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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常州古镇;对策;建议
常州史称“中吴要辅”、“三吴重镇”,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是吴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之一。常州各类文物丰富,名胜古迹众多,常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也有很多颇具地方特色的古镇。如万绥镇、孟城镇、焦溪、魏城、横山桥、横林镇、洛阳镇、雪堰、潘家桥、奔牛镇、郑陆镇、夏溪镇、湖塘镇等,都有很多历史文化遗存和富有地方特色的民居、生活方式。近年来,常州市政府加大了对文物古迹和古城镇的保护力度,力图通过古城镇的保护和开发为常州市的旅游产业注入新的增长点。本文通过对常州古镇的实地调查,试图对常州古镇的保护和开发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对策。
一、常州市政府对古镇文化保护的措施
(一)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
为有效保护文物资源,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近几年,常州市从规划入手,完成了《常州市文物保护“十一五”规划》、《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2020)》和《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图集》的编制工作。完成了《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规划》、《杨桥村历史街区保护概念规划》的方案初步论证工作。
为了保护利用传承历史建筑的优秀历史文化与传统建筑艺术,规范历史建筑的管理、修缮和改造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根据常州历史建筑保护的需要,2000年4月,常州市制定《常州市市区文物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2005年10月,《常州市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及保护策略研究》课题由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和常州市规划设计院共同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核。该课题对古镇危旧房屋的修缮提供了技术依据。
2006年7月,常州市制订了《常州市依法保护文物奖励办法(试行)》。
2008年10月9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常州市市区历史建筑认定办法》。
2009年3月18日,《常州市第二批历史文化街区和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规划》规定了杨桥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范围,对保护区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还明确规定了保护要求及措施。
2009年3月24日,常州市规划局委托常州市规划设计院,会同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联合开展常州市区历史建(构)筑物的普查工作。普查范围包括常州市市区(含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墅堰五个区)。万绥镇、孟城镇、焦溪、魏城、横山桥、横林镇、洛阳镇、雪堰、潘家桥、奔牛镇、郑陆镇、夏溪镇、湖塘镇等大部分名列其中,为古镇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奠定了基础。
2009年3月25日,江苏省常州市副市长王成斌在市文广新局领导、新北区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现场调研了孟河文物保护工作,实地查看了万绥东岳庙戏楼、马培之故居、孟城老街、费伯雄故居等文物点。
(二)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
近几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共同出资和筹集社会资金,先后修缮了西瀛里明城墙、黄仲则故居、梅村戏楼、万绥戏楼、县文庙大成殿、常州府学、吴氏中丞第、两孙故居等。前后北岸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修缮工程、费伯雄故居修缮工程和西瀛里改造地块文物保护区修缮工程等也已全面实施。常州市还专门制定和实施了2005-2007年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计划,2005-2006年已修缮30余处,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市区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全部修缮一遍,修缮后的文物保护单位将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全部对外开放。
