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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风险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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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风险防控方案

经济金融风险防控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会计;风险;体系

由于金融会计风险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因此应对影响金融会计风险的各个要素进行综合性分析,对其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独立的特点进行全面研究,形成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从不同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战略出发,对各个管理子系统进行优化分析,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在新形势下需要对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进行分析,形成良好的金融风险管理战略,对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主体需要有全面的认识,对各项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把脉,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综合能力,通过对金融会计内外部风险环境的分析和研究,推进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模式创新。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战略实施是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的重要路径。

一、金融会计风险系统性管理体系建设

金融会计风险具有系统性特点。因此,从金融会计风险系统性角度进行管理体系建设,是防范各项风险的基本方法,由于金融会计风险系统的联系性、层次性、整体性、有序性特点,在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管理体系建设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每个对象的风险模式,对风险管理要坚持系统性的管理思想,从金融会计风险形成的各个层次角度出发,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通过系统性管理的基本理念,提升金融会计系统性风险的防范能力,积极稳妥地进行金融会计管理机制创新,提升金融会计的综合运行能力和运行水平,实现金融会计风险的全方位综合性管理。通过对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基本特点分析,需要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整体性研究,从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基本特点看,可以引发金融会计风险的因素较多。金融会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因此要从风险形成的综合性原因出发,逐步挖掘产生风险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进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提高金融风险整体性防控能力,为金融会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金融会计风险具有自身独特的结构,因此需要对金融会计风险的基本特点进行全面研究,从系统风险的危害程度出发,对各项风险的运行规律和管控方法进行综合性研究,形成综合性的风险管理方案,确保金融会计的各项风险能够有效的防范。从金融会计风险的组成因素角度分析,由于各个风险因素之间具有独立性的特点,同时各个风险因素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在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采取综合性方法,按照标本兼治的基本风险防控理念,制定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金融会计行业产生风险会影响到各个企业主体和个人。因此在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综合性分析和研判的过程中,需要从金融资产管理的基本模式出发,通过会计核算等手段发现金融风险,同时能够果断采取措施,从多角度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提高金融会计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为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个角度出发,对系统性金融会计风险危机进行有效防范,确保金融会计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风险管理各个模式出发由于金融会计风险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因此针对不同层次的金融会计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通过对金融会计风险的分层管理,可以提高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效率,为金融会计风险的层次性管理体系建设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对系统性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具有综合性作用。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层次性模式管理出发,对金融会计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资本风险、表外风险进行全面的研判,形成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机制。对各个风险层次进行的优化管理,形成层次化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会计风险管理创新,为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战略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条件。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要从不同的目标战略出发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和管理方法,在复杂的金融会计管理中不断探寻管理规律,通过定量性金融会计风险指标分析,确保各个风险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推进金融风险指标体系建设,推进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水平。

二、金融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策略

金融会计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运用系统性管理的观念。通过对各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形成系统性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有效结合,对金融会计系统性风险的各个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最优的金融会计风险体系管理方案,为完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水平,为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营造积极有利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定量和定性分析出发,通过定性、定量的循环式分析和研究,形成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策略。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系统管理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内容,正确识别金融会计风险,通过对各项金融会计风险进行目标性研究,形成良好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战略。金融会计系统风险管理涉及的范围较广,因此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需要把其管理体系进行分解。通过分解管理体系可以不断优化管理体系,形成管理体系内在管理结构,提高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水平。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运行模式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金融风险管理框架,通过优化方案的分析形成良好的管理理念,提高金融会计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水平。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正确识别风险的角度出发,形成管理体系的基本架构,确保金融会计管理系统风险体系能够发挥关键性作用,对风险因素能够有效的识别,并且找出解决金融会计风险的路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要从风险指标体系和系统结构管理出发,确保金融会计风险管理能够在指标优化的过程中形成自身的管理机制,从不同的监控指标出发形成良好的指标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指标风险管理水平,为指标风险管理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按照风险指标的管理方式推进各项工作,采取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管理战略,推进风险监控管理体系建设。金融会计风险监管的过程中,需要从不同的指标管理出发,对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设定相应的控制值,不断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营造健康稳定的金融会计管理环境。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准确、全面、及时收集相关金融会计数据,通过对各项管理指标的基础性研究,形成一套完善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对金融会计风险管理进行综合性研究和系统性分析,形成金融会计风险指标控制管理体系,提升金融风险综合性管理效率和质量。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各种综合评价方法进行全面有效的分析和研究,形成符合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特点的体系结构,对金融会计风险的全方位把控和综合性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金融会计风险防控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从不同的管理指标角度出发,形成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机制和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会计模式创新和风险防范。金融会计系统风险控制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通过管理机制建设逐步化解各项风险,通过对金融风险系统的积极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推进金融会计风险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形成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评估机制。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主体对象出发,形成良好的金融会计风险指标管理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设。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研究对象的基本状况,通过对风险系统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分析,形成具有综合性风险管理的方案机制,提升金融会计系统性风险防控水平。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从金融服务对象出发,对各项金融会计指标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风险控制管理模型,通过不断的优化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指标控制能力。金融会计风险指标控制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国内外环境、金融环境、经济环境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的详细化设计管理能力。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从各项经济指标出发,对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模式进行优化研究,实现对金融会计风险的目标化管理,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金融会计管理环境。金融会计风险控制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从不同的管理战略机制出发,形成良好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模式,对各项风险进行综合评测,形成具有决策性的风险管理方法,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能力,为建立完善的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创造良好的条件。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模式创新是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从国内外金融风险管理的基本特点出发,形成具有系统性管理理念的金融会计管理策略。金融会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不同的管理模式入手,推进各项管理指标体系建设,形成具有金融会计风险管理特点的体系,提升金融会计风险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主要参考文献

