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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运输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行业安全规范标准,对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排查隐患。二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质量信誉考核。三是对“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严格检查“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五是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六是严格检查事故到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
2、交通安全隐患检查。一是交警部门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至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督促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二是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三是严厉取缔“黑校车”,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从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两条主线入手,狠抓整改,确保安全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所属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其相应行政许可。三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监管平台。四是加强驻站管理,重点主要放在二保、等评、安检、保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检查上,对受检项目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确保经常化常态化管理,有效地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五是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抄报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管理。六是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运管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
2、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要以通乡通村、农场、山区公路为重点执法道路,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农用车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严厉整治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违法停车以治乱为重点,重点治理乱停乱放、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标志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整治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驾驶车辆和乘车过程中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严厉查处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科学调动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本地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把握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加强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六是严厉整治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型为公路客运汽车和7座以上客车。严把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关,对客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禁止其上路营运,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逐一上车核查人数并做好登记,防止超员客车驶出辖区。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针对农民工返乡客流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大的特点,把住出村口、上路口以及重要路段,严格查处短途客车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
1、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卡考核制度,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驾驶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在运输站场摆放交通事故展板、制作警示教育光碟、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交警窗口。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单位要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交通安全提示卡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挂图等方式,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3、车辆单位。各单位要采取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用品等方式,对本单位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通过悬挂宣传牌匾、条幅,利用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1、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拒绝酒驾”、“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系好安全带安全无意外”为宣传主题,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出行提示。
2、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重点报道各部门深入排查整治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以及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违章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举措。
3、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评估、评价,分类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制度以及客运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同行业管理挂钩行动情况;宣传客运企业推行每月对司乘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情况;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实行“黑名单”各有关部门互相通报情况;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投标清理取缔客运挂靠车辆,调整道路客运企业规模结构,优化道路旅客运输资源配置,规范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秩序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四大”会战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充分发挥领导、监督、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单位要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全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取得实效。要密切与宣传部门配合,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加大宣传力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两提高、两减少”目标,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明交通关注率和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和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进一步减少。
三、工作步骤
活动自3月13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3日至3月28日)。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立足单位职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9日至5月15日)。把宣传教育活动与打击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结合起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做到“十个一”:
1.各乡镇(办)设立“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影响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故案例,加大曝光和追踪报道力度。每月召开一次恳谈会,全面总结“春风行动”开展情况。
2.各乡镇(办)定点设立一批固定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在主要交通道口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在主干线道路指示牌背面加载交通安全标语提示。
3.各乡镇(办)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送安全下乡”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文艺演出团,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演出活动。
4.公安交警部门每周集中开展一次以打击酒后驾驶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及时曝光一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
5.公安交警部门每月深入城乡集镇开展一次交通事故图片展示、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6.各级各部门通过寄发邮资明信片或邮件的形式,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7.交通运输部门在客货运站、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上的LED电子显示屏、影视播放机上播放一段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短片。
8.通信运营部门每周向广大群众发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9.旅游、文体部门在酒店、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前台、墙壁、电视、电脑上设置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
10.教育部门设置交通安全课程,编印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小刊物,发放到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办)和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办):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利用新闻媒体和远程教育系统开辟专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县文明办: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的评价指标,提高全社会接受教育、参与文明交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县公安局: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牵头主导作用,持续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有效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通报交通安全形势,解读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听取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结合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时段、不同群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对公安交警和乡镇(办)派出所进行工作督导。
(四)县司法局:以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五)县交通运输局:以客货运输企业和驾校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机制,配强师资力量,丰富教学内容,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测人员的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将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营运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组织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进行施工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农民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六)县安监局: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考核和监督机制。监督各乡镇(办)和县直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对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督促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整改隐患。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办)、工业园区和有关部门实行预警通报。
(七)县教育局: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积极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廊,设置体验区,利用图片、游戏等形式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校车和学校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等不安全车辆,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行动。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有效联动机制,强化对经常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学生的管理。
(八)县住建局:对公交运输和建筑施工企业驾驶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增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拓宽交通安全宣传面。在广场、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城区道路、桥梁、内河等设施安全防护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九)县文化执法局:督促、指导网吧等娱乐场所建立社会公益事业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其中,充分发挥公共聚集场所宣传阵地的功能,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十)县旅游局:指导、监督旅游企业(旅行社)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检查、督促旅行社、饭店餐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是否租用或聘用有资质的车辆或人员参与旅游运输。组织对旅游企业实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县农机局:建立农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农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配合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打击农用车辆非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
(十二)县公路局:在各主干线道路指示牌背面加载交通安全标语提示,在迎宾大道、富国路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牌及电子显示牌。在城区停车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路况、气象信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配套设施齐全、完好。
(十三)县人保局:利用人才招聘会、培训会等时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十四)县广电局:及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闻采访报道,广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教育举措和成效。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及时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和专题信息。
