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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劳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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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劳动的意义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第1篇

0前言

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一方面提升了农村人口的平均收益,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推动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升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我国农村劳动力的生产结构,严重影响着我国农村经济大发展,不利于我国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政府要引起对于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问题的关注和重视,确保我国的粮食生产安全。

1农村劳动力转移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农村出现了劳动力转移向城市的普遍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中加快了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也是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粮食生产的安全都有赖于农村劳动力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规模性转移导致我国农业生产的结构单一,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

2劳动力转移对中国农业生产的影响分析

2.1制约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

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一方面有效地推动了农村资本、土地、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转移与重组,使农村经济中的富余劳动力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利用;另一方面也造成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不足,农业生产中的内在动力不足,导致我国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

2.2农村劳动力结构的转变

由于城市中的主要劳动力需求集中在建筑行业和服务业中,因此流入城市中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是青壮年,因此导致我国农村中人口比例出现不协调的现象,主要以儿童和老年人口为主,农村的老龄化和低素质化现象严重,同时也使得我国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儿童。以上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我国农业生产中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

2.3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务工者的工资水平较高,大部分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入城市主要原因是提升家庭生活水平,改善佳通经济状况。然而城市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生活的经济负担也逐步增加,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改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没有显著的效果。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使得农村中生产力发展缓慢,严重阻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业生产中针对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和建议

3.1推进城镇化进程,转变劳动力流动模式

在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过程中主要是要改变目前农村劳动力盲目转移的现状,转变农村剩余劳动力对于只去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观念,缓解我国大型城市的人口和发展压力。同时有效地推动我国城乡一体化水平的提升,推动中小城市以及县、乡、镇的快速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

3.2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要立足于提升农民的基本素质。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的可持续发展,就应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增强农民的生产劳动素质,增强农民的生产经营知识水平,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培育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3加快科技兴农步法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经营水平的提升,必须要重视农业科技的作用,以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作为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吗,不断增强我国农业发展中的科技含量,整合我国农村的经济资源,根据当地的特色发展特色农业,不断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3.4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加快我国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是提升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途径,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劳动力资源不足,因此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要加快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口年龄结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农业生产;中国农村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4-0100-02

前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约6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促进了中国城市经济的繁荣和增长。那么农村劳动力人口的不断流动,对于农业生产自身的影响究竟如何,本文对此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一、相关文献综述

中国许多学者已经注意到人口结构变动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关系,并就此进行了研究。厉以宁通过建立老年抚养指数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计量模型来分析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界发展的关系,发现人口老龄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袁志刚、宋铮认为,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导致中国储蓄率的上升,影响了经济发展,适当降低储蓄率有利于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他们都是从老龄化作为出发点进行研究。学者刘家树用劳动年龄人口的变动研究了人口结构中年龄结构、文化素质结构和人口城乡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建立模型,通过岭回归分析人口结构与经济增长的量化关系,发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增加会导致人均GDP的增加。他们关注的是人口结构变动对整个经济发展的影响,没有对劳动力迁移后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动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进行研究。

而在研究劳动力迁移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影响时学者们主要从移民的汇款行为、回流行为以及迁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方面来研究的。在研究迁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上,杜鹰等通过对外出农户和非外出农户的比较,证明农业劳动力外出就业并不必然导致农业生产水平的下降或提高。然而罗斯高等研究发现,迁移对农作物产出的直接影响是负面的,但通过给家中汇款,增加了家庭的资金,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通过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力迁移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在他们的样本中资金和劳动力对农业的综合影响是负面的。杜鹰和罗斯高的研究都是从样本数据出发来衡量调查地的劳动力迁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情况,准确的反映着调查地的情况,但对全国的适用性不强,并且两人得出的结论有相悖之处。在劳动力迁移之后农村人口结构发生的变动对全国农业生产到底造成了什么影响,本文试图应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来探讨这一问题。

二、计量模型

人口年龄结构是指不同年龄段人口数占总人口的百分比结构,根据联合国的标准,0~14岁人口称为少年儿童人口,15~64岁人口称为劳动年龄人口,65岁以上人口称为老年人口.本文研究的主要是人口年龄结构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因此采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模型的设定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农业生产,根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是资金和劳动力,因此本文假设生产函数满足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形式,但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农业生产仍是粗放式的,本文在生产函数中加入了播种面积,故生产函数可以写成:Yt=AXα1tXβ2tXγ3t

