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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领妇女积极投身灾后重建和美化环境进家庭活动
在20__年是“5.12”特大地震后重建的决胜之年、镇妇联积极动员级妇女组织带头重建家园,为群众排忧解难,协调解决群众所急,所需做的事。截止5月底全镇全面完成农房农村重建家园任务,镇妇联还结合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契机开展了美化家庭活动,在年初发放了倡议书600余份,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画500份。现我镇有98%以上的重建家庭都达到美化家庭的要求并带头动员广大妇女干部及妇女们绣十字绣,绣出美好的生活。
二、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为西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建功立业
1、今年三月初,镇妇联与农业中心技术人员开展了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实用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妇女约50余人。通过学习,提高了妇女技能和素质,激发了她们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发家致富的信心。还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了送技术信息、法律知识、健康知识、下村活动,发放技术信息300余份,为广大的农村妇女提供便捷的服务。
2、努力促进城郊妇女岗位创业成才,加大城郊失地妇女创业、再就业培训。在今年4月,西南镇妇联与农业中心开办了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班,参加学习的学员60余名。10月与残联、劳动保障所联手开办了种养殖技术培训班,参加学习的学员30余名。通过各种培训的开展,不仅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也扩大了他们的就业渠道。
3、在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巾帼文明”及模范岗位创建活动。如:西南卫生院女工委、电器开关厂女职工开展爱岗敬业、献爱心捐扶活动,为西南的各项事业发展,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三、继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他们办实事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党委、政府、妇女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根据年初工作安排。
1、在全镇营造社会维权氛围。利用广播、黑板报、会议等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法》等宣传教育。经统计:一年来,镇妇联坚持每月一次的广播宣传,黑板报每月一期,宣传标语100余幅。
2、在今年3月3日,镇妇联召开“三·八”庆祝表彰会,宣传妇女观,新时期妇女维权及妇女工作特点。慰问了老干部18人,表彰先进个人35人。
3、在“六·一”节期间,开展了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活动。据统计:全镇送慰问金过2.2万元,慰问贫困留守儿童16名。为他们送去书包、学习用品及慰问金。
4、大力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实现。镇妇联配合党委做好女党员、女干部的培养,今年发展女党员6名。
5、做好再生育家庭服务工作。全镇共计35个家庭在地震中失去孩子,镇妇联与人口办在今年中做了大量的思想服务工作,门前全镇已有10个家庭已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宝宝。
6、关心和帮助弱势贫困妇女儿童。各村妇代会和学校为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生产、生活办实事56件。通过金秋助学还帮助了四十多名困难学生家庭,资金8000余元。全镇妇女组织调解家庭纠纷96余件。
四、从人人参与共建和谐社会入手,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政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
1、以学校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
2、深入开展了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推动以德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把和谐家庭创建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起来,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3、利用节假日活动、会议,加强妇女的理想、信念、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倡导广大妇女做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时代女性,做尊老爱幼
的模范。通过镇村两级妇女组织的努力,现在家庭纠纷少了,和睦相处多了。4、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全镇开展了争做“双合格”和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把“爱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把远离,关心青少年成长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各界认识应尽的职责。如我镇电器开关厂总经理李玉兰就是一个典型模范,他们厂的职工子女,只要考上大学,都要奖励每人4000元。另外,我镇还开展小手牵大手,诚信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五、抓基层妇女组织队伍建设,服务于和谐社会
要服务好,团结带动好妇女事业,那么就要有一支素质较高,业务较强的妇女干部队伍,多年来镇妇联一直注重培养提升村妇女组织的业务政策素质。
1、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妇女队伍,组织她们参加各类的政治业务学习,鼓励她们不断大兴学习之风,并学以致用,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
2、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贴近妇女,用心为广大妇女干事、谋事。
3、倡导各村妇代会积极组织带动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去,成为此项工作的推动者、实践者。
4、各村妇代会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如金隆村的现代农业技术版,安国社区妇女学校,通过学习,丰富了广大妇女群众的文化生活。
六、努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据统计,全年来我镇妇联一月份开展遵老爱幼及美化环境进家庭活动,二月份开展春节慰问贫困妇女活动,三月份开展“三.三庆祝表彰活动,三、四月份与农业中心、残联开展农业技术及缝纫技术培训班,五月份开展妇女体检及建妇女健康卡1500余人,六月份为儿童办好事实活动及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美化环境,绣出美好未来。”九月组织妇女健康两癌检查,500余人。
