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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 文化 企业管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犹如雨后春笋般迅速成长,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到达了白热化的程度。在这激烈的竞争中如何能使企业逆流而上并做到长盛不衰,是值得每个企业管理人员思考的问题。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的相关经验提出以下几点浅薄的见解。
一、以健全的制度对事务进行管理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当然,在实际管理中对制度来说,仅以条条框框来进行约束远远不够,其关键是在于管理层对于制度的执行效率。要使管理制度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必须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求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的原则并实行小惩大诫的方式。进而使制度对员工的约束力最大化,这将对制度的管理能力拥有实质性的增加。
很多国有企业从成立至今,一直引领者行业的发展,其主要原因就是具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各子公司统一进行管理、直接由总部垂直领导”等。基于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能够做到生产严格把关、次品及时返工并做到廉洁自律等。因而人力、物力、财力均得到了强有的监督,且对于行业中又具有领头的榜样作用。然而当前大部分企业在各个环节上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力度不够,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起到的作用
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笔者认为无论是中外大小企业,都应该拥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文化管理是成功的企业管理的不二法门。企业文化的真正含义即是企业在成立之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至今,在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由内而外的产生的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物质形态与精神文化。每一个真正走上市场的企业,能在愈发激烈的竞争中取得立足之地都拥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且员工与企业一同发展,企业文化更是深入人心,因而强化的企业文化的建设。所以有人说,企业的灵魂便是企业文化。
很多企业之所以取得成功,并不是存在什么不可为外人道也的机密,也没有任何可套用的公式,更不是政府的政策支持,而是在于人。企业文化应该以人为本,当员工与企业建立起了和谐的关系,员工与员工间创造了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样员工才会将这份工作认为是值得奋斗一生的事业。企业要获得成功必须以人为核心,并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与抱负,将每个的人价值在工作中得以实现。进一步的将劳动阶层的力量与智慧凝聚到企业的发展中去。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下的企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工作上提出“敢于挑战实力强劲的对手,并以战胜对手为自豪”等观念,并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晋升制度,使得员工不断努力,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
三、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相结合对企业管理的作用
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它是一个框架是一个规范,它要求着员工们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简单来说制度就是规范员工的行为的一种准则。比如KFC规定每天都必须把玻璃门窗上八遍。在这看似繁琐的制度下展现给我们的是他们对于工作的一种正确态度及可贵的精神。他们甚至每天上班要求系领带。其实严格来说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都可定义为刚性的文化。我们可以把规章制度理解为企业执行能力的最好工具。把企业文化理解为企业内在的灵魂定义。工作不应该以结果来作为工作的评价,而是在工作的的每个流程的每个细节中学到了什么,为以后的工作带来好处。经验的传承与经验的固化的及其重要的,所以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制度与文化的必不可少的,企业的文化应该结合价值观来谈企业文化,而规章制度更多是从宏观角度以规范流程来谈企业文化,两者相互结合,相得益彰。
在人类社会出现组织之后,制度便应运而生,人们的相互的约定行为就是最初的制度,制度的作用便是对组织成员的评价基准和相关行为规范,制度无论大到当今国际社会还是小至个人家庭都有它的存在。而文化也至人类社会之初便薪火传承,一代又一代的在历史的长河中从未断绝。一个成功的企业,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并重,制度规定企业中的成员业务如何做,怎么做。大小事务谁负责,谁管理以及怎样的行为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而企业文化是规章制度中可以做的。
工作的延伸与细化,企业文化又能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假如说一个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对员工加以管制,企业文化也能对员工加以管制。把两者分开来管制这必将是不可能的。企业要以规章制度为制约,以企业文化为灵魂,进而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热爱自身岗位,在岗位上积极工作,勇于创新,不断进步。并加深员工企业文化的理解,从而加强对企业管理的理解及实际运用。并以企业文化为核心要点,强化各部门工作人员自身的学习意识,以致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并巩固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对企业文化的理解,使企业文化深入人心,并在生产上对质量管理意识给予提升。从而使企业的管理更为成功。并实现用企业文化管制人心,用规章制度管理行为的企业管理新理念。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制度”、“文化”在企业管理过程中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而作为新时期背景的企业管理人员,为了确保企业在当代市场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将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进行有机结合,从而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参考文献:
[1]贺毅.试论企业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几个作用[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1:57-60
由此笔者联想到,究竟怎样来正确认识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怎样看待“铁规章”?
