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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第二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市级初评实施方案》要求,东丽区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创建工作痕迹化查验和现场实地检查,目的是对标对表、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固强补弱,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基础。现将自查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东丽区食品安全总体情况
近年来,东丽区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制,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2018年,东丽区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以“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态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有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全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食品年度检验量达到4份/千人,食用农产品检验量达到2份/千人,有效确保了辖区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 “四套班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高度重视区域食品安全,做到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真重视、真抓牢、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督办重大食品安全事项。
(二)注重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对标市级相关文件和清单,研究制定了《东丽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东丽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东丽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等制度性文件,对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边界进行了分解明确,充分发挥考核问责的杠杆作用,强化工作落实。
(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一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启动部署会议。二是细化创建实施方案,制定了《东丽区创建天津市食品安全示范区评价细则》,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组织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相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共490余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
(四)扎实开展“创卫”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区同期开展的“创卫”工作,邀请行业专家进行现场教学,组织人员力量深入各街道开展了14轮督导,并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地毯式检查,累计规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2.6万户次,排查整改问题点位7513个。
(五)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民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市、区民心工程食品安全项目建设。完成了5 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了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与复查,现有48家区级示范店、5家市级示范店。开展了6000余人次的餐饮服务环节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建立了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
(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查。一是积极推动年度监管计划落实。在区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2018年以来累计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445.17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速检室建设和三级监管网络建设等方面。目前共建成投入使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快检室30个,覆盖39个农贸市场。开展各环节检验检测7万批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二是狠抓食用农产品源头防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各涉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已全部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三是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运转有效。我区已构建起由18个区级职能部门,13个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食品安全监管办,及各村居社区、市场监控点组成的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聘请了300余名协管员,充当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沿哨兵”。四是突出大型活动应急保障。对第十届全国残运会、第三届智能驾驶挑战赛等重大活动进行了食品安全保障,保障了5.5万人次的饮食安全。
(七)重拳整治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一是推动小食品店、小餐饮店提升治理。按照“搬家式清整,装修式改造”的模式,完成装修改造332户,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21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及摊贩备案8420户,区域食品“三小”整体面貌获得明显改善。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扎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四部委”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万余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万余户次。三是严打涉食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364件,罚没款合计598.4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5件,公安分局查办食品安全刑事案件13件,对13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区人民法院已刑事判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有力维护了辖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八)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防控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风险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逐一联系,帮助企业和商户全面复工复产。二是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显著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的,督促及时改正,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四是顺延相关许可有效期限,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限。五是加强餐饮服务指导,积极对接外卖第三方平台,实施“春风加油计划”,提供专项资金扶持、线上培训、法律及防护指导。六是积极开展食品抽检。针对米、面、油、蔬菜等25个细类食品,开展了50批次抗疫专项抽检。对有抽检需求食品生产企业免费开展抽检技术服务。
(九)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创新宣传模式。开通了“食安东丽”微信公众号,累计上线60期,并开展了系列线下宣传活动。二是部门联动,发挥宣传合力。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150余次,培训生产经营者2万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制作发放各类宣传用品、宣传材料30万件。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区食安办持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功能区工作人员和各村居、社区协管员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
三、现存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管理问题仍然存在。我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不强的现象,偏重经济效益,轻视食品安全,导致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不到位。食品采购环节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台账记录信息不全、票证留存不规范现象。食品储存环节,规范性不足,未分类存放、未规范摆放现象时有发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内部环境卫生,在持续保持良好方面,尚需进一步强化。病媒防制方面,“三防”设施规范设置和使用环节,存在不足,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挡鼠板、防蝇帘、排风口网篦设置,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二)区域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受疫情影响,我区食品生产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下滑,企业对于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以及提升改造的内生动力有所下降,这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的源头。同时针对食用农产品缺乏科学有效的追溯手段,导致果蔬、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来源追溯难、去向取证难”的正反双向追溯难的局面,特别是在食品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置时存在困难。
(三)监管人员力量存在明显不足。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长,食品需求量持续增加,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主体户数连年递增,基层监管执法单位受体制、编制所限,监管人员数量与监管任务量不匹配的现象日益突出,难以做到全面监管。同时由于我区正在全面进行新市镇建设,大量村庄处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使得藏身于村庄出租屋内的“黑作坊”“黑窝点”十分隐蔽,监管查处存在较大难度。
