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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市场经济;背景分析;解决措施;未来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定理论概述分析介绍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持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群体缺乏社会保障
农民工大多来自经济落后的农村,且收入较低,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却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个城市没有农民工,很多基础建设和社会生活都无法完成。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农民工纷纷涌入城市,谋求新的生路,但他们始终都没有被城市接纳,并且处在似农非农,似工非工的尴尬境地,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边缘体。
2.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还不够完善,目前只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规定了专门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些私人企业和乡镇企业职工以及农村居民还仍以家庭保障为主,还不能完全享受到社会福利。从横向环境看,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也有明显的差距。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社会统筹、企业负担与个人储蓄相结合的保障制度,国家提供给社会成员的保障还有一定的限制。东部沿海城市的经济比内陆城市的经济发达,这也决定了两地的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国家只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且发达城市之间的保障制度又有所不同,总体上缺乏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3.管理理念不够明确
我国的社会保障表面上是以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但在实际上还是保持现金支付的模式,存在着养老责任后移的情况。目前,我国社会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直接影响到当代和后代人的缴费和受益水平。
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分析
1.社会保障覆盖面狭窄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项目主要限于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不能满足更多的社会成员对社会保障的需要。失业保险制度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四种具体情况适用。即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亏损而暂停发放工资的职工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障。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职工则更享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
2.基金收缴困难影响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由于企业效益下降资金紧张等原因,社会保障基金收缴难度越来越大。基金收缴困难给社会保障工作带来许多问题。一些地方违背国家政策竞相提高社会养老统筹的比例,扩大了地方部门的利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3.社会保障尚未纳入法制化运行的轨道
法制不健全给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带来了严重影响。一是基金收缴没有法律做后盾,拖欠基金现象日益严重,基金收缴困难。企业不为职工缴纳保险金,职工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二是从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上看,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特别是结余基金的使用存在挪用浪费现象,不仅降低了使用效益,而且危及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四、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对策
1.适当扩展社会保障覆盖面
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实力也不强,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失业增多的问题,只能在保证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适度发展。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低收入,高就业”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是对那些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又无赡养、抚养人的对象实施社会救济。在目前失业严重,贫困人口增加的情况下,我国应对凡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实行全社会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社会捐助、对口扶贫等形式多方筹集资金,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支持鼓励贫困者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
2.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在合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中,各种机构与组织之间相互影响,能够产生出激励、约束监督相结合的旗帜,从而推动社会保障项目的运转。针对我国目前多头管理、地区分割、标准各异的管理局面,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应该成为集中协调与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
3.推动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与运营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企业,市场投资由于竞争机制的作用,在获取高收益的同时,必须伴随着高风险。因此,我们在追求社会保障基金快速增值的同时,也要注意照顾到保障基金的安全性与流动性。基金投资渠道的选择与组合,只能视不同国家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以及对基金投资风险的管理能力而定。目前,我国可实施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对社会统筹基金实施分散投资,由国家基金运营部门在市场收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分别用于国债、有价证券的购买、银行存款,企业贷款及海外市场投资;另一方面对于个人帐户可实行企业化经营,由投资公司按市场原则投资于股票、房地产等,以获取高额收益。
4.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产业
由于我国经济实力的限制及财政困难,我国的社会保障能力还很有限,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会保障的内容及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社会保障不仅能够提供现金保障,还能够提供诸如生活娱乐、医疗康复、就业服务等项目。积极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产业,完善社会保障功能。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社会化的逐步实现,社会保障服务作为一种产业正悄然兴起,专门为社会保障服务的疗养院、信息咨询公司、各种俱乐部成为一种发展的潜流。目前,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产业的重点应放在老人服务产业和失业人员服务产业上。对于社会保障产业的发展,政府应尽可能的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及便利条件为其发展铺平道路,但不宜过多介入,而应让社会保障产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寻求生存和发展的道路。
