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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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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范文第1篇

1.1建设项目设备供应、工机具提供单位的安全责任

1.1.1建设工程采购的机械设备和配件,必须选择正规的企业或商家,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工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防范配备好各种设施和装置。

1.1.2建设工程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时,必须验明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同时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方可签订租赁协议。应明确租赁期限、维修责任、保养周期、配件供应、运输责任及各项费用等。

1.2施工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2.1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承揽建筑工程,并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全面管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必须由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并根据工程特点、规模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全面管理。

1.2.3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不服从管理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2建设工程主要的安全生产措施

2.1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等个参建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地下地上的有关资料。

2.2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到合格的方可上岗操作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3施工单位必须以施工现场为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按相关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范文第2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青烟辘辘”为你整理了这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12月4日11时25分许,琼海市嘉积镇某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成立了“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黎仕生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张巨雄同志、市住建局邢国亮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冯旭日同志、市住建局李天龙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吴丽玲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孙丽娟同志、市应急管理局李泉同志、嘉积镇政府符必桔同志、嘉积镇城北派出所林斯意同志、市总工会何书翔同志组成。调查组组长由黎仕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巨雄同志、邢国亮同志、冯旭日同志担任。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谭昌辉同志及市人民检察院陈学敏同志参加,聘请王康毓、陈宏东、王胜军三位海南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琼海市嘉积城区城北片区金海北路西侧,IFC国际度假村项目南侧,海伦世家项目南侧;

建设用地:面积28099.33m2,规划建筑面积67055.40m2,包括5栋商住楼;

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海南水文地质勘察院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的管线安装工程概况

该项目管线安装工程,是琼海某小区项目工程的一部分。管线安装绕项目主体工程的外围延走。

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管线安装工程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制定《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第五部分:

1、沟槽流程: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开挖污、雨、给水沟槽安装管线沟槽回填;

2、沟槽开挖:采用挖机作业人工修边检底,管沟挖掘技术要求:沟深约2m,宽约1.5m,放坡要求大于50%;沟槽开挖过程中,周边不得有推土及任何可掉落的实物,以免造成施工人员受到伤害;

3、安全技术要求:挖土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裂缝及倾坍的可能时,人员应该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管道安装人员进入沟槽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戴安全帽等。

(四)项目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N7AW25;法定代表人钟任国;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住宅内装修:营业期限:2020年9月9日至长期。该小区项目于2020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69002202010300801),项目负责人为代文峰。

2.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2746T;法定代表人杨宝坚;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建筑机械安装维修等;营业期限:1997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项目经理陈敬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W344046101),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主要相关条款如下:

(1)工程内容:土建工程(含基坑支护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土建环境工程(包括分户围栏、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气、通风与电梯、室外安装工程)等。

(2)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

(3)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管。

(5)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在动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3.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080383661K;法定代表人刘丹; 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业;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22日至长期。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

2020年12月1日,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监理工程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承包园区内的市政管网安装工程,如电缆套管、排污管等。

4.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21234595L,法定代表人韩敏,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工程招标。营业期限为2000年7月3日至长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

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监理工程》合同,监理内容:项目地上及地下室范围内的房屋土建、装修、人防、机电安全、拦土墙、室外给排水、道路及基附属设施等工程、室外园建及绿化、防雷、防白蚁和公共区域、综合楼样板房内装修等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监督、安全施工监督、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资料及各项隐蔽验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办理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收集。

(四)项目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代文峰男,身份证号码:210113**012******,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

2、陈敬疆,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99303******,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

3、陈杰,男,身份证号码:460200**10******。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执行经理。

4、孙建安,男,身份证号码:433024196811******,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当班安全员。

5、王炳跃,男,身份证号码:152126196402******,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6、邹英林,男,身份证号码:210702196708******,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土建监理师,同时为安全监理员,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资质。

7、吴多胜,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199303******,挖掘机驾驶员资质。为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请,11月25日进场,主要任务是负责工程项目排污管沟挖掘工作,但未与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按实际工作小时结算。

