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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防控的认识不到位。
1.网点负责人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不到位。
网点负责人作为营业机构的“当家人”,日常事务非常繁忙,对外要拓展业务,对内要协调管理,在时间、精力分配不过来时,难免会产生“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的思想,在现实工作中未能真正做到将业务发展与制度执行、风险防范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采取积极措施严控风险意识不够,对于上级行的检查被动应付的多,进行深层次剖析、主动查找问题的少,欠缺主观能动性,纠错改偏的力度以及防范风险的责任意识明显不足。
2.网点运营主管防范风险的管理意识不到位。
运营主管是风险防控的“主力军”,对各项规章制度的传达、防控措施的落实起到最关键的作用,是所在网点操作风险点的实际把控人。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运营主管对柜员操作失范管理督导不力,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员工,对个别营销人员违规行为不能及时、严肃地制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具体操作时予以配合。对于各级检查中下达的监管底稿,对所发现的问题不能逐条排查,切实整改,对存在问题抱有侥幸心理,甚至一味地掩盖问题。
3.柜员防范风险的主体意识不到位。
柜面是防控各类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柜员是合规操作防控风险的责任主体。近年来随着营业网点自助机具的不断投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逐渐普及,传统的存、取、汇款业务不断减少,柜面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向客户营销众多产品上,再加上基层行对柜面销售功能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陆续开发了零售业务“日日清”、“终端精灵”等系统,不断加大柜面营销考核推动力度,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点柜员就是各类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员,部分柜员受利益驱动一味围着考核指标转,风险防范的主体意识有所削弱,满足于日常账实相符,对制度要求理解不深,对违规操作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有侥幸心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甚至有些柜员为了做成某项业务,在资料的填写、收集上放松对客户的要求,在产品的宣传上与客户沟通不到位,极易形成风险点,引发客户投诉纠纷。
(二)风险防控能力不强。
1.运营主管风险管控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基层网点运营主管一方面忙于内部会计事务、日常运营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柜面营销的组织者,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分配到日常运营管理、风险防范方面明显不足。
2.柜员防范外部风险的能力与经验不足。
当前针对金融机构的各类诈骗案件大幅增加,手段不断翻新且科技含量很高,电信诈骗、电子银行诈骗、各类假存单、假票据、假证件、假印鉴混杂在海量的正常业务中,防范的难度明显加大。柜员在防控外部欺诈风险方面的经验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内部监管有时流于形式。
针对基层行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条线部门常常组织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自查和检查,但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激励制度,一味地查找问题,只有批评,没有表扬,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甚至引发抵触情绪。而网点员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也普遍关心是否扣考核分值,是否进行经济处罚,而不是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不能够充分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相同或相似的问题屡查屡犯,得不到有效整改。
二、加强基层网点运营管理工作主要措施
(一)促进网点负责人履职尽责。
建立有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网点负责人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好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全面了解各项风险防范制度的具体情况,知晓业务流程中的重要风险点和防范措施,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操作风险防范制度的落实。从日常小事做起,以身作则做好柜员钱箱检查工作,并在相关系统中做好登记,每季度会同运营主管按照“三化三铁”创建标准对本网点创建情况开展一次自查,提高自身控险能力,为员工做出表率。
(二)提升运营主管履职能力。
基层行及网点负责人应充分发挥运营主管的职能作用,为运营主管认真履职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全力支持运营主管的工作,对那些坚持原则、敢于管理、严把风险的运营主管,及时予以鼓励,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运营主管应清楚自身的工作职责所在,正确处理好规范经营与业务发展的关系。面对千头万绪的日常工作,运营主管应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计划,分清轻重缓急,将工作重点放在柜面风险防控和规范柜员操作上。
(三)提高柜员综合业务水平。
首先,熟悉自身岗位的职责要求,真正理解并切实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和业务风险点,比如对公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每天收取的票据的真伪,所收取票据与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收汇款人和金额是否一致,客户票据印章与预留印章是否相符等;个人业务的风险点主要有替客户代签单据、违规查询、泄露客户信息等。只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才能正确地理解掌握这些风险点,并做到时时防范。其次,对于外部风险的防范,柜员同样不能掉以轻心,办理业务做到多观察多思考,特别对于年龄偏大、急于汇款又说不清汇款去向的客户,应及时给予提醒,有效防范诈骗风险。
