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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职业教育;理论;现代生产;现代教育;“教劳结合”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最初的社会形态”,人类的劳动分工是十分粗浅的、笼统的,教育基本上是与生产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到了近代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形态为典型的“第二大(社会)形态”阶段,机器大工业取代了工场手工业,人类劳动的体力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分裂、对立达到了顶点,人被视为完全不需要具备任何专门技艺的工具,人手的灵巧被机器的精确所代替,他只需被动地伺候机器的运转,在资本眼里,人仅仅是大机器工业中的一个活部件。马克思说道:“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它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再次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生死攸关的问题。
一
自欧洲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学校教育又开始被要求与社会生产力发展联系在一起,与改良生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联系在一起,与人们的生产劳动和谋生、糊口联系在一起。产业革命的发展,要求学校教育突破古代学校教育对原始社会广义职业教育的异化,创造一种新形式的教育——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这成为近代学校教育发展不可避免的趋势。因此,职业教育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既是现代生产的客观规律,也是现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首先,学校形态的职业教育以机器大工业生产的技术为基础。欧洲产业革命以后,社会生产以机器生产形式代替了手工业的生产形式,社会生产力发生了质的飞跃。“现代工业的技术基础是革命的,而所有以往的生产方式的技术基础本质上是保守的。”它使单个人的生产经验和技能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而使人类世代所积累的生产经验,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经验,即间接经验的作用越来越大。为了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再也不能仅仅凭借个人直接在生产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而主要依靠间接经验。因此,通过专门的学校教育和训练,授以劳动者各种间接经验,就成了维护和发展社会生产活动不可缺少的手段。现代国家和有为政府就必须重视与生产技术、生产效率密切相关的职业教育。
其次,近代大机器生产和学校职业教育是同社会分工细化、专门技能技巧深化以及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产业革命以后,现代生产体系和技术分工基本形成,并在社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生产中的创造发明和技术革新不断出现,促进了技术革命,于是就对劳动者的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劳动者应该掌握一定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符合社会规范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熟悉机器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技术。这同时也就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同现代生产活动相结合,传授生产中需要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适应现代工业生产性质的操作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这就说明,现代职业教育是现代社会分工和大工业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大工业生产生死攸关的问题。
职业教育打破了古代社会以来学校教育仅服务于统治阶级治国治民需要的局限,使教育重新回归于本初状态,即与人们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服务。同时它也冲破了正规学校和全日制学校的时间和空间,直接为社会生产服务。就当时的职业教育具体形式来说,主要有两种:一是18世纪末出现的技术工人讲习所(MechanicsInstitutes),如1799年,在格拉斯哥大学生产科学仪器的工厂中开设的科学和数学夜校讲习班,对象是技术工人;二是政府强力推进建立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如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批准开办的公共工程中心学校(1794)、综合技术学校(1795,即后来着名的巴黎理工学校)、德国虔信派牧师开设的“实科学校”(1708、1747)等。但马克思并不推崇这两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而是从工厂教育的实践中发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历史上最早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思想的人是托马斯·莫尔,他在《乌托邦》一书中阐述了教育与农业、手工业劳动结合的思想。17世纪英国经济学家约翰·贝勒斯在《关于创办一所一切有用的手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学院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劳动学校”的想法,首次明确提出教育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主张。18世纪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认为,劳动是儿童教育和发展最重要的条件,适当的体力劳动能够促进人的智慧和道德发展。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主张并进行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试验。
二
在19世纪初的英国,工厂生产中使用童工是普遍现象,童工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4—16小时,其体力、智力及道德备受摧残。1800年1月,29岁的欧文从岳父大卫·戴尔手里接任苏格兰新拉纳克纺织厂经理一职,由于受到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学说的影响,他在自己的工厂中实施了“通过改变环境来塑造人的性格,从而达到社会改良的目的”的改革计划。他将每天劳动时问缩短为10小时半,在历史上第一次为工人子女开办公共学前教育机构,为6~10岁的儿童开办初等学校,为11~17岁的童工开办夜校,教授适合儿童年龄并且对未来生活有用的知识。1816年1月,欧文将他的工厂教育机构命名为“性格陶冶馆”。
