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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意见称,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按照意见要求,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但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同时,意见明确,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三年内有效缓解“入园难”
意见要求,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并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
同时,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
此外,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
■新闻附件10项意见
――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意见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省(区、市)政府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2011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意见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中国今年公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在10年内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然而呼声日高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正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为此,中国高层年内多次调研并发声。
在今年7月举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强调,要推动全国城乡学前教育普遍发展,公办民办并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国务委员刘延东当月在贵州、浙江、北京考察幼儿园时亦强调,要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首先解决好“入园难”问题。
11月2日,到北京两所幼儿园就发展学前教育问题进行调研,并与教师和家长们座谈。就在调研后的第二天,国务院常务会议立即出台发展学前教育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强化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导;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五个方面。
■北京解读
1.入园率5年内达到99%
原文: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北京: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未来5年,北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供给能力,为适龄幼儿提供充足的入园机会。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为主导、社区为依托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2.将新改建幼儿园600所
原文: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北京:为缓解入园难问题,未来5年,本市将投入50亿元,新建300所幼儿园,改扩建250所乡镇中心园、50所街道幼儿园。
今后,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产权将交归教育部门,杜绝挪用和挤占,从而确保小区配套托幼园所的同步建设和接收使用。
3.支持企业和街道办园
原文: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北京:本市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办园的积极性。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接收职工以外的幼儿,本市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意见》出台的背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背景
答:学前教育国十条下发以来,各地以县为单位实施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民生工程予以保障,资源快速扩大,投入大幅增加,师资队伍不断壮大,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逐步提高,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50.9%提高到75%,社会普遍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效缓解。但总体上,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在许多地区还比较突出,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教师队伍等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国家规划1亿左右人口进城落户,将带来资源结构性短缺,城市资源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十三五期间,学前教育将面临资源不足和普惠不够的双重压力,必须在巩固一期、二期行动计划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保持重视程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2.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第三期行动计划既要遵循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又要把握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
一是注重科学规划。针对当前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等新需求,强调调整幼儿园建设规划,优化幼儿园布局,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
二是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既要发挥公办园在普惠性学前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也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
三是强化机制建设。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投入机制和办园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3.三期行动计划关于十三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答:《意见》对十三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十三五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体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发展目标,主要包括普及和普惠两个指标: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这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实现学前教育基本普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关键指标。
二是体制机制目标,理顺管理和办园两个体制,建立成本分担和教师队伍建设两个机制,落实政府在规划、普惠性资源配置、投入、队伍建设、监管及推进公平等方面的责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是质量目标,建立评估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消除小学化倾向,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4.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三期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三項。
一是扩大普惠性资源,着力破解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要求,一方面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高公办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占比,扭转公办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另一方面积极扶持民办园,不断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民办园中的占比,通过公办和民办两条腿走路,满足绝大多数幼儿都能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条件保障问题。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编制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各类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三是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解决学前教育内涵发展问题。推进幼儿园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加强教研指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三期行动计划在扩大普惠性资源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
答:针对当前普惠资源不足的现状,《意见》要求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地区、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幼儿园建设问题。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农村,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每个乡镇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办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健全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在城市,落实国务院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办成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和管理环节突出存在的问题。
二是支持机关企事业、城镇街道集体办园。要求各地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政策和投入的支持力度,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
三是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继续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扶持和监管并进,引导民办园提供稳定的普惠。
