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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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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制度

河道保洁制度范文第1篇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工作安排部署,督导组主要加大督导力度,加强督导频率,严格按照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措施和建设工地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进行检查、督导;对上级领导部门检查中检查中存在问题立即督导,并要求及时整改,及时汇报督导工作情况至县交通运输局。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工作是“治污减霾、保卫蓝天”的拳头部队,为确保该项工作开展有力,督导组经常性的开展自查,不间断的学习新的政策文件,以中央环境督查组的督查行动为契机,以帮带学,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为尘治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为扎实做好扬污染防治和道路保洁督导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督导组下发了《周至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关于做好国家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的通知》,局督导组、县公路站、祥瑞公司、兴周公司形成合力开展工作,为扬尘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个单位都能按照标准定期进行治污减霾业务知识培训,使全体人员清楚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及路面保洁,效果显著。  

三是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组严格按照局扬尘污染防治和路面保洁专项工作组要求开展督导工作,做到了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八月份以来,共计出动车辆14台次;向施工单位、养护单位发放“七个到位、六个百分百”传单24份,上报文件5份;转发整改通知单2份,上报整改回复2份,收到整改回复和工作周报16份;督导检查建设工地和县乡道沿线企业20次,路面保洁督导巡查1500余公里,基本做到了建设工地和列养道路全面督导。

四是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追究。为确保扬尘治理和路面保洁督导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督导组一方面加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频次,严查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检查中有问题的建设工地和保洁不到位的路段,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对督导组反馈问题不重视的单位移交问题督导单,按照情节进行处理。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近期砂石车辆违法违规超限运输,道路清扫设备落后,新添置道路保洁车辆操作处于学习阶段,人力清扫效率低,造成个别路段及限高、限宽处抛洒物未能及时清理,保洁不力。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按照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关于《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改、大督查活动方案》开展自查整改,为迎接下一步中央大气环境督察组的检查做好准备。

河道保洁制度范文第2篇

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养殖污染整治、河道保洁、防洪堤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河长责任,完善常态机制。

进一步落实各级河长的“管、治、保”职责,建立完善镇河道“河长制”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河长巡河、监督、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网络,各村要落实河道的日常保洁维护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跟进解决。推行镇、村两级河长工作例会制度、巡查会商等制度,完善“病历卡”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动态,每季有推进,年终有总结。

(二)推进河道全流域全面治理

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各河道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建成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2016年完成六村下街滩、七村、黄圩村、源口村、十五里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和清淤工作。建立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落实保洁人员和经费。加大对各河道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河道淤泥。加强各级河长巡河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河道水环境良好。

3.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加强流域内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加大对整治验收后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4.完成小流域治理工程工作。全力保障河段防洪堤等重点治水项目建设,大力营造健康有序的项目建设氛围,保证治水项目顺利推进。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落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制。成立河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河道治理工作。

2.强化全民参与。通过治水宣传单、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形式大力开展治水宣传,积极劝导村民爱护水环境,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逐步形成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庄及河道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长巡查、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和报告、上下游协调等机制,落实各级河长责任。镇村级“河长”要各司其职,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整改。

河道保洁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彻底改善城郊结合部“三不管”路段及“两纵三横”主要交通干线“脏、乱、差”的卫生状况,以及加强河道保洁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本办法的实施,建立健全重点道路、河道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由短期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的工作目标,构建环境卫生全覆盖、无缝隙、无空白的管理网络。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重点道路,是松古平原范围内的50省道界首至青蒙路段、古青公路古市至青蒙路段、江南公路大石至横山路段、大马公路以及斋坦连接线路段;对县域范围内河道按照分辖区负责的原则,全部纳入保洁范围,其中市级河道、县级河道和农村集居区所在地河道纳入重点保洁范围。

第二章责任分工

第四条重点道路保洁实行路长负责制,各道路路长以及责任单位以文件规定为准,人员有变动的,应及时调整补充。各重点道路设联系单位,在路长统一指挥下,协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洁工作。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对各类破坏环境的违规、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部门负责重点路段乱堆乱放挤占道路妨碍交通行为查处;环保部门负责查处道路两侧工业固废乱堆乱倒行为;工商局负责查处乱贴乱画违规广告行为的查处;建设部门负责查处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以及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占道经营违反管理行为的查处。各重点道路沿线乡镇,应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做好沿线村庄保洁工作。城乡结合部的垃圾统一纳入城市一体化管理,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各重点道路路面的垃圾,由交通局负责清运;其他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自行负责清运处理。

第五条河道保洁实行河长负责制,在河长的统一指挥下,各乡镇和有关责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河道保洁工作。责任范围如下:县城河道——松阴溪县城段(上起白龙堰坝,下至古湖坑出口处)、古湖坑(上至一中门口上,下至河道出口)、白龙圳(上至堰坝进口,下至古湖坑)由县水利局负责;其它除县城保洁河道外的所有河道及其支流,由河道所在乡镇负责。松阴溪干流以河道中心线为界,具体范围由各相邻乡镇划定。西屏镇负责除县城保洁范围外的其它所辖河道的保洁。

