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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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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第1篇

缺乏资金和融资渠道单一是各国中小企业发展普遍遭遇的“瓶颈”,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法置身事外。各国财税政策大致相同:财政补贴、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固定折旧率、政府采购等。只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财税扶持力度较小,范围较窄,需要加强扶持力度。此外,融资向来是最关键也是令中小企业最头疼的问题,因此笔者选取了金融政策实施较为成功的国家—韩国进行分析。

韩国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颇具特色,政策性银行、信用担保、二板市场三位一体,为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一方面韩国政府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另一方面设立了中小企业创业基金和技术信用担保基金,为初创型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保障。韩国政府还参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建立了自己的二板市场—NASDAQ市场,专门为知识密集型、创造高附加值的中小企业融资。目前,以政策性银行、信用担保基金和二板市场为主的韩国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正为保证中小企业稳定经营、风险投资、技术开发以及中小企业国际化提供着广泛的金融支持业务。

我国没有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主要通过各商业银行间接提供贷款,但商业银行的逐利性决定了其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有限性。在信用担保基金方面,担保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且受行政干预影响较大。针对这一系列不足,结合韩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笔者认为,政府应致力于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政策性担保、商业担保、互助担保和再担保一体的多元化担保路径,并设立专项款用于担保机构坏账的代偿,减小担保风险。同时,政府应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在全社会的公开、查询与共享,使中小企业接受公众的监督,诚信经营,从而增加公司的信用值。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能够改善,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就搬走了一块“拦路巨石”。

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扶持体系的优势与特点

如果说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那么技术创新能力则直接决定着中小企业的命运。如何促进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各国都在思考的问题,荷兰就曾针对中小企业推出了“创新券”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印度也实施了一系列举措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较为典型的是其产学研政策,有许多经验可供借鉴。

众所周知,印度的计算机软件行业十分发达,这离不开印度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大力鼓励与扶持。印度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超群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政府非常重视研发投入,科技研发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还建立了多种风险基金,包括国家风险基金、邦风险基金和私营风险基金,以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另一重要原因是“产学研”合作的开展。为促进科研机构、学术机构、大学与产业界的联合,促进中小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印度科技部、邦政府、金融机构和依托单位共同建立了科技企业园,推动“产学研”合作。显然,印度政府的这些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印度的软件业即为一个强有力的证明。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科技;成长;发展;对策

我国科技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过程中,中小科技型企业是不容忽视的力量,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载体,也是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其作用不可小觑。它们主要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服务,在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背景倡导之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极大地引发了实务界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它们对于社会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也日益突显。为此,我们要分析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因素,思考并提出针对性的应对和扶持措施,以最大化地促进和推动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化成长与发展。

一、影响中小科技型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因素

(一)政策法律体系还存在欠缺

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过程中,还存在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构的问题,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较为抽象和泛,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化成长的过程中,针对性的法律大多为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表述大多笼统而原则化,缺乏具体可操作的、针对性的中小企业科技化成长指导和规范。在我国中小科技型企业不断增多的形势下,中小科技型企业成为了我国经济领域中不可忽视的活跃的、潜力型和成长型的创新群体。而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化战略属性,也表现出与其他中小企业的差异性,为此,需要针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化成长进行完善而健全的立法。

2、法律约束力明显不足。在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化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其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较少,尽管部分省份对科技型企业的创新技术扶持和资金扶持,有一定的概念和明确的规定,然而这些法规的法律层次相对较低,缺乏普遍性的、强制性的约束力,大多只能归属于倡导性的法律规范,而无法成为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条文,因而在实践中的操作力度明显较差,具体实施的效果也差强人意。

(二)缺乏良好而完善的推动扶持政策

在对中小企业的科技化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还欠缺良好而健全的促进政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政策的支持和促进。我国对于产学研的政策自出台以来,尚未从根本上扭转科研管理体系分割、学术本位评价的深层问题,这就使中小科技型企业在成果转化和创业引导等方面的政策缺乏支撑,难以真正获得创新基金项目的支持,并且也欠缺科学而完备的项目效果评估机制和体系,无法准确地判断成果转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技术的提升功用。同时,这些成果转化和创业引导政策重点定位和针对“扶优扶强”项目,对于初期创业、步入成长瓶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支持力度明显不大。

2、财税政策的支撑与扶持。我国目前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主要是以财政补贴为主,重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研发、生产和技术改造等领域的财政补贴,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品销售、品牌构建、创新人才的培育等方面的金融支持较少,这就使得国家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侧重于“输血”而非“造血”,无法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再生能力,也没有从社会吸纳资本的途径。由此可见,科技型中小企业仍旧处于国家财税政策的边缘,并且还由于税收优惠的门槛过高的因素,而难以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福利。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扶持不足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领域和环境之中,也存在扶持不足和不够宽松的问题,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间接融资环境。我国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信贷扶持起到了一定的倡导作用。然而,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风险预估和应对的能力较弱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得到较好的金融信贷的支持。同时,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和贷款担保机构建设还相对较为迟滞,这就使得金融信贷的放贷风险增大,难以获得强有力的金融信贷支持。