总结:中国的改革是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全面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能否经得起考验,更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成败与否。加强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建立健全社会经济的重要保证,认真解决社会保障中出现的问题,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条件,可见,完善社会保障改革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思源.我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J].炎黄春秋,2009,2
[2]李志红.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若干思考[J].现代会计,2007,5
关键词:苏州; 农村; 社会保障
一、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一)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要求
(二)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保证
(三)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客观要求
(四)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适应新型农村社会结构的迫切需要
二、苏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条件及其现状
(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
1、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经济保证
2、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物质基础
3、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资金来源
(二)苏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概括建国后苏州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这样几个阶段:
1、1978年以前
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苏州建立的是一套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保障功能。
2、1978年-2002年
随着改革的深入,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苏州各地根据上级部署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1996年后,苏州市府又根据农村实际,提出了“先市区、后城镇、再农村”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思路,并最终于1998年5月,各市全部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2003年之后
2003年被认为是苏州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苏州市政府颁布了三个有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3]65号,2003年4月30日实施)、《苏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苏府[2002]1236号,2003年1月1日实施)、《苏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实施),标志着大市范围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框架基本形成。
三、现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20年的探索,苏州已率先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大制度的建立,初步解决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使农民最常遇到的风险基本上能得到有效化解。但是,我们在看到积极方面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其中还存在着的问题。
1、覆盖面不广
从近年情况来看,参保水平总体有所上升,一些县市的农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但这一数据是把大量的外来人口排斥在外的,甚至其中已买房安家的人员也未能进入农村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中。在经济飞速发展、人员流动性日益加大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的今天,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2、地区差距大
三大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大市范围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框架的基本形成。但由于经济基础及社会文化条件的差异,苏州市下辖五县市(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吴江)各地的做法仍然存在较明显差异,如保障对象的范围有宽有窄、保障水平有高有低、筹资渠道不一等。
3、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作为中国农村经济实力最强大的区域之一,苏州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还未能跟上其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从政府的财政实力来看,苏州市社会保障支出负担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仍然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甚至某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政府补助水平。
4、财政风险不容忽视
现行办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据有关人士估计,市镇二级财政仅用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项上的财政补贴支出,人均高达千元。可以说,现行制度对财政的依赖过大,其潜在的风险显而易见。一旦出现经济不景气或是老龄社会提前到来等不利因素,保障基金很可能发生支付危机,从而导致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崩溃。
5、失地农民纠纷较多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农民上访事件其中有八成是因为征地引起的纠纷。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则政府补偿安置标准偏低;二是一些地方官员未能按照市委、市府出台的政策标准执行,部分拆迁安居房不能“安然”居住,导致失地农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三是失地农民全面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理性思考与政策建议
1、扩大覆盖面
价值规律要求体现效率原则。而社会主义社会的财富分配又要求兼顾公平。连接二者的桥梁之一便是为世界各国所重视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作为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安全网”、“减震器”,社会保障制度广泛的覆盖面至关重要。
2、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从苏州市目前的保障水平情况来看,主要是解决社会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但同时又要考虑到社会保障刚性规律,防止潜在的财政支付危机。因而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考虑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
3、建立真正统一的社会保障框架
三大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大市范围内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框架的基本形成。但各地差异较大的具体措施,却不利于全市范围内真正统一的社会保障框架的建立,也给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设置了人为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建立起一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4、规范用地管理,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困难
