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金融扶贫政策

金融扶贫政策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扶贫政策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扶贫政策

金融扶贫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困境;对策研究

一、引言

农村金融扶贫的本质是指一些经济较为窘迫的农户能通过国家政府提供一定的政策环境和银行部门或者金融机构提供一些资金上的援助的基础上上,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改变或者改进生产模式从而走出贫困境况的模式。这种新型的模式改变了人们传统的观念,将传统模式中对农户生活上的扶贫变成了对农户在生产上的扶贫,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农户贫穷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金融扶贫存在的困境

1.传统金融扶贫理论存在不足。传统的金融扶贫仅仅是将金融简单的理解为借贷,使金融扶贫变成了借贷扶贫,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的问题。真正的扶贫方式不应该只是帮助农户摆脱一时的贫困,而是让农户能够自力更生,长久性的摆脱贫困问题。金融扶贫并不是说让农户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短暂的摆脱贫困,而更多的是提升农户自身创造价值的能力,让他们能源源不断的创造出财富,实现真正的脱贫致富。另外,传统的金融扶贫对于扶贫主体的选择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传统的扶贫理念认为银行是国家政府的钱袋子,应该作为扶贫的主体机构,而政府机构与保险公司等只是金融扶贫的参与者。但是,银行自身作为股份制公司,主要的目的就是盈利,而金融扶贫更多的属性则是一种公益行为,与银行的发展理念相冲突。2.传统金融扶贫在实践操作中存在诸多障碍。2.1金融机构在实际操作方面存在的障碍。一方面,通过分析我国部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发现,这些地区的金融资源相较发达地区还十分匮乏,金融扶贫力量十分薄弱,扶贫主力军也基本只能倚靠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由于其一级法人的先天优势,让其在金融扶贫政策制定上拥有更多主动权,而其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虽然也有上级部门制定的扶贫政策,但不一定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政策的运用也难以做到有的放矢,金融扶贫作用难以发挥,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扶贫合力难以形成。另一方面,存在保险扶贫政策多、落地少。国家出台了很多有关保险扶贫的相关政策,但州、县一级并无保监机构的现状,让贫困地区缺乏保险扶贫政策的督办监督机构,加之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上级下发的保险政策无法做到因地制宜,就算基层保险机构有心投入精准扶贫,开发的扶贫保险产品也需要层层上报、逐级审批,一定程度上延误了金融扶贫时间,无法与银行机构打好配合,形成金融扶贫攻坚合力。2.2政府部门在实际操作方面中存在的不足。政府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力度不够,尤其是对一些落后的贫困地区。近几年,有一些伪装成大公司或扶贫机构的小贷公司到偏远农村地区进行非法集资,而农村地区的居民农户教育程度不高,信息接收量较小,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手段来辨别这些集资行为的真假,加上这些公司巧舌如簧,许诺给予投资者高额回报,导致不少农户将辛苦攒下的钱全部投入到了这些公司之中。但最后这些集资公司大多都没有兑现之前的承诺,甚至有些公司还因经营不善而倒闭,导致农户们倾家荡产。另外,农村高利贷也是层出不穷,很多有钱的地下钱庄通过在当地建立的势力,向农户们发放高利贷,对农户们进行剥削。甚至有的地方还出现村民之间互相借款,许以高额利息,但最终结果大多都是无力偿还。这些做法都很有可能导致农村地区信用意识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会打消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扶贫工作持续性难以保持。从以上种种现象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还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如果农户们的钱都被这些不法的公司和高利贷所夺走,那么金融扶贫的工作很难展开,无论国家的政策有多么好,那些深陷漩涡的农户也无法过上好的生活。

