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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双减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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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双减工作方案

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审批服务便民化原则,加强大数据分析运用,以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以“不见面审批”和“全链条一窗办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理念、审批制度、工作作风全方位转变,实现“网上全办、马上就办、窗口代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区域“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政府服务最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建设改革标准化体系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按照能放则放原则,进一步厘清市县共有权力职责边界,制定出台县级初审转报事项清单(2018年版)和运行标准,切实做到一项权力事项由一级政府全程办结。

2.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为突破口,探索推行“一证通办”减证便民改革试点,通过无依据取消、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信用承诺等方式,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凡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凡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材料、证书、审批文件、证明等,由数据共享系统提供或审批部门自行核验,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建立与市级统一的审批前置要件设立标准和审查机制,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设,解决证明材料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改革高质量发展

3.公共服务事项“就近办”。依托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为切入点,按照“小事不出村(社区),镇(街道)域一窗办”的要求,对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实行标准化动态管理,积极推动事项“异地受理” “异地办理” “同城通办”和“就近办理”。

4.一般业务事项“马上办”。对办件量较大的一般性业务事项,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网上全程办结率和现场即到即办率。对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现场审批和核验材料的事项,落实“网上先审、现场后验”“容缺预审”等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探索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新途径,允许“一照多址”或“一址多照”,推行集群注册等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

5.多窗受理事项“一窗办”。对涉及社保、医保等民生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按照多部门办理事项和低频办理事项的业务类别,整合各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各审批部门专职负责后台审批工作,通过前台后台无缝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6.权证高频事项“联合办”。集成优化调整全链条审批服务流程,推动“3550”改革常态化、普遍化。继续推行开办企业领域“多证合一”、不动产登记领域“一窗集成服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领域“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模式,全面落实“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审联办制度,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力开展政务代办服务,确保“3550”改革年底前普遍达标。开展“3550”达标率日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县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评。

7.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按照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行“334”改革,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分开、四保障”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原则上不再保留各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8.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做好对上衔接,及时调整完善县级“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按照“事项名称、申请材料、表单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六个统一要求,梳理规范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规定事项以及涉及机构改革领域外,实现 “不见面审批” 事项标准化全覆盖。大力推行“网上办”,凡能够实现网上全程办结的事项,不得要求现场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或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一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对必须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审批结果送达方式,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快递送达。建立完善事项目录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数据库,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9.分类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县级层面,推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施整合,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个执法机构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发区层面,在经济开发区设立综合执法机构,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镇级层面,全面推动镇级综合执法改革。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改革精准化落地

10.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体系。推进企业“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与行政许可、处罚和监管有效衔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建设,建立奖励举报、惩罚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机构库、信用评价信息库,规范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促进中介超市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平台相互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通力协作,持续下功夫,力求新突破。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改革任务,整合行政服务资源,系统化推进改革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

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省会城市中心城区”为目标,按照外树形象、内求和谐、反对和克服“一般化”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继续开展全方位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畅通、洁净、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召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保障全运会赛事和观摩的需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环境治理与管理,全力实施治堵、治脏、治乱、治污、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集中攻克城市管理的顽疾难点,有效改善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确保我办辖区内道路畅通、秩序井然、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城市管理实现精细化、长效化、责任化、制度化,推动城市面貌较大改观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三、整治内容和目标要求

在近几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整治工作:

(一)环境卫生整治

以开展“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社区居委会”和“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提升道路保洁水平、规范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清除各类垃圾死角、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确保六月底前我办四个社区居委会全都达到“无保洁盲区,无垃圾死角”双无标准。在此基础上,对我办辖区内所有道路、街巷和小区,全部按照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A类道路和A类区域标准进行综合整治。道路要达到“五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花坛净、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道路垃圾收集容器、果皮箱及时保养维护,做到“洁、净、亮、新”,垃圾和污物及时清理、清运。要做到街巷实行每天两普扫,加强规范化管理,所有街巷道路做到卫生整洁;垃圾规范化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收集做到按时规范,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90%以上,区域范围内无卫生死角。积极推进垃圾袋装化,袋装化水平达到100%。垃圾、中转站等各类环卫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中转站(箱)及周边干净卫生;公厕厕内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堆积。立足巩固整治成果,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水平。

