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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地产金融 房地产周期 房地产金融政策 实效
一、房地产金融政策变化的趋势
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央行颁布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政策,促进了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然而,由于房地产业明显的行业特征,以及其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密切相关,它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固定投资增长过快、贷款规模过大,并进一步导致了今年整体宏观经济发展局部过热。随着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体系的建立和中央银行功能的不断完善,中央银行对于房地产市场走向的关注日益提高。并在货币政策上进行引导,运用金融政策和宏观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希望能使房地产市场回到健康的发展道路上来。在对住房需求进行细分的基础上,货币政策趋向于对真实的住房需求给予保护和支持,而对投资性的需求给予了抑制,力求遏止由于投资而导致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恶意猛涨。对于房地产市场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的地区运用政策依然给与大力的支持,而对因炒作过热导致价格飚升的地区给予政策性的限制。
1.房地产政策正逐步改变其力度和结构
房地产市场的金融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走向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因此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的成熟度和金融机构风险意识的增强,金融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性支持,正逐步改变其力度和结构。货币政策强调的是协调总需求和总供给。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金融调控,既是总体调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因为其影响面大、渗透力强成为调控的重要关注对象。
2.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正走向预防性、间接化和多元化
对比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运用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可以看出,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金融调控政策正走向预防性、间接化和多元化。
(1)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走向预防性
1993年,由于当时全国房地产市场不发达,机制不健全,部分房地产已经过热甚至产生了泡沫之后才进行调控的,是“事后调控”;而从2003年开始的本次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大程度上是“预防”,具有很大程度的超前性,央行从分析银行的违规、房地产贷款造成的风险出发,及时提出防范房地产过热甚至产生“泡沫”的措施,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这一系列的政策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步上升。
(2)金融政策调控方式的间接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在制定房地产金融政策开始注重政策的柔性化,采用金融政策直接调控和间接调控相结合的形式。央行在直接限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结构和信贷条件的同时,还通过利率政策来调节货币的供应量。
(3)金融政策工具的多样化
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金融领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工具有以直接调控向以间接调控为主转化,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越来越多,有贷款规模、再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等,房地产金融政策工具也呈现多样化。央行在运用一般性政策工具的基础上,开始灵活运用数量型工具和价格型工具,综合运用利率、准备金率、首付比例的调整、窗口指导等多种政策,以及加大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力度,从房地产需求和供给两个层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手段相对温和,政策的导性更加明晰,直接调控工具的使用逐步减少,间接调控工具的使用逐步加强。
(4)金融政策作用对象的多元化
随着我国住房货币化改革的完成,金融政策开始从房地产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国家在1998年扩大内需的战略中,指出把住宅建设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控的重点就是启动居民住房消费,金融政策对于房地产业的支持在这一阶段开始转向,由以前的主要支持供给转为同时关注消费需求和供给。2003年开始的调控不仅针对投资者,同时通过信贷政策来影响消费者。
二、影响房地产金融政策实效的因素
1.房地产金融政策自身的问题
(1)房地产金融政策缺乏一致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在于建立“游戏规则”,而不是随意更改规则,政府应当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和连续性。而我国监管当局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存在争议,房地产金融政策缺乏一致性。2003年我国房地产金融监管进入了加强监管、适度调控的阶段。2003年121号文件一出台就遭到房地产商的强烈抗议。2004年8月国务院18号文件对121号文件进行纠偏,认定房地产市场是健康的,并积极鼓励对优质房地产企业进行贷款。此举显示了央行政策的多变性,让公众无所适从。而且并没有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太多影响,致使后来的房价一路飞涨,迫使央行不得不提高存款准备金、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比例等一系列措施。
(2)房地产金融政策缺少“靶向”准确的调控工具
由于我国采用一般性政策工具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缺少“靶向”准确的调控工具,制度设计仍不够完善,某些调控手段影响面过大而力度略显不足,对整个宏观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2005年3月的住房还贷“加息”政策本为打击炒房者,但“一刀切”的加息却影响了炒房者与买房人。由于炒房者资金雄厚,政策对其影响不大;反而是那些普遍经济能力有限,对住房抵押贷款依赖性强的购房者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3)忽视了“地区差异”和“结构性差异”
