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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金融涉税及其效应分析
首先,课税会对金融业规模的发展造成影响。国家对金融业征收的各种税收其最终均是落在金融机构的收益上。当税负过重时,会导致金融资本流向其他行业,导致金融业发生萎缩。当金融业税负过轻时,也会对金融业的发展规模产生影响。其次,课税会对金融业发展的结构和风险产生影响。金融企业作为中介机构存在,其经营成果除了依靠日常收益外,还取决本金是否可以及时、足额地回收所产生的滞后风险。例如,根据权责发生制纳税会计核算制度相关规定,处于合同期时,不管债务人是否可以还款均需要纳税,那么企业现金流负担会大大加重。最后,课税会对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功能发挥产生严重影响。国家对金融业的征税形式主要表现为证券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在其他因素均保持稳定的情况下,交易税税负的高低会对价格的高度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阻碍其相关功能的发挥。
二、互联网金融税收体系建设分析
(1)积极补充有关针对互联网金融税收的相关条款,不断完善现行税法。积极进行网络金融机构交易登记制度建设,应用企业网络交易活动过程中所用的专门发票,对电子申报纳税方式进行建立。同时注重为电子申报数据提供法律效力,确立具有明确性的电子账册法律地位和电子凭证法律地位,并对征税双方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将网络服务商纳入国家税收信息系统时,要求企业在向ISP网络空间提出具体申请过程中,企业必须先要进行具体的电子税务登记,然后可获得网络空间允许,进而才能进行一系列的交易活动。[1]这种做法可有效防止各网络服务商偷逃税款。此外,金融企业在进行实际支付操作时,应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和步骤来进行:第一,消费者对商户网页进行检索和浏览,然后在商户网站下订单。第二,消费者在进行支付时,需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将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安全支付服务器进行直接连接,在支付页面上对自己所用具体支付方式进行选择,然后点击进入具体的支付页面,进而进行支付操作。第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接受消费者的支付信息后,根据各银行具体支付网关要求,将支付信息传递给银行。第四,各银行对消费者网上支付能力进行检查,由银行来实行消费者支付资金进行划账或扣账、冻结等操作,并将实行结果传递给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结果由三方支付平台来负责对各商户进行通知。第五,消费者支付成功后,商户给予相关服务或者发货。这个时候银行让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户进行交易清算。第六,划账成功得到通知后,税务系统立刻接收到相关商户交易情况反馈,这个过程就有效实现了税收进行的自动化。这样一来就可有效防止虚假交易发生,同时还可有效促进企业征信系统得到不断完善。在互联网金融纳税体系中,也应该应用这种模式,充分发挥纳税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税收的监管作用。
(2)加强进行专门信息中心建设,提升税收数据收集、税收信息分析、税收信息处理的水平。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所有经济业务均离不开对相关数据和信息收集、分析及处理。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信息失去真实性,或者各商户间,商户与消费者间的沟通机制存在障碍,网络市场将无法正常运行。目前,我国使用的在线税收会计系统还存在较大缺陷,其对企业税收情况进行稽查的效率、相关数据的使用效率等均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加大技术投入,加强对复合型人才进行培养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的健全和完善需要既熟悉税收,又能熟练应用各种现代化税收软件,又懂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多元化人才。[2]当然,相应推动电子商务得到不断发展必须从加快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税务着手。电子税务具体指的是将税务机关的相关职能应用于网上,使通过互联网可进行税务办公、征管、稽查、服务、专用发票认证等一系列工作。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相应的公众信息网上进行站点建立,提供税务机关相关应用项目和信息资源。在建立站点的基础促进办公自动化与税务网站具有良好的联通性,使税务机关相关部门各项职责均具有紧密的联系性,真正实现将税务机关站点作为方便民众的服务窗口。应用互联网相关信息技术来实现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储蓄、利用,真正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税收进行有效征管。
(3)不断完善征纳双方共享网络税管平台,加强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以票控税”是现行税收征管机制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基础内容。众所周知,对发票进行有效管理对税收征管具有重要意义。在互联网环境中,随着电子商务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深入,发票无纸化程度日益增高,为了实现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收进行有效征管,可以使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在电子商务交易完成后,必须开具相应的专用发票,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开具的发票发给银行,然后才能对电子账号款项进行结算。纳税人在银行中的电子账户须在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电子账户及信息登记必须要使用真实居民身份证,并根据统一的规则对税号进行编制,提高后期税收征管工作的工作效率。将电子商务税收监管及支付体系作为监控、追踪、稽查具体交易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税收征管措施。将金融系统与税务系统网络进行联网,建立纳税识别号与其相应的银行结算账号相互关联,可实现对纳税人资金动态进行即时监控,进而实现对交易资金的流向进行及时了解和掌握。