2、直接融资环境。在市场的趋利性规律和特征之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突显出融资的“马太效应”,仅有少部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金融支持,并被入选为各地的重点支持计划企业,而大部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则只能够依赖于民间贷款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的融资,这无疑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不利于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四)缺乏整体性的产业发展规划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进程中,还存在自身的产业规划整体性缺失、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并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趋同性较为严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和产业整体化规划,致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产业趋同化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受到国际贸易环境的影响,一些光伏、风电、光电照明企业也受到产能过剩的影响,显现出不景气的局面。

2、部分科技型企业陷入成长“瓶颈”。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的恶化,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陷入了自身的成长“瓶颈”,难以应对和抵抗外部的风险。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的考虑,对于GDP贡献较大的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盲目补贴,使其迅速扩张,最终在自身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状态下,陷入发展“瓶颈”,呈现出低端扩张的不良状态。

(五)政产学研的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

科技型中小企业尽管在发展进程中,建构了区域性的产学研战略联盟,然而,还仍旧显现出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在“学术本位”的思想倾向之下,难以使科技成果真正为生产服务,产业化的程度不高。

二、中小企业科技化成长与发展的对策思考与分析

(一)建构和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化发展的法律体系

为了更好地促进和推动中小企业的科技化成长和发展,要建构和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做好中小科技型企业的立法后评估和法律修订工作,调整、归并相关的内容,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性质、基本原则和重点发展领域,使之具有权威性和针对性。同时,还要将行之有效的地方行政性法规内容,凝练和充实到《中小企业促进法》之中,增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经费支持力度,设置国际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的科技化发展。

还要充分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研究和拟定针对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门立法,完善《企业创新活动促进法》和《产学研合作促进法》,对于真正交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应当奖励以补助金,适当减轻中小企业的研发成本压力。并积极鼓励和倡导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联合,国家可以给予适当的产学研合作补贴,提供最大程度的优惠。

(二)完善和化促进扶持政策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促进和扶持政策,需要针对性地采用以下几项举措:

1、优化科技扶持政策。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的科技化成长,要以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而现实情况却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仍旧以资金自筹和政府资助为主,缺乏全面而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因而,为了准确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利用率,需要充分发挥具有政府权威效能的技术创新机制的作用,发挥其杠杆效应,提升社会资本的主动参与和价值创造,更好地规范中小企业的创新绩效评估机制,从而最大程度上满足弱势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

2、完善和优化财税政策。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上,应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结构性减税力度,使之成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激励源泉,并将其延伸到中小企业的设计研发、市场销售、品牌创建等领域。

(三)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要以当前金融改革为契机,要使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面向市场进行融资,政府可以为其提供财务、金融等方面的辅助和集中诊断,引领和帮助中小企业科技化发展的目标合理建构,并带领具有一定能力的中小企业冲刺“新三板”市场。

对于经营状态良好而不具备上市实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为其开拓创投、风投和私募渠道,为其吸引投资开创条件和奠定基础。而对于初始创业或处于成长“瓶颈”的中小企业,要建构和完善区域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消除金融借贷的疑虑,为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创造条件。

(四)顶层设计推动产业的深度链接

要注重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创造条件,建构和完善产业规划的引导机制和体系,面对产能过剩的现状,界定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定位和重点,避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质化建设和竞争,更好地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区域产业的良好互动和衔接。同时,还要与大企业相对接,在大企业的帮助之下,进一步提升区域产业的集群发展效应。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进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和影响,我们要全面分析中小企业科技化发展和成长中的影响因素,分析其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人力资源状态、融资环境和能力、企业发展战略等,加快对中小企业的专项立法,从融资、产业顶层设计和规划、优化扶持政策等方面入手,激发中小企业的科技化创新潜能,更好地获得自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贾树方. 中小企业成长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 湖南工业大学 2016

[2] 王蓓. 财政政策的区域效应研究[D]. 湖南大学 2015

[3] 杨超. 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的财政政策研究[D].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

[4] 王德平.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科技创新研究[D]. 西南财经大学 2010

[5] 杨光. CRT视角下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D]. 南开大学 2014

[6] 陈昌智. 加大力度 落实政策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J]. 中国流通经济. 2010(12)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创业投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

