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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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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新体系

知识创新体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国家创新体系;技术

(一)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

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使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革[1]。创新已经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成为保持和提高国家长期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世界各国都把自主创新作为主要方向来考虑,但各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和水平,因此各国纷纷寻求适合本国自身的创新道路。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了改善其创新绩效的国家技术创新战略,具有强大创新能力的美国提出了在科技前沿全面领先的战略,日本提出了科技立国、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韩国提出了以科技为基础的发展战略,这些国家的技术创新水平发展十分迅速。考察这些国家技术创新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是创新成功背后的强大的驱动力。于是,国家创新体系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论被提出,首次提出这一理论的是英国著名学者Freeman。他在1987年研究日本时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使得国家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制度因素在推动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认为,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技术领先国家,从英国,到德国、美国,再到日本,这种追赶、跨越,不仅是技术创新的结果,而且还有制度创新、组织创新的作用,从而是一种国家创新体系演变的结果。

(二)国家创新体系的范围引申

国家创新体系迄今都难以得到准确的定义,它是一个国家复杂的制度和政策激励体系的统称[2]。有关这个体系的研究,不同的学者运用了多种不同方法,而每种方法的重点不同,并且都提出了许多问题,有些已经解决,但仍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它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运用了完全相同的方法论假设“国家体系的分析水平不能完全还原到每个要素”,换句话说,即整体不等于部分的简单加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开开展了对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1996年,该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提出,国家创新体系可以定义为:公共和私营部门中的组织结构网络,这些部门的活动和相互作用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知识、技术扩散能力,并影响着国家的创新业绩。国家创新体系的提出和研究是技术创新研究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关系认识深化的结果。国际上,国家创新体系较通用的定义是: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公共和私有部门组成的组织和制度网络,其活动是为了创造、扩散和使用新的知识和技术。其中政府机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是这一系统中最重要的要素。国家创新体系中包含着各种相互作用的要素,就是具有经济效用的新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力。之所以强调国家体系,而不是区域或国际体系,是由于公共政策的设计和执行仍然是一国政府部门的功能。国家创新体系的利益反映了一个信念:国内公司的创新力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政策。其次,任何政策的成功实施,都取决于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所以,当一个国家的国际责任同国内优先权利以及当地环境相冲突时,给政府带来了挑战。

所以创新体系、生产体系以及制度背景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一种国家现象,它们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所以,分析知识产权对任何一个行业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影响时,都不能够脱离该体系的实施背景。在国家创新体系下,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为了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为改革和发展的关键动力。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具体而言,国家创新体系具有国家创新资源(包括人力、财力、信息资源等)的配置功能、国家创新制度与政策体系构建功能、国家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和部分创新活动的执行功能。国家创新体系有系统性、网络性、制度创新性、组织学习性等几个基本特性。必须意识到,国家创新体系并不是有意构建起来的,它的组成要素也不是以一成不变的形式发挥效用。毫无疑问,如果这种国家体系想要保持并不断吸收国内外的创新活动,必然需要将一致性和稳定性保持在最低水平上。尤其需要注意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科技的发展使知识经济在国民经济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全球化以及企业间国际竞争的升级,发展中国家单纯依靠利用本国低成本的劳动力制造侵权、仿制产品的可能性大大缩小。因此,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建立一种有利于本国企业创新和获得专利的知识产权制度,改变在国际竞争中的被动局面,以期获取经济增长的长期收益。

(三)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促进作用

国家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3]。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动力,作用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了技术创新成果的产权化、资本化和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创新成果本身不具有物质形态,不能像普通财产那样受到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对智力成果的有效产权安排。它是在对公有知识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其创新点与公有知识往往交融在一起,产权边界不易判断;同时,它具有转移和扩散容易,不易识别,难以控制,以及复制成本很低的特点。因此,创新成果需要通过知识产权制度来加以界定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创新成果进行科学审查、产权界定,明确产权的范围和归属,实现创新成果产权化,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中,对于技术创新成果,除了著作权从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成立之外,其它的专利权、商标权等都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审批程序才能生效。技术创新活动是一种复杂的、高风险的智