(三)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
近年来,常州市制定了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需求“十一五”规划纲要;申报了一批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太雷旧居、三星村遗址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升格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常州古戏楼群、盛宣怀故居、赵元任故居、史贻直墓址和中华猿化石遗址五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升格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重新公布了市区第四批、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开展了文物资源普查工作,发现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通过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带动了全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
为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常州市于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举办了全市性的文物管理法制培训班,组织辖市、区文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提高各级文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理和执法能力。在此基础上,2008年8月,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月活动,文物部门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违法、违规现象15起,其中立案查处3起,分别罚处人民币20万元、7.2万元和0.5万元,责令整改5起,警告7起,通过全市文物行政执法月活动,依法打击和处理了各种文物违法活动,推动了全市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二、常州古镇文化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部门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力度还应加强
常州市文化景观资源开发存在小、散、差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部分管理者对保护对象的历史文化价值认识有限,对某些历史遗迹缺乏保护意识。在城市的开发建设中只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
素有“常州文脉”之称、1987年被确立为“常州历史文化保护区”、1996年为常州赢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常州市前后北岸老街区,成为“地块改造工程”的牺牲品,土地用途是“文化娱乐、商业、办公、旅馆、文保”,目的是“进行房地产开发”。
到2005年底,常州拆除了文保单位6座,分别是:胡故居、青果巷八桂堂(新建假古董)、吴氏中丞第屠寄故居(新建假古董)、黄仲则故居(新建假古董)、西瀛门城墙(新建假古董)、青果巷唐氏宗祠楠木厅(新建假古董)。
到2005年底,常州全市27个文物控保单位被拆除11个,分别是:明八角井、清代建筑邹浩祠、清庄氏塾馆及星聚堂明式轿厅、庄氏济美堂、清先贤卜子祠、清志王府(新建假古董)、清费氏庭院、清恽氏庭院、民国民元里民宅、民国玉佩弄民宅、民国“天友来”店旧址。
国务院文件规定:要成为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必须要保护好三个方面的东西:第一,保护城市里所留存的历史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遗存;第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能够反映城市风貌特色的景观地带;第三,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反映城市特色的东西,文化、艺术领域里的东西。常州因为拆文物,曾经三次丧失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第一次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拆明代园林“半园”,第二次是在1991年至1992年拆清代洪亮吉故居,第三次则是因为拆恽氏庭院。
(二)历史古镇缺乏保护规划,保护开发滞后