创业投资,是指创投机构向具有成长潜质的创业企业主要是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提供创业管理等等一些增值服务,并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完成高资本增值的一种新型投资。创业投资对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拓宽未上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改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种新的投资力量,创业投资在我国潜力巨大、市场广阔,需要政府尽快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其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1.建立创业投资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兴起,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快速增加,中小企业已构成我国国民经济主要的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增加就业等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遇到了不少困难,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还不够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特别突出,这其中,有企业自身的一些问题,也有政策、体制上的一些障碍。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已成长为我国民间投资的重要主体,成为企业的创业和并购的重要资本力量。从国际经验看,创业投资基金通过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对于加大社会就业机会、促进创新和产业的升级、创造计税标准以及提升整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据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的统计表明,创业投资在发达国家对经济贡献的投入产出比例为1:11,创业投资对于技术创新经济作用的增量占当代技术创新经济增量的70%。在今天的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高低最能反映其综合国力的强弱。我国的创投业目前看虽然还只是一个刚起步的行业,但它在经济社会中的贡献却十分的显著。我国的创投企业通过支持企业的创业活动,在增加就业岗位、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推进创新产品产业化、支撑GDP增长和推动税收增长等方面,都做出了很显著贡献。

2.我国创业投资机制建设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刚刚起步。目前虽然已经初步的建立了创业投资体制,但我国的创业投资方面的机制建设比较滞后。在2006年前,我国创投企业只能采取公司形式 ;2007年《合伙企业法》修订案实施后,还可采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是,公司型创投企业占比例一直高于95%。从国外情况看,公司形式和有限合伙形式都可以采用。从资本形成看,除了投资者的出资,还借助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积聚投资资本。由于缺乏必要的的扶持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拓宽创业投资资本来源狭窄,不能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创投业。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数目、创业资本规模等多方面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目前,创业资本金还存在渠道不畅的问题:创新基金在引导、调动金融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渠道还不很通畅;创业资本与创业投资机构结合还不够,还没有彼此相互衔接起来;创业资本与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结合还不够,彼此不能形成合理且高效的分工体系。在目前极度有限的创业投资资本中,用于中小企业投资的不到三成,对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还差很远。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要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还要注重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创业投资在运作过程中,不但面临所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样也面临所投资企业的道德风险,这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3.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3.1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首先,对公司、合伙等各类创投企业实行公平税负。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公司制法人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合伙制企业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相应税收优惠。我国民间资金充裕,适合发展私募基金,鼓励发展创业投资企业以有限合伙制方式运行,有利于发扩大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因此,应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完善相应税收政策,对公司形式和合伙形式等各类企业实行公平税负。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扶持政策 融资扶持

一、引言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影响,我国小微企业面临严峻考验:订单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融资渠道收紧等,对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不断进行冲击和挤压。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诸如政策执行不力、覆盖面不广、政策滞后等问题。

二、南京市政策分析

在中央对小微企业不断出台扶持政策的情况下,南京市也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009年1月10日,南京市出台了《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从资金、人才、税收、土地等各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了全方面扶持;南京市在2011年启动了“南京创业人才321计划”;2012年南京市和江宁区分别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意见;2013年7月8日,南京市下发了《关于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招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财政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应届毕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对企业缴纳部分给予一年社保补贴,月营业额低于2万元的个体经营人员,免征各项税收。此外,近年来,南京市也出台了诸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基地”等政策。从南京市已经出台的政策来看,由先前的小微企业“一刀切”式的统一扶持到近年来的“专精特新”式扶持。从政策走向来看,现有新出台政策明显向以信息技术业为代表的高科技小微企业倾斜,此外,产业集群式小微企业也得到了大力扶持,这似乎符合南京市所倡导的“科技型创新城市”的发展理念,对促进南京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有极大促进作用。

在对南京市30家小微企业的调研中,有40%的小微企业是从个体工商户转变而来,这部分小微企业通常分布在建材、服装、商贸等传统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在经营中,企业利润率较多在5%―8%之间,而现有的银行基准利率却在6%左右,且在融资时要由基准利率上浮20%左右,所以尽管企业有一定的盈利,但通常被高利率所抵消,因此,这部分小微企业管理者对金融扶持政策的偏向是如何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能在现有基准利率下浮20%―30%是理想融资成本水平。此外,有30%的小微企业属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多分布在信息技术行业,其多具有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其产品一般不缺销路,只是受限于资金的匮乏,而使得企业遭遇人才流失、企业扩张受限等问题,尤其是高技术专业人才的流失更是导致小微企业难以发展壮大的致命原因,因此,其管理者最迫切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扶持拓展融资渠道,而其对于降低融资成本的要求并不强烈。其余30%的小微企业多为机械产品零部件生产商,其一般是围绕一两个大型企业进行配套生产,也即为附属型小企业,其生存状况严重依赖于行业供应链的兴衰,因此,可通过出台供应链融资扶持政策,拓展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