随着苏州市城市化进程和各级开发区建设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占用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由于拥有土地是农民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一个重要特征,因而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如何规范管理,依法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将成为土地征用中要考虑的头等大事。我们要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加大征地补偿力度,拓宽补偿渠道,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将失去土地这一重要保障后可能遭遇的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黎 慈.金融危机下反思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农民工返乡潮引发的思考.金融与经济.2009.3:35-38.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效率;均衡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014-02
一、简述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
(一)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观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观是: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以促进社会公平为根本目标和评级标准,给同类的人以同样的权利和待遇,将不同类的人的待遇差别控制在社会公认的合理范围之内并尽可能缩小这种差距。
社会保障其自身的只能中最重要的就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以维护一个稳定健康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所以在“社会保障”这个命题中,与生俱来的就包含着公平的含义。
(二)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效率观
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观是:以提高制度结构的合理性和制度运行的规范性为前提,以提高社会保障需求的满足程度和社会保障资源的利用程度为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效率”在主要意义在于面对有限的资源应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其使用的效率,发挥资源的更大价值,价值发挥得越大,这种使用和配置的方式才是最有用的。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资源最高效地配置,使其创造的价值最大化,便是最有效率。在“社会保障”这个领域,虽然其与生俱来的职能是促进公平,但是运作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些机制来激励,非常容易产生搭便车效应,因此,在促进公平的前提下也要注重效率。
二、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注重公平与效率平衡的重要性
从理论上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既考虑经济效率,不降低劳动者的积极性,也要保证分配的公平,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从社会保障实践看,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是不同国家根据其经济发展水平、国情或文化传统,对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不同组合进行选择的结果。当前,大多数国家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是从调整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出发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已逐渐成为各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原则。
在公平方面,社会保障是一种促进公平的机制,所以,在社会保障中首先还是要注重公平,因为社会保障所关注的主体毕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可能已经身处弱势、可能在未来一个固定时间或者某个不确定的时间有面临危机的可能,社会保障以其公平性保障这类人群的利益,以帮助他们在危机时渡过难关。对于个人而言,这种帮助可谓雪中送炭之举,意义重大;对于社会而言,这种机制是社会危机的“减震器”,可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都意义重大。
在效率方面,社会保障在注重公平的同时也要注重效率,这主要说一下社会保险。一方面,对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同的个人,要区别对待,对于缴费高得多给付、缴费少的少给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公平的一种体现;另一方面,这种激励也可以鼓励人们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可以为未来的潜在危机提供更大的安全保障,而且可以促进为社会保险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更充沛的资金,提高其运作效率。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手段,事关广大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建设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考虑增进公平与提高效率的有机结合。
三、中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与公平
从公平的角度看,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低公平的制度安排,但可以看到的市,社会保障逐渐向公平迈进,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例。党的十报告指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目前,我国城镇已经建立起使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镇居民的养老需求。然而,要解决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我国于2003年开始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现状并不理想,不能满足农村对养老保障的客观要求。
比如对于“社会保险”而言,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却也强调了“效率”。再拿失业保险而言,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也是一种对“效率”的追求。对于所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当他们失业的时候都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领到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对于缴费不同人领取保险金的时限不同。这种对“效率”的追求,一方面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平,对于那些缴费多的人也是一种公平的保护,同时又可以起到激励员工缴费的作用,一举两得。
正因为有了“效率”方面的激励,社会保险才能够更加健康有效的运行,如果只注重公平,理性的“经纪人”势必要选择尽量少的缴费,这样会造成社会保险的资金不足;如果只注重“效率”,那么社会保险便会沦为“商业保险”,因此两者的调和不可或缺。现今的政策已经在这方面初具成效,期待着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社会保障在公平与效率中取得更加完美的共赢。
四、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分析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一)公平与效率间同步增长的矛盾性与长期发展的统一性
从长期来看,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没有效率的持续提高就没有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高效率有助于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公平,而公平的增进也会为经济效率的提高创造稳定的外部环境。但在短期内,效率的提高和公平的增进并非同步,任何一方的增加都会以对方的一定损失为代价。