三、我国农村金融扶贫的对策研究

1.新型金融扶贫理论的探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金融扶贫理论已经逐渐不适合现在的发展环境,必须要推出一套新型的金融扶贫理论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成效。新的金融扶贫理论必须要具有弥补传统金融扶贫缺陷的特征。要深刻理解金融的内涵,摆脱传统模式中将金融解读为借贷的理念,摆脱通过借款帮助农户实现金融扶贫的模式。新的金融扶贫理论中指出,扶贫的关键是向农民提供较为全面的生产资料以及良好的金融环境,让农民能够从中学到知识,自己创造财富。同时,新的金融扶贫理论要重新对主体进行定位,使政府成为主体,而银行作为辅助,协助政府完成扶贫工作。2.新型金融扶贫实践操作的对策研究。2.1金融机构实践操作的对策研究。虽然,信贷不再是农村金融扶贫工作开展的唯一途径,但它对于农村金融扶贫工作来说不可或缺。一方面,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强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探索建立“贫困户+企业+银行”的信贷扶贫模式,从根本解决贫困户收入问题。同时,各大国有商业银行,要畅通与上级部门的沟通渠道,及时将当地扶贫新情况新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到最大的金融扶贫政策优惠,投身于金融精准扶贫中去。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在缺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州、县一级地区设立保险行业扶贫协会,或者直接由当地的政府金融办承担该角色,负责组织协调地区保险扶贫工作。另外,政府部门应该建立金融扶贫激励约束机制和金融扶贫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集银行、保险机构召开金融扶贫联系会议,通过产品创新、贷款贴息、银保合作、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来打好“金融扶贫组合拳”,推进扶贫工作取得实效。2.2政府部门实践操作的对策研究。一是加强行业监管。政府应对众多的中小集资机构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他提供的资产数量以及股东背景等的真实性。同时要加大对于高利贷的打击力度,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高利贷情况进行摸排,严禁农村地区高利贷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扶贫投入力度。通过建立政府风险补偿金,或者“银行+保险+政府”的扶贫合作模式,分担扶贫信贷资金风险,提高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同时,采取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对贫困户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即解决了金融机构亏本扶贫的问题,也减轻了贫困户还款负担。三是加强农村金融基础教育和培训,充分运用惠农金融服务建设成果,将惠农金融服务站作为金融知识教育和扶贫政策宣传的前言阵地,通过借助海报、展板、广播、电视等媒介工具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风险意识的教育,提高农民防骗识骗能力。

四、结语

农村的金融扶贫工作需要很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不仅是依赖于政府机构和银行机构,还有农户自身的不断努力,才能实现最终的脱贫致富。相信随着农村金融扶贫理论的不断完善与拓展,以及政府部门、银行以及各种金融机构的不断努力,农村的金融扶贫工作一定会开展得更加顺利,能帮助我国更多的贫困村镇摆脱贫困。

作者:邓睿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鹤峰县支行

参考文献:

[1]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北省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06:99-103.

金融扶贫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 精准扶贫 难点 对策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在收获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凸显出一些矛盾和短板,其中,贫困人口生活困难的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提出要对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并从多渠道、多途径研究采取扶贫措施,金融精准扶贫就是其中之一。了解把握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和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难点,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基础前提,针对难点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是确保扶贫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因而,本文从实施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出发,探讨金融精准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对推动贫困人口脱贫、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2精准扶贫的重要性

了解精准扶贫的重要性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也是有效促进贫困人口脱贫、缩短贫富差距的认知基础,以下是本文总结的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希望对于广大参与这项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正确认识精准扶贫有所帮助:

2.1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精准扶贫是实现贫困人口脱离贫困、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的有效举措。实施精准扶贫,有利于提高贫困人群社会价值创造能力,体现人生价值和社会尊重,提升贫困人群的社会消费水平,使其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享受和其他人群一致的社会待遇,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从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2.2有利于促进经济的有效发展

根据木桶理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其短板而不是长板。同理,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取决并受制于贫困人口的生存状况而不是富裕人群。只有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发展(至少脱离贫困),国家的经济才能步入更有效率、更科学有序的发展轨道。精准扶贫正是补齐发展短板的有效措施,通过精准扶贫,能够有效改善贫困人群的生存状况和生活水平,促使逐渐缩小贫富差距,进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和扎实有效。

2.3有利于维持社会稳定

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背景下,贫困人口因几乎占有不到社会的的资源禀赋而逐渐成为社会的“边缘”甚至是“弱势”群体,在被“挤压”的生存状态下,极易形成怨天尤人甚至仇视社会的心态,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这种状态长期积累对社会的安全稳定十分不利。而精准扶贫在经济和民生保障上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在对贫困者心理的疏导上,也将逐步建立其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帮助实现自我价值,对维持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

3金融精准扶贫的难点

实施金融精准扶贫面临两方面难点,一在于“贫”,二在于“准”。首先是如何判定“贫(贫困人群)”,即符合怎样的条件和标准才算贫困;其次要解决“准(精准)”,即如何通过建立完备的制度和机制,对各种类型的贫困人群做到精准施策,确保脱贫。“贫”是工作的标的,“准”是过程中的要求。认清这两个问题是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前提和基础。围绕“贫”和“准”,本文认为有以下难点:

