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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省、韶关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道)、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日常监管,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督促检查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部署和要求,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监管,分类实施
各职能部门要在抓好今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1、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的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业部门要把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小农资店”的监管等方面工作作为重点,做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要求:
1、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业标准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全面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的标准化意识。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定数量应逐年增加,制定好本年度基地建设文件和提供已获得上级批准的相关文件。
2、完善农业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每月抽查1次以上。
3、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制定并落实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制度,要组织执法力量开展以禁用兽药为重点的兽药(尤其是瘦肉精)专项检查;开展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的饲料专项检查;开展以禁用农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以上。
4、完善蔬菜、水果、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测、监管的长效机制。
5、完善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测制度。农药残留和水产品检测样品做到每月检测1次以上;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和采购、使用投入品日常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农药和兽(渔)药,并做到每季度抽查1次以上;加强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上报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6、做好兽药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统计,并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
7、力争在今年内建成我市河流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产品防疫检疫“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
(二)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的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质监部门要在确保2个100%任务目标基础上,在“质量兴市”活动中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以“小作坊”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
1、全面整治小作坊。要充分发挥食品监管巡查制度在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小作坊每月至少巡查1次,巡点应放在履行承诺、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等。每年要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和分类监管工作,企业普查覆盖率90%以上、产品覆盖率50%以上。要进一步探索小作坊统一规划、集中生产的监管模式。
2、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获得许可或认证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纳入生产许可管理范围且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食品,企业获证率达60%以上。同时,每年要完成至少2次获证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培训,组织1次以上获证企业出厂检验员培训。
3、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每季度组织1次以专项整治要求为执法内容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定期抽检食品质量,抽检后处理整改到位率80%以上。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完善食品巡查、回访等六项制度。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有禁止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具体监管措施,监管记录详细齐全。
5、在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要在巩固10类重点产品整治成果基础上,增加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产品的整治,并完善好所有整治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监督检验计划,按期完成监督检验任务,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6、质量兴市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实施标准化、基础计量、质量监督、名牌产品等方面工作。今年工作的重点是完成“*板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申报工作。
7、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发放统计规范,并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工商部门要积极推行市场食品准入,完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认真扎实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同时,要在巩固市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基础上,开展面对农村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小商店”为重点,建立统一的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
要求: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每季度组织1次无证照经营查处活动,严防无证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
2、要发挥基层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进货制度;按照巡查制度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完善经营者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每季度组织1次以上的督查工作。
3、制定并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监督抽查情况做到及时处理,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到位率达80%以上。
4、食品企业营业执照发放统计规范,并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
5、积极推行市场食品准入。严格执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证照监管,严格年检。市区100%、圩镇80%的市场推行食品准入管理。
6、完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做到有检测室并配有快速检测设备,有进场的农产品检测记录,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检测结果。
(四)由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的餐饮消费安全工作。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卫生许可证监管,抓好散装食品销售管理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在保持食堂和市区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基础上,抓好圩镇、农村及“小餐饮店”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
1、加强卫生许可证监管。按照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监督频率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检查频次A级:2次/年,B级:2次/年,C级:4次/年。
2、散装食品销售管理规范。销售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两罩(防护罩、口罩)一套(手套)一帽(帽子)。
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完备。做到报告及时,行动迅速,处理到位,食物中毒原因定性明确,预防控制措施具体;其次,在今年10月底建立和完善好工厂、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4、做好卫生许可证发放统计工作,并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
5、逐步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等领域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和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上。
6、每季度组织1次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索票专项检查,每月组织1次全市餐饮单位重点食品原料监督抽查,加大不合格原料的后处理力度。
7、健全和完善对小餐饮单位的分级管理,完善临时许可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等食品卫生日常监管机制。
8、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重点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每月组织1次对公路沿线(含旅游沿线)餐馆、农村学校食堂等食物中毒高发场所的卫生条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由市食药监局负责牵头的药品质量安全工作。
药监部门要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抓好以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要求:
1、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2、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清查,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3、健全和完善所有药品经营单位的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
(六)由市经贸局负责牵头的猪肉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
经贸部门要在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上,认真抓好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让群众吃上“放心肉”;推进“万村千乡”工程,做好连锁店、村级农家店的建设工作;抓好酒类、盐业专项整治,推行酒类、盐业商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培育*知名品牌,在争创省名牌产品活动中有所突破。