(二)户外经营整治

在区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办事处与区有关职能部门有效衔接、密切配合,坚持协调一致,建管并重,疏堵结合,依法取缔辖区内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早(夜)市、摊点(群)、固定商摊,清理流动商贩;规范管理报摊(点);清理、取缔店外“伸舌头”违章占道经营餐饮、水果、展示商品,修车、修补、晾晒等行为,清理、取缔非法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站(点);取缔占道露天烧烤、小作坊等行为;取缔违章占道从事加工制作,堆放、摆放物料(物资回收)等行为;取缔占道违章摆放灯箱广告和有碍市容的商业条幅、户外广告宣传品;拆除违章占用道路设置的亭(棚)等设施;加快便民市场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确保完成户外经营整治目标任务,努力使我办辖区内道路环境有一个大的提升。

(三)市容道路整治

对辖区内明湖西路、明湖北路、生产路、北园大街、新菜市街、顺河西街、北关北路等7条主次干道及周边环境进行包括广告牌匾整治、视觉污染清除、建筑立面出新、临街围墙改造、道路设施更新等内容的全面、立体整治,确保设施完好、环境整洁、容貌美观。

(四)绿化美化行动

按照“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全面提升”的原则,积极配合区园林部门做好顺河高架桥明湖西路上道口、明湖西、北路等主要节点、重要路段的绿化美化工作;对办事处所管辖的绿地,加大养护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力争形成植物长势良好、苗木修剪整齐、绿地卫生整洁、各类设施完好的绿化景观效果;积极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确保完成有虫不成灾的目标。

(五)环境保护行动

以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为目标,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市政)施工工地、拆迁工地、道路保洁、堆场(露天仓库)和绿化施工等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明湖热电厂等工业污染源的环保监察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辖区环境空气中各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要求。

(六)夜景亮化行动

按照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夜景亮化行动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区夜景亮化行动组的具体部署,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主干道两侧楼体夜景亮化工程和背街小巷“灯亮”工程,进一步美化、亮化我办辖区夜间环境。

(七)建筑渣土整治

积极配合区建委、执法、环卫、渣土办、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建筑渣土的管理,坚决消除乱倒、撒漏等影响交通、破坏环境的现象,建立规范的建筑渣土处置秩序。

(八)交通秩序整治

积极配合区交警等部门优化交通组织方案,规范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加大缓堵保畅力度,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整治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整治行人闯信号、翻越护栏,三轮车违章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走机动车道、随意横穿马路等突出问题,确保我办辖区道路畅通、安全、和谐。

四、方法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年3月1日-6月30日)。在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有序展开各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城管委负总责、亲自抓,各科室、居委会密切配合、互相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确保完成迎全运各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使辖区环境面貌再上一个新的水平。

(二)考评验收阶段(年7月1日-8月31日)。在完成整治并自查的基础上申请区验收,区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对照整治标准严格进行考评和验收,公布考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后,迎接市考核验收。

(三)巩固提升阶段(年9月1日-12月底)。加强辖区道路、公共场所日常管理,重点严防交通无序、占道经营、乱倒渣土、乱贴乱画等动态性脏乱差现象回潮,并着力加强城市面貌的美化提升,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加强领导,成立街道办事处迎全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效。

(二)树立标准,提升境界。坚持高起点定位,克服一般化,自觉树立市内一流标准,力争通过本次整治工作,做强城市功能,扮靓城市形象,使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层次和境界,实现城市面貌的崭新变化。

(三)维护稳定,关爱民生。在大胆开拓、重拳出击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坚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高度重视工作,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作为环境整治重点,畅通整治行动涉及群众利益的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各项防范应急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隐患。

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亮点一:推进“三大工程”

一抓“培新工程”。近年来,慈溪市把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技术产业作为推进产业低碳化的战略抓手,启动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52万亩的新兴产业集群区,相继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一批循环经济项目、打造了太阳光伏、空气热泵、高效照明、变频设备和节能家电等系列节能产品,涌现出了以宗汉街道、新浦镇和龙山镇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梯队明显的节能环保产业。目前,全市生产新能源产品和配套产品的规模以上企业已有31家。年销售收入达8亿元。