2000年常州市就已经列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但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却忽视了历史文化镇(村)的保护,至今,该市尚未有一镇一村列入省级保护名录。常州市没有及时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在这方面工作相对滞后,虽然《文物法》颁布以来,人大、政协进行过一些调研,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也提出过相关提案和建议,但未有实质性进展。
(三)许多古镇基于经济利益和保护观念淡薄,破坏严重
古镇居民在村镇建设的过程中普遍认为历史遗存的古街镇是落后破败的象征,必须大拆大建,否则有碍地方形象。有的甚至认为保护古村古镇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因此,一些地方领导不愿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相当部分的历史文化镇村已经遭到破坏。湖塘桥、雪堰桥、横山桥、戚墅堰、奔牛镇等地曾是常州市历史上的经济文化重镇,进入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在核心区域内进行改建,老街改成马路、弄堂变成新巷、百年古桥纷纷拆除。杨桥、焦溪、孟河的一些历史建筑虽然有的已列入文保单位,但因为缺乏修复资金,也危在旦夕。
(四)文物保护资金严重缺乏
市政府对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共分两块,一块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城市维护费中安排1%用于文物专项维修的资金,每年为80万元,另一块是每年从全市社会事业经费中安排6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工作。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但多年来常州市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一直没有增加。由于近几年常州市正面临着大规模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文物保护资金的不足,制约着常州市文物保护事业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市政府提出的文物保护单位三年修缮任务的完成。
(五)常州古镇保护与开发的后发劣势
古镇旅游已成为旅游业的一个热点,各个省市纷纷上马进行古镇的开发。但新开发的古镇如何在已有的众多古镇中突围而出,创立自己的品牌,是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苏南古镇由于民风民俗、历史文化的相似性,大部分都是“小桥、流水、人家”的格局。如何避免常州古镇的开发不沦为周庄、同里等地的翻版,成为“小周庄”,“小同里”,是常州古镇开发面临的艰巨任务。如果不能打响自己的品牌,过多资金的投入只能造成浪费。
三、常州古镇文化开发与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成立古镇保护和开发的专门机构,直接对市政府负责,在全国以至世界范围聘请文物保护、建设规划的专家组成
古镇的保护与开发当然可以由民间和私人进行投资、参与,但巨额的保护开发资金,长期规划的实施,消除急功近利,培养古镇居民的文保意识,都需要政府部门居于主导地位。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周庄、同里、木渎的发展模式,成立市、区、镇三级的古镇保护与开发的管理体制。
(二)加强对现有古镇文物古迹特别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古迹如戏楼、石桥、遗址、名人故居、清代民居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古镇建筑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在对建筑文物进行修缮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修旧如旧的原则,同时拆除妨碍古镇景观的现代建筑,将水管、电线、排污管道等埋于地下。
(三)加强古镇建筑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文物古迹保护的立法工作,在古镇保护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虽然常州已出台了很多文物保护的法规,但由于人们文物保护意识淡薄,随意破坏、拆除、盗卖文物建筑的现象十分严重,许多古建筑材料被运到苏州无锡进行古建筑的修复。因此,制定严格的文物保护法规并严格执行是市政府着重要解决的问题。
(四)做好常州古镇旅游的宣传工作,加强常州古镇在全国以至世界范围的宣传,力求树立品牌,打开知名度
古镇的保护与开发,必须与古镇品牌的树立相配套,孟河的齐梁故里,焦溪的石头建筑,杨桥的原汁原味的晚清建筑都是宣传的重点。常州古镇虽有开发晚,破坏严重的劣势,但保护较好的几条古街受商业化影响较少,古镇风貌未遭到商业化的破坏,这是其相对于其他已知名古镇的优势所在。
(五)避免与其他地区古镇开发的同质化
一、正确对待宗教历史文化
