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金融政策建议

金融政策建议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金融政策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金融政策建议

金融政策建议范文第1篇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与血液,不仅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且在优化资源配置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绿色金融主要依靠金融资源的导向作用实现经济的绿色增长。绿色金融对环保产业和环保技术的支持,带动了资金与资源向该产业转移,从而使低能耗、高能效的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同时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由于没有金融资源的支持而逐渐萎缩,进一步使环保产业吸引更多的其他生产资料,经济资源在各个产业部门间得到重新配置,绿色金融在助推环保产业中发挥着启动器和催化剂的作用。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绿色金融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出发,研究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环保产业的政策建议。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绿色金融政策日趋完备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己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以来,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文件。2007年,《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将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与严格信贷环保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标志着绿色信贷全面进入我国节能减排领域。2011年9月27日,“三部门”联合启动“绿色信贷”评估研究项目,并计划建立“中国绿色信贷数据中心”,为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管理和评估风险提供权威的信息支持。2013年12月1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全国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了环保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绿色金融规模结构初具规模我国绿色金融初具规模,但产品结构发展不平衡。随着全球在环境保护等问题上不断形成共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日益受到高度重视,并得到了实现与推广。政府相继推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等金融产品,掀起了一场大范围的绿色金融风暴。三种金融产品中,由于后两者刚刚起步,国内相关市场欠成熟,形成了以绿色信贷为主的产品结构模式。据统计,截至2012年末,全国五大行绿色信贷规模累计达1.36万亿元。清洁能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电厂脱硫除尘、河湖整治等环保项目得到了重点支持。同时,各银行全面收紧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等行业信贷规模,加快了其退出市场的速度。作为国内最早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国内唯一的“赤道银行”一一兴业银行,截至2013年3月末,在全国已累计为节能减排领域提供融资2432亿元,融资余额达到1269亿元。此外,兴业银行推出“绿金融全攻略”方案,实现了从产品、模式到解决方案的多层次服务,能有效满足企业客户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多种金融需求。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一、绿色金融现存问题

1.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积极性不高

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是导致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的内在原因。由于环境资源是一种公共品,绿色金融服务具有特殊的正外部性。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对公共环境具有正的溢出效应,但其所提供的正外部性往往难以得到有效、合理的补偿,经济主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不足。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往往采取直接颁布相关政策法规的手段约束金融机构行为,缺乏实质性的约束激励机制,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金融机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欠完善是发展绿色金融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金融行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环保相关指标几乎未纳入考核范围。在利益的驱动下,各金融机构主体基本很少考虑服务对象的生产或服务是否具有生态效率,为了完成经济考核指标而忽视了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绿色信贷政策推行较好的建设银行,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环保相关的贷款2396.37亿元,仅占全行贷款总额的3.37%。金融机构内部的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意识,被繁重的经营考核压力和诱人的经济效益所冲淡。同时,绿色金融业务往往风险较高而收益偏低,进一步导致了金融机构偏向于选择传统金融业务,绿色金融市场难以扩大。

2.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

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以间接融资市场为主,直接融资市场发展十分滞后。完备的市场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欠完善,限制了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中,绿色信贷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未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缺乏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环保企业的有效需求;另一方面,单纯的银行信贷模式,无法充分利用社会各方资金,难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资金利用效率低。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本身具有“新兴+转轨”的双重特征,存在结构性问题,导致资本市场弱式有效。在直接融资市场中,政府未引起高度重视,缺乏相关政策安排,绿色证券举步维艰。一方面,绿色证券的市场准入机制尚未成熟,环保企业通过上市融资难度十分大;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缺乏完善、高效的环保监管体系,导致一些企业在上市之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绿色证券效果大打折扣。