二抓“改造工程”。慈溪市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每年安排1500万元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用于奖励重点节能项目以及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先后举办了光伏新能源产品等推介会,陆续推出电磁加热、空气源热泵、日光引入照明、注塑机余热回收等十大类重点节能技术和产品,促进节能改造项目从单个示范企业向全行业扩展。目前已累计实施投资额超20万元的节能改造项目469项,总投入超过7亿元,每年可节约能源18.81万吨标准煤。同时,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累计已有79家重点用能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6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绿色企业。

三抓“减排工程”。全面推进市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累计投入已超过12亿元,2009年6月以来新增处理能力18万吨/日:市域污水集污管网全面铺设和延伸,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实际处理污水量已超过10万吨/日:完成众茂热电、金轮热电等大型脱硫改造工程,新建垃圾焚烧工程脱硫装置,实施涉及100多家企业4吨以上锅炉的脱硫装置建设,建成总投资2700万元的工业污水中水回用工程。

亮点二:实施“三大整治”。

一是“关停一批”。近年来,慈溪在铁腕淘汰铜熔炼、铝压铸、漂印染等落后产能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全市废塑料加工、小火电机组和小印花行业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关闭废塑料加工2992户,关停31家企业、7,3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取缔小印花加工291家。今年8月,针对经济恢复性增长导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大幅上升的情况,又率先出台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实施办法,对七大类低产出高能耗企业坚决实施限(让)电。同时,制定实施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高耗能机电设备(产品)、落后生产工艺和废塑料加工等行业的淘汰力度,并着手研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监控一批”。定期全市用能情况,加强对能耗上升较快的重点用能企业的动态监控,加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将用电量大且产值、销售、纳税贡献少的企业纳入统计和税务监管重点。目前全市年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52家。前四年完成万元产值能耗降低规定要求的平均为49家,占95.28%,今年上半年完成万元产值能耗降低8%要求的共30家,占57.7%。同时,加大对化工、电镀、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重点件及减排工程等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对不法排污单位的高压态势。

三是“提升一批”。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在交通领域,加快淘汰耗油大、污染重的客运车辆,加大清洁能源车辆投放及相关设施建设力度,近三年已累计更新运营车辆556辆;在建筑领域,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制度,新建12层以下的建筑采取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鼓励企业争创示范工程,目前已有14个工程获国家、省、宁波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商贸领域,积极开展节能改造和创建绿色企业活动,目前已有国家级绿色旅游饭店4家,省级绿色饭店5家。

亮点三:搭建“三大平台”

一是建立“源头监管平台”。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项目审核管理,制定出台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制度,对新增2吨以上锅炉和500KVA以上变压器的用能项目。严格评审与审批;严禁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等“两高一资”项目上马,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量,仅今年上半年,已累计核减企业新建用能项目2100吨标准煤。

二是建立“能效评估平台”。对重点用能企业建立能效评估和督促改造制度,加强对耗能异常企业的监测和预警。及时督促企业落实节能降耗措施。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完成180家千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效评估,实施节能项目170多个,年节能3万多吨标煤,实现经济效益3412万元。今年上半年,又对52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了能效评估与分析,18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5家重点用电企业开展了电平衡测试。这些能效评估与诊断,为企业发掘了未来3年可实施的节能项目700多个,节能潜力超过40万吨标煤。

三是建立“节能服务平台”。在对企业进行能效评估、清洁生产审核、电平衡测试等工作的同时,按照专业化、规模化、集聚化的原则。培育和引进了10余家评估、检测、维修等节能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了慈溪市节能服务网。制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等配套政策,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

亮点四: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推进“生态城区”建设。全面确立生态立城战略,将节能减排工作与创建全国生态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机结合,以建设“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城区”建设,实施城区亲水、森林、夜景三大工程,着力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城市绿地、湿地、森林公园和亲水河道等生态景观,不断改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居住环境,为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提供重要的生态支撑。

