济的一部分,也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
三、发展绿色金融的途径
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发展低碳金融,也是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金融;不仅需要金融企业有所作为,还要有政策扶持和理念引导。
(一)理念上倡导低碳经济和绿色金融
1、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地方政府彻底转变观念,彻底转变唯GDP、唯短期效益的政绩观。
各级政府要加大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扶持,特别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方式,合理分散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融资支持的信贷风险。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切实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逐步将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引入健康可持续的良性轨道。
2、提升金融业的绿色金融理念,谋求长期可持续发展
首先,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对企业具有的引导、鼓励或约束的作用,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提高社会公众的认同度。否则,片面追求短期利益,支持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将损害银行自身的竞争力。
其次,随着我国银行业的逐渐的开放,国内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处于同一竞争平台。竞争的内容不仅包括技术、产品,而且上升到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商业伦理和道德水准的竞争。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易于不断改善自身形象和信誉,增强利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并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共赢发展。
最后,银行践行社会责任应通过政策引导,市场激励的通道实现。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需要树立长期稳定的政策导向,建设适合企业社会责任中长期持续的外部环境和平台,有利于综合平衡商业银行可能产生的短期利益损失和长期整体收益。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承担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三重责任。重视并实践社会责任投资与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有着共同一致的价值取向。社会责任投资已经逐步成为全球社会的共识,也应该是我国金融行业和社会群体的共识。实现“产业环保化、环保产业化”。
(二)政策上鼓励绿色金融创新
各级政府要加大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扶持,特别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方式,合理分散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融资支持的信贷风险。
中国银监会旗帜鲜明地支持低碳金融服务创新。从政策指引和具体举措来看,银监会的确颇有作为。早在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央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首次提出将环保调控手段通过金融杠杆来具体实现的政策,这标志着绿色信贷全面进入节能减排的主战场。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从源头上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有效地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条,遏制其投资冲动,解决环境问题,通过信贷发放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随后,金融管理层相继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金融业全面加强绿色信贷建设。银监会制定了《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并于2007年11月公布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自此开始,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绿色信贷政策和管理制度。两年多来,信贷政策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总体目标还在不断深化。2009年12月23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明确信贷投放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加大绿色信贷和对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发展绿色信贷,鼓励企业碳减排
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根据《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与一些行政手段相比,绿色信贷这样的市场经济手段往往非常有效。绿色信贷已经显现的作用是逼迫企业必须为环境违法行为承担经济损失。现行法律允许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罚款的额度只有10万元,这样的处罚与企业偷排结余的成本相比是杯水车薪,而绿色信贷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
具体而言,在绿色信贷方面,应结合我国到2020年的总体碳减排目标,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减排要求,承诺达标企业获得融资;将排放权减排额作为抵押物,来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开办专项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换代的项目贷款业务;开办排放权交易购买方专项贷款。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应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资金投入。
在实务中,兴业银行率先进行了绿色信贷的实践。2006年5月,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合作推出了能效贷款的创新型金融产品,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产品的商业银行。2007年10月,兴业银行正式加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郑重承诺遵循相关环境法规,将环境因素纳入商业决策考量范畴,支持可持续发展。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目前中国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在12月22日启动了中国银行业首个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扩建项目,贷款总额7.3亿元。
(四)发展碳金融,为企业碳减排建立良好的平台
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据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投资总额累计可达6000亿元以上,潜在的节能市场规模达8000亿元。因此,我国银行应该大力发展碳金融业务,为企业减排建立良好的平台。
1、健全碳金融交易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框架是碳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尤其是中国这样的新兴碳交易市场,市场需要透明、长期、明确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来规范碳金融的发展。只有这样,银行和企业才有碳金融创新动力,才能制定相应的长期计划。一方面政府在制定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可再生能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标准时,应考虑金融方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政策制度与国际接轨。
2、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建设
目前为止,中国无论是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还是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供应量,都是世界上排名第一的国家。但是,中国的主要交易买主都在欧洲,国内至今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碳交易市场。尽早建立碳交易市场,可以避免投资的高碳路径依赖问题。我国消费仍然不足,GDP仍主要靠投资拉动。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形成持续的碳排放。因此在投资初期就必须要考虑到低碳排放的问题,否则就会被固定在相对高碳的路径上。如果早一些向企业下达碳排放限额,建立了碳市场和碳价格信号,企业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就会考虑减排收益和超排处罚的问题。
3、增强商业银行碳交易中间业务创新能力
首先,优先发展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利用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业务无论是市场规模、投资范围、还是产品种类都发展迅速的市场优势,继续深度发展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的理财产品业务。其次,发展碳交易、融资担保、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务。为了使商业银行积极地参与到低碳项目融资过程中来,可以施行“比例担保”。在项目初期,银行为项目提供一个较高比例的担保,随着项目的深入逐渐减少担保的比例。再次,引导和鼓励银行项目融资,探索银行CDM项目融资模式。目前,我国项目融资模式还处于不断摸索阶段,以CDM模式来实现低碳项目,低碳产业融资的具体模式还处于试验和示范阶段,缺乏规范且可资借鉴的经验。
4、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产品
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仍处在发展初期,市场的流动性较低,而且不同市场之间也存在分割现象。商业银行业通过开发各种连接不同市场的套利产品,如CERs和EUAs之间以及CERs与ERUs之间的互换交易,基于CERs和EUAs价差的价差期权(Spread Option),加速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尹钧惠. 发展循环经济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探讨[J].当代经济,2009年9月(上).
[2]. 李倩. 发展绿色信贷助力低碳经济[N].金融时报,2010-5-7 (第0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