[3]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形式多样的先进技术和手段,给税收征管提供了多种科学高效的现代管理技术。建立针对互联网中发生的虚拟交易、虚拟公司的网络税务登记制度、税务申报制度,要求互联网中存在的相关企业及发生的交易活动必须与传统企业和交易活动相同,严格执行税收制度,并保证所提供的网址、电子银行账号、电子邮箱号码等相关资料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且需要在网络平台上公布其营业执照号、税务登记号等具体信息。此外,还需要设立开具普通发票、电子版专用发票、其他相关票据的管理手段,为互联网金融税收征管提供健全、可靠的论据,促进金融税收征管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三、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冲击,突出表现为: 金融创新快,交易成本低,金融脱媒.这会改变金融市场结构,影响经济主体的金融行为,导致货币政策路径发生改变,削弱货币政策有效性.因此,我们重点从互联网金融对货币需求、货币供给以及货币政策效率三个方面分析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机理.
第一,互联网金融的相关金融创新,会改变传统的货币需求动机,影响公众的货币需求结构.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金融产品及工具创新层出不穷,在提高金融产品流动性、盈利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对公众的货币需求结构产生了影响.根据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货币需求包括交易性货币需求、投机性货币需求和预防性投机需求三种,其中: 交易性货币需求和预防性投机需求与收入呈正相关关系,通常比较稳定,一般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 投机性货币需求与利率呈现负相关关系,通常容易受到市场利率、投资预期、机会成本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产品的收益得到提高,交易便利性得到改善,交易效率也大幅提高,这会增加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改变公众的货币需求结构,例如刺激部分的预防性货币需求向投机性货币需求转变.
第二,互联网金融引发的产品同质化,会加快金融产品间的转换,影响社会的货币流通速度.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金融创新产生的很多金融产品都具有较强的货币流动性.根据费雪方程,货币流通速度与价格、商品交易量呈正相关关系,而与货币数量呈负相关关系,也即在社会总商品名义价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货币需求的减少会导致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印证了互联网金融会减少交易性和预防性货币需求,加快全社会的货币流通速度.例如: 网上支付、基于电商平台的中小额支付等金融创新,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加快了货币流通;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使支付方式更趋多样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少公众货币需求的作用.
第三,互联网金融导致的货币层次模糊化,会提高货币乘数,对货币供应量产生影响.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信贷、保险、股权、债券之间的相互转化越来越便利,传统意义的货币层次区分越来越模糊,直接导致 M1 比 M0 更加活跃,支票比现金的周转还要快捷.因此,互联网虚拟货币、比特币等电子货币的发展,将会对传统的通货产生明显的替代,表现在货币创造机制上,即为通货存款比率下降,货币乘数上升,货币供应量增加.例如: 近年来存款类机构和非存款类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趋于模糊化,非存款类机构的资源配置能力加强,金融脱媒现象更加严重,商业银行存款尤其是中小客户存款大量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对货币政策实施构成了不小冲击.
第四,互联网金融增强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会不利于货币政策传导,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传统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模式受到冲击,带来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复杂化.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出现和发展,会导致基础货币、M1 增速以及社会融资规模等货币政策中介指标失真,从而影响货币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货币政策传导的传统观点,银行信贷在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是,金融创新催生了很多新型金融工具,对传统的银行信贷工具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替代,导致货币政策的银行信贷渠道传导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但也说明未来的货币政策制定应考虑互联网金融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五,互联网金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影响,会影响传统的货币政策框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金融创新,加快了金融转型,加速了利率市场步伐,以及促进了金融业的融合,从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两个维度对货币政策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要求货币当局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更多地考虑互联网金融的因素及潜在影响.特别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既提高了货币供给,也降低了货币需求,尤其是未来虚拟货币的发展更可能对传统的货币政策框架产生不小的冲击.