上式中,t表示年份,Yt表示t年的农业总产值,X1t表示t年的物质资本投入,X2t表示t年的劳动力投入,X3t表示t年的土地投入,A表示技术进步的贡献率。对上式两边取对数可以得到:log(Yt)=log(A)+αlog(X1t)+βlog(X2t)+γlog(X3t)

用常数项C代替log(A),加上随机扰动项μt,得到计量方程:

log(Yt)=C+αlog(X1t)+βlog(X2t)+γlog(X3t)+μt

(二)指标选取和变量说明

本文主要分析劳动力流出后农村劳动力结构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因此被解释变量采用的是农业中农林牧渔总产值,它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成果,因此用它作为农业产出的指标(Yt)。对于解释变量,本文选取指标如下:(1)农业机械总动力作为农业的物质资本投入(X1t),因为它是农林牧渔各种动力机械的动力总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2)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作为劳动力指标(X2t),这一指标衡量了在第一产业的从业的人员数,它的变化可以反映劳动力转移之后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3)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作为土地投入(X3t),该指标是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关农作物的面积。

模型中各指标和数据分别来自1999—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2011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1年中国农业统计年鉴》。

(三)人口年龄结构与农业生产关系的实证分析

根据来自统计年鉴的各项指标值,通过观察农林牧渔生产总值与机械总动力、劳动力、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散点图和相关系数矩阵,可以看出:农业生产与机械总动力有相同的发展趋势,和劳动力、农作物播种面积也存在一定关系,但关系不明显。同时进一步研究相关系数矩阵,结果表明,农业生产总值Y和机械动力投入X1存在高度相关(0.934016),和劳动力数量X2之间存在中度相关(-0.715054),和总播种面积存在X3存在低度相关(0.012362)。因此考虑将总播种面积从模型中剔除,则计量方程变为:

log(Yt)=C+αlog(X1t)+βlog(X2t)+γlog(X3t)+μt

对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做回归分析得到估计方程:log(Yt)=

22.71451+0.855607log(X1t)-2.080087log(X2t)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 柳编 乡镇企业

一、导言

临沭柳编从业人员10万人,杞柳种植面积10万亩,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致富的阳光产业。由于近几年的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浪潮比较高,以及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使柳编产业面临新的挑战,产生新的问题。

我们以柳编产业的发展时间为线索,以柳编制品的发源地――白旄镇为例,分析出现问题的基本原因,劳动力的流向特点。为此从政策支持,柳编工艺品企业,市场导向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临沭县柳编产业特色模式简介

1.历史简介

临沭县杞柳栽培和加工历史悠久,其中,白旄镇柳庄的植柳编柳历史最早见于唐朝初年。明朝永乐年间,青云、白旄等地村民,就将杞柳编织成逢年过节出门串亲戚的箢子(相当于手提袋)、餐饮炊具用的笊篱等工具,供人们生产和生活使用。

1973年,临沭县柳编产品被纳入国家首批柳编出口计划,当年出口200余套,打破了我国柳制品出口空白。

1978年,该县组建了全国最早的柳编制品外贸企业――临沭县工艺美术公司。

1983年被国家轻工部、外经贸部授予“出口创汇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临沭县以创建“中国柳编之都”为抓手,着力打造“临沭柳编”区域品牌,提升柳编产业竞争力。截止2009年7月,全县杞柳面积达10.7万亩。临沭县的柳编制品出口4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国家林业局、中国经济林协会授予“中国名特优经济林-杞柳之乡”。

2.柳编产业模式及存在的优势和问题

柳编产业是以庭院经济为基础,柳编企业为龙头,出口外贸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临沭县地处沭河之畔,地势低洼,适合杞柳生长。县域内有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为柳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廉价劳动力资源,并以其特有的自然资源优势,以柳编工艺品出口创汇。根据国际贸易理论中的比较优势理论及要素禀赋理论,这种出口贸易是存在利益的。

