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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合投资产品 资产证券化 运营模式 财务处理 影响
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及研究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及应用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通过资产证券化,很好地解决了单位金额过大资产的流通和变现问题,但对于未来不稳定的无定期的现金流入的资产来说,很难通过资产证券化来解决。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20世纪70年代抵押贷款资产池的证券化。美国第一例资产证券化是由1968年成立的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公开发售的过手证券,随后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2005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以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分别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工作。2005年8月,中金公司推出的“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收益计划”是我国第一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之后陆续开展了盘活银行不良资产的资产支持证券、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企业收益权证券化项目。
(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研究
资产证券化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市场应用、风险管理、财务计量、法律问题及税收问题等方面。在市场应用方面,例如王俊寿提出的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体系设计。在风险管理方面诸如:王少波通过研究国外的信用评级模型方法,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财务计量方面主要集中在是否能够形成“真实销售”,风险与报酬是否真实转移。在法律问题方面主要集中在对破产隔离的确认,即将财务“真实销售”延伸到法律层面。税收问题,主要从资产转让、证券发行、现金流偿付等运营环节进行研究,以及对比是否确认收入方面的税收差异等。
二、集合投资产品运营模式
通过将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扩展和延伸,引入对资产进行保管和处置的管理公司,缩短和固化资产的变现周期,引入管理期的概念,使得资产预期最长可以于管理期末产生现金流入,从而类似于资产证券化。
(一)概念介绍
为解决无稳定的或定期的现金流入的大额资产的变现及流通问题,引入集合投资产品的概念。所谓集合投资产品即将金额过大且无稳定的或定期的现金流入的资产作为标的,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集合发售,使不同的投资者进行购买,共同拥有标的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同时引入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投资者同意将标的资产交由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并设定管理期间和最低中止处置率。在管理期间内若管理公司能够以超过最低中止处置率将资产变现,管理公司有权变现,并将变现收益在投资者、管理公司之间按投资者持有的比例进行分配。若管理期间内未到达最低中止处置率,管理公司在到期时将资产变现,将变现金额进行分配,若仍无法变现则继续持有直到最终变现。投资者可以在管理期内将拥有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部分或全部在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二)参与主体
集合投资产品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发售公司、交易平台、投资者和管理公司,在集合投资产品发行、运营及变现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发售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发售公司指最初持有标的资产,拟定将标的资产通过交易平台出让给投资者的公司。发售公司的主要权利:(1)拥有将标的资产出让给全体投资者后的收益权。(2)有选择管理公司和交易平台的权利。(3)标的资产出售给投资者后,无回购义务。发售公司的主要义务:(1)保证拥有标的资产能免遭第三方追诉的所有权,披露自己知道的标的资产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品质、数量、性能等),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瑕疵承担全部责任;(2)保证标的资产未被设置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任何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质押、保证等);(3)保证随着标的资产的转让,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投资者;(4)在管理公司的协助下确定标的资产及其总价值,设定可以交易的最低限制额,确定发售期限、管理期限、管理公司、交易平台,设定到期前中止集合投资产品的最低处置率等集合投资产品指标。
2.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类似于证券交易所,指拥有可以将产品对外的交易平台系统且有相应的发售产品的资质,通过该平台可以公开或非公开对投资者进行出售。交易平台的主要权利。(1)拥有委托管理与指定支付的服务收益权;(2)拥有对集合投资产品进行审核的权利;(3)拥有对发售公司、管理公司和投资者进行审核的权利;(4)拥有拒绝发行申请的权利。交易平台的主要义务:(1)负责维护投资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负责对申请进入交易平台系统的集合投资产品进行审核;(3)负责对发售公司、管理公司和投资者进行基本的审核;(4)负责交易资金的委托管理与指定支付。
3.投资者。投资者指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集合投资产品购买和在管理期间出售的个人或机构组织。投资者的主要权利:(1)拥有平等自主购买、出售和持有自己拥有产品的权利;(2)拥有收取对应产品收益的权利。投资者的主要义务:(1)遵守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2)根据交易内容按时支付购买价款;(3)承担交易和持有产品过程中的风险。