3.相关政府部门配合不到位

绿色金融的健康长效发展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和环保等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现今,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环保部门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的业务推动,多为单兵作战方式,未充分发挥三者的协同效应。政府、环保和金融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彼此间未建立合作与交流机制,严重影响了绿色金融服务效率。环保产业作为新兴的高新技术行业,国内对该行业的了解和研究都还不够充分,在环保质量评估、项目收益与风险评价等方面存在较大难度,并未形成统一标准。由此发展起来的绿色金融,更是集高风险性、高技术含量和高操作要求于一身。金融机构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难以获得及时、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并协助审核,借助政府平台丰富的信息资源与强大的资金支持,集三方共同的力 量,高效地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助力中国环保产业。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议

1.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

合理健全的约束激励机制是推动绿色金融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激励机制,解决好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问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政府可采取出台相关优惠、补贴政策,适当放松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服务效果实施奖惩政策等措施。在绿色金融发源地之一的德国,政府出台的相关环保政策中,政府支持给予清洁、环保的节能项目和企业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由此产生的利率差,由中央政府以贴息的方式补贴。另外,被认定为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获得不到1%贷款利率,持续周期为10年。结果表明,德国出台的利率补偿政策,促进了环保节能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杠杆效应”十分显著。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起符合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的公司约束激励机制。在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中增加环保因素,使绿色金融的服务效果与每一位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内在地激励员工能动地开拓绿色金融服务市场。

2.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拓宽环保产业融资渠道

完善、有序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是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所在。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健全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市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首先,要创新绿色信贷等直接融资品种,扩大绿色金融间接融资市场规模;我国间接融资市场相对比较完备,将承担绿色金融发展主力军的角色。其次,大力发展PE、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机构,规范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标准,鼓励、支持有实力的环保产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环保企业前期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投资风险较高的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更适合该类企业。最后,可适当放松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健全债券市场的担保、信用评级等制度,支持与鼓励环保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

3.加强各政府部门的协作,提升环保产业配置效率

金融政策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 经济发展 金融支持

延边州作为吉林省唯一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国家政策、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经济总体表现为发展不力,已经到了十分紧迫和危急的地步。如何及时调整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金融现状

(一)经济发展速度缓慢,表现为经济发展不力。一是地区人均生产总值逐年下降。(1)同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相比,相差越来越大。1990年,人均GDP延边州2041元,高于全国、全省水平;2000年,延边州5829元,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1999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1183元;2010年,延边州24448元,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相差越来越大。(2)同省内各发达地区相比,已望尘莫及。1990年,人均GDP长春市和吉林市与延边州相差无几甚至不如延边州;2000年,延边州与长春市相差6552元、与吉林市平均水平相差3421元; 2010年,延边州已经是相差甚远。二是财政收入越来越匮乏。自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延边州财政收入总体逐年下降,同省内各发达地区相比,相差甚远。2001年,延边州财政收入为9.17亿元,与长春市相差27.09亿元、与吉林市相差4.85亿元;2010年,延边州财政收入为41.26亿元,与长春市相差139.54亿元、与吉林市相差98.28亿元。三是平均工资水平每况愈下。自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与省内部分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越拉越大。2001年,延边州平均工资水平为795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16元,与长春市相差3135元、与吉林市相差530元;2010年,延边州平均工资水平为23753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646元,与长春市相差11970元、与吉林市相差7239元。

(二)金融业发展滞后,导致金融抑制。一是延边州各项存款逐年大幅度上升。自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各项存款增幅除2007年以外,基本上都高于全省和省内部分发达地区。二是各项贷款增长缓慢,部分年份出现负增长,且占全省比重逐年下降。三是存贷差逐年增加,资金外流严重。十年间延边州存贷差逐年增加,尤其是自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存贷比未超过50%,从资金流入地区逐步变成资金流出地区。可见,少数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总体滞后,经济的货币化不足,经济循环中信贷和货币化的程度过低。

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力与金融抑制成因

(一)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受阻。延边州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比较高,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矛盾,许多企业、产业是资源消耗型企业和产业,受行业政策的限制,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银行业的信贷介入,从而导致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如医药行业虽然成为延边州优势产业,具有较高的经济地位,但还没有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序列,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大。