(四)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和风险教育。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运营管理条线部门可以通过培训让主管与柜员真正掌握不同业务的风险点。有些基层员工有很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但是业务水平有限,对某些特殊业务不知道风险点在哪里,对不熟悉的业务不知道如何操作,这些都可能造成风险隐患。因此,必须根据各岗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进行系统培训,逐步提升基层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业务技能,使他们在面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和众多的业务品种时能够有效甄别,从容应对。二是强化合规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学制度、守制度、用制度”活动,加强全员职业操守和职业纪律教育,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规范。对于近来频发的外部欺诈案件,应利用运营主管例会、网点晨会、夕会,将上级行下达的《运营风险案例汇编》中相关风险案例传达到每名主管、柜员,使“要我合规”变为“我要合规”,将合规理念渗透到日常业务操作过程中,使合规操作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逐步得以固化。
(五)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加强人文关怀。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 风险 防范对策
随着我国票据业务的迅速发展,承兑、贴现、转贴现规模成倍增加。有效改善了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了盈利能力,促进了经营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票据业务对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到银企双方共同的青睐。但是,随着银行承兑汇票的广泛应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作案的案件越来越多,使有关各方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银行汇票业务的健康发展,成为商业银行新的风险表现形式。因此,如何有效防范票据风险,维护金融机构的正常经济秩序,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
虽然各商业银行都基本建立了票据业务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及转贴现授权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银行承兑汇票真伪及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但在票据业务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风险和问题。
1.企业在办理承兑汇票业务中存在欺诈行为
由于票据业务的迅速发展,利用票据诈骗资金是当前金融业务中的一个新的风险源,票据诈骗手段越来越隐蔽,方法也越来越多,若银行审查不严或操作不当,就会落入陷阱形成风险。一是伪造变造银行承兑汇票,一方面,利用高科技手段彻底伪造或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付款期限长、金额大和反复多次转让等特点,先签发真汇票,再根据真汇票伪造内容完全相同的假汇票即克隆票;另一方面,用在数额较小的真汇票上改动金额的办法变造。二是票据调包,以“做生意”的幌子,用事先伪造好的假票据替换掉真票据。三是伪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关联企业签订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品交易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套取银行资金。
2.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融资工具,其操作风险越来越突出
由于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各行为争揽业务而满足单个大型企业的资金需求,使某些企业过量办理承兑汇票,造成票据集中到期,导致银行垫付资金。具体表现为:一是银行在签发承兑汇票时放松了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大量签发、承兑无真实贸易背景或不能确认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承兑业务;二是银行为了多办贴现业务,放松了贴现审查条件,疏于贴现资金流向监控,造成贴现资用于不当用途,使银行信贷资金遭受一定的风险和损失;三是当天承兑、当天贴现,融资目的越来越明显,银行方面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3.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的经营风险
个别商业银行受利益机制驱动,放松了内控管理,淡化了风险意识,在票据业务经营过程中,为企业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商品交易合同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超商品交易金额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出票人和贴现申请人为非贸易合同的签订人,为贸易合同不真实或无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办理贴现,为同一号码增值税发票办理多笔贴现,存在较大的风险;由于银行“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企业通过贷款方式,利用信贷资金偿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使票据风险转移到信贷风险上。
4.关联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套取银行资金
现场检查中发现,关联企业之间以虚拟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申请签发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较普遍,涉嫌套取银行资金,有的已形成风险。一是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当日或近几日,关联企业作为持票人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资金转回出票人;二是企业集团向下属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下属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将资金转回企业集团;三是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之间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后马上办理贴现,将资金转给出票人。
5.票据市场的盲目发展和非理性竞争加大了利率风险