4.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指协助发售公司发售标的资产以及在管理期内根据投资者的授权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公司。管理公司的主要权利:(1)拥有从发售公司收取正常服务报酬的权利;(2)拥有从投资者收取正常服务报酬的权利;(3)拥有根据投资者的授权管理和处置标的资产的权利。管理公司的主要义务:(1)协助发售公司确定标的资产及其总价值,设定可以交易的最低限制额,确定发售期限、管理期限、交易平台,设定到期前中止集合投资产品的最低处置率等集合投资产品指标;(2)在管理期间内对标的资产进行保管和管理;(3)在管理期间内或者到期后进行处置或继续管理。
(三)运营模式
集合投资产品的运营模式主要如下:第一步,发售公司有意图对持有的资产进行出售变现,但由于资产价值高,变现难度高,拟定以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集合投资产品的形式对外出售。第二步,发售公司寻找管理公司,在管理公司协助下对标的资产进行集合化处理,包括确定交易平台、发售价格、发售期限、管理期限等发售要素。第三步,发售公司根据交易规则向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发售公司和管理公司共同向交易平台申请进入交易平台进行发售。第四步,交易平台进行审核,通过进入发行阶段,不通过则退回申请。第五步,交易平台发售产品,投资者进行购买。在发售期内,若成功发行则发售公司将标的资产交付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同时交易平台将款项转入发售公司。若发行不成功,则由交易平台将投资者购买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后退回投资者,利息从发售公司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发售公司补全,余款退回发售公司。第六步,在管理期内,若标的资产变现后的收益率超过设定的最低中止处置率,则管理公司将标的资产变现,将变现后的金额按投资者持有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整个管理期均未到达最低处置率或者管理公司认为有充足的理由继续持有标的资产至期限届满,则持续持有。在管理期届满时,管理公司处置标的资产,将处置金额按投资者持有的比例进行分配。若仍未能处置,则直至处置为止。
在整个运营过程中,投资者购买和出售的途径分为:(1)首次发售时通过交易平台购买;(2)在管理期内通过交易平台购买或出售;(3)产品到期或在管理期内变现后按比例收取现金。
(四)风险控制
1.管理公司需要对发售公司发售的标的资产以及整个集合投资产品的条款设计进行谨慎研究,确保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风险可控。标的资产均存放在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并且接受交易平台的监督,同时购买财产保险。
2.交易平台需要对发售公司、管理公司及集合投资产品进行严密审核,确保不发生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且风险可控。所有资金往来均通过交易平台进行。进行发售审核前,发售公司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若发售失败,则扣除应退还投资者的利息费用及相关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发售公司。若发售成功,则待标的资产在最终变现后,未发生应由发售公司承担的责任情况的,全部退还发售公司,否则扣除应由发售公司承担的部分后退还发售公司。
三、集合投资产品的财务确认和计量
对于集合投资产品各参与方的财务处理,结合业务实质和财务核算的相关规定,主要按照如下的处理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会计分录)。
(一)发售公司
1.发售公司缴纳保证金,申请发售:借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发售失败,扣除相关费用后退回剩余保证金:借记“管理费用”、“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
3.发售成功交付标的资产给管理公司并收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4.产品最终处置后,发售公司无相关责任,收到退回的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
5.若产生由发售公司承担的相关责任,则扣除应承担的相应费用后,收回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
(二)交易平台
1.收到发售公司存入的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
2.发售申请不通过,退回保证金:借记“其他应付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发售时,收到投资者购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
4.发售不成功,将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余额退回发售公司,退回收到的投资者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集合投资产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其他应付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发售成功,支付投资款给发售公司:借记“其他应付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交易平台收到提供服务应收取的服务费用,确认相关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三)投资者
1.投资者支付款项购买集合投资产品时,尚未收到交易平台发售成功的公告或相应文件前,财务处理为:借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收到交易平台发售失败的公告或相应文件且收回投资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
3.收到交易平台发售成功的公告或相应文件时,这时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2)认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集合投资产品(发售公司)”科目。
