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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以河道保洁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确保各行政区域内城乡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实行面上处置、集中打捞相结合,以集中打捞为主,确保各行政区域内河道垃圾不出境,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逐步达到全县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保洁要求。
2、工作目标。一是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面达标。二是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逐步建立河道保洁机制,明确各区域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城区段河道河面有专人定时清理。三是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实现水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确保河容河貌持续加快好转。
3、建立组织机构。根据河道保洁需要设立河道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4、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按照要求做好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没有处理设施的,要加快建设完善处理设施。
5、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河道保洁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控源头。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保洁责任,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从源头防控垃圾入河。环保部门负责生产企业、水上餐饮场所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和收集转运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模式。农业部门负责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和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督促指导,加大农村垃圾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村居民树立保洁理念。水利部门负责拦河工程保洁工作的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及考评工作,负责全县河道保洁日常事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强沟渠垃圾清理。
2、清河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履行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职责,明确河道具体保洁范围和保洁单位,加强入河垃圾清理。一是加强河岸垃圾清理。全面清除河岸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取缔河岸两侧的无证堆场、收旧收废点,开展定期清理行动,加强本区域内沿河垃圾清理。二是加强河面水体垃圾清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所辖区域内水电站、拦河坝等拦河工程配备保洁设备及打捞人员,每天定时清理打捞河面垃圾并转运到所在乡镇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严禁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清理城区河面垃圾和乡镇河面垃圾,改善城区水域环境;加快清除影响防洪安全的河道遗留采砂尾堆、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
3、重监管。加强河道保洁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在线监控、群众投诉相结合的监管考评体系。一是建设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根据省水利厅的规划建设,采用视频技术,实施对水电站坝前水面环境的监控。二是开展全县河道保洁考评。根据河道保洁在线监控系统的检测情况,以各个乡镇(街道)为考核单位,开展全县河道保洁考评。各乡镇(街道)考评满分为100分,发现水电站非行洪时期向下冲泄垃圾每次扣5分,定期监控每次发现水电站坝前有垃圾漂浮物扣0.5分,当年考评得分于11月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水利局汇总并报县人民政府。三是建立河道保洁考评结果运行机制。乡镇(街道办)的考评结果适当公布,并与工作经费的奖补工作考评排位、评先评优挂钩。
建立以财政投入、多渠道筹资、分级负担的河道保洁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河道保洁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河道保洁成效和考核情况,县财政每年在农村保洁费和水利资金中安排经费进行以奖代补。河道管理站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各乡镇(街道)保洁费用在农村保洁经费中列支。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河道保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多渠道筹集河道保洁经费,积极推行“谁受益、谁出资”的理念,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电站业主及各水库业主、采沙制沙业主等筹集部分保洁资金,确保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正常运行。
河道保洁经费重点保证沿河乡镇、村庄所在地河道保洁,实行专款专用,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级政府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第一负责人,为河道保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做好工作沟通和衔接。加快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劲工作势头。
2、加大考核力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加大河道保洁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将把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情况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直接挂钩。县政府督查室、农办、水利、财政、环保等部门组成工作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督查情况予以排名并进行
通报。3、严格执法监督。突出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加大河道保洁综合执法力度,依法处理乱堆乱弃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执法力量,推进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倾乱倒、乱堆乱弃等违法行为,对抗拒不从、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努力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质量,坚持用宣传引导的方式帮助农民形成良好卫生保洁习惯,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用科技的手段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二)分级负责,上下结合。
(三)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四)集中整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到2010年,全县农村基本实现环卫保洁达标和垃圾集中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四、运行模式