8、黄金成,男,身份证号码:512222197702******,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班组长)。

9、李涛(死难者):男,身份证号码:511528198603******,住址:四川省兴文县**镇**村*组**号。

2020年12月3日同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员工劳动合同书》,工作岗位(工种):工程项目管线安装技术员(负责测量),兼工程项目管道安装等。2020年12月2日经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一)事故发生现场

事故发生于进入项目施工工地的门口附近的沟槽底中。沟槽底深约2米、宽约0.7米,沟槽土壁坍塌面积约2m2,土方约3m3(见下图1)。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经过

2020年 12月 04日7时30分左右,挖掘机驾驶员吴*胜进入综合楼东侧的管线安装工段区,进行管线安装的沟槽挖掘,沟槽深约2m,宽约0.7m。坡度约90°。接着,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涛和庞*全、吴*兵等3人进入沟槽底部进行排污管敷设作业。

约10时20分,挖掘机驾驶员吴*胜大概挖到可以连接安装5根排污管的位置时(同敷设排污管点约相距20米),李涛进入沟槽底检查与测量,发现测量不准,排污管安装坡度不正确,会导致污水回流,要求吴*胜暂停挖掘作业。

约11时20分,挖掘机驾驶员吴*胜对现场的工人李涛和庞*全、吴*兵等说“既然不能挖掘,我准备下班了”。吴*胜刚说完,就发现李涛、庞*全和吴*兵等正在安装排污管地方,出现沟槽土壁有裂缝坍塌现象,便大声喊叫正在沟槽底部工作的李涛、庞*全和吴*兵等赶紧出来,离开沟槽底。

此时,李涛站在事故发生地点的沟槽底部中间,庞*全和吴*兵站在两侧。吴*胜刚喊叫完,沟槽壁体随即坍塌,庞*全和吴*兵快速反应,从两侧逃离,而李涛躲避不及,被坍塌的沟槽壁体土方掩埋(全身)于沟槽底部(见下图2)。

事故发生后,吴*胜立即同吴*兵、庞*全3人一起跳入沟槽,对李涛进行挖土抢救,随后工地的同事,公司领导都接而赶来,其中,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陈敬疆,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执行经理陈杰,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等都赶到现场,共同抢救。

约20分钟,李涛的身躯挖出来了,但李涛已晕迷,呼吸细弱,胸部有瘀青。接着,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派车将李涛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13时10分琼海市人民医院宣布,李涛因重物压砸,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赔偿协商和事故报告

1、事故赔偿协商

李涛的家属到琼海后,由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同他们有关李涛死亡赔偿金进行协商。李涛的家属提出“私了”,并要求赔偿330万元,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160万元。家属第二次同意减至300万元,但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2月7日,李涛的家属拨打110,双方到城北派出所调解室继续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同意200万元左右赔偿金达成协议。12月8日,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用手机转25.0888万元,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175万元到李涛父亲的银行卡上。赔偿金到账后,家属签订了谅解书和赔偿协议,双方一起到琼海市人民医院拿李涛死亡的证明,然后,家属将李涛的尸体送到海口火化后送回老家四川省。

2、事故报告

12月7日下午6时左右,城北派出所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嘉积镇某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发生沟槽土壁坍塌,死亡1人事故。接着,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指挥中心通报。市应急管理局立即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立即查清核实情况。晚上约12时,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市应急管理局情况属实。

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北派出所、市综合执法局、嘉积镇政府等单位部门赶赴现场,核实12月4日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发生沟槽土壁坍塌,死亡1人事故的事实。12月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该项目下达停工通知书。

三、原因分析、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涛,在项目管沟槽底部安装排污管作业时,被沟糟土壁坍塌掩埋,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是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管线安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缺失,沟槽用挖机挖掘后,放任自流,没有技术人员进行指挥和检查,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