宗教历史文化是中华K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歲要组成部分。在发展旅游业的时候,要正确处理好宗教历史文化中精华和糟粕的关系,提取其中积极优秀的部分,并使这些优秀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充分展现。桂林宗教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也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有关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借开发旅游资源之机,宣传封建迷信思想,更不允许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开发宗教历史文化资源旅游也是促使宗教历史文化本身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发掘宗教历史文化中可以转化为旅游产品的资源并积极地推向市场,推向社会,使一些古老却无人知其真价值的东西重放光彩,使其为旅游业发展,为宗教历史文化发展开拓一条新的途径。
二、发掘宗教旅游中的文化因素
当今人们由于巨大的工作生活压力,大都向往宗教圣地的清幽、和平的境界。那些以旅游者身份前往宗教名山名寺的人们,并不是真要去皈依宗教,而是去追觅凝聚于宗教之中的文化内涵,去领略一种在都市环境下很难体会到的精神文化的熏陶。宗教历史文化旅游的精髓就在于直接接触和感受这种独特的文化,在普通人看来,佛寺、佛塔、道观、以及其它宗教历史文化固化了的艺术成果固然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那些带有神秘色彩的、高深莫测的精神领域的东西更令他们向往。因此,很多到宗教历史文化景点游览的人都抱着猎奇心理,希槊对出家人的n常生活、心理状态有所了解,对各种宗教仪式及所包含的意义有所了解。
(一)宗教生活体验和搞好宣传
宗教庙会是一种最有吸引力的宗教活动,也是发展旅游业的有效方式。栖霞寺、能仁禅寺每年农历四月初八都有“浴佛节”,游客如云。如能定期举行诵经、讲法等活动,那么游客就能亲身体验寺庙生活,增加游客对宗教气氛的感受。在法会期间,在寺庙所在景区组织游人与僧众零距离接触,游人便可真切地体味隐伏在青灯古殿里的出家生活,诸如观览僧众n常起居>早诵、夜礼等n常礼仪习俗,这既能满足广大游人的好奇心,又增强人们对宗教知识的认知,让人们能自觉的抵制。各大旅行社要对桂林宗教历史文化进行多元化的促销宣传,如发送融自然风光与宗教历史文化于一体的明信片、邮资信封、画册、多媒体光盘和图书等,以扩大其影响力。
(二)展览宗教文物,培训高素质的导游
目前寺庙内珍藏的有些文物未向游人展示,并且寺庙内各种文字注解说明较少,游客每到一处,往往不知其历史和价值。因此如能将有关的文物适当展出、增加详尽的文字注解,既可增加游览项目,又能让游人更好/解这些寺庙曾经在佛教中的地位,强化宗教寺庙的旅游形象。
宗教历史文化知识的讲解,对导游的要求特别严格,除必须具备导游人员基本素质外,还应有较深的宗教知识修养,因此导游人员必须进行宗教知识的学习。在不影响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前提下,可仿效南岳福严寺、西藏大昭寺的做法,聘请寺庙的僧侣担任最点的讲解员,免费给大家做导游。作为宗教界的员,僧侣&寺庙以及周边的景观的理解更深刻、更独特。他们也乐意提供无偿的服务,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董,造福一方。
三、正确开展宗教历史文化与生态旅游活动
桂林宗教历史文化资源特点之一,就是与秀美的山水结合,与自然生态相结合。所以在开发宗教旅游产品时,要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找到与生态旅游的契合点,搞好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由于大城市的生态环境曰益恶化,加上紧张的生活节奏和工作压力,使都市人们渴望到那些淸新幽静、自然生态未受破坏的大自然中放松身心,调节疲惫的身休。因此,生态旅游迅速发展。宗教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应借助自身的优势,为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注人一股新的活p。但是在宗教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开发过程中,绝不能以发展旅游的名义,做出开山破石、毁坏林木、破坏环境的亊情。要保持旅游产品与环境的和谐一致。在点开发的寺庙(如栖霞寺、祝圣寺)和节日庆典中,要严格控制香客的烧香攢,最好以栽花种树、文明进香等形式取代传统的“烧高香”的做法,这样既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使人在干净的环境中游览观光,也可以减少安全隐患,美化环境。通过景区的标识牌提醒游客检点自己的行为,不做有损于最区环境的事。通过建议游客“惜福”,做到不浪费资源,养成物尽其用、节约资源的4惯。“名山胜地的承要寺#教堂,不仅是宗教活动场所,而且是具有重大历史文物价值的文化设施。对这类寺观等宗教活动场所,要精心加以维护,使文物得到良好保管,建筑得到妥善维修环境得到充分保护,使之成为淸洁幽静、环境优美的游览胜地=”.
四、处理好旅游活动与正常的佛教活动之间的关系
