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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建筑机械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调配
论文摘要:建筑企业的机械设备,是完成施工任务的物资基础。建筑机械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企业运作中占有重要位置.现代建筑机械对设备调配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分析了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问题的原因及安全管理改革的对策,接着也对施工机械的调配进行了研究。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城市住宅区的不断增加,使机械化施工在工程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伴随着工程施工的发展,抢速度、保质量、要效益,三者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这就对工程施工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就是要解决快速、高效、高质量地对工程进行施工的问题。传统的人力,简单机械的施工方式已不适应工程施工的要求,对于现代化建筑的施工只有采用机械化作业。因此,对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以及选型和配置都显得十分重要,也十分迫切。
1.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是一门科学,它主要研究在一定的条件下,建筑机械在工作或在装拆、调试、运输等状况下,对操作者所产生的伤害及其保护措施。建筑机械安全关系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企业的财产安全,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建筑机械安全事故发生率虽然近几年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形势依然严峻,存在问题还较多。因此,如何科学实行并加强建筑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
1.1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各类建筑机械使用日益增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些安全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
(1)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
(2)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性文件。
(3)安全监督存在多头管理。
(4)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不善。
(5)建筑机械技术档案不完善。
(6)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管理不善。
(7)机械设备施工环境恶劣。
1.2建筑机械安全管理改革对策
1.2.1健全安全规制法律体系
健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国安全律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加快安全管理立法。2)制定配套规章。3)实行机械强制报废制度。
1.2.2安全监督部门权限依法严格划分
依法严格划分部门权限,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及时制定执法所需的法律法规,认真清理部门间交叉打架的法律法规条文。国家设置各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部门只有各司其职,才能保证社会的健康运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对安全生产日常性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责,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中属于核心地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部门规章交叉必然导致执法行为的混乱,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危害性,对现行的法律法规也要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确保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性。
1.2.3严格执行规范、建立现场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并在现场机械管理中应制定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2)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3)主要机械设备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4)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设备和超负荷使用。21写作秘书网
1.2.4完善技术档案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对不断进退场的各种类建筑机械进行动态跟踪、收集整理发生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技术资料,能及时建立起有关建筑机械的安全管理技术档案。安全管理技术档案可以清晰地反映建筑机械在工程施工中的状态,便于各种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具体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项有效措施;既满足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中施工生产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要求,又符合建立技术档案的原则。
2.施工机械调配的研究
机械化施工是一个具有联系的机械系统的综合作业过程和管理体系,其目标是实现整个系统过程和体系最佳经济和技术效果。要做到建筑的机械化施工,就必须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按照建筑施工内容和要求解决施工机械的合理调配问题。满足施工工程对施工任务、质量、工期的最基本要求,保证工程的各项强度指标。提高施工机群的协调性。目的是提高机械的利用和施工任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提高工程效益,降低机械成本。提高机械的系统性。使机械的性能、生产能力适应建筑施工的特殊要求,尽量降低设备的投资额。
2.1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调配原则
1)机械设备的调配必须与建筑施工组织相一致;2)机械设备的调配必须有利于施工,有利于机械利用率和完好率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3)机械设备的配制必须适应建筑工程项目多变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4)机械设备的调配要符合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原则。
2.2机械配套必须满足的简便条件
1)各机械的技术规格必须满足既定工程的技术标准;2)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重型机械并保证为其安排足够的工作量;3)机械必须具有良好的性能;4)机械必须具有良好的可靠性。
2.3施工机械的调配方法
施上机械的调配过程大体是:分析问题,确定目标,拟定及分析方案,方案选择,方案实施。在进行方案选择时,通过对影响施上机械调配方案因素的分析,应从以下四方而考虑:机械的施上质量指标;调配方案对施上任务的适应性;调配方案的经济性与施上机械间的协调性。这此综合指标中既有定量因素又有定性因素,即使是定量因素,在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条件下,也有较大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另一方而,各个因素往往相互影响,其相关程度准确判定,也可以认为是模糊的。因此,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解决施上机械的调配问题既适合施上机械实际情况,又具有可操作性。
第二实幼教职工总数58人,其中核编数30人(实际在编29人),自聘27人(保育员12名、炊事员6名、保安2名、门卫1名、保洁员1名、体育专任教师1名(男)、临时代课教师4名<教师产假短期代课>)。12个教学班均按2教1保的标准配备,且专任教师公办率达100%。
第二实幼的专任教师队伍是一支年轻化、学历高、基础好的队伍,100%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达97%。其中高级教师1人,一级教师11人,二级教师15人,三级教师2人。这是一支以90后为主力军的队伍,是一支教龄短、保教实践经验相对不足的队伍,但同时又是一支兴趣广泛、个性鲜明、乐观进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对职业规划逐渐明晰的队伍。后勤队伍是一支以妈妈团为主体的队伍,保育员100%取得保育员资格证书及健康证,是一支爱岗敬业、工作扎实、对照顾看护幼儿,清洁环境卫生、幼儿饮食烹饪有着丰富经验的队伍。
三年来第二实幼立足办园理念、立足师资队伍现状,结合《指南》《幼儿园教师发展专业标准》精神,狠抓师资队伍建设,重在提高教师的师德和师能,致力锻造一支行仁爱、崇博雅、精保教的和慧教师团队。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局党委下达的管理目标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燃气发展新方向、新任务、新目标,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统领行业安全管理,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整合协作方式,努力实现和全面完成各项管理目标。
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杜绝燃气重大火灾、爆炸、死亡责任事故;
2、围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安全教育和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
3、加大燃气行政执法力度和安全督查;
4、贯彻新规范,全面实施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的换证及经营企业安全评估整改、备案工作;
5、做好各类燃气行政许可事项。
三、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考核制度
各镇建设管理服务所、燃气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燃气安全运行为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本区域、本单位的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措施,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及时更新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全年平安无事故。
为更好地抓好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汲取经验,创新管理模式,今年起对各燃气经营单位实施《燃气安全管理考核手册》制度,进一步加强和督促企业安全管理,深入规范经营行为,全面考核各企业安全管理,以此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
2、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年内我区将有一大批燃气供应许可证即将到期,为了及时落实换证工作,保证正常合法经营,燃气经营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直属和挂靠的站、点内的规章制度、安全台帐、消防安全组织排查,督促整改到位。积极认真地做好直属站、点瓶装供应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和协助挂靠供应站、点做好瓶装供应许可证换证工作。本次换证期间,各镇建管所要对所属燃气企业站、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逾期未换证的站、点,一律按无证照经营查处。
及时落实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单位申领《资质证书》的资料审核、现场勘查和上报核准工作。
3、强化镇级管理职能,做好区域燃气管理
燃气供应和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管理部门是燃气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因此,要求各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尤其是分管燃气安全管理的同志,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燃气管理职能。要依照《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精神,抓好本区域范围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一要科学规划和严格审批、严格监控。在天然气以及天然气管网设施控制范围内要防止各种违章工程项目作业及设置隐患。二要严格监管天然气工程的项目实施。三要全面掌握本区域的燃气经营和活动状况。指定专人负责,坚持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正确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坚持“谁供气、谁负责”及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四要协调本镇的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本区域的各种燃气经营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确保一方平安。
4、继续规范市场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各燃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营造良性竞争的氛围,正确处理好与用户之间的关系,避免矛盾的发生。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有《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供应站、点要尽快办理,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同时严格实行挂牌经营制度,加强直属及挂靠站(点)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责任书与协议;严格执行钢瓶塑封制度,不向无证、无照经营燃气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保障各类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5、协助签订特许经营,保证供气安全运行
经过前期的调研,为了规范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组织与新奥燃气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从而规范手续,更有利于行业发展。同时,强调“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新奥燃气公司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管网巡查,做好重点设施的保护;二是在工程建设中,完备手续,同时,要坚持严格的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制度,认真贯彻《常州市武进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避免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对用户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入户用气安全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当前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五是根据区政府意见,积极配合做好“禁燃”工作,努力加快进度,保障顺利完成;五是做好天然气用户发展,加快管网建设进程,保质保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镇(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1、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
