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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规划、政府环境责任
一、中国环境现状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中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和态势
我国的环境管理似乎一直呈现出一幅令人尴尬的景象:一边是不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管理,一边是生态环境出现了“边治理边破坏,治理与破坏同步,破坏大于治理”、“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恶性锁定状态[1]。经历累积的环境问题,已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国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历史上最多的人口,担负着历史上最空前的资源消耗和经济活动,面临着历史上最为突出的生态环境挑战,可以说,我国的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1],环境问题已经恶化到威胁生存状态的地步具体而言:(1)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严重危及生态安全。当代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跳跃式前进形成了压缩发展阶段的速成状态,诸多社会问题同时集中呈现,不存在时间上的序差,而是全面集中的“共振”状态。(2)环境跳涨成为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看,当今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生态压力,政治系统面临这越来越突出的生态威胁。(3)环境安全问题不断凸显,成为国际政治交往中的新焦点。环境问题是横亘在人类社会面前的、永远困扰人类的问题,更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日趋严重、亟待解决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
(二)环境保护的法律意义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要完成这一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政治、经济、科技、理论、法律等多种手段来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进行综合保护。其中,法律无疑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环境保护工作应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而保护环境的法律手段也是综合的,需要运用全部法律手段对环境资源进行综合保护。而环境法中关于环境法律行政方面的法律规范相当丰富,这些规范规定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与行政线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在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发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环境于发展的综合决策法律实现机制的法律障碍分析
环境法在立法过程中因法律基本理论、实体法的模式和构造上都与传统部门存在矛盾,这样就使得环境法在从理想和现实的转换过程中遇到障碍,形成了巨大的断裂和失衡。
(一)法制模式的转型艰难
在我国的立法行为和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依赖传统法律原则和经验值觉的观念,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环境立法一直受非理性思路的重大影响,在环境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对象如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等问题,更具有复杂性、专业性、累积性等特点,直觉判断较为困难。这些问题使得立法者、执法者往往无法确定立法、执法的依归,更容易产生随意性。
(二)环境立法弊端重重
长期以来,对于中国法之不行或法之难行的原因[3],主要聚焦于法治运行的执法、司法环节,认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中国法制不行或难行的症结所在。在中国法之转型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的存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出现了部门权力化、权利利益化、利益正策划、立法源头污染的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在整形政策过程中致力于特殊部门利益的获取,这意味着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中不仅是执行主体,而且成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
(三)环境执法变形与扭曲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我国所处的转型时期,环境主管部门所面临的环境问题都相当复杂且具有高度的专业技巧性,这就要求环境主管部门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专业技术、规划经验与技巧等各方面能力。
三、政府环境责任问题研究
(一)强化政府环境责任的动因
从历史上看,各国政府在履行环境责任方面并无一致性观念,更无一致性做法,动因也各不相同[3]。事实上,作为管理客体,政府对环境问题的责任属性并没有得到有效树立,相反,政府更多考虑的是对环境的利用和资源的索取。政府环境责任强化的动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加剧;公众对政府履行环境责任的要求日益迫切;国际环境保护趋势日益明显。
(二)政府环境责任解决方式
政府环境责任主要包括政府、环境和环境责任三个基本要素。政府与环境、政府与责任、政府与环境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成为政府履行环境责任的内在原因。政府环境责任的法律基础、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为政府在新的环境历史形势下更好的履行环境责任提供强有力地支撑。当代政府环境责任体系主要有立法责任、司法责任、行政责任和国际合作责任等四个方面组成。环境的公共物品特性,决定了政府的环境立法、司法、行政包括国际合作等责任不仅仅是一国的对内责任,更是一国的国际责任和全球责任。
政府环境责任的履行需要科学的路径保障[5]。第一,要有基本法的保障。环境基本法相当于环境法领域的“宪法”,它对环境保护的一般事宜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为一国环境法体系奠定基本框架。处于环境基本法地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需要尽快得到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其基本法的作用。第二,要有法律规制手段的保障。需要充分利用环境行政规划、环境经济规制和环境司法规制等手段,保证政府环境责任从应然向实然过渡,将责任落到实处。第三,要有问责手段的保证。对政府环境责任履行的好坏,最终应由公民来评判,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行为等未履行好环境责任情形的问责追究,督促政府环境责任得到充分有效的履行。
参考文献:
[1]曹明德.环境侵权法.法律出版社.