(一)资源利用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无机与有机垃圾分类,回收可利用物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二)集中收集型。按照“户集、村收、乡镇集中填埋”的思路,以30—45户为一个保洁点,按每个保洁点“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套保洁衣、1个垃圾屋”的标准组建农村保洁队伍。
保洁员每天到农户家中收集一次垃圾,公共场所每周打扫两次,垃圾屋垃圾每周清运一次。
(三)就近简易处理型。在偏远的行政村建设垃圾填埋场,自然村设置若干个垃圾屋,垃圾收集后就近进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3月)
1、制订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各乡(镇)在2009年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送县新村办)。
2、宣传发动。召开一次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员会,传达省、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3、编制规划。各地要依据县域、乡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编制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域内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建设。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2月)
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争年底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其中: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验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6月)
由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和目标,现场对照查看,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农工部(农办)领导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以及抓好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各乡镇(街办)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的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屋、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做好保洁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垃圾屋的设置建设,专业保洁队伍的建立,明确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共区域责任分包,制定村规民约,对农户遵守保洁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农工部(新村办)负责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把村庄垃圾处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农村改水、改厕相结合,与发展农村沼气相结合,与加强农村有机肥使用相结合,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相结合,将新农村建设点建成生态文明示范点。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负责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村镇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垃圾处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同时,对垃圾处理工作的技术、标准进行考核、检查、指导。农业部门负责把农村沼气项目与农村垃圾处理进行有机结合,加强沼气的技术指导。发改委负责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工作。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和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供销部门负责农村部分垃圾回收的指导工作,调动农民利用和处理垃圾的积极性。民政部门要适当增加补贴,大力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资金投入使用的管理与督查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垃圾运输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环境保护的检查、指导工作。科技部门负责利用高科技产品处理垃圾的指导工作。
(三)多方筹集资金。本着“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方面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采取“各级财政补一点、村组集体拿一点、受益农民筹一点”的办法,建立“县级补贴、乡镇为主、农户适当缴费”的机制。县财政拿出32万元对搞得好的乡镇进行奖补,各乡镇对*-2008年的新农村建设点按每个村投入不得少于1500元的要求,建设好各建设点的垃圾点的垃圾处理设施,乡镇经费于于2009年6月底前一次性拨入乡镇财政所新农村建设专户,10月底前落实到具体建设点。其它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验收达到要求的适时拨付。
(四)落实相关要求。各地要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加快配备乡(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三有”(即:一有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屋、填埋场,二有清洁工具及运输工具,三有保洁员)。具体要求为:
1、完善设施。户配垃圾桶(箱)。按照方便村(居)民投放要求,每户至少设1只垃圾桶(可用塑料水桶代替);村建垃圾收集屋,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每个自然村按每40户(不足40户按40户计算)修建一座占地4㎡的垃圾屋(高2.5m),并配一名保洁员和一辆保洁车及清扫工具;乡镇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每个乡镇至少要修建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离县城较远不能与其共用垃圾填埋场的乡镇至少要修建一座简易垃圾填埋场(少数偏远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建设简易填埋场),并配备垃圾清运车。
2、注重养成。村委会或村小组要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农民每日自觉清扫房前屋后,形成保持村庄清洁卫生的习惯。做到垃圾要入桶入箱,禽畜要圈养,柴草要集中堆放,可回收物质要分开存放。保洁员负责村庄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以及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同时负责对村民门前“三包”制度的检查督促。
3、创新机制。针对村民生活习俗、经济水平、文明素质不尽相同的实际,各地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合理确定垃圾处理模式,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搞“一刀切”。县城近郊的农村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其他地区采取“村小组收集—村委会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方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减少污染源;偏远村庄采取“户收集—村小组简易填埋”的模式;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等。