由于集合投资产品由资产证券化延伸而来,且其公允价值可以通过交易平台获得,归属于金融资产。对于该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分析如下:(1)若投资者为近期内出售而购买集合投资产品的,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九条认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若投资者并非为近期内出售而购买集合投资产品的,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一条和第十七条排除划分为贷款、应收款项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从而依据第十八条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若仍未处置标的资产,则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要求进行后续计量,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直到最终处置后将相应的损益确认。
(四)管理公司
1.管理公司对发售公司发售事宜进行研究、辅导、协助后收到管理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相应的项目成本。
2.集合投资产品发售成功后,管理公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代为管理标的资产,类似于委托代销,其财务处理如下:(1)收到标的资产:借记“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2)实际处置标的资产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3)将处置标的资产后的价款根据投资者持有标的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将标的资产转出:借记“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科目,贷记“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四、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分析
由于集合投资产品由资产证券化衍生而来,属于金融资产,对此的财务确认和计量会直接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笔者对参与各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一是发售公司的影响。发售公司由于通过交易平台将集合投资产品出售给投资者,将产品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因此直接形成收入,结转相应的成本以及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需要支付给管理公司和交易平台的各项费用。从财务报表的角度来看,就是将长期资产转为短期资产,同时确认由于转换造成的损益。也就是说,若标的资产发售价格高于成本价格,则发售公司财务报表显示盈利且短期资产增加多于长期资产的减少。反之亦然。
二是交易平台的影响。对于交易平台来说,主要是提供相应的审核及发售中介平台的功能,因此主要为确认服务收入。从财务报表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增加了收入及对应的成本和相关费用,使得利润增加或减少。
关键词:营运资金融资 财务风险 控制点
从价值目标与价值风险的角度来看,营运资金融资的资本提供者和传统模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就要求企业使用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来为之构成各种不同的财务风险控制点。在本文中,文章试图以理论的角度,来对各种融资模式情况中,资本投入者需要应对的财务风险作出对比,找出差异,并找出各种财务风险的关键控制点,以期为企业的营运资金融资作出简单的参考。
一、企业财务风险控制受融资模式影响的内在逻辑分析
从本质上来说,在产业资本从资本循环开始到结束的过程中,企业所依赖的,一般都是长时间投入的大量长期融资,并因此而使得其包含了传统的银行模式与市场模式这两种基本模式。通常来说,当其从生产循环开始的时候,供应商垫支的资本在经过销售循环之后,会再回到生产循环阶段,而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的资本主要是由供应商所提供的,并以此来使之形成应付账款融资。如果资本从销售循环开始时,那么,顾客所提供的资本就会在经过生产循环之后,回到销售循环当中,产业的资本主要是顾客提供的,以此来形成预收账款融资。
二、企业营运资金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营运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就针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还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的营运资金管理出现混乱问题。此外,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个别人员对企业的营运资金进行随意的挪用,使得企业的总财产受到严重的影响,并为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再加上企业对于营运资金使用情况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记录,导致其在进行账目的核对时,难以对企业的盈利情况进行正确的评价,为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损失。
(二)营运资金内部管理环境差
在企业的管理中,由于对营运资金管理的不重视,导致其管理的内部条件相对来说比较差,再加上其内部组织结构的安排存在明显缺陷,往往只关注企业的经济发展,对于企业的文化建设步骤重视。此外,在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中,企业文化并没有一个较高的地位,难以发挥其自身的影响作用,导致企业的员工对于精神文化的追求不高等。
三、营运资金融资模式及其财务风险控制点
(一)顾客资本融资模式
事实上,顾客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资本提供者,而从本质上来说,其所提供的资本,不但是资本循环过程完成的重要标志,同时也表示其为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针对于顾客的预付资本,不是用现金来偿还的,而是要为之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也就是说,顾客本身要面临的风险,主要还是难以按期收货或者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服务。如果存在这种问题,那么其将会对顾客对于企业的忠诚度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并且会对日后的资本周转与投入产生影响。因此,企业应当对以下几点风险进行严格控制:需要进行全面的安全储备,确保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严格控制产品与服务的质量,确保其能够为顾客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对销售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以此来保证其能够按时交货。