(二)工业发展相对滞后,经济效益低下。延边州工业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同其他地区的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且资金投入一直偏低,没能满足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导致工业的发展相对滞后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其主要表现是工业规模偏小,产业关联度较低,运行质量不高,经济效益低下,未能形成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层次较低。

(三)财源匮乏,自我调整乏力。财政收支不平衡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县级财政困难问题更为突出。其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实力较弱,总量相对偏低,税源基础薄弱,相当部分的企业经营不景气,亏损面大,包袱沉重,财政支出较大,地方收入增长远远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

(四)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适应市场能力较低。一是原有一些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没有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条件做出及时的调整和完善,与改革后出台的一些政策不配套,缺乏连续性,以致失去原有的效力,难以操作和落实。二是“等、靠”政策依赖思想仍比较严重,没有认清政策只是经济发展变化过程中的催化剂,而最根本的动力还是要靠自身,适应市场能力较低。

(五)货币政策“一刀切”、信贷权限的上收,导致金融功能弱化。货币政策全国“一刀切”,少数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在资金管理方式、二级准备金要求、资金调拨、利率、专项资金、利润核算等方面没有享受优惠政策。相反,由于民族地区经济基础差,金融总量小,贷款风险大等原因,商业银行总行普遍采用贷款限额管理和授信额度管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限制。随着审贷分离、信贷权限上收,信贷业务准入门槛过高,延长了贷款时效,一些好的项目或企业未能及时得到金融支持。

金融政策建议范文第3篇

摘 要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金融机构良性循环具有重大作用。本文通过对于金融生态环境内涵及特征的分析,目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中存在问题的论述,提出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金融生态环境 不均衡 信用体系 政府行为 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一、金融生态环境概述

(一)金融生态环境内涵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各种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各因素总和。广义范围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地理、社会、法制等因素,它强调的是金融运行的外部宏观环境;狭义范围仅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体系、政府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等。

(二)金融生态环境特征分析

1.动态发展性

金融生态环境包含内容较多,涉及因素较广。而当今社会是动态发展的,经济、文化、国际政治环境等都会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不会一成不变。如目前国内各银行就正在面临金融市场开放、利率市场化等经济环境的变化。

2.不均衡性

我国地区发展极为不平衡,这也使得各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根据2008年全国各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排名前十名的省市,西部地区只有重庆与四川,其余全部为东部经济发达省市;排名后十位的省市,西部地区却占据六席。与此对应的是东部省市金融市场就比较发达,西部地区比较落后。

3.竞争性

无论是处于外部宏观环境中还是处于内部微观环境中,各金融生态环境主体都面临严重的挑战。如国内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间的竞争,国内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银行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竞争等。这种竞争可以说是市场化必然的产物。

二 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问题

(一)金融法制建设滞后,法律基础落后

目前,我国金融法律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立法、守法、司法、执法等各环节都存在一定不足。立法方面,已经颁布实施的与金融生态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宏观性综合性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保险法》、《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合同法》、等,缺少针对性强的单项法规,如缺少规范信用行为的法律法规。此外,有的法律法规缺乏时效性,在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情况下仍未更改;守法方面,一方面存在政府工作人员干涉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另一方面存在金融活动主体法律知识不足,影响其守法和运用法律捍卫自身的现象;此外还存在诸如执法效率低下、周期长、费用高,司法有失公正、监督体系不完善等其他现象。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信用中介服务体系

社会信用不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逃债、失信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些人缺乏诚信意识;二是我国信用法规不完善;三是征信业发展落后,失信惩戒机制仍未建立,尤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缺乏有效客户信用查询途径,很难做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容易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四是企业资信评估公司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多,应用的信用评估标准不统一,缺乏高素质的资信评估人才,影响了资信评估的质量;五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与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

社会的信用缺失很容易影响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给国家与金融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上千亿元。

