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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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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交管大队。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增强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1、成立工作组开展整治。

抽调县交通局、公路局、交管大队、市容管理局、建设局、教育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客运车辆督察、城区督察、路面检察三个工作组,分别由交通局、市容管理局和交管大队各指定一名领导带队,在我县主要路段进行不定时巡回检查纠违。路面检查组要针对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道路上摆摊占道等影响路面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交管大队要把主要警力安排在道路一线,加大对路面巡逻监控,并牵头会同相关单位,针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对辖区内营运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发现超载、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车辆所在单位(企业)通报。对一次超载50%以上的驾驶员,责令所在单位(企业)停止对其使用。

(2)加大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检查登记。对有超员接送现象的车辆,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并勒令其限期整改。

(3)加大对酒后驾车整治,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查处。

(4)继续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整治,严肃查处无牌、无证、不带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2、强化驾驶员队伍教育管理。

(1)交管大队驾管中队要按要求,对我县辖区内私家车辆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2)交通运管所要组织人员对我县的三所驾校开展集中整顿,重点检查驾校是否有规范驾驶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

(3)客运车辆督察小组要对我县两家客运企业和出租车企业进行安检,并落实好危险品检查制度、客车趟检和运营途中超员的专项督查。

(4)教育局要牵头会同交管大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由县新闻中心牵头,会同县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交管大队等成员单位,在县电视台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栏目,实时播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实时分析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乡镇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小组,组织交通安全协管员在本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3)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队要认真做好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的印刷散发工作,司法局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内容,积极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持续保持重特大道路预防工作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各种制度的落实。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县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对全县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强化宣传,全民动员,狠抓安全意识的提高。

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个主题,并且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政办[]96号)的部署,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主题宣传教育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地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开辟专栏播安全。开展综合整治以来,通过在县有线电视、广播播放交通安全新闻信息,在省、市电视台播放交通安全新闻信息各1条,在县有线电视《安全你我他》、《周二视点》、《警界纵横》等栏目开展新闻报道、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共56条,在将军山公园、下板大桥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屏25条;经常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大大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5月份,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交通宣传月活动,通过每周安排1天作为宣传咨询日,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12个部门在公园、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台、在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常识资料等,并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同时各乡镇联合交通局、公安交管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运输企业、重点村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讲座、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全县范围内密集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开展文明行走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6月、教育局、共青团县委、县总工会、公安交管等六个部门联合在全县各个中、小学开展文明行走宣传教育活动和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通过组织各学校学生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作品,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并让学生紧密结合个人学习、生活、家庭实际,阐述遵法出行、文明交通的重要性,以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和交通危险行为的危害性,使学生全面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同时把他们的文明交通热情反溯到家长们的心灵中,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

(四)通过成立教育基地教育保安全。我县在公安局交管大队常山中队成立了道路交通 安全教育基地、教育基地通过积极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企业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宣传,并通过经常性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各地群众到访参观学习,今年来止,已经有1名的单位干部、企业员工、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深受教育。

(五)建立交通安全短信发送平台。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公安交管大队与交通局联合收集辖区驾驶员信息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将恶劣天气、复杂路况、重大活动、交通管理等诸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发送到驾驶人。截止目前共发出:风、雨、雾等恶劣天气信息110条;冰雪、道路施工、临时路障、重大活动等复杂路况信息142条;交通宣传、整治、管理信息186条,极大地拓宽了交通安全管理渠道,方便群众了解自身业务信息,有效地预防了因恶劣天气、复杂路况导致驾驶人猝不及防引发的交通事故,受

(六)抓好内部干部、员工“自家人”的宣传教育。各部门制定相关的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并把干部、职工是否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纳入平时和年终绩效考评;各乡镇也通过不同的方式出台了干部、职工的管理办法和宣传教育计划。