(二)供应商资本融资模式
从本质上来说,供应商的资金主要是短期占用的形式,由于其流转的时间比较短,且其有着明确的用途,从而风险相对来说比较低。不过,在短借长用之后使之形成一定资本,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风险程度。在大多数情况下,供应商资本的财务风险,关键在于货款能不能在规定期限中收回,而这一问题也将会严重影响到资本的再投入,导致其虽然有利润,但是并没有现金,因此难以继续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现阶段,就针对于大多数的供应商而言,其在供应链当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了有效的控制财务风险,就需要相关的管理者必须要全面降低营运资金融资风险,具体包括:应当选择一些现金流回收比较快,且投资回收期比较短的项目。应当强化对现金流量的控制。强化对生产、销售等阶段现金流量的控制,促使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经营周期、回收销售货款。完善渠道资本,通过渠道资本的建立,来对固定供应商之间的合作进行有效的维护。提高在市场中的信用,并以此来获取供应商的信赖,并寻找更长的信贷周期。应当完善供应链,并坚持以供应链的共赢为基本目标,强化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促进合作。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只要有融资,就有风险。所以说,企业必须要对财务风险进行强化控制。不过,就针对于不同的融资模式来说,其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说,我们必须要强化对财务风险控制点的合理分析,主动降低营运资金融资风险,以此来通过风险控制的方式,实现管理成本的降低,进而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税法;财务公司模式;集团资金运作;税负影响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建构集团内部融资平台时,容易与集团的子企业出现一些税务问题,从而导致集团的财务公司在金融系统中的作用和竞争力有所削弱。根据经验,财务公司依据新的税法可以有效避免出现相关的税务问题。本文主要阐述税法对财务公司模式下的集团资金运作所产生的影响,分析对策。
1.在财务公司模式下,税法对集团资金运作产生的影响
结合当前集团企业财务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税法对集团资金运作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集团企业存款、贷款的业务上,具体如下:
(1)企业集团内部的财务公司是非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日常业务以存款、贷款为主,其中存款业务不但是该公司的资本来源,同时也属于企业对财务公司做出的债权性投资。按《所得税实施条例》关于金融企业的利息支付可税前扣除的要求,集团企业财务公司均可税前扣除支付的存款利息。如,某个财务公司的存款的资金余额为200亿元,需要支付1%的利息,即2亿元,可扣除后再纳税。
(2)集团旗下的企业均从财务公司获得贷款是属于债务资本的一种,它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会受到权益资本比重的限制而无法在税前全额扣除,即使税法对这种情况有特殊处理的方式,可是因为集团管理、当地税务局关于自主交易原则的认定等因素,财务公司在借款资金的运作方面也会受到限制,极大地降低了财务公司的融资能力,从而导致集团企业关于资金运作的集中管理及使用效果方面大打折扣。总结而言,税法对集团企业的资金运作影响包括削弱了财务公司融资功能,增加了集团的融资管理难度,集团企业可以在财务公司的操作下合理避税。
2.探讨税法对集团资金运作税收限制的改善建议
2.1 针对财务公司制定特殊规定
财务公司始终立足于集团,服务于集团,其宗旨是为了能够提高集团资金的利用率,促使集团资金增强集中管理力度。限制财务公司模式下的集团资金运作,容易对财务公司的服务功能构成不利的制约作用,使集团资金的运作效率下降,影响到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力,故而建议税法应酌情对财务公司制定特殊规定,以确保集团资金的健康运作。
2.2 对集团企业的资本结构以及融资方式进行合理化设定
由于税法存在着不可逆转性,可从集团企业自身入手,合理分析资本机构,令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正确设计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构成比例,确保企业的平稳运作,健康发展。
同时,在融资方式上,应对融资渠道进行合理分配,平衡财务公司贷款、财务公司组织的银团贷款、银行融资等各类融资方式。
2.3 尽可能采用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关联投资
根据财政部及国税总局的《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集团所属的成员企业进行关联融资时,若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可于税前扣除其利息支出。财务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供集团采用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内部融资的可行性,因此当集团融资行为涉及财务公司交易时,应尽可能地遵循独立交易的原则开展业务,从而确保企业合理避税。
2.4 鼓励成员企业到财务公司办理相关业务
在新税法实施后,为了能够有效提高财务公司模式下的集团资金运作效果,集团应制定积极措施,鼓励和吸引成员企业到财务公司办理相关业务。例如,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均是依靠集团单一的行政命令,在新形势下,可采用提高成员企业的存款利息,下调借款利息的优惠政策,吸引成员企业到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例如: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加强对成员企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扩大了对成员企业的金融服务范围和内容,包括对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业务、为成员企业提供担保、办理成员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投资)、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清算方案设计、办理融资租赁、辅助同业拆借业务等;协助下属成员企业加强与企业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促使税务部门明确财务公司在信贷资金发放业务上所具备的独立交易特性,尽可能地减少税前扣除其利息支出的限制规定;集团公司还应不断寻求、拓展金融服务工具及服务渠道,开发融资租赁等方面的新业务项目,规避债权资本、债务资本比例的相关规定。
