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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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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的本质

企业制度的本质范文第1篇

(一)立项环节的成本控制

1、新项目立项时必须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应具备地块基础资料、周边环境及其发展趋势、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条件、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开发节奏及市场定位等基础内容外,还须包括以下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详细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引》):

1.成本费用估算和控制目标及措施;

2.投资及效益测算、利润体现安排;

3.税务环境及其影响;

4.资金计划;

5.《竞投方案》(仅限招标、拍卖项目);

6.投资风险评估及相应的对策;

7.项目综合评价意见;

(二)规划设计环节的成本控制

1、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由公司内部完成的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公司内部自行完成;

2)需委托设计院进行的规划设计工作,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

2、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包括建造成本控制总体目标,即目标成本:详见附录1-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审核),应首先上报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听证会”审查,获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设计阶段(如单体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每一阶段都必须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概(预)算》,并在与上一阶段的概(预)算进行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编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预)算》,确定各成本单项的控制目标,并以此控制下一阶段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合同应具备有关钢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条款,并载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突破我方编制的《建造成本预算》。

4、设计、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联合小组,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周密性、经济性(包括建成后的物业管理成本、用户使用成本)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浪费。

5、材料设备之品牌/标准、参数的选用应与工程项目的品质、技术要求相匹配,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绝质量超标。

6、对工程之做法应当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规范、图集的做法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经济、合理。在设计规划阶段,使这种调整反映到图纸中去。

(三)招标环节的成本控制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业单位,不得指定。

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3、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审查单位包括工程、预算、财务、设计四大专业人员。

4、应组织设计、工程、预算、财务四大专业人员联合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标书,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5、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择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高而取费较低的单位。

6、凡一次采购量高于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的材料设备、工程造价高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工程施工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7、零星工程应当在两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8、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

9、施工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不得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

10、开标后,对回标单位进行至少两轮闭门谈判,每次谈判的回复文件必须密封送达(按投标程序处理)。

11、合同签订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详见附录2:合同审批与签订规定。

12、应建立健全施工队伍档案,跟踪评估其资信、技术力量等。

13、对投标人的设备报价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设备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约定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应严禁擅自转包。

(四)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

现场签证(洽商及设计变更)

1.现场签证范围项目施工过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须经甲方现场签认的、引起工程造价变化又不属于包干合同范围的事项及合同明确需现场签证的内容均属于现场签证范围的,可以办理现场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材料设备价格变化等。现场签证要反复对照合同及有关文件规定慎重处理。

2.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一般签证2万元以下(含2万元)项目公司工程部、预算部2—5万元(含5万元)除以上人员签字外,报项目经理或主管副总批准重大签证5—20万元(含20万元)公司分管副总审批20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审批

2.1上述金额范围是指单笔单项变更签证的总金额,不得分笔分项拆分变更签证金额,并报公司审计以备抽审。

2.2同一单体建筑物每个专业现场签证次数超过10次的,要由提案人写分析报告,报告应至少包含原因、责任人、后续是否还有签证以及减少费用的应对方案,并报公司批准。

2.3为提高效率,预算部经理、项目经理、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3.现场签证办理

3.1对现场发生需签证的工程内容,要求提案人详细列明事发原因、签证理由及合同依据。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前五天内(特殊情况可在事先征得项目经理同意且在所需签证工程内容发生后的当天)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及时上报。

3.2对涉及隐蔽工程或其它事后无法再现的签证,提案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造价人员共同到现场勘查、核定。

3.3对重大的签证,要求提案人应于施工前7天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工程师在接获承包人的申请后三天内就该签证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上报公司。

3.4每月10日前,对于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签证费用预算,甲、乙双方应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

4.现场签证的审批

4.1项目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处理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工程签证必须有监理公司、项目部现场工程师、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签字审核、然后报项目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对重大的签证须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经得分管副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具体按第2条审批权限执行。

4.2承包人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署;监理公司意见必须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署。

4.3原则上现场签证按量价分离要求进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负责,价款由预算部负责。但如发现量价有重大偏离时,发现方须立即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上一级领导作出审查意见。

4.4项目部在接获承包人呈交的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签证单后,一般在5天内(重大签证为10天内)予以批复,并反馈予承包人。