由于欧文的示范作用,加上其他社会有识之士的支持,最重要的是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英国议会先后三次通过工厂法,规定若干保护童工的措施,并附有童工教育条款。例如,《1802年工厂法》规定,工厂主应对童工进行读、写、算的教育;《1833年工厂法》规定,纺织厂14岁以下童工每天必须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1844年工厂法》规定,8~13岁童工每周须在学校学习6个半天或3天,否则不得受雇。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劳动力再生产问题,他发现工厂教育制度中实践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也是改造旧教育、促使人全面协调发展的唯一途径。马克思的基本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劳动创造了人,同时,人的个性、才能和世界观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
二是马克思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基础上,揭示了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指出生产劳动同教育的早期结合,必然发展为现代教育与现代生产劳动的结合。
三是马克思把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建立在现代大工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上。他们通过对现代工业生产的考察和研究,指出了现代工业生产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创造了物质条件。提出了客观的需求。
四是马克思直接批判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等人的关于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优秀思想成果,确立了科学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并且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的工厂教育制度,从《工厂法》中看到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萌芽。
马克思十分推崇欧文在自己工厂中的教育实践活动。他在《资本论》中说道:“正如我们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可以详细看到的那样,从工厂制度中萌发出了未来教育的幼芽,未来教育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来说,就是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我们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它的基本原意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马克思是从现代大工业生产的客观发展规律中预见到了未来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现代工业使男女儿童和少年来参加社会生产这个伟大事业,是一种进步的、健康的、合理的趋势,虽然这种趋势在资本的统治下遭到了可怕的歪曲。”
第二,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主要是指以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物质生产劳动,亦即现代工业性质的生产劳动;所说的教育是家庭以外的教育,主要是指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匹配的学校形态教育。因此,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生产基础上的现代生产与现代教育的结合。
第三,马克思所说的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包括有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科学知识同生产劳动结合,也包括智育、体育、技术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马克思专门指出,技术教育与培训“要以生产各个过程的一般原理为内容,并同时使儿童和少年学会各种行业基本工具的实际运用与操作。”
在以现代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学校形态职业教育出现之前,职业与教育是分离的:从事谋生糊口的职业劳动者一生一世都没有机会进学校学习,而从事传道授业的教育活动者也是一生一世都远离职业(尤其是体力)劳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理论基础,颠覆了之前以家庭劳动和工场手工业为基础的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它第一次使职业教育建立在以社会化大工业生产和新的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既可以使学校教育获得社会实践的基础,使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提高教育质量,又可以使生产劳动受到科学原理和智力活动的指导,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论文摘要:目前政治经济学中几个主要的问题诸如劳动、价值和分配等在人们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有助于形成正确的认识。劳动的概念和内洒需要扩展。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强调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的有机结合。按劳分配是重要的,反对实际只重视按要素分配的现象。
政治经济学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发展的学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们对相关间题认识的不断深入,政治经济学传统理论中有的内容可能会要不断修改。在坚持的前提下,本着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客观、科学、实事求是的态度去不断发展政治经济学,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本文在此探讨劳动价值及其相关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劳动的内涵
虽然现在对价值的内涵有人还存有一定的异议,他们认为商品的价值不是唯一的由劳动决定,但是从人类社会总体而言,劳动仍然是决定商品价值的最重要的因素。换句话说,劳动是其价值的最基本的内容。只是劳动的内涵也比较复杂,人们对其也有一定的分歧。因此必须正确解决劳动的内涵,这是经济学理论的需要,更是实践的迫切需要。
比如,可能有人会说,科学研究不属于生产劳动,不能够创造价值。对这种观点的要仔细分析。社会的包括高校的科学研究如果说不是生产劳动,那么企业进行的科学研究是不是生产劳动呢?劳动是有分类的,它包括直接生产劳动和间接生产劳动,另外可以分为物资生产劳动和非物资生产劳动。如果说企业的科学研究活动不是生产劳动,恐怕企业是不会答应的。税务部门也不会同意,因为这涉及到征税的问题。另外难道企业和社会的科学研究活动真有本质的区别吗?应该说二者是有很大的一致性的,只不过可能目的不一样。企业为盈利,社会不仅仅是为盈利;企业的科研是为商品生产,社会的科研机构除了会提供公共产品外,也可以把科研成果作为一般商品来提供。现实中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这个时候的科学研究就有了两面性,一方面能够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又提供非价值的产品。这就从一个方面证明了科学研究活动也可以是生产劳动的,不能够绝对否定它的生产性。
同样的问题是针对教育部门。有关教育部门是否是生产劳动部门,这个问题也不能作是或否的绝对回答。现在教育也要有一定的市场化,不仅出现了大量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民办教育,是企业化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提供的是完完全全的教育商品。即使是公办教育,在某些方面也已经带上了一定的商品烙印,含了价值的成分。这个时候我们还能说,教育绝对不包含生产的成分?由于有的教育部门还提供一定的非商品的产品,所以它又不是单纯的生产部门,和社会科研机构一样具有同样的性质。