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铁规章”。所谓“铁规章”应该是指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这样从理论上来理解“铁规章”的含义是不错的,问题在于这样的“铁规章”建立的基础是什么,什么样的规章制度才配得上“铁规章”的称号?
笔者以为,能称得上“铁规章”的制度至少应符合3个必备条件:其一是制度的应时性,即该制度符合企业即时、应时的发展要求,符合企业应对市场与同业竞争现状而制定策略、落实措施的要求。这是“铁规章”的最起码条件。如果企业的制度与企业的现状、市场的现状、竞争现状不相吻合,其内容与要求早已不具备适应性、应时性,则此等规章制度是断不能被冠以“铁规章”的称号。其二是制度的先进性,即该制度在应时性的基础上,更要具备引领企业朝符合时展潮流、走在其他企业前面的先进性条件。而如该制度不具备引领企业创新和科学发展的先进性,甚至落后于发展的潮流,则这种规章制度不要说被称为“铁规章”了,早应束之高阁弃之不用了。其三是“铁规章”的建立基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只有通过反复的实践检验,被证明确能正确引领、指导实践高效开展的制度,才可以称之为“铁规章”。
任何法律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则真空和制度空白,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亦是如此。在“死板”的规定之外,利用一些灵活条款,不失为解决制度和规则真空的有效办法。
兜底条款
“兜底条款”的设立是为补充企业规章制度存在的缺漏,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而出台的概括式或推断式规定,它将其他条款所不包括的或难以包括的、目前无法预测的内容都涵盖在内。
劳动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它的固定性就意味着其具有相对滞后性。同时,由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受主观认识的局限,无法准确预知制度所要规范的所有情形,一旦某些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并未在制度的一般性条款中进行明确规制,就无法对该类违纪行为进行合法制裁,甚至可能侵害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破坏企业经营管理秩序,因此需要通过某些兜底性条款,尽量减少因规定制定者的主观认识能力不足而带来的制度缺陷,也能够保持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使执行者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精神和原则,对于一些新情况,使用模糊性语言设定出的具有较强涵盖力的兜底条款予以解决,从而杜绝“法有漏网、罪可免惩”的现象,以适应企业情势的客观需要,而无需修改规章制度。
兜底条款一般都以“其他……”、“……等”形式出现的。如:“……其他破坏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员工之间具有造谣、辱骂、欺凌等影响团结的行为时……”由于兜底条款需要执行机构的解释,在兜底条款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矛盾或字义模糊等情况时,就需要选择兜底条款对具体行为进行定性,但需注意解释方法,例如:
同类规则
如何在兜底条款的模糊性基础上合理适用并准确界定“其他”或“等”的兜底内涵是相当重要的。遵
守“同类规则”是兜底条款采用文义解释方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普遍用来对概括性用语加以限定的解释规则。比如:“员工具有盗窃单位、客户财物,或者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可以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适用“其他”这一概括性用语时,就应当遵循前述规定中“实施盗窃单位、客户财物”等同类事项的严重程度和行为性质来进行范围限定。
最有利于劳动者
《劳动法》阐明了对劳动者进行权益保护的立法宗旨,因此,应将公平与正义纳入兜底条款的价值内涵中,在确保企业及用人单位的利益不受严重损害的前提下,应以“最有利于劳动者”作为对兜底条款适用的规范目的。当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兜底条款进行解释,却可能得出几种不同的结论时,应当选择最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结论,将个人自由、人权保障的正义理念作为法律适用的最佳效果。
民主程序限定
兜底性条款的存在可能会造成制度条文过于宽泛、模糊等问题,如果企业不注重兜底性条款适用的科学性,使兜底性条款与规章的确定性产生冲突,很容易引发纠纷。因此,要尽量避免兜底性条款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对其适用要有更加严格的限制。
如:在描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时,一般采用列举式表述。为避免遗漏,可在列举常见情况之后注明:“具有其他违公德或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单位声誉的行为,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认,且公司工会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处以工资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于“其他违公德或职业道德”这样的规定过于宽泛,为了避免处分过于随意导致劳动争议,还有必要增加“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认,且公司工会未提出异议的”这样的程序,让更加民主、更加权威的机构来确认员工是否确实违反了该项规定。
弹性条款
由于规章制度的调整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使得制定者必须为一个动态的对象制定规则。当以现有时空环境为参照体系的规则制定出来后,时空和环境可能已经发生了变化,如果要求制定者为未来制定非常精确的规定,未免过于苛刻。因此,规定的制定者可以设立不确定(模糊)性规定解决这一问题,这种不确定性规定即弹性条款。
弹性条款就是企业没有进行明确的行为模式规定的一种制度规则。这类条款具有模糊性,其内涵和外延都无法确定,具有相当的弹性和伸缩性。一般立法中尚不可能逃避弹性条款,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更是如此。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的行为,是依靠HR的经验积累列举出来的常见行为。将来变化的客观事实是HR无法预料的,若片面强调规章制度的统一性、稳定性,则只能以牺牲正确性、适应性和企业与员工利益作为代价。为了尽量减少这一代价带来的损失,增强规章制度的适应性,劳动规章制度制定者应以弹性条款的方式,把“合拢工程”交给裁判者。
弹性条款分为两类:一类是弹性假定,一类是弹性后果。
弹性假定
成文的规则始终是抽象和固定的,而个案则是纷繁复杂而且变化多端的,弹性条款的弹实际上沟通了抽象的制度规定和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设定一些弹性规则,能够避免对劳动行为的僵化认定,因此,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中都有“造成严重影响”、“带来严重损失”、“情节特别恶劣”等弹性条款。
这些条款虽然在理论上很好理解,却很难在执行中通过证据判断违纪行为后果和程度。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奖惩制度时,尽量避免这类弹性条款。在不可避免的前提下,应对后果和程度进行描述,最好能够做出细化和量化的规定,以便实际操作,如:“因严重违反操作给公司带来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等。这样的尺度和标准既明确,又直接,易于执行。
弹性后果
如果多名员工触犯同一条劳动规章制度,而他们的犯错情节有轻有重,后果有大有小,显然不宜用某条规定“一刀切”,应考虑员工各自的违纪情节、主观恶意和认错态度,做出有差别的处分。