[1]郭新梅.国有金融产权改革模式与创新研究[J].决策咨询,2013(3):90-92.

[2]张琦霞.金融信息未来发展战略分析[J].大庆社会科学,2016(2):135-137.

[3]齐殿淇.我国金融资产价格与通货膨胀关联性研究[J].产权导刊,2013(4):8-10..

经济金融风险防控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风险控制;金融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特点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开放 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渗透到传统金融业态,对原有的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及衍生出来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具备互联网理念和精神的金融业态及金融服务模式通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业务模式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广义上来说,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在线理财、在线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产生于当前中国金融管制严格、利率双轨制没有彻底改变、传统金融体系呈现高度垄断性,竞争不充分,传统金融机制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和居民金融需求,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效率低下的背景中。而互联网金融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银行业的这一空白,其在推动金融创新和改革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提升金融的普惠功能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第一,大数据广泛运用于完善金融服务。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

第二,目标客户定位于“长尾”客户。与传统的金融服务偏好于“二八定律”中20%的客户不同,互联网金融争取的更多的是80%的“长尾”小微客户。这些小微客户的金融需求既小额又个性化,在传统金融体系中往往得不到满足,而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小微客户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其可以高效率地解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借用马云的一句经典名言就是“银行办不好的事,我们替他办好,阿里小贷只管千万小微企业,与银行的”高富帅“客户不冲突。

第三,提供方便、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以阿里金融为例,客户只需开通一个支付宝账户,绑定一张银行卡,就可以享受大部分的金融服务,省去了复杂的审批验证程序,也不需要到银行的网点排队等候,收费也大幅度降低。如阿里金融旗下的阿里小贷,只要是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和淘宝卖家,无需担保,从申请贷款到贷前调查、审核、发放和还款采用全流程网络化、无纸化操作,整个过程最短只要3分钟;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使生活消费和企业信贷等支付行为更加方便快捷,用户使用该业务不需事先开通网银,只要输入卡号和手机动态口令等信息就能完成付款,用户的体验性大大增强。

第四,大大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据阿里金融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阿里金融累计借贷的小微企业数超过20万户,这些企业全年平均占用资金时长为123 天,实际付出的年化利率成本为67%。以日息为万分之五的订单贷款产品为例,2012 年所有客户平均全年使用订单贷款30 次,平均每次使用4 天,以此计算客户全年的实际融资利率成本仅为6%,仅相当于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而且阿里金融依据其大数据和信息流的优势,对贷款客户的审批完全可以在网上完成,大大节省了贷前调查和部分银行层层审批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也规避了金融机构和客户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客户甚至无需与客户经理见面就能申请到贷款。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点

1金融风险扩散速度快。

互联网金融具备高科技的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快速远程处理功能,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务提供了强大的IT技术支持,反过来看互联网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会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风险的扩散速度,加大金融风险的扩散面积和补救的成本。