2、配合县政府,参与我县重大安全生产会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工作。
(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具体职责是: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全县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综合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初步审查;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能;对各镇(场)安监站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5、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检查,监督检查社会中介组织对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管理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7、依法监督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
8、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尾矿库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9、承办*县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监察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对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镇(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镇(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2、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纠正、查处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
3、受理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与控告。
4、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落实责任追究。
5、参与对各镇(场)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
1、负责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驾护航。
2、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尤其是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立项审批时,必须严格审查其条件。
(五)县经济贸易局。
1、在审大技改工程项目(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竣工验收时,必须列入安全生产专项内容。
2、负责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县科技教育局,
1、组织制定全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技工学校除外)和校办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上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制宣传教育。
2、督促上述单位加强对在校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3、加强对学校在开展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确保学生安全。
4、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5、严禁学校将校内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6、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火灾隐患。
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保证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少于3课时。
7、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本系统的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9、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县公安局。
1、依法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2、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项及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许可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指导、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等生产经营单位,暂停许可供应炸药、雷管、导火索等民用爆炸物品o负责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救,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4、依法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小商品市场、宾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5、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在遭遇暴力抗法行为时,应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救援。
7、参与对各镇(场)和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八)县总工会。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依照法律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经营单位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提供安全生产条件,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4、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5、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6、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参与对各镇(场)及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九)县财政局。
1、负责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宣传专项经费、安全生产考核专项经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其他安全生产必要经费的年度财政计划,并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
2、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计提用于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奖励经费。
3、负责对安全生产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十)县人事局(县编办)。
1、参与对各镇(场)及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2、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和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调研、建议及工作人员的招录、工资和职称管理工作。
(十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落实工伤预防宣传、教育经费;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3、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加强各类职业学校安全教育,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
(十二)县国土资源局。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颁发《采矿许可证》之前,应严格审查矿山开采范围和开采技术条件。
2、负责打击取缔非法采矿行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3、负责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4、加强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准确提供相关数据。
5、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三)县建设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2、规范建筑市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指导、监督城市燃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燃气经营门店、所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3、组织开展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4、指导建筑行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全县建筑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6、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四)县交通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二条、《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规定,对申请从事客(货)运经营的企业,应严格审查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2、组织、指导本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3、负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地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5、查找地方公路、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并提出相应对策,督促落实。
6、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全县交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8、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9、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五)县水利局。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县内水利设施(水库、水电站、水闸、岸线、堤坝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病、危、险水库的管理,防止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汛期水利安全大检查。
3、制定重大汛情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全县水利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5、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六)县农业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做好拖拉机的检验、检测、年审工作。
2、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全县农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4、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七)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印刷业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对上述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剧院、电影院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负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3、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八)县卫生局。
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
3、负责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4、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护;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5、协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并参与全县卫生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
6、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九)县环境保护局。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设施的“三同时”制度(防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实施监察。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has been the focus of attention, and the challenge is more and more bi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ll from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decision. We first on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trol characteristics were explicitly described, followed by on the highway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hidden trouble in the process were analyzed, then how to effective strengthening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of in-depth analysis of research, and the practical and effective measures.