(2)沟槽挖掘中上层周围的土层疏松,沟槽土层是早期的填方,存在明显的至少四层以上的填方垃圾土层,如建筑碎石、旧布衣、杂草、腐烂物质等在填方夹层中。同时,存在不规则的裂缝及倾坍危险状态,土壁的不稳定性明显(见下图3)。

(3)沟槽挖掘施工违反施工方案要求。沟槽挖掘施工作业时,实际施工采取垂直开挖,深度约2m未放坡。违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项目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沟深约2m,宽约1.5m,放坡要求大于50%”的规定,现场的监理人员未能纠正,安全员也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沟槽挖掘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注:施工技术要求见本《意见》一、基本情况(三)事故发生的项目管线安装技术沟槽流程、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要求)。

(二)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1、事故性质认定

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事故责任认定

(1)责任单位认定

①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管线沟槽开挖、排污管安装施工的主体单位,施工单位,对其沟槽开挖、排污管安装施工,监管缺陷,违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项目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沟槽开挖不放坡的现象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约60%)。

②总承包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

作意识薄弱,将项目管线分包给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疏于形式,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足,放任自流,监管缺陷,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要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

③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缺陷,不能及时发现与排除管线沟槽开挖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一定责任。

(2)责任个人认定

①黄金成,是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②王炳跃,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③陈敬疆,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三)瞒报行为和责任认定

1、瞒报行为认定

该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坍塌死亡事故,从12月4日发生到12月7日已超过三天,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人员,都没有向琼海市应急管理局和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直到12月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北派出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积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赶赴现场查证情况属实。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91号)第三条“……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的规定。我们认为,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人员未及时将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上报至相关部门的行为属于瞒报。

2、瞒报责任认定

(1)瞒报单位责任认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规定,我们认为,直接发生事故的分包施工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发包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单位,对事故的瞒报都应负有责任。直接发生事故的分包施工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有主要责任(约70%),项目发包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

(2)瞒报个人责任认定

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敬疆,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相应责任。

四、事故教训和处罚、整改建议

(一)事故教训

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虽然是一般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其教训深刻,引人深思。

1、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缺陷,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严格执行,对管线安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缺失,违规作业未能及时制止;

2、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场监管缺失,放任自流;

3、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意识薄弱,不认真执行,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二)处罚建议

1、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处罚

(1)责任单位

①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②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③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2)事故责任个人处罚

①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金成,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②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陈敬疆,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③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瞒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处罚

(1)瞒报责任单位处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主要责任(约70%)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于相应罚款,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于相应罚款。

(2)瞒报事故责任个人处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规定,对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敬疆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三)整改与约谈建议

(1)整改单位:

①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公司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汲取教训。

②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应立即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全面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③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执行,牢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分包单位要认真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施工现场大检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2)约谈单位个人

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代文峰。

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组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管理途径

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既施工安全管理,施工人员管理,施工材料管理。

一、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1、施工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很多建筑工程建设期间,都存着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安全生产意识差。很多工程建设承包者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不强,对于安全生产常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并且,一些施工人员会根据自己的工种来判断其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小,一些从事安全隐患小的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应该比较差。第二,重补救,轻预防。很多建筑工程建设期间不采用有力的手段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旦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才“亡羊补牢”虽然对于后续生产来讲“为时不晚”,但是已经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第三,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落后。很多建设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都是采用单一的制定规定的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惩罚措施。例如,很多建筑工程的入口处都张贴“必须配戴安全帽”的警示,对于不配戴安全帽的行为一般会处于50―100元的罚款。这种管理方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单一的惩罚管理方法相对来说还是稍显局限的。第四,重视人员安全,忽视其他方面安全管理。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但是却不是安全管理的全部内容。施工现场的管理除了要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之外,还要保证现场的施工材料安全,不被挤压,不失窃等,还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出一安全故障等。然而,当前我国很多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都将人员生产安全作为全部内容。

