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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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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范文第1篇

关键词: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经济组织

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3)07—052-05

一、引言

制度创新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C.North)最先提出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论断,这对深入研究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弗里曼和纳尔逊为代表的制度创新经济学家开始重视社会制度、文化环境和国家专有因素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提出了倍受各国政府和企业重视的制度创新理论。如美国学者卡尔·尼尔森与约翰森在其所著《制度与经济变迁:关于市场、企业和技术的新观点》一书中作了如下总结:“传统上说,……制度经济学家对技术创新的特征与机制并无多少话可说。另一方面,创新理论家虽然强调制度的重要性,但他们使用制度的概念过于狭窄和机械,这阻碍了他们对创新过程的深入理解。然而,近年来有迹象表明,制度理论与创新理论在相互促进。现在人们更认真地对待制度,并比以前从更宽泛和更复杂的方式上使用制度概念。此外,创新被看作是一种深深地根源于组织之间大量相互联系的现象。”纳尔逊指出,在历史上,有过三次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根本性制度和重大性制度的变化:第一次发生在18世纪到19世纪,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两种根本性制度,即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制度得以形成和确立;第二次发生在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期,出现了两种促进技术创新的重大性制度,即股份公司制度和R&D的企业内部化制度;第三次是20世纪50、60年代以来,其主要表现是政府支持技术创新的政策,如政府采购、R&D资助与税收补贴,风险投资等有利于技术创新的重大性制度的出现。关于这几种制度的形成,纳尔逊说:“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政府对研究与发展的支持政策,已成为资本主义技术创新制度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经济学在假定人们所处的制度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对人们的理的分析来解释经济现象。在大多数的经济模型中,经济制度和所有权被认为具有持久性(连续不变)的特征。但是,在研究长期的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制度经济学家们却认为,经济制度和所有权是变化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模式密切相关,人们应研究与他们的行为有关的制度,并将行为的研究与制度的研究结合起来。假定人们希望获取潜在利润,但是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人们却不能实现这些利润,于是人们愿意承担改变原有制度的成本,这样,经济制度的创新和所有权的修正从可能变成现实。也就是说,如果人们预期的净收益大于成本,人们将进行一次制度创新以改变社会现有的制度结构和所有权。

熊彼特认为,企业为了获得利润,应“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美国经济学家兰斯·戴维斯、诺思等人受熊彼特这一思路的启发,研究了制度创新的涵义、制度创新的主体、制度创新的作用、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

二、制度创新理论的生成和发展

1.制度创新的涵义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取最大利益的现存制度的变革。熊彼特在他的创新理论中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创新的性质作了分析。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创新具有公有和私有的性质。在创新初期,最先实施创新的企业家可以获得暂时垄断带来的利润,而其他人却不能获得,此时的创新具有私有的性质。但是,在长期,企业家的创新会被竞争者模仿,创新走向公有。熊彼特认为,创新由私有最终走向公有将会带来三个好处:第一,它保证创新收益中相当大的部分转归用户,并使生产者的成本降低;第二,创新形成的新知识,为其他人进一步的创新奠定了基础;第三,创新模仿带来的竞争,使得由一个公司从某一项特定的创新中建立广泛而持久的产业垄断的危险性得到了控制。

新制度经济学者戴维斯、诺思和拉坦赞同熊彼特的观点。戴维斯、诺思指出,所谓制度创新,是指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制度的一种变革,包括制度的发明、模仿与演进。之所以会出现制度创新,是因为人们能够预期到创新的净收益大于创新的成本,而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这些收益却是无法实现的,唯有通过主动地、人为地改变现有制度中阻碍创新的因素,才能获得未来的收益。拉坦也指出,所谓制度创新,是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革。此时,制度创新主要表现为:某种特定组织行为的变化;这一组织与其所处环境的相互关系的变化;在这一组织环境中当事人的行为及其相互关系规则的变化。

在诺斯、戴维斯和拉坦看来,经济社会之所以会产生制度创新,是因为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人们失去获利的能力和获利的机会。如诺斯认为,虽然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但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拉坦则认为,制度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如果社会群体发现现有制度不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酝酿建立新的制度,否则,经济就会处于停滞状态;如果经济社会不存在通过制度创新而获得潜在收益的时候,意味着此时不存在制度创新的可能,制度实现了所谓的均衡。但制度均衡是暂时的,一旦有了生产技术的变化、或者社会环境的变化,制度的均衡就会被打破,制度的发展就由制度均衡走向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美国经济的方方面面都涌动着制度创新的浪潮,有力地推动了美国经济的繁荣。

既然美国现实证实制度创新能带来经济的繁荣和发展,那么为了确保制度创新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创新带来的公共利益,制度设计的任务是什么呢?诺斯、戴维斯和拉坦对此做出了明确的回答。他们认为,制度设计的任务就在于为创新建立一种适当的平衡机制,既保持足够的私人刺激以鼓励创新,又保持足够的公有性促进技术的广泛应用。具体包括以下二点:第一,确立和保存创新的私有权。利润动机具有有效的刺激创新的作用。第二,维护创新的公有权。资本主义的创新远远不是仅存在惟利是图、生死竞争的厂商,还存在着厂商们赖以共享的技术知识,共享进行某些研究与发展的各类机制,如大学和专业团体,政府资助和私人基金等。政府的制度创新意味着某种法律的改变,个人或集团的制度创新则依靠现有法律,在法律不发生变化的状况下进行组织形式等的变革。

2.制度创新的主体

熊彼特认为创新的主体是单个的企业家和大公司。但20世纪70年代以后,人们发现创新主体呈现多元化和复合化的特点。冯·希倍尔在1976年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客户(消费者)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提出了“使用者即创新者”的观点。戴维斯指出,实现制度创新的主体可以是单个人、自愿合作的个人组成的集团或政府。他们可以采用个人完全自主的形式、政府完全控制的形式或者居于这两个极端形式之间的半自愿的、半政府的形式,即自主合作的形式。

