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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vinich”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办事处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大佛街道办事处2020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到位。街道办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是关系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并成立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切实抓好我街道办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要求各村、社区积极配合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保落实,监督到位。
二、加强监管,扎实检查工作。一年来我街道办不定期组织张公桥市场监管所、九峰城管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核查从事饮食行业的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有效督促了各饮食店的规范作业。针对部分餐饮店存在场所布局不合理、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及原料储存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踪整改效果。截止目前出动人数62余人,出动车次25余次,检查单位106余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家28余家,限期整改的商家20余家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佛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村、社区在辖区内,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人次230余人。积极发动辖区各村、社区、中小学、企业等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活动,开展知识宣传讲话活动21余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举办培训讲座15余次等。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使辖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大家充分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互联网技术助力“八个透明”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上海市积极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明厨亮灶”的举措。“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在创新监管方式上进行了探索与创新,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研发完善的食品安全O2O中心,以“智慧食安”互联网平台为主导,推动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及远程监控系统,开启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互联网+”模式,在食品经营单位现场实现监管信息、厨房场所、证照资质、人员健康、原料溯源、检测结果、操作加工、废弃物处理“八个透明”。借助这一全新系统,消费者在餐厅就可以直接通过“明厨亮灶”的视频设备观看餐厅后厨加工操作情况,知悉辖内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开、舆论管控、投诉举报,了解餐饮服务单位的食材来源、食材加工、餐厨加工环境等食品安全信息。这一系统实现了政府、餐厅、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互通。
如果你到虹口龙之梦商场,就会发现不少大中型餐饮店门口摆放着一台落地移动终端,正播放着餐厅后厨的切配间、烹饪间、冷菜间和点心区这四大关键区域的实时画面。餐厅后厨是否干净整洁,员工穿着、操作是否规范,都逃不过消费者的眼睛。终端首页还显示着餐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即笑脸标志),系统下面一栏包含“证照查询”、“食材溯源”、“添加剂公示”、“安全检查公示”、“透明厨房”、“废弃物处理”等12个选项。点开“证照查询”,餐厅营业执照、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员资质证明等信息都可进行浏览。点开“食材溯源”可看到“粮食”、“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等18类,再点击想要了解的类别,可以看到食材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时间、供货商等信息;点开“废弃物处理”选项,可以看到废弃油脂、泔水和其他餐厨垃圾的处理日期、数量和处理单位。消费者还可以安装手机APP“食安心”实时查询餐厅的相关信息以及后厨视频。真正实现了信息全透明,明明白白消费。
据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平台还设有多个监管模块,设定警戒线及时报警,如过期食品禁用报警、证照失效报警、健康证到期体检提醒、温度监控报警等来保障食品安全。比如,高清摄像头里还装有温控敏感器、自动抓拍、人脸识别等功能,当熟食间或冰箱的温度超标时,远程监控室就会报警,数据直连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远程监控室,一旦发现厨房有违规现象,执法人员会及时截屏,将图片发送到企业管理人员的手机APP上,督促他们及时整改。
新的监管形式受到消费者认可
据悉,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5年10月开展“互联网+”监管模式以来,配套出台了《虹口区食品安全远程监控信息化建设暨食品安全数字监管平台推广使用实施方案》、《虹口区远程监控管理办法》、《虹口区市场局基层所队远程监控室建设标准》等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规范性。为了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市场局还做了消费者调研,结果显示,消费者愿意接受度达80%,有94%消费者希望通过这类创新手段来监管食品安全。
尊敬的严总、赵总、各位来宾,亲爱的家人们:
大家新年好!