票据业务由于其周转速度快,资金融通便利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客户的欢迎,也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的业务领域,盲目发展和非理性竞争造成票据贴现利率不断走低,甚至出现了个别低于再贴现利率的违规行为。不合理的利率水平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也使商业银行利润空间大为缩小。有的银行贴现业务量较大,但由于资金不足,难以筹到足够的低成本资金,为保持与重大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资金紧张时不惜以高利率拆借资金用于贴现业务,实际上已违背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二、根据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不同风险种类、特点和性质,应分别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针对银行承兑汇票存在的票据诈骗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
(1)尽快补充修订有关票据法律法规,完善对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有关银行承兑汇票规定,承认空白背书的法律效力,增加禁止汇票回头背书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恶意扰乱票据市场的行为制订具体制裁规定,同时制订详尽的有关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内控制约。
(2)进一步提高银行承兑汇票的防伪、防诈科技含量,以机器鉴别票据真伪代替肉眼判断,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配备各个商业银行的印模与票样,减少跨系统银行承兑汇票识别难度。
(3)做好宣传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票据支付结算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掌握《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业务知识,掌握结算票据的各防伪特征,提高防伪反诈意识,增强识别伪造、变造、复制票据的能力。对企业要做好宣传工作,有条件的可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进行《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培训,以提高企业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所谓电子银行就是银行通过互联网(包括无线网络)、电信网络、有线电视网络等开放型网络、手机电话、自助银行、ATM等电子渠道向其公、私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过程。电子银行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各项业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主要特点如下:
1、便利易得性。电子银行之所以能够取代传统银行业务而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主要趋势,其主要根源就在于电子银行能够使客户方便地获得金融产品或服务。而不像传统银行业务受到营业网点和时间的限制,这既加快了银行业务办理的速度,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及时响应性。电子银行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和先进的电子渠道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获得相应的客户反馈。它既推进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开展,也会逐步提高客户满意度。
3、广泛无界性。电子银行另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是金融交易的广泛性。在传统银行业务开展时,客户需要到确定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无边界的电子银行则可以实现多区域客户与不同银行之间进行交易,不受时空限制,对客户来讲选择的余地大很多。因此,电子银行这种广泛无界性加剧了银行业之间的竞争,促使各银行不断改良金融产品,提升服务。
二、我国电子银行风险的成因
商业银行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主要是想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实现业务再造,为客户提供便利和相应的增值服务,获得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进而构造银行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现代科技应用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除了会加剧银行业的竞争之外,还会引发一系列的风险问题,概况来讲,我国电子银行风险的成因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1、管理风险。所谓管理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过程中,因为管理者的意识淡薄、能力有限或者是管理决策失误等原因带来的一系列风险。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领导对员工的引导不力、决策不当和制度因素导致业务能力无法得到提升等方面。
虽然我国电子银行建设已经有些年数,各个银行都相应制订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在常年经营过程中所沉积的文化和形成的管理风格不一样,银行在开展电子业务过程中能否按照规章制度来开展金融电子业务还很难保证。同时,急于求成的短视行为促使很多银行领导只注重即期利益,而忽视电子银行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的强化,长此以往,这必然会成为电子银行的风险与隐患。
2、信用风险。在传统银行业务中,信用风险是指由于银行债务人未能按照与银行所签合同条款或约定行事,而对银行收益或资本造成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银行信用风险受电子银行业务的影响比较大。网络技术的应用,尤其是银行业务中递送渠道的使用可以加速银行特别是小银行的不断扩展,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资产质量的提高,从而增加了银行的内部控制风险。
同时,电子银行的广泛无界性扩展了银行的经营地域范围,超越了传统的地理区域。这样,银行对于终端客户和市场的了解和控制力必然会减弱,进而直接增加对当地金融市场行情和信用风险了解的难度。很多银行通过核实区域外借款人的担保和担保留置权,但由于区域的广泛性,顾客的业务跟踪存在难度,风险控制难度加大。同时,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银行难于鉴别电子银行潜在客户的身份和可信度。而客户的身份和可信度则是合理信用决策的关键要素。
3、技术风险。电子银行的技术风险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技术构架的性价比与合理性带来的风险。即技术的运用与电子银行业务要匹配,高技术固然会提升服务的质量,但是如果牺牲成本追求技术会导致性价比下降;反过来,如果电子银行不能实现多种电子业务的整合,高技术不但会使成本大为增加,而且可能导致频频的系统错误,最终会使运营效率降低的同时引发顾客流失严重。二是系统数据的缺失性风险。数据交换是电子银行的主要原理之一,数据完整性是系统安全又一重要组成部分。银行若没有一个有效的数据控制程序,那么在传递和接受过程中就可能发生遗失或转换变形,造成数据不完整,会给系统带来较大的风险。三是系统的及时性与有效性风险。电子银行相对传统而言,需要更高的服务相应性,如果银行没有制定一个有效的运行持续性和服务危机应急计划,系统的超负荷运行和损耗就可能影响银行持续、准确、可靠地提供适当配套的产品和服务,则可能引起重大的潜在声誉风险。四是业务外包风险。由于系统导入和维护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很多银行都愿意将电子服务包进行外包。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银行机构过于依赖少数几个外包商,这种对少数外包商的集中依赖性可能会产生系统性影响。加上很多技术提供商缺乏银行环境中所要求的控制知识。电子银行业务外包也可能引起与风险敞口相关的附加隐私权保护问题。