力劳动。技术创新成果可以非常容易地共享、易于扩散和传播,具有公共物品的某些属性。因此技术创新成果具有外部性,即他人可以不付代价地享有利益而权利人却不能得到回报。如果这种外部性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人们就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创新成果,创新成果的权利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其继续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的挫伤,社会整体创新活动就会受到抑制,从而阻碍了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推动技术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创新成果的产权化使创新成果的权利人有了独立的利益,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排他独占权,从而使权利人与创新成果的产权发生最直接的经济利益的联系,同时使得创新成果的外部性减弱,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变小,可以独占一方市场,获得超额利润,最大限度地发挥创新成果的价值,实现权利人利益最大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市场价值取向使创新成果的权利人和发明人的利益与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实现紧紧连在一起。创新成果越是符合市场需求,对社会的贡献越大,权利人和发明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大,从而使人们从创新的开始到产业化的全过程,都始终瞄准市场,把创新活动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良性循环,促进了技术创新与经济共同发展。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果,必须及时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智力财产权,这使得它极易受到侵犯,出现他人不付任何代价就可使用的“搭便车”现象。因此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使得权利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获得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利。只有获得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和保证对其的权利,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可以使所拥有的科技优势转化和提升为市场竞争优势。科技优势只表明在科技的制高点上可以达到的某一高度,但并没有占领这块阵地。要占领这块阵地,就必须通过获得知识产权来实现。在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投入。如制药产业素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三高”之说,大型跨国制药公司一般会把利润的10-20用于研发。国际制药业巨头辉瑞每年投入研发的费用超过50亿美元,阿斯利康公司每个工作日的研发费用高达1400万美元。与此相反,仿制一种药品只需要很少的投资和很短的时间。再如,开发一个大型的软件系统要投入上千人长年的工作量,而复制一个软件只要点按一下鼠标就可完成。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会有投资者对高新技术进行前期的巨额投入,就难以形成各种高新技术产业。产权化的技术创新成果,不仅代表了科技水平,而且代表了市场的竞争水平。衡量一个企业的竞争水平,常常看企业拥有的专利数量,而衡量一个国家的科技竞争综合实力,同样要看国家整体拥有的知识产权。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和科技强国都是知识产权大国。

(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对知识产权制度种种缺陷的超越

Stiglitz(20__)的研究表明,必须重视新知识的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权衡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如此,在发达国家亦如此[4]。一旦由于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制使得知识的代价过高,就会阻碍知识的传播,结果就是无法发挥它在改善生活水平上的积极影响。虽然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理论以基础研究为基础,但是它并不一定是鼓励研究最恰当的工具。1980年美国的Baye-Dole法案通过之后,大学就可以为自己开发出来的技术申请专利,所以这些研究机构为了保护研究成果,开始越来越频繁地运用专利权。然而对于这种趋势颇有争议,由于大学研究越来越多地转向了商业价值,所以这样做无法激励基础研究和知识的共享。

实际上,许多研究发展中国家模仿行为的人们发现,发展中国家的模仿过程就好比是发达国家的创新活动一样。实际上,知识具有一部分的隐性特质,这就决定了模仿和创新都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中都包含着探寻的过程,这种探寻不完全区别于为了取得新发展而进行的探寻,并且往往需要花费较高成本(有时候甚至比初试的创新还昂贵),这个观点不仅可以运用到有专利的创新活动,而且可以运用到无专利的创新活动。同样为了更好地理解、解释并评价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必须具备研究能力。因此,引进或者改进外国的科学技术本身就带有很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实际上,从企业进行这些活动的角度来看,改进现有技术的决策在本质上同创新决策没有区别。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模仿同发达国家的创新活动有着很多共同的特征,双方都具备独创性、科学技术能力、运用特殊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组织效率和灵活性。这些特征接下来会影响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特征以及整个行业的进化发展。不仅如此,这两种活动都可以增强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所谓技术吸收能力,就是企业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过程而学习和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自我加强的累积过程,这个事实也强调了创新和模仿之间的紧密关联。正是上述特征最终将创新和模仿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实际上,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工业化水平和基础研发水平比较低,但是在工业化过程中,制造商掌握了很多新产品和新的生产技术,因此积累了很多科学技术能力。之所以可以获得这样的发展,关键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非常宽松或者甚至不存在知识产权,所以才能够使得科学技术更自由地传播开来。

知识创新体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拔尖创新;模块化;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6-0094-02

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力军与核心力量,是各学科、各领域的领军人才,集中地代表着一个民族、一个组织的科学技术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必须能够培养出一定数量、具有足够竞争素质和科研能力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其对全面实现创新型国家,提高我国综合国力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促进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的脱颖而出,建立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有效体制,基于我国目前的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与教学模式,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成果,本文提出了“基于科技创新体制下的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设计该培养模式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如何培养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进行了深刻思考

一、培养模式提出背景

通过对国内多所高水平高校本科阶段的教育教学培养模式及开展创新实验活动的研究与分析,发现高校普遍采用大类招生培养、大规模通识教育、个性化教学计划、小班教育教学、本科生导师制等培养模式,与国外的教育教学培养模式甚有差距。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已经普遍采用了整合高等教育资源、打通教育体制的“博洛尼亚进程”,实现了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的一体化,其中包括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基础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管理与评价体系,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及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流,促使各大高校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等内容。资料表明,国外发达国家创新人才的培养理念为树立以人为中心和创新精神为核心的主流教育观,在培养目标上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改革教学方法、调整授课内容、突出创新精神。

我国的教育学家和学术人员也在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分析了教学型高等学校影响大学生科技创新素质和能力培养的主要因素,提出培养大学生的竞争素质和科研能力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开展:(1)要逐步更新传统教育思想观念,加强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教育;(2)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1]思维,建立科技创新的自信心;(3)拓宽教师教学的途径和思路,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4)构建合理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教学计划;(5)加大实验课程的比例,增开一些新的实践项目,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试验基地或实践工厂;(6)大力营造科技创新教育气氛和环境,使校园逐渐形成“创新风”。例如北京大学为了探求中国综合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本科培养的新模式,创建了“元培学院”,提出了“加强基础,淡化专业,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教育改革计划;中国人民大学建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及“明德书院”,进一步探索人文社会科学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浙江大学成立了以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卓越人才为目标的“竺可桢学院”等。