3.1金融精准扶贫的对象易出现偏差

实施金融精准扶贫,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一部分人群(符合什么条件和标准的人群)属于金融扶贫对象,需要对其进行扶贫脱困。确定扶贫对象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前提,对象不确定,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就无从谈起。目前,我国对于金融精准扶贫对象的选取在条件、标准等方面还没有明确规定,仅从家庭年收入多少进行考量的判定方法和标准,对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并不完全科学和适用。贫困人口并不一定都适于金融扶贫。比如,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致贫因素如无法彻底解决,只能通过政策兜底来解决。另外,缺乏知识、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贫困户,即使有强烈脱贫意愿,但因为既没有前期信用积累,也没有产业、固定资产抵押,往往也不是基层金融机构青睐的对象。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仍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仅考虑到收益和风险因素,不给基层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松绑,信贷资金投放给较为富裕的农户或者企业的现象就不能避免。这些都导致扶贫目标的偏差。

3.2金融精准扶贫的体系不健全

在广大贫困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前些年撤乡并镇等区划调整和国有银行业绩考核等多重因素,一些国有银行撤并了县级支行,农信社撤并了一些乡级网点,导致信贷服务主体缺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专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却不涉足农村一般资金供应,致使它的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也仅仅是政策保险,扩大保险业务范围的顾虑多、动力小。担保机构投入到精准扶贫中的还不多,为数不多的投身其中的担保机构在和银行、保险公司合作过程中往往条件苛刻。

3.3金融精准扶贫的配套措施不足

扶贫工作不仅仅是给贫困人口投放贷款,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使贫困人群能够自食其力,改善生产生活的条件,真正摆脱贫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然而,我国的金融精准扶贫往往多注重资金的“贷”与“收”,现有涉及扶贫的金融产品单一,其他配套措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工作也做得不够,特别是广大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针对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等方面的金融产品创新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3.4金融精准扶贫的综合条件欠佳

我国幅员辽阔,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地形复杂的山区丘陵和边远地区,那里还缺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信息化联通手段,加上贫困人口信用意识薄弱,且农村征信体系和金融法制尚不健全,都给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的困难和挑战。甚至是在一些偏远的贫困地区,有些农户把扶贫贷款资金看成是国家给予的补贴资金,而且认为不需要归还。

4实现金融精准扶贫的有效对策

在了解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难点,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解决措施,希望对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有所启示和帮助:

4.1科学确定金融精准扶贫的对象

明确扶贫对象是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在明确扶贫的对象时,要针对不同地区的贫困人群的基本状况,在生产资料占有、家庭收入、劳动能力、认知水平、从业技能等多方面,分别制定标准和条件,结合金融精准扶贫的特征要素进行综合评判,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甄别。在人群区分上,把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充分纳入政策兜底范围;把缺乏知识、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的贫困户,进一步明确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教育扶贫的基础上,进而纳入金融精准扶贫的范围。在手段上,可以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明确金融扶贫对象时,将基本情况输入计算机,通过云端服务器形成大数据,再利用智能识别功能,依据设定标准、条件,准确锁定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通过实现工作的数据化、手段的信息化来完成扶贫对象的选定工作,大大减少人工成本和工作量,为进而确定相应的扶贫方法、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后续工作的实施奠定基础。

4.2建立健全金融精准扶贫的体系

农村金融机构的蓬勃发展,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实现金融精准扶贫的基础。我国各贫困地区要根据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形成具有特色的金融体系,打破传统的垄断格局,形成以农信社、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村镇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小额扶贫贷款公司及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的金融体系。

国有商业银行、农信社等银行机构要着重增加并下沉贫困地区的营业网点和ATM,使信贷服务主体到位不缺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专门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在传统的对粮棉油收购的金融服务业务的基础上,按照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在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进行业务拓展,充分发挥它政策性银行的优势。村镇银行的发展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来进行,将其作为增加直接服务基层的金融机构的重要补充。同时,还要鼓励更多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小额扶贫贷款公司投入到金融精准扶贫大潮中去。

4.3创新发展金融精准扶贫的措施

要想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的产品创新,既要依靠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推动,也需要金融单位出台政策给基层机构和人员松绑。

目前我国各地已经把扶贫攻坚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指标纳入对贫困地区党委、政府的考核。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了金融精准扶贫的政策,主要包括: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网点建设,着力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政府主动增强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对接,例如,财政出资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整合保险、银行等机构的金融产品,探索建立“政银企互保”等多种合作形式,既解决贫困人口脱贫动力问题,又为金融机构降低风险,推动各金融机构跨机构、多领域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也要在政策上向金融精准扶贫倾斜。国开行和农发行要发挥提供中长期信贷资金的优势,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移民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等领域的资金投放;商业银行特别是涉农银行业机构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扶持生产和就业。金融机构的内部考核也有侧重,比如提高基层机构和信贷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