2金融交易的“虚拟化”,造成监管信息的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的整个交易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导致监管方难以准确了解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监管信息的不对称,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使风险集中,速度加快,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

3金融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增加

在一国国内,原先可以通过分业、设置市场屏障或特许等方式,将风险隔离在一个个相对独立的领域中,分而化之。但现在这种“物理”隔离的有效性正在大大减弱。在互联网金融中,各国金融业务和客户的相互渗入和交叉,使国与国之间的风险相关性正在日益加强。

4引发金融危机的破坏性有放大效应

当金融交易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络进行时,这些全天24小时连续运转的交易系统,在给投资人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更容易造成全球范围内影响更大、更广、更深的金融市场风险,加大了金融危机爆发的突然性。而危机一旦形成,就会迅速波及到其他行业和国家。

(二) 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属性

1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违反法律或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未遵守相关权利义务引起,或者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立法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比较落后,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都是为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互联网金融不太适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交易者身份认证、资金监管、市场准入等尚未有明确规定。故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过程中签订的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使交易者面临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2技术风险。技术风险包括系统性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和技术支持风险。安全风险是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传输故障和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引起的,这会造成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系统瘫痪,从而造成技术风险。其表现在三个方面: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差和病毒容易扩散。技术选择风险是由于在选择技术解决方案时存在操作失误或设计缺陷。如果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或选择的技术方案已经被淘汰,则会出现网络过时、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客户错失交易机会。技术支持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受技术所限或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而以外部技术支持解决内部的管理难题或技术问题,在此过程中,可能由外部支持自身的原因而无法满足要求或中止提供服务,导致造成技术支持风险。还有的一方面是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较缺乏,需要从国外进口,这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造成了技术支持风险。

3经营风险。由于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的经营风险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信誉风险等。操作风险是由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或有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造成的。从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方面来看,可能是由于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要求不太了解而造成的支付结算终端、资金流动性不足等操作性风险。市场选择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而使得客户面临道德风险和不利选择的业务风险,或者是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成为柠檬市场。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信用评价和身份的等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其在选择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还有可能使价格低但服务质量差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机构被挤出市场。信誉风险指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导致其无法有序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技术容易发生故障或系统容易被破坏,所以势必会引起不能满足客户预期需求,进而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誉,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客户流失等问题。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1互联网金融监管立法滞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大大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相比较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我国物联网金融的法律环境则略显滞后和僵硬。互联网金融的六大发展模式在国内的发展进程不一,相应的监管立法也相对滞后。现行的对互联网金融也太实用性较强的法律多数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央行、银监局等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此外还有一些中央规范性文件及地方出台的地方政策性文件。总体来说,上述法律法规位阶较低、效力有限。部分法律僵硬滞后,仍然延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金融监管做法,不适应当前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需求。

2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混乱。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目前监管分工的趋势是:人民银行负责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银监会负责对p2p网贷平台业务的监管,证监会负责对第三方证券基金销售业务的监管。由于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众多、政出多门,对于跨市场的交易活动,以谁为监管主体尚不明确,这样的监管制度安排导致监管效率低下,一些互联网企业几乎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一些跨界经营机构和跨界混搭产品存在明显脱离监管的现象。

3互联网金融监管取证难。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性使得对交易双方的身份认证和违约责任追究都存在很大的困难。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数据以电子证据的形式被记录和保存,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出示等对传统取证制度提出了挑战,电子证据还很容易被伪造、篡改,其脆弱性使得互联网金融交易监管远比惩治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困难。此外,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跨市场的监管制度,货币市场与证券市场分业经营所造成的分业监管局面往往导致取证效率低下,虚拟货币的金融监管更加困难。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措施