结语
在新税法颁布实施之后,对于集团财务公司的贷款业务、对成员企业的融资管理以及集团的整体资金及财务管理都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集团资金在财务公司模式下的运作方式,应积极寻求改善提高之道,集团可从合理调整资本结构、设计有效融资渠道、遵循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关联投资、鼓励成员企业办理财务公司业务等方式提高集团资金利用效率,改善新税法对于财务公司服务功能的削弱作用,增强财务公司在金融系统中的竞争能力,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性,并帮助集团公司合理避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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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曦.浅析我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J].科技资讯,2011(3)
关键词:集约化车辆 运营管理 成本费用财务管控 创新管理模式
自营车辆在我国的车辆运输和客运业务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发展地位,而集约化的车辆运营管理是车辆运营发展的新模式。对运营车辆根据运营方式、车辆类型以及运营线路等进行统一的集约化管理,可以大幅度的增强车辆运营管理的效果,提高车辆的运营效益,防治运营乱象的发生。从车辆购置和车辆运营登记开始入手,对运营车辆进行统一申请、登记,经过集约运营管理部门的专业审核,给运营车辆进行建档和运营安排;在日常的车辆运营活动中,对运营业务范围和运营线路进行统一安排,制定相应的车辆运营管理和车辆维护机制,对于运营业务收入和车辆日常消耗保养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是保障集约化车辆运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在集约化的车辆运营管理中,车辆的运营成本费用是运营开销中的主要开支,而在目前的集约化运营管理中,传统的财务管理手段主要是采用发票式的管理模式,对于车辆运营的成本支出进行一对一的发票收录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运营成本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是也给集约化的运营财务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发票来源不一、发票开具不规范以及发票业务指向不明确等等问题都开始突显,因此,亟需要在集约化的运营管理中引入财务管控的管理手段,利用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运营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财务管理,提高集约化运营管理的财务管理的整体能力。
一、集约化车辆运营的成本费用的主要内容
针对车辆运营活动中的成本费用管理,我国的交通部门颁布实施了《汽车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运输企业财务制度》和《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办法和制定的出台,基本上明确了在车辆运营活动的主要成本类型以及各项成本费用的具体数额计算方法。成本从本质上来说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做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交通运输企业主要从事的是运输、货物装卸以及客运服务,这其中的运营生产费用,构成了车辆运营的成本,具体来说可以包含以下几种:1、汽车运输成本、汽车装卸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2、汽车运输的道路建设成本支出和其他业务成本;3、汽车运输的货物存放成本;4、汽车运输的车辆维护成本、人员开销成本以及车辆营运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支出等。可以看到车辆营运活动中的成本费用支出门类众多,而且涉及到的车辆营运的流程也是十分的复杂,因此,在实际的车辆营运成本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中,往往将成本划分为两大类:即营运成本和期间成本。运输、装卸、堆存等等主营业务的成本按营运成本计算,期间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集约化车辆运营的成本财务管理现状
当前的集约化车辆营运成本财务管理中,主要使用的是营运成本管理来替代原有的完全成本管理,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车辆营运企业为组织营运生产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再分配计入有关业务成本,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新设立了财务费用,核算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车辆营运企业没有产品形成,因此,在实际的财务管理中是没有销售成本支出的。在实际的营运财务管理中,营运管理人员的劳动保险支出、医疗保险支出,营运人员的工资支出和奖金发放,季节性的营运维修,营运差旅费,职工福利发放,营运事故赔偿,营运场地租赁支出,构成了车辆营运企业的其他费用支出。可以清晰的看到在集约化车辆营运的财务管理中,尚缺乏专业的财务管控管理,对于营运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信息缺乏核心控制;在实际的营运管理中没有进行营运运算分析和营运风险评估;财务管理工作也欠缺专业的监督和审计环节,因此,在集约化的车辆营运管理中,尝试加入财务管控的财务管理手段,将为车辆集约化营运成本的财务控制提供新的思路和管理策略。
三、集约化车辆营运成本费用财务管控的创新策略
财务管控就是要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系列流程中的财务信息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使得企业经营达到价值和利益的最大化。对集约化的车辆营运成本费用的财务管控创新发展主要集中在两部分进行:即财务管理创新和管理理念创新,基于集约化的车辆运营的主要特点,有针对性的在营运企业内部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和自动办公系统三个财务管控部分,这三个管理系统涵盖了车辆营运财务管理中的各个方面,能够比较直观的反映出车辆营运企业的财务管控的创新发展成果。