但是,这种发展模式流程风险过大。一是市场对外依赖太强,其实现收入的方式只有出口创汇,国外订单数量变化会直接影响整个产业链条的波动,进而影响到柳编加工企业及柳编从业者的收入水平。二是柳编工艺品不属于生活必需品,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工艺品,工艺品的需求弹性较大,美国金融危机造成柳编手工艺品厂的订单大量减少就说明了这一点。三是杞柳交易市场局限于本县的杞柳供应量,原料供应存在风险,使得其它地域的杞柳不能完全替代本地的杞柳,所以这种供给弹性较小的原料供应存在较大风险。另外,杞柳属于农副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也就具有符合蛛网模型基本假定的特点,即商品的本期产量决定于前一期的价格,加上广大农户的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因此杞柳价格的周期波动的特点越发明显,从而加剧了整个局部市场的不稳定性。

三、临沭县柳编产业近期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柳编种植面积的变化情况及分析

经过我们对柳编发源地――白旄镇的调研得知,自1999年该地柳编种植面积迅速增加,从2.1万亩增至4.3万亩,此状况一直持续到2007年。因当时处于全国乡镇企业迅速发展,白旄镇政府抓住这一契机利用本镇的杞柳资源,开办杞柳交易市场,鼓励农户种植杞柳。同时设置经济开发区,积极招商引资,大力支持杞柳加工企业的发展。2008年到2009年,杞柳种植面积大幅下滑至不足3万亩。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得知,原因有三:一是受美国次货危机冲击,国外订单大幅减少,导致柳制品积压,从业者积极性受挫。二是自然因素导致杞柳减产。由于杞柳种植后寿命较短,大多为4到5年,农户种植的时间相似,造成市场供给波动较大。三是国家政策对种植杞柳的负面影响。2006年以来农业补贴大都集中在粮食作物上。根据机会成本原理我们发现白旄镇的杞柳种植户种植杞柳的机会成本在上升,所以农户逐渐放弃种植杞柳,转而种植其他农作物。

2.柳编从业者的特点

通过我们走访的100户农户经过数据统计,结果如下:

从年龄结构上看,45岁以上占39.2%;35―45岁占30.8%;22―35岁占22.6%;18―22岁占7.4% 。我们发现大部分从业人员已趋于“老龄化”,青壮年大多从事养殖或外出务工。由此我们认为从业者的结构反映现阶段的柳编产业并新一代青壮年的青睐,他们不把柳编产业作为发家致富的唯一道路,而是在寻找更为迅速有效的方式增收致富。从从业者的性别来看,76%的从业者为女性,而男性较少。

从编织户从事柳编业获得的收入分配看出,大多数农户用于零星支出,应付日常开销。少数用于子女教育,积累财富。由此可见,柳编户的收入水平不够应付较大额的支出开销。

通过以上数据,总结临沭县柳编产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一是柳编从业者的积极性降低,杞柳种植面积减少,使杞柳供需关系紧张,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收益水平;二是“老龄化”的从业结构,使柳编业得发展潜力不足。

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分析

通过走访农户可得出白旄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至城镇的“推拉”因素。

如图所示及以上调查分析,新的土地政策――责任田面积不随家庭人口增减而增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趋势不可逆转,这是对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肯定。然而,农村特色产业所依赖的劳动力资源优势逐渐丧失,这对其自身及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因此产业升级成为他们面临的一大新课题。

经调查了解,由于家庭等等其它因素,从事编织的农户有一定的稳定性。由上文数据可知从业者多为妇女,男子多外出务工,形成了妇女留守,男子外出务工的特点。柳编产业对于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一定的作用。由于外出务工存在风险,某些村民考虑在家从事经济作物种植。

现阶段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步伐的迈进,户籍政策的放开及城镇的快速发展,城镇对廉价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使得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给城市的市政、环境及治安带来重重问题。所以为了减轻现阶段城镇的人口环境压力,政府应大力发展本地特色产业,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外流。

五、临沭县柳编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临沭县在发展柳编产业方面具有很大的自然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为充分发挥这种优势,形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条。我们结合以上分析的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政府、柳编企业和两个角度入手提出自己的见解。

1.政府应积极发挥自己的服务和引导职能

(1)结合当地的资源状况,积极探索周围县域(如郯城县)的杞柳种植情况,努力开发新的可完全替代的杞柳交易市场,提高杞柳的供给弹性,降低成本波动,进而保障柳编从业者的稳定收入。

