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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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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年度工作报告

妇联年度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2、6月25日—29日,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首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承办。参加首期骨干培训班的有妇联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者、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校长、各地家庭教育骨干共85人。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18、继续筹备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

妇联年度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2001年下学期,我校针对“学校抓、家庭推、社区空”,对青少年德育教育难以形成强大的德育合力和持久的德育效果,学校教育容易被社会负面影响所冲销的现状,确立了“新时期农村立体德育模式的构建与实践”的研究课题,以期实现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整体优化。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学校德育应充分利用社区的德育资源,包括社区单位的智力、设施和热心学校德育的志愿者队伍,以充实学校德育工作力量。怎样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教育,确立人们不仅“有其学”,而且“优其学”的新理念?怎样构建优质社区教育平台,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整合优势?农村中学怎样开展社区教育,达到学校与社区的双向互动?本文试就这些问题做一些浅显的探索。

一、优化社区德育环境

社区德育是家庭德育和学校德育的重要依托。构建“三维”德育机制,社区协调是难点。我校客观地分析了新时期农村社区德育环境的现状,与政府部门统一认识。并取得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镇政府每年均把教育工作情况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将社区教育和改善学校设施作为一项工作实事工程。在社区教育方面确定了“四化”工程:

1.德育基地规模化

在政府的协调下,通过挖掘社会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和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等途径,我校建立了校外基地近20个,分科普型、调查型、参观型、劳动和服务型等四种类型,基本满足了学校接受校外教育的需要,实现了“有其学”的设想。

2.德育队伍多元化

我校校外德育队伍因教育内容的系列化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而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我们精选校内外热心于社区教育的老师和社会人员组成社区教育队伍。校内教师主要由熟悉乡、村情况的班主任参加,校外辅导员则聘请镇关工委、镇团委、文化站、妇联、民政科、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办等单位的有关人员。这样的社区德育队伍保证了“优其学”。

3.德育内容系列化

调动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力量,建全镇、校、村、家庭联系网络。根据学校德育阶段性工作,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系列活动。

(1)走出去

・学工:走进江苏省宏宝集团实习工场;

・学农:大新镇丰产方、宏宝集团富业基地;

・尊老敬老:镇敬老院。

(2)请进来

・传统教育:定期请镇、村老干部来校进行传统教育;

・家校联系:每学期定期举办家长2~3次;

・法制讲座:由司法办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讲座;

・安全教育:派出所、交警中队承担;

・理想前途教育:由社会名流、成功人士现身说法。

4.德育形式多样化

①不定期举办法制、交通、尊老敬老知识讲座;

②开展应知应会知识竞赛;

③突出重点时段,搞好寒暑假社区教育;

④家校互通,指导家庭教育;

⑤深入社区,指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交往。

二、活化社区德育模式

我们开展社区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成立镇、村二级社区教育委员会,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目前,我镇已基本形成两种社区德育模式:一是以学校为中心的辐射型模式。它以学校为主导,一方面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教育渠道,建立德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另一方面是在社区内发挥学校的文化辐射功能,逐步增强学校面向社区开放,主动为社区服务。二是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中心的区域型模式。前者具有三个特点:①以学校为中心,学校掌握主动权,便于发挥主导作用;②参与各方自愿结合,互利互惠,积极性高;③学校容易组织,便于管理。后者也显现了两个特点:①政府部门出现组织协调,党政领导组织并参与,使社区教育具有更大的号召力和权威性;②辐射面大,具有广泛性。

其基本任务有四:

①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②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一体化,达到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

③争取社会各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信息教育改革;

④推动社会内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强化社区德育实践

1.健全机制

随着社区教育的层层推进,各条块的交错融合越来越彰显,这就必然要求具有一定权威的规则来规范社区教育。于是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范和制度规范。

政策规范:一般由镇政府制定的一些政策性规定。如2002年镇政府下发的《大新镇社区教育工作条例(草案)》。它对社区教育的指导思想、组织形成、基本任务、经费落实和责任到人等问题做了明细的规定。它为社区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为了进一步统筹和调动全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实现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镇专门制定了社区教育工作的考评制度,定时对镇、村二级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加强了社区教育的过程管理,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制度规范:是由基层单位为实施社区教育而制定的一些具体的制度。如镇中心社区和行政村社区章程、学校双休日活动开放规定等。

2.优化过程

(1)宣传引导

我们以“一报一刊一台”(黑板报、《大中校刊》、大新有线电视台)为主阵地,运用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营造了一种学生认同、家长赞同、社会协同的大德育氛围。

(2)党政重视

社区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以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做保证。我镇由分管教育的副镇长、文教助理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区教育工作,分析讨论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社会各界关系,从而保证了社会教育的有序进行。