二是积极创建“节能型机关”。政府部门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率先垂范,积极开展创建节能型机关活动。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周一无会日”制度,提倡少开会、开短会:政府采购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投资项目划出节能设备投入资金比例。发挥政府在节能领域的示范作用: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推进城市道路的LED等节能型照明设施;加强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性支出用电的控制:大力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出行。尽量减少个人和单位的“碳足迹”。

三是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每年举行节能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措施,着力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今年上半年,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宁波市节能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征文比赛、低碳讲坛等节能宣传主题活动,宣传节能降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典型经验等,深入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四进”活动,营造了全社会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

亮点五:健全“三大机制”

一是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制。节能减排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慈溪市委市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和节能办公室,将节能减排主要指标列入效益和谐新慈溪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季度例会分析和部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镇和部门的逐月对账、督查考核和预警分析。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今年,市场监管局围绕“六稳”目标、突出“六保”任务,把维护安全放在监管首位,把服务发展作为重要使命,深刻把握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大方向,着力抓改革、促创新,着力防风险、守底线,着力重法治、严规范,着力讲协同、提效能,着力聚精神、强队伍,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年工作总结

(一)“底线”思维,三大安全紧紧守牢。

食品安全持续巩固。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连续*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率先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实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从县级层面向乡镇一级延伸;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创建,建成四星级食安办*个,三星级食安办*个,其中鹤溪街道食安办设计的首个基层食品安全LOGO形象,融入畲族符号在全县推广使用,为食品安全宣传代言提供新元素。

*.首推食品抽检分离改革落地,开展抽检分离*批次,查处*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问题发现率*%;全域推广“浙冷链”,激活重点主体*家,重点主体目标完成率达*%,重点冷链食品溯源赋码*张,扫码*张。*.高效率完成阳光厨房智慧监管*家,完成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家小作坊“*S规范化建设”,完成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农村家宴厨房建设*家,完成任务的*%。

*.建立食安金融惩戒工程,将县域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食安金融惩戒工程实施对象,政策实施以来,采集不良信息*条,*户受限,金额达*万。药械监管严守底线。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防疫物资专项整治、高风险植入类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检查,检查涉药涉械单位*家,抽样药械化产品*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例,器械不良事件*例,化妆品不良反应*例;提前完成送药上山便民服务建设,送药单数*单,开展便民服务*次;完成*家*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完成业务单数*单;建成*家化妆品百千万提升工程示范企业;组织涉药单位*余人开展学习培训,先后在大际、沙湾、大地、东坑、鸬鹚等乡镇开展药械化宣传下乡进村活动。

特种设备监察到位。先后开展节后护航复工隐患排查、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机械停车设备排查、叉车专项整治、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使用单位*余家次,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分类评价*家,推送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资料*多份,发现并消除隐患*个,重大隐患整改率达*%。

(二)“改革”攻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加快商事登记改革激发活力。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ZF数字化转型的牵引下,加快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等措施,截止*月,市场主体登记网办率*.*%,企业开办网办率*%,市场主体增速*.*%。完成企业设立*家(注册登记*小时*家),企业注销*家(简易注销*家),证照联办食品经营许可*件。免费为新办企业发放印章*套,减免费用*余万元。

二是加快培育小微企业健康成长。

出台《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工作方案》,完成*家小微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完成*户主体小微发展指数编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工作还被作为县里的最佳实践案例上报市ZF。

三是助力电商经济快速发展。

积极破解电商注册登记难题,探索注册新模式,利用工位号实行集群式注册方式,梳理固化电商注册名称行业、组成形式、经营范围,为市场主体节约了空间成本同时提高审批效率,*年新注册登记*户。

四是自主研发健康证系统实现“零次跑”。

率先在全市自主开发“健康证明自动管理”系统,实现健康证办理市场监管环节“零次跑”,截至*月,在线申领电子健康证*张。

(三)“战略”驱动,创新创优成果显著。

聚焦经济发展大局,紧盯产业品质提升,推进知识产权、标准化、质量强县战略建设,有力助推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质量提升“帮扶行动”。结合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推进农产品加工行业质量提升工作,*家企业通过“山耕”品牌认证,成功立项市级地方标准*项、*项市级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新增*项市级标准化项目,新增农产品商标*件、农产品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突破*件。