(一)构建统一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
在传统的会计信息系统应用模式下,车辆营运企业的各个部门之间的会计核算政策往往难以统一,基础数据也是不怎么规范,车辆营运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往往难以得到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因此,也就无法直观的对车辆营运中的成本费用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所以,在车辆营运企业内部,构建统一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是财务管控的基本要求。重点来说有以下几个工作内容:1、建立统一的财务核算会计平台,在车辆营运财务管理中,车辆采购费用、车辆维护保养费用、运输管理费用、货物装卸堆存费用、车辆保险费用、燃油费用等等构成了车辆营运费用的主要部分,应该针对这些费用种类,从费用许用金额、到费用报销流程,从资金立项到会计入账总账,在会计核算平台上进行集中核算处理,对每一个业务模块的费用支出进行阶段性汇总。2、规范核算的基础信息,当前的车辆营运企业的财务会计入账主要是基于营运费用支出时所开具的发票进行会计入账,而所开具的发票从种类到数额、再到有效时期都参差不齐,无差别的进行会计入账,将会给后续的会计核算增加巨大的工作量,因此,应该根据成本支出、运输支出、维护保养指出、薪资报酬支出等等业务类型,建立相应的财务报账流程,规范报账的金额以及有效时间,保证会计核算的高效性和可回溯性。3、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针对集约化车辆营运的业务特点,出台相应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条例,明确财务管理的规范流程,提高车辆营运的整体经济效益,对营运工作人员提出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的管理策略,贯彻和执行营运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构建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
1、通过优化车辆营运企业的资金配置, 对于营运业务中的优势项目和潜力项目,要进行重点的资金扶持。优先给这类业务项目提供新型车型、优先进行燃油配给,根据具体的营运线路,配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从备用车辆和备用燃料的储备规模到备用管理资金的规模上给与支持。依托于营运企业的发展规划,构建以重点项目为主导的发展主线。
2、明确车辆营运活动中的盈亏现状, 对于盈利部门,要鼓励盈利部门进行经验总结,汇总管理条例,打造营运管理的特色品牌。对于亏损部门,要求找出原因所在,在当前的许多营运企业中,存在着营运车辆老化失修、营运线路车辆配置数量不合理、燃油配给缺乏规划、营运没有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执行、财务管理混乱、保险上保续保不明确以及偷工减料的现象等,针对具体亏损原因,要求部门本身出具详细的亏损说明,企业管理层通过讨论,给与处罚和扶持措施。
(三)构建统一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和财务报表体系
集约化的车辆营运管理是一项长期的、阶段性的发展规划,需要企业进行全面的财务调研活动,进而制定出财务预算管理方案,预算方案涉及营运业务的全部流程,预算指标的制定自上而下逐级下达,指标编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营运预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营运车辆的新购和报销安排,根据上年度的营运业绩情况,明确各线路、各具体业务的车辆配置是否需要增减,再拟定具体的采购和报销方案;燃油配送情况,综合考虑燃油价格波动情况以及各个业务路线的营运峰谷时间分布情况,建立多个燃油配送站,分部门进行燃油定额配送;对财务预算上,应该判断下年度的营运行情走向,适时建立财务准备金储备,以便于应对突况。营运财务报表应该体现出阶段性的营运管理现状,建立财务报表的日报、周报、月报、季报以及年终总报表制度,报表中要突出业务增长和亏损现状,为后续管理提供实时参考数据。
四、总结
本文着重分析在集约化的车辆营运管理中的成本费用的主要内容,概述了当前集约化的车辆营运管理中的财务管理发展现状,创造性的提出在集约化的车辆营运财务管理中引入财务管控的发展模式,简述了财务管控的主要内容,探索了在集约化的车辆营运中开展财务管控的创新管理模式,为进一步完善集约化的车辆营运财务管理效率提出了新的建设思路。
参考文献:
[1]陈宁白.交通运输企业的成本与费用[J].讲座.2013(2)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分析;模式探讨;完善措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日益增强且竞争环境也有所改善,会计制度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最新发展需求,我们有必要对传统的会计制度进行完善,制订与当前经济形势相适应的新的会计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于2007年开始实行新会计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尽管在新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模式正逐渐朝着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财务核算结果的质量和准确性也得到了很大程度地提升,但我们仍应清醒地意识到新会计制度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诸多问题与漏洞,这些因素都会阻碍到企业机构的正常运营。因此,我们有必要正确分析新会计制度给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带来的影响,不断探索相应的完善措施,努力提高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新会计制度基本概述
会计制度是指在各种商业往来活动中,用来约束财务交易账目的分类、归总、分析、核对等各项操作的制度,是每个企业机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都需遵循的基本法则。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则是指由国家财务部门制订的对会计核算、财务进度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约束规范的制度。一般情况下,完整的会计制度包含多个方面的具体条令,在适用原则的基础上不断推动着我国企业结构财务管理模式的进步与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新会计制度应运而生,实践表明,在新会计制度下,国内各大企业机构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企业的财务信息、资金运转情况、财务管理等都能得到准确反映,为其他企业的运营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然而目前新会计制度中也有规定一些硬性要求,不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且部分条令还会令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所以新会计制度还有待完善。对于企业自身而言,应充分利用新会计制度的优势,为今后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运营环境。