(一)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法制体系建设。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市场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各个发展模式的法律定位及监管主体;第二,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方从业资格,划定合法业务范围,明确服务提供方对公众的义务和责任,制定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第三,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众信息不被非法泄露、公民的资金安全不受侵害,明确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方对消费者风险的连带担保责任。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目前监管分工的方向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由银监会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人民银行监管,P2P网贷平台由银监局监管,众筹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金融业务主体与业务类型复杂多变,对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需协调混业和分业监管模式,实行综合监管。因此,国家要建立统一监管和分层分类型监管机制,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各个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范围,统一由主要的监管部门来进行互联网金融主体的分层和分级管理规划,明确每层对象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政策,并逐步拓展跨层级跨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二是要针对其层出不穷的业务模式和政策规避手段,加大技术监控手段的投入,动态地捕捉行业的风险动向,尤其是经常涌现的资金安全、期限错配等问题,细化监管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并最终建立灵活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机制。对监管机构而言,由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形成的虚拟金融服务市场是一个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市场,应制定监管规则,细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设定互联网金融行为的指引性规范和国家标准,界定互联网金融业的经营范围,推行互联网金融企业牌照及资质认定制度,设立规范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甚至可以采用负面清单模型对违规行为进行明确警示,以实现市场良性竞争。

(四)应坚持自律监管和他律监管相结合。成立互联网金融企业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先由社会组织提升行业自律,建立具有一定规范性的行业公约或者规约或标准等,并尽快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和规范,对存在较多风险和严重漏洞的业务模式进行限制,同时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在防范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的同时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征信系统建设,加强公众互联网金融风险教育。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配套征信系统缺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征信系统建设,将互联网金融平台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范围,对P2P融资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相关参与人和利益相关方的交易数据建立信用数据库,同时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开放征信系统接口,为互联网金融主体提供征信支持。加强对于公众的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宣传,拓展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教育渠道,增强公众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探索

(一)从实体规范更多地转向程序规范

传统金融监管措施更多地以实体规范为主,限定交易额度(比如发售理财理财产品必须5万元起步),限定交易对象(牌照管理),限定金融服务种类内容等,但是互联网金融创新是跨界组合,严格的实体规范被技术创新带来的模式转变虚化为灰色地带。在实体规范的功能被弱化的情况下,程序规范更需要加强,程序性规范和流程性规范是互联网金融监管规范迅速可以加强的工作。

(二)按照不同发展模式进行分类监管

互联网金融是跨界资源的多元融合,有多种发展模式,不同模式的特点和风险点也不尽相同,所以无法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监管模式。因此,应当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下,按照不同模式、不同产品分别由一行三会进行分类监管,区别对待。

(三)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协调

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出现的混业经营的迹象,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提升自身客户黏性,不断深化综合化经营,以期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导致各种业态的边界逐渐模糊,这容易导致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监管真空或监管交叉、重复,而混业经营、混业监管已渐成国际金融业监管的发展趋势,因此,在立法层面和监管顶层设计安排上强调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显得尤为重要。

(四)从机构监管转向到功能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行业中一个机构往往同时做很多跨界的一些产品,比如阿里作了支付宝,又在支付宝的基础上衍生出余额宝。产品方面,也有许多跨界混搭产品,如京东白条等,目前还无法进行清晰的界定和归属,综合经营形成了跨界业务,因此仅仅只是由某一家机构监管,那就无法进行协调整合,所以要逐渐强调功能监管,从机构监管转化到功能监管、行为监管。

(五)转变监管思维――开启大数据监管时代

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来临,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正在重构传统的金融体系和商业模式。监管部门也必须随之转变监管思路。过去的监管方式必须转变为互联网思维、互联网金融、大数据模式的高效主动监管方式,将“大数据”分析挖掘应用到金融监管中。大数据监管基于金融业的海量交易数据,根据监管对象主要特征,筛选出若干风险数据指标,并在海量数据平台上无时无刻进行抓取。对交易者的经营行为进行实时分析、追踪和预判,从而达到对金融风险的前置风控。“大数据”在监管中的应用将提高监管部门分析和预测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罗明雄,唐颖,刘勇:互联网金融 [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 (英)维克托・迈尔-舍恩格:大数据时代[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

[3] 黄震:互联网金融监管可软法先行[N],2013

[4] 杨群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金融科技研究,2013

[5] 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 [J]人民日报,2013621

[6] 李婧: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比较分析――以阿里金融为例[J]财政金融,2014,02

经济金融风险防控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贷平台 风控 发展

一、网贷平台风险的主要来源

网贷平台要做好风控,得明确网贷平台的风险种类。由于网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有互联网+金融,具有双重属性,所以综合来看既具有传统的风险,也有新生风险。下面来介绍网贷的主要风险。