时间一晃而过,2013提已经接近尾声。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董事长严总、总经理赵总的正确领导下,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失败中学会坚强,在成功中获得自信。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13年的工作作以下汇报:
第一、为了减少开支,多次与节能炉灶进行了解协商。和平门店于1月16日正式用上了以旧换新的节能灶。并给炒锅免费安装了节能感应器,紧接着大雁塔店吉祥店都进行了炉灶改造。并且吉祥下面锅换了先进的红外线系统,不用电,更节气,告别了停电不能下面的困惑。
第二、2013年真正贯彻了公司要求的杜绝”等靠要“,遇到难题自己想办法解决,先后办下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及换证。
第三、落实严总3月1日会议精神,千方百计,主动出击,提高业绩。和平门店上下齐心,并组织管理人员带队,上门拜访,进行宣传,进社区,进单位,并与多家单位进行合作。和平门店在包饭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销售局面。”清明小长假、西洽会“等节日,我们做到了客人”零“投诉,赢得了客人一致好评。赵总常说”死店活人开“我深深地体会到其中含意。灵活经营,效果非常好,客流量翻倍增多。
第四、为提高晚市的收档工作,实行自检自查,前厅后厨实行交叉检查,不走过场,实事求是,每天在早会上进行通报、总结、改进、收尾的各项工作,明显的上了台阶。
第五、公司这么多年来,一直将慈善公益当作自己的本份在做。每年腊八节免费给环卫工人提供腊八粥。今年比往年从人数和影响上扩大了两倍。更值得我们自豪和欣慰的是由我们**倡导的”献爱心免费腊八粥“活动,部分餐饮店也加入了此行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温暖的人间“。”一元爱心店“在这些年来,也接待了许多孤寡老人,特别是**给九十三岁崔奶奶过寿一事,各大媒体均有报道。
第六、4月份的游山玩水和7月份的休闲泡温泉等外出旅游活动,累计人数100多人次。特别是严总、赵总跟大家一块边爬山边唱歌,吃农家乐处处可以感受到严总赵总和员工在这个集体中亲如一家的温馨氛围。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这一切都成为我们每个人人生路上最精彩最温暖的记忆。我们不光在这儿工作,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这儿生活,并茁壮健康快乐的成长!感谢**,感谢严总、赵总。
第七、2013年,我们在干好工作的同时,业余文化生活也是相当丰富。”圣诞元旦、五一五四、中秋国庆“等聚餐聚会,分别运用了不同的方式,给大家过了一个又一个详和快乐的节日。大家亲如一家,坐在一起看电影,员工都写了观后感;才艺大比拼,各显其能,多才多艺,大家更团结,更加深了团队的凝聚力。不论文艺活动也好还是旅游活动,这些都体现出我们**的企业文化:”幸福工作幸福生活“!
第八、代表公司于7月份,严助理、张经理、我参加了雁塔区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并参加考试,取得了”食品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通过这次培训,我们的操作管理更加规范严格,将食品安全当作重点来做,使每一位员工深刻意识到菜品如人品,我们要做”良心企业,做有良心的人“。当然,消防安全也绝不马虎,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对店内、宿舍、线路、天然气管道进行自检自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第九、为了宣传,增强大家的体质。定于每周六为跑步日。为了杜绝疲劳工作,在2013年坚决贯彻公司一直要求的每月四天公休假,确保大家合理的休息放松。
第十、由于管理松懈。菜品、服务、卫生在八月份出现下滑。在公司的重视下,我们对内抓质量抓管理,对外做宣传销售,工作上有了明显的进步。
第十一、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资料,不定期给客人打电话发短信。将客人的意见当作改进提高工作的依据,加强管理。
在餐饮市场严峻的背景下,我会带着我们的团队团结一致,迎难而,全力以赴,在2014年,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全力以赴配合公司实现2014年战略规划。
第二、配备有责任心,符合公司用人标准,绝对忠诚,能与公司共患难的精英团队。
第三、大胆探索尝试,想一切办法,提高业绩,完成每月的目标任务。
第四、合理分配,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要培养,人人知道”省下的,就是赚来的“。
第五、认真落实:安全、服务、卫生、菜品质量、纪律、财务等各项具体工作,争取各项工作在14年上新台阶。
一、安全生产形势
5月份,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发生1起2人重伤生产安全事故,其他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5月份,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2人、重伤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工贸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危化品经营企业事故1起,重伤2人。
二、各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镇:一是开展“五一”节期间值班巡查工作,发现一般隐患16条,重大隐患2条;二是开展选矿、工贸安全标准化达达标创建工作,全镇16家应创建达标企业中,有6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启动创建工作;另有2家工贸企业已与中介机构对接;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准备工作;四是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乡村道路、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及领域进行检查。
2、镇:5月份,共下达执法文书笔录93份,排查出隐患7处,已整改5处,正在整改2处;一是5月5日至9日对全镇开展五一、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打非巡查15次、夜间巡查2次;三是配合同力公司对我镇大象陶瓷、兴伟炉料、强源气体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3、村镇:一是下达了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及方案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文件及方案;二是继续开展5.1及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48家,下达检查记录48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1条;三是联合县安监局及专家组对晶体硅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村一无证加油点进行了检查;五是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市安全隐患排查录入系统培训;六是组织工贸行业及选矿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工贸行业10家,已签订2家,选矿行业18家,已签订12家,余下的正在落实;七是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县标准化创建工作培训及在村中学开展的职业卫生培训;八是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组织镇打非办定期不定期开展打非巡查。
4、镇:一是继续“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对16处企业安全隐患进行了当场整改;二是认真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督促企业应用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四是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五是落实企业开展职业危害企业申报;六是开展蒸压釜安全专项整治;七是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行业、液化气行业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安全专项检查;八是对关闭矿山和重点地方开展“打非治违”巡查七次;九是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实施方案,启动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5、镇:一是积极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7家;三是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巡查工作,巡查码头企业4家,渡口1处;四是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检查危化企业2家;五是组织开展三家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筹备活动。
6、镇:一是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巡查,共巡查8次;二是组织有关企业落实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工作;三是配合镇环保、交通和农办对焚烧秸秆加强安全巡查;四是会同派出所和县供电公司对县鸿源服装厂、县佳艺服饰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隐患予以依法断电处理;五是组织境内选矿和有关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培训会并要求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六是开展汛期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余家,发现安全隐患2处。
7、开发区管委会:一是制定了经济开发区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园区企业悬挂安全生产条幅27条;二是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组织了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出动15人次,对园区永泰气体等7家重点排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防雷、各类安全隐患14余处;三是先后对园区迪亚拉、华源电杆等8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上门服务,并于本月24日召开了园区14年度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会;四是8号、9号、16号、23号,组织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聘请8名省、市安全专家在全园区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和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8、公共服务中心:一是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村加强深水塘管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汛期值班;三是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三、县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县安监局(安委办)