要求:
1、切实抓好定点屠宰工作。市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圩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其次,取缔圩镇未取得定点资格的“代宰点”,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屠宰企业“四项制度”、“三本台帐”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3、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员是否持证上岗。
4、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圩镇连锁店、村级农家店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力争100%的镇(街道)、80%的行政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任务得到落实。
5、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以上酒类、盐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行酒类、盐业商品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做好酒类、盐业专卖许可证发放统计工作,并每季度向有关部门通报。
6、积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今年要在省名牌工作中有所突破。
1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饲料经营的基本情况
全县有15个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主要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有10个兼营饲料销售商,没有饲料生产企业。饲料销售品牌有希望、正大、康达尔等15种18个系列。2016年省饲料办抽样15份,均未发现问题,饲料抽检合格率100%。
1.2饲料使用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28个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4个养猪专业合作社,873户适度规模户,526户规模养殖大户,全部使用配合饲料,配合饲料使用率100%,其中有459户自己配制饲料,有773户使用成品饲料,自制饲料占37.26%。
1.3饲料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1.3.1饲料监管机构设置情况
我县没有专门的饲料监管机构,其职能由农业局委托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开展监管工作,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的基本情况是:现有有干部职工35人,其中具有畜牧兽医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7人,饲料及饲料监管工作主要由检疫监督站承担。
1.3.2饲料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了法律培训,行业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进一步得到了提高。(2)加强了饲料经销企业(户)的监管。对全县饲料经销企业和个人进行了4次集中整治,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1家经销门店进行停业整顿。全县统一填写使用《饲料经营进货记录》和《饲料经营销售记录》台账,为饲料经营企业(户)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案,有力地提升了饲料质量安全水平。(3)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专项整治活动。三年共计抽检尿样1783余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检测合格率为100%。(4)加强了对规模养殖场(户)投入品的监管。统一制订和使用《规模养殖场(户)投入品使用台账》。(5)开展了“3.15”农资打假活动。每年“3.15”,我县都要开展了一次大规模养殖业投入品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饲料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有力地震慑了饲料违法违规行为。(6)对饲料经营户和自配料加工点施行备案登记制度。按照市饲料办的要求,我县下发《关于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通知》,对饲料经营户及自配饲料加工点施行备案登记制,使饲料经营户和自配料加工点更加规范。
2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2.1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
饲料及饲料监管机构、监管人员不专一,不固定,与上级监管部门不对口,无法保证监管工作经常性正常开展。
2.2监管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
县级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没有专门的化验检测设备,缺乏快速检验检测手段,仅凭经验或眼观,从外包装、标签、产品生产日期、产品颜色等情况判断,得不到有效的技术支撑,因此无法及时发现饲料中添加的有毒有害成份和违禁药物。
2.3饲料使用环节难以有效监管
农村散养户和个别养殖场在自配饲料过程中,随意在饲料中添加药物,添加多少,添加什么,没有标准、不记载不备案,致使饲料中抗生素重金属超标、有毒有害成份增加等现象时有发生;或受利益驱动,向市场销售自配饲料,这些情况大多隐蔽性强不易发现,从而导致监管缺失或监管效果不理想。
2.4饲料经营和供应环节监管困难大
全县饲料经营门店多、经营不专门、规模小、分布广,使监管工作量加大;个别经销户或使用者存在重价格轻质量的思想,故而不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或进销货台账记录不完整,弄虚作假,导致无法对饲料质量安全进行追溯;饲料生产厂家采取直销的方式到养殖场(户),其产品各项指标逃避了监管部门的监测。
3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建议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必要性;对策
中图分类号 TS2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3-0243-01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如“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时有曝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博兴县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农产品尤其是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由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直接面对一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其是实施农业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基础环节。目前,根据中央深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要求,山东省已基本建成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1]。但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检测机构投入不足、基层管理部门之间协调性差、监督对象面广量大且成分复杂、现行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等,亟须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进行全面提升。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性
农产品只有经过严格的监管才能确保“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质量安全监管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农业快速发展的近几十年,农业投入品急剧增加,每年投入量为200万t。在对山东省农产品检测后发现,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现象严重,20%左右的农产品被检测出有农药残留量超标。现代医药学研究证明,在致癌因素中,农药有机化学污染占8%左右,由此说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
2.1 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我国农业战略性调整的重要要求
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尤其是山东省的农业发展平稳上升,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在数量已经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如何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品种与质量之间的矛盾成为当下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减少“毒大米”“染色茶”“硫磺姜”等问题农产品流入市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首要工作[2]。
2.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今后农业的发展一定要适应当下的社会发展实情,对农产品的质量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才能提高居民的收入,真正做到建设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真正建成小康社会。
2.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适应国际市场的客观要求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农产品为适应国际市场更加开放的需要,就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残留和检测标准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的两大制约因素。必须着手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使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充分发挥出来[3]。
3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在编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应壮大监管队伍并提高队伍执政水平,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3.2 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鼓励并扶持建设蔬菜生产基地,提倡有机绿色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对农贸市场、超市果蔬进行农残检测。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及时汇报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尤其是一些镇街道基层单位切实负好责任,确保县、镇二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3.3 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
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及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4]。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尽量确保不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3.4 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5]。
4 结语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乡镇监管站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为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再上新台阶,为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5 参考文献
[1] 邹强,郭健,刘芳,等.新《食品安全法》下抓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6(6):287-288.