合法生效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设置合理的罚款规定。例如:“职工迟到超过30分钟,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职工在工作场所吵闹引发群体围观造成不良影响,处以警告、记过处分” 。上述示例中,“20元以上100元以下”、“处以警告、记过处分”就属于弹性后果,究竟处以何种处分,由有权处
分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定夺。
对于劳动规章制度设定的处分,公正原则必须是绝对的,对弹性条款的解释,也要遵循“同类规则”等解释方法。弹性条款的弹性幅度一定要能小则小,不能赋予处分机构过大的权限,否则将导致处分随意性过大,引起被处分员工的不满,甚至引发争议。
授权条款
当然,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还可以使用授权性条款。授权性条款是附则的常见内容。如果是拥有子公司的集团公司或者是拥有分公司的总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可以授权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实施细则,以解决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性问题。
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授权一些职能部门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来解决劳动规章制度需要解决但难以解决的财务、质量和技术等方面的规范问题。如,劳动规章制度可以规定:“本公司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制定产品质量管理规定,规范产品质量管理责任” 。
由于授权条款是将本属于劳动规章制度范畴的内容授权给其他部门或下属公司来行使,那么,如何确保被授权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已制定生效劳动规章协调一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授权范围的限制
被授权机构行使的只能是从属的、派生的规章制度制定权。被授权机构在行使所授之权时,要受到授权制度的制约,必须符合授权规章所规定的目的、内容、范围和标准,接受委托者的审查和监督,而对超出授权范围的规章制度,在劳动仲裁或法院审判时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一方面,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要注明授权规定,明确授权对象、内容、范围和标准,尤其要明确的是,被授权的机构没有再度授权的权力。另一方面,被授权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写明授权制度的详细名称,指出制定规章制定的权力来源。
授权制度的生效机制
尽管在授权时就已赋予被授权机构独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自,但为了确保被授权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其他劳动规章制度具有同样的效力,被授权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应符合劳动规章生效的要件,包括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核心要件,也包括需要具备规章制度篇章结构、表述逻辑、语言规范等形式要件。
授权制度的统一性
如果劳动规章的主要内容由人力资源部门撰写,而另外一部分则由授权机构加以规范,就可能导致制度不一致的情况出现,因此需要保持授权制度的统一性。
首先,授权法必须包括授权目的、理由、内容、范围、时限、审批备案制度、授权制度的从属地位等基本内容,尽量避免不协调和不一致。
关键词 管理文化 制度体系 执行力
引言
决定企业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有三个方面:激励向上的管理文化、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强有力的组织执行力。管理文化对企业管理机制持续完善、长期发挥效能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制度体系是企业管理机制的基础,执行力最终决定企业管理机制运行的效果。企业管理要求分工明确、激励明确落实,沟通充分有效。
一、管理文化对企业管理机制持续完善、长期发挥效能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思想决定行动,理解才能自觉执行,才能自觉提升,保持长效。管理文化体现出管理的理念、方针、价值取向和风格,包括激励文化、执行文化。管理文化的核心是引导员工关心企业,将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发展有机的统一起来,使员工能够预测到自己努力的结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制度体系是企业管理机制的基础
(一)制度体系的基础是岗位责任制和业务流程
制度体系包括跨单位协作工作制度和人才的培养、激励制度,包括生产、科研、经营等各路工作制度,一个部门根据其部门职责,明确负责的工作(具体有多少方面),针对每个方面的工作建立对应的协作制度,某项跨单位协作工作没有制度,或一项工作两个部门对其都制定制度是不合适的。需要注意之处,不是某个部门想制定什么制度就制定什么制度、不想制定什么制度就不制定什么制度,必须从符合制度体系要求出发,修订和完善,要全面,不能出现某项工作没有主管部门,某项工作有多个主管部门。
分工是协作的基础,分工明确才能更好的协作。制度体系完善要求岗位责任制完善,岗位责任制是企业管理的根基,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等工作的新需求,持续完善岗位责任制,责权统一,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人身上,培养强烈的岗位责任心,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保证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制度内在要求简洁、操作性强,这就要求业务协作流程简洁、合理、受控,需要持续梳理、优化企业内各协作业务流程,同时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使两者互相促进、提升。
针对生产组织结构调整、业务发生变化的新情况和工作持续改进的新需求,需要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协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运作,提高协作效率。
制度体系定期评审是完善、提升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措施,通过评审可持续改进制度体系运行中出现的不适应,使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操作性强、适应发展所需,保持激励持续有效。
(二)规章制度体系与QHSE、内控管理的关系
QHSE、内控管理已成相对独立的体系,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修订与其之间的关系如何?
QHSE是质量、安全、环保、健康管理体系,有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三层,支持性文件中有以部门、单位之间协作为主的制度,有以对系统、设备进行安全、环保操作为主的操作规程,有应急预案、有引用技术标准等多种形式。QHSE体系主要是规范生产系统工作,包括了少部分经营系统工作。QHSE中的质量管理,从广义范围讲包含工作质量,也就包含了企业所有工作。
QHSE体系中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不是规章制度,质量、安全、环保、健康(QHSE)方面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应以企业规章制度形式下达,并归口管理。
内控主要控制的是财务、经营、法律风险,内控体系引用企业规章制度。发现控制不完善,要求制度体系完善,再引用。
QHSE体系、内控体系都是偏重某个方面,是对企业管理整个规章制度体系的支持和落实。