5月份,下发或转发各类安全生产方面文件37份;一是邀请中石化分公司安全专家对全县21家汽车加油站和1家加气站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6处;二是联合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对我县18家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中:10家露天矿山、4家地下矿山、4家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估;三是制定设备检维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措施;四是举办全县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会暨自评员培训班,全县3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近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五是依法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了富鑫钢铁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事故和镇分水岭煤矸石矿违法生产行为。
2、经信委
一是制定《县经信委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县安办关于加强设备检维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经信委2014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二是与经典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县铸造行业安全技术监管服务合同》,共涉及诚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贸流体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铸造企业;三是委主要负责人带队督查了电力行业和地方监护道口端午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四是委分管负责人带队对8家生产和建设的非煤矿山以及1家火工品供应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
3、县教育局
一是转发开展校园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方案;二是暴雨、雷电等强对流天气的安全生产提示;三是上报2014年地震逃生演练情况统计表,全县共有63所学校、幼儿园举行了应急逃生演练,参与学生28457人次;四是下发了《县教育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校结合实际,制订学校实施方案;五是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六·一”、高考、中考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六是组织人员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校园安保和“六·一”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专项检查;七是积极配合公安对学校及校园周边进行安全检查。
4、县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5月份,共出动警力320余人次,出动警车90余台次,检查涉爆涉危单位175家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5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处。
一是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9起、罚款29人,立案侦办网络贩卖仿真枪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收缴军用子弹35发、自制火药枪2支。二是部署开展放射源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金属冶炼和曾经使用放射源的从业单位进行检查;三是先后组织60余名警力对环境整治爆破工程进行现场警戒和维稳工作。
道路交通管理: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人,受伤31人,直接经济损失7710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0起,上升55.56%,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增加11人,上升5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0.95%。发生简易程序处理事故389起,造成58人受轻微伤。
一是开展集中统一行动7次,出动警力350人次。查纠各种交通违法行为4664起。查处酒驾案件39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饮酒驾驶36起。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处。已整治2处。对未整治的X044线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上报至县政府和县安委办;二是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酒后、无证驾驶、涉牌涉证、超员)等违法行为的7次。
消防安全管理:5月份,发现一般火灾隐患36处,整改火灾隐患39处,发生火灾事故1起。一是开展端午节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二是积极开展对各商场、超市、宾馆通过张贴消防宣传画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5、国土局
矿山执法巡查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对持证矿山的监管力度,5月份共巡查持证矿山5家次,制作矿山巡查记录5份。制止并立案查处无证开采行为2起;二是悬挂“安全生产”标语。
矿产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整治规范工作,完善相关企业整合后采矿许可证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责任,设立联系点。
打击非法开采方面
5月份,共巡查120次,发现和取缔非法开采行为5起,查扣挖掘机5台,铲车1台,制止违规取土1次。
6、城乡建委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繁安办[2014]8号《关于开展2014“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23处约60项单位工程,下发25份现场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单);三是对2家汽车加气站(燃气公司加气站和中石化城关加油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四是召开五月份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7、重点局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二是在城西安置小区等10个在建工地进行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横幅;三是落实“五一”节假日期间工地安全生产的检查,发现隐患4处。
8、市容局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自查25次,组织执法检查8次,参加人数30人次;二是对拆违拆牌、“三小”车辆整治、各种车辆、人员安全、市场安全、办公设备等8项重点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排查整治,排查隐患条数1起。三是对各单位、科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鑫盛市场和东门果菜市场的摊点棚棚体安全情况等组织安全生产专题检查。
9、交通运输局
道路安全生产情况:一是做好节假日值班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所辖两条主要省道、四条重要县道的重点部位及潜在安全隐患部位进行排查,累计排查一般隐患32处,下发责任抄告2份;二是加强路面保洁,实施公路小修保养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对客货运、维修检测和驾培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33家。
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情况:出艇巡航64艘次,出动执法人员311人次,巡航时间238小时,1170公里,检查货船360艘;出车巡查4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车辆巡查19小时,车辆巡查里程240公里,检查渡口5道(2次),涉水工程1家(1次),港口企业14家(2次);下达海事通报一份。
10、县农委
一是县渔政管理站派员参加了市渔业渔政管理中心组织的专项检查;二是对购买的农机进行牌证管理,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是年检审农机车辆5台;入户大拖拉机27台;收割机年检11台,收割机入户参保农机车辆13台;驾驶证换证25人,查处并纠正违章3台次。
11、商务局
一是分别对全县的加油站点,星级旅游饭店,以及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检查,共发现了三处轻微隐患;二是对主要旅游企业开展了一次检查;三是对全县6个乡(镇)所在地和村的10家加油站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四是于5月22日至23日对全县粮食国有企业兴粮、公司,省级粮食储备库进行了检查。
12、文广新局
共出动执法人员1452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267家次,立案调查5起,办结4起,警告3起,共处罚款7500元。一是积极对辖区内歌舞娱乐、网吧等场所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大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行动,重点加强了对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等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
13、卫生局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县卫生局安全生产月专项宣传活动方案》,转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的通知》;二是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继续开展13家供水单位卫生检测,检测样品35份,四是开展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共检查医疗卫生单位6家,在建工程2家,下达意见书6份,发现一般安全隐患2起;五是做好中考及“骑行”活动医疗保障工作。安排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及救护车辆做好中考及“骑行”活动全程医疗保障工作。