2、施工人员管理

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的建设主力军。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责任心、工作态度的管理。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会对工程的多个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瓦工,如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不但灰、粘砖的效率高,还能做到粘砖严密、平整。反之,则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效果。第二,施工资格管理。建筑工程中的一些施工类型需要施工人员具有一定的资质,最常见的就是电工,要有电工证,焊工要有焊工证。这些资质要求可以保证生产安全与工程质量。可以很多施工人员没有施工资质证书,或是资格证书是假的。第三,施工水平管理。虽然要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资格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我国劳动资质体系存在的问题,一些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人员的施工水平可能并不高,例如持有电工证的工人以前从事的是家庭用电线路更改,却没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因此,建筑工程的施工水平较低。

3、施工材料管理

之所以“万丈高楼”可以“平地起”,除了它凝结了施工人员的心血与汗水,还有就是成千上万的材料被能工巧匠聚集到一起,一个建筑工程才能呈现在世人面前。施工材料是建筑工程的构成主体,施工材料的好与坏会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性能及后期使用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应加强对施工材料的管理。当前我国建筑工程中施工材料的管理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材料的采购不透明。施工材料的采购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肥差”,原因就是于其采购程序很不透明。一些采购人员吃回扣现象十分普遍。而这种行为则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市场竞争原则。采购人员会因为一已私利,将采购材料的标准转为哪一家供货商给的回扣多。第二,材料的品质得不到保障。材料品质的鉴定与多个部门有关,例如产品的检验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施工材料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的材料相符,并且这些材料都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根据工程的标准采用不同等级的施工材料。然而,当前我国建材市场鱼龙混杂,很多小商小贩都想趁建筑行业的黄金发展分得一杯羹。很多人为了将材料卖给建设公司想尽了各种办法。这样一来,建筑工程的材料的品质就得不到保障了。

二、加强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有效方法

1、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一要讲方法,二要讲实效。如果方法得当会事半功倍,因此方法很重要;工作进行的再好,一旦出现一起安全事故也就磨灭了一切功绩,因此,实效很重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只是一句理论上的说法,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最简易可行的方法就是“灌输式”教育法的应用,不断的重复,项目经理天天强调,工头天天讲,在工地多张贴“安全生产”的提醒标语,让施工人员处于一个“安全生产”环境之中。第二,注重防范。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安全防范机制的制定,很多建筑施工承包商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意识到了防范机制的重要性,因此,从人员管理到制度建设,再到日常实施都进行了全面的管理。第三,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管理可以借助于先进的技术实现,例如用多媒体向施工人员播放宣传片,利用GPS定位系统,监管施工人员的工作位置等。第四,安全生产实现全面管理。除了要重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要兼顾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

2、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就要结合现场施工中施工人员容易出现的问题,采用多种方法,变化多种渠道实现施工人员的管理。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加强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与工作态度可以采用“人际关际运用法”。由于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的人相对来说文化水平较低,于其向他们讲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不如管理人员与他们处好关系,让他们觉得做不好工作,“对不起朋友”。这种方法虽然欠缺理论依据,但是效果却明显。针对施工人员的资质管理问题,管理人员要提高鉴别虚假证件的能力,我国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相关的从业资格造成重大损失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且管理人员也会被追究责任。因此,管理人员要炼出“火眼金睛”,对于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坚决剔除。而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鉴定则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中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做现场勘察,对于虽然具有施工资格但是施工技术不达标的施工人员也要劝离。

3、加强施工材料管理

材料是建筑工程的组成,材料有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也就得到了保障。鉴于当前我国施工材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尝试着将施工材料的承包给一个专业的材料选购公司。这个公司会根据招投标文件,对市场中的材料进行调查采样,与建设方签订协议,代替建设方选购所有材料。可能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与正常的采购相比,没有进步意义,其实不然。代购公司是以为别人代购材料为经营理念,因此其工作的重点在于让客户满意,其长远规划在于可以让更多的建筑商与他们合作,这样,它就不会将回扣的多与少作为选购材料的标准,也不会以次充好。它负责材料的采样试验、选购运输,甚至到存放管理,运行更为专业化。