个人完全自主的形式和自主合作的形式是个人之间的一种简单的合作安排。自主合作的形式表明任何个人可以合法地退出,表明他们所做出的决定是一致的,做出决定所花费的成本比撤回决定所花费的成本低。自主合作的形式提供了一种组织结构,它能够有效地协调各种经济活动,以合作形式形成的商业集团可以与以其它形式形成的商业集团之间展开有效的竞争。与之不同,政府控制的形式不提供退出的选择,它所做出的决定不需要每一个人都满意,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大多数人决定行动过程。但不管形式有怎样的不同,自主合作形式和政府控制形式均是为了实现规模经济、实现来自交易的收益、实现外部问题的内部化、减少风险和实现收入的再分配。

那么,影响人们在个人的自主形式、自主的合作形式或政府的控制形式之间进行选择的因素是什么呢?戴维斯分析后看到,这个因素是每种形式的收益和成本的比较以及影响集团的市场和非市场的权力。自主的合作形式和政府的控制形式存在组织成本,它随加入者数量的增加而增加,随需要取得完全一致的要求的提高而提高。在参加人数一定的情况下,政府形式的成本比自主性形式的成本低。但在政府控制形式下还存在一个额外的成本因素,即每一个参与者易于受政府强制权力的控制,而不管他如何不喜欢政府做出的强制性决定,也不能退出。政府的强制性安排能产生更大的收益,因为政府可以使它的强制权力产生效用,并将它的决定强加给参与者,这一切是自主性的安排所无法实现的。制度创新的主体采用的形式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永久的,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但它必须至少实现以下目标中的一个:实现一种制度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它的成员可以得到收入,这些收入在这个结构之外是不可能获得的;实现一种机制,这种机制不仅能影响法律和所有权的改变,而且能影响个人或集团合作或竞争方式的改变。根据实现创新的主体的职能和目的的不同,创新主体可以分为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第一行动集团是指做出创新决定的组织单位。他们的决定控制创新过程。这个组织单位可以是单个人,合作集团或政府。他们最先意识到市场存在某种潜在收益,这种收益在现有制度状况下无法实现。但只要能改变现有组织结构,他们就可以实现潜在的收益。而要改变组织结构,他们中一定要有一个熊彼特意义上的敢于创新的企业家。如果第一行动集团的创新经受住了竞争的考验,他们的成员的收入就会增加,当然,他们还必须支付一部分创新成本。纽约手工业者就提供了一个成功的第一行动集团的例子。纽约手工业者认识到如果他们之间能很容易地联合起来,他们的收入就会增加,他们就能从创新中获得利润,但同时必须支付一部分成本,这部分成本就是修正法律程序或制定法律的费用。他们终于在1811年非正式地联合起来并促使政府通过了一部“联合法”。第二行动集团是指通过制度安排的改变建立起来的集团,它的职能就是根据市场的变化作出制度变化的决定以影响第一行动集团的收入。如果按照处理一般事件的程序,第二行动集团不会增加来自创新的收入。只有法律授予第二行动集团一定的决定权,它们才可能将第一行动集团的额外收入的一部分归自己所有。

3.制度创新的作用

诺思认为制度创新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二是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的作用。

就制度创新与经济增长而言,诺思认为,制度创新带来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有效率的经济组织促进经济增长。他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这里,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就是制度创新。那么,资本、技术、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诺思认为,资本积累、教育、规模经济等都不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它们是由制度创新引起的经济增长的表现。也就是说,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只有制度因素,对于任何国家的任何时期,经济发展中的首要选择是“制度的选择。”换言之,在经济发展中,“制度至关重要。”

就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而言,诺思和托马斯认为,是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而不是技术创新决定制度创新,好的制度选择会促进技术创新,不好的制度选择会将技术创新引离经济发展的轨道,或遏制技术创新。他们以专利制度等制度创新对技术创新重要作用的论述,充分说明这一点,如他们说:正是制度的进步——如专利制度对技术创新的保护——刺激了技术的发展,“付给数学家报酬和提供奖金是刺激努力出成果的人为办法,而一项专为包括新思想、发明和创新在内的知识所有权而制定的法律则可以提供更为经常的刺激。没有这种所有权,便没有人会为社会利益而拿私人财产冒险。”“制度环境的改善会鼓励创新,结果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奖励为具体的发明带来了刺激,但并没有为知识财产的所有权提供一个合法的依据。专利法的发展则提供了这种保护。”

在解释为什么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首先发生在荷兰和英国时,诺思认为:“在这两个国家,持久的经济增长都起因于一种适宜所有权演进的环境,这种环境促进了从继承权完全无限制的土地所有制、自由劳动力、保护私有财产、专利法和其它对知识财产所有制的激励措施,直到一套旨在减少产品和资本市场缺陷的制度安排。”诺思认为激励性的产权制度和竞争性的市场制度在技术创新中起着决定作用。如他说:“就像我们在现代世界所见,改进技术的持续努力只有通过提高私人收益率才会出现。在创新缺乏产权的情形下,技术变化的步伐大多数主要受市场规模的影响。如果其它条件不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会随市场规模的扩大而上升。……简而言之,技术进步率的提高既源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出自发明者有能获取他们发明收益的较大份额的可能性。”

4.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

(1)政府影响制度创新的形式。戴维斯和诺思认为,政府的制度创新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它站在与个人、自主合作组织不同的起点,它的创新与法律和政治是紧密相连的。政府通常采取三种不同的行为方式来影响潜在的制度创新:第一种方式是一项特别的法令允许一种特别的制度创新;第二种方式是一项普通法律允许一系列可能的制度创新;第三种方式是一项法律授予第二行动集团一定的权利,允许他们采取一系列行动。政府究竟决定采取哪一种制度创新的方式依据的是每一种方式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