(三)政府存在干预金融机构行为

地区金融生态的状况优劣与地方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相关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干预包括制度干预、政策干预、行政干预、执政理念干涉等。多数情况下,这种干预的产生源于地方政府往往以地方经济增长做为政绩考核目标、官员考核目标,而这一目标显然与银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寻求受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不可能一致的。因此很容易出现在地方利益和银行利益的博奕中,银行有时不得不被迫背离其经营目标。如在资金的借贷上,有时就会出现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作、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变相的信用担保等保护企业利益,牺牲银行利益的行为。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的这种忽视、违背金融机构运行规律,不尊重金融机构独立性,不遵循金融机构债权规则的行为,是不利于本地区金融生态发展的。

(四)经济运行质量整体仍存在上升空间

经济运行质量是决定金融生态主体的生存发展空间的重要因素,会从基础上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经济基础可以说是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繁衍生息的物质载体。通常情况下,地区经济越发达,企业产出能力和偿债履约能力就越强,与此对应的是该地区企业越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良性循环。此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会决定地区企业偿债履约或金融机构主动支付的意愿,从而最终影响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状况。一般情况下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情况因素水平的高低对地区金融生态的影响较大。

(五)金融组织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金融组织模式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无论从形式还是数量均远未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金融产品单一、业务种类少、缺乏金融机构间联动等均是体系不完整的体现。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现更为明显,如农村地区货币市场较多,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则极少。建立多层次的、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是地区金融生态发展的诉求。

三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

作为金融生态主体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松紧适度的法制环境是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1.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保障金融机构主体权利义务

现代市场经济的立法理念提倡保障各产权主体地位的平等,各主体之间交易的公平。因此,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应当注重完善金融产权制度,注重从市场公平交易角度出发,建立健全金融主体法律制度。在明晰金融企业产权的基础上,真正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明确各个股东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赋予股东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逐步消除金融产权所有制存在的法律障碍。

2.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促进金融生态平衡

基础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因此从立法上,要逐渐完善、修订各个金融法律制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从执法上,加大法律威慑力,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强调以法律手段处理金融机构的破产、接管等问题。同时提高执法人员对金融案件的执法效率,提高立案率、侦破率及执行率,强调地方政府信用,大力支持司法公正,避免政府的行政干预;从监管上,一是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和改进监管问责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围绕如何提高监管效能,研究制订确保金融稳定的法律框架,合理配置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的相关法律制度;三是按照市场原则,真正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相关破产法律,恢复金融机构的企业本性,使其逐步适应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1.大力发展征信行业

首先,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征信与评价机制和体系,建立一个由政府为指导,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库,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与信息分割,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而又详实的信息服务,使信用度成为金融机构信贷的主要参考指标。其次,加快会计、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增加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和种类,建立政府主导的统一的规范标准,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促进担保市场健康发展。

2.树立社会诚信价值观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强化信用意识建设。一方面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信用建设宣传力度,在各领域广泛施行信用评级与惩戒机制,全面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使人们意识到诚信度缺失会造成诸多不便。另一方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先进,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作为政府,切实履行诚信监管职责,加大对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的坚决打击,降低金融风险,并将诚信度作为企业、个人考核、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参考标准。

(三)强化地方政府推动作用

经济基础、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社会发展等金融生态环境要素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地方政府的行为的影响。因此,要改善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强化地方政府对于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作用。

1.地方政府更新观念,注重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发展

作为地方政府应充分意识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学习新理论,树立新观念,能够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除此,在本地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级政府辖区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对成绩落后地区追究相关责任,强化责任约束意识,最终为吸引、发展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地方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

地方政府应逐步建立健全地区相关规章制度,为区域金融生态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工商、税务、财政、公安、法院、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的全方位的金融生态助推机制,推动本地区金融生态建设。

3.地方政府要加快职能转换

这种职能转变包括思想转化及行为转化。首先,地方政府应树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的指导思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高于市场的指导思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行为。其次应尽快落实,废除有悖于市场原则的原有机制、制度,优化区域金融的制度环境,提高本地区的经济运行质量,为区域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最后,加大对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实际行动支持本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四)加强经济建设

