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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马克思;非生产劳动;金融;剩余价值;利润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4-0078-02
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关于2008年经济危机的研究都存在以下假设,即金融本身并不创造新的价值。这个假设只是被无条件地接受,而无人对此详加探究。但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是需要说明的:第一,非物质产品生产部门的劳动是否创造(剩余)价值;第二,金融行业雇佣工人的劳动是否创造(剩余)价值;第三,这部分剩余价值与金融行业利润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正确说明以上问题的关键,在于全面理解和拓展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认识。
一、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基本认识
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区分的基本认识是建立在对生产资本研究的基础之上。
(一)关于“生产劳动”的内涵
“生产劳动是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1]148。这个定义来自于亚当・斯密,马克思予以高度肯定,认为是斯密的巨大科学功绩之一。马克思的功绩在于科学地阐明了劳动同资本的直接交换的具体含义。马克思指出,这样一种交换应是双重交换,第一重交换是流通领域中,货币和劳动能力的交换,即对劳动能力的购买;第二重交换是生产过程中,劳动直接隶属于资本,并变成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形成“一定量的物化劳动与等量活劳动加一个不经过交换而占有的活劳动的追加量相交换”[1]429,与剩余价值的生产相伴随的还有同劳动能力相对立的、独立化了的物化劳动的价值保存并增殖。马克思本人关于生产劳动的定义,“只有生产资本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1]147,所要表达的内容在精神实质上与上述定义是相同的。
(二)关于“非生产劳动”的内涵
马克思认为,当生产劳动的内涵确定下来后,非生产劳动的内涵也就可以绝对地确定下来了。非生产劳动指“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交换的劳动(当然也包括同那些靠资本家的利润存在的不同项目,如利息和地租交换的劳动)”[1]148。这里劳动与收入的直接交换是一重交换,仅发生在流通领域。货币仅作为流通手段,作为交换价值的独立形式与劳动交换,目的在于获取某种具体的使用价值。
(三)“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本质区别
马克思认为,从产业资本家的角度看,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资本与收入的区别不在于是否生产物质产品,不在于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的具体性质。这种区别来自于劳动借以实现的社会生产关系,也就是说是否存在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
具体看,这种差别意味着,与收入直接交换的劳动并不补偿收入中用以支付劳动的基金。收入所有者为这一劳动支付报酬,其结果是获得一个具体的使用价值,随着消费的结束,对于收入的拥有者而言,这部分货币所代表的价值也就消失了。而资本家用所拥有的货币与劳动直接交换,完全是因为劳动者提供的交换价值额大于花在它上面的费用,也就是说,是因为它对资本家说来,纯粹是一个用较少劳动交换较多劳动的手段。
另外,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是相对的。同一劳动,对于资本家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只要资本家作为生产者来购买它,用于实现资本增值,这个劳动就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的,只要资本家作为消费者来购买和消费它。
二、服务作为“生产劳动”应具备的特征
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内涵的确定是逐步完善的。当马克思关注的视野从生产领域和生产资本那里转移到流通领域时,“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仅仅以是否与资本相交换来定义则显得不充分,需要进一步拓展。
马克思本人对于“生产劳动”内涵的拓展,出现于其对商业雇佣工人所从事劳动的性质判断上。马克思认为商业雇佣工人单纯的买卖劳动由于其目的仅在于已创造的价值的形态转化,故属于“非生产劳动”。而包装、分装和运输等活动由于属于“生产劳动”在流通领域中的延伸,则属于“生产劳动”。同样从属于资本的劳动在这里出现了区分。但这样的拓展仍然局限于物质产品领域,需要将其拓展到非物质产品领域。因为与本文论述的直接相关性,这部分内容需要单独加以说明。