[2]蔡守秋.新编环境资源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
[3]张梓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环境保护规划是指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与时间上的合理安排[1]。其目的是科学地指导人们进行各项环境保护活动,按既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治理措施,合理地对排污削减量进行分配、约束排污者的自我无组织行为、改善生态环境水平、防止资源无序破坏、切实保障环境保护活动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佳的环境效益,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环境保护规划担负着从整体上、战略上通过统筹规划的方法来研究和解决环境问题的任务,它对具体历史时段内特定的社会区域外的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
环境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历史并不长,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化,作为协调人类环境和发展的环境规划已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接受。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等先后在环境规划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建立起了相应的环境规划委员会,指定并实施全国、州、城市的和工业区的环境规划[3]。我国也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制定和实施环境规划,并开始进行相关的环境规划理论与方法的研究。经过众多环境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现已形成初具规划的环境规划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长时期的高速发展进程之中,社会发展、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存在着现实、尖锐和不可回避的矛盾。尽管我国环境规划的理论与方法取得了一定进展与成绩,但在我国现存的环境规划体系运行中仍反映出部分相关问题,影响了我国环保工作的进展;同时也阻碍了社会、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快速发展。
1.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一个完整的规划应包括从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目前我国环境规划的研究范围,只局限在规划的制定上,至于怎样促使规划实施、用什么手段实施,则很少有人进行这方面的研究[4]。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缺乏足够的可达性和可操作性。我国采用的环境规划理论大都使用的是欧美发展的环境目标规划法;因此,得出的污染物削减量及投资费用都比较大,难以执行决策机构制定的相应年度计划和条例,实施起来也比较困难[5]。“十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c,化学需氧量仅减少了2.1%c,未完成削减10%c的控制目标[6]。以北京市丰台区为例,“十一五”期间北京市丰台区由于规划中的河西再生水厂建设未能启动,导致该地区化学需氧量的削减目标未能实现。由此可见,规划的制订并不代表问题的解决,只有有效实施规划,才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实施在整个规划的生命周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实施规划,让规划在社会生活中变成现实才是规划工作的真正重点[7]。
美国的环境保护规划是由环境执法部门实施的;例如,美国环境保护署战略规划的所有内容,最终都将成为环保部门考核和规划的评估依据。因此,规划的实施对象明确,有足够的动力推动落实[8]。荷兰在国家环境政策计划实施过程中,是由政府与目标群体谈判协商来签订盟约(Covenant)[9],盟约具有司法契约的性质,具有法律效力。盟约目标的设定须经过政府与企业的多次磋商,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有效的技术、经济等措施组合,并将环境计划综合考虑到其长期商业计划中;盟约中需要说明协议签订后的管理措施、采取的评估方法、机构与期限等,由业者、中央政府、地方自治团体各方选出的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协议实施并提出建议。美国和荷兰的环境保护规划以签订协议的形式保障规划的实施,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2.1环境规划缺乏法律效力
我国的环境规划缺乏法律效力即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保护规划应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施效果[10]。同时,环境保护规划的地位明显低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地位的不足,导致了其他规划(例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与环境保护规划之间缺乏一致性与协调性[11],进而导致环境保护规划在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体系中缺乏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2.2环境规划的实施缺乏统一协调
由于环境管理部门分割化和机构职能的不完善,规划的类型多样,使得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规划出现了局部相互交叉、责权不清的现象;环境保护规划往往将园林绿化规划、水务规划纳人其中,没有设定一个统一的具有相应权利的协调管理机构,这是导致环境规划难以落实的因素之一。
2.3环境规划实施的资金难以落实
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规划项目单位的资金落实;二是政府的实施投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这两方面的资金往往都很难及时到位,致使规划不能按期实施,成为一纸空文。规划资金难以落实已成为规划实施的一大“瓶颈”问题[7]。
2.4环境规划实施缺乏有效的实施监管机制