经济与金融共生,生存环境优劣与地区融资总量相依,因此,只有经济发展壮大,才有资金量供给和需求的放大。可以说良好的经济基础会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1.降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2008年全国各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好,西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落后,与此对应的是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如此,前者经济较发达,后者则比较落后。因此对于这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一方面国家应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流入,帮助他们发展当地经济;另一方面,该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策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适应本地要求的产业。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立良好的银政企合作关系

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转变应以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标准,立足本地,抓好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增强产品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优惠政策,支持他们发展,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客户基础;组织建立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平台,努力疏通银、政、企合作渠道,真正实现三方的互惠共赢。

(五)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要尽快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竞争力强的金融组织体系,为不同领域提供服务。如对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应多建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社等,对其服务对象、经营模式、业务种类等方面加以引导与支持,使其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作用。除此,金融产品创新、信贷结构优化、服务水平、机构设置等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徐诺金.对当前我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金融.2004(19).

[2]李扬.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金融政策建议范文第4篇

(一)影响选择金融投资工具的因素分析1.金融投资工具本身的特性调研显示,影响该院学生金融投资的因素主要是本金安全和收益等,交易门槛和手续费等对其金融投资行为影响也比较突出。越是高年级的学生,对保本的硬性需求程度越降低,相反更注重风险与收益的权衡,而既想保本又希望利用较低风险实现基本收益的学生比例在各年级表现几乎无差异化,但风险因素在大二阶段表现得较敏感。2.投资理念调研显示,该院学生稳健型、保守型、风险偏好型、风险中性型投资者所占比重分别为52%、18%、16%和14%。越往高年级,保守型投资者所占比重逐渐减少,稳健型投资者所占比重逐渐增加。大一阶段,风险中性型与风险偏好型所占比重持平;大二阶段,有一部分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过渡为风险中性型投资者;大三阶段,一部分风险中性型投资者转变成了风险偏好型投资;大四阶段,风险中性型和偏好型投资者所占比重达到持平。表明其投资理念随着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以及心理素质的提高等而做出改变。3.金融投资心理诉求该院有28%的学生以实现本金收益最大化为目的,46%的学生以不亏本为前提,26%的学生以获取投资经验为首选因素,这部分学生普遍认为,通过这样的形式可以让他们还没有毕业前事先体验自己毕业后的投资生活,比别人更早获得其中的经验。但是,大部分学生把金融投资当作赚钱的途径,忽视了专业知识的学习。

(二)影响大学生金融投资决策与业绩的因素分析调研显示,该院有6%的学生期望投资年报酬率为2%~6%,34%的学生期望年报酬率为6%~10%之间,29%的学生期望年报酬率为10%~13%,20%的学生表明其期望年报酬率为13%以上,只有11%的学生表示不明确其金融投资年报酬率(见图3)。越是高年级的学生,其金融知识面越宽广,金融投资技能也越高,因此对金融投资期望年报酬率越趋明确。

(三)影响金融投资结果因素分析影响该院学生金融投资决策和业绩的主要因素是投资经验和知识的不足,其次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但受幕后交易和虚假信息等因素影响较少。调研结果反映出金融类专业学生能比较理性看待自身金融投资决策和业绩与自己内在因素息息相关,但对国家政策、市场信息、交易规则等方面的了解欠缺主动性。调查数据表明投资经验和知识不足一直是制约该院学生金融投资的主要因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幕后交易、市场环境等因素对大一、大二学生表现得不是很敏感,但对大三和大四学生影响则比较突出,反映了随着专业知识的积累,学生对金融投资市场信息了解的主动性与程度会加深。