(十五)县邮政局:通过向驾驶人、私家车车主寄发知识问卷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设置奖项鼓励参与答题和回函抽奖。利用定期的《中邮专送广告》媒体、账单媒体及交通执法告知书,搭载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信息,面向社会宣传“春风行动”。
(十六)通信运营部门:移动、电信、联通公司要积极建立公益事业信息发送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其中,充分利用信息受众多、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向广大人民群众发送道路交通安全温馨提示短信。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其它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春风行动”顺利开展。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研究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确保实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良好氛围,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符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文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文同志兼,负责材料汇总、协调沟通、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我市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农村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营造交通安全宣传齐抓共管的氛围。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人人关注交通、人人认识交通安全重要性,达到“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和“交通宣传进万家、交通安全靠大家”的宣传效果,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公共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将文明交通宣传行动计划列入全市宣传工作日程,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广播、电视台要在固定时间播发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确保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市文明办联合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并协调其它部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乡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组织指导实施计划,并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布局中。
(二)市公安局。负责联合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并协调其它部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整治专项活动;市交警大队要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建立至少一个大型宣传专栏,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此项经费由市政府统一安排。今年月底前,每个乡镇、个别重点村庄至少建立一个4m×1.2m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宣传教育、管理和考核;协同公安交警、安监部门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等六类安全管理设施;加大驾驶培训市场整顿力度;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四)团市委。负责组织发动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五)市教育局。负责把交通安全知识列入教学计划,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统一编写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六)市司法局。负责把文明交通宣传行动计划列入年普法规划,开展文明交通普法教育活动。
(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纳入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令辖区各加油站设立一个4m×1.2m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并作为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住建、工商、农业等部门。负责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清理违法占道,加强农用车辆的源头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九)工会、妇联等部门。负责协助开展文明交通倡议、宣传和教育活动。
五、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六、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成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上街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活动;走进学校举办文明交通知识讲座、竞赛、演讲等活动;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开展政府机关驾驶人文明驾驶示范活动;开展“文明出行,为国际旅游岛建设作贡献”活动;在公安交警部门窗口单位、公路沿线加油站、学校、企业、社区、行政村等设置和完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栏。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协调公安交警及公路部门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树立国际旅旅游岛形象,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等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停车泊位,完善道路车速控制、防护设施、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三)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对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对公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电动车、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优化路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十佳文明规范执法标兵”评选活动。
(五)大力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聘请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参与公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
(七)加强特种车辆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检验排查,对驾驶人、押运人、车主进行安全教育;划定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区域,在出入我市的主要道路以及高速公路设立固定查缉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格,驾驶人资格证、押运人的资格证、安全防护措施等。组织专业人士对事故隐患点段进行彻底排查,在危险路段设置提示、警示标志,改善我市的道路通行环境,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各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公安交警部门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违法处理窗口和路面执勤民警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主力军的作用,车管所要在办证大厅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岗”展出交通安全宣传板报,利用已配置的电视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同时向办牌办证、年检审业务的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道德、安全意识等知识,事故处理中队要借处理事故的机会向群众宣传事故成因,危害和预防事故的方法,要利用肇事车辆残骸制作流动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展台,组织巡展,检测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民警要主动对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分析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险。
(三)抓住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的关键环节,加大对客运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做到客运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教育,组织客运企业的驾驶人和从业人员观看宣传挂图,招贴画和专题片,通过客运广播站播报交通安全知识,车载电视专题片。对候车、乘车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乘车人对客车驾驶人在车辆运营途中超员、超速等各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或交通运管部门举报,对举报属实的,要予以表扬和适当奖励。
(四)督促教育部门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措施,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要利用每周例会之际给中小学生讲授一堂交通安全课,并组织中小学生参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5年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的指示精神,在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中,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宣传、教育、广播、电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做到“报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上有字”,从而进一步宣传普及交通法规,提高广大群众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积极营造“人人都关心交通安全”的良好交通氛围。
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0多人次,到公路沿线、乡镇宣传240多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知识竞赛3次,散发《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宣传资料15万份、到各学校村庄上课43次,悬挂宣传横幅67条,在各乡镇厂矿、车队、行政村和各中小学校出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板报89期,张贴宣传标语650张。受教育人数30多万人次。另外,大队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相关调研文章8篇,从不同角度阐明了群众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法规观念。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大队在开展“普法”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活动,归根结底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达到领导班子及成员依法行政,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从而推动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目的。二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为“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副大队长为副组长,各中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普法”工作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大队“普法”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企业、村庄开展“普法”活动。二大队根据上级机关工作部署,为使活动开展收到实效,二大队将责任落实到中队和民警。通过深入到辖区运输企业、乡镇、圩集、大型有车单位及大队创建的交通安全村、社区、学校、企业进行演讲、上课、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和悬挂宣传横幅、播放vcd光碟等形式,到各学校村庄上课43次,同时通过展览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挂图、宣传车巡回、举办大型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利用宣传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不断掀起“普法”工作。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须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从自己做起。同时要求辖区各运输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措施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普法教育目标分解到班组、岗位、个人,让员工知道自己该学什么,怎么做,使“普法”工作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础。通过宣传教育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尊重和保护生命,树立正确交通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三、抓好“普法”宣传员的培训。根据历年“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大队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大队“普法”工作的进行。深入到辖区各运输企业、村校等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队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拓展宣传思路,细化宣传措施,通过瞄准重点人群,依托宣传平台,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切实增强了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出行意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稳定。
一、依托培训平台,对记满12分的驾驶人进行警示培训。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队认真组织本辖区有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违法记分情况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警示培训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依托窗口阵地平台,做好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深化阵地宣传,确保宣传机制的长期化和时效性,大队充分利用客运站、乡镇街道、农村集市等公共场所和大队违法处理大厅等阵地,设置了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滚动播放警示片,摆放宣传展板,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氛围。同时加强“客运安全”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先后深入到客运单位、有车企业,扎实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安全宣传,通过交通安全讲座与企业员工和广大司乘人员、社区群众进行交流,让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
三、依托中小学校平台,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针对中小学生容易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大队将中小学生列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点宣传对象,积极开展“送法入校”宣传活动,深入学校为学生宣讲文明出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理念,明确责任,细化工作,定期到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指导,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在校园内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悬挂标语、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依托路面执勤执法点平台,做好交通违法者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工作中,大队依托路面执勤执法点民警,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并随时随地向过往群众讲解行车安全知识,提醒和教育驾驶人遵守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