央行不仅在多次出台贷款利率浮动政策、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浮息制度等政策时,针对不同金融机构采用差别化政策手段间接调控市场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而且通过“窗口指导”等直接调控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有选择性的贷款支持。应该看到,全国相当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非常需要资金上的支持和金融政策上的扶持,如果在这个时候把它们拉进来一起调控,提高房地产开发和购置的门槛,增加开发和消费的成本,这对于房地产市场整体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我们应该采取差别化的房地产政策促进其发展,而不是运用“一刀切”的政策,否则势必影响发展。
2.房地产金融政策之外的影响因素
(1)政府的双重角色使房地产金融政策的执行存在利益偏向
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出台后,或多或少都要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中央金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金融政策由中央银行制定,而房地产经济政策则产生并服务于地方经济,表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经济利益方面具有客观上的不一致性。中央金融政策如果不利于地方房地产业发展,地方政府会设法加以规避,这就使中央金融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产生扭曲。
(2)银行对房地产金融的“过度支持”
到目前为止,理论界对房地产发展中金融“过度支持”的观点基本上取得共识,但对导致金融“过度支持”原因的认识则存在较大分歧。金融“过度支持”的主要因素是体制和利益驱动。这里所说的体制是指金融体制,其中重点是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和银行部门。
(3)公众对房地产市场的心理预期
由于房地产经济活动的特殊性,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实施受心理因素即与其因素的影响更大,其原因如下:一是房地产投资者或购买者对未来期望过高。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土地的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以致房地产价格具有与物价水平同步上涨的特性,亦即房地产具有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二是房地产投资者或购买者的从众行为。
三、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建议
1.坚持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本方向
房地产业已经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作为一个涉及面广、带动系数高的行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对建材装潢业的拉动作用,对建筑业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作用,对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的集聚作用都十分明显,可以说是“一房拉百业”。因此,促进房地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是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人民银行采取了一些金融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目的是避免房地产业大起大落,让其少走弯路,健康发展。长远看房地产融资渠道多元化是必然趋势,但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仍将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因此,金融机构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既要支持商品房的开发,也要继续发放按揭贷款,支持城乡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2.注重长效机制,保持政策的连贯性
由于政府政策在时间上不一致,就会造成政府政策目标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保持政策一致性,就可以实现其目标。这就要求:强化政策制定者的行为准则,使其无法或没有动力区制定相机抉择的经济政策;加强政策制定的统一性,莫要政出多门。应该综合运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财政金融、信息公开和舆论宣传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在新的房价调控政策出台之前,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博弈以及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推诿和争议,这些博弈和不同意见造成了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在执行房价调控政策时互相掣肘,大大削弱了房价调控效果。因此,加大执行力度是政策取得预期效果的必要条件。
3.选择合适的金融政策调控方式、实施的时机和力度
在当前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运用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时应尽可能选择直接调控的方式来对房地产业进行调控,避免“误伤”。直接调控方式的运用视情况而定、力求针对性,可选择的具体措施包括中央银行直接规定银行贷款给房地产行业的最高限额;直接限制银行贷款给房地产业的结构。同时,我们应谨慎地把握金融政策调控的时机,避免因时机选择不对而降低政策调控的有效性,或者与其他调控政策相互抵消。房地产调控的手段为,政府通过可控的货币、土地资源,采取金融、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影响房地产周期波动;调控的方法为,通过反周期方法,平抑或引导其周期波动。
4.注重“地区差异”和“结构性差异”
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导致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区域不均衡性。由于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房地产市场也必然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各个地区无论从市场发育程度、供求状况、价格水平来看差异都很大。鉴于目前我国不同地区所处房地产周期各不相同,央行应根据“地区差异”制定不同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中央银行要同时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采取行动,保持政策力度均衡,并将政策的重点放在引导供需各方,形成正确预期,逐步调整其不理上。
对目前房地产市场中所存在的结构性不合理和房价过高问题,可以鼓励扩大中低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提高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能力,满足普通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要压缩高档项目的用地供给,增加高档项目开发、交易和炒作的成本。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应着眼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政策应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而不能完全依赖行政手段来干预。