三、加强源头管理。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结合综合整治工作,我县共组织安监、交通、交警、公路等有关部门到乡镇、客货运企业、校园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5次,共查处各类隐患4处,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份1份、提出整改意见3条。进一步完善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了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完善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严格加强对客、货运车辆的源头管理。今年5月18日,在县预防办的组织下,在交管大队召开全县客货运企业和驾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交通局、县安办、客货运企业、驾校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综合整治开展以来,县预防办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对全县的客、货运企业共8次的联合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运输企业、车主、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客、货运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按照“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严把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管,严禁车辆带隐患运行、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载车辆或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并充分应用企业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春运等客流高峰运输期间,进行24小时监控管理,实行全程跟踪,严防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研判。根据各辖区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组织人员对多发点段开展调研,定期分析原因,寻找对策,落实整改,做到预防有重点,整改有目标。

1、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五月份以来,完成将军大道2.5公里中心隔离栏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完善了国道324线、省道201线的公路标线路口警示桩、轮廓桩、百米桩、公里牌;完成县道坂云线、下大线、云四线等线路的改造工程,标划县道中心线950多平方米、建筑防撞墙168多延米、安装减速带12处、设置限速限载标志26组、配置警示警告等标志牌120多面;其中,辖区道路周边学校各路口增设警示灯5个、标志牌16多面、标线150平方米;完成国道324线10公里中心隔离栏一期工程设置工作,完成元光路翻新改造及标志标线施划和元光路与宝成路叉路口红绿灯设置工作,养护县道125.2公里,修复损毁道路4处,井盖缺损5个。

2、加强县乡公路危险、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对县道云四线下曾事故多发路段(县人大提案),积极组织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陈岱镇政府等部门进行治理,完成县道坂云线世坂村中桥危桥改造工作,上坑桥、山美桥等危桥改造正在进行当中。共组织拆除违章建筑13座,清理公路堆积物和污染专项整治104处,责令21家道路运输企业36项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督促维修车间和客运车辆更新灭火器15支、配置逃生锤18把,整改率达100%;责令3家建设施工单位6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四、加强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一)加强路面管控,大力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各乡镇、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安排勤务,特别是加大勤务改革力度,通过组织公安交管大队、交通局、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勤行动,以国道324线、省道201线及城区道路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严把交通和治安防范关。重点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以及农用车、拖拉机载客和客运车超员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综合整治开展以来我县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75起,行政拘留12人,查扣各类无牌无证机动车36辆,查处酒后驾驶26起,查处擅自从事道路运输驾驶人员27人次,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车辆4部(其中1部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无证货运车辆9部、非法改装营运车辆18部,强制解体各类报废机动车68辆,有力打击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限、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积极组织护卫天使行动,确保师生出行安全。一是不定期深入辖区学校,组织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召开交通安全培训会,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采用展示宣传挂图、播放专题片、现场讲解事故案例等方式,强化宣传造势,动员教师、学生家长引导学生树立遵守信号、各行其道和安全乘车等文明交通意识,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黑校车”行动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是组织交管、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作战,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进行再排查,保持对辖区学校及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乞讨人员的有效监控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学校及周边“黑面的”、“摩的”等违规接送营运车辆。同时,通过交管大队设立“护学岗”,加强学校上、放学期间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三)积极开展工程车辆整治行动,保障道路的安全 畅通。我县组织交通局、公安交管大队、各乡镇开展工程车辆整治行动12次,重点整治工程车辆不按规定遮盖、超载、超速、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采取设点检查、流动巡查等措施,对过往的工程运输车辆做到逢车必查,检查工程车辆超载、非法改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放大号牌不清晰、未粘贴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在教育处罚的同时,责令驾驶员现场予以改正,对现场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驾驶员通知车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整改。

(四)积极开展客运整治行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半年来,我县通过组织交通局、安监局、交管大队全面检验辖区客运车辆,完善车辆管理档案,确保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加强路面管控,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对七座以上客车进行登记检查,严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秩序畅通;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进企业”等宣传活动,向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的司乘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和《人命关天、爱护自己》宣传光盘,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再学习再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求汽车站候车大厅24小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光盘,提高广大乘客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以乘客来约束驾驶人的驾驶陋习,将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积极开展全省6月20日综合整治统一行动,净化辖区交通环境。6月20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公安局各警种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省统一行动,动中,出动民警250人次,参加行动的各警种、不顾疲劳,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0起,暂扣车辆56部,治安拘留无证驾驶1人,其中酒后驾驶5起,醉酒驾驶1起刑事拘留1人,抓获网上逃犯2名,有效整治了辖区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统一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六)强化预防机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县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抓重点地区,降交通事故;抓危险路段和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的工作思路,着重抓了“黑点排查、预防机制、源头治理、整治违法”四项工作。目前,辖区已初步形成了专群结合,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配套的事故预防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