二、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影响的现实挑战
互联网金融蕴含着极大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法律定位不清晰,第三方存款制度缺失,内控制度不健全.而从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风险又主要表现在第三方支付和 P2P 网络借贷这两种模式上,并且对传统货币政策乃至金融业都形成了现实挑战.
第一,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盈利模式和经营管理产生了重大冲击,从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产生了影响.例如: 很多大型电子商务公司已经绕道小贷公司、第三方支付介入了信贷、支付结算等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领域,加速了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主要依赖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形成了巨大冲击.不仅如此,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放开及民营银行牌照的放开,未来很多民营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会陆续进入金融业,通过获取民营银行牌照、开设网络银行等形式开展金融业务及创新,未来激烈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竞争将成为一种常态,货币政策的传导和金融业的发展必须考虑到这种发展现状及趋势.
第二,互联网金融将加速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趋势,货币政策调控必须考虑这种金融业态的转型和调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整个金融业的影响是系统、全方位、多层次的,传统意义上关于银行、证券、保险等的经营分类和分业监管将会面临新的挑战,取而代之的是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普及下,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将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基本特征.不仅如此,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同业支付清算系统以及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混业经营和综合经营也是为了互联网行业和金融业深度融合的基本趋势,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实体经营模式形成一定冲击,而网络金融平台则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的一种新型经营模式.
第三,互联网金融将加强金融产业的专业分工,有可能催生新型的货币政策传导路径.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内部的专业分工更加明确和细致,针对或关注某一细分金融市场、某一具体地域以及某一特定客户群的产业内部分工越来越多,与此相对应的专业金融机构和专门业务模式也越来越多.这些新型的经营业态极大地推动了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整合,如新兴的互联网公司借助大数据可以为中小企业或个人创业提供贷款,而这些领域正是传统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大型金融机构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的不足,更好地促进普惠金融和民生金融.因此,未来货币政策的结构调节功能,可以发挥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传导路径的作用.
第四,互联网金融会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传统的货币政策环境趋向复杂化.当前我国金融业的经营特征主要还是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监管则以"一行三会"为主,具有明显的条块化特征,这是由我国当前的制度环境决定的.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必会对现有的各方利益格局造成影响,使利益各方之间的博弈加剧和复杂化.因此,在当前这种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格局下,如何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监管,是摆在政
策当局面前的重要问题.人民银行的职能涵盖了维护金融稳定,但是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何在当前的分业监管格局下实现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亟需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和制度安排. 第五,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会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造成实施货币政策的环境存在不确定性.伴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产品及工具创新层出不穷,在支持普惠金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其独特的风险特征亦不容小觑.例如: 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由于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之间的界限相对比较模糊,这就导致政策当局在实施金融监管时,很难确定合适的介入时点、介入方式和监管措施,尤其是在对移动支付和 P2P 网络信贷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实施监管时面临的困难更多.不仅如此,监管当局在制定和推行监管措施时都会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难.例如: 2014 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就第三方支付监管向业内征求意见时,就一度因具体的监管措施而引起不小的风波,加大了推出具体措施的难度.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完善货币政策的对策建议
第一,进一步审视和研究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导致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供应量层次和界限趋于模糊,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的测算越来越困难,未来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将由货币供应量向其他更合理的指标转变.例如,互联网金融创造了许多具有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的金融工具,特别是货币市场基金等,这些金融工具实际上已经对传统的货币供应量 M2 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性替代.因此,未来在广义流动性的范畴框架内有必要考虑互联网金融体系的流动性.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深度推进,未来可以考虑寻求更合适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如利率、通货膨胀利率等.