(2)政府自行实施制度创新。戴维斯和诺思认为,政府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才进行创新。第一种情况:政府的内部结构发展完善了,而私人市场却未高度发展。政府组织可以产生相当可观的利润,而这些利润在现有的市场结构下却不能生产出来。例如,在美国,企业家试图发展交通的努力由于资本市场的原因而受到阻碍。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西部人口的缺乏是阻碍资金融通的主要因素,如果利用政府信用,通过制度的创新,允许资本流动,那么资本从东部转移到西部就会解决资金问题。在这种状况下,利用政府是最好的选择。就政府制度创新而言,戴维斯和诺思指出,对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能力进行评估十分重要。在美国,即使在经济高度发展的时候,政府也对经济进行调控,这种调控使政府进行制度创新成为可能。如果政府没有有效的政治控制,它就没有有效的强制力量。例如,在刚果,由于政府没有足够的强制权力保护财产安全,一些自主的合作集团导致经济全面崩溃。第二种情况:大量的外部收益在现存的所有制下很难实现。在私人所有制状况下,通过自主性联合获取外部性收益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任何—个人拒绝加入合作都会使大家不能获取外部收益,参加联合的人数越多,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单个人没有财产的所有权,那么—个简单的合作组织(或—个大公司)可以组织地区的全部人力获取全部的外部性收益。例如,如果一个土地开发公司拥有一块土地的全部所有权,它可以采取措施阻止工业烟尘的排放,但是一旦土地所有权转移到单个人的手中,采取同样的阻止工业烟尘排放的措施就不凑效,这时,只有实施政府的强制力量,如政府出台地区法,问题才能解决。第三种情况:收入分配可能损害某些人的利益从而使分配变得困难。戴维斯和诺思指出,由于收入重新分配的任何一种形式都会使一些人更穷,某种强制力量能使受损的人必须接受这种新的分配方式。如果重新分配是从多数人到少数人,在没有明显的强制力的状况下,抵抗分配的组织费用和信息成本会影响分配。

(3)政府制度创新使一定范围内收入再分配顺利实现。戴维斯和诺思认为,通过收入的再分配获取收益的集团并不局限于政府人员,自主的合作组织也可以获取收入。例如,美国社会和医药联合会成功地实现了收入的再分配。它们取得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有效地控制供给并拥有政府支持的某种强制性权利。也就是说,当一个自主性的集团有效地实现收入再分配时,它一定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而且政府授予私人的这种强制力往往还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再分配的潜在收益依赖于政府控制财富和收入的强制力。政府征税权力的提高、调节经济权力的扩大和控制区域的扩张都可以提高再分配的潜在净收益。但有时人们利用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可能性较小。例如,如果组织的总成本随着参加者种族的不同和数量的不同而变化,社会的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很高成本,但现有组织能实现效用最大化,那么利用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可能性就很小。再如,如果产品的生产集团仅给本组织成员分配利益的组织比同时兼顾局外人的组织有效率,那么他们更愿意自己进行收入的再分配,依赖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可能性就变得很小。

三、简要评价

首先,应当肯定,制度创新理论不仅在许多方面补充和发展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而且也给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增添了新的内容,从而丰富和发展了西方经济学。例如,诺思等人关于制度创新也要计算成本和收益的观点;诺思等人关于影响创新的形式,政府创新的选择的观点,等等。

其次,制度创新经济学有很大的实用性,他们的不少理论和方法不仅对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有用,而且就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改革和发展经济也很有借鉴意义。例如,他们关于制度创新要计算成本和收益的观点。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技术创新 制度创新 技术决定论 制度决定论

加速科技进步,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真正使科学技术发挥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跨世纪持续高速发展的战略性共识。但要把上述战略认识切实变为可操作的步骤、可实施的进程和可期待的效果,还有许多问题需要作更加深入的探讨。其中,关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关系的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1.理论、现实与问题

1.1 技术创新研究的情况

国内关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兴起于八十年代中期。创新问题的提出并得到广泛关注,是基于下述几点认识:[(1)][(2)]

(1)中国的经济增长质量不高。建国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主要靠资本和劳动的投入,而科技进步的贡献甚微。这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已形成鲜明的差距。

(2)在中国的科技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反差。换句话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较之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在世界上的排位,要显得相对滞后。

(3)“滞后”的原因在于科技和经济的相互分离,以及科技系统内部、经济系统内部的条块分割。

(4)根据国情和世界发展趋势必须进行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形成“科技进步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依靠科技进步”的机制,从而使科技真正发挥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5)技术创新是连结科技与经济的“桥梁”。而技术创新的研究就是去寻找“架桥”的理论与方法,并进行“桥梁”的设计和建造。

(6)技术创新将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它是产、学、研协同的结果。

据此,有关技术创新的研究已成“常规科学”,文献浩繁。[(3)][(4)][(5)]研究者对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动力与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管理及相关政策环境等问题都进行过富有价值的探讨。与此同时,在中国兴起了一股组织创新热潮,一大批科技园区、开发区、中试基地、创业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R&D机构等应运而生。于是,有关这些新机构的“机制”、“风险”、“能力”、“管理”和“政策”的研究,又得以进一步展开。[(6)]这些实证的与规范的研究已为各级决策部门提供了诸多有用的政策依据。

但是,如果我们对这种创新研究热潮冷静地作一点反思,就会发现,上述几点认识以及由此而构成的技术创新研究的理论假设,还远不够完善。

首先,经济增长依靠科技进步固然是大势所趋,但在一定发展阶段,不依靠科技进步的经济增长是否一定是坏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如乡镇企业的成长曾主要依赖于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最终却成了中国十多年来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之一。