我国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实施的监管机制[1、2],使得规划实施滞后、评估机制不完善、监督薄弱等问题的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规划的可操作性[13~16]。因此,加强环境规划体系的建设,建立一个科学的、健全的环境规划体系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2.5公众参与机制缺乏实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对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核、实施过程中没有关于“公众参与”的明确规定;为此,仅有少部分环境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安排了公众参与的环节,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在2005年中华环保联合会(非政府组织)在全国首次组织了面向公众征集第11个五年环保规划意见和建议活动,全国及海外华人共420万人参与其中,形成了《中国公众对编制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意见建议书》,归纳了9个方面21条约6万字的综合建议,并呈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务院,部分建议已被第11个环保规划采纳[17]。但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区域环境保护规划中仍缺乏实质性的公众参与,部分公众参与仅停留在规划公示或民意调查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是一种事后的、被动的、形式上的公众参与。
3.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发展的建议3.1完善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机制
为使我国的环境规划真正落到实处,通过环境规划使其正确实施,本文建议在制定各种地方性法规条例时,应把环境规划的申请、授权许可、公众参与、规划上诉等各个过程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化,形成全面的环境规划法规体系,做到对具体的环境规划要依法编制、依法实施。
3.2加强环境规划衔接
为确保具体环境规划的有效实施及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建议应当建立并实行各相关政府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环境保护规划与其他部门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与实施中的协调性、统一性、系统性。
3.3建立完善的实施监督机制
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各级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估,建立年度评估制度、跟踪评估制度、回顾评估制度等,使环境规划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环境保护规划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政府目标责任中明确奖惩方式方法、责任承担者,以督促规划实施,还要明确环境规划和实施部门的职能定位,强化环境保护规划的作用,增加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使其制定、审批、实施和监督部门职责明晰。
3.4加大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一是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相关工作力度,确保环境保护的资金投人;二是要积极正确引导社会资源有效环境保护领域,全面促进环境规划的实施。
3.5加强环境保护规划的公众参与
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过程中必须进一步重视与强调公众参与环节,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既要有对环境规划实施影响的公众加人,也要有专家学者参与,保证其公信度。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可采用公众论坛、宣传册和海报、专题会议等形式来开展,加强公众参与。
4.结论
【关键词】 案例教学;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20-00-02
环境规划与管理是高校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作为环境专业的基础课程,其内容涉及管理学、规划学、经济学、系统学与环境学等诸多学科领域,重点介绍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础理论与技术方法,具有鲜明的边缘性、综合性、实践性等特点[1]。以往传统的“教师-教材-课堂”三位一体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不适应课程的特点,已不能满足该课程教学发展的需要。
案例教学是通过对一些真实、典型案例的讲解、分析和讨论,使学生掌握有关专业技能、知识和理论的教学方法和过程[1]。案例教学自1870年兰格德尔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首次提出以来,已被广泛地用于各种专业和职业教育,成为国内外教学研究运用的热点[2]。环境规划与管理领域中许多问题都有很强的现实背景,具有区域性、综合性、整体性和实践性的特点[3],“填鸭式”教学模式枯燥乏味,缺乏真实感、亲切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笔者在多年从事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教学实践中,结合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开展了案例教学研究。教学中,选择典型案例进行生动和深入浅出的分析,揭示案例中运用的基本理论与技术方法,使抽象的理论与方法变成具体的“实物”,加深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他们真正掌握和领会课堂所讲的内容,理解了理论是如何指导实践的。在参与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中,需要学生主动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探索知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得到了充分的激发与调动,教学效果得到大幅提升。因此,开展案例教学对提高环境规划与管理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案例教学也是学生了解现实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这样有利于学生掌握解决现实环境问题的方法,为今后科研、教学和工作夯实基础。