第三章保洁工作标准

第六条重点道路保洁工作标准:1、经常保持道路平整通畅,路面无坑洼积水和污水溢流,路旁无乱搭乱建设、乱堆乱放以及垃圾乱倒现象,无杂草丛生;道路沿线两侧无残垣断壁、违规广告;行道树美观整齐,养护及时,管理规范;沿路企业单位严格实行“门前三包”,门面整洁。2、沿路卫生设施布点合理、规范齐全,垃圾清运及时,无陈积多日的垃圾,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且符合要求。3、有序推进路边地角地块绿化美化工作,道路沿线近距离视线内无卫生死角,年月日前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80%以上。4、保洁制度建立健全,既有常规情况下的8小时保洁制度,又有特殊情况下12小时卫生保洁紧急响应制度,且各项制度执行良好,保洁工作运转正常。

第七条河道保洁工作标准:河道保洁的区域包括河道和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保洁至河道两岸最高洪水位淹没线止。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应落实专人经常性巡回保洁,经常保持河道无垃圾、无杂物堆积、无白色污染、无悬挂物,水面无漂浮脏物。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各责任部门、乡镇应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漂浮物及时清运,按规定要求处理。县城河道由县水库和堤防管理处负责保洁;乡镇河道由乡镇政府成立专业的队伍负责保洁。河道保洁管理的部门、乡镇要做好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等工作,日常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台帐。

第四章监督检查考核

第八条在省级生态县创建期间,重点道路和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由县生态县创建督查推动组负责,实行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1次,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以暗访为主。今后的重点道路保洁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由县效能办、县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河道保洁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由县效能办、县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第九条重点道路保洁工作的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采取倒扣分的方法,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85(含85)-90分为良好,80(含80)-85分为及格,80分以下为不及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给予扣分:1、垃圾箱配备不合理,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扣1-2分;2、宜绿化而未绿化的,每少一个点扣1分;3、未按要求落实8小时保洁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4、垃圾箱外有垃圾堆放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包干区范围垃圾不及时清扫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6、违规占道堆放建材、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7、污水溢流路面和路旁杂草丛生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第十条河道保洁工作的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采取倒扣分的方法,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85(含85)—90分为良好,80(含80)—85分为及格,80分以下为不及格。年度考核评分为每次检查考核之和的平均数。具体评分标准:1、管理机制(30分)。未落实河道保洁分管领导的,扣5分;未落实河道保洁资金的,扣5分;未制订保洁工作有关制度的,扣5分。2、保洁落实(30分)。没有划分河道保洁范围的,扣5分;没有落实河道保洁具体责任人的,扣5分;没有落实河道保洁具体要求的,扣5分;未按要求实行每天8小时保洁制的,一次扣5分;垃圾未及时清运的,一次扣5分。3、现场检查(40分)。河道有垃圾、杂物堆积、白色污染、悬挂物,水面有漂浮脏物的,发现一次扣5分。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考核结果,定期在县委《督查专刊》上通报。

第十二条考核不合格的联系单位及沿线乡镇,在年度工作和目标管理的考核中给予扣分,其中沿线乡镇不合格的,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生态县建设专项中扣1分。

河道保洁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河道 长效管理 机制

马陆镇位于上海西北,传承着嘉定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一方面发展以葡萄等经济农作物的的郊区生态旅游产业,一方面加快嘉定新城建设,全面推进新一轮城市化进程,为现代都市人营造着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交织的河道不仅带来了千米一湖,百米一林的都市田园风光,也带来了巨大的资源与财富,提升了整体城市形象,让马陆地区因水而美、因水而魅。

为巩固和维护河道整治成果,马陆镇根据上海市对河道按照市、区(县)、镇、村分级管理模式,将河道分级,于2010年完成编制《一河一档》,让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奠定了河道的长效管理资料基础,马陆镇范围内现有区级河道2条,镇级河道19条,村级河道175条,总计河长206.5公里。马陆镇按照《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嘉定区加强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嘉定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对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和设施养护三个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定目标责任与考核制度,明确管理职能,保洁工作下沉式管理、绿化养护与设施养护作业市场化,进一步打造良好的水环境。

1.河道保洁管理下沉式

马陆镇河道保洁工作原来是为解决四五十年代出生人员的工作需求而组建的,由镇河道保洁社负责,保洁人员100多名。2014年年初,通过马陆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最终决定将全镇庞大的保洁队伍分解下沉到了19个村、社区,根据每个村、社区河道数量配备相应数量人员,由原来的一支队伍化整为零,变成了19支保洁队伍。河道保洁员的日常保洁工作,直接由村、社区安排一名副主任管理与考核,镇农委、镇水务所、镇河道保洁社则定期对各村的河道养护质量进行抽查、打分。每月将河道保洁的打分情况统一全镇通报,打分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年终对村委会、社区的考核。通过下沉式管理,村民、村委与保洁人员的短线联动,保洁人员工作内容更加明确,提高了河道保洁问题的反应时效,加强了村级河道长效管理。而镇河道保洁社则可将工作重心落在监督检查、编制保洁计划,制定保洁标准等公共管理职能层面上,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管理与作业分离、分级管理、规范有序的保洁管理模式。通过一年来的磨合,我镇的河道保洁状况取得了明显的改观,河面比原来更加整洁。通过由管人到管事的管理模式转变,减轻了河道保洁社的工作量,增强了各村委会的责任心,强化了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了河道保洁质量与效率。