参考文献:
[1]郁文达:房地产周期和金融政策[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3
政策因阶段而变
从典型经济体住房相关政策的变化历程看,住房政策具有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在不同发展阶段,住房政策的目标也存在一定差异。总体来看,典型经济体在住房市场发展初期的住房政策目标主要是解决总量不足问题,而在住房供求矛盾基本缓解后,则更加重视住房的质量和功能的提升问题。
二战后,美国、日本、英国等典型经济体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城市住房短缺问题,为解决住房不足问题,这些经济体都经历过大规模的公共住房建设阶段。以英国为例,1945年7月上台的工党政府将提高公共住房的建造量及出租作为政策目标,1945―1951年间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住房占新增住房总量的80%。政府大量投资兴建住宅大大缓解了住房矛盾,但也造成公共支出大幅上升,加重了财政负担。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英国住房供需状况趋于平衡,为解决政府经济负担重等问题,政府开始从对公共住房计划的投资转向以住房补助和对自有住房的支持为主,推动居民买房。
不同工具,不同机理
住房市场受政策影响较大,政府也经常通过对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等的调整来影响住房市场。因此,厘清主要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相关政策对住房市场影响的机制,也将有利于更好地借鉴和运用相关政策工具。
金融政策既是各个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之一,也是对房地产市场短期波动影响最为显著的政策。住房的开发和购买都高度依赖银行信贷的支持,而金融政策的调整通常会影响到市场的流动性和利率水平,必然会对市场的需求和供给产生较大影响。美国、日本等典型经济体住房市场波动历程表明,在每一次住房市场大的波动出现之前,都可以发现金融政策已经先行调整。如流动性的宽松、利率的下降会提高购房人的住房支付能力并推高房价,美国次贷危机和日本房地产泡沫的出现都与当时极度宽松的金融政策密切相关。而流动性的收紧、利率的提高则会抑制住房的消费,典型经济体在每一次住房市场调整之前,基本都可以发现金融政策已先行收紧。因此,要实现住房市场的稳定运行,必须要重视金融政策变化对住房市场需求和供给的影响。
土地供应量的多少是形成住房市场供应量的基础,对市场的供求平衡和平稳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出现短期内土地供应过多(或过少),极易造成住房供给过剩带来的供求失衡(或供应不足造成的房价过快上涨),因此,保障市场供求平衡,要特别重视土地供给对住房供需平衡的“预调节”作用。
美国、英国等典型经济体普遍征收房产税。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经济体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为地方筹集税源,而并不是将其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工具。从国际经验看,房产税既未起到稳定市场运行的作用,也无法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破灭。美国各州从19世纪中期开始就普遍征收房产税,但房产税的征收并没有改变美国房地产价格的波动,也没有避免次贷危机的爆发。1977―1979年,美国连续12个季度房屋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2000年至2006年美国房价再次出现明显上涨,而2007年美国则出现了次贷危机,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房价大幅下降。英国政府从1993年8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住房财产税,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地方政府负责征收。从1993年至今,英国的房价仍然出现大幅上涨。香港的税收体系中与不动产直接相关的税种有房地产税、差饷税、遗产税、利得税和印花税等,虽然其不动产税制完备,但既没有解决香港的高房价问题,也没有解决香港房地产市场的暴涨暴跌问题。因此,借鉴典型经济体的房产税政策,宜将重点放在完善税制、筹集财政收入等方面,而不宜将其作为房地产调控的主要政策选择。
美国等典型经济体都非常重视住房保障问题,但在住房保障方式的选择上存在较大差异。从各国经验看,在房屋总量比较缺乏的情况下,许多国家会通过短期内大规模新建等方式增加保障型住房的供应规模,但随着住房供应总量的增加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实物建设方式将逐步削弱,住房补贴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从不同保障方式对住房市场的影响看,如果实行实物保障为主、保障房与商品房均封闭运行的话,商品房由于供给不足,价格会被推高,如香港和新加坡;如果实行货币补贴为主,不再对住房市场进行划分,将有利于增加市场供给,缓解供给不足对房价的推升作用。
重视长周期效果
从典型经济体住房市场发展历程观察,住房相关政策的出台一般都是着眼于解决短期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但从长期观察,一些政策在实现了短期目标的同时,却对住房市场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比如,美国、英国等典型经济体在住房短缺阶段都曾经大规模、集中建设公共住房,这对解决当时的住房短缺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低收入人群的集中居住也带来了社区质量下降等很多社会问题。
贷款规模扩大融资方式多元
近几年来,我国各家银行在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对房地产的相关贷款占比在贷款整体中不断上升。即使是在今年“国十条”出台,国家调控力度空前的环境下,各家银行对房地产行业的贷款热情依然不减。2010年中期,多数银行的房地产行业贷款的投入比重依然高于2009年年末。
与此同时,因为房地产开发信贷受到严格控制,房地产信托融资成为许多房地产企业的新选择。2010年上半年新发行房地产信托产品已近140款,规模超过350亿元,而2009年全年才有181款房地产投资信托,规模也仅327亿元。股市中的房地产板块也俨然有“带头大哥”之势。除此之外,2006~2009年3年间有近百亿美元私募基金投资我国内地房市,2007年全国房地产典当业务平均占总业务量曾一度达到60%……随着国民置业的刚性需求和流动性过剩的弹性需求,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经历了整体规模迅速扩大、融资方式日益多元的发展过程。
完善调控手段加强管控力度
在房地产金融规模扩大、融资手段日益多元的同时,对应于房地产业的阶段性“过热”,房地产金融可能出现的不理性现象,我国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
以今年为例,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月12日,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并要求执行贷款面谈制度。4月17日,有“史上最严厉的调控”之称的“国十条”出台,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状况,在房价高、房价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银监会将对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实行“三不贷”“三挂钩”政策,对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贷款实行全程监控,防范金融风险……