一、案例选取原则
(一)真实性、典型性和完整性
案例应来自现实生活,具有真实性,而不是凭借个人想象杜撰出来,且案例从开始到结束必须有一个完整的情节。通常案例应由一个或几个问题组成,具有一定代表性,代表着某一类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概括和辐射许多理论知识,包括学生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从而使学生不仅掌握有关的原理和方法,而且也为他们将这些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实践奠定了一定的基础[4]。
(二)启发性与实践性
案例选取应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不仅仅是通过案例让学生死记硬背某些概念与理论,且一听了之。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能够建立一套从宏观角度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并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受用。
(三)时空性与随机性
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经济结构和环境状况,各案例中的事件特征也不相同,同时,环境问题也可能随时突发。因此,在案例选择上要注重其时空性与随机性,尽量选择和环境规划与管理结合最紧密的观点、热点案例。
二、案例来源
在环境规划与管理课中,环境规划部分的内容突出技术性,而环境管理部分则强调政策性,二者均与实际结合紧密。因此,案例的选择在案例教学中至关重要,案例的合适与否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目前案例的来源主要有两种[5]:一是利用现有案例,通过查阅期刊、报纸、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获取适宜的案例。国内外有关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案例很多,且都是在实际中发生的,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总结和筛选,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教学内容。这种来源目前是教师获取案例的主要途径;另一种来源是任课教师自己编写案例,目前环境规划与管理科研成果较多,且大多数从事环境规划与管理教学的教师都参与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因此,教师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编写成案例,作为课堂教学的内容。这种案例的运用更有利于让学生了解本领域最新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方向与发展趋势。
三、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借助与课程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就案例内容,通过分析、讨论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是一种激发学生积极的连锁思考和反应,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6]。具有突出的“以学生为主、师生互动”的特点。在环境规划与管理案例教学中,笔者运用启发型、主动型、专业型和互动型等多种教学方法以及多媒体课件与视频结合等教学手段来开展案例教学,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一)互动型教学
互动型教学包含师生之间的互动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在案例的分析与讨论上,教师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讨论,提示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探索现象背后的规律。形成良好师生互动氛围。教师在讲完每个章节之后,可以安排学生之间开展学习互动。根据教学需要选定一个题目留给学生,学生分成对立两组,在课后对问题进行资料查询,然后在课堂进行讨论。如在学习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关系的内容时,安排学生开展分组讨论,一组同学认为应先发展经济,这样可以改善公众的生活质量,待环境问题出现在治理,否则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另一组同学则认为应先保护环境,然后在发展经济,这样不至于使环境遭受破坏,花大量资金治理环境。通过这样正反两个方面的课堂辩论,学生即懂得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等重要,又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学生团结互助的精神,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二)启发型教学
启发性教学是教师在课堂上结合讲课内容引进一些典型案例,说明某些问题为什么会产生、怎样产生、产生效果如何,这些问题与课本内容有何关系等。如在循环经济讲授中引入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延庆县的“没有鸡粪的养鸡场”视频案例,通过这个视频案例学生可清楚地了解了养鸡的全过程,养鸡过程中产生何种污染,污染怎样产生,这些污染的危害是什么,什么是循环经济、循环经济如何构建、循环经济的作用等。视频教学具有真实、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7],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通过视频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但目前在环境规划与管理教学中的视频还不多见,教师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制作视频,也可以利用网上有关视频。
(三)主动型教学
