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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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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全会和《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创新农村普法的制度、机制和方法,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提高村干部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法治*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宣传工作上,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以农业生产、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大力开展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农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理性维权,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工作重点

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两个重点”,即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农村公民,重点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承包户、专业户、农民工、宗教人士和青少年。既要突出农村重点普法对象,使他们成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又要覆盖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增强农村普法的针对性,扩大覆盖面,提高普法效果。

四、工作要求

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州、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把做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二是组织工作到位。按照全市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尽快落实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分片包点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优势,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量化指标,实行日标管理,并建立监督机制和考核评估体系。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保证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推进。要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加大对开展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财、物方面的投入,要在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抓点带面,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发展。

五、工作任务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与发展农村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农村和人民群众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法制宣传在具体实践中,要抓好五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农村民主政治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二是基本国策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三是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畜牧法》《草原法》、《渔业法》、《环境保护法》等;四是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民法通则》、《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税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五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条例》等。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建设。要有意识地培养一批农村普法骨干力量,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力争实现每个村有一个由村党支部书记、治保、调解主任为主要成员的2至3人的法制宣讲组和一支由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等组成的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每个村民小组有一个“法律明白人”。

3、加强阵地建设。在每个村委会建立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的“六有”村民法制学校。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村民代表等普法骨干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条件的村可以建立法制文化大院、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橱窗等,结合村里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采取定期更新内容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

4、开展好五好活动。法制文艺宣传活动,寓教于乐、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和效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如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村民小组法律知识竞赛等,以赛促学;以案讲法活动,主要由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法制宣传骨干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向村民宣讲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或组织旁听审判,达到促进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促学生带家长,即促进在校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带老促学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带法回家”,带动学生家长和家庭成员学法用法。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深化学校法制教育。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提高在校青少年学生及其家长和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整合司法行政队伍力量,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的积极性,组织他们深入乡村,深入山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送给农牧民朋友。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二是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民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的目标要求,以健全和完善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主线,以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实现到“*”末期,全县90%的行政村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要按照经济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服务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律师、公务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增强为农牧民服务的意识,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平安乡村”、“和谐乡村”建设相结合。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以整顿和净化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市场为重点的打假护农行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

进一步调整充实农村基层调解组织,构筑起覆盖农村基层社会的、严密完整的民间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做好以民间纠纷为主的内部矛盾的疏导调处工作,防止“民转刑”案件和的发生,维护农村稳定。

五是法制宣传工作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要认真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以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牧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制定方案

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升,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发展,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使命的顺利完成,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各单位要站在贯彻“*”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平安乡村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层层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2、制定标准,组织考评

为确保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工作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市里在加强督查调度的基础上,还将在每年底进行考核评比,并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综治工作、村建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标准是:组织领导体系是否健全;阵地及队伍建设是否到位;实施意见、方案的制定情况;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资料进农户情况;乡(镇)、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及考试情况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情况以及学法制度建设情况;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举措和成效;村规民约的制定、完善,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制度及“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情况,矛盾纠纷是否减少,重点问题是否得到整治,有无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社会治安状况是否明显好转等。

3、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此项工作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协调,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层层下达目标考评责任状,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新农村建设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承担起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定期编发简报,反馈信息。要及时发现和推广典型,带动面上工作。

依法治县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知识测试,做到每季度至少有一次单一法律知识或综合法律知识测试。并在每年11月份前,制作一部反映本市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及建设新农村法治实践活动的专题片。依法治县办要组织农口、政法口等相关部门编写通俗易懂的农民学法教材,牵头成立由涉农涉法部门参与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导组,对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适时组织召开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农村干部、农牧民学法用法和新农村法治实践汇报会等:

各级党委、政府、村、组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读本》的征订发放工作、农村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及宣讲工作,并督促基层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帮助解决各种纠纷,预防和妥善处置好。

组织部门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

政法委(综治办)要在集中整治重点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工作,要编印与平安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小册子,发放到全体公民;

宣传和文体部门要抓好“法制文化集市”的建设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指导力度;