4.5现场签证没有实施或未全部实施,监理工程师、工程部现场代表应及时注销或按实重新核定该项签证单,并及时通知造价人员。

4.6办理现场签证要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详见附录3:现场签证审批单。

5.附则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应认真、仔细、准确、合理地对签证签署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对于承包单位为减项的现场签证要及时办理。如项目部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渎职行为将给予内部处分和相应的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与监理

1、项目开工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合法资格与有效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与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供货商无利益关系。

2、工程质量监控人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把关。一旦发现质量事故,必须组织有关部门详细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及防患措施,明确事故责任并督促责任单位,按照质检部门认可的书面处理方案予以落实。事故报告与处理方案应一并存档备案。

3、应特别重视隐蔽工程的监理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由工程、预算人员联合施工单位、质检部门共同参加并办理书面手续。凡未经验收签证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不得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按顺序进行整理,存入工程技术档案。未经预算人员参与验收的隐蔽工程,在结算时不予计价。

工程进度款

1、原则上不向施工单位支付备料款。确需支付者,应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到工程造价50%时开始抵扣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1)施工单位按月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完成月报表,见附件4:工程验工计价审批表;

2)工程、预算部门会同监理人员,对照施工合同及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内容和完工部位(主体结构及隐蔽工程部分须提供照片)、工程质量证明等资料;

3)预算部门整理复核工程价值量;

4)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批准程序付款并登记付款台帐。

3、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我方开户银行开具结算帐户,以便为我方融洽银企关系和监督工程款项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工程造价80%时,原则上应停止付款,预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终结算主动权。

(五)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

1、项目开工前,设计或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列出所需材料及设备清单,一般按照下列原则决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并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确:

2、甲方能找到一级建材市场的、有进口免税计划指标的、有特殊质量要求和价格浮动幅度较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余实行乙供;

3、实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尽量不支付采购保管费。

4、应按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具体进货时间,防止积压或造成窝工现象。

5、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广泛询价,货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设备和大宗建材采购上采用招标方式。在质量、价格、供货时间均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应比照下列条件择优确定供货单位:

1)能够实行赊销或定金较低的供货商;

2)愿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楼价的供货商;

3)能够到现场安装,接受验收合格后再付款的供货商;

4)售后服务和信誉良好的供货商。

5)工程管理部门对到货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要当场检查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货并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

6)《采购合同》中必须载明:因供货商供货不及时或质量、数量等问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供货商必须承担索赔责任。

7)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的询价、定价、签约、进货和验收保管相分离的内部牵制制度,不得促成由一人完成材料采购全过程的行为。

8)对于乙供材料和设备,我方必须按认定的质量及选型,在预算人员控制的价格上限范围内抽取样板,进行封样,并尽量采取我方限价的措施。同时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要求出具检验合格证。

9)材料的代用应由工程管理部门书面提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通过,审算部门同意,领导批准。

10)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必须凭供货合同、供货厂家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我方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检验证明以及结算清单,经审算、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办理结算。

(六)竣工交付环节的成本控制

1、单项工程和项目竣工应经过自检、复查、验收三个环节才能移交。

2、设计、工程、审计、预算、销售和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结构验收、装修验收及总体验收等,“移交证明书”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同时签署。

3、凡有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及不合设计要求的结构部位、安装部位、装饰部位和设备、设施,均应限期整改直到复验合格。因施工单位原因延误工程移交,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合同追究其责任。

4、工程移交后,应按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物业管理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协议书》,以明确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包括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的约定)及处罚措施等。

5、采取一次性扣留保修金,应对保修事项及其费用有充分的预计,留足保修费用。

6、甲方按租售承诺先行垫付的属保修范围的费用,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结算管理

一、工程结算

1.定义

1.1工程结算是指合同价格的结算。

1.2合同价格应为合同价款加上按合同规定进行的合同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

1.3合同价款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4合同价款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按照合同约定或承发包双方协商同意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调整的合同价款。主要包括:

a)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如工程变更、发包人违约等等;

b)由于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承包人违约、合同缺陷等增加的合同价款。

1.5工程变更是指工程范围变更、设计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包括新增工程和删减工程(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所谓附加工程是指那些该合同项目所必不可少的工程,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该合同项目便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程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程。所谓额外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中“工作范围”中未包括的工作。缺少这些工作,原订合同工程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并发挥效益。);设计变更是经发包人统一并发出指令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及材料等等。