另外,银行选用的软件或硬件不匹配、计算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计算机病毒发作、电脑黑客入侵等,造成系统瘫痪或机密信息失窃,也都是电子银行面临的主要技术风险。
3、营业风险。电子银行的营业风险主要是指与电子银行业务处理过程有关的风险。一般来说,包括客户操作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
由于电子银行的很多业务功能都需要客户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如果客户操作不会或者不熟练,就有可能错误操作,产生操作风险;还有一些客户的安全意识不强,对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保护不严,或在与电子银行交易后,回单没有撕毁,给蓄意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而随着信息技术的日益发达,不少犯罪分子利用QQ等聊天工具、手机短信、邮件、假银行网站等方式骗取客户的个人资料或银行卡信息,盗取客户资金,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4、法律风险。电子银行业务产生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法律不健全或者法律约束不够具体给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带来的风险问题。
受电子银行起步较晚,规模不大等因素的影响,很多国家政府对电子银行和网上交易的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而严格的界定。各国现行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在很多诸如文化、风俗等方面存在冲突。如通过电子技术与客户进行交易的一国银行可能并不熟悉另一些国家特定的银行法律和客户保护法律,在他们的交易中,法律风险必然会增加。
其次,未经授权使用或滥用在电子信息平台(如网络、留言板、论坛等)上收集到的数据是另一种潜在的法律风险来源。未得到授权许可的个人能够对银行和外包商拥有的客户“数据仓库”中进行攻击或恶意渗透,或者建立他们自己的数据库,使用客户信息进行欺诈犯罪活动。有些得到授权的人员也可能蓄意地滥用数据,扰乱正常的电子银行运行,这些都会给电子银行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
5、其他风险。当然,随着电子银行的日益发展和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电子银行的风险还会不断涌现,如电子银行的市场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外汇风险等等也会成为电子银行规避的主要风险类别。
三、有效防范我国电子银行风险的具体措施
通过前文对我国电子银行面临的各种安全风险成因的分析可知,电子银行的风险与其经营绩效是密切相关的。因此,要提升我国电子银行业的整体水平,培育其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就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尽可能避免电子银行风险的发生。同时,国家也应加快电子银行方面的立法,加大对高科技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1、加强银行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电子银行的管理水平。管理出效率,这是任何企业或公司都适用的真理。
要有效防范电子银行的风险,首先就要有良好的制度进行规范电子银行的运行。如制订全面的电子银行业务流程和安全规范,根据业务和技术发展情况及时修订与完善,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其次,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界定电子银行业务各环节的责、权、利,构建电子银行业务流程与权限之间的制约体系,加强对信息系统人员的适时监控;最后,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树立良好的行风,深入开展爱岗敬业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进而降低内部违规事件出现的机率。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巩固电子银行的技术地位。设施是基础,技术是保障,因此,银行需要从这两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首先,商业银行应该作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在电子银行的运行方面定位要准确,并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确保电子银行系统设计严密、信息技术安全可靠、功能完善、运行稳定。其次,根据需要提高电子银行安全技术投入,在提高通信网络带宽的同时,建立灾难备份与恢复系统,增强电子银行应对服务危机的能力。再者,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的攻击,适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提高计算机系统抵御外部网络攻击和抗病毒侵扰的能力,增强电子银行系统的保密性和完整性等等,都是巩固电子银行技术地位、有效防范电子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途径。
3、优化客户管理,提高客户安全意识。防范电子银行的风险,属于银行与客户互动的范畴,因此,电子银行要在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优化客户管理,使每个客户都积极配合银行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银行要针对客户安全意识进行摸底归类,针对部分安全意识淡薄的客户要进行安全教育,而在客户办理银行卡时,重点介绍安全使用银行卡的知识,提醒客户及时更改原始密码,并在各营业网点和自助服务设备上张贴风险防范告示,提示客户保管好各种相关的交易凭证。其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公共信息平台对电子银行安全风险进行宣传介绍,向公众介绍犯罪分子利用电子银行盗取客户资金的各种手段,提高客户识别真伪、防范风险的能力。只有整体意识跟上了,银行的风险防范才可能有较大的提升。
4、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犯罪分子打击力度。勿庸置疑,完善电子银行法律体系是防范和化解电子银行风险的重要手段。
虽然我国已出台了电子签名法,但由于现实条件和客户意识淡薄等原因,这些行动还不具规模。我国应加快立法进程,尽快构筑完善的电子银行法律体系,给电子银行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此外,我国司法部门应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提高对高科技犯罪的侦破能力。而相关部门也要密切配合,提供相关的侦察证据,共同加大对电子银行诈骗案件的查处力度,进而从重打击电子银行犯罪人员。