统战、民宗部门要开展宗教人士“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并做到“一法.一考试”,要编印宗教法律法规小册子,发放到每个宗教人士,增强学习效果;要组织好法制文艺队伍,深入农村开展法制文艺宣传,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公安部门要对农村突出的刑事和治安问题开展专项打击,以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来促进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来巩固发展防范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的指导,加强宣传和监管力度,推动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四民主”的落实;促进村民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县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春耕生产的实际需要,**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60多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街道和全县镇、村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了“百人说法百场、千人送法千家、万人学法万次”的活动,县司法局组织了100名司法干警、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围绕新农村建设到村队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百、千、万”工程,共到8个村、20个自然村开展了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共为农村村民上法制课50多场次,参加听课的村民达5000多人次,还为200多户农户送法律书籍220多本,为农民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60多个。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帮农民兄弟在心里树立起了法制的丰碑,学法又使农民们心更明,眼更亮。

南京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会议推广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以“**模式”辐射全市,深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县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摸索出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十个一”打造农村法制宣传“新路”,以“八个室”造就“家门口的法律学校”,以“六个站”打造政府的爱民站。以“十个一、八个室、六个站”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应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特点,使广大村民耳濡目染受到了法制的熏陶,营造了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关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为更好地推进法制江苏合格县的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理论水平,以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广大公民的学法用法,从XX年年,每年将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学法考试。

XX年年我县管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全体医务人员)及教师主要学习由法律专家编写的《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五五”普法《干部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人手一册,学习时间从4月份开始的每月18日,作为法律学习时间。学习形式有法制讲座、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等。为了让干部学法不拘泥于形式主义,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法监督小组,学法笔记本制度。年底,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法律读本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并将各类干部学法考试的成绩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建立台帐资料,接受省、市对“法治**”合格县创建的检验和验收。

三、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新人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司法局等5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县45所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组织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文,在全县6万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环境权益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排污、城市垃圾和农业化学污染对环境所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党的十报告首次强调建设美丽中国,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尤其强调了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生态文明的融入。由此可见,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已经被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而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对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 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法制机构建设滞后

健全、有序、务实的政府法制机构是有效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保证。但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环保法制机构规格低、人员少、法律专业人员不足,不能有效地开展考核、规范性文件审核与备案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执法监督等各项政府法制工作,甚至有的县一级机构工作几乎处于停顿状态。这些现象严重阻碍了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1.2 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薄弱

部分地区的环保部门缺乏对违法主体的强制性手段和措施,不能有效进行监管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这些部门存在着人员少,人员素质高低不一,执法车辆、设备不足,而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的有效性、普及性较差,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增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环境复杂、生产企业想方设法逃避环评和监管、环保工作推进力度逐渐加大的新要求。

1.3 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小

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各级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各级党政领导,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从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和农民。所以,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具有数量多、构成复杂、分布地域广等特性。这就需要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确定相应的宣传教育手段。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城市轻农村、重企业轻个人、重罚款轻教育的问题。

2 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目标是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环保法律的新需求,通过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在此过程中,努力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环境保护观念,提高环保法律素质,促进依法办理和参与环保事务行为的不断规范。

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应注重基础,寻求创新。在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增强环保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公正执法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寻求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督的新模式、新方法;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基础,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公民的环保法律知识水平,寻求环保与公众互动并进的新方式,不断提高公众对环保的参与度;要寓教于用,普治并举。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与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专项执法活动,对环境违法行为毫不留情,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3 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要重点突出

当前,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突出重心,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实践中,应着重加强对广大排污单位、公众、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3.1 与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守法紧密结合起来

广大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经济主体,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企业自身逐利的特性,决定了其为了经济利益会出现违反法律、钻法律空子、漠视社会责任的现象。为此,当前环保法制宣传的重点要针对广大生产、经营企业,促使其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3.2 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紧密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着重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以及《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公共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公众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真正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3.3 与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

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重点查处不执行环评制度、超标排污、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对屡罚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群众反映大、媒体曝光等案件加强监管,切实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4 推进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当前,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制宣传工作应当立足于企业环保及法制意识的树立,立足于社会公众环保和法制意识的培养,立足于环保系统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效能的不断提高。

4.1 加强领导,建设队伍

应成立由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负责人组成的环保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和经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要重视队伍建设。各级环保、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机构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工作有激情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加大对环保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4.2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坚持学用结合,在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使广大公民受到形象生动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各级环保、普法机构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手册发放等手段,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地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向深入,形成大力宣传、认真贯彻、切实执行的浓厚氛围。