其次,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科技实力要超前于经济发展,但从局部看,却是个结构失调问题:科技在“先进性”的旗帜下勇往直前,而经济领域所需要的科技却存在“短缺”现象,生产技术尤为落后。

第三,在创新主体普遍“缺席”的情况下,许多政策选择难奏成效。因此,技术创新研究如果仅仅去研究“架桥”方式的话,是很不够的,还需研究原有科技、经济系统的“搭桥”需求,研究促使其自觉“架桥”的机制,以及如何去降低“架桥”的风险和成本。由此,才能找到从制度上确保创新主体到位的途径。

第四,创新研究中的某些目标和政策选择间的逻辑链条并非总能成立。比如,缺乏创新激励,就诉诸产权明晰;创新有风险,就搞风险投资公司;强化中间实验,得建中试基地;企业技术能力弱,须组建R&D机构;要使高技术产业化,可以搞园区……最后免不了优惠政策。事实上,产权明晰并非激励机制形成的唯一条件,模糊产权亦能带来动力;风险投资公司只能解决有限的“激进创新”的风险分担问题,而大量的渐进创新和工艺创新(这些对中国尤为重要)却不一定要风险投资公司的介入。弗里德曼曾说,美国高风险的创新活动“几乎一成不变地是由为数很少的几个人来提供资金的:他们以他们自己的资金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的资金来冒险”。([(7)],p.37)事实上,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如果不进行创新,那才是件冒风险的事、至于中间实验,它确是创新的必经环节,但把它“实体化”为一个基地,是否就是一种优化的选择?现实中的不少中试基地,往往成为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封闭结构,其结果甚至与初衷相悖,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又何在呢?企业建立R&D机构当然不失为必要的选择,但问题在于不少企业的科技人才却处在闲置状态。在某些高科技园区,真正的高技术也并不一定“热门”,这又是为什么?

第五,我们提出过不少“一体化”命题,如产学研一体化。技工贸一体化等,但关键在于如何才能真正实现一体化并使它也能体现出社会分工的专业化效益?

第六,一些创新研究往往具有“科技推动型”色彩:给定一项技术,然后去研究小试、中试、批量生产乃至市场销售等各环节面临的问题。也许更重要的是另一种型式:从企业出发、面向需求的创新研究。

以上考虑无非想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技术创新开展不力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二是,现存经济体制所提供的激励结构尚不能带来强大的创新激励。因此,深化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研究就成为了一项迫切的课题。

1.2 历史与现实的问题

技术创新问题决不是改革开放以来才发现的新问题。实际上,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是早在建国之初就已提出的科技工作基本方针;各地还开展过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强调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开展过设计革命,并总结出了“研究、试验、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七事一贯制的设计方针,也很注意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的关系;重视生产现场,实行过“现场中心主义”;注重专业化生产和协作,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还曾提倡传统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结合等等。[(5)]可以说,几乎所有关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问题都在改革开放前就曾有所涉及。但由于政治导向、行政干预以及自相矛盾的技术观,使科技—经济的有机结合成了一句空话。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市场机制的引入及开放战略的实施,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30.3%。这里面固然包含着像资源配置的优化、闲置设备的利用和管理的增进等因素,但也表明了技术创新所起的重要作用。尽管如此,资本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1953—1990年间,经济增长的75.67%是靠资本投入取得的;1978—1990年间,这一数值仍高达50.9%([(8)],p.52)。问题倒不在于资本高投入本身,而在于对资本的粗放使用和浪费,在于劳动对极为稀缺的资本的“剥削”。[(9)]

这种对“资本”的不负责任,在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误配、闲置和流失,使如此巨大的“直接生产力”难以形成相称的有效供给,结果,国有企业在各省区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竟与该地区全要素生产率呈负相关关系。[(10)]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能够有效地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第一生产力。

我们曾对东北地区四十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中试基地进行过调查。其中虽不能说没有较为出色的国有企业,但是,国有企业创新不力的长期性、普遍性和系统性,使我们有理由对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表示怀疑。我们的看法是:

(1)技术创新只是次生的(Secondary)的问题。对资本的低效使用才是原生的(Primary)问题。它又导源于低效的企业制度。

(2)在经营者获得了相当的自主权以后,重建经营者选择和监督机制已变得极为迫切。

(3)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而不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企业制度创新的主体,是相当困难的。

(4)没有一套万能的不随时间和产业技术特性变动的企业制度。正是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相互促进下,经济才得以快速发展。

2.关于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

社会发展的本质是创新。没有创新,社会就只能被囚禁在“超稳态”陷阱之中。创新包括两方面,一是技术创新,二是制度创新。那么,在历史进程中,哪种创新更为基本?对此曾有两种观点的对立,这就是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的争论。

技术决定论坚持技术变迁决定制度变迁的观点。[(11)]它在诸多学术领域中都有其强有力的辩护者。比如,以凡勃伦(T.Veblen)为代表的美国制度学派,社会学领域中的奥格本学派,文化人类学家怀特(Leslie White),技术哲学家埃吕尔(J.Ellul)和海德格尔(M.Heidegger)怀特等等。技术决定论有两个核心命题,一是说技术是自主的,技术变迁是技术内在逻辑的产物;二是说技术变迁决定制度变迁和社会发展。对于凡勃伦、奥格本和等人来说,这种状况就代表了历史的逻辑进程;而对于埃吕尔和海德格尔来说,这只是近代以来由诸多因素汇合形成的特有景观。我们把前者称为强技术决定论者;把后者称为弱技术决定论者。强技术决定论者的证据大致有四个:一是“独立多重发现和发明”现象;二是发明的渐进性和累积性;三是发明的可预见性;四是技术—社会的整体关联性。前三个证据确证了技术发明的必然性,第四个证据则表明了社会变迁的被动性。正因为打破均衡的发明因素,才引致了经济制度、社会制度甚至社会哲学的接续变革。对于弱技术决定论者来说,技术作为决定性因素的出现只是现代的事情。正是由于人们对超越性存在的忘却、人类思维方式的技术化、人们对技术优越性的信服,才使得技术进步和人类的共同努力变成了同一件事。从而,技术最终摆脱了任何力量的控制,获得了自主性。这样,不适应技术的制度必遭淘汰,只是那些事奉技术的制度才有其存在的理由,而这些制度实际上也就成了技术本身。而这正是时代悲剧之根源。无论技术在前现代是否同样重要,也无论当代的技术化是否是人类悲剧,经济增长理论和技术创新理论已为技术在现代经济增长和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论据。