主动型教学就是让学生自己当老师。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量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教师给学生布置相关题目,学生通过前面的学习和资料的查询来完成报告,并制作成PPT,在课堂上进行分析讲述。如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内容中留给学生的题目是“假如我是哈工大的校长应如何实现学校的环保目标”,学生就这个题目进行资料查询,调查学校存在的环境问题,然后完成报告在课堂中进行讲解,这样即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增加其荣誉感,又对前面所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概念、目标管理过程、形式和特点以及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加深与巩固。
(四)专业型教学
由于环境管理教学内容政策性较强,且与实际联系紧密,如果教师没有研究过此类问题或实际案例,在开展案例教学中很难把握其理论、技术实质,教学效果不理想。为此,可在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政策与制度方面的教学中,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当地环保部门有理论与实际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讲解。专业人员天天接触实际环境问题、经常运用环保法律、法规与政策,对其内容理解更为透彻。通过他们的生动讲解,学生更容易理解相关概念,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度的运用,同时,学生也可以提一些较为关心的环境问题请他们回答,达到课堂互动效果。如环境事件较多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存在噪声影响的实际问题,专业人员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等进行分析,怎样解决这一实际问题,通过分析讲解学生对这些制度的概念和运用有了更深的理解。
四、结束语
上述案例教学方法在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教学实践中已取得了满意的教学效果,一方面学生通过案例教学对所学的专业知识有所加深和巩固,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参加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活跃了课堂气氛,实现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热情,培养了学生自信心、主动性和互。然而,目前有关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典型案例不是很多,这就需要任课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积累,只有把案例与教学相关内容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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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家军,靳玉乐.论案例教学的本质与特点[J].中国教育学刊.2004(1):48-62.
[5]甄翠敏,杨洁.基于能力培养的案例教学方案[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89-92.
[关键词]高校校园环境建设
[作者简介]陈玉海(1973-),男,河北宣化人,河北北方学院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工程管理方面的研究;李汉超(1978-),男,吉林长春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助教,主要从事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与研究;刘蓓蓓(1985-),女,河北宣化人,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助教,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与研究。(河北张家口075000)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12-0057-02
校园环境在学校育人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创造优雅宜人的高校校园环境,使广大师生身心愉悦地进行科学文化研究,传播文化、学习知识,是高校校园环境建设的根本目的。如何使校园环境具有良好的文化氛围,实现寓教育于环境之中,达到环境育人的目的,是现代高校校园环境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高校校园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1.规划设计缺乏合理性。对于校区总体规划,各高校基本能够立足于本校实际,对本校未来发展作出科学定位,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办公及生活附属设施的规模,但存在重主要建筑物建设,轻校园环境建设的问题。对于整体的建筑风格更是力求体现学校的历史文化内涵,在多方案比较、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加以确定。只要对本校未来发展定位比较切实可行,总体规划都能够科学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而校园环境设计大多是在校园主要建筑物完工之后再进行的二次深化设计,这样往往不能和学校主要建筑物有机结合,不能和选址范围内自然地貌、自然景观资源有效结合,单纯为设计而设计,使选址范围内原有水文、植被、山地不能有效利用,甚至遭到破坏,造成经济上的浪费,校园环境失去自然,感觉生硬。
2.规划执行存在随意性。高校校园总体规划是经过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批准的,不可随意更改。如要修改,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而对于校园环境规划设计,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首先是经济上的原因,原校园环境设计实施起来可能费用较高,学校负担重,导致把原设计的乔灌木树种更改,变成本地常见的廉价树种;草坪维护费用较高,以至于大面积缩水,改为硬化铺装地面。其次是观念上的原因,认为校园环境规划设计是形式,是发改委校区对立项的要求,不必按此执行,为了省去花费不菲的费用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或者不按二次深化设计实施,束之高阁、置之不理,甚至迎合领导喜好,随意更改校园环境规划设计。失去原设计的环境寓意、环境定位,打破整体布局,达不到原环境设计效果。