“服务”劳动的特性在于并不通过物化为物质产品来表现自身,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是同时进行的。生产行为一经提供随即消失,它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提供者独立存在,不作为价值组成部分加入某一商品。马克思认为,对于资本家而言,是否生产物质产品本身并不重要。在资本家看来,商品从来都不是一个消费对象,而仅仅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获取商品中所包含的交换价值才是资本的真正目的所在。服务的提供者只不过是直接提供了一个劳动,一个交换价值。这个交换价值同样是由劳动提供过程中不变资本的耗费、劳动力再创造的自身价值和剩余价值决定。
服务能够作为“生产劳动”,同样,除了其与资本相交换,为使用它的资本家带来新价值之外,还要求这类劳动的作用对象不应仅仅是价值的形态转化,或者是已经实现(即使是作为债权实现)的价值。作为“生产劳动”的服务不仅要为资本家带来新价值,从整个社会角度看,也应提供新的劳动和价值。
三、关于金融部门雇佣工人服务劳动的性质判断问题
金融部门提供的是各类金融服务。如果将这里的金融业定性为最初始的货币经营业,即与信用制度相分离的货币经营业,那么,金融业所提供的服务或者说劳动,“只与商品流通的一个要素即货币流通的技术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的货币职能有关[2]”。货币作为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会引起纯粹技术性的货币收付和簿记业务,本身形成一种劳动;货币作为贮藏手段,作为可能的货币资本存在,使得贮藏货币的保管成为必要,这种纯粹技术性的业务也会引起特殊的劳动。
这些劳动是由货币经营资本所雇佣的劳动者完成的。货币经营资本所雇佣的劳动者,就其出卖自身劳动力这一点而言,同物质产品生产领域的雇佣工人是一样的。他们在流通领域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同时通过实际的劳动过程为资本家再生产出来购买这部分劳动力所需的基金。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会创造价值,也会创造剩余价值。但与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种货币经营资本的职能,按照上面的假设,是专门替整个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阶级完成这些由纯粹技术性的货币收付、簿记和贮藏业务直接引起的劳动。这类劳动,从整个社会生产的角度看,只与已经实现(即使只是在债权形式上实现)的价值有关。也就是说购买这部分劳动力的花费是一种流通费用。
金融业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同必要劳动一样,不直接构成资本再生产的要素。也就是说,这个社会整体上并没有因为这种剩余劳动增加占有任何额外的产品和价值。但是,这个人所代表的非生产费用却减少了,因为社会没有为这部分劳动支付等价物。但是,既然这个当事人是由资本家使用的,资本家会由于未对这部分剩余劳动支付报酬而减少他的资本的流通费用。因此,金融业资本家的利润与金融业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只存在间接关系。
如果增加考虑其他类型的金融活动,并不能改变关于金融业雇佣工人的劳动属于非生产劳动的结论。如对于投资银行而言,投资银行雇佣工人所完成的劳动只不过是使货币或者货币资本从一个人手中转到另一个人手中。这与价值的创造无关,只不过是价值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再配置,其利润不过是从社会总体剩余价值中所做的一种扣除。雇佣工人劳动的非生产性质更加突出。
总之,按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组织起来的金融部门,其雇佣工人的劳动却不能算作是“生产劳动”。其原因主要在于金融资本本身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和地位。
参考文献:
河南能源鹤煤五环分公司工会河南鹤壁458000
摘要:2014 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煤炭企业出现了效益下滑、资金困难等不利因素,五环分公司工会按照河南能源鹤煤公司“中国梦、劳动美”劳动竞赛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以“促安全、迎挑战、保生存”为主题,以生产中出现的“重点、难点”为“契机”,以“5+3 立体式劳动竞赛法”为“抓手”,开展了“一季度2303 煤巷掘进竞赛”、“二季度3304 过断层竞赛”、“三季度更换木质罐道竞赛”、“四季度提煤质、保安全竞赛”的活动。
关键词 :安全;质量;竞赛
2015 年4、5 月间,在参加鹤煤公司组织的“岩巷开拓掘进竞赛”中,五环分公司一举夺得第一名优异成绩。
那么,鹤煤五环分公司的“5+3 立体式劳动竞赛法”内容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做的?
