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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13年是是统计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关注和依法统计观念,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工作安排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校、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同时结合《统计信息》手册着重宣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计法》的“三个不得”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责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紧密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和统计普法骨干培训,加强对“三上”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可靠性。
3、建立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结合“四大工程”实施,对所有新增加的企业单位,坚持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以统计调查对象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与普法过程合二为一。
4、结合重点工作搞好法制宣传。以第三次经济普查为契机,将普查宣传和统计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宣传折页、短信平台等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经济普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程度。
5、创新统计法制宣传形式。局、队各科室要结合各种年报会议、统计监审、统计督查和专项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现代媒体强化法制宣传功能,扩大宣传领域,拓展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
6、利用重大节点抓好法制宣传。充分依托“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平台,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以及悬挂标语、宣传栏、广告牌等不同形式开展宣传。加强组织策划,精心设计,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宣传声势,力争体现本地区主题宣传活动的亮点和特色。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区)统计站要高度重视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在行动上要大力支持,在措施上要予以保证,积极建立、完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机制。
2、各镇(区)统计站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制订宣传计划,有效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要注重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局队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将统计法制宣传列入统计法制工作年度考核和统计“六五”普法考核内容。
第二条法制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全面规划,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三)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六)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第十一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宣传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从业,依法维权。
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第二十二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者奖励,由授予机关予以撤销。
(一)加强骨干培训,进队伍伍业务素质。
为进一步进步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区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列进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我区计划9月份举办为期一天的普法骨干培训会,对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长、及区属各部分普法骨干共100余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职能作用。各乡(镇)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的培训工作。据统计,1—6月,全区区(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19期,参训职员1000余人(次),为我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区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式。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深进调查研究,制定了*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分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分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赏罚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进政府口考核,推行依法治区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同一部署,同一检查考评,同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三)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区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牢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分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牢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和谐社会、“五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活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进步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分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区办、司法局组织职员,深进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视、畜牧、烟草、技术监视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滩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区共有100余个部分(单位)参加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6次,法制文艺演出2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64次,出板报、墙报182期,张贴标语3200条,广播、电视宣传65次,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100余份,赠予法律知识图书1670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4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件,受理公证事项21件,调解纠纷30件,宣传法律法规8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最新出台实施法律法规。国家相继颁布施行了《城乡规划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治区办及时配合相关部分,制定了贯彻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对学习形式、宣传方法、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专业法部分结合实际,一是利用每星期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解把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进步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组织精干的工作职员,上街摆摊设点,采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制作录音滋带,利用宣传车,深进各乡(镇)农村巡回宣传,使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进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确保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依法治区办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农业局、工商局、教育局联合发
文,制定了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农(居)民和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区一是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区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区委党校等有关部分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进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进开展。
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分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职员的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进步我区行政执法职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区组织了全区行政执法职员的培训,对参训职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参训职员148人(次)。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步青少年遵法意知。我区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到各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区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进学校上法制课。全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进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1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0万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律师进校园”活动。我区在开展以“防范办学风险,减少学生安全事故,进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律师进校园”活动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各中小学开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制书法、字画比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达30000余人(次)。
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牢牢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向企业、厂矿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意见》。二是法制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深进各企业、厂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老实取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治理职员法制培训工作。共举办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培训班2期,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训人数达100余人(次),进一步进步了广大企业经营治理职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加强农(居)民学法用法意见》,组织开展“送法进村进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题目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治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题目。二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积极邀请农科、畜牧兽医等部分技术职员配合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150余人进行了培训,赠予《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000本,讲解法律法规40余个。进一步进步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知识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遵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认真按照省州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基本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
(五)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
为切实增强夏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周边群众和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责任意识,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2009年元月以来,我局联合公、检、法等单位不中断地出动法制宣传车在夏蓉高速公路周边进行巡回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了《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夏蓉高速公路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及公告。活动开展以来,夏蓉高速公路周边群众和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加强,有效地阻止了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阻工闹事等恶意行为地发生,使项目建设有序有效的胜利进行。