1.6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结算是指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验收、结算。

1.7项目工程总结算是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和尚未进行结算的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工程竣工结算。

2.工程结算的条件

2.1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要求并按照合同要求取得验收证书是工程结算的必要条件。结算以工程计量为基础,计量必须以质量达到要求为前提。所以不是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全部结算和支付,而只结算和支付质量达到要求的部分,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部分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2.2一切结算均需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3变更项目必须有发包人的变更通知。没有发包方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如果承包商没有收到指示就进行变更的话,他无理由就此变更的费用要求补偿。

2.4及时、完备的结算资料。

3.结算资料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合同约定对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文件及资料:

3.2承包人履约情况:

a)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b)发包人对承包人履约情况的说明,包括:

i.双方确认的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一览表;

ii.工期或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明确责任的说明;

iii.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情况(已办理反索赔的项目除外);

iv.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工程实际使用的设备材料清单一览表。

3.3工程结算书:

a)结算书编制说明,其内容应包括2.1-2.3条有关需要说明内容。

b)合同价款范围内规定工程内容的结算(结算明细表、汇总表)。

c)合同规定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内(增加和/或减少)工程内容的结算。

4.工程结算的审查原则及要点工程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在承包人风险及责任范围内的工程费用支出不予调整工程价款。

4.1合同价款范围内的结算,应区分不同的发包方式和合同类型进行审查:

a)对于总价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价款进行结算,严格审查合同内的工作内容是否在实际施工中按合同要求完成,包括产品设备的型号是否和合同相符;

b)对于单价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合同价款,审点为工程量的计量;

c)对于未进行招投标,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预算加调整计算合同价格的工程,应依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合同规定采用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和计价。审点分为工程量的计量和价格的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d)对于有甲供材料的合同,在先梳理清楚材料的工程实际消耗量和施工单位领用量之后,方进行计量和计价工作。对于超额使用的单位要追究违约责任。

4.2调整合同价款的结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

4.2.1工程变更部分工程范围变更内容,对于合同范围内已有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改变时,按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对于属于合同工程内,但工程量清单或工程定额内没有的工程项目,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对于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1)要根据签发的变更通知单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结算方式,

2)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考原合同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方式进行结算,

3)如果原合同或工程定额中无相关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价格进行结算。审点为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a)对于设计变更内容,主要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工程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合理、价格来源与计算是否合理。

b)对于进度计划变更内容,应首先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手续是否及时、完备,进度计划变更的责任方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对于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进度计划变更,由此产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或人工、机械降效等不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审查进度计划变更的计算是否合理,应对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变更的工程进度计划,计算对工期的影响,从而计算由此产生的施工措施费用、工程内容增加费用和人工、机械降效费用等等。

c)对于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应首先审查施工条件的变化,如不良地基、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是否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如属于发包人的责任,如地质勘察错误等,应予调整工程价款。其次,因为此部分内容是施工图纸上不能反映出来的,又属于隐蔽工程,应重点审查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完备,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价款调整的审查参考上述原则。

4.2.2由于双方违约或合同缺陷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首先正确理解合同条款,正确划分违约责任。其次审查违约索赔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时限和程序的规定。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则应审查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还应剔除承包商违约、失误或不作为导致的损失。对于承包商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及时、合理的进行反索赔。对于双方就违约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由于合同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交仲裁或诉讼。

4.2.3合同价格的结算,应参照财务往来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参照:发包人为承包人代缴的,但未转账的各项税费;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人,但未转账的款项;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转账的款项(用以计算该材料、设备的价格);发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并交付给承包人使用,未转账的款项(即甲供材料、设备)(用以计算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节约、超额使用材料时的奖励或惩罚);以及其他对于工程结算需要的财务转账明细。

5.甲供设备和材料的结算

5.1核对实际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是否和合同要求一致;

5.2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收料单原件,且收料单数量应与现场核对,以证其真实性;

5.3所有供货必须落实货物的使用单位,并有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的签收记录;

5.4必须到现场核对已安装的货物是否符合安装规范,外观及内在品质是否在安装过程中受到破坏或变形以及损失或损蚀;