第二,进一步审视和转变货币政策调控方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通过拉长信用链条和证券化对信用创造形成了极大的乘数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调控能力,对传统意义的货币政策调控构成了挑战.例如: 在互联网金融催生的这些新型信用创造机制下,存款准备金手段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效应受到一定减弱,扩大了实际的货币乘数; 信贷额度控制因主要作用于传统的银行体系,对互联网金融体系下的信用创造机制的影响也受到一定减弱; 更有甚者,互联网金融体系下的这种信用创造机制与传统信用创造机制的结构性差异,还可能刺激银行存款资金流向互联网金融体系,加剧金融脱媒现象.正因如此,未来货币政策调控方式将会由目前的数量调控向价格调控转变,例如利率等.
第三,进一步探讨和完善货币政策参照指标.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很多新业态和传统的金融发展存在不少差异,也表现出很多的异质性特征,可以作为反映信用创造特征和金融市场波动性的重要参考指标.例如: 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信用创造整体上是受到传统信贷体系的成本和收益指标制约的,对该体系下的信用创造进行深入的考察和分析,自然有助于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更好地对资金的供给和需求进行反映,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提供参照.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货币政策调控应特别强调公众预期的引导,着力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借助金融主体的行为来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的目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竞争 策略选择
一、引言
目前,互联网金融似乎已成为最热门词汇之一。阿里小贷以及其与券商合作的资产证券化项目,P2P网络借贷数量激增、以及众多商业银行试水网上综合商城等,这些互联网金融项目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生意方式,实现了虚拟金融与现实金融之间的转换。互联网金融仍还在高速发展,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网上保险销售、金融理财产品网上销售等多种网络金融形式的不断出现,用直接、美观、简易的交互方式实现了客户的需求,改变了人们对传统货币金融理论、传统金融渠道的认识。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银行,传统金融的生态链面临着重大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给银行带来的挑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及其开展的在支付、结算和融资领域金融业务,给银行的传统经营管理带来了三个挑战。
首先,客户群体流失的挑战。随着互联网金融企业涉足的业务增加,这些业务都越来越贴近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需求,日常购买、生活支付、快捷融资等等,其便捷的交易方式带来的对于银行传统业务的替代性越来越大。客户流失严重、中间业务收入不断受到挤压、资产业务的竞争也不断加剧。
其次,银行现有优势受到的挑战。我国传统银行靠着自身政策的优势,在资金来源的成本、信用成本上有着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在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体制下,可以运用强大的客户资源和技术条件,完全有能力从客户的消费中获取信息,并且逐步解决其较高的信用成本。另外,互联网金融符合金融多元化的主流趋势,在技术成熟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越来越多的业务会得到监管当局的认可,从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拿到金融牌照,解决在政策上的劣势。最后,就资金成本的劣势,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运用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沉淀去解决。
最后,银行存在着转型发展和拓展中间收入的挑战。激烈的银行竞争,使得现有银行的存贷综合利差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项目也使得银行原本的中间业务收入不断减少。银行如何发展非利差业务以满足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约束和降低业务风险,以及如何发展更多的中间业务以吸引更多的客户来源和拓展中间业务收入已经成为银行现在越来越紧迫的挑战。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分析
(一)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合作,创建合作双赢机会
面对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商业银行不应逃避,而应该积极应对。虽然是竞争对手,但是仍可以有相互合作的机会,从而消除恶意竞争,成为合作伙伴。双方应该充分利用对方各自的优势,开发更为人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支付工具,创造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模式。如互联网企业拥有电子商务、网络支付、掌握大量的客户资源和消费信息,并且拥有专业的互联网信息技术,而商业银行拥有大量的企业客户,与传统的制造业、物流业、工商业等大中型企业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这些客户的基础上,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业务的交叉销售。另外,又比如像阿里巴巴等金融企业拥有大量的中小企业的信息,而中小企业的信贷相比于大企业拥有更高的利率。而银行又有自己一套专业的风险管理措施,若双方相互合作,则也可以优势互补,从而创造更高的经营效益。由此可见,只有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有机的结合,才会焕发出更大的生命力,同时也能使得商业银行能够不断的改善现有中间业务的服务水平,并不断创新出新的中间业务,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防止更多的客户流失,最终形成新的利润增长极。