6.三期行动计划在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实施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各地按照学前教育国十条提出的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的要求,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扭转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学前教育不投入或少投入的状况。但是由于学前教育基础薄弱,欠账较多,近年来各级财政投入主要是用于资源建设,幼儿园保运转、保工资、保发展的问题仍存在很多困难。三期行动计划在继续扩大普惠性资源的同时,把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生均拨款、资助、收费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作为着力点。
一是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推动各地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和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解决幼儿园日常运转和教师基本待遇保障问题。
二是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優先资助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三是建立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原则,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
7.三期行动计划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答: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素质不高是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意见》要求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在编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鼓励地方探索创新,通过采取核定编制、购买服务、区县统一招考等多种方式解决公办园教师编制不足和农村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
二是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十条和《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解决非在编教师待遇的要求,加强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并依法将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三是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培养规模和层次,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8.三期行动计划在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加强幼儿园监管,是整体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的重要手段。
一是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教育部要研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科学导向,引导各地完善分类定级质量评估体系,激励各类幼儿园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是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落实县级政府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健、营养膳食、保育教育、经费使用和收费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推进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三是健全教研指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落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
办园理念:优质+规范+特色
办园宗旨:发展孩子 服务家长 成就教师
培养目标:激发兴趣、开发能力、培养习惯
实幼精神: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
一、 围绕“一车两轮、家园共育共进”的共建思路,结合幼儿园实际,我园制定“五定”“五建”
“五定”:
1定期召开家长会;(新学期开学各班必须召开家长会;每学期小中大班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家长会上园领导或反观保教主任和教师将办园方向、办园水平和教改成果及举措告诉家长,介绍幼儿现状及保教并重,科学育人的方法,请有经验的家长作交流,老师和家长互通情况,共同探讨教子方法。)
2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活动;(每学期幼儿园举行1——2次“校园家长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参加半日教育活动,观看幼儿特色成果展示,参与班级听课并观察评价幼儿在活动中的表现,家园互相交换意见,达到共育目的。)
3定期家访;(教师对幼儿进行家访是家园共育的又一个途径。教师们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走进幼儿的家庭,可采用实地家访、电话家访或重点个别家访等多种方式,去了解幼儿在家的表现,及时与家长沟通,具体指导)
4定期举办家长学校讲座;实验幼儿园家长学校定分期分批举办家长培训班,采取全园家长培训与年龄段家长培训相结合,实地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口头培训和书面资料培训想结合,让家长们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5定期召开家委会或举办家长座谈会(请家长及家委会成员对幼儿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即
1建立“家园接送卡” (以最方便、快捷、透明的方式,充分交流信息,形成幼儿园家庭教育互动,便于及时有效地教育孩子。);
2建立“家长园地;(开设“家长意见簿““家园亲子栏’“家园直通车”,公开幼儿园课程标准及教育教学内容,让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园在园一日活动情况)
3建立“幼儿个人成长记录册”;
4建立“园长接待日”;(幼儿园将园长的联系电话张贴上墙,并将每周五定为园长接待日,家长可以直接将意见、建议反映给园长,面对面的解决问题。)
5建立““家长意见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的意见,便于改正不足,提高办园水平。)
做细做实家园共育工作,因为制度的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围绕“家园共育”主题,开展多种形式互动,促进家园有效共育。
参与管理:调查问卷,向人民评议,家委会
“家园共育宣传月”:我们起草了《实验幼儿园家园共育实施方案》,利用家长园地、家园共育宣传版面达成共识。
“家园共育引领月”:我园举办了家长讲座及“幼儿成长册”制作的交流学习。
参与活动:主题活动:三八节、运动会 、儿童节、
“家园共育成长月”:我园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了亲子活动,开展了七个一活动:家长和幼儿共读一本书、共看一场电影、共唱一首歌、共绘一幅画、共做一件玩具、共讲一个故事、共做一个游戏等活动,密切家园关系。
参与评价:家长开放日,由参与者变成评价者
“家园共育开放月”:举行家长开放日、优秀班级家园活动ppt展示、举行了大班毕业典礼活动。
“家园共育互访月”:组织教师进行家访活动。
“家园共育交流月”:邀请有经验的家长撰写经验材料刊登在宣传栏和幼儿园网站上。
“家园共育展示月”:制作《家园共育专题片展示》片,以ppt形式做汇报。
“家园共育总结月”:评比家园工作的优秀班级和教师。
三、实幼家长工作“五字经”创新做法与体会、变“希望家长做”为“指导家长做”力争家园教育同向同步。
1. 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切入点,做细做实家长工作。
树立“发展孩子、成就教师、服务家长”的理念。通过幼儿每月主题活动引领家长;用我们细致的工作感动家长,赢得家长的信任和支持,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在教育幼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借助课题“绘本阅读”,引领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
向家长推荐相关的图书,采取家长之间互换图书的方式,进行家长与幼儿共读活动,充分调动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积极性,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3.坚持利用家长园地和网站实现家园多维互动。
利用自身丰富教育资源优势,在实验幼儿园博客圈和杏花岭实验幼儿园教师家园,建立网上家长学校,达到“沟通、交流、理解、合作、提高”的目的。
4.利用家长资源,拓展幼儿活动空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加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以落实政府职责、加大政府投入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做到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公平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总体目标
强化政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合理布局我区学前教育资源,普遍改善我区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基本满足居民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
(一)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大幅提高。到年,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其在园幼儿数占全区总数的70%以上。
(二)全区各类幼儿园标准化水平大幅提高。到年,全区省级示范园、一类园、二类园分别达到幼儿园总数的40%、60%、80%以上,全区90%的幼儿园达到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
(三)园长和幼儿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到年,98%的专任教师要具备专业学历,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到70%,园长、教师、保健员、保育员等按规定配置,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具备学前教育的正确理念和较高的专业素养。
(四)托幼一体化持续推进。到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指导在全区各幼儿园普遍开展,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构建以公共财政支持、政府补贴、规费减免等为主要形式的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到年,使区街两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达到5%,并逐年提高。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年新建7所、年新建10所、年新建6所公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其中:街道办事处新建公办中心幼儿园10所);鼓励优质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2.建立学前教育资金资助制度。自年起,区财政每年设立财政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办园规范的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1)积极鼓励社区居委会举办幼儿园。自年起,每年新建达到《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的社区幼儿园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所幼儿园一次性补助20万元。