实施标准建设“领航行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规范》顺利实施,成功立项*项市级地方标准,成功立项*项市级标准化项目,融合服务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实施知识产权“护航行动”。*年全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件,比*年增加了*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件,补助授权专利*件,共*.*万元。

(四)“满意”导向,民生安全保障有力。

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始终把“党WZF关心的、人民群众关注的”,作为我们监管执法的重点。先后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执法、流通领域成品油、保健食品、野生动物保护、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共结案*件,罚没款共计*.*万余元。

消费维权能效升级。开展放心消费县创建,新增放心消费单位*家,新建东坑镇放心民宿示范区,*家餐饮单位推出“阳光菜单”,*个经济商圈创成明码标价示范区,建成首个国学体验消费教育基地,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等*件,其中投诉*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农贸市场升级提档。中心菜市场和东坑镇农贸市场均已完成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任务,同时中心市场加压升级,通过“五化”建设,该项工作作为全市唯一的优秀农贸市场案例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开放食品检测实验室和畲药展示厅,为需要检验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在浙里检平台*个服务方案,通过“浙里检”为企业免费检测*批次,减免检测费用*万余元。

(五)“攻坚”克难,两手抓确保两战赢。

迅速投入服务复工复产浪潮中,开辟线上销售渠道引导名特优小作坊入驻淘宝“浙”里好吃平台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实现企业的曝光率和销售额翻番,推出“畲乡云厨房”为餐饮企业卖出*余单。

开展首批“两直”资金兑付,完成了全县共计*户补助对象的资金兑付,兑付金额*万元,协调落实农贸市场严格减租等复工复市政策,*家农贸市场共减免摊位费*.*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份,抵押金额*.*亿元,是去年一整年的*.*倍,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争取“喘息”的机会;急事急办,为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的企业及单位提供检定服务*次,减免检定费用*.*万元,实现抗疫情、保民生、稳经济、促发展。

(六)“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整体提升。

以“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活动成果,强化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党建层级责任制》入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党建案例,*名干部被评为全市疫情防控事迹突出党员,*名干部被评为全县疫情防控表现突出先进个人;

举办*年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干部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法律考试,党建科一名干部所在的小组在机关党务干部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获得二等奖,药械科一名干部在药品检查员比武中获得二等奖,阅读小组在长三角阅读马拉松大赛中勇夺分赛区第一名,长三角第六名的佳绩,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二、*年工作思路

一、把牢市场安全底线,坚实监管治理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继续巩固省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考虑参照“杭嘉湖”地区智能化监管方式,通过ZF购买服务方式,引进具备相应资质和监管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第三方“智能协管”工作模式,在现有监管力量不足且编制有限的大背景下,有力改变当前人少事多、监管薄弱的现状;二是继续开展智能阳光厨房、农村放心家宴建设和放心餐饮创建等工作,全面提升校园及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继续指导和督查第二序列乡镇街道开展食安办星级创建,争取再创四星级食安办(红星街道食安办)*个,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基层基础;四是继续推进第三代溯源体系建设,全面实行系统对接、宣传培训、“一户一码”推广等一系列举措,确保溯源工作真正起实效、有创新、惠民生。

药械质量安全保障方面。继续开展落实民生实事工作,如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网订店送药房建设、化妆品百千万提升工程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推进特种设备分类评价制度,实现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双重防控。继续开展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安全、场车、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消除相关安全隐患。继续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NFC刷卡落实的巡查,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保障电梯*应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放心消费安全建设方面。深入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行动。通过对经营主体动态培训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及处理投诉能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依据放心消费县创建实施方案,*年争取完成放心消费县创建任务。

二、深入改革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做好企业开办一件事向企业变更一件事延伸,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二是全力做好企业年报工作,依托“全省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警示系统”,建立月度年报工作名单,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强化落实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三是继续做好小微企业推荐入库和培育工作,开展小微企业发展指数编制,以动态掌握企业最新需求,运用标签体系做精做细小微企业画像,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增强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继续推进掌上执法及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托统一执法平台,组织指导对年度报告和登记注册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和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失信主体依法惩治直至逐出市场。