制度决定论者对此不以为然,他们主张制度创新决定着技术创新。博兰尼(K.Polanyi)曾强调[(12)],是社会发明而不是技术发明才是工业革命的主要动力,是社会科学而非自然科学在机器革命中起了重要作用。循着这一思路,诺思(D.North)等人发展了制度创新理论[(13)]。他们认为,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是同一件事,决定性的因素则是制度创新。高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正是人类组织的成败决定着社会的进退。技术存量规定了人类活动的上限,但其本身决定不了人类何以成功。反之,正是制度安排决定了知识和技术的增长速度。诺思甚至表明,即便没有技术创新,单是制度创新亦能实现经济增长。诺思对英国产业革命的再认识,似乎为制度决定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在他看来,对产业革命的技术解释是无效的。产业革命中的创新要追溯到产权制度。正是较为有效的产权界定,带来了要素和产品市场的改善与扩张,进而导致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增进。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随之上升,这刺激了组织创新和市场的再度扩展。正是产权、组织和市场因素为技术创新提供了激励,并最终带来技术进步、经济成长和社会变迁。钱德勒(A.Chandler Jr.)对美国工业企业史的研究似乎也为制度决定论提供了论据。[(14)]国内亦有学者支持制度决定论。比如有人认为,“制度既是人类应战的结果,同时又是能否成功地迎接进一步挑战的先决条件”。([(15)],p.17)

如何评价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的明显冲突呢?

在我们看来,两者并没有不可通约式的对立:(1)他们都承认技术与制度间的相互作用,只不过强调的主次有别;(2)技术决定论强调制度滞后,正因为如此,制度“瓶颈”的打破将为技术发展提供机会;制度决定论强调制度前提,而制度分析表明,制度创新是对获利机会的应答,而获利机会却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技术变革带来的。

正如诺思所言,知识和技术确立了制度创新的上限,而进一步的制度创新确乎需要知识、技术的增长;反之,似乎可以说,制度则确立了知识和技术进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创新总有一天要被遏止、正是制度变迁在此时成为技术进步的前提。

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在社会的剧烈转型期,制度创新比起技术创新来就是决定性因素;反之,在社会的相对稳定期,技术创新就成为经济增长的矛盾主要方面。

更一般地说,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的关系,其实质是人—人关系与人—自然关系这两种关系的演进之间的关系。如果说制度是社会组织作为一种自我控制系统的控制规则,那么这个系统只能在更大的系统即人类—自然系统中存在,并以后者为其实现进化的必备条件之一;技术虽然是人类—自然系统的控制规则,但人类需要和应用它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社会系统存在和进化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供给,所以它对社会系统而言的本质作用,与其说是实施控制,不如说是取得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和技术分属人类行动的两个层面,只是通过人类需要这一中介,两者才发生密切的关联。打个比方,任何一个具有确定功能的运动系统(如汽车或导弹),都有控制系统和动力系统。那么,我们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统决定了运动系统还是动力系统决定了运动系统”的争论呢?我们又如何看待“是控制系统的改善决定了动力系统的改善,还是动力系统的改善决定了控制系统的改善”这一争论呢?或许可以说,控制系统和动力系统对于整个运动系统而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但在特定时期,某一系统的问题则可能变得尤为突出。

在此需指明的是,上述比喻并不一定是恰如其分的。社会绝不是一个能够被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随便操纵的可准确预见的有特定目的的系统。我们只是想在制度和技术之外,突出人的主体性。正是在高度的不确定性中,人类通过对制度—技术在满足人类需要方面的失灵的认识和应战,最终带来了社会的进化。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制度和技术仅仅是为人服务的工具(尽管其中可以置入特定个人或阶层的目的),我们有能力进行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尽管我们确实无法摆脱当下的制度和技术基础)。

3.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互动研究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最终判定两种决定论谁是谁非,而是期望从中汲取一些为我所用的理论要素,拓展一下技术创新研究的理论视野,并借此强调对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重要性。

3.1 互动研究的现实背景及其选择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如何对这一进程进行深入的实证研究,是一项颇令人着迷的智力课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目标模式的确立,对“转轨”问题进行实证的和规范的研究已成为具有迫切重要性的重大课题,已是社会学和经济学研究的焦点。[(16)][(17)]这类研究主要着眼于制度分析,尽管看到了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在模式上的类似之处,但并没有试图着力分析其间的作用机制。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有人尝试对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分别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进行比较研究,对制度创新在技术创新扩散中的重要性进行计量分析。[(18)]

我们的选择是:研究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互动关系。这基于两点考虑:一是我国业已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总体制度框架,而且前迫切的现实问题是,如何形成一种适应于市场经济要求的、可以带动技术创新的灵活的企业制度?这绝不是一次轻而易举的变动,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创新过程;二是企业制度安排是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必经环节和基本单元,搞清楚这一环节和市场及政府的关系,找到使这一环节充满活力的途径,对于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也只有形成有效率的企业制度,宏观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才能落到实处。