(二)重视客户体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从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业务来看,其简易的操作、人性化的人机交互、快捷的交易流程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户,使得传统银行的客户不断的流失。商业银行若想继续保持现有的客户,就必须高度重视优良的客户体验。改变原有的产品设计思维,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设计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策划营销手段、优化业务流程。一是主动的分析客户的存款、贷款、汇款、消费、投资理财等各类信息,从中分析得出客户消费的习惯、支出的方向和投资的偏好,学习互联网金融企业,运用这些数据来为每个客户量身定做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提供专有的金融服务。二是要简化现有业务的操作流程,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不断减少客户的交易成本,做到快速便捷的服务。三是学习互联网金融企业,运用自身门户网站、电子邮件和网上商城等网络手段,积极开展网络、电子渠道的营销手段,开发较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及时有效的满足客户需求。
(三)培养适合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复合型人才
快速的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人才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些人才不仅要懂金融,还要懂互联网技术,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银行原有的金融人才已经不能跟上快速发展,不断求变的互联网金融时代,所以银行更应大量的发掘和培养既精通互联网网络技术,又熟悉银行业务运行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运用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分析客户的消费需求和交易需求,把客户的新型需求与传统的银行内部流程和管理结合起来,设计出新的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第一批上市“小分队”:拍拍贷和趣店已经分别在农历春节前后向纽约证券交易所递交了上市申请。另外,还有一家正在筹备上市的P2P公司同样也把目标锁定在了纽交所。
报道指出,按照在美上市的流程,这两家公司还需要同时向美国证监会(SEC)抄送报表及相关信息,提出上市申请。而相比交易所,SEC的反馈意见才是能否顺利上市的关键。
针对上市消息的真实性,《投资者报》记者分别向趣店、拍拍贷的相关负责人求证,并询问今年2月份就传出赴美上市消息的信而富公司的相关进展。无一例外的是,记者所得到的答复均是“不予置评”。
而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海外上市第一股的宜人贷,于近期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四季度及全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中,四季度净利润3.798亿元,同比增长356%;全年净利润11.16亿元,同比增长305%。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到底哪家企业能成为继宜人贷之后成功上市的企业,目前仍不得而知。此外,记者通过与多家相关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沟通得知,更多的企业在为上市做准备,有的目前已经连续两年盈利,在企业规范方面也相当严格,所以,不排除有更多冲刺上市的“黑马”出现。
互联网金融企业心系上市
事实上,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上市的雄心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几乎每年都有企业就上市传递出消息。
《投资者报》记者据媒体报道整理发现,截至目前,蚂蚁金服、陆金所、众安保险、京东金融、拍拍贷、乐信集团、趣店、信而富、91金融等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相继传出正在筹备IPO。
根据资料统计显示,目前已经有29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完成了C轮融资,这些企业中大部分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形成了较为扎实的业务现金流,下一步预计会有不少公司谋求上市,从而形成一波互金公司上市热潮。
刚刚提交IPO申请的拉卡拉董事长孙陶然说,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不管是业务规模、还是发展程度都到了迈入资本市场的阶段。但是,有市场观点认为,对于不少企业来说,不管是自身商业模式的合规性、成熟度,还是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资本的认可程度,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上市这一步多少显得有些仓促。
一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虽然短期内成功上市不太顺利,可上市对于企业规范发展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却有不少潜在的积极作用,对于热衷于上市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上市这一目标也可以促进这些企业更规范地发展。
成功上市不易
在拉卡拉招股的前一日,3月2日京东金融拆分一事也引起了互联网金融业内的热议。据京东集团年报披露,集团已正式签署关于重组京东金融的协议,此举意味着京东金融转身成为纯内资企业。分析普遍认为,新的股权架构有助于京东金融将来在境内上市。投资者预期京东金融将在5年后合格上市。但是,京东金融方面却称,“目前还没有上市计划和时间表。”