分公司工会以“月评比、季或半年表彰”为主要形式,一举扭转了安全生产中的不利局面,确保了各项任务指标的顺利完成。分公司工会开展的竞赛活动被中国煤炭新闻网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并给予高度评价。
1 抓住安全生产关键节点做到雪中送炭
两年来,工会抓住矿井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采煤工作面接替紧张”、“采煤工作面过断层困难”、职工出勤率急剧下降等问题,雪中送炭的开展了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帮助矿井顺利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渡过“难关”。
2 什么是“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法”
5:是指五赛(赛安全、赛质量、赛任务、赛出勤、赛节耗)
2.1 赛安全:安全是保障。在职工间赛安全,赛个人检查;在班组间赛安全,赛员工无人身事故;在区队间赛安全,赛无轻伤以上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
2.2 赛质量:质量是效益。在职工间赛工作质量、效率,如:采煤工要赛煤质;在班组间赛工程质量;区队间赛煤巷掘进头工程质量是否优劣。
2.3 赛任务:任务是目标。在生产任务计划的基础上,赛职工间、班组间、区队间完成计划的数量。
2.4 赛出勤:出勤是基础。在职工间赛上班次数、在班组间赛员工出勤率、在区队间赛因出勤率低产生的扣款少。
2.5 赛节耗:节耗是收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职工间赛节约砂布、铁钉等材料。
2.6“3”:是指个人、班组、区队三级荣誉称号。职工间争当“采煤状元”光荣称号;班组间争当“星级班组”荣誉称号;区队间争当先进区队、工人先锋号。
3 全程监督尧公正表彰是煤矿劳动竞赛的实施关键
今年,在“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活动中,工会工作人员对各单位的竞赛过程、考核方法、先进评选、公示结果全程监督,防止了“人情、亲情先进”的产生,确确实实的把在安全劳动中的先进个人和星级班组评选出来。
4 2014 年“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法”实施情况
4.1 竞赛目标:淤抓住矿井安全生产中出现“急、难、险、重”的安全节点,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活动。于全面推进“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在井下一线员工中蓬勃开展。如:二季度在井下一线员工中开展“采煤状元、掘进先锋、抽修标兵、岗位能手、节约标兵”五项劳动竞赛荣誉的评比表彰。
4.2、竞赛过程:淤一季度矿井煤巷掘进“保接替”劳动竞赛活动效果良好。一季度,井下安全生产出现了采煤工作面“接替”极度紧张的“关键之时”,工会提出了响亮的口号“2303 显身手、安全掘进当先锋”。通过煤巷队185 名掘进工们的努力拼搏,提前十五天完成了任务,并创造了煤巷掘进单月进尺第一的优异成绩。选出谭安泰等6名掘进先锋、44 名掘进能手。公司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表彰仪式,发放洗衣机等奖品50 份,极大提高掘进工们的积极性。于二季度“3304 采煤工作面过断层”等各项劳动竞赛活动蓬勃开展。二季度,工会对活动中评选出的8 名采煤状元、6 名掘进先锋、6 名抽修标兵、15 名井下岗位明星进行了表彰奖励,发放电磁炉等奖品35 份。此次活动为分公司顺利完成各项指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盂三季度“战高温、保安全、降成本”确保副井安全提升劳动竞赛节约特点明显。三季度,针对木质罐道老化、急需更换情况,在单位的35 名技术骨干中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经过85 天辛勤工作,完成了副井1280 米木质罐道的更换工作,节约资金52 万元。榆四季度“井下采煤工作面保安全、提煤质竞赛”,为全年劳动竞赛活动完美收关四季度,分公司工会380 余名采煤工中,开展“提煤质、保安全”竞赛活动,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指标。工会表彰采煤状元10 名、采煤能手40 名,大大调动了广大采煤工的积极性。
5 2015 年上半年“5+3 立体式劳动竞赛法”实施情况
今年上半年,开展了“2303 工作面采煤、3303 工作面安装竞赛”活动。全体岩巷掘进工在鹤煤公司组织的“岩巷开拓劳动竞赛”活动中,荣获“鹤煤公司岩巷开拓竞赛第一名。
6 “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法”实施效果
6.1 助力矿井实现安全生产、荣获多项荣誉
两年来,“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的有效开展,确保了矿井采煤工作面顺利按时接替,连续十年实现了安全生产。2015 年5 月,鹤煤五环分公司荣获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先进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诸多荣誉。
6.2 树立了许多劳模典型
近年,从分公司劳动竞赛中选树出来的典型模范人物有:全国劳动模范孙自林、全国煤炭系统劳模苏万雨、全国煤炭系统“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刘冠中、河南省劳模王志强、等。
6.3“5+3 立体式安全劳动竞赛”深入人心
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是“生产劳动”,生产劳动是生产新增价值的劳动,界定好了“生产劳动”,也就界定好了新增价值的源泉。论文百事通所以从理论上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是研究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首要任务。
马克思在研究生产劳动时,从两个角度界定了两对概念。一是从是否生产出物质产品的角度将劳动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一类是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前一种劳动称为物质生产劳动,后一种劳动称为非物质生产劳动。二是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角度界定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认为只有与资本相联系、能够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否则是非生产劳动。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定无疑是科学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对于马克思时生了很大变化,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与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有本质上的差别,加上对生产关系具有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带来了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与换代,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各行各业的广泛运用,改变了生产劳动方式。在这些情况下,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界定已不能反映现阶段生产关系的新特征。因而有必要对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加以发展。
首先,必须把“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劳动”区分开来。我国理论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等同于物质生产劳动,这种界定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又撇开了特定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这样的所谓“生产劳动”可以套用于所有的社会形态,从而失去了界定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意义。马克思在界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时,不是从劳动成果的物质规定性来界定,而是从劳动过程能否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界定。只要劳动过程能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不管该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还是非物质生产劳动,它们都是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说过:“如果可以在物质生产领域以外举一个例子,那么,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不仅训练孩子的头脑,而且还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时,他才是生产工人。校董不把他的资本投人香肠工厂,而投入教育工厂,这并不使事情有任何改变。”马克思还说:“例如一个演员,哪怕是丑角,只要他被资本家(剧院老板)雇佣,他偿还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他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劳动,那么他就是生产劳动者。”可见,马克思把不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教员和演员的劳动也算作是生产劳动,这说明,马克思已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明确区分开来了。我们在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时,虽然不能完全照搬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范畴的具体界定,但可以运用马克思的界定方法。对应马克思在界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时是从劳动过程能否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来界定,我们在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时,就应当使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劳动也能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从而也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与“物质生产劳动”区分开来,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畴在“物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加以扩大。