4.4创造完善金融精准扶贫的综合条件

我国贫困人口信用意识薄弱,农村征信体系和农村金融法制尚不健全的问题急需解决,确保金融扶贫工作在合法合规和有序健康的轨道运行。

增强贫困人口的信用意识,建立农村征信体系。进行观念教育,培养诚信意识,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综合多方面信息,以乡村为单位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分别对农民个体、农村、乡镇进行信用评级,并建立诚信档案,在贷款方面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倾斜。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借贷双方权利。将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纳入法律规定的范围,同时也将借款者拖欠贷款等不良行为的惩治措施逐步写入法律,逐步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金融精准扶贫监管机制要与奖惩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方法新、实施效果好的金融扶贫项目,及时给与鼓励和奖励,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5结束语

金融精准扶贫是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脱困而采取的有效对策之一,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对减少贫困、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深远意义。因此,要高度重视起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努力创新金融精准扶贫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在整个扶贫事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和“造血”功能,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么晓颖,王剑.金融精准扶贫:理论内涵、现实难点与有关建议[J].农银学刊,2016.

金融扶贫政策范文第3篇

庆阳市是甘肃省唯一的革命老区,属六盘山贫困片区,为国家扶贫重点地区之一。总面积2.71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66.47万亩,约占庆阳市总面积的16.39%。全市辖7县1区、116个乡镇、1261个行政村、896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4.19万人,占84.47%。截止2017年3月末,庆阳市贫困人口17.42万人,贫困面7.59%。金融系统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行政村68个、2106户、9477人,其中贫困村31个、贫困户1126个、贫困人口5628人;参与精准扶贫人员1462人,占系统从业人员总数的34.98%。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精准扶贫政策,努力通过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模式,积极解决贫困村实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的生产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有效发挥金融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助推作用。(一)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叠加出台。近年来,人行庆阳市中支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研究制定金融精准扶贫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20多个,精准实施“双联惠农”、“牛羊蔬菜”、“精准扶贫”、“金桥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户贷款,及“惠企通”、“果业通”等小微企业特色扶贫信贷产品,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制定、推行了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示范村、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和“降、让、贴”、“一对三”(即“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等精准扶贫工作措施。(二)农村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边。截至2017年3月末,庆阳市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11家,基层金融机构380个网点,从业人数4477人。全市涉农金融机构共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1772个、转账电话3291个,全市1261个行政村的平均保有量分别为1.41个和2.61部。金融网点、金融支付、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转账电话、便民服务点等现代化支付机具布设加快,金融信息等金融服务覆盖所有行政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都纳入现代化金融服务之中。(三)金融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加大。截至2016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642.04亿元,同比增长9.74%。其中各项涉农贷款余额达412.85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4.30%;农户贷款余额达214.58亿元,同比增长4.38%;全市各涉农金融机构发放的各项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05.11亿元,同比增长26.42%(详见表1)。(四)金融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一是积极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全市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信贷管理特点,加大产品创新,竞相推出了适合贫困户的双联惠农、食蓄草业等不同类型信贷产品,深受贫困户欢迎。二是积极改进信贷服务流程。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项目,加强信贷政策宣传,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缩减了信贷时限。三是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为有效解决“排长队”、“等服务”问题,各金融机构均实行了网点转型和系统升级改造,在营业网点设立了客户理财室、高柜区、低柜区、客户等候区、自助服务区,配备了专兼职大堂经理和排队系统,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有效的分流疏导,提高了临柜业务的处理效率。各家金融机构加快了农村自助机具的布设,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也不断增多。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末,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共安装布放ATM机1006台、自助查询终端、存折补登机等其他自助查询终端500台,POS机10047台,特约商户9538个;累计发行各类银行卡633.75万张,信用卡26.47万张,人均持卡量为2.94张,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办理金融业务。