然而,在实践中,政策的实施也会暴漏一些问题:1.由于财政资源的约束而导致的“僧多粥少”问题。尽管有多重政策的齐力扶持,但相对于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范围受到一定局限,不少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得到扶持的力度尚未达到企业需求;2.对于能够拉动就业的劳动力密集型小微企业,现有扶持政策针对性不高。过度向高科技小微企业倾斜的扶持政策,无疑将使得一些劳动力密集型小微企业缺少财政资源的关注;3.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以资金、土地、房屋等物质要素的扶持明显高于以创业文化、氛围等软因素的扶持,而纵观国外发达国家成熟型的创新园区,不难发现对于以“创业梦”、“创新文化”等为代表的创业创新文化环境的培养更加看重,因此,如何创设一种更有利于小微企业持续创新的制度环境或许更为迫在眉睫。

三、建议

对于以上政策的出台,本文提出几个建议:1.完善法律制度,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对小微企业的合理融资提供法律保护,给企业一个安全的融资环境,避免高利贷等不合法的融资产生。2.完善融资贷款信用保证体系。通过健全的信用保障体系作为支撑,银行就敢于向企业提供贷款,因此对于小微企业而言,信用担保的支持作用会更加的明显。3.扩大政策扶持的受众范围,对于高科技小微企业加强扶持的基础上,对于更多能有效拉动当地就业的劳动力密集型小微企业也应予以政策倾斜。4.财政支持不仅仅是降低税收,同时也应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税收的降低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式的政策予以解决,但对于形成高融资成本的银行利率而言,更应想方设法予以引导式下调,若能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调20%―30%,或可符合小微企业的盈利现状。5.加强监管力度。政府不仅应出台融资扶持政策,还要加大对于融资情况的监管,防止某些企业钻法律的漏洞牟取不合法的利益,同时也为本应获得支持的小微企业建立一个可靠后盾。6.在实施“资金、土地、税收、人才”等物质激励的基础上,加强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文环境,真正打造创新型城市,走包容性创新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何虹.促进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J].金融与经济, 2011(11).

[2]崔潮.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财税政策[J].中国财政, 2012(02): 46-47.

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范文第5篇

一、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特点

1 单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它们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业主(或合伙人)的个人资产,一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资金,其他则来自金融机构的借贷和政府的资助等,但量极少。

2 公司制中小企业。这类企业属有限责任制企业。其特点是必须支付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也要缴付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重。

总之,无论是单人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还是公司制中小企业,都客观地、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这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运行规律,以及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金融业的特殊性等共同决定的。

二、国外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的主要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

自筹资金。它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业主(或合伙人、股东)自有资金;向亲戚朋友借用的资金以及一些社会性基金(如保险基金)的贷款等等。

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显然,这种筹资方式只有公司制中小企业才有权进行融资。

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即金融产品)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三、不同类型和不同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1 制造业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是比较多样和复杂的,这是由其经营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无论是用于购买能源原材料、半成品和支付工资的流动资金,甚至产品营销的各种费用和卖方信贷都需要外界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服务业型中小企业。服务业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可通过一般中小企业可获得的融资渠道融资外,比较重要的一个资金来源就是各种各类、层出不穷的“风险投资基金”。

2 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对融资的不同要求

创办阶段。需要产权(自有)资金,或称股金,一般来自个人投资者和风险资金也需要商业银行以举债方式筹借少量资金。

投入经营阶段。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其他渠道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优势仍要从个人投资者、风险资金和小企业投资公司等方面增加产权资金。

增长发展阶段。外部融资是关键,主要从商业银行及各种小企业投资公司、社区开发公司获得债务资金;也会从前述渠道筹借产权资金。

开始成熟阶段。主要以大公司参股、雇员认股、股票公开上市等以及从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筹集发展改造所需产权资金。

四、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

1 金融业务的专业化和专业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概述。一是主要从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和主要经营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业务的投资金融机构的日益分化。二是从事实业投资的产业基金(包括创业基金)和从事证券业务的投资基金的逐步分离。据统计,美国有上万家专门从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2 国外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使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贷款援助,政府帮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有:风险基金是政府、或民间创立的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的具有高风险和高回报率的专项投资基金及自主融资等扶持政策。

五、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启示

最近国家已采取措施,如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的上浮利率的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

1 进一步加快现代规范的企业制度建设,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要求的自然的直接融资权。按照公司制的法理要求,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为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公司制中小企业的基本的直接融资权,建议尽快建立我国正常的债券或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体系。

2 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间建立互助金融组织。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则不同,它们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有利于不断积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的质量,促进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共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