首先,技术风险。网贷是基于互联网存在的,而互联网离不开技术,分析技术风险很有必要。技术风险是指P2P网贷平台网络受到攻击后不能正常运转所带来的风险,常见有信息的泄露、账户被偷被盗、受到黑客攻击等可能风险,此外,网贷平台往往还存在被钓鱼网站复制的风险,以及大量的交易数据保存力度不够、网络上的电子签章不完善而造成证据链条的缺失,最后无法形成有效合同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对于平台来说,数据信息安全和网络支付安全以及数据的实时备份对于平台来说很重要。

其次,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网贷平台短期资产价值不足以应付短期负债的支付或未预料到的资金外流。P2P网贷平台的投资人大多数是分散的,投资的额度小、期限短。美国比较成功的P2P网贷平台Lending Club贷款主要投向个人消费,特点是额度小、期限短,因而,对接标的时候很容易做到衔接,好处是资金链不会断裂,可以循环下去;对比国内的P2P网贷平台投资者也是比较分散,投资的金额小,期限较短,但借款人有小微企业、创业公司,他们借款额度大,期限长,那么对于网贷平台而言,需要做的工作就很多了,需要把标的进行拆解,一份变多份,再寻找合适的投资者,这样做就会导致资金与时间错配,流动风险随之产生。

第三,道德风险。作为投资人会看重平台高管的背景、经验以及过往经历。如果平台从创始之初目的不纯,平台跑路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其次,平台的风控部门是否有银行、证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从业经验以及从事该岗位工作年限,是否有国内的系统培训,这些都关乎网贷平台是否严谨,风控部门能否发挥作用;还有,就是平台是否透明,流程和制度是否完善。一个好的平台会有完善的备案登记、第三方托管,确保平台不直接触碰资金,一旦动用资金就会有诸多问题存在,相关监管机构对私立资金池管得很严,问题往往由此产生。最后,一旦出现问题,有无设立风险准备金很重要,这种机制能在平台发生逾期和违约时对投资人给予一定保障,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四,项目风险。项目造假风险。P2P是基于互联网交易的,如果借款人在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包括身份证明、财产证明、信用记录等,平台根据这些信息对客户进行评价,生成报告,从最开始的时候就出现问题,项目很可能就会出问题。网贷平台需要如政府部门提供的高质量的信息报告,否则会影响信用评价的质量。如果借款人真的造假,投资人将会投诉无门。其次,债务人违约风险。一般网贷平台的利率比较高,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十分看重。如果借款人真的违约了,投资者无法追回投资,造成巨大损失,这样平台的声誉也会跟着受损。平台方或者平台项目提供方得好好把关,对其中风险要仔细甄别,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也得摸底。这些工作得线下完成,费时费力,十分考验平台。

二、网贷风控的发展方向

在监管意见正式出台之前,P2P平台靠自我约束发展。在对项目审核时考虑平台的自身品牌、声誉和长远发展。但是这类约束只是公司内部的战略方向和管理问题,不是法律层面约束。《暂行办法》逐步落实之后,网贷平台的技术、道德、流动性风险将得到有效控制。最核心的题是针对项目风险,网贷平台究竟如何化解?

根据相关规定,网贷平台是这样定位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其中提到义务是“甄别筛选借贷信息”、“真实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在《暂行办法》中,对风控描述是“网络贷款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传统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风控体系必不可少,在公司内部等级很高。而网贷平台业务比较复杂,但是其风控可以借鉴上述传统机构做法,总体而言会有两大发展方向:

一个方向是纯粹的信息中介平台的开发与维护,平台上只借款信息以及撮合借贷供需关系。这种中介模式中,借款人在平台借款信息,投资人根据借款各种资料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作出投资与否决策。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要做的工作是对数据的深度挖掘、详尽地披露借款人信息,努力做到信息真实有效。这种模式其好处是平台不涉及信用担保,在这块做的比较出色的是上线较早的拍拍贷。从国际上看,纯中介模式一般对风险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风险不同定价。目的是减少筛选成本,帮助投资者更好找到标的。例如,在美国,市场高度发达,信息较为完善,个人违约成本很高,各类官方的和民营的征信措施十分齐全,市场流动性很高,模式很受欢迎。但在中国,风险定价还是无法做到,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投资人追求较为稳定收益,若发生违约事件,其影响会迅速放大,教育投资人自负盈亏很难。而《暂行办法》中提到“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利息损失”,难度颇大。