其次,必须使“生产劳动”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四章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它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此。工人单是进行生产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马克思还说:”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同一个歌女,如果她是由一个企业家雇佣,在企业家的指挥下卖唱,而以赚钱为目的的她便是一个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这两段话给我们的启示是: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榨取剩余价值,马克思把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者才算作生产劳动者,这就使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与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了。我们认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也必须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相吻合,这样才能使前后两个“生产”一致起来。就是说,进行社会主义的“生产劳动”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只能通过社会主义“生产劳动”来达到。我们知道,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这里有两种需要,一种是物质生活需要,一种是文化生活需要,物质生活需要只能由物质生产劳动来满足,文化生活需要只能由精神生产劳动来满足。所以,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来考察可以发现,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必须包括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两个部分,如果把生产劳动仅仅说成是物质生产劳动,那么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只能说成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的需要了,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不能算作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反过来说,如果你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算作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一个方面,那么你就必须把精神生产劳动也算作是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范畴,因为仅仅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是不能满足文化生活需要的。虽然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行业的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其劳动成果也能满足人们一部分文化生活需要,但这并不是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产品本身直接满足的,而是由文学艺术工作者、各种理论工作者生产的精神产品满足的,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等产品不过是人们消费精神产品的工具或媒介。总之,如果仅把社会主义生产劳动说成是物资生产劳动,就无法回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由什么劳动来满足。
根据前面的论述,我们将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定义如下:社会主义生产劳动就是能直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中工人、农民及管理者的劳动;商业部门中的包装、保管劳动;运输部门的货运劳动;教育部门教员的劳动;科学家、文学家、各种理论工作者、各种艺术工作者的劳动;旅游、医疗卫生、美容美发、与生活或生产有关的修理服务等部门劳动。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需要对商品范畴的外延加以扩大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考察的商品属于物质产品,考察的价值是凝结在物质产品中的价值,考察的价值创造也就是物质产品生产部门(马克思区分为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包含三次产业中的第
一、二产业)的价值创造,而将非物质生产部门(第三产业)获得的价值归结为价值让渡和再分配。这在马克思生活时代,第三产业不发达且所占比重不大的情况下做这样的处理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在当今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我国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越过40%,一些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已超过第
一、二产业总和的情况下,再不承认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已无法解释现代社会价值的来源,也会使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政策失去理论依据。
承认了第三产业的价值创造,就需要从理论上将第三产业的成果纳人商品的范畴,这样,我们就可以将商品区分为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也可以在将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区分物质生产劳动和精神生产劳动的基础上,将商品区分为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
工业、农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的商品是传统意义上的商品,属于有形商品,商业部门中的包装、保管和运输部门的货运劳动生产的商品是一部分有可能被损坏而因为商业部门的包装、保管和运输部门的及时运输而没有被损坏的产品,这部分产品如果失去了包装、保管和运输劳动,其使用价值就会消失,从而其价值也就不能实现,所以这部分产品应当算作包装、保管和运输劳动生产的商品。教师、科学家、文学家、各种理论工作者、各种艺术工作者生产的商品属于无形商品或精神商品。旅游、医疗卫生、美容美发、与生活或生产有关的修理服务等部门生产的商品属于无形商品。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劳动价值论,应对价值的源泉做出新的说明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就意味着进人交换领域的商品都是劳动产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非劳动产品进人交换领域成了商品,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这里遇到了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如农贸市场的野生动植物、旅游市场的自然风光、矿产开发市场的各类矿产资源等等,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些自然资源都不是劳动产品(将这些自然资源变成商品需要付出的开采、运输等劳动相对于其实际应有的价值小得可以忽略不计),都没有价值,没有价值就不能成为商品,因为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可见,大量非劳动产品成为商品的事实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对“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两个判断的一个做出修改,要么改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要么认为商品可以只具有使用价值一个因素。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改变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否则,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的判断又会遇到矛盾:如果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不具有价值,那么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在交换中事实上获得的巨大的交换价值又是什么的表现形式呢?新晨