事实上,我国通过宏观金融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3年甚至更早。1993年,针对房地产过热现象,我国制定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金融秩序”的方针,通过控制资金流向,紧缩银根的金融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2002年的121号文件涵盖了整个房地产金融业务;2005~2008年上半年,我国连续8次提高贷款利率,并从2007年起连续15次调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法定准备金率,冻结了商业银行的大量资金,对防止房地产发展过热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至今,我国房地产调控从直接干预房地产信贷政策,到利用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汇率等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控制资金流向,有效地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对房地产业的银行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大概为19%,整体来看,房地产金融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依然复杂多变,房地产领域的投资、投机性需求依然存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及相关行业贷款压力测试,坚持房地产金融调控力度不放松,确保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是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实现良性互动,共同稳健发展的保证。
相关链接
我国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回顾
1998~2002年,这一阶段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重点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这是人民银行在住房改革后第一个明确支持房地产发展的金融政策。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121号文件),拉响了宏观调控的预警。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严禁商业银行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限制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贷款;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用途。
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9月,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针对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作出详细规定。
2005年,将自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回归到相同期限贷款利率水平。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此后《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等文件相继出台并实施。
2006年,“国六条”和“国十五条”相继颁布,主要措施包括:上调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收紧商业银行流动性,严格对外资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控制境外购房需求等。
2007年,一年内6次加息,《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等文件出台。2007年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主要是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的二套房贷款政策。
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从“抑制过热”转为“稳健”,9月16日开始降息并下调存款准备金,100天内5次降息。《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行业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对房地产委托贷款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等文件。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融资
中图分类号: F29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从 2003 年开始至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我国对房地产业连续五年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 。2009 年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国家实行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2009 年全国房价达到前所未有的高点,当年房地产上市公司平均业绩增长达到 45%,2009年的疯狂透支了未来。2010 年伊始,国家调控政策开始出台,说明宏观经济的主基调已从保增长过渡到调结构和防止通货膨胀,货币政策从过度宽松回到真正意义上的适度宽松。目前,国土部、证监会、银监会等部委联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机制正在形成,这一机制放在当下的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将使 2010 年房地产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变得比较困难,今后几年,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也会成为常态。