5.5供货单位必须提品证明书以证明其产地及质量,以及供货合同要求的其它资料。

(八)其他环节的成本控制

1、正式发售前,应组织销售、设计、工程和预算人员拟订详细的《销售承诺事项清单》,逐项测算其建设成本,并对照原成本预算逐项审核;对配套设施,应测算其运行成本,并列入项目完全成本范围内。《销售承诺事项清单》及有关成本测算,须报公司审查通过。

2、销售过程中为增加“卖点”需增加或调整绿化、公建配套等项目时,应事先编制预算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企业制度的本质范文第2篇

1 成本控制基本内容

什么是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指运用以成本会计为主的各种方法,预定成本限额,按限额开支成本费用,以实际成本和成本限额比较,衡量经营活动的业绩和效果,并以例外管理原则纠正不利差异,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等于乃至低于预期的成本限额目标。

2 成本控制的意义

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以下重要的意义:(1)成本控制是企业增加盈余、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径。(2)成本管理与控制为企业抵御内外压力,求得生存提供了有力保障。(3)成本管理与控制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二、企业成本控制的组织体系及基本原则

1 成本控制组织体系及其内容

企业的成本控制体系主要有企业成本控制组织管理系统、企业成本信息统计与分析系统、企业目标成本考核制度和企业奖惩兑现制度四项内容。建立有效的成本控制体系才能实施成本的管理与控制,为企业缓解市场竞争压力,求得生存发展提供保障。

(1)企业成本控制组织管理系统。成本控制系统必须有相应的组织管理系统并与企业的组织架构相适应,即企业预算可按企业组织架构进行成本预算目标分解,分解后由若干分级的子预算组成,每个子预算代表一个分部、车间、科室或其他单位的财务计划。与此相关的成本预算完成及控制情况,如记录实际数据、提出控制报告,也都是分小单位进行的,这样便形成了责任预算和责任会计。

(2)企业成本信息统计与分析系统。成本控制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成本信息统计与分析系统,也是责任会计的统计与分析系统。责任会计的统计与分析系统是企业会计系统的一部分,负责计量、传送和报告成本控制使用的信息。责任会计系统主要包括编制责任预算、核算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评价和报告业绩三个部分。

(3)企业目标成本考核制度。目标成本考核制度是成本控制系统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4)企业奖惩兑现制度。企业奖惩兑现制度是成本控制系统有效运行的重要保证。责任中心的负责人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与业绩评价有关的工作上,尤其是业绩中能够影响奖励的部分。人的工作努力程度受业绩评价和奖励办法的影响。因此,奖励可以激励员工更加勤勉地工作。

2 成本控制基本原则

成本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的成本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管理出效益原则。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管理是为了增加企业效益,因此成本控制带来的经济效益,要大于为了进行成本控制所付出的成本,这就是成本控制的管理出效益的原则。

(2)适合企业具体情况的原则。在进行成本控制时,还需要遵循适合企业具体情况的原则。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必须个别设计,适合特定企业、部门、岗位和成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不能完全照搬别人成功的经验。

(3)领导重视与全员参与的原则。在进行成本控制时,要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充分发挥成本控制的积极作用。

三、现行成本控制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1 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都可以认识到成本控制的重要性,虽然建立的部分制度,但由于制度不完备,例如:只有考核,没有奖惩等情况,造成成本控制指标得不到落实。

2 预算下达不及时,目标不明确

成本控制中使用预算管理是很重要的手段,但由于一般企业是在年终决算完以后,才根据上午情况总结制定第二年的预算管理指标,造成到每年的3、4月份才能把当年的成本控制指标下达到各生产单位,造成每年第一个季度成本失控,各生产单位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

3 原材料成本无法有效控制

由于部分财务人员对企业的生产工艺不了解,企业在没有材料使用定额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材料成本中存在浪费,材料控制指标不合理等情况。

四、解决成本控制实务中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各项成本控制制度

要搞好成本控制,首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时下达预算指标,使各生产单位明确任务,具体生产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从而产生激励作用。要加大指标的考核、奖惩力度,这样可以为指标完成以有力的保证。

2 及时下达预算,奠定成本控制的基础

目前的企业已经逐步认识到预算指标及时下达的必要性,因此在每年的4季度对当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第二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预测,以保证在第二年的元月份将各考核指标下达到各单位。

3 加强采购控制,降低材料成本

财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生产工艺的了解,对成本控制下达指标打下基础。对于材料的采购与使用,应从以下方面控制:

依据采购成本组成内容对制定原辅材料计划价格;如买价、运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为了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须在各个环节上强化成本观念,加强监督管理,力求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避免在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出现管理漏洞,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现象,要求材料采购人员承担起降低采购成本的责任。

企业制度的本质范文第3篇

[关键词]标准成本;成本控制;成本差异

[DOI]10.13939/ki.zgsc.2016.29.133

1 标准成本概述

所谓标准成本是一种将成本计算和成本控制相结合,包括制定标准成本、计算和分析成本差异以及处理成本差异三个环节所组成的完整系统。主要是以已经制定好的标准成本为标杆,将成本差异剥离出来,通过成本分析及时发现差异,然后寻找造成成本差异的原因,确定责任归属,最终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成本管理的过程控制。标准成本管理过程是闭环式的,以标准成本的制定为起点,最终还原到生产流程的事中控制。

标准成本制度是将成本的前馈控制、反馈控制及核算功能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成本控制系统,其优越性是传统成本核算制度不可比拟的。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实行标准成本制度首先要解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应当认识到成本核算要适应企业本身经营管理的需要,使成本核算与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在经营决策、成本预测、成本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二是企业的各项工作要实现标准化,强化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管理组织,员工应树立成本意识,并进行标准成本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三是要冲破传统成本观念的束缚,当期成本差异尽可能在当期产品成本中反映,以提高成本指标的灵敏度。

标准成本制度在西方的工业企业中一直得到广泛的应用,据调查在会计系统中使用标准成本的比例:美国为86%、爱尔兰为85%、英国为76%、瑞典为73%、日本为65%,而我国在这方面仍处于初始阶段,企业实务中尚未广泛、深入地开展。近十几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企业内部对成本管理和经济效益的重视,以及会计电算化在我国企业中的普及,为推行标准成本制度提供了方便,一些企业率先实施了标准成本制度,并且在我国的三资企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世纪80年代的抚顺水泥厂、沈阳中捷友谊厂、鞍钢中型厂和20世纪90年代的上海宝钢集团钢管分公司、上海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上海唐纳利干巷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一汽大连柴油机厂等都先后实施了标准成本制度。这些企业均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了适合本企业使用的标准成本制度,不仅简化了成本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加强了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但是,这些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某些不足之处,使标准成本制度的优越性未能充分地发挥。

2 标准成本制度在我国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在“直接人工”下增设这三个明细科目不合理

企业在“直接人工”下增设了“直接人工发生”“直接人工吸收”和“直接人工差异转出”三个明细科目。我们知道“直接人工发生数”等于“直接人工吸收数”加上“直接人工差异转出数”,那么这三个明细科目之和代表着什么意义令人费解。所以在“直接人工”下增设这三个明细科目是不合适的。

2.2 用量差异的计算公式不正确

企业计算制造成本差异的方法是适合ORACLE ERP系统提供资料的特点所制定的,但是仔细分析起来,用量差异的计算公式似乎不完全准确。前面已经介绍过,本期投入、期初(或期末)未结订单材料(或人工、制造费用)的成本均为实际数量与标准单价的乘积,而未结订单成本即在产品成本。那么,就拿“本期材料用量差异”的公式来说,“期初未结订单材料成本+本期投入材料成本-期末未结订单材料成本”应该等于本期完工产品材料实际量的标准成本,再减去“本期完工产品材料标准成本”所求得差异应该是本期完工产品材料的用量差异,而不是本期材料用量差异。因为“本期材料用量差异”既包括本期完工产品的材料用量差异,又包括本期未完工产品(即在产品)的材料用量差异,所以制造成本差异的公式是不完全正确的。

2.3 在计算材料价格差异分摊数时公式不正确

企业在计算材料价格差异分摊数时,其公式为“材料价格差异×[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存货+本期销售成本)]”。笔者认为该公式不够准确。“材料价格差异分摊数”计算的是应由本期销售产品分摊的“本期所消耗”的材料价格差异,而不是本期销售产品分摊的“本期材料价格差异”,所以公式中用“材料价格差异”作乘数是不正确的。而且公式中的比例用“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存货+本期销售成本)”也不够准确。因为期末存货和本期销售成本中包括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他们各自的比例不一定相同,所以“本期销售产品中的材料成本/(期末存货中的材料成本+本期销售产品中的材料成本)”不一定与“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存货+本期销售成本)”相等,那么公式中的比例采用前者会更准确。因此,这个公式应改为:

材料价格差异分摊数=本期消耗材料的价格差异×〔本期销售产品中的材料成本/(期末存货中的材料成本+本期销售产品中的材料成本)〕

上式中的“销售产品中的材料成本”数据,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可能不易得到,如果企业缺乏这方面的数据,可以采用测算的方法来确定。测算公式如下:

销售产品中的材料成本=预计材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销售成本

如果企业的材料价格差异在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时,应根据不同的材料进行分类,计算差异数和分摊数,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并根据材料的耗用情况将差异逐步转入销售成本或本年利润;如果材料价格差异很小时,为了简化工作量,可以合并计算差异数,并将其全部转入销售成本或本年利润。

2.4 本期销售成本负担的制造成本差异及材料价格差异的核算问题

企业增设“销售成本差异”科目,用来核算应由本期销售成本负担的制造成本差异及材料价格差异。笔者认为,增设“销售成本差异”既增加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的工作量,又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企业把“销售成本差异”作为销售成本的备抵附加科目,将销售成本由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但是,如果不增设这个科目,通过计算销售产品负担的“制造成本差异”和“材料价格差异”同样能够达到这个目的,而且可以省略将“制造成本差异”和“材料价格差异”转入“销售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直接将这些差异转入“销售成本”或“本年利润”即可。

2.5 “标准成本修改差异”的不明确

企业未将“标准成本修改差异”这个项目单独列出,而是合并在材料成本差异或其他差异中。因为标准成本修改差异与标准成本差异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种差异,合并在一起反映,不利于企业对成本的超支和节约情况进行分析,所以企业应该将标准成本修改差异从成本差异中区别出来,单独进行计算和摊销。

3 完善我国企业标准成本制度的建议

第一,关于标准成本会计科目的设置及会计处理方法。两点建议:一是为了核算的需要,不妨直接增设“直接人工发生”“直接人工吸收”“直接人工差异转出”“制造费用发生”“制造费用吸收”和“制造费用差异转出”等会计科目,不再将其作为明细科目处理。这样,既比原来的处理简单又易于理解。二是为了使会计处理更加简单明了,企业可以只设置“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生产成本”“材料成本差异”和“产品成本差异”等一级会计科目,并且在“产品成本差异”下按照差异类别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当发生采购材料时,以实际数量标准单价的材料成本计入“原材料”科目的借方,采购材料的价格差异根据其超支或节约情况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当实际发生人工和制造费用时,按照实际成本直接计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借方,“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贷方分别登记转入“生产成本”的料、工、费的标准数,借贷方之差额计入“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期末时,需要将“材料成本差异”和“产品成本差异”转入销售成本或本年利润。

第二,建立合理的成本绩效考核标准及相应的奖惩机制。由企业管理部门制订合理的成本绩效考核标准及相应的奖惩办法,将标准成本法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定期对各个品种产品的成本差异进行分析、控制。由财务部门定期(季度或半年度)对各个品种产品的成本进行分析,分析结果递交企业管理部门,由企业管理部门牵头,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协助,对出现的异常成本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标准成本制定好后,随着生产技术的改进及市场变化,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企业应定期(如每半年或每年)对标准成本进行更新,这样既有利于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也有利于标准成本制度在企业更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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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的本质范文第4篇

摘 要 成本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关键,是任何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有效的成本控制方式,无疑不利于企业发展。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在为我国各方面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我国多个行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强化成本控制,无疑可以更好的推动企业和整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国民经济安全。标准成本管理理论作为成本控制的主要理论,为我国化工企业广泛采用。为此,笔者以化工企业为例,对标准成本管理理论在化工企业的运用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化工企业成本控制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成本管理 标准成本制度 化工企业 现状分析 对策建议

成本是一切企业管理的核心。通过高效的成本管理,有助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最优的资源整合实现最好的效益,因此,成本控制理论历来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标准成本控制作为一种成熟的成本控制理论,目前在我国企业中广泛运用。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各种新情况和新形势的不断涌现,标准成本控制方法在成本控制中的一些弊端日益显现,制约了该方法在企业中的运用。针对这问题,笔者以化工企业为例,探讨了标准成本控制方法在化工企业运用现状,并就实际运用中的缺陷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化工企业成本控制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一、标准成本控制方法定义和特征