不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除了使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产生上述矛盾,还会在实践上促使人们不加约束地掠夺自然资源,破坏水生态环境,阻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要承认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就必须对价值的源泉做出新的说明。本文认为,可将特定时期社会总商品的价值区分为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价值、物化劳动的价值、活劳动创造的新增价值三部分,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判断,改为“劳动是新增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的价值的大小可以通过假定人类活劳动生产与进人交换领域的自然资源等非劳动产品等量的相同使用价值所需消耗的一般人类劳动来换算。于是,我们在这里得出一个新的判断:劳动始终是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依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劳动
党的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加深,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生产劳动领域更是呈献出一派纷繁复杂的局面。这也就要求我们适应时代的发展,运用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理论的观点和方法,适时地对各种劳动进行正确分析,确定哪些劳动是生产劳动,哪些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崭新的市场经济形式,它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在这一点上,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的同时,它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改变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纯粹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生产方式,裸的、自私自利的金钱关系,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又具有其本身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上,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内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就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在分配制度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既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又可以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上,社会主义国家能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建立起了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从而有利于保证国民经济的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运行。
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有着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的特殊含义,这也为我们提出了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劳动性质提出了必要性。要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中哪些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哪些是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我们可沿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分析的方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进行分析,即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来分析,既要分析劳动发展中呈献出的不阶段性,又要分析劳动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的特殊性质。
首先,我们从生产力的角度看人们对生产劳动的认识。人们的认识总是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人们对生产劳动也就有不同的认识,因此人们对生产劳动的范围、含义的反映也是不同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劳动的范围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在自然经济时代,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人们认为农业劳动是唯一的生产劳动,是当时整个国民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农业的一定发展,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农产品超过自身消费的数量,决定着社会有多少自由人手从事其他行业,并决定着这些行业中的剩余价值量,这也正如重农主义者所表达的一样。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农业也已发展起来,但在那时,服务业还远没有发展起来,还只是极少数的纳入生产体系,因此,在这一时期,生产劳动的主要形式就是指工业和农业构成的物质生产体系。在现阶段,社会分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急剧细化导致生产劳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劳动过程在不断分化的同时,又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广义的生产劳动过程。服务劳动间接地参与到社会生产过程中去,这些行业构成了不同于工业和农业生产的一种新的产业——第三产业。目前,第三产业在许多地区的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已经超过第一、第二产业,尤其是在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从业人数占所有的就业人员已高达70%左右,第三产业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在现阶段,生产劳动的含义已不能再局限在过去人们对生产劳动的认识即“物化在商品中,物化在物质财富中”的创造有形的产品或商品的物质性生产劳动,而是要把生产劳动的范围扩展整个生产过程中去,应当而且必须、也应当把各种创造有形或无形商品的服务劳动像包括教师、科技工作者等劳动在内的绝大多数的第三产业的劳动纳入到生产劳动的范围中去。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在这样一个经济时代,工业、农业和广大的第三产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就决定了我国的生产劳动的范围不仅应当包括工业、农业的物质生产领域,也应当包括以服务业为核心的广大第三产业的劳动。
其次,我们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这一方面来考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即从特定的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生产劳动,认识哪些是生产劳动、哪些是非生产劳动。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分析可以看出:劳动是生产的还是非生产的应从社会生产目的角度来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站在资本增殖的角度,认为凡是能带来剩余价值或带来利润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符合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化和文化需要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中的各个公司、企业是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虽然不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但是仍然存在着像创造剩余价值一样的价值实体的剩余劳动,否则,它们本身就无以为继,更谈不上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地满足和提高,也就更不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公司、企业中,只要为公司、企业,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不断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劳动就是社会主义市场对经济中的生产劳动。