5、规范电子银行的业务市场,形成良性的运作环境。随着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的推广,其业务市场也在日渐渗透,风险的增长与业务市场扩张呈相同的趋势。因此,要想有效规避电子银行的安全风险,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发现问题,并针对新问题对电子银行的经营加以调整,使电子银行业务在的安全的环境中运作
【关键词】 银行; 内部控制; 信息系统建设; 实践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35-0073-03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08年5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4月,五部委又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为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平稳顺利实施,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了实施时间表: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一、中小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现状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高风险金融企业,其风险不仅表现为贷款违约等带来的信用风险,还表现为内部人员违规操作,侵占客户资金等带来的操作风险以及其他诸多风险。近年来国内银行业频频发生的大案,印证了银行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对于信息系统建设尚不够完善的中小银行机构来说,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存在更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重四轻”方面。
(一)信息系统重视业务处理功能,轻视内部控制功能
中小银行的中、高级管理层对信息系统的建设,更倾向于满足新业务开办等业务功能研发,对建设内部控制系统或相关功能模块往往重视不够、兴趣不高,对建设内部控制系统认识不足。
(二)系统维护重视漏洞修补,轻视系统性持续性完善
银行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后,各级均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漏洞修补、完善等工作,这样可以较好地防范以后同类同质案件的发生,但多缺乏对信息系统进行持续优化,在日常维护中缺乏对风险点的搜集、分析和处置。
(三)日常管理重视前台操作,轻视后台管理
现有信息系统关注更多的是前台营业功能的完善和优化,而对中后台管理、控制、监测、审计、分析等业务需求支持不足,无法满足内部控制管理的需要。
(四)风险防控重视事后严罚重管,轻视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风险防控是银行永恒的主题,监管及上级管理部门对案件及风险事故非常关注和重视,对各类案件均规定了处理范围及处理标准,体现了严罚重管理念。相较于事后处理机制,事前防范及事中控制明显弱化。若更加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制度执行才更有保障。如风险预警系统、风险评估系统等均可用于事前及事中控制,但多数中小银行尚未建设。
二、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实证分析
为提高业务处理及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目前,笔者所在单位正耗费巨资研发新一代IT系统,系统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综合柜面系统、客户信息系统、IC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总账及财管系统、数据存储及报表系统、中间业务系统、影像平台系统、二代支付清算系统、渠道管理系统、监管数据报送系统、票据管理系统、数据总线系统等十多个子系统。我们在研发新系统过程中,十分关注内部控制与信息系统的融合、嵌入问题,努力使内部控制融入到银行的管理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之中。我们在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方面,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查找关键风险点
1.绘制重要业务流程图
结合目前中小银行业务经营范围,我们梳理出了存款、贷款、清算、IC卡等二十多个最常用业务的全生命周期业务流程,本着提高效率、科学合理、风险可控、操作规范、责任明确、可追溯的原则,绘制出有关业务的流程图初稿。通过业务人员会议讨论方式,研究业务流程图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有无不合理的流程和环节,完善修改后将新业务流程图提交软件开发人员开发。
2.梳理风险点
通过仔细研究有关业务流程,全面评估各节点的风险,找出需要控制的节点和环节,逐一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风险发生后的影响程度。根据重要性原则及成本效益原则,确定每个风险点应采取的风险应对策略,将银行的剩余风险控制在银行的可承受范围内。
3.分析以往银行业案件发生原因及环节
组织人员收集研究近年来银行业发生的各类案件,分析发案原因,找出日常工作中存在的控制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争取在新系统中实现计算机控制,尽可能防止在新系统平台下再次发生同质同类案件。
4.对各类业务交易进行风险评级
对新系统全部2 100多个业务交易,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级。对风险较大的交易事项,采取更加严苛的控制措施。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不但要评估此交易自身业务功能存在的风险,还要评估“坏人”能否利用此交易办理其他业务造成风险和损失,若有此可能性则必须改正和避免。
5.梳理需要授权复核的业务
针对各类交易和事项,逐一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授权复核、多大金额以上需要授权复核、是本地现场授权还是异地远程授权、授权后是否还应纳入风险预警提示等。对发生的大额交易和高风险业务,通过在不同层级岗位之间的权力分配,实现制衡,确保了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二)防控重要风险
1.操作风险防范
目前银行业的中、高级管理层非常重视操作风险,因其多与案件有关。银行业发生案件,不但会出现资金损失,还会带来声誉风险,当事人及各级管理人员也将承担相关责任。
(1)强化柜员管理。新系统中,我们配备了灵活多样的柜员身份类型,同时还支持灵活配置柜员身份权限。也就是说,人力资源部门可为某一柜员量身定制工作范围及操作权限,避免了以往同类柜员操作权限相同,不可自行配置的缺陷。这样做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根据柜员以往工作表现及专业能力,定制工作权限和范围,解决了易错柜员和有过不良行为柜员操作权限过大问题。
(2)强化授权复核。新系统中,支持现场授权、异地远程授权等方式,支持上级机构自主改变授权方式和授权额度。对于需要他人授权的业务,系统自动分派授权人员,可有效防范内部人员之间串通作案及集体作案。