(2)建立更加畅通的资金融通渠道。鼓励吸引外资进入临沭柳编产业,参与到产业开发区的建设中。同时,为现阶段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的柳编工艺品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渡过现阶段的外贸低谷时期。

(3)在鼓励与支持柳编产业的政策上要注意中央与地方政策的冲突。在保证小麦基本种植面积的情况下,避免使杞柳种植面积的大幅降低,以防杞柳供需紧张给柳编企业组织生产带来的压力。

2.柳编企业应自主创新开拓国内新市场

(1)整合自身优势,根据国内外的市场信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翻新编织工艺品花样,提高市场适应能力。

(2)大力开展产业升级,以技术及机械化代替现阶段严重依赖劳动力的状况,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3)大力开拓国内市场,降低对外依存度,进而提高柳编制品因的个别国家需求变动的适应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扩大对自己的宣传,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地宣传自己的品牌特色。同时,加强市场营销宣传,让更多的消费者注意到它的实用性、美观性及环保性的特点。

最后,政府要与企业积极合作,大力开发自己的产业文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既可共同开拓市场,又可集中力量发展特色品牌,把柳编产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宋 敏:《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路径研究》《知识经济》2009年18期

[2]刘宝磊:《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动因:一个模型及其经济学分析》《中国集体经济》2009年27期

[3]马花如:《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就业问题研究》《中国林业经济》2009年05期

[4]刘怀柔:《农村剩余劳动转移新论》 北京;中国经济发展出版社 2004年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第4篇

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厅、省煤炭局、省总工会、省计经委、省地矿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

省政府:

近几年我省各种形式的小煤矿发展较快,缓解了能源紧张状况,促进了经济发展。为了搞好小煤矿安全生产,省政府先后发出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乡镇集体、个体煤矿实行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暂行规定〉、〈吉林省乡镇集体、个体煤矿矿长实行安全资格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吉政发〔1992〕60号),全省乡镇煤矿实行了行业管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多数地区个体采煤清理整顿工作已基本结束,取得了较好效果。全省小煤矿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一九九一年比一九九年下降10.53%,一九九二年又比一九九一年下降14.97%,连续四年消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但仍有个别区、县整顿走了过场,重大事故频繁发生。一九九二年小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13起,占全省矿山重大事故总数的81.3%,比一九九一年上升85.9%。主要集中在浑江市三岔子区(14起)和通化市二道江区(14起),占小煤矿重大事故总数的61.5%,多数发生在统配煤矿井田范围内。

小煤矿重大事故多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一是个别县(区)、乡领导只注重发展乡镇煤矿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农民致富的一面,忽视了加强对乡镇集体、个体小煤矿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面,对整顿小煤矿有畏难情绪,抓抓停停,没有下大力量一抓到底。统配煤矿和地方之间缺乏协调,有关部门缺乏通力合作,长期形不成合力和综合治理的大环境。二是管理混乱。有的地方开办小煤矿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采矿登记,审批办矿时不按规定严格审核办矿条件,造成矿界范围不清、资源不清、地质状况不清、无证乱挖滥采的现象,在安全上既自身难保,又影响邻井的安危,且破环了国家资源。有的部门有畏难情绪,只管有证矿,对无证矿制止不力,放任自流。据调查,个别区县90%以上小煤矿没有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一九九二年有8起重大事故发生在无证小煤矿,占小煤矿重大事故总数的61.5%。有的单位向无采矿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的小煤矿发放营业执照,一些部门和单位向无证小煤矿提供资源、电力、火药等,为其非法开采创造条件。有的部门和单位名义上与个人联合办矿,或承包给个人,实际只要钱要煤,不进行管理。三是很多小煤矿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又未采取限期整改的有力措施,致使很多小煤矿生产环境恶劣,随时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很多小煤矿主不愿往安全上投资。据统计,有的县区90%以上小煤矿没达到“五消灭”要求,独眼井、自然通风、明电照明、明火放炮、明刀闸开关普遍存在,有的连瓦斯检查仪器都没有。有的部门挪用维简费,使小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得不到改善。四是安全教育培训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低。很多小煤矿对新工人普遍不搞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工人普遍缺乏法制观念和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不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法规,不接受监督检查,甚至殴打安全监察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十分严重。一九九二年就有4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工人在井下吸烟造成的。