广大的为物质生产劳动服务和为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而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不仅促进了物质生产劳动领域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剩余劳动,而且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它们的劳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生产劳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由于受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限制,虽然其是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但只要它们能够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也为社会提供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的重要补充,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也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生产劳动。我们应该摒弃改革开放前人们对生产劳动劳动认识的狭隘思想——只认为在物质生产资料部门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内容摘要:本文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实践,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述评,指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科学的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着重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的新发展。
关键词: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生产劳动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作为经济学领域里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它是在批判地吸收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基础之上创立的科学学说,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现在人类已经进人了21世纪,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须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以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不断学习和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及其在当代的新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并对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界定
由于所处的时代决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考察的是物质生产部门,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在当今时代,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服务性劳动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生产性劳动应当包括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服务性劳动。因此,应当在理论上充分肯定服务性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以利于推动第三产业更快的发展。在今天,不仅直接从事生产过程的劳动是生产劳动,而且第三产业的大多数部门,包括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会计咨询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科研、教育、卫生等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人民素质服务的部门,这些部门的劳动同样是生产劳动,同样也创造价值。马克思指出,随着分工的发展,生产劳动的概念会扩大,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在当代,生产社会化程度空前提高,劳动分工越来越细,产品生产的链条越拉越长、环节越来越多,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科研教育等与直接生产过程交错或交织在一起,其从业人员已“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他们的劳动理应属于生产劳动,而要创造价值。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同样是生产劳动,同样要创造价值。产品有有形产品也有无形产品,精神产品是无形产品,随着社会进步,精神产品会越来越多,精神产品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画家的绘画、作家的文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等等,既具有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使用价值,又凝结着画家、作家、表演艺术家的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价值。
深化对脑力劳动者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作用的认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总体工人”的论述中,对脑力劳动(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劳动)给予了肯定,认为这些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但他重点研究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在当今社会,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越来越重要,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脑力劳动不仅作为一般劳动在价值创造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作为更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要远远高于简单劳动。因此,应充分肯定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创造价值中付出的劳动,在收入分配方面使他们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贡献相一致,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管理劳动是能够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时代,管理和资本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当代是应当正确认识企业家劳动的时候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是用的抽象法,资本家的活动都一律被视为剥削活动;但是到了第二卷以后,他又提出了管理劳动的二重性,即承认直接经营企业的管理活动也有创造价值的作用。他们的劳动不仅是生产和创造价值的劳动,而且比起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来,实际上还是倍加的、创造出更多价值的劳动。管理劳动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活动的总括,它主要包括协调人与人、人与物、机构与机构的关系,发现和重组各种资源,激发各方面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全面实现整体目标而协同努力。管理劳动不同于物化劳动,它是一种活劳动,也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其具体劳动表现为在特定生产条件下对社会再生产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等活动;其抽象劳动则表现为管理者与其他全体生产人员利用生产资料创造出物质产品,并使自己的劳动(主要是脑力劳动)凝结于新产品之中,与直接生产工人劳动一起形成新价值,实现价值增值。
管理劳动之所以是一种更为复杂的高智力劳动,是因为:首先,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对于价值创造的贡献,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以高知识、高智力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劳动,显示出了它是一种较之一般复杂劳动更为复杂的“超级劳动”过程。现代企业管理职能要求管理者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既要懂技术,又要懂管理;既要有理论知识,又要有实践经验;既要具备经营决策能力,又要具备市场开拓能力。马克思指出: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多得多。其次,管理创新能实现更多的价值增值。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创新、制度创新、观念创新等。管理者是企业生产活动的灵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取得竞争优势,实现更多的价值增值,关键在于创新性管理劳动。再次,管理劳动又是一种回避高风险、获得高收益的生产劳动。面对市场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机遇,每个企业家都要运用自己的全部管理智慧,来迎接未来。