1、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概况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和金融业息息相关,它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持续支持,同时房地产市场的过度发展特别是房地产泡沫的存在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增加,因此政府既需要通过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又需要合理地防范金融风险。因此,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就显得尤为重要。从 2003-2006 年资金结构看,房地产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其中其他资金主要为房地产预售过程中的定金及预付款、国内预算内资金比例和债券比例持续下降, 年这两项比例均为 0;国内贷款比例分别为23.78 %、18.40 %、 18.11 %、19 .58 %,由于2004 年国家的紧缩“银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国内贷款比例在 2004年和2005 年比例处于历史最低水平, 年国内贷款比例比年增加 了1. 47个百分点 , 利 用外资比例从1998~2003 年处于持续下降过程中,最低比例为 1.98 %(2003 年 ), 最高比例为8.19 %( 1998年),企业自筹资金比例 2003年前均低于30%,自 2003年后,自筹资金比例均超过30 %,其中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比例在2006年达到最高58.52%,其他资金来源比例最低为41.4%( 年 ), 最 高 比 例 为49.87%( 2004年)。二、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所占比重较小目前,我国上市的房地产企业非常少,即使是已经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由于其业绩的波动性比较大,也只有很少一部分公司具备再融资的条件,从总体来看,房地产上市公司筹资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比例很小。同样,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对发行企业债券限制较严,一般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获取发行企业债券的可能性非常小。(三)外资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1998 - 2006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外资占同期我国房地产开发累计资金总量的 1.9%,尽管所占比例非常小,但在 2002 年后呈上升趋势。2006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企业利用外资增势强劲,一方面,从宏观层面看,国外资本在分享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币升值,伴随外资进入的还有大量热钱,尽管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限制外资进入的文件,但还有继续扩大流入量的发展趋势。(四)房地产资金信托近期最为活跃房地产资金信托是近期我国最活跃的房地产融资形式。虽然目前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的融资额在房地产资金总量中仅占 0.5%,但所表现出的创造性、灵活性与适应能力已显示出资金信托计划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当前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情况分析
2007年以来央行次调高利率,10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同时通过特别国债正回购操作回收流动性,6次加息,通过融资成本适度上升来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投放。未来货币政策组合拳的力度更大,会通过汇率政策和利率政策的有效配合实现宏观调控。但在货币政策转向“从紧”的同时,今年财政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健”,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经济结构调整等各项工作将依然能够得到财政的大力支持。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经济发 展成效的重要标准,巩固完善强化支农惠农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流动性过剩、投资增长过快、环境与资源压力持续加大以及通胀压力抬头等问题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和长期性,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予以消除,上述问题仍然是 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为确保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政府将继续保持宏观调控的力度,“适度从,紧”仍然是 年我国货币政策的主基调。
三、宏观调控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分析。
(一)运用利率杠杆,控制房地产企业
投资规模房地产投资规模较大比例增长,这种房地产企业过快的膨胀的行为,对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很大的潜在威胁。一方面,被较高利润所诱惑的房地产商,在面对房地产开发过程较大风险时,仍然选择大量涌入,而开发过程的长期性,使得房地产需求的结构及数量存在较大的可变性,一旦外部环境风吹草动就会导致大量房地产企业遭到损失,对于房地产行业的长远发展十分不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商业贷款,故银行业也成为这种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而银行业作为我国单一金融体系中的主体,房地产行业所承担的风险一旦实现,银行业的损失,就将牵动众多行业的发展。
(二)提高房地产企业外部融资门槛,增强房地产企业自身实力。无论是通过提高房地产企业贷款自有资本金的比例,四证的取得的要求,还是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境外融资或房地产企业信托发展的规范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央正在寻求一种融资要求的标准化,各种融资模式在门槛的制定上趋于相同。
(三)信贷紧缩将控制开发总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防止投资反弹,促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水平。
结 语:
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和金融业息息相关,它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持续支持,同时房地产市场的过度发展特别是房地产泡沫的存在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增加,因此政府既需要通过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又需要合理地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吕萍.房地产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高聚辉,房地产融资渠道现状分析与发展趋势展望[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6
[3]丁烈云,房地产开发(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M],2004
[4]刘晴、葛长银、段敏,我国房地产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风险;防范措施