企业管理范围包含了QHSE、内控管理,包含了企业的所有管理内容。企业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健全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企业的各项协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关键词:内部控制;企业;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2-0105-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企业也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企业经营的范围和企业的规模不断地扩大,企业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剧烈,企业面临的环境也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所有的这一切都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采取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才能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才能保证企业所有员工都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办理各项业务,保证企业和股东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了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危机的教训使得企业更加注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文介绍了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分析了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给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为我国企业在新的经济环境之下完善内部控制提供借鉴。
一、业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作用
内部控制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自我调节器,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够保证企业平稳的运行,从容地应对外部环境中的各种变化,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企业内部控制的具体作用如下。
1.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财务风险是当今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风险。在近期我国局部地区,一些民营企业就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发生了严重的财务风险问题,甚至导致了部分大型企业的直接倒闭。这些企业往往都因内部控制体系缺失、企业的财务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不能在财务风险发生之前了解到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只有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才能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企业的决策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2.完善的内部控制是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内部控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分权制衡”原则,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之下,企业的所有业务都必须在两个或者以上的工作人员甚至工作部门之间完成,所有工作业务的处理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流程,每一个业务人员都有明确的业务责任。同时,内部控制还有“不相容职位分离”原则,有效地预防部分岗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损害企业和投资人利益的方式获取私人利益,有效地保护企业以及投资人的利益。
3.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剧烈的外部竞争环境,企业只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才能应对来自外界的各种竞争压力。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地保证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员工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办理各种业务,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通过监督、考核以及各项激励措施,调动所有员工的能力和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保证企业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对企业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地保证企业平稳运营,规避各种风险,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但当前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内部控制认识存在误差
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一种体制,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将企业运营相关的各种活动都纳入到这种体制和机制之下,保证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都能够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序进行。但在实际企业管理过程中,企业的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个误区:第一种误区是认为企业的内部控制与企业的管理活动等同,认为内部控制可以完全代替企业的管理活动。这种认识误区主要是没有看到内部控制与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内部控制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工具,企业管理活动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手段。另一种误区就是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分权和监督。这种认识只是看到了内部控制表面上的现象,并没有理解内部控制真正的含义。
2.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缺失,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