当前正是煤炭生产旺季,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倾向有所抬头,安全形势更趋严峻。今年一至三月份我省小煤矿已发生4起重大事故,死亡21人,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33.3%和40%。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劳动部等部门关于制止小煤矿乱挖滥采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发〔1993〕2号,省政府已翻印下发,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各级政府对小煤矿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抓好小煤矿的清理整顿,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促进小煤矿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地、州、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抓。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查清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进一步理顺和落实有关部门的职能和安全生产责任,并要恪尽职守,通力合作。按照《通知》精神,对本地小煤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地矿、煤炭、劳动和工商部门要依法抓好办矿审批发证、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会要抓好安全管理的群众监督。办矿单位要依法开采,保证安全生产。今后在哪方面出问题就追究哪个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立即对小煤矿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署)主管领导要亲自抓,从煤矿、地矿、劳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班子,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小煤矿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小煤矿健康发展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分类予以整顿清理。重点清理整顿无证矿,特别是国营煤矿井田范围内的无证矿。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威胁大矿安全的,予以定点划界,审核合格后补发有关证照;对完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严重威胁大矿安全生产的坚决关闭;对不完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不威胁大矿安全生产又有开采和整改价值的要限期整改;小煤矿间距过密、互相影响生产及安全的,应促其联合、兼并。清理整顿工作一九九三年末要初见成效。国营矿区内的小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国营煤矿要派人参加,密切配合,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决定关闭的小煤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收回营业执照,公安部门要收回《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电业部门和转供电单位不准再给供电。对阻挠和破环清理整顿,无理取闹,强行或私自开采的,要依法惩处。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六、七月份对全省小煤矿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整顿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严格小煤矿办矿审批和安全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小煤矿的办矿审批、证照发放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办矿审批部门必须按《矿产资源法》和我省有关规定,不具备办矿条件的决不能批准办矿、滥发证照。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要严加惩处。煤炭主管部门要切实搞好小煤矿安全管理,依法治矿。所有办矿单位都要按“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不得以包代管,放任自流。

四、努力改善小煤矿安全技术条件,加强咨询、协调、服务。有关部门从小煤矿提取的维简费一定要有计划地用于改善小煤矿的安全技术条件,不准挪用,争取一九九三年末全省小煤矿基本达到“五消灭”标准。要逐步在小煤矿集中的区域建立小煤矿安全技术咨询、协调、服务站,为各矿井提供地质测量、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指导和矿山救护等服务工作。

五、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争取各新闻宣传机构的支持,大力宣传《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通知》精神,造成强大舆论。有关部门要下大力量搞好小煤矿矿长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了解有关安全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掌握煤矿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术素质和执法的自觉性,严格以法办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生产劳动的意义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马克思对服务劳动的性质和作用、服务产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问题,即服务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的问题,做了较具体的研究和论述,形成比较系统的服务价值思想。马克思的服务价值思想比较于古典经济学的服务价值思想有很大的进步。他没有像古典经济学那样把服务劳动茏统的看作是非生产劳动。对服务劳动的种类做出了区分。马克思对服务的性质作了原则性的概括.认为“服务就是商品”。马克思关于服务价值的思想能给我们提供重要启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的物质生产部门—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在当代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下降。与之相反,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已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服务业和服务劳动的发展程度也是经济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这无疑给经济理论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服务业的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目前国内学术界大致有两种认识倾向:一种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一般规定为基础,坚持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而服务业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也不创造价值。另一种是把服务劳动的内涵加以扩大,并以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是能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的定义为尺度,认为服务业的劳动能带来利润,因而是生产劳动并创造价值。这两种观点的持有者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在于误解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服务劳动理论的相关原理和结论。为此,深人探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服务价值思想,将有助于这一问题的理清,并对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有“生产劳动一般”和“生产劳动特殊”两个定义。“生产劳动一般”指的是人们在自然形态下从事的生产产品的劳动;“生产劳动特殊”指的是人们在某一特定社会形态下从事的反映该社会特性的、生产产品的劳动。在“生产劳动特殊”的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判定服务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不是从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不是从劳动产品的性质,不是从劳动作为具体劳动所固有的特性)得出来的,而是从一定的社会形式,从这个劳动借以实现的生产关系得出来的”。马克思判定服务是非生产劳动的条件是这些劳动“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人即工资或利润交换”,如果服务经营的方式改变了,服务“作为活的要素来代替可变资本价值合并到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去”,服务劳动直接生产资本,那么,服务劳动就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劳动特殊。他明确指出:“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歌唱,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进行的的服务劳动,就是这样一种生产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服务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从属于决定当时社会性质的生产方式。

