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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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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残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综治工作职责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计划,层层落实,真抓实管。在工作的开展中,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把好矛盾纠纷预防关口。每月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区域内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落实责任,逐一化解。开展“三案攻坚”活动,突破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调解成功27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123人。

(二)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所务管理,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三、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2014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四法一条例”。三是以“三送”、“六个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全县招工大会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等。

四、强化宗旨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二是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并在全县各村(居)组建了5至10人的法援明白人队伍,通过他们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并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等列为了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制度。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补贴标准,按不同阶段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了法援律师轮流坐班制度,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五是通过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踪、疑难会诊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六是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公示法律援助咨询热线“8538005”、印制法援宣传年历、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举办法律援助及相关维权知识讲座、在《手机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在网开通法律援助版块、在电视台《一线关注》做法律援助专访节目等形式,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受理法援案件68件,其中刑事8件,民事60件,受援人数84人。

(二)推进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二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三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止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工作实效。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强化了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县领导与县直部门(单位)领导联合接访,安排律师到局参加接访,及时为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四)实施诚信档案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把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记录、投诉处理结果分别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考核等级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加大了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对律师的投诉1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因服务到位,查处及时,当事人较满意。

五、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进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