要充分意识到宗教中存在葑许多旅游文化开发的禁区,这是宗教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证a如果禁区被打开,宗教的神圣性庄严性就不复存在,宗教存在的基石也就动摇。游客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T扰了宗教传统的iH常活动,对佛寺、莒观的功能和宗教人士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冲击。作为桂林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历史文化具有脆弱性和非商品性的特征,因此,一定要处理好旅游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保存传统文化精华的关系,决不能把建设丌发搞成建设性地破坏。无论是宗教文化主管部门、旅游部门还是寺观的管理部门以及寺观中僧侣、道士、游客罅,都有责任保护已流传了千年的宗教历史文化。因此,在桂林的宗教历史文化景点,既要利用发展机遇,大力开发宗教历史文化资源旅游,同时乂要保证宗教活动正常有发展。
景区管理处应配合桂林城市管理处对业已形成的诸如花鸟虫龟、古玩字画、书刊音像、邮票钱币、风味小吃、休闲等摊点进行整顿,坚决取缔那些无证经营的浮商游贩,尽量减少非佛教旅游商品的摊贩数ift,在较小面积的地方划定摊位,并严格禁止商贩使用喇叭吆喝兜售。
在进入寺庙、宫观之前,导游和领队应强调游客要尊$:宗教宏大场所的规则;同时,宫观、寺庙也要在寺庙大门侧旁树立醒目的“友情提示”标IH牌,以减少在庄严的仪式进行时,游客的相机闪光灯、大卢喧哗、探头探脑等现象的发生,做到封大程度地维护宗教圣地应有的庄严、肃穆的气氛。
五、改革相关的旅游管理体制
关键词: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发展;开发思路;皖南区域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7019404
1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养生保健与旅游两大产业融合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近年来,国家在一些相关文件中重点指出要大力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产业,整合养生保健旅游资源,形成一批健康旅游服务产品。
2 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的内涵
养生保健旅游市场作为旅游活动的一个新兴市场,近年来得到了旅游休闲研究领域日益广泛的关注。加拿大旅游委员会提出把消费者对保健和养生的需求与旅行、休闲和娱乐这些旅游产品结合起来就是养生保健旅游(health and wellness tourism,简称HWT)[1]。在中国,养生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内篇,其曰:“养生”就是用各种手段来保养、养护生命,以达到延年益寿目的[2]。《黄帝内经》、《道德经》、《易经》等中医药养生学思想深入人心、根深蒂固。结合国内外各位学者的定义,笔者将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定义为: 以我国特有的中医药优质资源为基础,以传统中医药文化为依托,融入现代旅游的各个环节,紧密围绕养中医药养生保健为主题,将中医药与旅游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旅游形式。
3 皖南区域中医药养生旅游发展研究
皖南区域,即安徽省长江以南低山丘陵区,面积约3.65万km2,行政区域包括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市的部分地区,以及池州和黄山六市。地处亚热带,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人文荟萃,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安徽省的旅游中心。该区域内有着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和深厚的新安医学文化,形成了独特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优势。
3.1 皖南区域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的资源分析
皖南区域具有丰富的自然与人文的养生保健旅游资源,各类资源组合合理,其中中医药旅游资源特色明显(表1)。
3.2 皖南区域发展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人口老龄化与“亚健康”现象的日渐普遍,人们的健康意识也日益增强.强劲的养生保健需求,庞大的客源市场,巨大的旅游潜力,为皖南区域发展养生保健旅游提供了可能性。
3.2.1 区位优势突出,可进入性强
皖南区域位于安徽省南端,北接皖江城市带,东临江苏浙江发达区域。自古就是“三省通衢”之地, 区内铁路和公路交通比较发达[1]。黄山机场已开通近20条国内航线,芜宣机场正在建设。交通可进入性日益得到改善。而该区的客源市场,主要集中在省内外经济发达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并拥有少量的境外客源,旅游者消费能力强,且出游率高。这样的区位和客源条件,非常有利于发展养生保健旅游。
3.2.2 各类人群对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市场的需求强劲