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服务劳动是否属于生产劳动一般则要进行具体分析。马克思将服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物化的服务劳动,“把自己的劳动固定在某种物上,并且确实使这些物的价值提高了。”这些服务劳动都是生产商品,即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劳动。马克思以运输服务为例对生产进行了分析,认为生产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延伸,因此它是生产劳动创造价值,这点大多数人都同意。另一种马克思称之为纯粹的服务,这种服务“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这种服务劳动所提供的消费品是一种无形产品。“服务本身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马克思将官吏、艺术家、牧师、律师、教师等归人“纯粹的服务”。这些人的服务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艺术家如演员、音乐家等,他们的表演服务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和交换价值(通过服务取得报酬获取生存资料)。如果这些演出被录制成片,他们的劳动就物化了,若不被物化,他们的劳动一经提供随即消失。第二类:教师和医生。马克思指出:“有一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的,例如学校教师、医生的服务……这些服务应加人劳动能力的生产费用和再生产费用。”第三类:国家官吏、军人、法官等。马克思说:“他们的劳动有一部分不仅不是生产的,而且实质上是破坏性的,但他们善于依靠出卖自己的‘非物质’商品或把这些商品强加于人,而占有很大部分的‘物质’财富。对于上述三类纯粹的服务,马克思都肯定他们的服务是商品,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马克思对纯粹服务的分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纯粹服务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则不是生产劳动,理由是这种劳动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物质规定性;也有人认为纯粹服务无论在“生产劳动特殊”的论域内还是在“生产劳动一般”的论域内都是生产劳动,理由是马克思认为“以产品或某种使用价值为结果的一切劳动、一般地以某种成果为结果的一切劳动”都是生产劳动。我们认为物质规定性只是在物质生产领域中成为生产劳动的前提条件,而生产劳动不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中,它还存在于非物质的生产领域如服务生产领域中。 二、服务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理论》中对服务进行了原则性的分析和阐述,认为服务具有使用价值。他在分析非物质生产领域时,多次提到服务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认为,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商品“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不管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产品,都是以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物质或非物质的需要,都具有使用价值。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就其形态而言包括两类,一类是“物化、固定在某个物中”的“实物形式”的使用价值;一类是“随着劳动能力本身活动的停止而消失”、“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的“运动形式”的使用价值,后者就是服务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说“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象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特殊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可是这一点并不使它例如同某种机器(如钟表)有什么区别。可见,马克思认为服务具有使用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服务也具有交换价值,服务具有活动形式的特点。马克思认为服务具有可消费性,“在服务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与“在物品形式上存在的消费品”一道构成社会消费品,服务消费品能够“满足个人某种想象的或实际的需要”,这点与其他商品没有什么不同。马克思分析了服务生产、交换和消费的特点,服务“只是在它们被购买时才被创造出来”,只能以“活动本身的形式”出售,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后就完全消失了,这说明服务具有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因为服务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工人自己可以购买劳动,就是购买以服务形式提供的商品,他的工资花在这些服务上,同他的工资花在购买其他任何商品上,是没有什么不同的……工人作为买者,即作为同商品对立的货币的代表,同仅仅作为买者出现,即仅仅把货币换成商品的资本家,完全属于同一个范畴。同时马克思也认为“服务只是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表现,因为服务不是作为物而有用,而是作为活动而有用。

马克思认为“服务”也和一般商品一样,不仅具有使用价值,而且具有价值。马克思说:“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但是对买者来说,这些服务只是使用价值。马克思并且指出:服务产品“不采取实物的形式,不作为物而离开服务者独立存在,不作为价值组成部分加人某一商品。这种产品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都体现了具体服务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耗费,而对这些服务劳动的补偿,就形成了服务商品的价值。这就是说,服务产品的价值不需要凭借物质商品来表现,即其价值不需要加人到商品价值中,成为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服务产品本身就可以利用非实物使用价值作为其价值的载体,体现服务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服务产品既然是社会劳动的化身,它就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可知服务产品的存在形式不能作为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