二是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检查,结合本地传统食品加工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特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检测等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同时,以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为重点,加强高风险冷链食品(进口或来自国内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使用冷链运输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全链条管控,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

三是全面推行“阳光菜单”工作,将已创建的*家“餐饮业明码标价示范店”、一个示范区为基础,以点带面,在景区、农家乐、城区酒店等全面推行“阳光菜单”,助力县高等级景区城创建。

四、强化队伍建设,实现自我增值。

培育崇清尚德的市监文化,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抓廉政、千方百计促融合。持续深化智慧党建系统及党建层级责任制,深入推行党员“红黄榜”指数考评管理,升级打造“畲乡红盾先锋”党建品牌。加快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深入推进示范型“清廉机关”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做到明责、履责、尽责。让干事创业、成事成业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扛起质量大旗,提升企业发展动能。

*.突出质量优化升级。开展第五届县ZF质量奖评审工作,以青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重点,做好市ZF质量奖培育,争取实现零突破。

*.突出品牌培育提档。动态调整“品字标”品牌梯度培育清单,重点推进浩南精密电子、金山道路设施等企业申报《石墨尼龙垫片》《球墨铸铁复合树脂检查井盖》等“制造”标准,加强标准研制工作,争取新增*项市级以上标准,新增*个市级以上标准化项目

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打造便利的市场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优化开办企业服务。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完善企业名称筛查规则,提升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名称权利保护,建立争议行政裁决机制。对不涉及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设立登记试行登记确认制。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

2.增强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功能。依托“渝快办”平台推出电脑端实名身份认证、手机端开办企业“E企办”,实现“一个终端”全办结。提升“一网通”平台智能化水平,商业银行实时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员工参保自动办理,引导企业通过“一网通”平台首次办理税务和社保事项,实现“一个平台”全覆盖。

3.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印章应用。企业设立即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场景,并逐步扩大到公共事业、商务活动等领域。

4.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对接,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减尽减。推动行政审批改为行政备案的事项有序纳入“多证合一”范围,试点开展“一企一证”改革,探索“一照通”登记许可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网受理、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发照”。

5.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试点企业强制退出制度,探索简化普通注销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功能,将企业注销信息实时与公安、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共享,便于企业快捷办理公章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等事项。

(二)优化水电气接入服务(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6.压减接入时间。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9个工作日。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

7.实现外线工程“零投资”。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8.优化办理方式。推行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精简受理材料,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坚持政企协同,通过“渝快办”平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三)有效提升融资便利度(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9.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运用科技手段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完善贷款标准、优化放贷流程,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服务。继续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惠企政策。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先为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贷款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发行符合国家战略的绿色债、乡村振兴债、双创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10.依托信用建设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银税互动”扩面放量。建成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重庆站),提供信用查询、融资对接等服务。鼓励税务、社保、公共服务机构与金融机构数据信息共享,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规模。提升地方征信机构服务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支持,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逐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比重。

11.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全面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建设,组织商业银行集中入驻办公,打造金融服务“直通车”。持续开展银企对接专项活动,完善融资信息供需平台。优化“渝快融”功能,持续丰富企业融资主题数据库数据。持续拓展“渝企金服”平台功能,深化普惠金融服务。

(四)促进政府采购规范有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2.完善电子采购平台。健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APP功能,提升用户使用便利度。推进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加快实现远程电子开标、异地电子评审和在线信用评价。

13.优化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便利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加强招标机构管理,建立完善政府采购机构基本信息数据库。压减签约等待时间,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

14.强化合同管理。不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及时、规范。合同执行完毕,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

15.加强支付和交付监管。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提高预付款比例,推动实现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减轻中标企业资金压力。

(五)推动招标投标开放公平(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6.深入推进“互联网+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推进“不见面开标”。完善招标投标平台体系,推动实现招标投标信息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招标投标活动便利度、透明度。