皖南区域旅游客源地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人口的迅速老龄化;亚健康人群的增多;近年来传统中医药文化在国际市场的走俏。这些因素都酝酿出各类人群对养生保健的强烈诉求,为皖南区域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奠定了基础。见笔者对这些市场需求进行了细分和特征分析(表2)。
3.3 皖南区域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的挑战分析
皖南区域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虽然具有优势,但也面临诸多问题与不足,具体如下。
3.3.1 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的宣传力度不够
中医中药养生保健旅游作为一种新兴旅游产品,在公众中的推广力度都有欠缺。于东东在《皖南区域中医药健康旅游现状调查研究》一文中的抽样调查发现,仅有24.9%的人表示中医药保健旅游有所了解,有75.9%的人不了解。由此可见,大多数旅游消费者缺乏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的宣传力度不够。
3.3.2 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不足,缺乏特色与创新
首先,皖南区域的中医药资源虽然富集,但布局分散且缺乏系统联系与规划。一些现存的中医药遗迹开发与利用不足,中医药优秀文化在旅游业中的影响力还远未发挥出来[3]。其次,皖南区域旅游业虽然发达,但旅游产品较少涉及中医药养身保健旅游领域。现有的养生保健旅游产品,例如传统度假村,温泉疗养等,开发模式单一,创新思路较少。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与创融入与创新还远远不够,也未能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3.3.3 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专业人才匮乏
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属于新兴旅游产业,目前皖南区域的相关发展尚处于萌芽阶段,缺乏既懂得中医药知识又精通养生保健的综合性、复合型旅游人才。笔者经过调查发现目前全国各大高校的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多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为主。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专门人才的培养机制和模式尚属于空白。
3.3.4 有关中医药养生旅游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缺失
目前皖南区域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产业的相关政策,也未制定行业规范,中医药养生旅游的相关立法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3]。
4 皖南区域中医药养生旅游的开发思路
[关键词]小黄村;旅游开发;影响效应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4-0059-03
一、黔东南州小黄村概况与旅游开发现状
小黄村位于贵州从江县高增乡,距离从江县25公里,东接贯洞,西邻占里,北接黄岗,南毗岜扒村。全村共有20个居民小组,村民全是侗族。其中,新黔、小黄和高黄三个寨子紧密相连,位于小黄村的中心,另有其他四个自然寨分散在离中心几公里处。
小黄村是侗族大歌的发源地,被公认为“大歌之乡”,这里人人能歌善舞。作为一种民族音乐,侗族大歌结构复杂,以其奇妙的多声部组合而闻名。
小黄村在1993年被贵州省文化厅命名为“侗歌之乡”,1996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
2006年,“婵之歌”组合在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银奖。2011年,来自贵州省黔东南州侗族大歌队的姑娘们在春节联欢晚会上一展歌喉。
小黄村的建筑风格独具特色,寨门是1座长达86米的“德高”风雨桥,由全村村民捐献3000多立方米木材,义务投工近10万个工作日,投资800多万元建成,艺术价值极高。村中的建筑都保持了侗族建筑的原汁原味风貌,寨中步道和占地近3000平方米的鼓楼坪均由青石板铺设,鼓楼坪已成为民族风情表演中心。
二、小黄村旅游开发影响效应研究
(一)研究方法
对小黄村旅游开发的影响效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当地的原生态文化,居民的生活方式,旅游开发影响效应的现状以及当地的历史。并通过对当地居民的问卷调研,建立评价模型:
D=nt=1AiBi
D指居民对某项影响或者现象的态度,Ai是指每种态度或者偏好所占的比重,Bi是指每种态度或者偏好的值。对Bi的评价尺度采用5分法,5=极大地增加、改善或非常喜欢,4=增加、改善或喜欢,3=没有变化或无所谓,2=减少、恶化或反感,1=极大地减少、恶化或非常反感。其中“增加”包含旅游开发影响的正效应的增加和负效应的减少,“减少”包含旅游开发影响的正效应的减少和负效应的增加,分值由居民的偏好决定,值大于3说明居民存在较强偏好,值小于3说明居民偏好较弱或没有,值等于3则说明居民的偏好没有变化。
通过量化被调查者对每个调查项目变化和变化程度的态度以及被调查者对此种变化的偏好,最后将二者几何平均值作为调查项目旅游开发的影响效应值。