3.环境管护欠缺严肃性。校园环境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协议严格执行,在质保期内,亭廊、雕塑、硬化铺装、绿化、亮化能够保持完好。质保期后移交学校管理,由于学校的管理措施不完善或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出现草坪过密而枯黄,出现行踏小路,花卉被摘的现象;出现乔灌木缺乏修剪,树形不美观,死树不能及时更换现象;出现路灯庭院灯不亮的现象。出现上述现象主要原因有四:一是校园环境规划设计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忽视人的需求,实用性不强;二是校园维护管理人员数量少且缺乏相应专业技术,不能与校园环境的需求匹配;三是管理措施不到位,而且力度不够;四是校园内精神文明建设抓得不够,师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意识不强,随意破坏现象突出。
二、对高校校园环境建设的相关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校园环境设计总体规划,依据财力分阶段实施。高校校园环境规划设计是高校校区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体现高校自身的历史文化特点,满足师生科研、教学、学习、休闲、交流的需要。高校校园环境规划设计应美化校园,体现学校历史文化特色,应区别于一般城市景观,应在满足科研、教学、学习、休闲、交流的基本要求下,达到改善情绪、陶冶情操、环境育人的效果。高校校园环境规划设计力求做到实用、经济、美观。依据学校财力,分阶段有计划实施。立足高校自身财力,若不能一次实施全部环境设计内容,应分阶段有步骤实施,切勿贪大喜功,或者降低原设计标准。合理制定实施阶段,有步骤分年度实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年度投资计划,据此筹措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校园环境建设。
2.坚持以绿色人文为核心,使生态性与地域性相结合,造就互动开放的高校校园环境。高校校园环境是绿色的、生态的。绿色给人的感觉是自然、平和和宽厚,通过点、线、面结合,可以把建筑物与校园环境更好地融入和协调统一。“点”就是校园建筑物入口、广场、绿地处的花池、花坛、重点景观树。扩大一步说,每一幢建筑物、运动场、水体、厅廊都可以称之为点。“线”为行道树,绿篱;“面”即大面积绿地或乔灌木。只有点、线、面相结合,处理好建筑物、道路、广场、人造景点和保留的自然景观之间的关系,注意乔灌木搭配,落叶树与常青树比例,引进树种与原有树种协调,使之协调统一,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有特色的校园环境景观,保证校园内一年四季有绿色,三季有花香的生态景观。校园环境生态性指高校校园环境规划设计要充分利用校区选址内的地形地物,结合原有山体、植被、水体等自然景观进行。地域性则指因地制宜,力图实现自然景观与人为造景有机结合,彼此协调,蕴涵高校自身历史文化底蕴,形成有特色的校园环境。条件具备时高校可以采用楼宇管理而不是校门管理,直接将校园景观融入城市。高校校园绿化成为开放式的绿化,与城市环境融为一体,成为城市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既有助于高校所在城市绿化美化,方便周边市民的工作、休闲,又有利于高校环境的展现,提高高校地位,把高校校园打造成一个和谐、宽松、开放的高校育人环境。
3.坚持以实用至上的原则推动建管创新,做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共存。高校校园环境建设和管理,是实现校园环境规划设计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只有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才能有效保护校园环境,实现校园环境规划设计的意图,环境育人的目的才能实现。首先,做好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树立主人翁责任感,把维护校园意识深入到人们心中。在进行校园环境规划设计的时候,集思广益,多方面征求师生的意见;在进行校园环境建设的时候,公开透明,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实施过程监督;在进行校园环境管理工作中,群策群力,鼓励师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对待。其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高校广大师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觉悟。对于教职工,划分环境保护责任区,把环境保护的责任具体落实到高校各系、部及职能部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对校园环境加以保护。对于大学生,则建立校园环境保护性质的社团,在学校维护校园环境的职能部门领导下活动,宣传保护校园环境的意义,并且作为具体实施校园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者;同时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校园环境维护清洁工作,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内容。再次,规范引导,制定严格的校园管理规定,建立奖惩制度。宣传校园管理制度及奖罚规定,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各种宣传警示牌。劝导与警示结合,规范引导大家的行为,同时以奖惩为辅助手段,逐步培养人的自觉性,达到环境育人的最终目的。校园环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物质层面的硬环境,第二层是精神层面的人文环境。硬环境是软环境的基础,软环境对硬环境有促进作用,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类似。高校的育人环境不仅需要过硬的硬环境,还需要适宜的软环境,而软环境的作用尤为重要。没有良好的软环境,硬环境再好,也可能破坏殆尽。而软环境决定于广大师生的素质高低,它是校园环境充满活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1]何容.建设优美校园改善育人环境[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23).