四、下一步措施
(一)提高标准,加强人员、经费配置。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研究细化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对照职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
(二)突出监督排查,加强教育培训。结合 “创文”“创卫”工作,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坚持民生为本,突出便民服务。一是持续推进放心菜基地、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等民生相关工作,重点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全面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三是加大对新建小区菜市场的管理规范力度。
据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5190家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市摊位)。按管理环节细分如下:生产环节现有58家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体包括23家卤肉制品、4家纯净水生产厂、11家糕点生产企业、6家各类食品分装企业、3家米面加工厂和11家其它企业;流通环节现有4028家食品经营企业(含集市摊位),具体包括15家大中型超市、56家小型超市、1035家小副食店、29个农贸市场(摊位2704个);消费环节现有1104家各类餐饮企业(含学校食堂),具体包括1028家餐饮企业、26家学校食堂、50家酒吧及咖啡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近2万人。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分别对食品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全区食品生产环节共有29家A类企业、28家B类企业(小作坊),并有9个产品通过QS论证。全区食品消费环节共有6家A级餐饮企业、58家B级餐饮企业、964家C级餐饮企业。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多年来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绩来之不易。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每年提出工作目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区财政局每年安排16万元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并拨付7万元购买一台食品安全执法车,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和执法工作。年,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区政府安排126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年,根据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要求,区财政局安排了24万元的创建经费和8万元的食品抽检经费。
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与任务,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各自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有力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工作基础。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监管部门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年以来,全区共组织了2次规模较大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2、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管体系。目前,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区食品药监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区质监分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工商分局负责开展散装、裸装食品的专项检查,以消费者举报投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卫生局以食品放心工程和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加强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确保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区商务旅游局以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为监管重点,加强流通领域猪肉、酒类、蔬菜等安全监管;区发改委动检部门以规范市场检疫程序为抓手,打击销售病害动物产品和未经检疫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区畜产品安全。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食品安全监管各组成部门相互补位、相互配合,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体系,为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3、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管实效。近年来,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加强日常监管,突出专项整治,强化重大会节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注重畜禽统一防疫,大力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努力增强监管实效。一是强化日常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备案制度,加大对生产企业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严格落实流通备案登记制度,督导超市、集贸市场严格落实动物产品索票、索源制度,加大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的巡查力度,极大消除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据统计,年全区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3289人次,车辆3009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492户次,取缔无证食品窝点33户,查获各类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13857.5公斤,收缴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162公斤。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对火车站、金家墩、新华路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段进行专项检查,对散装、裸装食品进行全面清查,对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的食品加工、贮存及餐具消毒措施进行督导巡查,加大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文博会、旅游节、赛马节、美食节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力度,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问题瓜子、减肥胶囊、卤制品、劣质奶粉、红心咸蛋、豆制品、米粉、放心肉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查获假冒假酒200多件,查处各种食品违法案件10余起,涉案金额27万余元,销毁假冒伪劣食品8吨,货值约11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市场检测,增强监管成效。每年有针对性地对鲜活鱼类、芝麻酱、绿豆糕、芝麻糕、鸭脖子以及中小餐馆餐具等食品与用具进行抽检,年共检测512个批次,750多个项次,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年共抽检蔬菜6050批次,合格率99.9%;“瘦肉精”检测1800批次,合格率100%。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意识。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利用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年以来,全区共免费发放各类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力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长效管理模式。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150名网格管理员的“流动哨”作用,通过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随时掌握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各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包括节假日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及时有力地查处被投诉的食品经营单位,实现全区食品安全的“无缝管理”。
上述实践证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为一方土地保社会稳定、保食品安全、保百姓健康,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积累了好经验、好办法。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中受到国家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区连续三年荣获“全市食品安全先进区”光荣称号。我区食品安全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书面交流,《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质量报》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我区“12315进超市”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我区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电视台、电视台、日报都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
二、困难与问题
1、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目前,我区采取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与最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相吻合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尚存在执法力量分散、监管合力不强、职能交叉重叠、信息沟通不畅、多头执法与监管缺位同时并存等诸多问题与不足。由于6个监管部门分属3位副区长分管,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综合协调和统一调度。