(3)实行强制休假与强制轮岗。新系统中,对柜员在某一机构工作超过一定年限的,将自动终止其在该机构继续办理业务的权限,切实做到了强制轮岗,解决了现实工作中轮岗不彻底、看人轮岗等问题。同时,系统还可以不定时在日结后从辖内柜员中随机选取若干名柜员实行强制休假,被选中柜员次日登录系统只能办理交接业务,不能办理日常业务。通过接替柜员继续在强制休假柜员岗位上工作,可以及时发现休假柜员舞弊及本网点集体舞弊现象。由于可以随机抽取休假柜员,无形之中也增加了舞弊柜员的心理压力。
2.信用风险防范
信用风险是银行业面临的最大风险,新的信贷管理系统实现了风险管理在贷款生命周期中的全覆盖。除常规风险管控外,新系统在风险管控方面有以下几个亮点。
(1)预警。在客户预警方面,设置了34个指标,如客户信用等级下降、评级授信到期或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系统自动根据风险等级作出提示或拦截。在机构预警方面,设置了14个指标,系统可实现对存贷比、不良贷款率、到期贷款收回率等超标的机构进行业务拦截,限制办理相关业务。在业务预警方面,设置了11个指标,对当日发生垫款的表外业务、授信冻结与解冻信息、抵债资产处置、贷款逾期6个月诉讼等进行预警提示。
(2)关联关系深度挖掘。新系统将借款人的企业高管、配偶及成年家庭成员、担保人、联保体成员、集团关系、母子公司关系、共同担保人、循环担保、共同企业高管、企业高管共同任职企业、配偶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家庭成员所在企业、企业的股东、企业投资的企业这15种关联关系写入系统,同时支持自定义关联关系,形成关联关系网络,便于更加全面直观地掌握借款人的关联关系。
(3)黑名单制度。贷款逾期后,借款人或保证人自动进入系统黑名单,不能再为其办理新的信贷业务。黑名单数据全省共享,形成系统内的不良客户信息库,黑名单还支持手工录入维护功能。
3.其他风险的防范
(1)加强了凭证管理和现金调拨风险防控。重要空白凭证的入库、出库、使用、作废、调拨、销毁等实现了全流程系统控制。对当日从上级机构领出的凭证,若下级机构日结时尚未入库,系统会向有关领导发送信息。同样,机构间调拨现金,若一方在日结时存在未入账凭证,也会及时报警,防范了携款跑路等现金流失风险。
(2)强化了企业文化建设。系统中加入了员工激励功能,员工生日、重要节日等可及时在柜面系统看到上级领导的祝福。对工作量较大、发放贷款质量好且收息率高的有关柜员,在其本人及有关领导的柜面系统中给予表扬;对发放贷款质量差的,给予批评。引导广大员工学习先进,比学赶帮超,营造积极向上、努力工作、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企业文化氛围。
(3)加强了资金和费用管理。新系统加大了对无效和低效资金的管理,对存放同业款项、清算资金款项等进行监测,通过全省排名等措施,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可有效防范私存乱放造成的资金浪费,减少了人情存款。如原来有些县级机构,私自将数亿元资金,以较低的利率长期存放在其他同业,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新系统上线后,预计因此项功能每年就可增加效益数亿元。另外,新系统还加强了费用支出分析,通过与上期比、与同业比、与预算比等方式,过滤出费用支出异常情况,减少个别机构成本费用支出浪费现象。
(4)加强了诈骗账户的管理与控制。新系统中,通过全省数万名员工,及时收集涉嫌诈骗的银行账户,并录入系统,当有客户通过全省农信社的柜面、ATM、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向这些银行账户转账或存入现金时,系统会向客户提示此账户涉嫌诈骗,为客户资金安全加筑了一道防火墙,提升了银行的美誉度。
三、工作启示
(一)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经过这次信息系统建设,我们感觉到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漫长持续优化的过程。内部控制系统建设是“设计―运行―发现问题―优化控制―再设计―再运行”这样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特别是对银行来说,整天与钱打交道,需要控制的关键点太多、太细、太繁琐,因此,需要在以后运行中,持续征求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优化和完善,使内部控制系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开展内部控制系统建设
虽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配套指引内容丰富,详实具体,但对于具体的某个企业来说,外购通用的内部控制软件系统肯定不能满足自身的需要。企业需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特点、客户群体、企业规模、管理状况、风险水平和外部监管要求,打造属于自己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
(三)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基础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企业防范风险的重要基础。从近几年银行业发案情况来看,道德风险十分突出,多数案件还是串案、窝案。在串案、窝案面前,很多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将失去效力,若仅靠传统的系统控制手段根本无法防范。而防范此类案件,需要依靠银行良好的企业文化,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强化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当将上述理念的企业文化根植于全体员工内心时,内部控制才可以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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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消费贷款;风险识别;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10-0061-03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属于个人银行业务的一种,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将资金借贷给个人或家庭使用和消费,在约定时间内收回并按一定的利率计取利息的信贷业务。我国消费信贷业务是1999年3月起开展的。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社会医疗、养老保险等制度的日益成熟,以原始积累的方式进行消费的传统观念正逐步被信贷消费理念所取代,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接受消费信贷服务,进行信贷消费。各商业银行也陆续开办了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抵质押贷款、投资经营贷款、助学贷款等业务。
但是,在个人消费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其中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在有些地区还表现得比较明显。因此,面对当前形势,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贷款风险的分析、识别和管理,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一、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类型
个人消费贷款风险主要是虚假贷款的欺诈风险和借款人停止还款的违约风险;按照各个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借款人信用风险、银行操作风险、合作方风险、保证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一)借款人信用风险