可见,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对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意义重大,在科技创新体制下构建本科阶段的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更能够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竞争素质与创新意识,有助于实践性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二、培养模式主要内容

1.科技创新项目的模块化设计。基于模块化设计理念,将科技创新项目根据难易程度模块化分解为若干个模块,并经过量化处理后给予各模块对应的分值,学生自由选择模块任务及对应的分值,并根据执行情况获得相应分数,难度适当、分解合理的科技创新项目模块能够使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的那份喜悦,进而提高学习兴趣、培养竞争素质、增强攻关信心,促进课堂基础教学,同时也可以作为后期拔尖创新型人才选拔的评价依据。

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兴趣和特点选择与之相关的科技创新项目及相应的模块,在各科技创新项目进程中根据学生对各自模块的适应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调整,充分发挥不同类型、不同专业学生的优势与潜能,实现有针对性的分类式培养模式。对于基础知识相对较好的大三年级的学生可以选择一些有难度和集成度的科技创新项目,充分发挥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大一、大二年级或基础知识相对薄弱的学生主要以讨论或验证型的科技创新项目为主,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的兴趣,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

2.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结合。课堂理论教学是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的基础保证,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又能促进课堂理论教学的进一步学习和完善,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如果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应用环节不能紧密结合,将导致理论与实践的严重脱节。研究制定与课程学习内容相关、进度同步的小型科技创新项目,将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即刻应用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中,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实践,做到融会贯通,就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知识体系,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还能够增强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带着实践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来听课与思考,学生的注意力将从实践应用过程中重新返回至课堂理论教学中,真正意义上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促进理论学习。

3.课堂教学与企业培训相融合。课堂教学注重基础知识和方法原理的讲解与学习,培养学生的思维发散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企业培训注重学员对职业技能的掌握与理解,培养学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技能,若将二者有机地结合对于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可谓大有帮助。在传统教育教学过程中,老师学生主要关注基础理论的学习和掌握情况,因此把大部分的精力和时间都放在课堂教学上,导致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实验时间、实验项目受到限制,即使学生拥有一个很独特的创新想法,也不具备将自己构想变成现实的技能,而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将“书本知识”变成现实,通过相关的技能培训,可以使学生在理论和实践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得到成长,深化理论与实践知识的学习。因此,研究制定课堂教学与企业培训良好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对于塑造“科学+工程”型大学生拔尖创新型人才意义重大。

三、培养模式的管理评价体系

1.学生负责制与岗位轮换制相结合。依据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将参加科技创新项目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实施分组管理,每组选出一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可以适当地放权,让学生全面组织管理自己的项目,实行学生负责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调动学生的竞争素质和责任感。定期的岗位轮换制让学生自主上岗,充分利用多学科多领域及交叉学科的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交流意识、培养团队精神,有利于培养对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有一定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与此同时,学生还可以尝试不同角色的扮演,不仅能够激发学生潜在的能力,提升价值,还有利于学生找到适合自己未来发展的方向。

2.拔尖创新型人才类型的评价。在对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能力培训过程中,注重对表现突出的拔尖创新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并将拔尖创新型人才分为若干级别,表彰和奖励表现卓越的学生。对于理论型、应用型、管理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实施有针对性的分类式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天赋,激发学生的内在潜能,树立学生的信心,并对相关人才表现出的特质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系统的拔尖创新型人才的识别与培养体系,以便为有效地挖掘优质人才资源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周琳,杨大方,刘翠,许溪沙.论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2):130-131.

[2]沈锋,刘名宇,綦佳.论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J].教育教学论坛,2013,(6):106-107.

[3]张静.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略论[J].天中学刊,2013,28(4):136-138.

[4]仲秀凤,丁燕,王思勤,赵晓.关于大学生参与创新科研的调研[J].文教资料,2014,(6):132-133.

[5]庄军,邓宏兵,蔡靖方.大学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探索性思考[J].高等函授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18(5):11-13.

[6]李文军,彭保发,袁晓玲.新建本科院校培养及提升大学生科研能力的策略研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3,(40):117-119.