2、监督力量薄弱,经费保障不足。在此次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监分局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只有1到2人,难以担负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的重任。在执法主体资格上,部分执法人员也不能适应法制化管理要求;少数单位通过聘用协管人员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却难以绕过协管人员无执法资质的关键问题。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基本、常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能够及时到位,但对一些突击性的专项整治任务及活动,执法所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添置和更新等方面,却存在较大缺口,检测手段滞后。
3、监管工作存在漏洞。目前,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监管方式和措施上,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证照办理,轻日常检查;重市场准入,轻生产经营的现象。受监管力量不足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对位于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家庭作坊式的食品生产加工点,监管工作尚未完全覆盖到位,存在着监督缺位现象。
4、检验检测资源分散,执法成本高。目前,我区6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中,具有直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仅卫生、动检2家,其它部门除开展少量快速检测外,需将样品送往相应市级检测机构,从而影响了样品检测的时效性。与此同时,由于不同监管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既增加了执法成本,也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我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不大,竞争十分激烈,生存压力大,大部分企业不愿将过多资金和精力用于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方面,导致违法经营和不规范生产加工食品问题时有发生。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证照而擅自生产经营,少数企业甚至拒不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管。一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缺乏,不经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这些违法行为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诸多隐患。
6、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等无证经营行为监管难度大。早餐、夜市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流动性大、时间性强,多为无证照经营,卫生条件极差,缺乏必要的餐具消毒设施,从业人员也大多无健康体检合格证,严重危及广大市民和师生的饮食安全。但经营这些饮食摊点的从业人员,大多数为下岗职工和外来农民工,经济条件差,经营饮食摊点成为他们主要的谋生手段。再加上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味图方便、图便宜,给这些无证饮食摊点提供了生存空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在实现人性化管理的同时,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几点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面对全社会食品安全状况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要求,需要我们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和媒体的共同参与。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广泛通过广播、报纸、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局面。一要加强正面报道,宣传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就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及其取得的实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放心食品的选购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能力。二要定期公布食品质量,向消费者推荐名优品牌、放心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不法生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做到“扶优制劣”,引导百姓正确消费。三要充分发动群众争当义务宣传员,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大家安全消费,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权,使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从而建立一个由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四要注重发挥食品经营企业主观能动性,引导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链和安全监督链。五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在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行为等方面形成自律机制,从而真正成为支撑食品安全的重要社会组织。
2、逐步完善监管体制,构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规划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长效机制。一要完善区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落实好工作目标责任制,谋划食品监管方式,完善工作举措。建议明确一名副区长牵头,以切实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加强对区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调度。通过建立定期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实现整体联动。二要充分发挥网格监督员的“流动哨”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发现和举报机制。三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通过及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隐患,在预警和控制上下工夫,形成一个快速预警系统,以提前控制、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四要借鉴外地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将夜市、集贸市场、集体食堂、生猪屠宰等一些时间性、流动性较强的监管难点和重点,纳合执法范畴,形成监管合力。五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一些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不法商贩,要依法予以重罚,做到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根据省、市食安办对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区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8)》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
(一)我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9月30日至10月3日,省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创建情况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经反馈,我区群众满意度测评已顺利通过。
二、党政同责落实情况
(三)党委政府重视
为推进创建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31个部门、13个镇政府(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领导小组,下设12个工作组,分线作战,统筹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出台《淄川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与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签订《201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了2017、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先后多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制定《创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在全区督导、检查、通报;结合“十个新突破”、“十个率先突破”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增强了全区上下抓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创建督查工作,从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
按照《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对全区85家小饭桌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进行公示。
(四)加强队伍建设
淄川区现有总人口73.46万,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281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达到了3.8人/万人,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我区13个食药监所均配备了5名正式在编监管人员和2名专职协管员,人员实际到岗率100%;全区462名兼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部村庄和社区,每年开展协管员培训、考核,报酬补助全部落实到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立完善“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淄川区专门设立淄川公安分局直属大队,是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我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都组织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设备装备达标
目前我区13个基层所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均已达到320平米创建要求,每个所均配备了90余万元的执法装备。
(六)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区累计投入2040余万元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其中,投入600余万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投入130万元用于基层食药所规范化建设;投入300余万元对全区老旧食堂进行了改造;投入110万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安装工作;投入900余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逐年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2016年投入经费263万元,抽检2991批次;2017年投入298万元,抽检3325批次;2018年计划投入340余万元,抽检4900批次。