关键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近年来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研究不断的深入,尤其是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最为突出,这就使得环境影响的实质和范围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要想合理的规划环境,就必须从决策的源头严格的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因而,对规划环境的影响进行有效的评价,是建设环保社会的有效工具,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的关键所在,更是建设环境影响的有效途径。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简述
(一)环境影响的起源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进而提出预防或者是改进的对策和措施然后进行跟踪检测的制度和措施。环境影响评最早起源于发达国家,后来由于其在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后,使得该思想得以推广,成为世界各国的主要环境管理机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阶段
随着世界范围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加重,人们对环境影响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环境影响评价也在随着时间不断的变化和完善。其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即: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提出阶段;全方位的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环境程序的调整阶段和可持续发展的引入实施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提出阶段的特点就是侧重识别和理论的仔细推敲和完善,预防和减缓可能发生到的消极的影响。全方位的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就是指开展社会的影响评价、风险评价、景观影响评价和搜集公众的参与意见。环境程序的调整阶段主要注重检测审计和评估等环境影响的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可持续发展的引入实施阶段是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三个主要方面:社会持续性、生态持续性和经济持续性。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阶段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经历较短,是引进国外现成的理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发展现状而形成的。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首先就是准备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我国也逐渐孕育了环境影响的评价思想。一些高等院校及国家科研机构也越来越重视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和方法。这就为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指出了明确的操作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就是发展阶段,这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我国从环境质量评价正式进入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阶段。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完善阶段,我国颁布了一些列的法律法规和政治制度来完善和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性
(一)对战略决策影响较小
早期的环境影响评价仅仅是针对建设工程项目。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片面的评价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环境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原则,并逐渐暴露其局限性。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被反映的过程,并不是在项目实施源头就会显露出来的,通常是在实施以后才逐渐被人们所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受限于最初的决策,并不能影响到以后的布局。所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仅仅停留在初级的层面上的环保,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环境的实际问题。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较窄
由于环境影响仅仅是针对环境单方面的评价,并无法从区域范围内考虑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也无法考虑环境规划的整体过程,因此就显得评价范围较为狭窄,无法实现环境和经济同时的发展。
(三)评价考虑因素不全面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只是针对环境规划的本身进行评价,对规划后诱发的新的环境影响因素无法准确预料。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个地方环境的重新规划往往会引发一些新的环境影响因素。这些新的环境影响很可能会超过主要的规划环境的影响因素。另外,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因素也缺乏对项目建成后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因素
(一)更全面直观的反映问题
规划环境影响因素包括直接硬性和诱发影响两大因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更直观的反映出一个地方环境规划的利弊长短,从而使其加以改进。以最低的成本来实现最人性化贴近民众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同时也在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之间达到了一个很好的二者平衡。
(二)可以作为决策的决定因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高决策的可信性和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因而更加具有瞻前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帮助一个地方认清目标和原则,可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一个综合的空间内社会、经济、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的问题。因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作为可持续发展决策过程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同时也能满足人们在某种程度上的需要。
(三)加强公众的参与度
可以在环境规划的早期,对其做一个评价调查。这样可以尽早确定存在的问题,各个部门也可以尽早的参与其中,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干扰影响。虽然我国部分地方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还不甚健全,技术也处于探索阶段,但是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趋势还是十分乐观的。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能使公众在规划的过程中参与了解每个阶段,便于随时反映出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的科学性,从环境污染的源头就加以杜绝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