另外一个方向是向传统金融机构靠拢,最终演变为类似于信托、私募这样的线上线下联动机构,成为大概念中资产管理机构成员。这个方向要求网贷平台具备较强的风控能力,这也是我们常见的风控方式,找好的项目、优质的借款人,对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当平台真的朝这个方向发展时候,本质上已经接近资产管理机构了。一般流程是对项目进行筛选、审核、评价,类似金融产品开发,此过程中网贷平台按照投资人要求设定条件,比如抵押、质押、信用担保和担保公司、保理公司合作,就是一种产品生产设计过程。这个方向也是诸多大平台在做的事,比如已经在美国上市的宜人贷,借助专业团队,对风险进行把关,避免后续风险的出现。

但是,网贷平台质量不一,要求他们同时把客户开发、风险把控、产品设计、贷后管理、资产处置等做好是比较困难的,要求其他的贷款平台具有严格的风控体系不太现实。一方面,做完善的体系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目前的网贷平台盈利都比较困难了,前期大笔投入风险很大;另外一方面从业人员的素质堪忧,大都数人员都是从传统机构挖来的,经验不足,风控能力较弱。

三、在现有框架下如何做好项目风险的把控

2016年8月《暂行办法》开始落地实施,项目风险得采取相应措施应对。

其一是回归本源分散风险。P2P网贷平台是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一种补充,是普惠金融的一种,服务的对象是小微企业和个人,在当前互联网浪潮中,借助互联网技术服务中小微客户,客户对资金需求特点是小额、短期,平台要做的核心是加强流动性管理,牢记“小额、分散”,这样的发展思路会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开拓新的领域。

其二是平台走“轻资产”的路线,《指导意见》提到P2P定位是中介,信息整合,中介定位就是基于防范金融风险考量的,很多金融机构都会采用“轻资产”发展道路,投入低,产出高。P2P平台不能将自身局限在小的范围里,可以与众多渠道方合作。目前汽车和地产很火,可以和二手车商、房地产中介等渠道合作,对接其提供的项目,做“大通道”业务,转移风险承受的主体,也可大大减轻风险。此外,平台还得练好自身本领,加快大数据建设,实现平台业务参与主体信用精准定位,努力降低运营成本,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总而言之,网贷平台是金融的一个分支,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是风险与收益并存,注重的是稳健和安全,只有做好了基础风控安全,才可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创新。互联网金融不再野蛮生长,开始回w理性,优胜劣汰,监管趋严背景下正规平台、较强创新能力、先进的技术、较好的用户体验和金融安全的网贷平台会有更好的发展。金融离不开风控,注重风控,牢记风控的金融创新模式才会继续走下去。

参考文献

[1]马亮.P2P网贷的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4(6):3-5.

[2]李渊琦,陈芳.我国P2P网贷的风险分析及监管对策[J].上海金融,2015(7):78-81.

[3]赵保国,勾建康.P2P网贷平台发展趋势研究[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4):41-49.

经济金融风险防控方案范文第4篇

推进属地化建设是降低海外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是海外经营风险防范的当务之急。

文 张磊

全面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

构建分级管理、高效运行的风险管控组织体系。2010年初,为强化对海外风险的监控,构建“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风险管理格局,中土集团了《海外风险预警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海外风险防范的组织架构,初步形成海外风险管控的三道防线。第 道防线:海外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对海外重大风险预警的相关应对措施进行集体决策。第二道防线:海外风险监控办公室,负责对海外风险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对海外经营中的潜在风险进行综合监控。第三道防线:各海外经营机构。办法中明确规定各海外经营机构是预警层面的基本单元,是预警信息的第一报告单位,其行政领导是海外风险防范的第责任人。

2011年,中土集团《关于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风险管控体系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集团总部设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海外风险监控办公室的基础上,改组设立风险内控管理办公室,负责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日常工作。各海外事业部设置风险管控专职岗位,由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海外市场、海外项目风险信息,分析并撰写海外市场风险管理报告。经过几年来的实践运行,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面防范、重点控制”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夯实持续监控、定期检查的风险管控规章制度。2011年,相继了《重大风险事件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方案》,明确要求各海外事业部谨慎选择海外经营的国家和地区,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不进入外交部、商务部等明令警示的海外市场和行业领域,不进入不能形成有效监控的海外市场,不进入在一定时期不能形成规模效益的海外市场。