3.2 方法的考虑

马克思的方法是我们思考的起点。事实上,马克思早就洞见了技术和制度变迁间的相互关系。其理论的说服力也恰在于它包括了新古典经济学所抽象掉的所有要素:制度、技术、国家和意识形态。但马克思在当时还没有充分注意到诸如交易成本、外部性(externalities)和搭便车(free rider)等问题的重要性,受经济本身发展的时代局限,不能不造成其分析上的某些缺欠。[(13)]

正是在这一点上,后来兴起的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以及理性选择社会学等,为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的学术视野,提供了较为锐利的分析概念和工具,使我们有可能对企业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同一框架内进行分析。

在这一学术潮流中,社会学和经济学竟拥有同一个核心假定,即“人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有目的的行动者”。[(19)]

如果我们接受这一假定,就可以对制度和技术,也就是对两种关系——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加以分析。正是人的有目的的行动,无论是发明活动、创新活动、市场活动,还是改革活动、寻租活动,最终都引起人与人的冲突、人与自然的冲突,并将带来其间相互关系的变革。

这样,创新就是社会中自然人、法人为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采取的重新塑造和协调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过程;只有当创新主体的预期纯收益大于零的情况下,创新才会发生。这既是支配创新的动机,也是一切创新主体决定其是否采取创新行为的最后判据。

以上述考虑作为创新研究的一个基点,必然导致“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这种研究以个人行动和交互行动(transaction)为分析的基本单位,力求找到宏观变量的微观基础。也许,由此会引发学科性的纷争:这到底是创新的社会学?还是创新的经济学?它也曾使我们疑虑许久。但是,当我们看到社会学家科尔曼(J.Coleman)冒社会学传统之大不韪,果敢地以“理性行动”重构社会理论的基础时;当我们得知交易费用经济学的主要代表威廉森(O.E.Williamson)号召人们关注组织社会学成果时;[(20)]当我们从创新社会学家凯龙(M.Callon)等人那里读到他的名言——创新者是不管学科界限的异质工程师(heterogeneous engineer)时[(21)],我们感到学科界限毕竟是次一级的问题。从这一视角出发进行的探索,有可能为我们对技术创新问题乃至那些已经很长时期烦扰着我们的现实存在的大量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认识,找到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关士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意义和紧迫问题”,《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1991年,第5期。

(2) 关士续:“市场经济与科技—经济良性循环”,《自然辩证法研究》,1992年,No 12。

(3) 关士续、刘庆有、孟庆伟:“企业技术创新的障碍分析与对策研究”,《中国软科学》,1993年,No 2。

(4) 傅家骥等:《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出版社,1992年。

(5) 远德玉、陈昌曙、王海山著:《中日企业技术创新比较》,东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

(6) 刘庆有、姜照华、夏宝华:“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试验研究”,《中国软科学》1996年,第2期。

(7) M.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萃》,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

(8) 李京文等:《生产率与中美日经济增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9) 樊纲等:《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10) 肖耿:“国有资产的出路:搭便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5年,第2期。

(11) 王大洲:《西方技术社会学研究:技术决定论的证明与反驳》,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论文,1993.3。

(12) Polaygi,Karl,The Great Transformation,New York:Rineholt,1957.

(13)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14) 钱德勒:《看得见的手》,商务印书馆,1987年。

(15) 张宇燕:《经济发展与制度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

(16) 盛洪等:《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

(17) 李培林:《转型中的中国企业》,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

(18)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19) 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年。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范文第3篇

关键词: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现代管理学;竞争实力

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随着市场体制的改革,相关的内容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为了提高整体的市场竞争力,突出自身的竞争优势,茶企业需要依靠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约束具体的生产经营行为,为生产效益的提高提供必要地保障。茶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环节在于内部的财务管理,对企业的融资、战略投资、资产分配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为茶企业现代化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带来了可靠地新思路。

1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及创新的现实意义

1.1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为了提升自身整体的管理水平,茶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存在,对于企业战略投资范围的扩大、生产经营利润的增加、核心竞争力的突出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效地组织了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地发挥出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作用,规范了自身经营活动的市场秩序,为企业未来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提供了可靠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体现在茶企业的各个工作环节,有利于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加快了企业整体的发展速度。茶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的经营状况,在财务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保证了社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利用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茶企业能够对内部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必要地规范,保证所有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茶企业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1)所有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有着丰富的理论支持,能够对自身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必要地指导;(2)为了保证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的应用中能够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制度优势,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明确具体的考核目标,促进茶企业生产利润的持续增加。

1.2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现实意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使得茶企业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受着更大的市场压力,对自身生产效益的增加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茶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营利润,需要逐渐地扩大自身的经营范围。而茶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需要从财务制度方面进行不断地创新,为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可靠的工作思路。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不仅能够保证茶企业整体的竞争力,也能为企业投资活动利润的增加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1)适应了现阶段市场经济形势的总体发展要求,降低了茶企业经营活动中市场风险发生的几率,增加了企业的竞争优势;(2)茶企业的投资领域有了更多的选择,丰富了企业的经营思路;(3)为茶企业产品的市场推广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扩大了产品的流通范围;(4)创新型财务管理制度提升了茶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平,为企业生产效益的增加带来了积极的影响;(5)加快了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的步伐;(6)茶企业面对市场风险的应对机制更加完善,降低了市场风险发生的几率,保证了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企业根据最新的市场形势做出的必然选择。它在保证企业利润增加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对于风险预防管理机制的制定和完善带来了科学的工作思路,是企业面对市场风险的重要保障。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规范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整体的水平,需要茶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做出更多的创新措施,以加快自身产业转型、产业升级的发展速度。