另一家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屡次传出上市的准备消息。2015年3月,陆金所完成A轮融资4.85亿美元,估值100亿美元;2015年12月,陆金所敲定12.16亿美元的B轮融资,估值高达185亿美元。在多轮融资后,业内曾多次传出陆金所上市的消息,不过陆金所方面对于传闻却一直不予置评。
2017年,陆金所计划下半年在香港首次公开募股(IPO)。在此前,为了上市,陆金所不断进行业务架构的调整,从P2P起家到综合的财富管理平台,同时根据监管的动态促进平台业务规范。
近日,据媒体报道,证监会考虑为一些科技公司IPO提供更快的审批流程,其中蚂蚁金服、众安在线保险等公司将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上市捷径。而此前阿里系就曾暗示,2017年蚂蚁金服也将在资本市场上市。2014年10月,蚂蚁金服宣告成立,正式从阿里巴巴集团剥离出来,成为一家内资公司。
业内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以上的企业都曾传出过上市的消息,为了上市不断进行相应的调整,但目前尚未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可能企业本身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环境都有所影响,虽然上市不容易,但一旦上市,带给行业的示范和信用背书作用将非常明显。
行业政策收紧影响上市
业内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政策或者成为影响企业上市的最大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对媒体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互联网金融列入四大主要的金融风险点,监管仍然会采取一些措施,把控金融风险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仍然是以收紧为主,对于考虑在资本市场大展拳脚的互金企业来讲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在监管明朗的前提下,把控风险或成为首要任务。但长期来看,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是利好。
关键词:跨境 电商 互联网金融 外汇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76-02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概念越来越多地被关注,它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具有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2014年初,随着“余额宝”的规模超过4000亿元,互联网金融成为全民热议的焦点,其对传统金融的冲击也进一步增强;2013年12月19日,由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共同开展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在郑州等5个城市启动。伴随着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的逐渐兴起和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外汇业务方面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创新必定会不断出现。如何能够在互联网金融大潮中先行一步,预判可能的问题和风险,对外汇业务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分析
1.网络或将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国际业务的新平台。伴随着阿里巴巴即将启动的在美国上市,中国电子商务必将逐渐走向国际。阿里平台的B2B,淘宝平台的C2C和天猫、京东的B2C,已使“中国村”深入到全民生活中。据商务部数据,2013年国内网购规模达到1.85万亿元,而跨境电子商务2012年达到2.3万亿元,同比增长31.5%,呈快速增长趋势,但相较于中国整体进出口贸易市场规模,占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仅占进出口贸易的9.5%,其提升和扩展的空间还很充足。伴随着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国内商务平台的国际化,网络平台有助于中国产品品牌化、集团化,一个声音说话,一个平台展示,一个信用中介,通过一站式服务提高中国品牌和中国产品的声望和信用度,增强国际市场的话语权和发展力。
国内出口产品市场普遍存在技术含量低、利润低、议价权小的问题,以山西省金属镁冶炼行业为例,山西省金属镁的企业数量、生产能力、产量、市场占有率及出口创汇五项均居全国第一,市场占有率占到全国的66%,产量占到世界的30%。但由于加工技术的落后,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没有镁合金公共研发平台,很多企业模仿国外技术,制约了企业生产规模以及镁合金的大规模应用;另一方面由于多家金属镁企业单打独斗,相互压价,加之近年来欧美经济疲软,金属镁企业一直微利经营。如能以山西某市金属镁产品为特色品牌,制定地方行业基准,以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为媒介,抱团出击,灵活合作,则一是可实现共赢;二是建立地方品牌,增强话语权;三是大大降低企业出口营销成本,使企业有足够的精力提升产品质量;四是大大降低贸易风险,实现中国地方出口产业的二次发展。
2.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服务必将多样化。从目前的发展看,跨境电子商务将实现“七个平台”功能:一是产品展示、宣传平台。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展示产品的特性和功能,宣传企业;二是交易支付平台。通过第三方中介支付、担保支付等方式,确保跨境交易的安全、有序,减轻中外双方企业(个人)的信用成本;三是外汇金融衍生品销售平台。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建立民营银行的方式,跨地区提供金融衍生品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购买成本;四是提供第三方质量担保平台。对进出口产品实行质量担保,免去企业、个人的后顾之忧;五是建立外汇理财平台。使外汇理财更接近普通群众,实现藏汇于民;六是建立信用体系平台。通过对交易的信用评价,建立对外交易(包括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信用体系,同时与征信系统实现对接或纳入到征信系统中;七是无限扩展的一站式平台。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结合市场需求和长期发展需求,根据需要提供更多的服务,建立一站式平台,极大便利进出口业务发展,促进外汇业务的深度发展。通过多个平台的建设,一是便利企业跨境销售,实现一站式服务;二是免去企业的对外贸易中的很多顾虑和风险;三是可以促进对外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