[2] 雷扬.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7):15-17.
[3] 牟少飞.当前我国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探讨[J].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2013(1):1-5.
关键词:蔬菜;质量安全;监管
上海市自2001年4月被农业部确定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以来,以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和执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上海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明确郊区主要负责菜园子,保生产安全,市区主要负责菜摊子,保流通安全。颁布实施了《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农委、商委等7部门还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在这些地方规章和文件中,提出了8项制度,即生产环节的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安全卫生质量合格检验制度、安全卫生质量承诺制度和优质产品认可制度,经营环节的批发市场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市场开办者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违法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和优质食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同时,重点抓好质量标准、检测、认证、技术推广、执法监督、安全信息六大体系建设,为食用农产品安全构建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职能调整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4]67号)要求,2005年1月1日职能调整后,浦东新区农委按照现有职责,负责区内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蔬菜生产环节的监管由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
在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积极配合下,笔者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实地考察、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收集到了有关资料。在此主要以浦东新区2009年的蔬菜安全监管工作为例进行讨论和分析。
1 浦东新区蔬菜安全监管基本概况
1.1 蔬菜生产情况
根据2009年的统计资料,全区蔬菜种植面积1 701 hm2,比2006年1 771 hm2减少70 hm2,减幅为4%;设施化栽培面积600余hm2,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近40个。现有蔬菜种植户3 241户,比2006年3 610户减少369户,减幅为10.2%,减少的主要是0.3 hm2以下的种植散户。经营分散、种植户多、规模偏小,以外来种植户为主,文化程度偏低的总体架构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1.2 蔬菜安全监管办法
根据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标准化生产计划,浦东新区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压散户、育大户,提高管理工作效能,指导各镇和各企业建成国家级、市级或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
在种植业方面,浦东新区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目前全区11个镇的设施蔬菜生产面积达533 hm2。同时还加大对蔬菜“四新”技术的推广和扶持力度,重点推广新型高效低毒农药、商品有机肥、灭虫灯、防虫网、遮阳网等,为蔬菜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奠定了基础。截至2006年12月31日,浦东新区已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的种植业面积为5 029.43 hm2,其中蔬菜约2 392.83 hm2。
浦东新区的农药供应主要来自浦东登丰农资公司,现有农资专卖店19家,分布在全区12个镇及几个设施蔬菜生产基地,经营的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全部由登丰公司从农药厂、商那里采购后统一供应。采购的农药主要以上海市推荐使用的农药为主,补充小部分的其他允许使用的农药,杜绝禁用农药。高行镇的经验做法:一是堵住违禁农药销售源头。全镇有4家农药供应商,镇农业部门与其签订了“农药销售责任承诺书”,以合同的形式规范销售行为,效果比较理想。二是规定用药品种,全面使用“安全、高效、低毒”农药。并把这些农药的防治对象、使用浓度、安全间隔期等信息制成表,发放到菜农手中,指导菜农使用。三是签订农药安全使用协议书,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村和承包大户三方共同签订。
抓好蔬菜质量检测工作。一是加大检测中心的检测力度,为各镇和重点生产基地及蔬菜经营单位配备了检测仪器50多套,全面建成全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上市蔬菜产品卫生、安全。二是资金保障,人员到位,确保2009年完成速测样品65 000个,抽测样品3 000个,精测样品2 500个,速测合格率99%以上,无群发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了农残检测的覆盖率。
通过认证,有效保障蔬菜质量安全。农产品认证要求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即从蔬菜生产的产地环境、投入品(农药、生长调节剂、肥料等)、生产过程等加以严格控制,确保这些环节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9年10个园艺场的13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力推进了安全放心菜的生产。在此基础上,2010年有10个园艺场的12个蔬菜品种进行了无公害产品认证。
2 主要措施
2.1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浦东新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从推进设施菜田建设、加强工作指导、规范承包合同管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专项整治等多个方面落实具体工作。2007年全年推进设施菜田建设100余hm2,召开专题工作会议5次,补贴农药近40 t,均有力保证了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2.2 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2009年,相关技术部门共举办蔬菜安全用药、主要病虫害防治策略、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等专题培训近40期,受训人员近3 000人次,培训覆盖扩大到全区各蔬菜生产村,通过多媒体演示、田间现场培训、课堂集中讲座等多种形式,丰富了科学用药知识,提高了主要病虫害的识别与防治技术,增强了安全用药意识,使菜农的生产技能得到有效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2.3 加大检测力度,防患未然