14、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制定印发《县食安办关于印发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共检查豆芽菜生产、销售、餐饮单位20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8处;二是开展“中高考”、“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5家绿豆糕生产企业作了重点检查;三是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化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市局统一安排的培训班,全县共有36个企业的48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联合稽查队对的永年实业公司、金刀水泥公司、华杨水泥公司的特种设备开展了检查;二是收集整理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报市局;三是联合稽查队\村监督管理所对铁金铸造、金科机电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了档案;四是对盛和花园物业、县公安局、国税局的电梯进行检查、建档;五是配合市特检中心对五家企业的5台锅炉,14台压力容器和1条压力管道进行了定期检验;六是对六家气体充装企业进行检查,下达指令书1份,对六家建材企业的蒸压釜开展专项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56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0张,变更3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3家;二是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四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五是开展小微餐饮整治现场检查验收,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六是开展学生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七是对新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单位,联合县环保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八是对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截止目前,共处理投诉举报事件4起。
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了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二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三是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及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量化分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9家;四是开展了一期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家庭过期药品610批次、50余公斤;五是收集上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0份。
全县加油站点证照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并配合县商务局等单位对无证无照、证照过期经营者逐户进行清理。共检查44户。
开展“三线三边”汽车维修经营和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
依法检查废旧回收站点50余户,道路沿线机动车维修经营户164户,并配合县市容局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暂扣了大量用于非法经营的工具和物品。
15、环保局
一是对县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影响饮用水安全、使用放射源等可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进行检查。截止五月底共出动环境安全检查61人次。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食品安全条例》,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简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巩固和深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一)在保持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市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二)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三)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四)在巩固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力争在3到5年内使农村所有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五)在保持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六)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保持100%,乡镇进点屠宰率保持95%以上。
(七)在保持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上,城镇、农村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95%以上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八)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
(九)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产品出口生产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定检验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产品安全健康、环保项目不合格的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
(十)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出口食品备案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部门牵头)。
1、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逐步制定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监督和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
3、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宣传和示范引导,大力抓好广宁沙糖桔、德庆贡柑等标准示范区的建设。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以及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强化监督执法。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体系建设,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例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和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测,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5、抓好预案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制订《*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点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高端项目的检测能力,及时控制、迅速解决本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减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
6、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抓紧省海渔机化建设项目*渔业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落实检测人员、完善设备配置;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和监控频率,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配合省海洋渔业局,组织2-3次专项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7、抓好农产品质量认证。要在全市现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提升和认证工作,培育更多的农业企业发展名牌产品,推进全市农业优化升级。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于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推广佛山、中山、湛江等地的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由政府划出一定区域(或利用旧有厂房),由投资者出资建立统一的加工区域,租赁给小作坊,引导集中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重点巡查已查封的食品小作坊,防止其死灰复燃,发现已查封的食品小作坊再生产销售,要坚决严厉打击取缔;严厉打击合作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获得许可证或认证企业的监管制度,重点监管获证企业是否坚持落实出厂检验,是否建立健全原辅材料进货台账、产品销售台账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各县(市、区)间的互查工作,加强督查工作力度。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1、加大对小食杂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巩固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
2、加大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健全执法监管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3、加大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QS)管理产品的检查力度,防止没有QS标志的产品进入市场、超市等流通领域。
4、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划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索票专项检查,组织全市对餐饮单位重点食品原料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卫生问题,有效巩固整治成效。
2、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研究完善临时许可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化、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及时总结,探索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3、继续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餐饮单位,如农家乐、旅游沿线餐饮单位、农村学校食堂等食物中毒高发场所的卫生条件,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违禁野生动物行为,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4、继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餐饮行业卫生监管的水平。