3.将建立以B2B和B2C为主力,C2C为补充的综合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由于跨境交易、支付及运输、报关等的特殊性,B2B模式和B2C模式势必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主力。其相对较大的业务量也避免了生产厂家的零售化和碎片化,通过国内商务平台或国际化平台进行交易,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中介、保证金、延迟付款等方式确保交易的安全。
4.淘宝模式的C2C跨境电子商务可能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又一增长点。B2C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呈不断增长模式,而作为淘宝的“发家之本”,C2C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可能最终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又一增长点,也将使“地球村”的概念真正落到最实处。C2C跨境交易模式同样采用第三方商务平台。C2C模式固然存在交易金额小、没有货物报关、资金流难以监管、货物不易核实、收支和结售汇统计不便等问题。但这一市场需求终究是一个经营增长点,仅仅是因为难管理便不去做属于传统的管理思维,应该是“堵不如疏”,加以引导和合理监管,使其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使其成为对外经济的又一增长点。
5.互联网金融衍生品可能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冲击。从“余额宝”成为全社会焦点的事例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的许多创新特性势必对传统金融模式产生极大冲击。众所周知,银行外汇业务利润较高,地方外汇业务银行可以“躺着挣钱”。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如互联网公司与部分外汇指定银行合作,通过网络以较低的服务费用在全国范围内提供外汇业务服务,势必会吸引大批中小进出口企业客户,也必然会带来一些监管难题和操作风险。
二、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对外汇管理带来的挑战
1.网络金融对旧有的“属地管理”和地方数据统计是一大挑战。比如说某市某企业办理进出口收汇,原本在本地市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办理行都在本地,如今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较低的成本在浙江杭州某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如由主体申报,则应申报在该市,而业务发生行在浙江杭州,难以进行国际收支核查,而对本地的数据统计,也带来一定误差。
2.互联网金融对业务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可以更容易地寻找交易方,但交易方为外方,其资质、真实情况、该国政治、经济环境、可能出现的风险等,应值得关注;二是业务中出现违约、紧急变化的应急处理,因为外方的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等不一,对执行、仲裁造成一定的困难;三是互联网交易中外方企业、个人是否纳入到信用体系,还是作为信用参考,其真实性审核如何实现等问题,应值得关注。
3.对外汇反洗钱、违规查处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便利性极强的互联网渠道可能带来的洗钱、虚假交易等形式更为多样,对其真实性的审核、监测和检查,也应当未雨绸缪。
三、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外汇政策的改革方向
1.加强外汇管理“大数据”建设。一是以主体为单位,将所有外汇数据集中统一汇总查询或者“分散存储,统一调用”,使外汇业务监管更加全面化;二是对外汇数据进行广泛采集,集中计算预测,发现规律,作为外汇主体监管的一个重要参考。
2.坚持“主体监管”原则。对“属地管理”采取灵活与统一的方式,对国际收支等系统进行升级,不论企业在那里办业务,在统计数据中以属地为统计单位,同时显示办理地区,一方面便于统计和核查,另一方面也便于核对不同统计口径的误差。
3.与商务部、公安部、海关加强合作,多位一体,对国际贸易平台的安全性、真实性提出标准,同时加强非现场监测。一方面确保新事物对国际贸易的巨大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4.对B2C、C2C跨境电子商务适当放宽限制。放宽B2C、C2C跨境收付汇、结售汇限制,并加强监管,引导其通过合法的方式发展、壮大。
5.对互联网外汇服务金融衍生品应适当引导,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关注,判断其可能对国内市场带来的正面影响和负面风险。
改革进入深水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推动金融改革,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便利企业、个人用汇,但对其风险应作充足的评估,对其过于“灵活性”的特征要加以规范和引导,推动民族产业的二次腾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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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来有为,王开前,李广乾.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态和发展状况.中国经济时报,2014.6.17
[3] 乐毅.对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的监管.中国金融,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