知识创新体系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实验教学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文章就如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轻化工程专业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办出专业特色,从捌新理念的树立、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实验教学体系的建立、考评体系的建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论述。

实验教学在高校的教学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关系着高校教学质量的高低,反映高校的教学水平,如何提高教育质量成为近年来高教界的热点之一,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中国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近,国家教育部又再次发文强调“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的要求。学校轻化工程专业是湖南省的重点专业,也是湖南省的特色专业,如何提高教育质量,办出专业特色,培养轻化工程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以适应社会、印染行业对轻化工程专业人才的要求,是摆在印染教育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成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

1传统实验课在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方面的局限性

和其它大多数传统课程的实验课一样,染整工艺实验一是大多数是验证性、观察性的实验,实验只针对特定的知识点,这样的实验学生只要根据指导书中的步骤完成操作就基本能获得实验结果,学生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得不到锻炼;二是实验设计没有以培养学生的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研究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实验教材对实验内容、方法与步骤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学生实验过程中不用自己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用自己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学生的想象力和自由发挥的空问得到束缚了,创新实践能力无法得到训练;三是实验考核方式不利于学生进行综合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实验。传统的实验考核一般是根据学生实验纪律、实验过程中的态度、实验操作的规范性、实验报告的情况等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这种考核方式中没有提供容许学生实验失败、改善实验过程和获得理想结果的机会。因此,学生往往为了获得好成绩而不愿意去尝试可能失败的综合性、研究性和创新性实验。

2改革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2.1改变思想观念,树立实验教学中以创新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理念

创新教育是以培养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实践。创新教育的核心是在对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着重研究和解决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以及创新能力,以便应对当今不断发展和进步的科技社会的挑战。提出创新教育基于以下4个因素:第一,中国传统教育宗旨是以传授知识为主,存在诸多弊端;第二,世界发达国家的教育理念先进于中国,导致中国培养的人才在能力方面有所欠缺;第三,创新是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源动力这样一个客观规律早已被历史所证明;第四,中国高等教育部门已经对创新教育的突出作用有了更高认识。全国有十余所院校开设了轻化工程专业,该校轻化工程专业是中南5省唯一。作为湖南省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立足湖南、立足本校,办出自己的特色是当务之急。由于轻化工程专业性很强,对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要求也较高,因此要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必须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实施的教学实践中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改变思想观念,树立实验教学中以创新教育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就是突出轻化工程人才培养的创新性,改变应试教育、知识灌输的教育模式;突出创新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地位和作用;构筑新型师生关系,形成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格局;确定实验教学合适的教学计划和教育目标,既重视学生的适应性,又不影响学生兴趣的培养和特长的发挥,更应注重加强创新实践能力方面的培养力度。

2.2保障创新教育的条件

在以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创新教育中,创新教育的条件的保障表现在师资队伍建设的加强。目前湖南工程学院在这方面改革力度较大,有一些重要举措,如一方面增加了教育投入,出台了一系列向一线教学与科研阵线倾斜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提高了引进人才的待遇,提出了“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环境留人”的口号,以留住本校人才,吸引优秀人才来湖南工程学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另一方面是加强了教师的培训力度,强化教师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如鼓励教师继续提高学历、鼓励骨干教师到国内一流大学进行学术访问、鼓励教师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的学术活动等,通过这些途径来提高教师的创新思想和创新实践能力,从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轻化工程专业现有三位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每年有相关教师参加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主办的各种学术活动。现在轻化工程专业教师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在学校是有目共睹的;还有,丰富教学手段,如采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教案等进行教学。

2.3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要培养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大学生,首先要激发他们的实践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笔者在多年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结合染整技术的发展现状与前沿,结合轻化工程实验室现有的教学资源,组织课堂教学内容,有意识地激发学生的创新实践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比如,在对一种织物进行工艺设计的实验巾,从所选织物、实验的设备、实验方法及条件、实验步骤、性能测试指标及测试仪器等诸多方面要求学生开动脑筋,自己设计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让他们设计几种方案,鼓励学生多方位、多角度地思考,勇于打破常规的实验思路,激发他们潜在的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将知识学活、学透,并尽量自己提问题,自己解决,优选出最佳实验方案。

2.4改革原有实验教学模式,构建实验教学新体系。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创新能力反映的是创新主体的动手能力,是创新教育的核心。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轻化工程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我们改革原有的实验教学模式,构建实验教学新体系。首先通过有专家和教学及学术委员会参与的教研窒会议,大家统一认识,理清轻化工程专业实验教学改革的思路,了解社会对印染人才培养的各种信息;二足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如交流比较兄弟院校轻化工程实验教学的课程体系、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效果,对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反馈信息等。在广泛学习、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实验教学改革的思路,体现在以突出“宽El径、厚基础、强实践、有创新”为目标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三是建立厂校合作实践基地,加强实验室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化要求和开出高水平实验。现在轻化工程教研室与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了染整新技术开发研究室,实验材料得到充分保障,实验内容得到充分扩展,实验项目与染整新技术和社会接轨;四是规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的实验教学管理。

2.4.1改革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实验选题

实验教学内容的改革和实验选题的更新就是在研究染整工艺实验自身的教学与认知规律的基础上,删除陈旧重复的内容,验证性实验的比例显著减少,更新实验选题,大幅度增加研究性和创新性实验内容,形成由“验证性实验、设计实验、综合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构成的新的实验教学课程新体系,统一组织实验教学。