(七)加强能力建设
我区对食药、质监、粮食、卫计等部门的检验人员、设备进行整合,组建了正科级机构区检验检测中心,投资299.44万元新购置各类食品检测仪器设备19台(套),现共有食品检验设备143台(套)、价值511.32万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新购置设备10台,价值106.15万元,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86%;2018年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计划于10月30日开标,11月2日左右签订合同,设备到位后,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将达到100%。
(八)积极开展创新工作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处理平台。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云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包括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移动稽查数据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和对外信息公示服务平台等内容的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督管理(追溯)平台。
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我们分期分批对7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2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两个源头,强化风险管理理念,从根本上保障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一是认真履行高毒、高风险农药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百草枯水剂等剧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药害事件;二是紧抓春管、三夏、三秋、冬种等关键时节,以农资经营门店、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对重点农资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着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存储、保鲜环节中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落实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逐个进行清理整治,坚决依法取缔不合格经营门店,确保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达标率100%。
强化食用畜产品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源头生产水平。一是积极引进推广养殖新技术,充分利用饲料中适量添加微生物对抗生素类药物的拮抗作用,倒逼养殖环节对各类药物的使用进行源头减量,有效防范了过量使用药物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二是以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切入点,不断加快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应用,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场3家、省级示范场8家、市级示范场4家。三是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在屠宰场点常年派驻检疫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实行同步检疫。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对全区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进行审查换证,建立并落实了“八本台帐和”“病害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交接单”。
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与齐城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登记、处理和产品去向等台账;发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已达到70%以上。
(十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投入120万元新购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车3台、收集桶1030个,目前我区有4台餐厨废弃物收集车投入运行,日收运能力达到18吨以上;按照先大后小、先多后少、先城区后乡镇的“三先”原则分批推进,专人负责集中签订收运协议。同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帐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台帐,进一步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
(十二)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改造一批规模较大、各方面条件相对好的单位,兼并整合一批中型单位,打击一批脏乱差的小作坊”的工作方案,通过合资入股、代加工、全面托管等方式,全区2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整合成为4家企业。其中,经济开发区亿诚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投资380余万元,新建厂房2000余平方米,新上75米的全自动生产线、日处理能力3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和光氧催化空气净化设施,建成了设施设备先进、生产规模大、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大型生产企业,在省、市各级监督检查中得到了一致好评,在全市同行业中树立了标杆。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十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和落实各类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或程序,纳入监管的单位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巡查不低于4次。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严格监管参与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形式的本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对照《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区11家外卖餐饮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了检查结果;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建立健全网络订餐业户台账,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约谈机制等;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十四)管理提档升级
行政区域内只有鲁维制药达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标准,企业积极推行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风险清单,全部实现规范化生产。
(十五)“三小”管理规范
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餐饮、小摊贩以及城区早晚市、流动菜(果)贩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根据我区实际,在合适地段、位置设置了两处疏导点,引导食品摊点、食品加工点、流动菜(果)贩进入疏导点和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对纳入登记管理的398家小作坊建立管理档案,对已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的1242家小餐饮、73个食品摊点完善管理档案,全部落实“六项规范”。
(十六)开展综合治理
淄川区政府建立了综治办、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食品监管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中小学食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落实到位。
(十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政府官网将日常监管信息全部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十八)监督抽检
淄川区食品检验量平均每年达到4份/千人以上。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完全落实;按相关规定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抽检结果。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达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置工作及时彻底。
(十九)重典治乱
按照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三安”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创建以来,公安、食药、盐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移交食品案件线索9条,立案12起,刑事拘留1人,判决3人。
(二十)产业发展
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对市场环境卫生设施、检测设施、公共设施、摊位设施、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更换2000平方米果蔬封闭交易棚棚顶,购置冷藏车辆、笼车,新上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新建2个交易大棚,对市场内消防设施、经营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面和排污设施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推进产业园和加工基地建设。在前期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淄川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固定区域集中生产规划方案》,以群众消费量大的产品或传统特色食品为主要品种,改造或利用现有设施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基地。目前,我区在罗村镇道口村建成道口咸菜生产加工区,不仅使传统名吃“道口咸菜”得到了规范生产,而且为分散咸菜加工小作坊发展提供了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了规范化、园区化、工业化、集约化。