Key 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540.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与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对建设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特殊人员以及新进人员的专业培训与安全防范教育,让员工充分了解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任何参加一线施工工作人员必须要掌握全部基础安全教育,每个专业人员有义务监督所属施工企业创建应有的安全教育制度记录,一旦出现未经过安全教育的必须做出停工处理决定。提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措施的演练工作,细心检验该预案的针对性与实用性,提高事故应急操作流程的完善工作与应急指挥程序的缜密性,加强对应急物资、装备与技术的保护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及救援队伍的应急操作能力,确保一旦遭遇险情可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工作,及时对人员实施疏散撤离,以求降低事故的损失率,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还有就是安全第一的思想牢不可变,提高施工中的组织管理。再就是实地落实施工的“三会”工作:每天完成施工后及时召开点评总结会,对当天施工安全、质量以及配合情况作出有效地总结报告,然后再安排好次日的具体工作情况;每月必须召开施工总结专题会议,按季度组织一次施工总结分析会。
二、紧抓施工机械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施工单位各部门必须依据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还有国家标准的设备操作规范制度的要求具体安排实施工作,有效提高起重机械以及施工设备的安全监管管理,对于起重机械与施工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工作中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械与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实施验收。另外,起重机械的租赁工作与安装验收、保养维护还有特殊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等视作排查的重点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的初级阶段。
公路工程的上级承包单位要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企业作为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工作的首选;具体施工安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制定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专项工作预案,并且严格按照预案来具体实施工作;施工企业须强化对起重机械的定期保养与维护,以确保施工单位可以安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监理机构须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如有施工隐患发生就要马上督促施工企业实施整改,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尤其是人工操作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各部门主管一定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和具体员工,并对其履行职责的能力进行监督工作,以求将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条例落到实处。
三、加强公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的复杂性与重要程度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必须实行具体项目工作责任制度,设立专门地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详细检查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任何环节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自始至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安全忧患意识,尽量消除轻视麻痹思想与厌战情绪,积极探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规律性,坚持公路工程施工组织及现场管理的规范情况,将质量监管工作与安全监督机制有效的联系在一起,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以求夯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另外还要严格审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条例,认真贯彻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想要参加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就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整、施工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预案未经审查的企业不得开工生产。还有,对于特殊工程项目必须对其实施专项地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四、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必须加强对于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力求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放松与力度不减弱,对于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并防范工作中事故的发生。首先是要制定工作应急处理方案。创建恶劣天气施工应急处理方案、员工伤亡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以及现场突发事故处理方案等等,并且要经常开展演练工作,使得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再就是创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选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项目负责部门每个月定期检查一次,工程施工方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而班组部门全天候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于项目中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察,随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解决,力求达到零事故的发生。最后就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须巩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做好事故隐患的台账工作。对于工作中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当场予以妥善解决,如无法当场解决的就要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加以必要整改意见与期限,确保在时效之内将隐患处理掉,防止安全隐患最终发展成为工作事故。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修订与完善要进一步加强,以降低安全生产制度的漏洞与管理不到位。加大对于重点岗位、环节以及工作场所的制度建设,对于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环节着重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制度都具备其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与操作性。最后就是要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做好文章,领导干部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施工人员要遵守规章制度,这样就会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良性循环机制。
总结:
安全生产是公路施工工作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安全生产作为保证机制,那么对于成本管理与施工进度就都成了空谈。当前的公路建设环境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唯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才是生存之道,而想要做到对于细节方面的管理,就不可以放过任何生产方面的隐患,将安全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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