七、不足之处
这一年来我镇妇联认真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还是有不足之处:
1、妇女工作创新还需进一步探索。
2、村级妇代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不足。因待遇低,妇女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
八、20__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并完善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综合业务培训工作。
2、积极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卫生院),对建立的文明岗做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学校)。
3、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好文明进我家“环境整治进家庭”等健康有益活动。
4、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5件。。
在中国人民建军79周年到来之际,××县妇联积极响应上级妇联“双拥共建、双向奉献,富民强兵、同心报国”和县委“视军队如长城、把军人当亲人,视人民如父母、把**当故乡”的号召,立足平邑妇女实际,发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巾帼文明队”的作用,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基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为平邑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节日气氛,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
县妇联通过周密策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八一”建军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为节日期间开展庆祝纪念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同时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县驻军和武警官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我县广大妇女爱国爱党爱军、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好军嫂”、“兵妈妈”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发起广大妇女的爱国拥军热情,增强了爱国拥军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拥军优属氛围。
二是强化措施,多方联动,在全县掀起了拥军优属活动热潮。
县妇联通过积极协调各方面有关力量,于“八一”节前夕,分别到大洼部队、四海山部队、人武部和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为驻军官兵送去了鞋垫、防暑用品等生活必需品,还为获得各级表彰的优秀“兵妈妈”们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她们送去大米等生活必需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还通过排查摸底、建档立卡等形式,把贫困烈军属和下岗军人家属作为帮扶重点,大力实施“巾帼扶贫工程”,帮助她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把拥军优属工作落到了实处。
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把拥军优属活动和本单位、本部门开展的“军民共建”活动结合起来,立足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学红嫂,争做拥军优属模范”、走进军营、深入到烈军属家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活动。县卫生局妇委会组织有关医疗专家到县武警中队为武警官兵们开展健康查体活动;县供电公司妇工会携带防暑用品等物资走访慰问了武警中队的官兵们。
“沂蒙大姐”服务社的大姐们深入到消防中队为消防官兵打扫卫生、拆洗被褥,开展做好事、送温暖活动;全省“十佳兵妈妈”包庆荣带着自己亲手缝制的鞋垫和部分生活用品到县武装部进行走访慰问;××县的“兵妈妈”、魏庄乡西湖村的女支部书记吴京爱,牵着自己喂养的“蒙山羊”和亲手缝制的200双鞋垫到四海山部队慰问驻地官兵,倾注了“兵妈妈”对部队亲人们的一腔关爱之情。
通过多方联动,在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广大妇女中激发起爱国拥军热情,纷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心中,在全县掀起了拥军优属活动的热潮。
一、监测的目的和任务
性病监测是系统地、连续地观察性病的发生、流行以及考察防治效果的一种流行病学工作。监测的目的是及时掌握性病的流行动态,了解性病传染来源,调查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为制订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有效地控制性病的流行。
二、监测的范围及内容
1.范围:已知有性病发生的地区;各开放城市、旅游胜地及经济特区;既往的性病高流行区及部分少数民族地区。
2.内容:实行监测的性病暂以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为重点。同时应对软性下瘠、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生殖器疤疹、尖锐湿疣、获得性兔疫缺陷综合征(AIDS)等病的发病情况给予注意。
三、监测方法
1.建立性病报告制度:凡实行性病监测地区的各级医疗、防疫单位、私人诊所及少管、劳教和收容站等单位,都应承担监测任务,发现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患者时,除进行诊断治疗外,需填写性病登记卡,上报主管单位。
2.监测机构要与公安、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使宿、和搞活动的人员接受性病检查,发现患者立即给予治疗,以消灭传染源。
3.早期梅毒与急性淋病患者的配偶和子女、胎传梅毒的父母都必须接受性病检查。
4.在婚前、产前、输血前、升学、就业、参军以及各行各业健康检查时,都需做梅毒血清反应,如有必要可做其他性病检查。
5.梅毒的诊断要根据病史、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的结果来确定。早期梅毒要检查梅毒螺旋体,梅毒的血清学检查应逐步推广心拟脂玻片试验(VDRI),创造条件,开展荧光梅毒螺旋体抗体吸收试验(FTA一ABS)和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淋病的诊断要检查病原体并逐步开展淋球菌的培养工作。
第二条法制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多种形式向公民普及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全面规划,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不同时期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第八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所需经费应当予以保障。