(3)典型示范

社区教育面临着推多、线长、难度大等实际困难。通过典型示范,让社会各界明确社区教育的重要性。

我镇把学生德育考核纳入了“五星级文明新风户”的评比,对个别违法乱纪的学生敲掉了“遵纪守章”星。

妇联年度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环保NGO;政府;法律体系;管理;制度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07170

NGO中文译为非政府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外不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第三领域,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公益性等特点。环保NGO以环境保护为目标,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与各级政府共同构成保护环境的完整组织系统,并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以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缓解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相比西方环保NGO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我国环保NGO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

1我国NGO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司法部中英文法律法规数据库资料,在 1949―1978年的30年间,所有提及社会团体、协会、工会、妇联、党派、共青团等非政府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及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央、国务院行政法规及文件、司法解释及文件和部委规章及文件在内,总共有250件左右。而在所有这些提及非政府组织的规范性文件中,只有1950年的《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和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制度的转型,众多的半政府性质的组织转变为非政府组织,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对非政府组织的有效规范和管理,我国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立法逐渐加强,从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到国家的民刑事基本法 ――《民法通则》和《刑法》都有了真正涉及规范非政府组织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如《宪法》第五条和第三十五条就既规定了人们组成非政府组织的权利,又规定了非政府组织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而《民法通则》和《刑法》则分别由有关条款规定了非政府组织主体资格及财产权利和犯罪时的刑事责任问题。同时,国家重新制定了《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红十字会法》,并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上升为《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非专门性法律方面,国家除了在《律师法》《注册会计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专章规定作为非政府组织的行业协会外,在《拍卖法》 《农业法》《仲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中也有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条款。在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方面,既有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综合性规范,如国务院制定的《宗教事务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也有较为全面的程序性规范,如国务院制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

2我国环保NGO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政府合作方面,首先是立法制度的不健全。目前大部分关于NGO的立法仅存在于一般性和特别性的法规之中,如《工会法》,行政法规中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没有完整的NGO组织的基本法对NGO组织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其次,对政府依赖性过强。我国“官办”的环保NGO大多工作流程官僚化,偏离了环保NGO的根本目的,由政府从中参与指导工作,资金上严重依赖政府的财政资助,并压制了部分草根环保NGO的发展,无法独立解决所面临的发展问题。最后,登记注册门槛过高。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和专门性实体法的缺失,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登记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具有浓厚的上下级领导层面上的管理色彩,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转型的需要。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环保NGO的双重管理体制,导致我国环保NGO在资金和政府关系上困难重重,合法登记注册难以进行。

从环保NGO自身的角度来说,首先是NGO能力不足,缺乏资金。我国的环保NGO在环境领域内的规模和影响力上远远比不了国外环保NGO,独立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有待提高。环保NGO 筹措资金困难重重,环保NGO收入的大部分都来自政府的拨款和补贴,但政府的资金一般都流向有官方背景的NGO,导致大部分草根NGO难以获得更多的资助。同时还存在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很多环保NGO的组织机构不完整,由于关于NGO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大多数环保NGO也就没有在治理文件中规定组织内部权力配置条款。许多环保NGO内部结构松散,难以合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参与环保工作。

3对我国环保NGO的制度建议

31立法方面

311制定一部统一的《非政府组织基本法》

目前,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规定尚未形成完整的体系。环保NGO迫切需要以法律形式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我国政府应根据NGO组织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发挥环保NGO密切基层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共同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312淡化NGO组织登记程序的管理色彩

政府应该降低注册的门槛,简化登记手续,提供良好的法律秩序,在对环保NGO的管理上加强注册管理,明确环保NGO的注册条件和注册流程,淡化行政机关对环保NGO根深蒂固的上下级领导管理意识。

32社会方面

321加强宣传力度

环保NGO应保持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加强环保NGO内部的资金来源和决策行动的透明度,通过各种社会宣传方式,提升环保NGO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保证其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和合法性,从而提高环保NGO在社会上的认可度。

322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环保NGO应该提高公民对其的认可,了解环保NGO的活动范围和权利义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建议,积极地参与环保NGO的环保活动,将环保意识深入到基层人民群众中去。同时发挥媒体对环保NGO的舆论监督作用,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323自身方面

首先应完善环保NGO的治理结构,建立责任机制,完善自律机制;其次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法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和管理;再次要完善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机制,制定组织细则,编制年度工作报告,资金筹措及使用说明,保证其内部组织的健康与活力;最后要加强非政府组织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业道德意识,并通过制定规范细化职业道德标准,进而对从业人员实行有效的道德约束和管理,防止腐败及各种不正之风。

总之,我国环保NGO的状况不太乐观,在立法上还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面对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增长的环境压力,环保NGO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环保NGO要想进一步发展壮大,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这样才能有利于我国NGO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江莹,郭华试论环保NGO的发展方向[J].河北大学学报,20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