通过健全的自检与抽检、速测与精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检测手段,加大检测力度,保证了上市产品的安全。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关镇、村、户。对未过安全间隔期的产品要求延期上市,对不合格农药,尤其是违禁农药采取铲除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产品上市之前,保障上市产品的合格率。
2.4 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通过对测试员比对考核,现场操作规范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速测员的检测水平和完善速测点硬件建设,消除假阳性,使全区15个速测点的测试员都取得了速测人员上岗证,保证了检测结果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且真实反映实际安全生产水平。
2.5 加强指导,提高技能
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选派12名科技人员,分头联系12个镇的蔬菜安全生产工作,全年科技入户30次,指导面积100余hm2。通过联络员及科技入户指导员的上通下达,及时把握生产实际情况,加强实用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农户科学生产的技能与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
3 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3.1 生产档案记载不够完善
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连续3年对区内蔬菜种植户发放蔬菜生产联系卡,要求将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的购买和使用、技术培训和农残检测结果一一记录。从生产检查看,生产大户的档案记载较好,记载较好的达90%以上;而一般散户的记载质量不够理想,记载较好的不到60%,有的只记录一些推荐农药的使用,以应付检查。2009年查出的20多个农残超标的农户均未记录超标农药的使用,农户的诚信和生产档案记载的不完善,为安全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3.2 非主渠道、无证经营的农资商店冲击主渠道经营
非主渠道、无证经营的农资商店经营成本低,是大多数的禁用农药的来源,影响了正规农资商店的经营。另外,2009年下半年以来,农资价格上涨过快,既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也给农资经营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这都为农资的源头控制带来困难。
4 蔬菜安全监管工作的设想及政策性建议
4.1 重点建设村级安全监管队伍
在提高区、镇两级监管队伍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村级监管队伍,使其及时掌握种植户的生产经营、农药来源、农药使用等情况,并指导、督促农户予以记录。可借鉴高行镇的做法,通过政府买单,建立和完善村级监管员队伍,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奖励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监管工作层层落实,落到实处。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工程,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通过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向管理者和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深入宣传,提高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标准实施,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养大户普遍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必须把住农业投入品质量这一关。严防违禁农药、不合格的化肥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的监管,保证种植业生产不受污染。(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四)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大蔬菜产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进入市场蔬菜农残检测,全面掌握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正确指导生产和消费,提高质检人员素质,完成全年检测任务,蔬菜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五)加强动物防疫,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做到早防严控,防患于未然;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率必须达到100%。(责任单位:兽医站)
(六)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开展农药市场安全检查,推进五种剧毒农药替代工作,推进病虫害防治专业化。(责任单位:供销社、农业服务中心)
(七)水产品监管。加强渔药市场管理,配合上级查处无质量安全说明书、无标签的产品和禁用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品。(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八)加强家畜家禽检疫。加强生猪收购管理,收购生猪必须持有合格证和消毒证,对病、死猪要做到“不贩运、不加工、不销售”,进入屠宰厂生猪必须持有两证,检疫人员要对生猪从宰前到出场进行全程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的抽查,从严把好肉食品检疫关,做好外来畜禽的检疫和查证验物工作,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肉食品。(责任单位:三产办、兽医站)
(九)农业科技推广。推广无公害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种植企业、大户和广大群众的种植技术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户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安全农产品,逐步推广少用或不用化学投入品的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内容,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