(二)问卷的设计与处理
针对不同对象设计两个问卷,设计中既要考虑到对象的实际接收程度,也要包含能高效地反馈相关信息的因子,根据需要设计成分量表的形式,使之能够更全面、更具体及更可度量。将指标设计为五级李克特量表式问卷。
问卷除了包括关于被调查者统计特征等方面的基础问题之外,还包括了旅游开发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和社会文化影响方面,调查的对象分为当地居民和游客,具体如下:
三、小黄村旅游开发的影响效应分析
(一)旅游开发对小黄村的经济影响效应
问卷中涉及经济方面的问题包括:居民收入、居民生活舒适度、居民生活费用、当地就业机会和当地的交通状况,表4是小黄村居民的态度反映。
可以看出旅游开发对小黄村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效应值均在3以上。大多数当地居民认为旅游开发后,自己的收入、生活的舒适度以及当地的交通状况都得到了提升和改善,当地的就业机会也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生活费用有所上升,绝大多数的居民表示能够接受,但有一部分当地居民认为物价上涨过快。
在小黄村旅游开发之前当地居民主要以务农为生,现在有一部分居民开始从事与旅游相关的服务行业,大多数开设家庭旅馆,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当地青年也回到小黄村工作。旅游开发在一定程度上给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相应也增加了村民收入。但是笔者在小黄调研的几天中并没有发现有旅行社和餐馆,只能在老乡家吃住。
旅游开发前,小黄村交通闭塞,路况堪忧,旅游开发后,修通了从从江县到小黄村的公路,还开通了一天两班至小黄村的班车。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有的居民购买了面包车,自己经营往返县城与小黄村间的“公交线路”,交通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
(二)旅游开发对小黄村的环境影响效应
环境影响指标主要是用来测度旅游开发以及游客给当地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三项内容:植被覆盖、水质情况和空气质量。从调查结果看,当地的植被覆盖和空气质量情况得分较高,说明旅游开发并未破坏当地的植被覆盖和空气质量,保持了原有的生态环境。但是水质情况却不理想,得分仅为2.42。笔者走访当地时发现,在进入村口的一条小河中漂浮着很多食品包装袋,却无人进行清理,这与一部分游客和当地居民环保意识欠缺有关,给当地的旅游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旅游开发对小黄村的社会影响效应值
社会影响指标主要是用来测度旅游开发以及游人的到来给当地社会的原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承带来的影响。主要包括:唱侗族大歌的次数、小孩子对侗族大歌的喜爱程度和民族服饰、建筑的风格、小黄村的知名度、居民的好客程度、民族工艺品的艺术水平。其中前两项调查对象是当地居民,后5项调查对象为游客。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旅游开发带来了更多的游客,热闹的环境让孩子们更愿意去传唱“侗族大歌”,同时,游客对旅游开发的成果很满意,除了大部分游客觉得小黄村的知名度偏低外,其他如对当地建筑和民族服饰的保存程度都表示赞赏,建筑这一调查项还得到了4.62的高分。
四、对策建议
(一)适度合理开发小黄村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是能够产生高附加值的一种旅游形态。小黄村具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优势,为其发展旅游和文化产业提供了坚实基础。小黄村旅游开发应紧密结合侗族文化,保护性开发生态旅游,在不改变村寨原始风貌的同时鼓励居民开设“农家乐”和“歌堂旅馆”,开办规范且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商店。重视保护好古老的山寨、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保留民俗节日等特色资源。维护好通往县城的村级公路,采用有效技术避免山石滑坡频繁发生等问题,同时可以考虑增加几班从江县到小黄村的旅游车。
(二)加大旅游营销力度
旅游营销是发展当地旅游业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旅游营销可以提高小黄村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应转变“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一方面可以和大型旅行社合作,印制关于小黄村旅游的宣传册并扩大散发范围,另一方面应与贵州省的旅游开发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将小黄村作为一个典型的文化旅游景点进行宣传。
[参考文献]
[1]明庆忠.旅游开发影响效应研究[M].科学出版社,2007(12).
[2]龚璇.民间原生态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以“三省坡”侗族文化旅游为例[J].新西部,2010(12).