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民脱贫致富的途径单一。一是庆阳市生态脆弱,自然条件恶劣,境内沟壑纵横,土壤贫瘠,气候干旱多灾,全年平均降雨量在480-660毫升之间,且呈现出“南多北少”的差异化分布。作为典型的农业城市,农村人口比重大,贫困人口众多,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养殖业,但因水资源匮乏,严重影响种养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多数中小企业主要从事初级产品粗加工,产品科技含量低,无技术支撑,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市场知名度不高,竞争力不强,且多为家族式管理,缺乏产业化带动能力。三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积极主动脱贫的意愿不强、措施不多、干劲不足,不找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二)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控制难。金融精准扶贫的商业属性决定了金融信贷资金并非无偿。一方面,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的制约,涉农金融机构很难全面、及时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需求和信贷运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无法跟踪贷款扶贫对象的信用和风险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信息不对称以及部分农民认知能力有限等原因,将金融扶贫信贷资金等同于政府扶贫资金,还款意愿降低。加之,农业生产具有弱质性,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农民收入不稳定,还款来源得不到保证,导致金融机构扶贫类贷款信贷风险频发。调查发现,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集中投放的“双联惠农”3年期贷款,2016年3月份已到期应收回524户、4505万元,实际收回361户、3190万元,收回率仅为70.81%;2017年3月底应收回1124万元,收回836万元,回收率为74.38%,均未达到要求的95%以上。(三)金融精准扶贫缺乏聚合力。目前各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上往往是单打独斗,对项目选择、风险评估、机具布放各自为阵,很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往往形成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信贷资金堆积、一些贫困村和贫困户出现信贷盲区、一些赖债户重复贷款,或“甲贷乙用”的问题。金融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也有断层现象,金融机构虽有开展精准扶贫的意愿,相关部门配合不力,遇到金融机构信贷项目组织、核实、管理和贷款回收、贴息等具体工作时,往往存在嫌麻烦、怕担风险、怕担责任等消极行为,挫伤了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四)扶贫信贷资金风险保障乏力。一是政府风险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在支持金融机构投放扶贫贴息类贷款政策落实力度上,随着贷款开办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减小甚至终止。调查发现,庆阳市某县部分涉农金融机构于2013年开始发放“双联惠农”贷款,之前由省财政全额贴息,期限3年;而2015年之后财政则只贴息50%,且期限降为一年;于2014年8月开办“草食畜牧业贷款”业务,此项贷款在2015年6月前执行7.38%的年利率,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贴息4%和1%,农户仅需承担2.38%的利率,而2015年6月以后虽利率由之前的7.38%下降到6.3%,但省财政不再贴息。个别财政贴息类贷款承贷金融机构至今未到得政府的财政贴息资金补偿。二是保险扶贫基本缺失。当前金融扶贫过多强调银行信贷支持,忽视了保险扶贫,保险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跟进少,扶贫产业和项目抵御价格、市场和各类灾害的能力不强,扶贫项目和投入风险大。

三、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产业扶贫带动作用。建议政府针对当前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渠道、方式单一的现状,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农户”的协同发展模式,由政府部门按照“1+20”的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养殖、林果、蔬菜、小杂粮等多元化产业项目,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要求、精准扶贫主办行制度,以点带面,不断整合现有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切实加大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村经营主体和农户的金融支持。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营主体应立足主业和自身优势,积极扩展上下游产业,带动当地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就业。贫困户在政府政策、致富项目、金融资金、企业的全面支持与带动下,树立脱贫致富信心,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发展产业,与其他农户和企业抱团发展,改变贫困现状。(二)不断强化扶贫贷款的风险控制。一是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信贷资金的有偿性,强化农户的法律意识。二是大力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优势,切实重视和加大信用乡(镇)、村和农户建设,建立良好的金融精准扶贫信用生态环境。三是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回收考核力度。设立政府扶贫类贷款风险保证基金和考核奖励基金,对金融机构精准扶贫中形成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对金融机构当年扶贫贷款增量按市场占比给予奖励;对既脱贫又守信用的贫困户给予奖励;把各级政府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出台“贴费保险”政策。由保险公司开发扶贫保险产品、创新扶贫保险服务。由政府比照“贴息贷款”出台“贴费保险”政策,为扶贫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户生产提供必要的“贴费或免费保险”。(三)切实提高政银精准扶贫凝聚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离不开金融机构的通力合作。一是突出政府扶贫主导作用。政府要明确支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群体,建立扶贫项目库,做好扶贫特色优质项目、重点发展产业的推荐工作。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提供政策支持,大力维护金融债权,全面调动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性。二是凝聚金融机构精准扶贫合力。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司法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形成精准扶贫合力,全力推进扶贫工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建立精准扶贫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机制,把金融精准扶贫和普惠金融结合起来,定向精准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就业创业。政府和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确保扶贫贷款的完整和合理增值,形成良性的金融扶贫长效机制。