验证性实验主要开设一些能使学生掌握本课程基本实验技能的实验,如纤维的鉴别、表面活性剂的鉴别等。验证性实验主要是对理论课程知识进行验证、理解和掌握,重在学知识,激发学生对实验的兴趣和潜在的创新意识,掌握专业实验的仪器设备的操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敬业精神,为进入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打下坚实的基础。设计性实验、综合性实验以实验设计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训练为主,提高学生的知识综合应用并启发其创造性思维能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开拓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潜能,并对纺织化学与染整学科发展的前沿有一定的了解,初步形成轻化工程专业就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实践能力。课题一般源于课本又高于课本,1人1组,独立完成。

设计性实验是在学完某门专业课后进行,以检验学生对本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设计产品工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实践的能力。如学生学完练漂工艺原理后,要求学生设计一种织物的练漂工艺流程,但织物的选择、工艺的选择不能完全或完全不能是教材一卜的,这就要求学生广泛查阅资料,设计多种方案,通过实验优选出最佳实验方案。

综合性实验是在学生学完整个专业课后进行的,以小型课题形式进行,为期两周,叮满足学生个性化要求和开出高水平实验。教师只给出实验题目,学生根据实验题目、所学的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整个实验。在整个实验过程中,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教材中没有的问题,会有失败,这促使学生去积极思考,促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研究创新性实验主要为了培养学生的科研与创新能力。学生根据自己了解的问题,在课余时问到实验室进行独立的科研工作,或协助教师完成科研课题的实验设计和操作。可1人1组,也可2至3人1组。通过独立选题、独立研究、独立设计、独立操作、独立分析和独立思考,实现自主学习、自山发挥、自主创新,施展个人才能和组织能力,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为未来的就业和工作竞争奠定基础,实现个人素质的可持续发展。教师主要以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形式、协助教师完成科研课题的实验设计和操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开展。从在校学生的反映、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反馈信息,这种新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起着不可替代的极其重要的作用。

2.4.2改革考核、考试方法,制定相应的综合考评体系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建立了与新的实验课程体系相适应的3级综合考洋体系,第1级是把每一次实验的提问、实验操作、原始记录和实验报告综合评分;第2级是进行每门实验课程的实验内容理论考试;第3级是进行每门实验课程的综合性操作考试(包括实验设计、动手操作能力、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等)。通过实验教学环的综合考核和考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

验证性实验采用级考评体系;设计性实验采用2级考评体系,各占总分的50%;综合性实验采用3级考评体系,各占总分的2O%、3O%和50%。

研究性、创新性实验则根据学生选题的创新性、知识运用的综合性、实验设计的合理性、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呵靠性、团队协作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实验的努力程度等进行考核。因为研究创新性实验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研究和创新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克服各种困难问题的精神是研究和创新素质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作为考核的重要困素。在考核中,学生以研究报告和答辩的形式进行,对实验操作过程,除非出现重大的人为事故,一般不计入考核范围。这种不以实验操作过程为依据的考核方式,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较长时间纠正实验错误的机会,有利于学生对新问题、新方法进行尝试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实践能力。

知识创新体系范文第4篇

当前,职业教育处于重要的历史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种要求同时也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变革和发展,作为影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核心要素的教师,其素质提高的要求越来越凸显出来。

从现实来看,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的建构与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当作系统工程,从整体上把握各个环节的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用系统论思想进行体系设计;其二,在各个环节上制定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各个环节、各种措施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

问题的提出

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后,职业教育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高技能人才紧缺的迫切形势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北京市职业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形成了一支素质较好的教师队伍。但调研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与“十一五”期间北京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对教师队伍的要求之间还有很大差距。

具体来说,首先缘于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发展的内在需求。随着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北京市职业教育突破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的办学格局,进而促进了教师队伍结构的改变,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联同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共同成为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中高职相互贯通、彼此协调发展迫切需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化、系统化,需要积极创新,建设一支中高职相互衔接、共同发展的新型教师队伍。

其次,来自周围环境发展的外部需要。社会和经济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建构体系并力求创新的要求。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一些传统职业逐渐消失或衰落,一些新的职业不断出现,同时职业内容和要求变化的速度也在加快。职业发展和技术变革要求职业教育的内容、方法、模式都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更多、更新的要求。只有不断创新、寻求变革,努力建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新体系,才能应对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的需要。

因此,创新和构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的任务迫切地摆到了我们面前。这不仅是时代要求,同时也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自我更新的需要。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的特征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基于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师素质,保障教师培养质量,满足不同专业教师发展的需要来建设,同时,从有利于教师资源整合,促进高水平教师发挥作用,形成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氛围和环境出发来设计和运行。从实际情况来看,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系统化 随着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往往不是孤立的,单一的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和途径很难发挥作用、产生实效。教师队伍建设应根据整体性、系统性的原则来设计和调整思路,注重各种政策和途径之间的有效衔接,提高队伍建设的综合效益。