4.3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协作,充分发挥环保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执法、综合维权优势。进一步有效整合部门力量,善于抓住工作重点。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热情,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为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的氛围创造条件,达到企业自觉守法、公众依法维权的社会效果。

4.4 规范执法,丰富手段

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各级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工作中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合理执法。通过案卷评查、召开案例分析会、工作片会、法制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水平;通过环保志愿者行动、座谈会、听证会、庭审旁听以及邀请社区、学校、媒体等各方代表参与执法、见证执法,形成环保执法与公众监督良性互动的局面,进一步创新环保法制宣传形式。

参考文献

[1] 朱新英.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党史博采(理论),2009(10).

[2] 彭培泳,田义文.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治对策[J].新西部(下半月),2010(03).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4篇

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当前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法制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许多公民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有的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意识淡漠,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普法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旧淡薄。表现为人们对权、钱、法三者的认识存在偏差,误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权力大于一切,有了法律也要用上关系才行。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2、公民的法律知识较为缺乏。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的对象,均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条款,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解决,往往是盲目办事,凭自我感觉进行处理,以致出现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事情的发生。

3、对法律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在基层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常常感到:普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也越来越重,广大人民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但开展普法教育这项工作的困难却越来越大。一些单位的领导不太重视此项工作,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做得好与不好没多大关系,不会影响到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也产生不出多大的“政绩”,因而也就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将工作安排下去,但至于工作的实际情况如何,效果怎样,也就不会去过问。普法工作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甚至还仅仅是一纸文件,层层传达,图形式、走过场、表面应付,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没有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

4、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仍显陈旧。普法教育工作多年来一贯是编写普法教材,然后采取“灌输式”、“培训式”的老方法,方式方法上没有改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虽有尝试,但不普及,也不规范。部分单位仅靠一本枯燥无味的普法教材、一节蜻蜒点水式的串讲、一场“团体操(抄)”式的普法考试就结束了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普法教育的教学手段及方法单一,依然是靠一本书、一支粉笔就上一节课的形式,没及时地进行更新,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形式和手段没有在普法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运用。普法教育的内容单调枯躁,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与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教育而教育”,“为普法而普法”,在教会老百姓如何运用课本中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做得不够,因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5、个别人员及单位不严格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影响了普法的吸引力。目前依然有个别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搞权钱交易、贪赃枉法、以罚代刑;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司法机关也个别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虽然现在这些现象极为少见,但就是这些极个别的现象,降低和损坏了国家法律的形象和尊严,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降低了普法的效果。

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与方法

(一)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要将普法工作一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将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系统、部门、单位、岗位和个人,并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普法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同干部的考核、奖惩、提拔、任免挂钩,对普法教育工作不认真重视,敷衍了事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树立“法律至上”权威

行政执法部门是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最主要的职能机构,它涉及面广,与群众打交道多,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维护司法公正集中反映了党和人民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开执法,特别是要加强依法治权、依法护民的力度,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彻底消除对法制教育的负面影响。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除了一般的法律知识普及外,还要加强法律特点、功能、作用等法律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权威是法律的生命”“、法律至上”等基本观念深入人心。

2、要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自律,加大惩罚的力度。特别要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不徇情枉法,不以法谋利。对于违纪、违规甚至于违法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3、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目前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的制度很多,但并未形成合力,没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要对各种监督形式进行深入研究并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以充分发挥这些监督制度的综合威力。只要监督到位,不愁法律的权威树立不起来。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1、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形成学法用法氛围。(1)开展“法制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2)开展“法制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农家、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传。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在建设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过程中,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组织的建设。(3)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学法,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4)开展“法制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法律素质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实践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5)开展“法制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活动,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6)开展“法制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2、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和专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营造社会法治文化氛围。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在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5篇

1、围绕宪法学习宣传,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4、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5、继续加强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资源,继续深入推进“法律进农牧区”、“法律进寺庙”等活动。积极探索和建立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

7、继续深入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二、立足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8、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9、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0、组织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

11、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12、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各地创建活动经验,组织创建活动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

三、立足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3、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各地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14、加大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制定下发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检查验收标准,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

15、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自查和互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6、积极邀请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

17、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四、立足于展示成果推动工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