作者:郑芙蓉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庆阳市中心支行

参考文献

[1]白雪艳.金融支持地方精准扶贫的探索———以永登县金融支持精准扶贫为例[J].中外企业家,2016,(10):66-66。

[2]盖永和,孔令儒.金融精准扶贫要完善“信贷+”[N].金融时报,2016-3-21。

[3]胡东生,精准扶贫战略与金融创新支持模式探究———以福建省三明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为例[J].福建金融,2015,(10):39-43。

[4]苏畅,苏细福.金融精准扶贫难点及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6,(4):23-27。

金融扶贫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融资模式;信贷;资金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2)02-0045-02

一、当前扶贫投入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不断创新和改进金融扶贫工作服务模式和服务方式,对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总体看,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瓶颈”制约,影响了金融扶贫政策效能的发挥。

(一)财政投入总量不足,可持续性差

目前贫困地区多数经济不发达,财政收入少,多为“温饱财政”,地方政府无更多可支配资金,有的甚至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工作运转。扶贫资金投放数量上。主要依靠“跑部进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资金获取与实际需求上往往存在较大差距。资金投放形式上。往往为一次性投入。目标性差,针对性差,难以对贫困地区项目和贫困户需求形成稳定支持,可持续性差。

(二)资金管理“政出多门”,管理分散,效益低下

目前,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分散于扶贫、财政、农业、水利、粮食等多个部门,政出多门,缺乏规范、统一管理。资金投向上,主要以解决困难群众农业生产、出行、饮水、改善基本生活条件等为主,“输血性”强。投入方式上,多以“撒芝麻盐”方式。分指标,定规模,到村到户到人,难以形成规模优势。资金使用效益较差,带动力不强。

(三)金融支持定位不准,主动性差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金融机构的经营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往往以追逐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出于收益和风险等因素的考虑,不愿涉足扶贫领域,工作主动性不强。政策定位于服务“三农”的农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开始更多地涉足于大项目、大企业和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不愿发放比较收益低下的农林牧渔和种养加工项目,有的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对发放小额农户贷款的态度也越来越不积极。贫困农户融资渠道日益变窄,融资困难。

(四)环境建设基础不牢,作用不够

近年来,各地在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优化生态环境上出台了诸多措施,但总体看相关的工作措施多是务虚的多、务实的少,难以在贫困地区、贫苦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畅通、有效的沟通桥梁与纽带。一些地区社会信用环境仍然较差,群众信用意识差,金融债权维护难,逃废银行债务情况时有发生,削弱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部分贫困地区信用中介体系建设不完善,信用担保机制不健全,担保机构多为政府组建,资本金不足,担保作用发挥不够。贫困地区在金融扶贫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少,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难以吸引更多的金融资金支持。

二、当前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创新性、探索性模式分析

近年来,各地在优化生态环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解决融资担保难题、发挥政策合力等方面进行了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如。邢台辖区巨鹿县推出的“三级担保”扶贫信贷模式、临城县“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扶贫信贷模式、广宗县“以扶贫资金作抵押”扶贫信贷模式等,在解决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互利共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巨鹿县“三级担保”信贷扶贫模式

内容:担保方式上,实行贫困农户五户联保+“贫困村诚信联谊会”担保+公职人员担保三级担保。特点:一是实行三级递进担保。最大限度消除信贷资金风险。二是担保规模容易扩大,担保能力不断增强。三是不涉及经营管理问题,便于运作。四是实施政府扶贫贴息,放大扶贫效果,产业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五是有利于农村社会信用建设,改善干群关系。效果:截至2010年末。该县已有2000多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公职人员担保组织”,担保额度达5000多万元,已在34个贫困村全面建立了贫困村诚信联谊会,人会会员达6000多人。金融机构累计向贫困村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200多万元,新建蔬菜大棚5000多亩,年增收5000多万元。人均增收6500元。

(二)临城县“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信贷扶贫模式

内容:实行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模式。模式:产业化龙头公司运用其产业化基地与农户签订订单并为农户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政府利用扶贫资金为企业作风险保障,以龙头带农户利用银行贷款致富。成效:几年来,该县农联社采用该信贷模式,共计为辖区相关产业化龙头企业投放贷款4000多万元。

(三)广宗县“以扶贫资金作抵押”信贷扶贫模式

模式:利用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为银行抵押,利用银行资金,结合扶贫项目安排,推进整村扶贫开发。2009年,该县将上级下拨的36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银行小额贷款抵押,按照1:3的比例发放到户小额贷款1095万元,并吸引民间资金4000万元参与产业化扶贫,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应。成效:据统计。利用此模式。该县已支持蔬菜示范基地20个,发展蔬菜大棚5000多个以及18个生猪养殖基地、12个肉牛养殖基地和15个养鸭专业村。经估算,受益村镇农民增加收入1.2亿元,人均收入近1000元。