(四)投资计划分析该院43%的学生表示未来投资计划主要视工作情况而定,明确将增加投资的学生有32%,表示“维持现状”、“减少投资”和“逐步撤出”的学生比例分别为16%、5%和4%。从大一到大四,表示“增加投资”和“逐步撤出”的学生比例逐渐增大,在这个过程中,达到预期收益的学生不断增加投资,达不到自己预期收益的学生则减少投资;表示“维持现状”、“视工作情况而定”和“减少投资”的学生比例逐渐减小。表明金融专业学生随投资经验的成熟而不断增加投资,部分学生则根据自身情况而逐步撤出,说明金融专业学生进行金融投资决策随年级的增长而逐渐理性化。

大学生金融投资实践中存在问题

(一)金融投资风险认识能力不高该院53%的学生将炒股作为金融投资的首选工具。作为学生,即使是本专业类学生,其主观意识仍不够成熟健全,客观方面资力经验不足。他们凭借自身一些专业知识及高昂的热情和充分的自信欣然跃入市场,他们的资金来源多由父母支持,他们金融投资决策受羊群效应、个人偏好、专业推动、满足欲望等因素影响,并且期望投资年报酬率高。因此,他们倾向于选择高风险投资工具,甚至不惜采取借款、拖交学费等方式满足其投资需求。投资失败的结果不仅给学习生活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还会滋生不良思想等。

(二)金融投资行为缺乏理性74%的学生明确其进行金融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赢利,这样的投资观念容易使他们形成投机的心理,时刻让投资市场的变动左右自己的思想和情绪。只有少数表明赚钱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可以将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实践化,并获取一定的金融投资经验。为了追逐利益,40%的学生不能正确看待自身金融投资结果,认为导致自己投资失败的不是自身专业技能不足、投资心理素质欠佳等因素,而是受政策、市场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投资失败的学生容易促其产生赌博的心理,投资成功的学生则容易表现出自大的心理。

(三)对自身权益相关信息了解的主动性不强22%的学生表示,如果金融投资过程遇到权益受损则不会进行维权,42%的学生表示对与维权相关信息完全不了解。从一定程度上讲,即使金融专业学生,也并非能充分利用自身对该市场的基本了解进行自我权益的维护,甚至有部分学生采取默许的态度。这种被动式维权表现不利于学生自我观念的发展。

(四)学校、培训机构有关金融投资的指导更多停留在理论上30%的学生表示,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的一些与金融投资有关的讲座,更多地是停留在金融投资理论层面上,对于金融类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真正的心理诉求是提高金融投资技能和实践能力。

相关政策性建议

(一)以学业为主,强化自身专业知识金融类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厚实的专业基础,注重培养经济意识,提高理财能力,合理调配学习和参与投资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是金融投资大厦的根基。

(二)培养理性的金融投资思维金融专业学生应该具备制定理性金融投资计划的能力,在掌握金融投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主动了解各种金融产品,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注重自身投资技巧、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的提高,虚心求教于经验丰富、投资技能高的投资者,逐步培养主动的投资意识,确立理性的金融投资理念。

(三)提高自身获取投资资金的能力调查发现,67%的学生金融投资资金来源于父母的资助,但大学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双休日和寒暑假求职、社会兼职等方法进行资金积累,在提高自身社会实践能力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可减轻父母的负担。

(四)积极参加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的有关讲座与活动通过参加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的有关讲座与活动,实现金融投资各方面知识的积累,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避险能力。在拓展自身金融投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投资能力,减轻金融投资带来的负面效应。

金融政策建议范文第5篇

(一)企业与农户团体签订长期订单,同时为农户提供财务支持

以泰国的“伙伴式”订单农业模式为例。公司在泰国多个地区将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户团体,与农户团体签订长期合同(通常为3年)。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增加9%—30%的种植面积来防范交货短缺的风险,多余的部分将进行速冻或深加工。公司每年与农户团体协商一次保证价格,公司会从市场价格和保证价格中取高来收购签约农户的所有农产品。同时,公司通过一个财务安全网络向农户团体而不是向个人提供财务支持。公司财务安全网络包括:向需要资金的农户团体提供无息长期贷款;若发生由于农民无法掌控的因素所造成的严重损失甚至全损,公司会向农户提供与耕种成本等额的无附加条件的赠款,弥补其损失。

