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区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工作计划及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4月---年5月)。
1.街道及各社区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大力宣传质量振兴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我街道开展质量兴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社区辖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安排部署质量振兴各项工作,按照街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相关企业根据《工作方案》有效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总体工作目标,确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年8月)。
1.各社区及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市、区政府关于质量振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本实施方案,开展产品质量整治及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将开展工作情况报街道进行登记备案。
2.组织街道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学习相关职责、法律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有效推进我街道的质量振兴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推进(年9月---年12月)。
各社区对照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本辖区质量振兴工作的总结,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扎实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于每年11月底以书面材料报街道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开展自查,并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区推进质量振兴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街道和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机制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配合质监城关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做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振兴工作。二是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患于未然,力争将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利,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甚至造成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各社区质量振兴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方法。
(三)宣传保障。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振兴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振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质量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2.精心策划,积极推进。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及本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把质量振兴工作与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制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以及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促进本辖区质量振兴工作全面提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的要求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镇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工作。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同志任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习雁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政法综治办。
三、工作任务
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强化日常监督和考评,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深入推进各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各派出所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制度,制订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橱窗等固定宣传阵地,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2.各村、社区应明确专职消防宣传员,经常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张贴住宅楼逃生示意图,进行楼内消防巡查,确保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2013年8月前各村、社区要确定消防宣传员并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与老病残、孤居家庭结成帮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帮助查找消防火灾隐患,遇险情时帮助逃生。
3.镇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要将确定消防宣传员和消防宣传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村、社区日常检查指导的重点内容;各派出所在流动人口管理职责时,应向出户主进行消防安全告知,明确消防安全措施及责任。
4.各村、社区应积极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家庭和有条件的农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其他农村家庭应储备灭火用水、沙土,配备简易灭火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学校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明确一名消防安全教育老师。在学校教育楼、图书馆、集体等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逃生示意图和逃生标志,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认真落实课程中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教育活动。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举行一次火场逃生演练,每学期能布置一次消防安全家庭作业。要做好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的选购编写和使用工作,确保每名在校学生有机会学习消防安全教育知识。
(三)以消防安全“三提示”为重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各村、社区、镇属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督促指导,重点开展以“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疏散出口、路线,提示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和使用方法”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醒目位置要设置逃生疏散线路图、消防安全警示牌、疏散指示牌等。各医疗机构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教育力度,提高其具体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各派出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到2015年,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工作目标完成。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电视刊播消防安全常识及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等知识。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元宵、国庆等重要节日和“119消防日”等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季节火灾特点有效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
(五)组织进行消防大培训工作
1.在镇政府统一的领导下,由镇镇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村(社区)负责人,以及有关单位、寺庙、娱乐场所、网吧等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在2013年8月底前进行1次培训。
2.2013年8月底组织全体镇、村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将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扎实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大培训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监督,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监管、文明燃放”的原则,完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燃放活动得到规范,非法燃放的行为得到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禁止和限制燃放范围
(一)限定燃放区域。县城递铺城区东至城东路、南至绕城南线、西至浒溪、北至古鄣路(上述限放区域以路为界的,包括道路外侧的住宅小区)。
(二)限定燃放时间。上述区域除每年的春节期间,根据县人民政府通告允许燃放外,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三)禁止燃放场所。禁止在全县的党政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疗养院、幼儿园、学校、敬老院、输变电安全保护区、商品交易场所、公园、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交通主干道、车站、码头、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部门职责如下:
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县级机关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带头执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对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给予教育,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监督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职责,追究职能部门在管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的失职行为。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范经营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范经营知识的宣传教育。