17.降低招标投标参与成本。鼓励以电子保函形式进行投标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占用压力。加快制定并推行覆盖所有行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效率,促进招标投标行为公平、公正。

18.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修订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严控回复办理时限。畅通投标人质疑投诉渠道,为投标人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维权服务。探索将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并予以公示。

19.优化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管理。推进低风险简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中标通知书网上推送、合同签订网上办理。强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加强全过程监管。

(六)强化包容普惠创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领域,全面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优化市场化引才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互联网+人才服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深化加工贸易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升级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出台外商投资投诉协调管理办法。

二、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2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减证便民措施,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告知承诺事项覆盖度。完善“渝快办”平台移动端“亮证”“扫码”功能,加强高频电子证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社保、卫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一次办”。

22.加快推进“跨省通办”。推动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今年内实现“跨省通办”。加快推动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见效,今年10月底前实现同一事项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积极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建立西南五省(区、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协作机制。

23.提升“渝快办”平台服务效能。优化“渝快办”平台技术架构,规范系统对接标准,持续提升平台安全性、稳定性。大力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推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提升网络承载能力,提高全程网办事项运行速度。开展“渝快办”平台使用体验评估,大幅度提升界面友好度。

24.健全“渝快办”平台管理机制。制定“渝快办”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服务事项、数据资源、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等。研究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体系,构建大数据交易平台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数据共享交换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提高数据共享交换效率、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积极探索建立“渝快办”平台专业化运营体系。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

25.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低项目)全流程改革。探索扩大小低项目政策覆盖范围,逐步推行小低项目办理建筑许可告知承诺制。小低项目免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放验线手续。强化小低项目供排水接入“三零”服务,进一步优化供排水接入办理流程,加强供排水部门协同合作,实现供排水一次性查勘、一次性接入。全面落实小低项目简易验收制度,优化竣工规划核实、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26.加强建筑质量控制。全面落实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小低项目只进行1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小低项目施工后用途控制,超出规定用途范围的必须取得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许可。完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建设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质量。

27.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审批事项、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服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协同平台等业务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加快落实区域评估,明确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水资源论证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的区域整体评价评估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要求,对区域内建设项目可采取直接准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方式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深化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工程核实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5个测绘事项标准制定和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委托、一次完成,出具一份测绘报告。

(三)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28.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改革。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安装电子签批屏,提升身份核验办理体验。完善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应用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加大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证明等推广力度,推动部门间协同互认,扩大电子权证应用场景。提供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邮寄服务。

29.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运用。健全第三方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独立投诉机制,开通线上投诉专栏。建立单一入口的不动产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分阶段整合加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完税信息等,免费提供尽职调查所涉及的全部信息。探索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经产权人授权即可查询。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共享,探索同步过户。

(四)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牵头单位:重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30.压减税费缴纳次数和时间。推行“十一税合一”,实现财产和行为税、资源和环境税、企业所得税跨税种合并申报。提升办税服务大厅服务水平,优化预约服务,试点推广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和智能税务机器人,提高窗口使用效率,缩短办税等候时间。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加快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

31.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所有涉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可办。扩大财税一体化功能覆盖面,便利纳税人通过财务软件系统直接申报、纳税。优化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实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零材料”。

32.优化报税后流程。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功能,推行增值税“报退合一”,纳税人填报留抵退税申请即实现退税申请基础信息自动填入,压减留抵退税办理时间。

(五)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33.深入推进通关模式改革。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模式,持续试点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进一步优化“离港确认”模式。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提高非侵入式检查比例,扩大“智能审图”等覆盖范围。推动查验模式改革,实行预约查验、货主可不到场查验(收发货人可以委托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查验)。

34.持续优化物流运营组织模式。稳定高效开行“沪渝直达快线”,提升“沪渝直达快线”运行品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建设智慧长江物流工程(重庆水运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系统二期工程),推动船舶快速有序过闸。

35.引导和规范口岸收费行为。指导口岸收费主体及时通过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动态维护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持续加强口岸收费监管,规范口岸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口岸违法违规行为。