个人消费贷款中的借款人信用风险主要由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引起,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协议履行合同而导致贷款不能按时收回造成损失的可能。
(二)银行操作风险
银行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银行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所造成损失的风险,通常表现为内部欺诈风险和流程管理风险。
内部欺诈风险主要是由员工道德问题引起的。一是银行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发放虚假的个人贷款。二是超权限放贷。三是由于经办人员的,未对抵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而形成的风险。四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发放不合规定的个人贷款,而给银行造成损失。
流程管理风险主要是因为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流程不完善,从而形成的风险。
(三)合作方风险
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贷款的过程中,不仅要与借款人产生联系,而且要与其他机构进行必要合作,如住房贷款需要与房地产开发商、政府住房管理机构合作,汽车消费贷款要与汽车经销商、车辆管理所等单位合作,在与这些相关机构的合作中,也会产生一些对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保证风险
个人消费贷款一般都需要物质或有价单证作为抵押,有些要求有第三方的担保。这些抵质押物和担保方的变化都会成为风险隐患。
一是抵押物变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人为或自然不可抗力导致的抵押物损毁、丢失等。这类风险突出表现在汽车消费贷款上,因为汽车属于流动资产,发生被盗、私自转让、车祸损毁、自然力损毁或质量原因损毁的几率很大,导致借款人停止履行还款责任,而银行又难以追索抵押物的风险。
二是抵押标的物处置风险。以汽车消费贷款为例,国外二手车市场、拍卖市场较为健全,银行扣留不还贷款的汽车很快可以变现。而国内尚未建立汽车抵押品市场,抵押品变现较为困难。
三是担保风险。主要在于保证人缺乏足够的风险承担能力,在仅提供少量担保金的情况下提供巨额贷款担保,一旦借款人违约,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往往难以承担担保责任,造成风险。
四是法律风险。主要是银行的抵押权基于和借款人之间签订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产生的,属于市场行为,并非源于法律规定。
(五)市场风险
个人消费贷款作为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市场行为,同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和地区风险。
1.利率风险。是指银行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当资金市场利率攀升时,由于中长期零售贷款利率必须到次年初才能调整,在调整期间,利息收入会相对减少,导致银行效益下降。
2.价格波动风险。随着经济环境、市场状况的变化,抵押物价值有可能低于抵押贷款本息价值,若借款人不还款,银行处置抵押品时就会受到损失。
3.地区风险。地区法规不健全使银行推出的产品和出台的制度规定无法全面顾及地区差异,导致出现贷款风险。
(六)其他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新兴经济元素不断出现,市场越来越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由于个人消费贷款群体的分散性和大众性,其极易受到部分经济行为的利用。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重视新形势下,某些违法经济活动与贷款诈骗结合所带来的风险,密切关注和防范不同时期出现的新诈骗形式,切实加强信贷管理。
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成因
产生以上种种消费贷款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风险管理的因素主要是社会相关保障体制不健全、银行内部控制薄弱、抵押物难以变现、资产证券化手段缺乏和指标化管理的不利影响等。
第一,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使银行在开展个人消费贷款时面临重重障碍。一是个人信息和信用管理体制的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二是法律体制的不健全。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
第二,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贷款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
第四,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资产证券化将不具备流动性的资产转化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缩小商业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差距。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而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第五,指标性管理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看到了消费贷款业务的发展潜力和较大利润空间,纷纷加大了对消费贷款市场的争夺,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贷款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发展指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
三、个人消费贷款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贷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亟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贷款风险的前提保证。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征信管理系统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信用、收入等信息识别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各家银行信息科技系统和管理标准等方面的不统一,仍然存在个人征信管理系统信息不完备、不准确的现象,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同时,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使信用制度从源头上发挥防范消费贷款风险的作用。