4、强化督查。县里由县委农工部(新村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实行一月一次督查,二月一次调度对各地进行督查;各乡(镇)也要实行月检查、季调度制,抓好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要建立台帐,将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复查情况记录在册,整理归档。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管理体系全面强化
县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业务指导和垃圾处理主要由城管局负责,目前走廊所涉乡镇均已成立环卫管理机构,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配套镇、镇、镇、镇、镇每个镇20万元资金,各乡镇利用此资金基本建立起“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输机制。集镇分别配备了5到10人的管理队伍,集镇清扫保洁人员10人以上,村庄每50户左右配备了一名保洁员。
二、建立了长效机制
每个村都成立了村理事会,有爱卫小组,村规民约,通过理事会、爱卫小组划分各家各户卫生责任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建立了相互评比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卫生清洁”评比活动,垃圾收集保洁制度逐步完善。
三、经费保障有力
除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外,每个乡镇的管理人员经费乡镇一级全额保障,每年预算20万的经费用于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成本。
四、完善了基础设施
各乡镇的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镇购买了洒水车1辆、压缩车2辆,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焚烧炉1座;镇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镇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中型垃圾收集车1辆;镇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每个乡镇均在合适地点建设和放置了一些垃圾池和果壳箱,基本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要。目前我县正着手小城镇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届时,垃圾将纳入县统一处理。
五、生活垃圾处理规范
镇的垃圾承包给保洁公司收集处理,一部分用焚烧炉处理,一部分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镇、镇的垃圾直接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自己建设了一个简易填埋场,垃圾运送到简易填埋场处理,目前只有镇的垃圾采取简易填埋处理,其他乡镇均采取卫生填埋。
自开展清洁乡村活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洁乡村活动的决策部署,迅速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0一三年工作总结情况
(一)重点领域、区域推进情况
1、家园清洁方面。
① 清扫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运沿路垃圾等情况
为确保环境卫生不留死角,全县集中干群力量开展村屯卫生整治工作。在实行单位包村、包屯进行大排查的基础上,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回原籍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各乡镇包村工作队积极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引导制定村规民约及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制度。对于群众提出的各难点区域实地调查,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加强房前屋后的清理,划分清洁责任区域,落实人员做好环境卫生的打扫和垃圾的清理工作。
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县共出动搬运垃圾车辆1500多车次,清运、填埋、焚烧垃圾约达28428多吨,各村屯口,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垃圾基本上得到了清理。
② 乡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及开展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建设情况
2013年,全县基本实行“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各乡镇明确要求乡环卫站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垃圾收集点收集垃圾,并运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路程比较偏远或人口较少的村屯以就地填埋、焚烧进行垃圾处理。小型焚烧炉试点工作分别在古寨乡、百龙摊镇、林圩镇进行。目前全县共建设村(屯)垃圾池1687多座(其中村屯垃圾池123座;屯级垃圾池1564座)。村级垃圾池设置有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两部分。全县11个乡镇共有37个屯申报开展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目前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二)重点场所方面。
1、实行街道整治常态化管理,确保干净整洁、畅通有序。
在保证重点抓好县城街道的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各乡镇的主(次)街道一直是综合整治的重点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该项治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研究并制定了科学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以身作则分片包户深入一线作表率,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实施。
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共清理街道卫生死角垃圾500多吨,清除“牛皮癣”1000余处,拆除、清理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牌共计630个。
2、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学校周边及公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全民参与的“弯腰行动”及在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美丽里当•清洁校园”等活动,使群众以及在校师生进一步了解清洁乡村活动并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乡村环境清洁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公路沿线和田间地头随手捡活动,坚持“每天一小捡、三天一中捡、一周一大捡”的制度。
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公共场所、学校周边及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得到了有效整治。各乡镇共召开群众大会2300多次,动员群众230000多人参与清理垃圾活动,有效保证了重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1、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制度情况
一是建立巡查制度。除县“美丽办”正常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外,县城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天都对各单位卫生责任区的落实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二是建立督查制度。县、乡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整治点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乱扔倒垃圾、乱堆放杂物、乱搭盖建筑、乱放养畜禽、乱摆设摊点、乱涂画张贴、乱停放车辆、乱堆放建筑材料等八种乱象,立即教育群众,责令整改,并通知责任单位及时跟踪督查。三是各乡镇基本上成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组建城管中队,充实城乡环境整治队伍。