第十条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三)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培训法制宣传教育人员;
(五)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六)其他法制宣传教育事项。
第十一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定期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组织本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并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向公民宣传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其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法律知识作为学生的必修课,使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教员、有课时。
中小学校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
第十六条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流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失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守法从业,依法维权。
第十七条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
第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第十九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站、宣传栏、墙报、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第二十条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以多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每年十二月四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第二十二条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将法律知识作为录用考试的内容。
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法律知识考试,并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
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获得的荣誉称号或者奖励,由授予机关予以撤销。
一、主要措施:扎实而到位
自*被确定为CP-TING项目实施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起多方参与、综合治理、共同预防流动人口中女性被拐卖的合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项目市级指导委员会,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妇联、工会、民政、公安等17个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CP-TING项目的实施,形成书记挂帅、政法委监督、妇联牵头、17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天宁、钟楼两个试点区建立了相应的项目指导小组,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政府配套了专门资金,为项目实施提供经济保障;市、区、街道、村(社区)各级妇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培训,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环境优化到位。一是优化政策环境,专门出台了《*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文件,全面实施新市民计划生育“一卡通”工程、开展“同一片蓝天、同一份关爱”新市民服务月、“关爱农民女工生殖健康综合防治工程”、“关爱流动儿童--蓝天计划”,为流动妇女儿童求学、就业、发展优化政策环境。二是优化社会环境,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借助三八、五一、六一等节日,通过开展“春雨”防拐活动、儿童论坛、“新市民节”、“我进程、我务工、我成长”大型招聘会、十佳农民工评比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CP-TING项目;定期制作项目简报,活动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项目、参与项目;设计制作一批知识性强、实用性强的宣传资料进行发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流动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是培训指导到位。一是“沉下去”调研。通过入户调查摸底,对流动人口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为我市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奠定了基础。二是“走出去”学习,积极支持项目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级项目办举办的各类培训,提升项目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请进来”宣传,主动承担国家项目办实施的“监测与经验总结”会议及媒体培训班,既让国家项目办官员、外国专家及项目实施省份工作人员以及媒体齐聚*,探讨安全流动行动计划的目标、监测工具及反馈意见,交流如何更好发挥媒体正确的宣传和倡导作用,还让培训人员充分地了解了*的项目实施情况、*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四是实施雇主培训,组织娱乐场所负责人就“雇主在招用年轻流动女职工过程中的责任有哪些?”等问题开展讨论,让娱乐场所负责人认识到剥削、拐卖流动妇女的严重后果。
四是平台搭建到位。一是在城郊结合部村(社区)、新市民公寓建立7个“流动妇女之家”,借用村(社区)、新市民公寓场地和项目资金完善“流动妇女之家”软硬件设施,开展防拐意识、法律素养、劳动技能等12门核心课程的培训,为广大流动妇女提供集教育、娱乐、交流、服务等为一体的活动平台;二是以妇女儿童教育培训中心为龙头,整合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巾帼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学校、新市民夜校、母亲学校等阵地建立了53个“新市民巾帼培训基地”、109个“新市民巾帼读书站”、1000个流动课堂,为流动妇女搭建求知求乐求发展的提升平台;三是分布全市各地的80个新市民巾帼维权站与“四大中心一个热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市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和12338维权热线)实现联动,在乡镇、街道妇联、社区、民事调解所、律师事务所设置律师接待日和接待日,全方位筑牢维权防线。