三、进一步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健全扶贫管理机制,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

建议国家制定出台《扶贫工作管理条例》,内容包括:一是制定年度扶贫投入增长计划,保持适度增长,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功能,积极吸引金融、保险以及社会各类资金投入。二是改进扶贫投入管理机制,实行年度扶贫投入额度管理,变一次投入为额度控制、循环投入、周转使用,最大化扩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用,提高扶贫投入可持续性。三是明确扶贫工作主管部门,整合分散于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政策扶贫资金资源,强化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发挥规模和整体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明确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等部门扶贫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专业化金融服务组织

一是可参照目前三家政策性银行模式,建立专业化政策性扶贫金融机构,在省级及贫困县(市)设立分支机构,结合国家扶贫专项资金与扶贫项目安排,针对性开展扶贫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专业化扶贫水平。二是在依托现有农行、农村信用社等“三农”银行机构的同时,优先在省级及贫困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增加贫困地区资金供给渠道。三是稳步规范发展贫困地区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加强管理,明确服务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的市场定位,约束其资金投向、大额资金投放规模和比例等,提高专业化扶贫效果。

(三)创新金融扶贫模式,打造特色化金融产品

一是搜集整理各地创新金融扶贫信贷产品、担保模式和专业化服务措施推广、应用和实施效果情况。认真总结归纳,择优开展试点推广工作。二是积极拓展贫困农村群众的融资担保方式,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尝试开办或推广土地承包权质押、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林权牧场承包权抵押、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业务。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尝试企业债、集合票据、股票市场等直接融资业务,拓展融资渠道。三是在认真总结归纳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区别于专项扶贫信贷资金,建议有关部门参照商业化运作模式,制定出台《扶贫贷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专业化金融扶贫商业信贷模式,明确贷款期限、对象、用途、担保机制、管理模式等,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开办业务,主动工作。

金融扶贫政策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扶贫;信贷风险;风险预警

一、引言

目前,我国仍有贫困人口4500万余人,在“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政策背景下,金融扶贫作为向贫困户提供信用支持,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重要资金来源,面临着新的市场机遇和挑战。我国金融扶贫的路径大多通过小额信用贷款实现,这些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银行存款、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等等。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金融扶贫贷款存在着较高的坏账风险。一方面,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响应国家政策和号召,把资金投入到“三农”领域;而另一方面,出于自身业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需要,金融机构也需要对金融扶贫领域的信贷业务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避免坏账风险。

二、新时期我国金融扶贫的特点、风险和难点

我国提出要在2020年之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为新时期最重要的民生工程,“精准扶贫”具有鲜明的政策性和惠民性特征。在这一条件下诞生的“金融扶贫”,也具有了一些明显的特征:1.金融扶贫业务的基本特点。1.1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金融扶贫的首要目的,就是为贫困地区(主要是农村地区)的贫困户用于生产生活,获得稳定生产生活经济来源,从而安家立业提供资金来源。用于扶贫的资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公益性。1.2坏账率相对金融机构的其他业务较高。我国目前仍有人数众多的贫困户,由于条件限制,这些贫困户大多没有经受过良好的教育,在生产经营、自主创业上经验不足,风险意识也比较薄弱,加上农业贷款业务的一些局限性和风险,从主客观等多个方面导致了金融扶贫业务的高坏账率。1.3金融扶贫将成为金融机构的重大机遇和挑战。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攻坚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完善基础设施、产业建设、人员培训等等方面,这带来了可观的信贷需求,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市场。但面临这一新兴的资金需求,金融机构如何把握机遇、妥善处理业务风险,将成为金融机构竞争的重要内容。2.金融扶贫业务的现实风险来源。从金融扶贫的信贷风险来源来看,其业务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2.1农户的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由于还款能力不足,或虽有还款能力、但缺乏还款意愿而导致金融机构的借款无法按时收回,从而导致的风险。金融扶贫领域农户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其一,是农户自身的道德风险;其二,是由于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双方无法对彼此进行准确的风险识别和判断而带来的决策失误等;其三,是农户自身的自主创业、生产经营能力不足,从而导致的偿债能力风险;2.2农业市场风险。农业生产和经营具有脆弱性和高风险性:一方面,农业生产在面临天灾人祸时,难以有效避免相应的损失,极易造成减产甚至停产,造成农户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农业市场竞争激烈,小农户在价格和品质等方面处于劣势,对于市场价格波动等只能被动接受,这也容易带来农户在收益上的不确定性;2.3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出于政策性需要,金融机构首先把金融扶贫当做一项政治任务而非信贷业务,导致在相关业务的开展时,忽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抵押情况等等,这在客观上放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此外,农村小额信贷主要实行申请审批制,金融机构不负责对借款人的资格核实和审查,而是由居(村)委会负责,这也带来有关信贷业务的管理风险;2.4国家的政策风险。由于金融扶贫业务的高风险、低回报特征,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有关业务时积极性不高,但出于政治考虑,一些金融机构还是会开展一定规模的支农小额信贷业务。从一定角度出发,可以认为支农小额信贷的业务规模、发放资金等等直接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因此,从金融机构自身角度出发,国家政策变动的不确定性放大了业务的不确定性,从而带来风险。3.金融机构在开展有关业务时面临的困难。3.1贫困农户的信用状况难以正确评估。对农户的财产情况、社会关系以及基本信息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存在困难,加上贫困户名下大多没有符合要求的抵押品,这使得金融机构在开展有关信贷业务时,难以对贫困户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正确合理评估;3.2资金的回收周期长。农业的生产周期长、经营风险大,加上农户自身偿债能力等方面因素限制,对贫困户的贷款回收周期普遍偏长,这也使得金融机构面临着更高的沉没成本和坏账风险;3.3农户的现金流不稳定。由于贫困户的创业能力和知识水平等相对不高,部分贫困户甚至已经习惯了贫困,缺乏创业干事的动力,这些因素共同导致贫困户的收入状况不确定、现金流不稳等等,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和回收的难点。