专业化 教师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教师队伍建设既要遵循和借鉴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基本规律,也要充分考虑到教师人才及教育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因此,需要根据这些特点进行专门设计和建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在体系建设中各个环节的设计与实施吸收专业研究机构和国内外专家共同参与,在对教师队伍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工程的具体框架,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从而使各环节和过程更加适应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国际化 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取得了很大发展,但仍然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比较薄弱的部分。其中,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尤为薄弱,这既有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上的影响,国内大多数地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共同问题。工程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注重与有关国际组织和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地区、机构的广泛合作,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构具有中国特色、北京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共同推动工程的实施,提高了体系的国际化程度。

多元化 多元化表现在诸多方面,首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主体多元化:工程实行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学校和教师为主体的运行模式,政府、行业、学校、教师都是教师队伍建设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教师队伍建设投入的多元化:北京市政府在“十一五”期间投入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各个区县政府、行业委办局总公司、学校及教师本人都为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设备和人力。此外,教师队伍建设的渠道、模式、方法等都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与趋势。

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的建构

教师队伍建设涉及的范围广、环节多,其建设工作不是单一、孤立的,科学合理的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应当包括教师招聘、选拔、培训、考核评价等所有环节和过程。

教师招聘:

加强入职管理,吸引优秀人才参与职业教育

招聘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个环节,是所有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显然,以往职业院校教师的入口关并未把好,教师队伍建设中许多难题均缘于此。当然,主要原因不在职业教育内部。

目前职业院校教师多数是从综合院校毕业后直接进入职业院校的,具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非常少,教师的学缘结构明显缺乏职业教育特点,可以说,绝大多数教师没有满足职业教育的入职资格。

针对这种情况,北京市一方面拟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的入职管理,另一方面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积极采取措施,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科研机构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希望通过教师增量来改善教师存量,配合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和有针对性的培训,逐步实现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

1.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改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结构首先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北京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通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拓宽教师来源渠道,保证新入职教师尽可能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

2.积极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针对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来源结构不合理、从相关企业调入的人员较少的现状,工程设立专门经费,制定特殊政策,引进行业企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工程要求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在相关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有能力对专业建设进行设计和指导,能够促进校企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3.建设一支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兼职教师队伍。聘任兼职教师是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院校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途径。针对目前职业院校中真正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较小的问题,工程设立了兼职教师资助计划,通过对兼职教师提供一定资助的方式,帮助职业院校吸引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从而加强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一线的最新技术和要求。

教师选拔:

为有能力、有潜力的教师及团队发展创造条件

1.专业创新团队的选拔。根据职业教育以专业发展为基础的特点,“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在职业院校骨干特色专业以及具备发展条件的专业教师队伍中,遴选出50个左右的专业创新团队,并给予各团队专项资助,以此来带动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增强专业教师的团队意识和创新能力。

2.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根据目前职业院校专任教师队伍年轻化的特点,对表现突出、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重点培养。“十一五”期间将遴选一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提供一定资助,并在其它建设措施上重点向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倾斜,从而提升职业院校师资的整体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培训:

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1.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职业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更要塑造学生高尚的品质、健康的心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引导职业院校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促使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与职责是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2.建立和完善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十一五”期间,北京市将为职业院校教师建立若干个专业性培训基地,有效提高全市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工程明确要求教师培训基地采取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申报、共同建设的形式,以商贸与旅游、加工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财经、建筑、医药卫生等七大类专业为主,对专业教师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并与北京市支柱产业结构基本对应。同时,作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的补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注意选择管理规范、团队力量强、有积极性的专业创新团队所在学校承担专业教师培训任务,有效地解决工程启动阶段基地建设不能适应大规模教师培训需要的问题。

3.全面实施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教师专业实践能力是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核心能力,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特色所在。北京市政府在《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建立了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工程将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和保障教师企业实践活动。教师通过企业实践,了解企业的管理、设备条件、生产的组织和运行,熟悉他们的学生未来就职后的工作环境和企业范围,或实际从事职业操作等,有效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完善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

4.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的国内外培训。专业教学能力也是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的核心能力,是决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专业教学能力的提高成为工程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将有计划地邀请国际专家来北京进行讲座、调查、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学习本专业教学的先进理论和技术,了解行业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要求,逐步提高专业建设和教学能力,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充分利用国外优质职教培训资源,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创新能力的职业院校教师,将在国内培训的基础上,选拔和推荐20%左右教师赴国外接受专业培训。

5.鼓励职业院校教师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院校教师真正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必要条件,职业资格培训是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有效途径。工程通过对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提供经费资助的方式,鼓励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参加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

教师考核评价:

探索并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考核评价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体系的重要内容,根据职业院校教师的岗位要求,制定科学、可行、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教师履职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分配、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开放教师专业素质评价体系,吸收企业共同开发教师专业能力标准和评价工具,注重提高教师专业团队的整体水平,创新了教师评价的方式方法。

知识创新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粮食法学;创新型法学体系;创新发展;中国特色

中图分类号:DF413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7.03.03

[HS(3][HTH]一、创新型法学体系的提出

[HTSS][HS)]