对于经识别认定的重大风险,由风险内控办公室牵头,组织海外经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具体的风险管控方案,并细化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特别要注意的是,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事务中心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谈判工作,提出规避法律风险的建议措施。

2013年,中土集团纲领性文件《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该文件强化了总部各部门、各经营单位各类风险相关信息收报力度,包括风险信息、风险管理动态和风险案例分析,境外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项目要定期扫描、备份重要文档资料,并适时带回国内交由主管事业部保存、备案。

在规章制度的落实方面,中土集团每年组织一次对重点海外市场的内控与风险管理专项检查,对重点市场的重大、重要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和改进建议。

推进多层次、无缝隙的风险管控报告机制。一是各海外经营单位定期(每季度)对所管辖市场的宏观系统性风险与微观经营性风险进行风险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报送的内容须包括风险预警信息、风险案例、风险管理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是风险内控办公室定期(每半年)召开一次海外风险预警信息专题会议,分析海外经营各类风险的潜在因素,研究海外经营各类风险预警的应对措施。

三是对于重大风险事件,在风险爆发的24小时内,海外项目负责人将第一时间向驻外机构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在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完毕后,各经营单位按要求向总部风险内控办公室提交专项报告。

四是对于紧急风险事故,各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风险预警并按程序提交上报。突况报告可以采用口头报告、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

五是对于海外特定市场不便于评估的特定风险,海外经营单位可聘请专业风险测评机构运用定量化的测评方法进行专项风险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向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完善海外风险管控的远程信息平台。自2012年成立信息化管理部以来,中土集团信息系统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风险信息系统的建设以集团公司总部办公自动化平台为依托,逐步满足集团公司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尤其是对于海外经营单位,将各海外市场.海外项目的风险预警指标纳入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平台,可通过信息集成的方式实现海外风险信息的高效综合管理。

另外,中土集团搭建了内控与风险管理。。群、微信群等,做到国内国外各层级风险信息的随时沟通和资料共享,较好地避免了国内外时差和通讯联系不便等不利因素。

相关体会

全面风险制度建设是防范海外经营风险的根本举措。根据多年国际工程管理的经验,海外经营的市场风险,要依靠健全风险预警、风险防控的各项管理程序来防范。特别是作为总承包商,要通过对企业在各海外市场经营得失的分析,逐步形成各市场海外经营风险的规律性认识。对于新开发的海外市场,要对其进行全方位情报分析和风险分析,谨慎考察项目所在国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最终形成该市场是否是一个值得进入的“好市场”的科学评价。

加强前期商务运作能力是预防海外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从事海外经营的企业要建立相对完善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系统,与各目标市场驻外使馆、所在国政府、当地合作伙伴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能够按照项目信息的来源、项目资金渠道、项目商务条件、技术标准等不同层次进行逐级筛选,以保证项目立项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在项目投标阶段,总部职能部门要对不同海外市场、不同规模的海外项目进行分级管理,灵活采取多种报价策略,有效平衡合理报价与报价竞争力之间的关系,确保报出有竞争力的价格。

选择联合体方式承揽国际工程可以有效化解海外经营风险。当下的国际工程市场,如果一个总承包项目,其所在国经营环境复杂、项目实施难度大、项目规模超过单一承包商的承建能力或需要承包商为项目融资时,为规避或分散风险,承包商往往会与其他工程公司、金融机构等组建成联合体,共同承揽实施该项目。

实践证明,联合体方式承揽国际大型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内各成员所处的环境不同,具有不同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能够促使大型项目的潜在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降低。如与当地公司合作,可以部分规避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外汇风险、治安风险等;与国际知名大企业合作,可以部分规避或转移商务风险、技术风险等;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可以部分规避或转移金融风险等。

海外项目风险防范需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国际工程的风险管理,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制订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尤其是对海外大型项目的合同管理,各海外经营机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合同要件研究,结合海外市场实际状况,组织技术、商务、财务、法律、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逐条、逐款的仔细审核,识别对外合同中的潜在风险,并抓住源头,防患于未然。承包商要尽可能争取对自身有利的合同条款,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中心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谈判工作,并提出规避风险的法律意见。

推进属地化建设是降低海外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从事海外经营的企业要有计划地实施多种形式的属地化建设,充分利用当地各类资源,在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上向当地公司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