2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

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生产加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对自身的经营成本进行有效地控制,才能保证自身经营效益的增加。结合目前我国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整体的发展现状,能够发现它整体的成本核算体系不完善。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在成本核算工作中有着相应地体现。茶企业整体的营销能力、加工能力、资金融通能力都会直接影响自身的成本预算,需要利用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保证所有经营活动的成本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而茶企业内部不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影响了企业投资范围的扩大。这些不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在具体的应用中主要体现在:(1)具体的核算内容不齐全,无法对实际的工作带来实质性的帮助;(2)核算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核算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财务管理中相关核算方法的选择有着一定的影响,影响了整体的工作效率;(3)核算的具体指标不明确,核算的结果与茶企业实际的生产效益不相符,扰乱了企业财务工作的战略部署。

2.2市场信息掌握不充分

茶企业实际的经营范围较大,客观地决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应用中必须参考有效地结合市场信息,保证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与科学性。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茶企业对于市场信息的掌握不充分,整体的市场信息传递效率明显偏低。市场信息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影响着市场风险的预防效果。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的工作落实不到位,将会间接地影响市场信息的传递效率,加大了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市场方向。市场信息传递效率的偏低,缩小了茶企业的经营范围,使得企业无法充分地发挥出产品效应,扩大了自身的社会影响范围。财务管理工作者对于市场信息的掌握不及时,不仅影响着茶企业经营效益的增加,也为企业未来投资的范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完善茶企业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现实的参考意义。

2.3现金流管理制度落后

茶企业现金流管理制度落后,也为企业的投资活动增加了更多的市场风险。这些企业整体的经营范围较广,面对的市场竞争形势严峻,现金流管理制度落后将会威胁企业的稳定经营。茶企业现金流管理制度落后主要体现在:(1)相关的工作者对货币学的理论知识掌握不充分、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不合理;(2)忽略了现金流所带来的市场风险对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3)相关的审批机制不完善,导致现金流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4)管理人员缺乏必要地现金管理意识,自身岗位的职能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地发挥。

3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具体措施

3.1强化财务管理者的创新意识

茶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需要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的应用中能够充分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降低市场风险发生的几率,增加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强化财务管理者的创新意识,使他们能够充分地意识到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茶企业未来发展的积极影响。强化管理者的创新意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必要地指导。具体有:(1)结合茶企业整体的发展形势,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引导管理者能够意识到创新理念对于自身工作岗位的重要性;(2)通过创新型专业知识测评,增强财务管理者的创新意识;(3)根据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使财务管理者能够认识到创新不足带给企业的不利影响。

3.2优化茶企业的资本结构

合理的资本结构,能够保证茶企业财务活动的顺利开展。茶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必然会受到相关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大了市场风险发生的几率,威胁着自身财务安全。因此,茶企业需要优化内部的资本结构,提高整体的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主要是指茶企业的能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突出自身特色产品的竞争优势,保证资金流通的顺畅性。强化知识资本在茶企业资本中的重要地位,突出茶文化的重要性,使得自身的品牌效应更加明显,为生产效益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靠地保障。

3.3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财务管理部门在茶企业内部所有部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相关的从业者能否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岗位职能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整体的战略部署。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地发挥出财务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的岗位工作效率。同时,绩效考核机制对于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也有一定的影响。通过绩效考核机制的作用,财务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将会得到很大地提高,有利于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地掌握市场信息,为茶企业未来投资范围的扩大提供可靠地保障。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于茶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保证企业在具体的投资活动中能够有效地面对市场风险。

4结束语

茶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需要结合企业实际的发展概括,增强从业者的创新意识,利用创新的举措全面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为茶企业整体的经营战略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达到时代的发展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茶企业需要做好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工作,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范围,为生产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海兵.以人为本企业财务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2]朱华建.中国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体系构建与认证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3.

[3]张旭.我国企业财务文化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路施工 企业管理 创新措施

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逐步现代化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转变,实现了企业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很多管理上的不足和滞后,进行公路施工企业管理的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工作效率,是实现企业综合素质增强的重要手段。

一、公路施工企业管理创新的概念和重要性

1、管理创新的概念

管理创新作为新提出的一种具有先进意识的创新理念,是指创造新型的,更加高效的资源整合的管理模式,它既是资源有效整合以达到企业目标的全过程的管理模式,也是细节化的管理模式。管理创新的概念既包括了管理理念、组织、制度和技术上的创新,也包括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案等诸多方面的创新,是一种坚持与时俱进的,以实现企业从整体到细节,从理念到管理手段的全面的创新的思维管理模式。管理创新的目标是企业保持自身先进性,更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模式,做到细节化的管理等,运用创新管理思维模式不断完善自身管理模式,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成为现代化的具有创新管理模式的新型企业。

2、公路施工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

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方面,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就必须保证自身管理的先进性和完善性。公路施工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经初步形成完善管理模式,但是在管理思路和管理模式上还处于新陈交替的阶段,随着信息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企业项目管理变得分工更加精细,管理也更加科学和完善,管理理念和模式都在不断的发展和创新之中,公路施工企业要保持自身管理的先进性,就需要进行企业管理创新,不断强化自身细节上的管理,保证企业更加稳定、持续的发展。

二、公路施工企业管理创新措施

1、转变理念,加强创新意识

陈旧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都是阻碍企业发展的,保持观念先进性,加强创新意识是现代化企业管理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企业管理层和领导层,应当时时保持自身意识的先进性,重视现代化管理模式对企业效益增强的意义,切实认识到管理创新在严峻市场竞争形势下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企业经营理念和战略管理的创新性,将管理创新融入企业整体战略思想之中,指导企业制定具有创新意识的战略方针和管理方案。

2、加快企业制度创新

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创新,除了要创新意识之外,还需要进行根本的管理制度的创新,实现企业整体管理模式的创新。管理创新与企业制度创新是相辅相成的,企业制度是从企业微观机制问题出发,实现企业更好资源优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进行企业制度的创新,要做到企业内部良好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定标准的业务流程,作为企业内部活动的参考标准;实现人员的定职定责,方便责任和任务的执行和追踪;规范企业的招投标,项目管理,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以及材料采购等具体业务流程,加强领导层的创新意识,形成完善的内部组织框架,形成完善的激励体系和高效的运作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深化改革,形成现代化的管理制度。

