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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为依据,以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健全食品流通监管执法体系,突出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深入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突出问题,通过理顺监管机制,夯实监管基础,抓好监管重点,攻克监管难点,争创监管亮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
人大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食品安全“一法两规”颁布以来各地贯彻执行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的措施。结合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干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力、财力、物力,加强“一法两规”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管。
(二)教育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自律经营。开展始业教育和业中培训,教育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自觉执行“一法两规”,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日常经营规范、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等法定义务。
(三)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履行食品流通许可职责,狠抓现场核查和严抓无证查处;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后处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要案大案查办力度;按规定上报、公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
(四)深入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及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市场、酒类市场等专项整治,抓好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经营“地沟油”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强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电子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电子台账使用率、上传率;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各工商所(分局)根据以上工作内容,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三、方法步骤
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开展,检查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视察抽查等,执法检查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执法检查、专项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根据上述部署,本方案相应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1、召开迎接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结合前阶段部署,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大排查,为执法检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7月上旬)
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行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和解决办法。及时整理出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月)
1、积极参加各级人大主组织的专题询问沟通协调会。主动沟通汇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流通环节贯彻落实“一法两规”执行情况。
2、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小组的检查,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1月-12月)
1.根据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逐条进行研究,逐条整改落实。
2.按照规定要求提交整改措施报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跟踪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务必高度重视。今年人大常委会专题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贯彻实施,有利于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强化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系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县局已成立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所(分局)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拟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迎检工作有条不紊、深入扎实地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对全县食品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机关安全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局机关内,集中开展一次食品药品质量及机关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县有关部门及局领导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对“安全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不断增强全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及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督查和检查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机关安全生产事故,为正规机关安全工作秩序,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06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与县食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全县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明确活动要求,组织协调全县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要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消费行业,学校、建筑工地、企业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严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局职能科室要对县有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实行综合监督。
二是开展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紧密结合下半年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基层药品质量大检查”行动,要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进行“家家到”专项检查,实现对药品监管各环节的全覆盖,切实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涉药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执行药品质量保障制度,帮助涉药单位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对在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种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开展对局机关日常安全管理的专项检查。要加强对机关日常用车、用电、防火、防雷安全措施的检查,加强高温期间下基层执法检查人员的安全防护,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局机关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机关各项工作安全运转。
四是开展对局行政办公楼建设过程的安全督查。加强对工程承包方安全施工的监督,书面通知工程承包公司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同时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高温期间施工规定,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食品综合监督和药品综合监管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内涵,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乳品和含乳食品、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夏季食品安全大检查突击月行动,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乳品和含乳食品安全;二是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确保全县夏季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相对集中区域;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或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段;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周边区域等。
(二)重点单位。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单位;农牧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及医院餐饮供应摊点;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周边区域小摊点、小餐馆、小食杂店;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街、美食街;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等。
(三)重点品种。乳品及含乳食品、面、米、食用油、蔬菜、水产品、冷冻饮品、儿童食品、饮用纯净水、果蔬汁饮料、膨化食品、肉及肉制品、卤菜、豆制品、酱油、食醋、酒类产品、食盐、保健食品等。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扎实开展对农药、渔药、兽药、肥料、种子、饮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专项检查,加大抽验范围和频次,做好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重点检查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和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红霉素、氟喹诺酮、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使用情况,消除隐患。开展生鲜乳及含乳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行动,加强生鲜乳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检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及含乳食品、饲料、水产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生猪养殖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的检查,以涉及本方案中重点整治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落实好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无生产加工条件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加工、储藏、经营私屠滥宰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超市、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食杂店、农村集市为重点对象,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坚决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监管。
(四)餐饮服务环节。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的安排
本次突击月活动自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7月25日)
各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7月26日—8月15日)
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15日-8月20日)
各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五、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负总责,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全面抓好此次大检查突击月行动任务的落实。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环节。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环节。供销部门负责新合作农村超市食品销售环节整治任务的落实。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对监管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迅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大检查突击月行动综合协调任务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突击月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对本环节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督察检查夏季食品安全突击月活动,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义务。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努力打造声势,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的作用,打造声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组织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新学期伊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各类传染病等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学院特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设置:
二、工作内容
2、重点检查内容:
(1)、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情况;
(2)、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和健康检查证办理上岗情况,个人卫生状况;
(3)、各商店超市、小吃店是否出售烟、酒、管制刀具,以及学院规定的其他禁用品和禁卖品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以及落实岗位卫生责任情况,特别是各项预防食物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情况;
(6)、有否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情况;
(7)、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运转是否正常;
(8)、食品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9)、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是否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及避免交叉污染;
(10)、消防安全工作。严禁电线私拉乱扯现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三合一”现象等。
三、工作目标
1、监督机构
(1)对检查小吃店、餐厅、商户超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对餐饮单位存在卫生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
(3)对餐饮单位非法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查处率达100%,并根据查处情况进行处理。
2、餐饮单位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率100%;
(2)从业人员100%办理健康证上岗;
(3)建立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和进货验收登记台账达100%;
(4)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符合卫生规范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师生饮食卫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春季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新学期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重视监督监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世园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平稳、可控,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和游客饮食安全。
总体目标: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检查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领导机构
全县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食品药监局为主要牵头部门,县农业、质监、工商、经贸、水务、粮食、监察、教育、林业、旅游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检查整顿工作。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落实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以及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产品,以生产、贩运和市场流通为重点环节,以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以及滥用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行为等突出问题为整治重点,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生鲜乳、兽药、动物防疫检疫和农资打假六大整治行动。
(二)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四个方面工作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执行各项制度和要求,规范生产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乳制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主体准入机制,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八项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开展对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
(四)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制度,规范程序,提高准入门槛,严把许可准入关。巩固“百日行动”成果,以旅游景点和车站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城区主要街道餐饮服务单位、特色餐饮街以及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为整治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整顿店容店貌,组织小餐饮店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调味品、食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查肉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卫生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开展牲畜屠宰环节检查整顿,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任务: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制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病害生猪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行为;开展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定试点行业和试点单位,总结和推广典型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引导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明确落实“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市场、超市管理部门负主要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负管理责任”的责任。加强对水产品产地生产环节、销售环节以及河豚等高危水产品违法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整顿。
(七)开展粮油市场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健全并落实粮油商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检查整顿,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不断净化和规范粮油市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牵头协调全县馒头市场的检查整顿工作。
(八)开展朱雀、太平森林公园景区内食品安全检查
工作任务:强化对景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景区内食品加工单位的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力度。加强对景区内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在景区内大力开展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活动。
(九)开展农家乐食品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加大对全县农家乐接待户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农家乐接待户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情况,餐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消除各种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树立起农家乐接待户良好的环境和个人卫生意识。
(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顿
工作任务:强化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托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大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查、监督、指导力度,认真履行“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十一)全力做好世园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工作任务:按照世园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世园会举办期间全县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管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部门结合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在4月12日前开展动员宣传会,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扎实安排。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
1.全面摸排,完善内部管理阶段。
各部门对各自监管的食品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完善本部门食品企业本底资料,与监管的食品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帮助食品企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层层分解责任,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2.集中整顿,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活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部门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努力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提升水平,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各部门在前期检查整顿的基础上,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开拓创新,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
各部门根据整顿目标和任务,开展总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环节、各阶段的目标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员。
(二)依法行政,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规范和完善涉及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鉴定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及时沟通,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信息并填报《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进程表》,重要信息要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检查整顿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成效、典型案例等随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县。10月20日前各部门要上报检查整顿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导,确保检查整顿工作稳步推进。
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本部门监管食品行业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政府将根据检查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各部门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整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