公平、效率与社会保障制度密切相关。公平是社会保障的本质和核心,社会保障制度从其建立之日起,就有互助互济、保障公平的固有特性。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效率的任何下降,都会造成或加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困难。过分追求公平特别是高保障水平的公平,会导致严重的负面效果:一方面,人们逐渐形成依附社会保障的惰性,宁愿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愿从事体力劳动;另一方面,因社会保障支付水平过高,国家财政负担日益加重,政府只能通过高税收来弥补社会保障赤字,导致资本和技术外流,抑制经济发展。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即使公平,也难以长期有效地实施。但是,如果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财富分配的极大不公则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经济发展也会面临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既要坚持公平,也要体现效率,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二)正确处理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合理确定支付水平,使社会保障水平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根据我国人口众多、年龄结构老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未来社会保障负担沉重的现实情况,再考虑到国家层面上的社会保障资源严重不足,社会保障具有刚性、经济不景气时社会保障支出反而会急剧增长,因此,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时候,支付起点应相对低一些,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从整体上只能享受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广覆盖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长期政策选择。
(三)扩大深化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平等
从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看,社会保障最初只覆盖工业工人,随后依次逐渐扩展到商业和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公务人员和农业工人、个体劳动者和小业主,甚至工薪劳动者的配偶。扩大社会保障范围,使之逐步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必然要求。
(四)由社保需求的多元化建立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
社会保障在不同时期、不同文化、不同经济条件和不同制度的国家中表现为不同的模式。我国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结合自己的国力与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国家建立的基本保障制度只能起到基础性作用,解决国民在遇到收入风险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尚无法满足人们多元化的需求。这样,补充保险或政府鼓励的基本保障以外的其他保障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建立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一是能满足不同个体和家庭对社会保障的不同需要,有助于在坚持公平的基础上促进效率的提高;二是有利于解决低保障、广覆盖所造成的公平有余而保障不足以及可能存在的效率损失问题。多样化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多功能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包括国家强制的最低水平的社会保险、由缴费决定或自愿购买的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构成。
(五)扩大筹资渠道,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来源多元化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往主要采用现收现付制。这种模式既不公平,也不能筹集到足够的基金以备未来之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均寿命延长,老龄化社会到来,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健康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要求社会保障既能体现自己养活自己的原则,又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以备将来使用。这就要求实行多样化的筹资模式,即实行以部分积累制为主体,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并存,个人账户制、捐赠、发行彩票和可降低管理成本的志愿者服务等形式相结合的多种来源渠道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
参考文献:
[1]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M].华夏出版社,1987.
[2]王大东.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J].山西财大学报,2007(4).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改进,推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但是从整体上看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
1.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缺乏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农民个人缴纳、集体补助和国家扶持,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无力承担过多的社会保障基金,因此,要想提高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加大国家的投入力度,增强社会增援力量,满足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
1.2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保障目前广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混乱,呈现多头管理。各部门处于各自利益的考虑,部门间工作难以有效协调。一些具体职能的实施上也出现了无法可依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立法层次较低,实施上也呈现不同程度的困难。
2我国农村消费现状
2.1农村消费总量不断增加,但是比重逐年下降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总额呈逐年增长趋势,但是增速迟缓,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的消费速度,并且农村居民消费总额占总消费额的比重呈逐年降低趋势。可见,广大农村的消费潜力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
2.2结构不合理,层次较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是,比重依然比较高的食品类、衣着类支出却显示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依然落后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以北京市居民为例,在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北京市居民的消费数据中看出,城镇居民食品、衣着、居住类消费支出占消费总额的50%,服务性消费占30%;而农村居民同类消费支出仅占消费总额的60%、28%
3对策与建议
3.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分配社保资金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需要,而较低的经济收入又进一步限制了农村居民参与全民社会保障的步伐。因此,国家必须加强财政投入力度,向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倾斜,改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缩小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差距。
3.2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及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分为几个档次,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缴费档次,政府会适当给以补助。实际上,政府补助程度极其有限。因此,可以引导当地的大型企业参与到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来。这些企业既可以直接给予经济上的支持,也可以通过吸收当地农民,解决当地农民的就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政府还可以对当地企业给予适当的引导,使其投入到当地农村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中来。