1.投资者加强风险意识的重要性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投资者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显得至关重要,所谓风险管理是指房地产开发商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其在开发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采取最佳防范措施,以保证最大限度的降低耗费、减少损失,达到安全保障的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意识对投资者意义重大,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能够为开发项目全面、合理地预测与处置风险提供了可能性,风险管理既能够为风险损失的出现与衡量提供科学、准确的计算基础,又能够用科学、系统的方法,对各种风险对策的成本及效益加以比较,从而得到各种对策的最佳组合;风险管理能够促进房地产投资主体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
2.房地产开发面临的主要风险
2.1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对房地产开发的影响主要有国际及国内政治环境变动(如战争、罢工、社会动荡等因素),或国家对相应的政策法律进行调整(如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等)。对房地产行业影响最主要的政治因素是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就金融政策来说,货币政策是直接影响开发者和购买者所持有的资本的因素,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还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房地产的开发与出售影响甚大。另外,房贷政策也会对房地产的需求发生较大影响。关于财政政策方面,政府是实行紧的财政政策还是适度宽松的财政政策,国家的税收政策,以及政府在房地产方面的投资等等,都会对房地产的开发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政治风险尤其在我国值得特别关注。
2.2经济因素
社会经济形势变动(如市场需求、购买力、利率、税率、汇率等)也会导致房地产开发者遭受经济损失。从可行性分析到楼盘进入市场的时期内,市场需求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变动,购房者对户型结构及建筑风格的要求也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原本供不应求的物业,不久后却可能大量积压,这就是投资收益远远偏离预期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通货膨胀时期,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商品房的价格也会随之上涨。但是消费者持有的货币量是有限的,所以消费者会因购买力相对下降而无力支付日渐升值的商品房,进而导致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难以售出而承担风险。
2.3自然灾害因素
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地震等)对房地产开发也会造成的较大影响。自然风险出现的现象较少,但是一旦出现,产生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2.4技术风险。
是指由于科技进步、技术结构及其相关变量的变动给房地产开发商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由于科技进步可能对房地产商品的适用性构成威胁,迫使开发商追加投资进行房地产的更新、翻修和改造。由于建筑设计变动可能导致建安工程成本增加,从而影响项目形成后的租售。
2.5经营管理因素
开发企业因对开发项目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或不足以补偿经营费用,这也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之一。这一风险归因于决策失误,比如开发商主观上对开发成本、租金售价、开发周期以及资金筹措等方面预测错误。
3.房地产开发风险的控制
3.1做好市场调查分析,做出科学的项目决策
投资项目之前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分析,掌握市场的供求状况和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趋势,从而选择出最能满足消费者的并且能够获得较大利润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可以自己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分析判断,还可以委托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
3.2预期收益相同时应尽可能投资风险较小的项目
房地产投资开发项目种类较多,预期收益相同的开发项目它们的风险度也会相差甚远。有些项目需要承受的风险度较大,可能遭遇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而有些项目需要承受的风险度相对较小,选择风险小的项目投资能使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得到保障。
3.3选择恰当的融资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房地产投资需要的资金量大量大,必须选择合适的筹措资金方式,以满足需要。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发行金融债券,筹集开发资金;预售商品房,筹集开发资金;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证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建立股份公司,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融资。各开发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的融资形式,以便迅速、大量、低成本地融入资金,投入房地产开发。开发商不仅要掌握融资技巧,而且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
3.4多项投资结合,分散风险
不同投资开发项目的收益不同,需要承受的风险也不同,所以,实行多项目投资结合可以分散风险,获得更稳定的收益。但是,投资的各项目之间的相关性一般不宜太强,否则就起不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了。
3.5加强风险管理
管理人员对投资项目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及管理水平,可以提高对市场的可预测性,降低不确定性因素,从而达到降低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4.结论: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后危机和后暴利时代的到来,实行精细化开发和管理也将成为房地产企业的一个必然趋势,在战略和运营中的任何一项失误,都可能使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企业的破产。房地产项目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想要实现其预期效益,就必须要对其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详细的评估,并且针对这些风险进行相应的防范措施,将风险尽量降到最低或者避免,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降到最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投资的最优化组合,以此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顾强.解读产业集群[J].中国民营经济与科技, 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