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对“创新发展”的表述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通过“创新”推动“发展”,通过“发展”引领“创新”。“治国方略论”“人民主体论”“宪法权威论”“良法善治论”“依法治权论”“保障人权论”“公平正义论”“法治系统论”“党法关系论”等九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创新发展[1]。我国正在构建创新型国家,而构建创新型国家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创新发展不仅仅是制度层面的崭新理念,还应当成榉ㄑа芯康恼感吕砟睿从而构建创新型法学体系。

传统法学体系具有滞后性、狭隘性、封闭性等弊端,具体如下:基本原理过于强调固有原理和思维模式,缺乏对新兴法律现象的探索、升华,具有滞后性;核心范畴过于强调私法学与公法学之分,缺乏对新兴法学范畴的包容、吸纳,具有狭隘性;学科建设过于强调本学科的学科体系、研究队伍,缺乏对其他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借鉴、引进,具有封闭性。创新型法学体系旨在突破传统法学体系的滞后性、狭隘性、封闭性,从而推动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的协同创新。具体而言,基本原理的创新发展强调理论基础的跨领域拓展、学科地位的夯实、价值取向的多元,体现前瞻性;核心范畴的创新发展强调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行为、责任及其救济的创新,体现包容性;学科建设的创新发展强调学科体系的呼应联动、研究队伍的跨界互动,体现开放性。

中国粮食法学是对粮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研究,是经济法学、农业法学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创新型法学体系的发展规律:其一,中国粮食法学具有丰富的基本原理,迎合新兴法律现象的发展潮流,既非“早产儿”又非“畸形儿”,需要创新发展理论基础、研究对象和价值体系,体现前瞻性特征;其二,中国粮食法学需要突破传统私法学与公法学的明确划界,创新发展对主体、权利、义务、客体、行为、责任等的理解,体现包容性特征;其三,中国粮食法学具有完整的学科建设规划和新兴的研究队伍,不断吸纳其他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形成老中青、本硕博为一体的跨学科学派体系,在中国法学界应当有一席之地,体现开放性特征。

我国《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在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不断推进体制机制、产业体系、经营业态等各方面创新”,“加快推进《粮食法》立法进程”,“初步形成与国情、粮情相适应的粮食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体系”。从《粮食法(送审稿)》来看,“发展”一词作为促进意义使用出现了10次,“创新”一词出现了2次(即第8条“粮食科技创新体系”、第14条“种业科技创新”),初步体现了其对创新发展理念的重视。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粮食法》的制定是中国粮食立法史上的浓墨一笔。随着《粮食法》的制定,亟须发展粮食法学,加强对粮食立法的学术研究,有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推动未来《粮食法》的有效实施。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中国粮食法学应当彰显创新发展理念,从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三个层面进行创新发展,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型法学体系。

[HS(3][HTH]二、基本原理之创新发展:创新型法学体系的前瞻性

[HTSS][HS)]

一个学科的构建,都是从基本原理开始的。“创新型法学体系”有必要加强基本原理研究,体现前瞻性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型法学体系”并非具体法学学科的特定研究领域,而是整个法学体系创新发展规律的前瞻性把握。相应地,粮食法学的基本原理要体现创新发展的前瞻性,具体如下:必须具备强大的理论支撑,如唯物辩证观、“软法”革命、系统工程论;必须具备独立的研究对象,成为独立的法学学科;必须彰显自由、公平、效率、安全的价值取向,体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一)理论基础之跨学科引入

一个学科的沉淀,需要不断深化理论基础,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唯物辩证观。粮食产业是靠天吃饭的,对自然因素(如耕地、气候、水资源)的依赖性很高[2]。从唯物观看,粮食法学要从中国实际出发。例如,考虑中国第一人口大国的实际,必须重视最大多数人的粮食供给,充分保障弱势群体的粮食权益;考虑中国耕地资源有限的实际,必须制定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考虑沿海和内陆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不均,必须制定大城市粮食供给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粮食危机应急体系等。从辩证观看,粮食法学要充分考虑自然因素、农业技术、经济管理、制度因素等的内在联系机理,体现普遍联系的思维;粮食法学要在基本原理、核心范畴、学科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发展,体现发展思维;粮食法学要全面分析矛盾,客观看待粮食法的优点和缺陷,防止片面性,体现矛盾思维。

第二,软法革命与制度变迁。粮食制度包括粮食硬法与粮食“软法”,粮食硬法即通常所言之粮食法律制度,粮食软法则包括粮食政策、粮食标准、粮食行业自治规则、粮食交易习惯、国际粮食非正式规范等。粮食政策作为基本的粮食软法,具有灵活性、具体性、效率性等优点,但也存在干预性、功利性、波动性等缺陷。相比之下,法律具有粮食政策所不具备的诸多优点,如强制性、严谨性、稳定性,尤其是《粮食法》的制定可以从基本法层面保障中国粮食安全。因此,应当形成以粮食硬法为主导、粮食软法为辅助的制度架构。当然,粮食软法与粮食硬法并非截然分开,粮食软法经过实践检验可以上升为粮食硬法,粮食硬法也可以通过粮食软法加以具体实施。