通过对科研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简单分析,可以知道就经济学的劳动概念而言,最重要的区分界限就在于是否和商品生产直接相关,是否参与了商品的生产。如果是,那么就是生产劳动。在这里可以看出,经济学的劳动概念和社会伦理道德以及其它学科的劳动概念可能是不一样的。必须明确这一点,否则分析间题时难免出错。
劳动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劳动就经济学而言是指生产劳动,这应该是从商品生产的角度来着的。从社会大生产和社会分工来看,只要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正常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归于创造商品价值的一部分。如果不属于商品生产的范畴,即使从本质上有和生产劳动一致的体力和脑力消耗属性,也不构成生产劳动的内容。但它可以成为广义概念的劳动,只是它不能成为商品价值创造的一部分,可以成为社会价值和财富创造的一部分。由于我们这里只讨论经济问题,因此主要针对的是生产劳动。政治经济学中劳动的内涵指的就是生产劳动。由于以往我们没有能够很清晰地区分广义的劳动概念和狭义的生产劳动的概念,导致众多的分歧,也导致了实践中的一些失误,比如长期存在的对知识分子性质和地位的棍乱理解。
二、农产品的价值和地租
政治经济学传统上认为农产品的价格是按照劣等土地产出的商品的价值进行,劣等土地产出的农产品的价值要高于其生产价格。农产品的价格不按照其生产价格进行交换,原因是认为如果按照社会平均条件确定的价值交换,农产品的供应就会不足。仔细分析一下会发现,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是和地租有关系。之所以有地租,传统上认为是因为所有权垄断,在主体经济利益不同的条件下必然要求土地的受让方要支付一定的代价,这就是地租。如果是这样解释地租,可以看出传统的地租理论其实是与劳动价值论相违背的。没有劳动的存在却要收取地租,只能推论为是剥削的行为。由于传统上认为地租仅仅是所有权垄断的结果,而不是劳动消耗产生价值并进行交换的结果,为了解释地租这一额外的价值来源,不得不使农产品要按照高于生产价格的价值进行交换,就是要按照劣等土地产出的农产品的个别价值进行交换。这样的个别价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就是地租的来源。
可是我们要问,农产品就要特殊吗?就可以不遵循生产价格规律吗?似乎不应该有这个例外。关键还是要解释地租的来源。实际情况是,农产品还是按照生产价格交换,是按照社会平均条件下中等土地产出的农产品的价值进行交换。那么地租怎么办呢?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是有使用价值的,只要发生了这种经济资源消耗,就必须为此支付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构成了地租的来源。这部分地租就要作为转移价值计人农产品的价值内。自然有人会问,土地没有劳动消耗,怎么会有价值?是的,土地即使是没有劳动消耗,但是只要它作为一种经济资源被消耗了,它就会产生价值。所以上面谈到关于价值决定间题的时候,我们提到价值是由劳动和资源的使用价值共同决定而不只是由劳动来决定的。
理解了上面的问题,就可以知道,以往所谓的“虚假的社会价值”一说是不存在的。社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凭空产生什么虚假的社会价值”。农产品的社会总价值和个别价值总和是基本一致的,可以判定它们之间是不存在差额的。
三、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
有了上面的内容作为基础,我们再来认识按要素分配就可以比较简单和清晰了。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和资源的使用价值决定。任何生产这一商品所需要的资源(劳动者也可以作为一种资源来考虑),如果作为正常生产条件下按平均水平被消耗掉,那么就构成商品价值的一部分。这里可以按照“社会必要资源消耗”来代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的多少。只是如果用“社会必要资源消耗”作为商品价值的计量工具,其实用性很差。好在实际上如果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量,其同样困难重重,缺乏实用性。实际生活中,我们并不采用什么计量工具来精确计算商品的价值究竟是多少,而是通过大量的、不断的商品交换来自发实现。
既然不同的资源消耗构成了商品价值的一部分,那么不同的资源就要对商品交换实现的收益进行分配。这就是按要素分配。为什么要按要素分配,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最基本的经济行为就是商品的交换行为。商品交换要求公平合理、要求等价交换。为什么要有价值,就是为了“等价”,为了在交换后双方的所获得的利益是平等一致的。商品生产所涉及的各要素资源在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手中,为使商品能够最终产生,基本的行为就是通过交换使资源集中起来并组织进行生产。
如何对商品销售实现的收益进行分配呢?一般而言,能够对收益进行分配的,除政府凭借强权进行的税收分配外,那么分配就在资源的最终持有人之间进行。所有权在谁手中,谁持有的资源多,其能够分配的收人也多。在这里,资源的所有权是最关键的因素。一般情况是,资源通过交换大多集中在企业所有人手中,所以收益也集中在所有人手中。
再来看看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相联系的。按马克思的原意,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创造价值的多少进行分配。但是如果这样理解按劳分配,在实践中又可能会出现问题。比如,同样一个人,在使用生产资料状况不同的时候,同等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往往不会一样。如果按照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理论,就解释不了为什么同样的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会不一样。也许有人会说是劳动的复杂程度不一样说导致的。但是如果是在劳动的复杂程度一样的条件呢?要做到劳动的复杂程度一样并不困难,所以问题还是在价值创造的源泉上。上面我们研究讨论字这一问题。按劳分配产生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在分配问题上必须公平、平等,反对剥削和压迫。由于劳动是创造价值的主要内容,所以在任何时候从社会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都必须体现按劳分配的作用。即使是我们现在的市场经济中的按要素分配,也必须和按劳分配结合。没有按劳分配的体现,纯粹的按要素分配是不能保证公平分配的。
四、资本总公式的矛盾
在论述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时,传统认为是资本流通中等价交换与价值增殖的矛盾。等价交换是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经济和社会意识的基本要求。同时作为资本,通过资本循环必然要求实现价值增值。如果没有价值增值,那么对资本就不会有吸引力的,资本必然很难存在和发展。按传统理论,如果在资本循环中做到了等价交换就不可能实现价值增值。这就是所谓的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提出这个矛盾,是为了说明在资本循环过程中必然发生了剥削行为,如果是等价交换了怎么可能实现价值增值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循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是要求盈利的。企业如果亏损,那么长期就不可能经营下去。如果持平,就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如果企业都是简单再生产,这又不符合社会的要求,长期下去社会还怎么发展、还要不要发展。正常的企业经营是必须要求有盈利的。只有有了盈利,企业才可能进行更大的投人进行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发展,才能扩大再生产,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资本循环同样必须要有价值增值。