标准成本控制是结合企业未来生产实际预设一个成本,然后按照这一成本来衡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实际成本是否合理。从这一理解上,我们可以发现标准成本控制方法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预设性。标准成本是人为预先设定的一个标准或者界限,这是标准成本最根本的特征。第二,标准成本的可参考性。标准成本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如果标准成本不具有参考价值,那么基于标准成本而确立的标准成本控制方法也就没有存在的现实基础。第三,标准成本的静态性。标准成本作为一个衡量标准,必须在一个固定的时期内,保证自己的稳定,也既静态特征。如果标准成本变化频率过快,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本意义。

二、标准成本控制方法在化工企业中的具体运用

标准成本控制方法作为一种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在化工企业中的运用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事前成本预估。这也是标准成本控制理论在成本核算和管理体系中最大的运用。众所周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具有高度风险性的行为,通过事前成本预估,明晰有关成本和收益,无疑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预防和处理未来潜在的各种风险,从而帮助企业实现更高利益。

第二,事中的成本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化工企业可以借助标准成本管理理念,实现对各个环节的成本管理,从而更好的指导企业生产,帮助企业各种资源的优化和整合,在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实现企业更高利益。

第三,事后的成本核算和归因分析。标准成本只是一个事前预估,这个成本并不能准确反映出企业在生产实际中的成本,但是通过比较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距,有助于企业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者缺陷,从而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优化与改善。划定成本中心、确定成本标准、制定成本项目后,便可核算出标准成本、实际成本及成本差异,便于分清各成本中心的责任,打破了部门之间吃大锅饭的现象。把成本标准、成本指标层层分解到个人,加强考核,使奖金与成本业绩挂钩,从而实现公司与个人的双赢。

三、当前化工企业标准成本控制存在的缺陷

标准成本控制理论方法作为一种成本管理方法,无疑具有自己的优势,但是随着我们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标准成本控制理论在化工企业成本管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其中标准成本控制方法难以反映原材料价格以及人力资本上涨等因素带给企业成本的压力。近些来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各种原材料的需求增大,这也导致国际国内各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化工企业作为多种大宗原料的主要购买者,近些年来,已经明显感受到原料上涨的压力。而且,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减少,人力成本增加逐步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但是标准成本控制方法由于标准成本的相对静态性,难以准确反映这些因素给企业成本管理带来的压力,从而导致标准成本偏离实际成本。此外,随着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未来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多,这也导致确定一个符合未来发展趋势的标准成本越来越难,从而制约了标准成本的进一步运用。

四、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方法和理念,促进化工企业成本管理

鉴于标准成本管理方法在未来风险防范中的缺陷,我国化工企业可以通过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方法,实现化工企业成本管理优化。第一,必须坚持标准成本管理方法在企业生产实践中的运用。无论历史经验还是现实实践,都已经证明标准成本管理方法在企业成本管理中是具有积极效用的。第二,在管理思维上,更加注重从企业的整个生命期去衡量成本建设,不过分关注短期的成本与产出。第三,综合运用标准成本控制法、弹性成本控制法、边际成本控制法等现代成本控制方法,实现企业成本控制的新提升。第四,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努力促进企业成本管理新局面的形成。

企业制度的本质范文第5篇

成本管理主要是干预企业的财务活动,控制企业的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的效率,企业通过成本管理,正确认识到自身的社会地位,发现运营过程中的优势和劣势,在保障基本运营效果的基础上,最大化的发挥内在潜能,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单纯进行成本管理,并不能实现对应价值,因此还需企业制度的介入,企业制度可以作为管理依据,充分体现制度、成本与管理的统一性,有利于企业的快速成长。现代经济多体制并存,为企业提供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企业造成不利的影响,利用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内部实力,优化企业结构,推进企业形成适合现展的成本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改善企业成本管理的现状,还可促使企业越来越适应现代化的发展特性。

2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背景下,分析成本管理的现状,提出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降低成本管理的风险。