七、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职,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乡两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事机构,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全力推进预防事故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防范体系。

二是加强事故分析研判,狠抓交通秩序整治。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各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对辖区较为突出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客、货运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范文第3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行政一班人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把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陈治军校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的普法教育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教职工的普法教育.教职工学法是学校"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他们的法治意识,法制化理论水平直接影响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学校安全稳定.我们将学法,用法的实绩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了教职工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充分利用星期一例会学习的机会,把学法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了全体教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抓少年儿童的普法宣传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较为突出,已逐渐成社会和家庭关注的社会问题,我们针对儿童易于接受,易于塑造的特点,在对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全方位整体推进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少年儿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思想品德课堂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观看DVD,举办专题法制教育讲座等方式,向学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并通过班会反复学习,强调.

四,延伸学生带动家长的普法教育.我校结合学校独生子女占主体地位及其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的实际,充分利用一个小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学法,守法,广大家长的法律意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范文第4篇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活动中。大力宣传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法律知识,在全民中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对全区公民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禁毒法》、《律师法》、《公证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二、以“综治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

(二)3月19日,呼市政法委组织全市各单位在新华广场开展综治集中宣传日活动。赛罕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相关各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

司法局宣教科干警在新华广场以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播放录音、设立咨询台,为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围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综治基层基础,推进‘平安首府’建设”的主题,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日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了5000多份平安建设宣传材料和500个普法宣传袋,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5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组织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建设’法制讲师团”,3月15日,巧报司法所在巧报大台村会议室为村民代表、村务管理人员、人民调解员以及治安管理队员宣讲如何“依法管理村务,建设新农村”。同日,大西司法所在本办事处会议室举办综治干部及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宣讲成员徐智老师主讲《物业管理条例》。中专路司法所协同中专路街道综治办共同走进赛罕区东风路小学为全校师生讲解了如何预防犯罪和的危害,如何掌握消防知识、如何参与反和引导父母共同参与反、如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月份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发放多个普法宣传袋,《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制教育笔记》和《赛罕区全民普法实用手册》2万余册。

5月20日上午,赛罕区为开展好全区科技活动周暨呼和浩特市第二十届科技节活动,区政府在乌兰察布东路街道草原社区(女神贵宾楼北十字路口)举办2012年全区“六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政法委、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科技局、司法局、环卫局等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呼市有关单位应邀也参加了这次活动。这次活动主题:“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努力构建和谐首府城区”。活动中,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各自工作重点开展“六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区司法局在这次活动中,由副局长张俊梅带队,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组织法律宣传队伍,出动宣传车1辆,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展板10块,向社区居民分发法制宣传材料6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人数30多人次。

四、着力抓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议》的要求,依据呼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旗县区考核细则指导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验和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范文第5篇

第二作者:任园园 (1993 —),男.,汉族.,河南省辉县市人.,本科生,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方向: 法学。

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逐渐涌现,相关立法呈现出滞后性。近两年校车安全问题成为实物届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迫切性的问题。针对校车安全问题,我国在高层级法律方面,对校车安全问题的相关规定处于不完善状态。因此,加强校车安全问题的法律研究,对完善相关立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将起到建设性的作用。

关键词:校车安全;现状分析;法律对策

前言:现阶段,校车安全存在着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各部门职权划分不明确,校车质量不合格,校车司机不合格的现象。尤其在乡镇地区,中小学生和幼儿大多是留守儿童,其监护人的法律知识欠缺,对于拥挤不堪的校车也抱有侥幸心理。 因此,研究校车安全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校车使用的环境,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强化政府的行政职能,打压黑校车的发展。这需要我们不断的深入实践调查总结经验,不断的进行理论创新,结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完善校车立法机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主体和不同的层面来解读影响校车安全现阶段校车安全问的因素,并且不断提出新理论来解决校车安全问题。