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完善内部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国的一些企业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以及我国文化的影响,对内部控制体系认识不足。一些企业的管理者甚至简单地认为内部控制机制就是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管理与监督的机制,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应该覆盖到整个企业的所有岗位。这就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建设相当落后,部分岗位以及人员不能纳入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制之中,严重地削弱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作用。
3.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缺失,业务流程设置不合理
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必须要以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以及合理的业务流程作为基础。当前,我国的部分企业为了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减少监督成本和业务办理流程,将部分业务的办理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员工或者岗位,这就会导致必要的监督措施的缺失。个别的员工具有超过其能力及业务范围的权限,严重违背内部控制的“分权制衡”原则以及“岗位分离”原则,导致企业内部失控。特别是如果这些情况出现在企业的采购或者财务岗位,将给其带来巨大的风险。
4.部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失
企业的会计信息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企业的会计从人员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业务,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企业的管理人员才能真正了解企业各部门运行的情况,才能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状态。当前,我国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失、职业判断能力低下、自我约束能力不足,在上级管理者的命令以及相关利益的诱惑之下,为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导致企业内部管理的失控。
三、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内部控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企业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意识方面的原因,也有体制方面的原因,还有相关人员能力不足、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要完善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强化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内部控制的理念和方法,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的一种企业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受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要真正加强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首先需要强化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让企业管理者真正了解内部控制的含义,掌握内部控制的方法,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让企业管理者理解内部控制与企业管理活动之间的关系,将企业的所有日常管理活动都纳入到内部控制体系之中。
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完善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必须以健全的规章制度为前提。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的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都存在“人治”的倾向。部分管理者错误地认为内部控制机制就是方便上级管理下级,导致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严重缺失。因此,要强化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就必须转变企业管理者的思维方式,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将企业所有工作人员的所有管理和日常业务活动都纳入到企业的规章制度之内,改变企业“人治”的局面,利用企业的规章制度约束和引导所有员工的行为。
3.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改善企业的业务流程
“分权制衡”和“岗位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两个重要原则。但分权以及业务的分离也就意味着企业的监督成本以及业务办理成本的增加。部分企业为了节约运营成本,没有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原则在企业内部设立必要的监督机制,没有合理安排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这就导致部分员工或者部门出现过于集权的现象,不利于企业的内部控制。要解决这一难题,企业必须设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使得所有人的业务活动都有明确的责任,都在一定的监督之下进行;所有业务的办理都会涉及到不同的岗位和员工,必须防止部分员工权力过大而无法监控。另一方面,企业还需要合理地设置部分业务的办理和审批流程,保证所有业务的办理都会涉及到不同岗位的员工,重要业务的办理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从流程控制的角度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4.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企业的财务岗位在任何企业都是核心岗位。财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完善程度以及企业运行的风险。当前,我国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不能充分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部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低下、职业道德缺失,在上级领导的命令或者外界利益的诱惑之下,不能按照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已经发生的业务事实记录相关财务活动,给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严重地扰乱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重大的隐患。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企业需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让财会人员了解企业的财务规章制度,了解会计信息对企业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企业还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让财会人员自觉遵守企业的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记录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