(2)建立公办幼儿园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补助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公办园,托幼收费与社区儿童收费相同。
(3)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制度,具体补助办法另行研究确定。可接受补助的民办幼儿园是指在公办园和社区园未覆盖的区域设立,办园条件达到《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规模在3个班以上,托幼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教职工配备齐全,无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园行为,保教质量较高,年度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建立省、市十佳、示范幼儿园创建奖励制度。新创建为省、市十佳的幼儿园,区政府按照每园4万元、3万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新创建为省示范、市示范的幼儿园,区政府按照每园2万元、1万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同年验收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5)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自年起,公办幼儿园免收低保家庭适龄儿童、孤儿和残疾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托儿费。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1.实行园长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区各类幼儿园工作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园长资格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教师要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他各类工作人员资格都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加强师资配备。区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按照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3.完善师资培训制度。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意见,将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区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到年,依托区教师进修学校对全区所有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4.积极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城镇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市人力与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加强管理指导,提高保教质量
1.强化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办园准入制度。按照《区幼儿园登记注册办法》和《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审批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和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和指导。各类幼儿园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物价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公办、集体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科学核定其他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管理。学前教育机构安全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足配齐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各类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所属单位、街道办事处、村(居)要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强化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政策。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字〔〕59号)的有关要求,抓好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在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实行收费双轨制管理,即对配套幼儿园服务区内的幼儿按照政府办园的收费标准收费,对服务区以外的幼儿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区政府统筹制定全区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规划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协助管理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教育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充实公办幼儿园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按国家编制标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不断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卫生部门要监督和指导幼儿园食品及卫生保健业务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综治、教育、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周边治安环境,规范办园行为,对未经审批的幼儿园予以取缔;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我区学前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一、高度重视,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目标思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2010年12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提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目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年初,省、市、县各级政府建立了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部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设立了学前教育管理科室。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纳入市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季度督办。省教育厅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011年3月和5月,连续两次开展调研督查。
二、统筹规划,构建广覆盖的服务体系
本着“立足省情、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我省普及学前教育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至2013年,每个县城建1所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1 000所,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第二步,到2015年,每个县城建2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城市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第三步,到2020年,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011年2月至3月,省政府及各市制订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6亿元,其中2011年2亿元;各市、县安排专项经费52亿元,其中2011年23.2亿元,西安、延安、咸阳、榆林4市2011年计划投入都超过了4亿元。2011年,全省规划建设幼儿园441所,任务全部分解到县,计划2012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2011年5月,省教育厅召开现场会督促各地加快规划建设进度。
三、多措并举,完善保基本的入园条件
一是制定基本标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陕西省幼儿园办园标准》,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综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的指导意见》,要求闲置校舍主要用于举办幼儿园。商洛市洛南县在这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为贫困山区普及学前教育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们制定了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力争秋季学期前实施。
二是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6月,我们起草了《陕西省人民政府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若干问题的意见》,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兴办幼儿园,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村集体或个人举办幼儿园。西安市设立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奖励民办和企事业幼儿园。
三是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7月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从2011年秋季起免除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按每生每年700元测算,省财政按需求总量的80%设立奖补资金,资金分配与市县人均财力、在园人数、毛入园率挂钩。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3元,所需资金50%由省财政承担。
四、科学保教,实施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实施全员培训,今年培训幼儿教师5000名,省上培训骨干教师800名、园长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