3.3建立科学的农村社会保障监督管理体系当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面临多头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统一管理,加强协作。同时,建立必要的内、外部监督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监督。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农村社会保障基金是一切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的基础,是关键。近年来,连连发生的社保基金案件直接摧毁了民众对社保项目建设的信心。加强社会基金安全监管,确保每一笔基金到位,做到实用,是整个社会的期待。
关键词: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一、我国目前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政府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对我国公共管理和服务人员,在工作和退休以后,为了保障其生活、学习、工作以及患疾病的情况下,由国家财政拿出转向资金对公务员进行的保障制度,主要涵盖基本工作制度、公务员福利保障制度。中国公务人员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国家公务员的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是公务员的薪金,工资,薪金原则和有关规定或办法的总称。
2.福利制度。公务员的福利制度是在指正常工资以外,由国家或民间社会提供的,旨在解决特殊公务员的工作和生活问题,确保公务员生活水平,以最大限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建立的补偿制度。
3.保险制度。国家公务员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建立的,对公务员及家属生病,残疾,生育,失业,年老,死亡及其他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时,防止他们的收入中断给予物质援助系统。
二、我国现行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法化。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社会保障体系规范,散落在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中,没有形成一部健全的法律规范和完整的法律体系。虽然《国家公务员法》设专章规范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但这些规定过于宽泛和模糊,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不能发挥很好的指导作用。
2.缺乏统一性。我国目前的公务员社会保障系统没有一部完整完善的法律进行规范,所有法规都是单独的法规,已发行的单独的法规,规章,措施和通知,甚至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对公务员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和原则化。因此,公务员的法律依据比较凌乱,缺乏统一性。
3.缺乏标准化。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管理混乱,缺乏标准化,各种关系不能很好地得到理顺。我国目前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是分权管理结构模式:人事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公费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工会还负责相当一部分的福利。
三、完善公务员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十年来公务员制度得到不断发展,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由缺乏动力和活力逐渐进行系统的制度建设,中国的公务员保障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公务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公务员队伍中这成为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
1.有利于提高公务员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
这样可避免公务员家庭生活的风险。公务员与普通工人一样将面临生,老,病,死等问题,在今天的环境中,他们也可能会失业,暂时或永久地失去生活来源,这是生活危险。
2.有利于公务员队伍工作积极性提高
在社会生产条件,家庭财产的能力是极其有限的,需要有取代传统家庭的社会保障,保障公务员和他们的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有利于公务员的工作维持高效率。因为它可以保障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他们可以安身立命,但由于竞争压力的增加,他们自然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做好自己的工作。
3.有利于促进公务员队伍稳定性
我国公务员实行的凡进必考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批高学历,高技能的人进入政府部门,在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他们能够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做出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建设。这是不言自明,为公务员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是能够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并不会出现由于竞争压力大,民心不稳的现象。公务员可以得到基本生活,基本的安全后,大多数人有能力保住自己的饭碗,所以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对稳定和公务员队伍的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推进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具体路径
1.完善我国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
我国完善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应被建立在我国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为基础和支撑上,因此,促进公务员社会保障体制应该是优先基于中国国情和实际需要上,有步骤,有层次,系统地扩展社会保障立法,制定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法。
2.建立统一的公务员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发挥社保基金调剂功能,避免其损失,社保基金管理应该由同一个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应该将民政,人事有关社会保障职能分离出来,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的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务。
3.以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稳定的公务员保险体系
中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建立与员工与企业的对接,但也反映其自身特点,多层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思路是建立三个层次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财政拨款和公务员的个人缴费负担,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由单位缴费(即从国家财政拨款)作为政府雇员的养老保险负担;由公务员自愿为实现老年收入保障而提前进行储蓄的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金。
4.建立纵横交错的公务员保障体制的监测网络
不断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力度,发挥多层面,多个管理局的共同作用。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自律和自我监控,逐步建立起一套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审计检查制度化评价的内部监督机制,并通过逐步探索,完善内部监督信息管理,会计及财务管理机制,同时注意发挥外部监督,特别是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强大功能,重构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体系效果,并加强外部独立审计监督和资金提供者的监督权威,形成主要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资金提供者大会监督,社会组织(包括商业团体,工会等)和民意的有机复杂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