开展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制定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督促参与创建单位澳翔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自查、食用农产品检测、准入、退市、召回、销毁、市场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入场经营者档案,签订责任书,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等,并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对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对超市的快检工作进行规范化指导,督促超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在超市现场组织“你送我检”活动,对百姓送检的生肉、蔬菜等进行快速检测,并当场进行公示;引导超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购进货验收记录台帐,规范散装食品区域标识标签和现做现卖区域操作环境卫生。
为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我区分期分批对7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2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二十一)应急管理
对食品安全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操作手册》,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体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提高我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能力,2017年12月19日,在区人民会堂一楼会议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培训活动。演练活动主要采取桌面推演的方式,对《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同时,在演练过程中围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各环节相关知识对参加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十二)规范企业管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均全部取得许可证件,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台帐、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
(二十三)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开办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或资料;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能够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配备了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结果。
(二十四)追溯机制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召回制度,完整记录相关情况;被召回的食品全部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十五)品牌建设
制定下发《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字〔2016〕148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政办字〔2017〕123号),分级分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并按计划全部落实。
六、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十六)诚信体系
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失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每年至少巡查四次以上。
(二十七)责任保险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我区山东曼公酒业有限公司、淄博聊斋酒厂、淄博山里红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入保。
(二十八)监督举报
制定《淄川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转办机构和人员,12331、12315、12316、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全覆盖并保持24小时畅通。《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我区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2.5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监督,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利氛围。
在我区主流媒体《淄川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每年召开两次新闻会,对食品安全重要信息进行社会。
(二十九)宣传教育
印发《共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30余万份,发放到全区每户居民;印制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画2万余份,在全区462个村居食品药品宣传栏进行张贴;举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活动,下发《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共创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材料7万余份;印制《淄川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材》4000余册,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片2期,对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40场次,培训食品监管、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在显著位置安装大型立式宣传牌、大型LED宣传屏、固定宣传标语、城区道路护栏宣传牌共计1500余处,营造“共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共享平安幸福淄川”的良好舆论氛围。
从今年春季开学以来,我校在安全工作方面进行了细致入微的部署工作,校领导多次对学校教学设施开展“查隐患、堵漏洞”的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并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通过这一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我校在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结合社会实际,有些地方还有不足之处,现将我校在安全方面的自查报告汇报材料进行如下汇报。
一、开展组织学习,加强提高安全工作认识
今年开学初,学校召开了行政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的打算。学校还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会上,校长结合我校的实际,讲了我们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提出了“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工作口号,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安全高于一切”,“孩子的生命比一切更重要”的思想,指出了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学校要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大家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工作方面
1、交通安全始终是我校安全工作重点,学校放学之后,教师无法管理学生,尽管教师反复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要求,但仍然有部分学生在公路上跑、穿等情况,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2、校门口的流动商贩,流动性较大治理难度较大。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方面
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结合社会实际,有些地方还有不足之处,现将我校在安全方面的自查报告汇报材料进行如下汇报。
一、开展组织学习,加强提高安全工作认识
今年开学初,学校召开了行政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明确了任务、责任,进行了细致的分工,筹划了学校下一步安全工作的打算。学校还组织全体教师,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会上,校长结合我校的实际,讲了我们学校当前安全工作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严格的安全工作要求,提出了“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工作口号,要求大家充分认识“安全高于一切”,“孩子的生命比一切更重要”的思想,指出了安全工作要深入人心,到岗尽责,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学校要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大家时时想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工作方面
1、交通安全始终是我校安全工作重点,学校放学之后,教师无法管理学生,尽管教师反复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要求,但仍然有部分学生在公路上跑、穿等情况,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2、校门口的流动商贩,流动性较大治理难度较大。
(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方面
1、食堂建筑规划不合理。随着我校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目前,已远远不能满足学生集体就餐的需要。食堂的清洗和加工区区划不合理,需要改进。
2、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敏感性和责任心不强,在食品加工和操作过程中漫不经心,麻痹大意。二是操作过程中有的从业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或穿戴不整洁,存在留长指甲等现象。
3、食堂承包后管理不善。目前,学校食堂均为市场运作,承包给个人经营。个别承包人受利益驱动,在采购食品原辅料时追求最低价格,忽视食品卫生问题,特别是在购买食用油、调味品时多为无商标散装的不合格产品;采购索证意识不强,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4、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学校没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多数学生不具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常识。
三、认真检查,督促整改
1、我们将继续加强以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提高交通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2、继续加强校门外流动商贩的整治工作,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与管理,教育学生不要购买“三无”食品。
3.规范食品采购工作。加大采购索证力度,使我校食堂采购食用油、调味品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