2.1企业成本管理的意识较低

部分企业对待成本管理,呈现局限性,只是将成本管理集中在某一特定的部门,不能将成本管理的意识灌输到企业整体,由于意识淡化,促使成本管理始终体现片面性,绝大部分企业内部的员工,感受不到成本管理的价值,无法意识到成本管理的作用。例如:企业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过程中,不同群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各自的流水生产,在每一项生产环节都存在成本管理,但是因为工作人员之间缺乏交流,企业高层没有针对整体成本管理做有效分析,导致工作人员处于闭塞的状态,既没有意识到来自外界的经济压力,也没有树立正确的竞争意识,影响企业的进步。

2.2成本管理的信息缺乏真实考核

成本管理中包含核算、决策等各项数据信息,与企业制度直接相关,实质成本管理在此类信息方面,严重缺乏真实性,基本的财务数据也不能做到明确划分,失去信息考核的原则性。例如:由于成本信息不明确,会计人员在信息核算时,无法准确记录财务信息,致使部分需要明确划分的信息,被记录到同一范畴内,引发严重的财务风险,甚至为企业提供错误的成本信息,导致成本信息失真。

2.3成本管理的模式落后

部分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过分依赖传统模式,导致同一企业内部,存在新旧两种管理模式,拒绝传统模式的改进,成本管理仍旧停留在表面,不能挖掘管理的实质内容,促使模式结构混乱、混淆,在此现象的影响下,企业与现代制度出现发展矛盾,不能利用成本管理,实现企业价值。

2.4成本管理缺乏有效手段

受管理意识和模式的影响,我国企业缺乏有效的手段,不能支持成本管理的运行,导致成本手段只适用于部分成本管理,不能深入到企业全部的成本过程,既无法保障成本管理的能力,也不能体现管理手段的优质性,促使企业的发展停留于现在状态,影响成本管理的深度。

3改善企业成本管理现状的措施

保障企业成本管理得到改善,需要针对管理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确保成本管理在企业中的价值,保障企业运营良好。

3.1加强企业对成本管理的认知

基于现代企业制度的环境下,企业逐渐加强对成本项目的管理,第一培养企业成本管理的意识,促使工作人员意识到成本管理的目的和效益,例如:企业可以取一段时期内的成本信息作为管理内容,分析企业的动态数据,得出成本管理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工作人员主动发现成本管理对企业的重要价值,积极参与到成本管理中;第二规划成本责任,将责任连接绩效,充分推进成本管理意识,例如:企业细化分析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将成本管理作为考核的因素添加到绩效内,紧密联系成本管理与企业业务,促使工作人员深入认识成本由核算到控制的管理实质。企业明确成本管理意识后,为实际管理行为提供明确指导,保障各项成本管理的措施能够有效进行。

3.2强化成本管理信息的真实处理

企业为加强自身对成本信息的处理,可以模拟同行业效益比较高的企业,以高效益企业为研究对象,吸取其他企业在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改善自身内部的多项问题。例如:企业可以借助合作、交流的机会,安排相关人员在其他企业学习,重点观察其他企业在现代制度下的发展,如何综合利用成本管理,实现信息的优质处理,咨询其他企业信息处理的模式,逐渐引进到自身企业中,一方面避免成本管理中的信息混淆,另一方面保障成本信息的合理划分和精确记录,为企业提供科学的成本信息,防止企业在成本分析与控制方面,出现失衡风险。

3.3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

企业成本管理模式的改进与创新,需要采用引进、借鉴的方式。我国在成本管理方面,没有实现完全成熟,与西方国家相比,确实存在较大差距。第一,我国企业可以效仿西方国家成本管理模式,实行由小到大的借鉴,可以在成本核算的管理上,借鉴一小部分,根据借鉴效果和取得效益,逐渐渗入到成本的决策与分析中,实现最终成本的管理和控制;第二,根据自身企业制度,在借鉴的过程中,实行自主创新,提高管理模式的适应度,逐渐摸索出以企业为中心,以企业制度为核心的成本管理模式,强化企业的竞争实力。

3.4优化企业成本的管理手段

结合现代企业制度,将编制作为优化管理手段的途径,针对成本管理的各项费用、资金,进行有效处理。编制手段可以将企业运营作为实际背景,提出战略性的管理观念,合理分配成本资源,保障企业内部的各项经济活动,能够在科学手段下实行。例如:企业结合市场信息,为编制手段提供环境约束,促使成本管理通过编制手段,把控整体市场的变化趋势,适应多变的市场环境,体现编制手段的优势,进而强化企业制度,发挥企业成本管理的效益。

4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