第二,建立银行内部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应是动态的、全面的、立体化的风险防范与化解体系,并贯穿于整个贷款周期,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相应的风险防范理念和风险监控机制。风险防范体系侧重于对贷前调查风险的预防、识别和估测,对预准入的客户进行风险分析、甄别和遴选,从而为风险估测提供一系列的参考依据,对相关岗位提供预警信号;风险化解体系侧重于对贷中审查及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与处理,通过风险的约束与转化,将可控、可测、可转化的风险纳入决策范围,将偶发性强、变幻不定、不易评价、不能转化的风险直接置入客户退出范围。当前,各商业银行应突出做好风险预警防范体系的建设,加强对重点产品市场的研究和监测,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操作规定,建立重点产品市场预警及政策调整机制,加强各地区市场的信息调研和监控,主动地、有前瞻性地制定区域性产品政策,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三,积极防范银行操作风险。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不是盲目扩张,不是不顾客观经济条件,而应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积极稳妥地加快有效发展。在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实行集约化管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自身特性,决定了其业务拓展要由广大基层营业网点进行营销、调查和经营,但其审批、监管等工作可以上收一级,进行集约化管理。二是优化业务产品,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办个人住房按揭、个人汽车、个人抵质押、助学贷款等,其他规模小、需求少、效益低、风险大的个贷品种要停止办理。对中高端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商业用房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个人循环额度贷款等产品授信条件的灵活性。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操作流程和操作管理制度。完善转授权制度,按照不同分行、不同区域、不同产品,实行有差别的转授权制度。
第四,切实抓好“三大环节”的规范化操作。目前,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运作流程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简。现行操作规程是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最简化的程序,因此,经办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擅自精简操作流程,不得逆程序操作,不得越线踩线经营。
一是严格贷前调查。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要进行贷前调查,并落实调查责任人。个人客户经理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获取真实、全面的信息资料,独立地对借款人信用和经济收入做出评价和判断。
二是严格贷时审查。要严格按照贷款条件审查各项要素,不留疑点。审查人员要对借款人资格、抵押物合法性、证书文件的真实性等作出鉴别,特别是对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要进行审核,预测抵押物将来的市场变现能力。
三是在传统的贷前调查的基础上,加强贷后管理。通过贷后频繁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转移和化解潜在和已暴露的风险。健全贷后回访制,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做到及时掌握还款动态,跟踪借款人经济情况、担保人担保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变化情况,及时制定催收方案,防止潜在风险转为实际损失。
四是强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责任约束。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作为零售业务,不好过度集中,过度收权会影响低风险业务的开展。因此,防范操作风险,一定要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管理责任制。
第五,切实防范经济下行环境中个人住房贷款风险。2008年以来,我国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起到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形成了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现状,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出现了严重的资金问题,导致了项目停滞或烂尾,以及假按揭风险。因此,当前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强房地产行业分析调研,严格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
一是加大对住房按揭贷款项目准入的审查力度,多角度、多途径审查分析项目的合规风险、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尤其关注合作楼盘是否已经完工封顶,必要时应实地考察项目完工封顶情况。对投资性购房比例高的区域,如大城市郊区的项目要十分谨慎。同时,对散户按揭贷款审查时也应重点关注项目楼盘的地段、工程进展情况,区别期房和现房、精装修和毛坯房等。对于二手房贷款要进行实地察看,对二手房中介公司要进行专项清理,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加大存量贷款房地产项目的监控力度。要加强对存量按揭贷款涉及到的开发商及其楼盘的检查。密切关注已签约项目、楼盘的完工、销售进度及变化情况,了解开发商资金状况,加强对借款人真实性和交易真实性的审查力度,有迹象和苗头表明存在烂尾风险和骗贷风险的开发商项下的楼盘应停止发放消费贷款。
三是加大住房贷款抵押管理力度。对达到办理现房抵押登记条件的房屋,应及时督促开发商及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对尚不具备办理现房抵押登记的,应落实专人定期跟进项目进度,加强与房产办证机构和国土局的联系,密切关注房产证办理、房产抵押、土地证抵押情况,一旦具备办理条件,及时做好正式抵押登记。对于实施集中办理抵押手续以前办理的个人贷款,要安排经办人员以外的第三方与登记机关进行押品核对。同时,应抓好押品价值的重估,对重点关注客户实现特别催收策略。
2009年以来,全球经济不稳定因素急剧增加,我国经济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滞缓、一些中小企业及进出口企业的倒闭、原材料行业的不景气等,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带来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今后一段时期内,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隐患上升的趋势正逐步显现,因此,各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加强操作风险防范。个人信用管理体制和其他相关体制也应进一步完善,保障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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