这是企业生产的内在要求,和什么社会制度无关。一方面是等价交换,另一方面是价值增值,对此如何理解和解释呢?我们首先肯定社会主义剥削己经基本消灭,剥削己经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现象,平等交换和协作是主要的。既然是等价交换,为什么还有价值增值呢?关键在于,等价交换不是一个绝对的、静态的概念,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等价交换既要考虑交换的个体的公平和平等,同时它又是一个涉及社会整体发展的事物,所以必须同时兼顾考虑社会的要求。等价交换不是仅仅要求在具体的某一次交换中要求交换的平等,这个平等由于价值本身就是动态变化的,所以这个平等只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这种交换要求是自由的、自愿的。另外一方面,由于社会必须要发展,必须是扩大再生产。作为企业,必须要有不断的积累,因此企业必须适当地占有剩余价值。这种要求是社会的客观要求和企业内在的追逐经济利益的统一。如果是绝对的等价交换了,企业没有了发展,社会也没有了发展,最终个人也不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因此只要是相对的等价交换了,企业和社会都能够进一步发展,个人也能够从动态发展的角度、从不断扩大的社会财富中得到更多的回报。因此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实际上正是社会正常发展的一个客观要求。当然我们同时要警惕的是,有人以此为借口或以此为掩盖,来行剥削之实,来实行真正的不等价交换。社会主义制度应该要保证能够克服和防止这种行为。
五、价值量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
[论文摘要]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出发,论证了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墓本任务是深入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性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营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间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间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尊崇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间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四、对“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展望
(一)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
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但间题是,如何理解劳动?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那么就是价值创造的一元论;但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那么劳动价值论实际上等同于多元价值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与其说是在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如说是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为马克思明确讲过机器不创造价值,再者,如果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我们该怎么理解马克思对要素价值论的批判?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不在于研究怎样促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在于揭示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从这一目的出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然是一种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价值创造一元论”,否则,如果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无法揭示商品交换关系的本质: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也无法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对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其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的无偿占有。如此一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科学的基础,从而陷人“破产”的境地。
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别于其他价值理论的根本界限所在,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性最突出的体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也就是说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否则,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而不是发展。“价值创造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理论立场,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
一、思想品德教育和劳动实践有机结合
思想品德教育离开劳动实践是不能完成的。因为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只能在劳动实践中培养。而单纯的劳动实践不可能自发地形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只有把劳动实践与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只有把思想教育贯穿于生产劳动的全过程,劳动才能变为一种有力的教育手段。所以劳技课力求把劳动实践与思想品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劳动内容和形式,深入挖掘思想内容,使学生逐步形成社会主义道德观念;树立“人民是生产劳动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培养艰苦朴素、遵守纪律、关心集体、爱护劳动工具、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树立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献身家乡、献身祖国建设的远大理想。比如组织带领学生参加绿化、美化校园的劳动时,就需培养学生树立主人翁的劳动态度,增强劳动的自觉性和主人翁的责任感。不但要绿化好校园,还要保护好校园。在组织学生修路劳动时,就要有意识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当同学们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被肯定,行人在平坦的路面上向自己投来感激目光的时候,就会享受到为人民服务给自己带来的快乐。从而使学生懂得:在社会生活中,为人民服务是高尚的,只有从“我为人人”出发,才能换来“人人为我”的回报。
二、思想品德教育与劳技课教学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