三、基于金融扶贫业务特点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对扶贫领域的金融支持只会越来越大。因此,从现实需要的角度考虑,银行等金融机构只有建立起自身的审慎的业务和风险管理机构,及时识别、排除风险,才能更好地开展扶贫领域业务。1.建立扶贫信贷业务的风险监控机制。金融机构应该在其他信贷业务风险计量和监控模型和系统的基础上,根据金融扶贫业务的一些特点和难点进行针对性调整。例如,适当放宽扶贫贷款的监控标准、降低风险损失补偿以及选取适当的贴息标准等等,对既有的信贷业务风险计量模型的参数进行修正,使其符合扶贫领域的现实和需要。以信贷业务损益规模预测模型为例,考虑到模型参数中贷款优惠利率、信贷风险自负比例等等的特殊性和相对稳定性,真正对模型预测结果产生较为显著影响的可能只有少数几个特定因素,如扶贫信贷规模增长速度、总体风险控制程度和扶贫信贷风险自负比例等,而这几个关键因素都可以通过金融机构的细致调研和讨论加以控制和确定,从而构建扶贫领域转悠的信贷业务风险预测和监控机制,帮助金融机构提前预测和识别风险。2.依托大数据建立扶贫信贷信息库。目前,国家扶贫办已经提出了为贫困户登记建档,以大数据手段对贫困户的经济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和考究,从而作为决策依据的政策。在基层的支农小额贷款发放过程中,也可以有效利用贫困户大数据系统,建立起扶贫信贷信息库,并根据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对信贷规模、回收周期等进行灵活调整,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3.在重点领域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尽管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但一些因素仍然有迹可循。例如,目前的气象科技已经足够发达,能够对当年的气候特点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以近年厄尔尼诺现象我国中部地区多雨、南部多台风为例,金融机构可以建立起有关地区的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对农户的生产经营提供指导或直接提出要求,从而降低有关风险;再者,农业市场的供需状况也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进行判断,而市场研读和判断也是金融机构所擅长的领域,金融机构也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帮助贫困户避开萧条市场,从而为贫困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指导。

四、结语

金融机构的资金为贫困户自主创业、生产经营提供了强大支持,从有关业务的开展情况来看,金融机构在扶贫信贷领域面临着实实在在的风险,但也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对此,金融机构首先应当转变对“三农”信贷业务不赚钱、高风险的传统看法,把金融扶贫当做改善我国贫困地区经济面貌,焕发地区经济活力的强力推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全面审视金融扶贫的难点和重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妥善处理主要矛盾、化解风险,真正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推动力量。

参考文献:

[1]付李涛.我国连片贫困地区金融扶贫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2]舒景慧.金融扶贫发展实践探索[D].内蒙古大学,2016.

[3]苏畅,苏细福.金融精准扶贫难点及对策研究[J].西南金融,2016,(04):23-27.[2017-09-01].

[4]王鸾凤,朱小梅,吴秋实.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北省为例[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06):99-103.[2017-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