关键词:乡村旅游;违法用地;违法风险偏好;响应机制
土地作为乡村旅游业发展的载体,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乡村旅游用地的开发也在不断扩张,乡村旅游用地的开发主体包括了地方政府、企业、村委会和农户,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土地、资金等要素方面的限制,在各地或多或少的出现了因为乡村旅游用地的开发而违法用地的现象,如:河南安阳市采用“以租代征”的方式,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非法租赁农民集体耕地,建设300多亩的“四季花香生态园”乡村旅游景点。
一、研究背景
乡村旅游以“生态游”、“文化特色村”、“休闲观光农业园”、“农家乐”等形式的乡村旅游在我国蓬勃兴起,被称为21世纪中国乡村传统产业的重要替代产业和乡村发展的战略产业。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至今,经历了初创、产业成形、全面发展3个阶段。
违法开发乡村旅游的行为带来了负外部性,目前研究乡村旅游用地的文章多集中于乡村旅游违法用地的原因和如何解决这两个方面,得出土地法律和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不合理是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提出通过编制乡村旅游业发展规划并把乡村旅游业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来解决其违法行为[4]。前述研究多是从宏观制度层面进行分析,忽视了经营乡村旅游业农户这一主要微观主体的动机及诉求。
笔者选取江苏省南京市锁石村和金牛村、河北省石家庄市五岳寨、贵州省贵阳市黄金大道风景区和渔洞峡风景区以及情人谷风景区等经营农家乐的农户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35份,有效问卷33份。其中直接参与违法用地农户共14户,占42.4%;间接参与违法用地农户共11户,占33.3%;未参与农户10户,占24.3%。通过调查分析将农户进行分类,建立probit模型分析农户违法开发农家乐意愿的影响因素,从而提出管制和改善农家乐违法开发经营行为的政策建议。
二、实证研究
1.农户的分类。根据农户是否做出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这一行为,将农户分为三种类型:直接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间接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和未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由于间接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是被动接受者,其行为产生并不是结合自身条件与外部环境而产生的,因而本文只讨论直接参与农户与未参与农户的行为决策。
直接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违法用地行为并非被动,这主要是与乡村旅游用地具有较高收益性相关,农户个人因素的激励,如:筹资能力强,敢于冒被查处的风险,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和改建,有的农户借乡村旅游用地开发之名,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及买卖宅基地等。
间接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属于被动接受者,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村委会和企业开发商三者为了各自的利益,地方政府同时为了政绩突出,采取“以租代征”及其他方式违法占用农用地开发乡村旅游,由于占用的农用地使用权归村集体成员拥有,因而这些农户成为违法用地的间接者。
未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违法用地的农户并非是不愿意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主体,由于其资金及技术等要素的缺乏,没有能力从事乡村旅游开发,还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开发商和村委会违法占用的土地不涉及这些农户所承包的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
2.影响农户违法用地行为的因素分析
(1)理论假设
①个人因素。农户的个人因素影响其行为决策的理论假设见表1。
②环境因素。农户所处的环境要素,也可称为外部因素或外部变量。包括了交通条件、区位条件、政府监督力度、村集体是否具有乡村旅游特性、法律和道德约束、风俗习惯及,还有地方政府、开发商、村委会会不会成为乡村旅游用地违法开发主。当交通便利、具有区位优势、政府由于执法成本大而疏于监察等适宜的环境因素有利于农户参与到乡村旅游用地违法开发中。
乡村旅游主要依托田园风光、独特的自然景点,农户做出乡村旅游开发决策的前提是本地区周围有景区景点,即在外部环境适宜的条件下进行的,本文主要探讨在外部环境既定的情况下,农户的内部因素是怎样影响做出违法开发乡村旅游的决策。
(2)模型构建与变量设计。采用Probit二元选择模型分析农户个人因素对农户是否违法参与农家乐的影响程度,包括以下变量:因变量,虚拟变量participate(1=直接违法参与开发农家乐);自变量包括户主个人因素和农户家庭特征因素,户主个人因素:age(年龄),虚拟变量sex(1=男),education(受教育年限),虚拟变量cap(1=筹资能力强);农户家庭特征:higheducation(家庭中受教育年限最高),laborman(家庭中男劳动力人数),laborwomen(家庭中女劳动力人数),unhealth(农户家庭身体不健康人数),income(总收入)。变量描述性统计见表2。
(3)模型估计结果
根据上述方法,利用软件stata11进行Probit模型估计,具体结果见表9。统计检验结果表明,本回归模型预测准确度为83.33%,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回归结果可信。同时总显著水平在1%,说明模型在99%条件下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