第三,系统工程论。系统工程理论是自然科学中的传统理论,逐步被引入到社会科学研究中。在影响粮食安全的诸多因素中,我们日益重视制度因素,但不能贬低自然因素、技术因素、经管因素等对粮食产业的作用,尤其是自然因素(如气候变化)始终起着基础性作用[3]。我们强调的是,诸多因素要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在制度层面,法律也并非灵丹妙药,存在抽象、单一、滞后等不足,需要粮食软法加以协助,共同构筑粮食法治系统工程。粮食法治系统工程应当充分考虑自然因素、技术因素、经管因素、制度因素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从中凸显法律因素的研究价值。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本质上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的系统工程。粮食法治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是粮食产业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二)学科地位之独立性

粮食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粮食法及其发展规律。粮食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粮食经济关系。具体体现为:其一,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在粮食产业发展过程中具有平等关系,可以自由交易,体现意思自治。其二,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与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可以对粮食生产经营者施以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业促进,而粮食生产经营者又可以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其三,粮食行业组织与粮食生产经营者之间。粮食行业组织可以对粮食生产经营者施以行业自律、行业惩治,而粮食生产经营者同样可以对粮食行业组织进行监督。其四,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与粮食行业组织之间。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对粮食行业组织进行监管,而粮食行业组织对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又可以进行监督。其五,粮食行政管理机构之间。粮食行政管理可能存在“九龙治水”的情况,需要构建独立、权威的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其六,粮食行业组织之间。粮食行业组织是多元化的、不同层级的,彼此之间既是平等交流关系,又存在互相监督问题。

粮食法学与其他相邻学科有明确区分,可以成为独立学科。粮食法学与农业法学是有区别的。农业法学是新兴的法学分支学科,研究范围涵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而且是全产业链的研究。粮食生产属于种植业,但粮食法学还要研究粮食政治化(即国家安全价值)、粮食金融化(如“粮食银行”以及粮食期货)、粮食能源化(如玉米能源)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传统农业法学不甚涵括却又非常重要的。如将粮食法纳入社会法的范畴,则同时体现“自发调节”和“国家干预”的双重特征[4]。本文认为,粮食法学应属于经济法学。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粮食法的调整对象――“粮食经济关系”――恰好是上述“经济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而粮食法学同样聚焦粮食宏观调控、粮食市场监管,因此,粮食法学是经济法学的独立分支学科。

(三)价值取向之多元化

粮食法学的价值取向是粮食立法的宗旨倡导、目标追求,需要多元化发展,不宜单一独断,试析如下:其一,自由价值。自由价值是基础性价值,在确立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要推进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改革,重点解决粮食产业化、粮食国企改革、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法律问题。其二,公平价值。公平价值是保障性价值,要充分保障粮农的合法权益(如土地权益、粮食收成、国家粮食补贴、社会保障权益),实现权利公平、义务公平、责任公平,为粮农提供粮食公益诉讼等救济机制。其三,效率价值。效率价值是动力性价值,要鼓励粮农进入粮食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引导大宗粮食生产,提升粮食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加快粮食市场的发展。其四,安全价值。“粮食安全主旨化”应当成为粮食法的基本原则[5]。安全价值是底线性价值,也是崭新的价值形态。要彰显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耕地红线,基本依靠国内粮食供给,严格监管粮食质量安全,慎重对待转基因粮食。与此同时,要坚守粮食定价权,防范由国际粮价波动引发的系统性危机。

多元价值整体上是可以协调统一的,但在创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也容易产生冲突,例如,创新发展的“创新”需要自由的市场环境,但强调自由价值亦不是放任自由发展,否则会出现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价值。创新发展不是放弃安全价值,而是强调在安全基础上的发展。与安全价值相对接的还有公平价值,既包括程序公平,又包括实体公平。强调安全就必须强调公平,尊重粮农的劳动成果,保障城乡弱势群体的粮食权,实现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才能最终实现粮食安全。当然,过分强调安全价值、公平价值,又会人为制造禁锢、扼杀创新,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最终也不利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在保障安全、实现公平的基础上,关键还是要发展,而且必须辩证对待立法现状,破除制度禁锢,实现创新发展。因此,必须强化自由价值、效率价值,加强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改革,体现市场决定性地位的发展趋势,才是粮食法学应有的社会担当。

[HS(3][HTH]三、核心范畴之创新发展:创新型法学体系的包容性

[HTSS][HS)]

“创新型法学体系”比较宏观、抽象,核心范畴必须涵括不同具体法学学科的概念范畴,才能探索法学体系的整体发展规律,体现包容性特征。相应地,粮食法学的核心范畴要体现创新发展的包容性,具体如下:必须创新发展粮食私权利主体、粮食公权力主体和粮食行业协会,实现公共治理与社会治理的统一;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权利义务,深入研究粮食权这一新兴权利范畴;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法律客体,在拓展主粮的同时慎重对待转基因粮食;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法律行为,推动粮食法律行为国际化;必须创新发展粮食法律责任及其诉讼救济,促进粮食公益诉讼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