36.推进区域跨境贸易便利化协作。健全川渝大通关合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口岸集疏运效能,促进川渝港口联动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联合开行“沪渝川直达快线”,在确保航行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川渝水运物流效率,降低进出口企业负担。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合作共建,与周边国家共同推进跨境运输便利化,探索与新加坡开展中国—东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试点。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7.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作用,逐步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联合抽查检查的覆盖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统筹制定市级和区县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加快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38.加强信用监管。制定《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机制,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制定广告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方式和程序,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及时终止失信信息共享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情况,持续开展涉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积极探索川渝两地信用平台对接互通,推进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

39.强化“互联网+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动行业监管事项应上尽上、动态管理。加强监管数据归集整合,实时汇聚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重点监管领域数据,同步接入社会咨询投诉、互联网等第三方信息。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风险预警、线索推送等功能。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规范“互联网+监管”平台使用,推动实现行业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完成率、监管信息归集率、投诉举报处理率、协同监管响应率达100%。

40.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数据纳入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合理划分裁量阶次,明确适用不同阶次的具体情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41.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无事不扰”“无举报不实地核查”等监管创新。完善“免罚清单”制度,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符合条件的可免予行政处罚。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取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42.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健全知识产权制度政策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推动修订《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开通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实现我市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健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执法保护机构、支持机构沟通渠道,增强机构间联合办公频次。

43.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创新。将专利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的监管。举办西部(重庆)科学城第二届双高赛,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高质量成果转化落地。

44.加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筹建中国(重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一批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

(三)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牵头单位:重庆证监局)。

45.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自律服务职能,深化协作机制,加强对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股东权益保护意识和公司治理能力。

46.创新多元化纠纷化解。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利用调解、诉讼等方式有效化解金融纠纷。强化法院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建立典型案例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作出明确、可执行的指引与规定,推动形成实践案例。

(四)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47.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对创建达标企业开展正向激励。加强企业用工合规监管,建立劳动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探索劳动纠纷就近、简易化解,及时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培育、选树工作,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提高争议处理效率。启动“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内评选AAA级和谐企业100家,培育金牌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

48.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关系接续、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就业事项即办即结,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不超过1个工作日。加大企业稳岗留工支持力度,实施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落实一次性留工补贴、留渝见习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发消杀防疫、社区服务等临时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困难员工。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

(五)强化民商事案件司法保障(牵头单位:市高法院)。

49.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广运用电子诉讼平台,强化系统培训提升使用频率。推进诉讼服务电子化,凡在线提供有效电子资料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全面推行电子送达,扩大电子送达适用率。完善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全面录入存量企业信息,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

50.提高审判效率。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减少开庭次数。完善审判管理系统,优化“数智说”平台,提升时间节点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压减数次开庭之间、开庭到作出判决之间的间隔时间。

51.提高执行效率。强化生效判决自动生成查询机制,确保当事人申请执行不再需要纸质生效证明。制定动产执行流程管理规定,优化动产处置执行准备、执行立案、首次拍卖、二次拍卖等流程,减少执行耗时。加快财产查控,提高财产保全工作效率。加强案款管理,及时分配执行案款。

(六)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牵头单位:市高法院)。

52.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细化快速审理案件适用范围,扩大适用快速审理案件的比例,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优化破产清算和重整之间的程序转换,合并同类环节,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53.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费用。推广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规范破产管理人处置行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落实破产案件财产处置税费减免政策,规范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宜。

54.完善办理破产配套机制。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企业注销、涉税办理、风险防范等事项。推动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协调解决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接转等事项,保证职工合法权益。制定具体保障措施,推动和保障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

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区县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小组分工牵头、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营商环境专班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高位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应及时清理或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报请修订或废止。

(二)狠抓措施落实。各指标牵头单位应建立改革工作台账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条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清单化打表推进。各区县政府要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同向发力、同步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加快设置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行线下“一窗综办”、线上“一网通办”。高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强化窗口服务人员培训,提升政务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评估督导。加强日常跟踪督查,重点对政策落实情况、窗口运行情况及宣传培训情况等开展督查督办。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反面典型予以通报。抓好总结评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集中展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依托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