二、新会计制度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在新会计制度下,企业为了实现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有必要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当前的财务管理模式作出相应的调整,制订详细的财务报表,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核心竞争力,获得较为持久的生命力。新会计制度在推行以来,一方面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但另一方面,也对财务管理模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一是影响了财务管理的目标。过去,我们通常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依据制订财务管理模式。随着新兴企业的大量涌现,新会计制度也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调整财务管理工作的重心,使其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二是影响了财务风险的管理。新会计制度进一步细化了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要求,充分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新会计制度提倡企业使用公允价值,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无需再次确认企业的获益或损失,从而有效避免了超分配情况的出现,进一步缩减了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不断推动我国会计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三是影响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新会计制度的颁发有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财务管理模式的不断优化,增强其可操作性。新会计制度保留了传统会计理论中的精华部分,对现阶段我国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新会计制度下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具体措施
1、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有所提高,除了要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知识以外,还应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经营。因此,企业在引进人才时要尤为注重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核,从根本上保证管理人员质量。此外,企业应对财务人员实施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为其提供宽阔的发展平台,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例如,定期组织学习小组,及时更新他们的工作理念与方法,并不断强化他们的专业技能,使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2、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信息化管理模式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企业提高自身的信息化水平,不仅顺应了时代的发展,也有利于解决新会计制度下的一些问题。首先,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时更新财务数据信息;其次,要强化对财务核算的监管,及时记录收集到的信息,并制成独立的数据系统,便于日后的漏洞查处工作;最后,企业应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管理体系,降低财务人员工作量,从而有效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3、建立“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
就目前企业运营现状来看,财务管理不统一是较为突出的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内部权力过于分散。为此,企业应建立“集权式”的财务管理模式,由总公司掌握主要决策权,适当削弱子公司的决策比重。这种方式的有点在于企业能够将财务管理纳入统一的管理政策当中,以免资金无故流失或浪费,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使财务部门的职能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此外,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实际运营情况,整体调动相关的资金运转,确保企业财务目标的高度统一性,提高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会计制度的时代背景下,企业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财务管理模式,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目前新会计制度中的不完善之处,企业应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健全,包括加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完善企业运营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等,重新构建财务管理模式,使其更好地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武婧.基于新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20)
[2]李志民.新会计制度对企业的影响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