参考文献:

[1]唐利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控制措施研究[J].山西建筑.2012(6)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后期;隐患;安全问题;对策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caused by the lat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level is reduced, reason for the increase of safe hidden trouble, 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the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The late construction; Hidden trouble; Security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主体施工结束,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施工后期”),此阶段的施工特点是: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建筑施工后期的这些特点,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事故多发阶段。

在工作中经常发现:脚手架连墙件、内档防护被室外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严重影响脚手架的整体稳定;由于内档防护被拆除,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直接从分配电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

1原因分析

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建设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管理;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1.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管理更为薄弱。

1.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2对策和措施

笔者认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2.1加强总体协调

首先,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通过协调会议可以解决下列问题:

(1)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2)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

2.2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建议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花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3.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协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措施;思考

前言

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一直是业内人士所共同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筑工程复杂多样,施工环境危险,经常出现各种施工安全问题。这不仅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影响,还威胁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性措施不仅能使建筑工程顺利完成,还保障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建筑施工企业因安全生产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一、建筑施工企业中常见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从而采取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根据每个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一些施工事故,提前制定出各种应对及防范措施。在建筑施工场地,应当随着工程的进度,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的顺利完成。但是在实际的施工操作中,仍然有许多安全问题产生,以下总结出一些建筑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安全问题。

1.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中存在许多问题。

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监管措施不严格,不能及时的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现阶段,许多建筑施工人员,没有严格按照所签署的建筑施工协议进行施工,导致生产违规,从而产生安全生产问题。再加上建筑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导致建筑施工过程安全问题频发。

2.相关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许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相关的职能以及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没有系统的安全监管体系。还有许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理论知识缺乏,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使得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3.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合规定的习惯性操作。

由于一开始的专业知识缺乏,导致安全监管人员没有按照正确的操作去进行,从而导致错误的监管过程一直持续,并形成习惯,从而导致了错误的安全管理及监管程序一直在继续使用,导致安全问题频发。因此,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监控,对违规操作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惩处,并及时纠正安全管理中的一些不当举措,避免因为错误的操作而产生安全问题。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落后。

导致安全生产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技术设备落后。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技术装备却没有跟上来,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都与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严重脱节,特别是煤炭行业等基础的工业安全生产问题更加突出。这些老化的技术设备成为了安全生产的隐患,许多重大的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时刻威胁着施工操作人员及相关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性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形成“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中介技术服务,劳动者遵章守纪”的良好机制,建立本质型安全标准化企业、安全社区、平安乡镇和平安村、安全工业园区、安全保障型示范城市的安全发展体系。

第一、严格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执行,并且安全生产管理和实施的动态评价。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从四面八方的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所有安全规则和法规,建立安全管理系统的生产。行政责任,明确各个部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此外,负责安全的责任人也应对各级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的事故总结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并组织供电系统的全体员工开展相关的安全工作和学习,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且施工企业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其次,要加强各级单位安全意识,坚定不移地坚持“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尽职尽责地始终坚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定要随时保持防范意识,以防止为生产工作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前想好应对策略,减少一些危险因素可能导致产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施工操作人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防治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还要实行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操作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在进行。除此之外,还要明确规定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并实行奖惩制度,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严格规范进行。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约束不合规定施工操作人员的欣慰,制定安全生产的生产目标,使得施工操作人员从细小之处做起,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的建立。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对施工操作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在建筑施工之前,应当科学合理简单清晰的制定出一套正确的施工操作规范,以及安全管理监控措施,并严格落实,使得施工操作人员按章施工,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除此之外,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定期的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管理培训,不断制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得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应有的作用,减少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这些措施都可以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性机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四,对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修,特别是一些使超过使用年限仍然在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以及机械设备外表破损明显的进行安全检查。对于问题严重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以减少因为机械设备损坏而可能产生的安全问题。如此一来,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效率,又能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