3、项目管控模式的创新

随着公路施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的不断完善,传统项目管控模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需要进行项目管控模式的创新。公路施工企业要加强项目管控能力,需要建立现代化大管控和智能化管控模式,在施工项目承担过程中,采取宏观管理,区域化重点管理以及项目经理负责相结合的大管控模式,坚持“区位就近,优势互补”的原则,将项目划分成为若干片区,形成总负责和片区项目管理相互协调的管理模式。智能化管控模式通常是针对高端建设项目而设计的一个整合管理平台,将分散的管控职能和各级项目管理进行科学整合,形成企业资源系统集成化整合,形成高端管理体系,将管理层与操作层进行分离,推动企业简单管控向全面的智能化管控转变。通过企业项目管控模式创新,促进企业项目管控能力的全面提升。

4、促进企业管理的全面创新

企业管理创新所涉及的内容众多,除了以上所述,企业管理上的创新还包括很多方面。首先,公路施工企业要建立简约、高效的集约型管理模式,实现管理体系的创新,改编管理混乱,流程不畅的就的管理体制;其次,企业组织框架也需要进行更多创新和完善,形成“扁平型”或网状型等可以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的组织框架;还有,企业管理手段也应当进行更多的创新,针对施工企业面广、线长等带来的管理困难制定快捷堆成的信息管理模式,实现全面的现代化管理;施工技术的创新也是刻不容缓的,是企业竞争力加强和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证;最后,加强公路施工企业创新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整体内部各环节的管理创新意识和水平也是十分重要的。

三、结束语

公路施工行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进行管理创新是公路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的必要措施。企业的管理创新首先要转变理念,加强企业创新意识;并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加快企业项目管控模式的创新;促进企业管理的全面创新,实现公路施工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提升,时时保持企业管理的创新能力和先进性。

参考文献:

[1]朱乾震.公路施工企业精细化管理[J].企业研究.2011(12)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和意义范文第5篇

为了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创新水平、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专门探讨了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在总结国有企业管理创新涵义、分析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等几个角度,探索性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与改进建议。

关键词:

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对策

“创新理论”最早由美籍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然后由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将“创新理论”首次引入到管理科学领域;“管理创新”概念也由此产生。自进入到新世纪以来,企业管理理念不断更新,企业管理创新成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国民经济发展主体,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此,笔者专门探析了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在总结国有企业管理创新涵义、分析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市场创新几个角度,探索性提出应对策略与改进建议;旨在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创新水平、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国有企业管理创新涵义

如前所述,“创新理论”最早由约瑟夫•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高,并由德鲁克首先引入到管理科学领域,“管理创新”概念也由此产生。熊彼特认为,“管理创新”是指将现有管理相关要素、条件等以一种之前从未有过的形式“组合”起来,并由此产生新的“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果,进而创造出新的利润的过程或者活动;而德鲁克认为,“管理创新”就是赋予企业等组织一种新的财富创造能力或者行为,企业通过创造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等,达到重新配置资源、创造更多经济与社会价值目的。目前,国内关于“管理创新”概念、涵义认可比较多的是由学者常泽修提出的,他认为管理创新是指一种更为有效的、尚未被企业采用的管理方式、方法,企业通过实施新的、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来替代、变革原有已经不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方法,达到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推动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总之,继熊彼特、德鲁克之后,学界内的诸多专家、学者都在尝试丰富创新理论的内容、内涵,并将“管理创新”细化为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几个维度。本文所探讨的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即围绕上述几个维度展开。

二、国有企业管理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待深入认识管理创新内涵与重要性

目前,诸多的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仍然有着很强的官本位意识,受计划经济思想影响严重,还不能完全放下传统管理思维,并认为管理创新只是一些肤浅的、不适用的观念、方法,对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不利于管理创新开展。

(二)盲目照抄国外模式,不适用于本企业

部分国有企业在开展管理创新工作时,没有切实考虑到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本国与国外在文化、社会环境上的差异,盲目照抄国外“先进”管理模式,结果非但没有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导致管理上的混乱,严得挫伤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管理创新氛围不够浓、创新环境欠佳

氛围与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管理创新水平,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人们对“创新”总是有一丝“忌惮”;这也直接导致无法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和创新环境,缺少氛围、环境支持的企业管理创新无疑是“孤独”的。

(四)管理创新客体不清,创新目标不明确

鉴于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普遍存在一个创新客体不清、创新目标不明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一种没有对象的创新,经常的创新失败也就无可厚非,就更不要提管理创新的实质性进展。

三、国有企业管理创新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切实转变管理观念,开展观念创新

管理观念对企业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引领作用;首先,要转变经营观念,由重生产、重数量、重销售、重利润向着重经营、重质量、重服务、重战略转变;其次,要重“人的管理”,确切说是重视人才管理,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企业创新发展。

(二)建立管理创新保障,进行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国有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创新只所以无法有效开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缺乏制度保障,因此必须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加快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步伐,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竞争促发展、以竞争建制度。

(三)夯实管理创新基础,进行技术与组织创新

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是国有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首先,通过技术创新来完善企业管理流程、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其对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通过组织创新来保证国有企业有一个合理的管理组织机构,是保证企业有序运行的关键。

(四)结合国情与企业实际,学习国外管理经验

在国有企业管理创新上,学习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是有效途径之一,但是要坚持一条就是决不能“照抄国外”;应该走走一条借鉴、消化、创新之路。在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时,一定要考虑到我国国情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在经过“变通后为我所用”。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