5、加大对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QS)管理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领域的查处力度,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得用于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工厂食堂等场所,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经营水平。
3、加强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的监督工作。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满1年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继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
4、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过关特殊药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药品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5、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开展全市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经贸部门牵头)。
1、全面整治小型屠宰场。各级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厂(场)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一是加强肉品安全管理,确保猪肉质量卫生;二是建立严格珠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提高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水平;四是逐步淘汰条件简陋、屠宰规模小的手工屠宰场(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肉品配送,从源头上提高定点屠宰的肉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顽固窝点,加大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违法团伙暴力抗法行为。
3、完善定点规划,提升屠宰企业经营水平。继续完善生猪屠宰定点网络规划,实施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推动定点屠宰企业规模化、机械化。继续抓好屠宰肉品安全管理,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培训,进一步健全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卫生管理、肉品召回等制度,以及生猪进厂、生猪产品出厂、病死猪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登记台账制度。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猪肉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完善配套规章政策和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研究制定《生猪屠宰工作考核办法》。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1、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对其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实现所有产品可追踪溯源。
2、严格发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发证质量。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确保监管关口前移。
3、规范认证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伪造、冒用质量认证或原产地标志等违法行为。
4、加大监督查提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彻底改变“重发证、轻监管”的倾向。
5、全面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可追溯体系。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
1、实行商品全申报监管机制。将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建立质量档案,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口商品全申报管理电子系统,实现辖区内所有进出口商品都纳入检验检疫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大关系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的进出口产品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提高提查比率,增加抽查内容,坚决防止有问题的商品进出口。
2、大力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模式。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对出口产品产生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监督管理。加大电子标签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推进电子耳标、电子标识和电子铅封等3种电子标签在敏感和重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3、进一步强化对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基地进行集中清查整顿,确保出口食品企业和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质量控制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管理及安全卫生质量控制。根据清查情况,坚决淘汰一批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质控能力弱的出口食品企业,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全面实施出口食品全过程电子监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把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4、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敏感工业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重点组织开展针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出口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有关产品中不符合标准和质量不稳定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个100%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查、治、管、扶、建”五管齐下的工作措施,真正建立和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产品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真正建立起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落实有关重点敏感工业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确保相关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继续保留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各地、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针对整治对象的新变化和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监管领域*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市政府将于*年6月中下旬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逐级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进一步完善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从城市、县城、乡镇向广大农村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乡镇以下、农村等地区的“五小”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和当地的实际,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措施,针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尤其是抓好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的落实。
2、积极完善和推广对“五小”单位的有效监管模式,重点开展小作坊推行集中监管试点工作。在市城区开展烧腊、豆腐小作坊集中监管试点工作,由端州区政府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在鼎湖区开展裹蒸粽小作坊集中监管试点工作,由鼎湖区政府负责,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3、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建设。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从构建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抓好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整治“五小”经营单位等工作入手,动员社会各方的力量,切实解决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中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区域内食品安全态势呈现规范、良性的发展势头。
4、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定点屠宰监管难、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以及商场、超市、小商店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各地政府要牵头组织2-3次大规模整治行动。
5、加强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继续保持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地方政府切实负起总责,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执法环境和舆论环境等,提高全民的法律和质量意识。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防治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信息,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专项整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执法监管人员偏少的问题。加大专项经费保障力度,各级财政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专项经费给予保障。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