县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限放工作;组织实施限放前部分宣传工作;负责清理清除城区内烟花爆竹残留物,保持城区环境整洁。
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燃放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违法行为;负责受理违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群众举报;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负责审批许可焰火晚会,制定和部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查处携带、燃放不符合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销毁罚没的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各种案件;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县规划与建设局:负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民小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醒、劝告小区居民不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不听劝告的非法燃放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安全条件,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监督检查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相关销售规定,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殡葬礼仪电子炮的管理,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将电子炮等同于烟花爆竹管理。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检查,并通报质量抽查情况,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在必要时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礼炮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检测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将限制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内容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
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烟花爆竹有关事故和突发事件伤员救治工作。
县旅委:负责对城区宾馆、酒店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宣传指导工作,落实酒店在接待宴席预订时的告知、劝告义务和对不听劝告坚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检举义务,并把宾馆、酒店烟花爆竹燃放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考评。
县机关党工委:负责对县级机关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违反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昌硕街道、开发区(递铺镇):分别负责本辖区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指导社区、物业部门开展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月日开始至月底,开展先期调研工作,起草工作方案和政府通告,成立领导小组。
(二)宣传阶段。月日至月底。围绕工作方案和通告,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县人民政府有关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的各种规定。
(三)整治执法阶段。月日起。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二是开展集中整治,由各职能部门依法充分履行各自法定职责,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县人民政府通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各种宣传资料,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的区域、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以一封公开信的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劝告式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职责。城管、公安、安监和工商等单位,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工作顺利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运用多种社会宣传手段,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使“创国卫”和“创交模”活动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提高城市文明卫生程度和市民素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迎接“创国卫”明查的要求,引导各级各部门克服松劲情绪,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认真做好迎接“创国卫”明查的各项工作。
(二)大力宣传交通秩序大整治和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
(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内容,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入眼入脑入心。
三、工作职责
(1)成立宣传领导小组,任组长,为小组成员。
(2)在中心城区主次街道的户外广告牌上公益广告,开展创国卫和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创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内容宣传。
(3)在企事业机关、车站、学校、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开展“创国卫”、“创交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要在交警窗口、客货运站场、学校、社区、农村、企事业机关及路面店铺显示屏,广泛张贴公安部及省厅交管局下发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挂图、“122LOGO”。
(4)加强城区广告管理,对在城区范围内的商业广告,审批时要求广告商在广告内容中加入“创国卫”、“创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有关“创国卫”、“创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的各单位要明确负责领导,确定一名专门的联系人做好社会宣传国内工作。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做好资料归档管理。
(二)狠抓落实。有关“创国卫”、“创模”,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2009年
,我县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各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已列入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为保证2009年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4月份,××县人民政府召开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县六乡一镇及9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与××县人民政府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联合宣传工作 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能力,震慑了不法商贩的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三、强化措施,大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1、联合专项整治 2、食安委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开展工作情况 畜牧部门:出动人员32人次,车辆7车次,检查兽药批发零售商1户,疫苗使用1户,饲料添加剂批发零售商2户,养殖户7户,检查兽药3个批次241个品种,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批次35个品种。完成屠宰检疫猪15916头,牛724头,羊861只,禽31660只,其中检出病害猪47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对进入我县的畜产品及禽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畜类19.92吨,禽类25.4吨;开展产地检疫,共检疫上市活畜猪16890头,牛1538头,羊4658只,禽类48140只,检出带病畜17头,已作合情处理。开展《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宣传21场次,用民族语言播放了《动物防疫法》磁带,受宣群众达8.2万余人次。值金额40000余元。抽检茶叶、植物油、白酒3种6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进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召开2009年××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共组织和参与元旦春节、食品添加剂、3.15食品安全、食盐安全、春夏之交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国庆中秋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人员19人次,车辆7车次,监督检查户数292户次,现场监督销毁变质水果23件1050斤。出动人员12人次、车辆6车次、初步完成对全县餐饮户的调查统计。制作《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起草和下发了《春夏之交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15食品安全宣传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发案》、《国庆中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印食品安全信息10期,印发食品安全预警公告3期,在县电视台、广播上播放3期。
四、取得的成效
1、《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卓有成效,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认识能力,提高了群众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
2、在源头上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了食品从源头上就是安全的。
3、继续加强对生产加工业的管理,对备案企业的巡查回访,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4、进一步加大了对食品经营户的流通领域的进销货台帐和消费领域的进销货台帐发放面。
5、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无论检验种类和数量,都有了较大进步。
6、扩大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的范围,各乡镇与57个村、1个社区,教育与学校,宗教与教堂都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工商与食品经营户、卫生与餐饮户、质监与生产加工户都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