(二)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规避农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在美国,期货市场发展成熟、参与主体广泛,农产品期货品种丰富,农业信息化程度高。农场主为了避免粮食产出后的价格下跌风险,普遍借助期货市场来规避风险。一些较大的农场主直接参与期货市场;而大多数中小农业生产者则通过各种销售合作社来参与粮食流通。这种销售合作社涉及多个农产品流通环节,大多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在具体操作中,销售合作社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价格风险,农业生产者间接参与期货市场,销售合作社再按照一定比率将期货市场上获得的收益分配给农业生产者。

(三)发展农业保险,弥补农户的农业损失

美国和加拿大的农业保险采取的是政府指导下的市场运营模式: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为主导,负责全国农作物保险的经营和管理,对政策性农作物保险进行经济扶持,为经营政策性农作物保险业务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私营保险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有健全的农作物保险法律体系作为保障,政府实行税收优惠并实施较高补贴。日本的农业保险是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这些保险相互会社不以盈利为目标,在上级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直接面向农户,负责办理农户投保业务,收取参保农户保费、评价灾害损害程度、向农户支付赔付金等经营活动。同时,日本农业保险的分保和再保体系也非常完善,其分散风险的能力非常强。在西欧国家,农业保险的主要特点是政策优惠。由相互竞争的互助保险社和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农业保险,其中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社成立的基础是各种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政府不直接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是,国家为了减轻参加农作物保险农民的保费负担,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和税收等政策优惠。

二、金融支持我国订单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的资金扶持,通过订单农业“以点带面”,组织带动更多的农户生产发展

农业龙头企业是订单农业发展的主体,只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才能更好地带动农户发展。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反映目前国家和地方对农业的各类扶持资金过于分散,影响了扶持资金的使用效果;而且扶持资金较少、通常只是按照项目一次性给付,作用较小。而且,在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的前期经营过程中,通常都面临着投入成本大、而收益缓慢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整合各类农业补贴资金,对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予以重点扶持、持续扶持,通过“以点带面”,组织带动农户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二)金融机构应继续加大对订单农业的信贷投入,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现代农业需要资金,规模化生产需要规模化资金。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都能够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满足订单农业中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但是,站在农业龙头企业的未来发展角度看,仍需要大量的信贷资金支持。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农业经济主体的信贷投入,推动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多元化满足订单农业中不同农业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

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周期较长,信贷资金投放期限短,因此存在着农业资金供求期限不匹配的问题;种养户在进行较大规模生产时,前期投入大、成本回收时间长,而由于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获取信贷资金,部分种养大户以个人房产作抵押来获得贷款;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产品收购季节,存在着收购资金需求量大且集中的特点,资金周转率低、占用时间长;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都是以土地、房产作为抵押,而采取商标、存货、应收帐款等质押贷款的方式都由于现实中操作困难而无法实现。以上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订单农业这一新型农业产销模式的发展。建议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对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发放中长期信贷资金;简化农业企业贷款流程,对农业企业信贷给予“绿色通道”;基于订单农业,探索以农业龙头企业作担保,向农户发放贷款的方式;探索开展农产品存货质押贷款,多元化满足农业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需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从债券市场上直接融资;加大对银行卡的使用宣传,推广非现金结算方式,提高企业收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健全农产品期货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完善农产品定价机制,推动订单农业发展

农产品定价机制是订单农业的一项核心内容。而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获取的信息有限,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对农户和农业企业的收益影响很大,进而影响到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了规避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建议在制定、推广农产品标准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在现有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上,增加期货上市交易品种,完善上市农产品结构,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交易,规避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价格风险。通过期货市场,平抑农产品价格的过度波动,完善订单农业的农产品定价机制。

(五)探索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保障订单合同双方利益,促进提高农业订单履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