2.河道管理分工责任制

镇水务所、镇城建办、镇河道保洁社,作为中小河道养护的责任主体,分工不分家。镇水务所负责全镇河道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镇河道保洁社负责河道水面以及岸坡的保洁管理工作;镇城建办负责全镇中小河道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三家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分工不分家。在年初,由镇水务所牵头,制定整体的河道养护年度目标与计划;年中各单位按照保洁、绿化、设施三方面分头开展实施工作,同时每月上报进度情况,起到协调与监督作用,在河道养护过程中,每年集中三方力量建立星级河道与文明示范村,通过建立样板河段,提升养护综合水平;在年中与年末都会由区水务局按照《嘉定区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工作,形成了有实效定量考核制度,做到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

3.河道资金管理系统化

马陆镇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中小河道养护资金。科学合理地申报预算,以预算规范后期资金使用额度,让河道养护费用有计划地节约使用;严格地执行“集中支付”的网上拨付流程,使资金拨付平台化,减少资金流转流程,让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对已使用资金做好资料汇总,按照工程项目将账册、发票等组织成册,做到每笔钱都有帐可查、有底可寻。

对河道养护工程,马陆镇建立了一套预先报系统,主要针对未来两三年的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通过上平台预先报送,让镇政府与区水务局能以宏观的角度安排工程的开展。对急需解决的关乎市民日常生活的河道问题,如护坡抢修、河岸垃圾清运等工程,提交优先申请,优先解决。这样镇政府可以更合理地安排近几年的养护资金使用。

4.河道养护作业市场化

马陆镇积极推进河道养护市场化,实行竞标竞价方式,由专业养护公司承包进行日常养护管理,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在新城核心区的河道绿化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由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专业绿化养护公司对龚家浜、赵泾、黄龙港、石岗门塘等6条河道进行绿化养护,养护面积达98100平方米。同时由镇城建办制定相应的绿化考核办法,明确河道养护工作中养护范围、养护原则、养护流程等,规范河道绿化养护行为。在设施维修与河道疏浚中,也采用招投标方式开展水利工程,由镇水务所派专业人员在工程施工中进行工程的指导与监督,让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做好养护工程。在今后的实践中马陆镇将加大养护市场化的力度,利用市场机制,引入专业养护公司进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河道的“面清、岸洁”。

5.河道违法事件规范处理

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现水务违法事件,核实情况后,会同区水务稽查支队,联合村委、社区,发挥多部门的协调作用,以劝导与宣传为主,依法、规范地处理水务违法事件,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提升马陆镇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

6.多渠道公众监督机制

长期以来河道整治一直被认为是政府行为,没有形成广泛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和监督,市民们随意在河边种菜搭棚,小朋友们暑期在河道中野泳,企业乱倾倒堆土入河、填河等事件时有发生。

为加强中小河道养护工作,保障我镇河道管理健全发展,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通过树立宣传版、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走农村、走社区、走学校、走企业,与市民互动,加大对河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市民意识到应该避免的违法行为。同时以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让市民阶段性地了解河道养护工作内容,向市民发倡议等,营造公众自觉参与河道整治的良好氛围。并聘请市民河道巡查员,赋予群众监督权利,鼓励市民对各种污染行为进行投诉,建立全社会监督的网络体系。

7.河道突况预案制

针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及河道水生植物大规模爆发等特殊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由马陆镇水务所以水务行业的专业视角编制应对特殊情况的紧急预案,确定防控范围、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具体工作流程及联系人,做到遇到突发事件快速有效地应对。

河道保洁制度范文第5篇

一是规范流程,“三步走”做好河道垃圾分类工作。一“捞”,河道保洁人员将河道内垃圾打捞上来进行干湿分离,减少垃圾含水量;二“拣”,初步分离后由保洁人员在岸上中转点进行二次精细化垃圾分类;三“运”,各打捞船统一运至垃圾集合点,由垃圾集运车进行统一清运。

二是强化巡查,形成闭环监管机制。水务站及村级河长带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了解河道保洁垃圾分类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传达至河道养护单位,做到即知即改;河道养护队伍在对河道垃圾进行分类的同时,注重分析河道垃圾的来源,做好追根溯源并及时上报水务站,由水务站协同多部门力量做好河道沿途宣传、上门规劝、重点整改等工作,源头上控制生活垃圾不入河道。

三是明确责任,强化居民自治共治意识。水务站针对村级河道日常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责任清单、村级河道市场化职责分工表,明确各村河道管理职责及区域,对河长和养护队伍在制度上进行了明确分工和安排;通过河道漫画、垃圾分类宣传、入村宣传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村民爱河护河意识,提升村民参与度,形成共建美丽乡村良好氛围,打造“1+2+N”河道养护共治自治模式(1即以水务站引导为核心,2即以河长监督、河道养护队伍管理为两翼;N即村民共同参与,形成自发爱河护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