深化认识新生产要素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坚持马克思关于人的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同时要充分肯定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价值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但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可以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扩大、性能更好,从而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科学技术还可以为人所掌握,而掌握了科学技术的人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高新技术本身有价值,而且可以转化为新的生产力,但不创造价值,都是人类劳动(主要原因是脑力劳动)的产物,而且往往是复杂程度很高的活劳动的结晶。高新技术一旦在生产中运用就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如生物技术运用于农业生产,既能够大大缩短生产周期,又能够极大地提高产量。高新技术无论多么先进,它的运用无论造成劳动生产率多么大程度的提高,但它终究仍是生产资料,它与当年马克思所说的科学技术不创造价值的观点没有本质的区别。物化的知识凝结有价值,但它本身不是价值,即使是自动化程度再高的机器设备也还需要人操纵才能正常运转,才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否则,再灵巧的设备也会发生故障并造成严重的损失。生产自动化的特点只在于需要较少的活劳动去操作,而不能完全代替或取消活劳动,它和别的生产工具的差别仅在于操作人员的数量不同,就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没有本质性的变化,它对生产力的提高具有巨大的作用,有利于增加使用价值,而不直接加进价值,不是价值的创造者。高新技术在价值形成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一方面,从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内涵上看,高新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科技劳动成为创造价值的劳动的主要形态,高新技术的运用与科技劳动者的复杂劳动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首先,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除了使生产资料的效率和效能得到提高以外,对劳动力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过教育和再培训的劳动者具有更多的科技知识和更熟练的生产技能,能从事更为复杂的劳动,他们的复杂劳动在相同的时间内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其次,为了适应技术发展的需要,经过不断教育和再培训的工人将会日益成为掌握更多知识技能和更能熟练操作的“知识工人”,他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最后,由于高新技术之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又会不断形成由高技术科技人员、高水平管理人员和高技能操作人员有机组合而成的集合劳动者,这种同新技术要求相适应的集合劳动者会产生一种“集合力”,所提供的劳动是多倍的更高级的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内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从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外延上来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总体劳动在价值的创造上将成为主要形式。在高新技术体系基础上的社会化生产方式中,劳动过程简单化了,劳动不再表现为象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甚至处于工厂之外,所有这些,正象马克思所说的“总体工人”的总体劳动的概念,将随着高新技术的广泛采用而不断壮大,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因此,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够造就更为复杂的劳动者,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深化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的关系的认识
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既有区别又相互关联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的问题,而价值分配属于分配领域的问题。价值创造是价值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价值创造也就没有价值分配。但价值分配又不仅仅取决于价值创造,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价值分配首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价值创造研究的是生产领域中价值是由什么创造的,即价值的源泉是什么。价值分配研究的是价值创造出来以后,在各个要素所有者之间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分配。因此,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既不能把价值创造看作是价值分配的依据,也不能把价值分配问题等同于价值创造问题。
价值创造并不直接就是价值分配的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其他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但这并不等于说,由劳动创造的价值就应由劳动者自己完全占有。实际上,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由创造价值者完全占有价值。这是因为,价值分配并不以价值创造为直接依据,它是随着经济关系性质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的。这种分配原则的变化和调整,与价值创造并无直接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通行的原则是按要素分配,这是生产要素所有者所有权的实现。所以,按要素分配实质上是按要素所有权分配。按要素分配所依据的不是劳动价值理论,而是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
价值分配原则的变化并不能否定价值创造的理论。按要素分配,意味着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有权从创造的价值中分到一份利益,但并不能由此推论价值就是由各个要素共同创造的。劳动价值理论不是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但也不能用按要素分配来否定劳动价值理论。应该看到,在马克思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企业制度是以业主制为主导的,马克思没有将技术和管理等作为独立的要素纳入价值创造和分割范畴。而在经历了技术、管理和企业制度深刻创新和变化后的今天,管理耗费、研发耗费、营销耗费等已成为价值分割过程中应予补偿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六大首次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就将财富的创造与财富的分配内在地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分配关系是由所有制决定的。目前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既不是对劳动价值理论的否定,也不是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简单引申。分配方式或分配制度不是由价值理论决定的,而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马克思关于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的原理是从各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中总结出来的,它不会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失效。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由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因此,不能借口时代的变迁而否定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对分配的基本决定作用。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紧密结合时代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弄清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关系,基于科学的理论,更好地认识和解决实践中产生的各种新问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