2、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新机制情况
由于我县属大石山区,有相当规模的地方交通不便,所以处理垃圾方式必须要因地制宜。目前各乡镇都积极引导群众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纳入了村规民约,明确规定垃圾产生、处理的责任主体,成立理事会,收取和管理经费,使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成为全体村民的自觉行为。
3、创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目前对垃圾分类工作仍还处于发动宣传阶段,部分地方已经正式启动该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对易于处理的垃圾采取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就近处理,对不能就地处理的垃圾要拉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4、建立清洁乡村日常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哪个地方出了问题,追究哪个地方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各包村工作队和村定工、半定工进村入户召开村、屯两级群众会议,制定村规民约,让村民自治,互相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和强化村民的卫生意识。三是成立屯级清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让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四是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保洁工作制度、信息传递、上报反馈和通报制度等,为活动的开展落实保障措施。五是深入村屯召开动员会和村民大会,引导群众讨论制定《保洁工作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目前全县各村屯基本健立或健全了各项保洁制度,制定了村规民约,从制度上保证活动有效、顺利开展。六是通过召开村级屯级村民大会,制定了保洁制度,每家每户上缴3-7元的垃圾处理费,由村屯自行收取,用于聘用1-2名保洁员将屯级垃圾池垃圾清运至村垃圾池,由镇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
5、建立文明创建评比机制情况
目前已下发了创建评比机制的有关文件,全县各乡镇都在积极开展“五星级农户”创建评比活动,形成了户与户评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以屯为单位开展户与户评比活动,建立评比制度,实行日督查月评比,选出清洁示范户,以此带动全屯群众向示范户看齐,逐渐改变传统陋习,培养卫生文明意识,做好门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的清洁卫生,共同提升清洁家居环境,形成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风尚。
二、二0一四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建全清洁乡村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不同方式、不同特色的运行处理模式。
2、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缴费办法及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度收缴率达90%以上。
3、完善农村卫生管理制度,乡村环境卫生问责制度等,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卫管理体系,确保我县清洁家园活动持续稳定推进。
(二)工作任务
1、因地制宜,拓宽农村生活垃圾运行处理模式。从县污垃办今年就垃圾处理方式调查结果及实际处理来看,拟就地填埋、焚烧垃圾的自然屯占全县自然屯总数均不足10%,而实际操作过程尚未能真正起步。古寨、百龙摊、林圩焚烧垃圾示范点现在只是落实在面上(可以说有些是迫于压力),设备安置已有时日,但并没有真正启用。县污垃办为了落实县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各乡(镇)多方选点建设垃圾焚烧炉,但都以群众不配合、成本费用过高至今仍没有得以进一步落实。实际上,到现在为止,就地填埋、焚烧垃圾还只是极限在口头上。全县近一半的乡镇对财政下拨的村级垃圾清运费用在使用上随意性较大,其中一些乡镇村级垃圾清运实际上还没有启动,大部分垃圾池“池满为患”,为了清除异味,有些地方只能是“一把火”一烧了之,附近群众苦不堪言。全县60%以上的乡镇所建的垃圾池也只是流于形式,有些从建池到现在只是应付检查才拉一两次,其他时段均以“一把火”对垃圾进行处理,垃圾池及周边“臭气冲天”、“烟雾弥漫”,成了当代环保的新杀手。
2、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在2013年底前完成周鹿、永州、金钗镇垃圾中转站的前提下, 2014年完成加方、里当等乡镇中转站建设,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无谓的运距、装卸等费用,切实减轻财政资金压力。垃圾清运“村至乡镇中转站”费用从村(屯)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支付,乡镇至垃圾场的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垃圾处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3、加大对各乡镇农户垃圾清运费收缴工作的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度收缴率达90%以上。农户垃圾清运费是否收缴到位,是关系到清洁家园活动的最终成功与否,是落实清洁家园活动长效机制的根本前提,农村垃圾清运、保洁员工资的落实,都与收缴情况息息相关。只有农户参与缴费了,才能涉及到其根本利益,最大限度调动其参与“清洁乡村”活动,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垃圾的污染问题。
4、认真抓好乡镇街道的整治工作。由于历史原因,各乡镇的主(次)街道一直是综合整治的重点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该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研究并制定科学的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
5、创建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目前对垃圾分类工作仍还处于发动宣传阶段,2014年,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其主要做法是对易于处理的垃圾采取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就近处理,对不能就地处理的垃圾要拉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建立清洁乡村日常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哪个地方出了问题,追究哪个地方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全面制定村规民约等制度。制定《保洁工作制度》、《垃圾清运制度》、《监督管理制度》、《村规民约》等,让村民自治,互相监督,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和强化村民的卫生意识。三是成立屯级清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让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生活质量。
7、将建立文明创建评比机制制度化,积极培育乡村新行为、新习惯、新风尚活动。目前已下发了创建评比机制的有关文件,全县各乡镇都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评比活动,形成了户与户评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但关键的还要进一步将该项工作制度化。通过以屯为单位开展户与户评比活动,建立评比制度,实行日督月查评比,选出清洁示范户,以此带动全屯群众向示范户看齐,逐渐改变传统陋习,培养卫生文明意识,做好门前屋后和田间地头的清洁卫生,共同提升清洁家居环境,形成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