一、校车安全问题规制的理论分析

(1)校车安全问题的现状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过万人,其中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中小学及学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2320起,造成2670人死亡、11417人受伤。据调查显示,校车安全事故多发生在中小城镇地区,由于经济水平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及地方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致使校车交通事故频发。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黑校车大量存在,校车超载极为严重,破旧的汽车简单翻修就上路拉客。

(2)引发校车安全问题的相关因素

监护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由于经济落后,乡镇地区多是留守老人和儿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孩子能按时就学,他们也就向黑校车妥协。

监管的缺失。地方政府单位没有对黑校车加强监督和打击,很多时候视而不见。学校为扩招生源也不干涉,没有提供足够的条件满足学生对校车的需求。校车事故一旦发生,责任人就不明确。

法律的疏漏。现行法律条文对校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没有具体的可行性的规定,范围过大的限定反而起不到具体的实效。校车特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的分析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过万人,其中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中小学及学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2320起,造成2670人死亡、11417人受伤。校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已成为我国当下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针对校车安全问题,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共有62条详细内容,不仅对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学校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而且还对校车的生产、安检、校车驾驶人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对解决校车安全问题有极大的帮助,然而就在其出台不久后,同年12月24日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又发生一次严重的校车事故,11名儿童遇难,这意味着校车事故仍在不断发生,悲剧还在上演,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更进一步的解决校车安全问题。

在国外,校车安全问题也受到相当的重视,以美国为例,从联邦到各州涉及校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共有300多项。美国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在贯彻“学生至上”理念的决心和程度上以及该理念在大众中的认可程度上都达到了其他国家难以比肩的高度,在他们看来,校车运输的是整个国家最宝贵的“货物”──代表未来的学生,因此他们对孩子们的人身安全问题非常重视,他们对校车的整体构造与安全装备都有详尽的规定,甚至校车还享有“通行优先权”。①美国对校车的管理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也是美国校车安全度受到各国公认的重要原因。

美国有效的校车管理体制值得中国学习,但中美国情不同,中美在经济和科技上都有一定的差距,况且中国是人口大国,必须考虑到一些措施实施的可行性。中国可以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合理借鉴美国对校车的管理经验,外为中用,自主创新。总之,必须更进一步完善对校车安全管理的立法,使校车安全问题得到真实有效的解决。

三、解决校车安全问题的相关对策

(1)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乡镇地区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围绕校车安全问题进行下乡普法宣传。一方面增强监护人的维权意识,另一方面能够打压黑校车的气焰。

(2)立法明确学校的民事责任和责任义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校方才能够重视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切实负起责任,为孩子们提供合适安全的校车和就学条件。

(3)因地制宜的制定地方可行性法规,强化政府职能。政府作为人民权利的行使者,需要法律的约束。通过地方法规规范校车管理,能够起到很好的保护和制约作用,使校车的使用更合法化。

(4)健全民事程序法开通诉讼渠道保障当事人权益。校车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需完善程序法和渠道。可以通过降低诉讼费用、提供诉讼人士等,让更多的人能够运用这一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5)借鉴国际校车法规较完善国家的可行性条文。结合他国的法律优秀成果改善我国校车立法。

结语:校车安全牵动人心,它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教育环境、管理状况和人文思想。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是保障中小城市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明确学校责任人意识的需要,是强化地方监督监管的又一切入点,最终促进社会的健康和谐稳定发展。从中小城市的校车安全出发,分析推进校车安全建设的影响因素,为国家立法和中小城市的校车使用管理、地方政府的监管,提升学生监护人的法律安全意识等提供可行性的建议,从而减免校车事故的发生。(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引自李海龙:《美国校车:构筑学生安全的坚固城墙》,《探索与争鸣》2012.

参考文献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3]梁慧星:《民法总论》

[4]赵梓媛,万毅.我国校车安全问题探讨[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