二、工作成效:积极而深远
一是强化了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通过项目宣传动员和有关合作伙伴对项目的执行,使大家认识到,各级领导都是项目实施的组织者、责任者,各个部门都是项目实施的合作者、执行者,每位公职人员都是项目实施的宣传者、工作者,各部门只有在政府的倡导下,整合资源、密切配合,才能做好项目。通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省项目办组织的“参与式”培训、学习,也提高了项目工作人员对项目的认识、对自我的认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是提高了流动妇女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经过我们四年的努力,通过多方位的宣传、多途径的直接援助,大部分流动妇女都认识到了自己可能面临的困境,以及如何防范被剥削、被拐卖,当陷入危险境地时如何保护自己、如何维权的知识;并且使她们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从而勤学苦练,以过硬的职业技能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社会地位,实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达到稳定就业队伍、融洽劳资关系的双赢局面。
三是拓展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阵地。流动人口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和维权工作,项目实施后建立的“流动妇女之家”,以村(社区)场地为依托,以项目资金为保障,成为集教育、娱乐、交流、服务为一体的温馨会所,在连接目标人群和相应的政府服务方面,起着重要的枢纽作用,深受流动妇女欢迎,也成为各级政府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有效抓手。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明确而清晰
回顾四年的项目实施过程,总体上是成功的,在预防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方面取得成绩也是显著的,但从有利于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及主流化运作的角度出发,在项目实施的操作层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是项目宣传的知晓度问题。CP-TING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降低中国女童和青年妇女面对拐卖的脆弱性和提高她们找到“安全的体面工作”的能力,预防她们从事“不可接受”的工作。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对“拐卖”的理解仍然是“以强迫婚姻和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贩卖妇女和儿童”,对以劳动剥削为目的拐卖(如山西黑砖窑事件)还没有被公众普遍认识。
二是项目的针对性问题。我市的流动妇女大部分在纺织服装等加工制造业企业务工,工作周期长,工作时间不确定,而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多是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的培训活动,且授课形式相对传统,要吸纳流动妇女完成12门指定课程的培训存在较大的困难。
三是流动妇女的参与度问题。由于文化背离景、风俗习惯等原因,很多流动人口包括务工女青年还没有被城市的主流群体接纳,她们通常是城市中的边缘群体,在社会活动中与当地市民存在着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沟通障碍。她们的当务之急是满足生存需求,无心过多考虑更高需求层次的满足,这和项目期望的主动性参与还有一定的距离。
拐卖妇女儿童是现阶段对妇女儿童人身权利侵害的主要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反复性和长期性。根除这种社会丑恶现象,不是仅靠一两个试点项目就可以解决的,项目的实施只是“催化剂”,项目的最终成功在于通过项目试点来影响政策机制和动员政府资源,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从而确保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巩固全社会的思想基础。为了进一步提高防拐工作的宣传力度,我市要大力做好三个层次人员的宣传:一是继续加强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宣传,通过公职人员的有效合作,逐渐转变他们自身的观念意识并提高预防能力:即从“打击”为重,转变到“防范”为主;从只对特殊人群的“控制”到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从“各负其责”到“配合行动”;促使公职人员在参与性行动过程中提升能力。二是加强流动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宣传,要积极争取流动妇女群众的配合和支持,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宣讲队、文艺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预防和遏制拐卖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知识,兴起预防和遏制拐卖妇女儿童宣传教育活动的。三是加强本地市民的平等意识宣传,要广泛宣传流动人员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与先进个人典型,探索形式新颖的互动活动,搭建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沟通桥梁,促进流动妇女与城市和市民的融合。
二要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主体作用。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在打击和预防拐卖中的主体作用,经费预算上应进行长期投资,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办法,及时把项目总结的好方法推广到非项目地区;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2010年)》,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二是要继续发挥市级项目指导委员会在防拐工作中的协调作用,要加强项目指导委员会在确定市级项目整体逻辑框架、监测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评估有关职能部门等在实施项目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中的作用,积极指导并参与制定市级或市际间预防拐卖的政策文件,协调各成员单位启动自有资源,为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支持。三是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防拐工作中的职责,在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共同推动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