二、存在的题目
,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各级各部分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克服的题目。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乡(镇)和部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熟悉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题目,全区面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平衡。
(二)普法队伍人数少,专业化程度、技术装备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尤其是乡(镇)普法工作经费、人力、时间投进不足,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普法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村组,交通不便,送法进村进户十分困难,造成了普法死角盲区;二是由于农民群众居住分散,农民外出打工现象突出,普法对象难以集中。三是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忙时早出晚回;农闲时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普法时间难以安排。四是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规范普法内容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一、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镇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服务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丰富“五大载体”机制建设,健全农村普法“六个一”工程,进一步提高我镇的法制建设水平。
二、切实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中央、省、扬州市和我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为认真做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须明确各类对象的学法内容、施教方式:
(一)重点对象学法内容:
1、副镇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
①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②刑法及其修正案;③公司法;④合同法;⑤招标投标法;行⑥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⑦领导干部所在部门主管执行的法律;⑧新颁布的法律。
2、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学法内容:
①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②刑法及其修正案;③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④各自所在部门主管执行的法律;⑤新颁布的法律。
3、青少年学法内容:
①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③义务教育法、教育法;④专利法、著作权法;⑤国防法、兵役法;⑥道路交通安全法。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内容:
①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②刑法及其修正案;③公司法;④合同法;⑤招标投标法;⑥产品质量法;⑦环境保护法;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⑨税收征收管理法;⑩商标法、专利法。
5、农民学法内容:
①宪法及其修正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②刑法及其修正案;③民法通则;④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⑤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⑥婚姻法;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⑧治安管理处罚法;⑨道路交通安全法;⑩村委会组织法。
(二)重点对象施教方式:
1、领导干部学法,要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法活动、参加法制讲座、专题培训、自学并撰写学法笔记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
2、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学法,要参加主管部门、党校、政校举办的专题培训、本单位法制讲座、集体学法、自学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
3、青少年学法,在校生要通过法制课、法制报告会、法制讲座、社会法治实践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社会青年要通过所在就业单位和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举办的专题法制讲座、法律咨询、自学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
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由镇经济工作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结合执法与管理活动,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实施法制教育。
5、村、组干部、社区及农民学法,各村、社区按年度学法计划负责实施,采取两大教育工程讲法、农民居民学法中心户、农民居民法律学校(业余)、农民“法律赶集”等形式,适度进行集中学法;村(居)委会要办好法制宣传栏对农民居民进行法制教育。
三、组织开展社会法制宣传活动
1、镇宣传科、司法所要组织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以推动全镇整体宣传效应。一是要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宣传活动;二是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三是要按上级要求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2、镇各部门尤其是执法前沿单位,要对各自主管执行的法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纪念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也可在执法过程中专题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办好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灯箱和法制宣传门前戗牌;认真组织送法下乡活动。
3、各单位要结合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合格乡镇创建,强化法制宣传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形成人人学法用法,争做守法公民的舆论氛围。各村、社区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增强农民法治素质和法律意识。
4、新闻媒体要对法制宣传活动予以统筹安排。镇文化站、广电站要有专题节目,加强全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与评论。
5、各单位要有计划、有载体、有要求、有效果,举办不同类型的普法培训班和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组织并支持农村、社区普法志愿者对农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四、相关工作要求
2008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密普法计划,采取扎实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1、各单位要制订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镇司法所。
2、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学法内容,订购普法教材,为所属人员提供学法资料。
3、协调安排好学法时间,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全年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学法不少于15天,其他公职人员学法不少于5天;村、社区干部学法不少于40学时。
4、各村、社区要办好农民、市民法律学校(业余)、,并协调邀请农村、社区普法志愿者到法律学校讲课。
5、为配合学校的法制教育,各社区要办好青少年法制学校,为辖区内青少年及在校生学法提供平台,尤其是在学校放假期间要不失时机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6、各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开展送法下乡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取得预期的实际效果。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六五”普法重点,做好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
(一)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社区、单位要将其列入党(总)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作到专款专用。同时从组织结构上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法律素质较高,基层普法经验丰富的同志纳入到法制宣传队伍中来。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要认真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给党委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各社区、单位要根据街道下发的《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制定出本社区、单位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近期的工作计划。
(三)加强理论研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提供理论支持。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工作方式及长效机制进行调查研究,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发展。
(四)组织开展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突出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内容;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这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的创新点和发展极;突出“法治”创建,努力实现以创建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创建,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街道年底将组织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街道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评选“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
二、抓好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政理念。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五到六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并认真做好学法记录。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实行公务员“每月一学”制度,全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对公务员进行两次普法统一考试并将成绩计入年终考核,进一步激发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三)紧抓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培养遵纪守法习惯。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学校应根据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法制教育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推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治企水平。针对企业本身的特点,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经营能力和依法治企水平。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到实处。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深化社区居民和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广大居民的现实需求,开展2次以上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主题教育。发挥法制宣传文艺队、社区文化大院的作用,开展6次以上法制宣传文艺活动。重点加强对社区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对象的法制培训,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六)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做到学法与用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不断增强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街道食品加工业、服装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指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懂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为留守人员、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立足实际,创新思维,不断开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督促各社区、单位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依法治教示范学校”、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不段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挖掘贴近民生主题,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依托法制文艺宣传队、社区文化大院等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