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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车辆管理规范,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第一部分 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四部分 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三、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第五部分 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一、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关键词:浮动抵押 正常经营活动 美国法典
一、问题的提出
在迈向21世纪的今天,我国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扩大,企业作为最重要的融资主体,以其整体财产作为抵押来担保企业债务已成为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现象,也体现了担保物权的发展方向。所以我国《物权法》开始出现浮动抵押制度的规定,如何基于我国的实际,借鉴美国成熟的浮动抵押制度,来促进我国抵押制度的发展,正是本文讨论的目的所在。
我国《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其中,该款并没有对“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界定。抵押人享有自由处分抵押标的权利,但并非等同于其可以不顾抵押权人的利益任意妄为,而是应将这种自由处分限定在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中,以正常经营活动作为平衡抵押权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分界点。因此,正常经营活动的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美国法上的相关规定
《美国法典》547(c)(2)对“正常经营”的界定需满足三个条件:(1)财产的转移是为了支付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正常经营活动或财政事务所形成的债务;(2)财产的转移是当事人之间的正常经营活动;(3)财产的转移必顺遵循正常的交易规则。Www.133229.Com
在判断是否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时,法院一般关注的问题是讨论中的财产的转移是否与当事双方之前的交易具有一致性。若是出于债权人一方的强制行为,则不属正常经营活动的范围内。但在举证问题上各法院看法不一:究竟被告是必顺举出相应的证据来分别证明547(c)(2)所说的三个条件呢,还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前两个条件,那么该证据自然也就满足第三个条件。以下为几种不同的回答:
(1) 只需要证明前两个条件:在j.p. fyfe, inc. v. bradco supply corp.一案中美国上诉法院第八巡回法庭就认为:只要财产的转移对于当事双方来说是正常的,并非债权人一方强制的结果,就可以认定为“正常经营活动”。同样,在上诉法院第十一巡回法庭审理marathon oil co. v. flatau (in re craig oil co.)一案中也认为只要证明交易对于当事双方来说是正常的即可,而不用考虑一般的行业规则。
(2) 三个条件都必顺要证明。一些法院认为既然法律条文中对三条规定是用并列连接词and连接的,那么针对第三个条件就必顺要有相应的证据,不然列出第三个条件就毫无意义了。例如在上诉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审理in re wjm, inc. v. 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public welfare 一案时,以及第六巡回法庭在审理logan v. basic distribution corp. (in re fred hawes organization, inc.)一案时,均持此观点。
三、美国判例法上的具体适用
对于上述所说第一个条件,只需根据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营业性质即可判断,所以在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对此条件的判断一般没有争议。所以下面把重点放在第二和第三个条件的认定中。
1.对于第二个条件:
案例:lovett v. st. johnsbury trucking
案情提要:
原告(债务人):lovett,一家国际运输公司;
被告(债权人):st. johnsbury trucking,一家卡车承运公司。
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虽然合同上写明了债务人应在每次装载货物的30天内支付费用,但实际上债务人平均是在装载后的62天内付款的。双方这样合作了二十个月。之后债务人申请破产,在破产申请提出之前的90天,原告向被告支付的价款总计接近25万美元。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基于破产法的破产法的规定收回支付的25万美元。被告以“正常经营活动”这一例外条款作为抗辩的法律依据。
法庭意见:
(1) 破产法院和地区法院:原告支付25万美元的行为不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要求,所以对此财产仍能优先转移。
(2) 第八巡回法庭:之前的判决只关注合同上的交易规则,却没有关注实际的交易规则。而对“正常经营活动”这一例外条款的判定应关注的是特定的真实的行为。该法庭认为如果被告在破产申请日前的90天内付款的时间间隔与之前的行为、方式、时间间隔一致,则足以证明他满足正常经营的第二个条件。
小结:
从此案中可以看出,要满足第二个条件必需举证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交易从始自终具有一致性。其中有两点需要注意:(1)这种行为是实际交易进程中表现的一贯行为,可以从行为表现、行为方式、时间间隔几方面考察,而不应该理解为合同中约定的应然行为模式;(2)对此条件的证明范围只限于当事人之间。
2. 对于第三个条件
针对第三个条件,怎样才算是“正常的交易规则”呢,国会的立法中并不没有明确说明,各个法庭在判案时也对证明此条需要何种证据而意见不一。
有法官认为,被告人只需要证明财产的转移在行业内被公认为是正常的即可,但并不需要证明行业内惯用的一套标准的存在。接下来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在做上述分析时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哪个行业的标准呢?例如在tolona pizza一案中,债务人(tolona pizza),一个批萨生产商,接受债权人提供的香肠作为其生产原料。在审理此案中posner法官提出疑问:对于判断正常的交易规则来说,是应该看香肠提供商与批萨生产商之间的交易呢,还是要看香肠提供商与所有客户之间的交易呢?
案例:lovett v. st. johnsbury trucking
案情提要:前已述
法庭意见:
(1) 破产法院和地区法院:上述两法院认为只要满足了前两个条件,第三个条件自然就得到满足,所以单独对第三个条件进行判定。
(2) 第八巡回法庭:被告提供了两位官员的证供,说明迟延支付在卡车运输行业是普遍现象。也就是说被告在原告履次迟延支付的情况下仍与其进行交易,是符合该行业的一般交易规则的。基于此,该庭认为第三个条件得以满足。
案例:jones v. united savings & loan ass,n
案情提要:
原告(债务人):u.s.a. inns;
被告(债权人):united savings。
作为占有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按约应在每月30日向被告支27940美元, 直至1992年7月29日。但截止至诉至法院时u.s.a. inns 实际支付了31次债务,总计19万2千零8美元。之后u.s.a. inns申请破产,在申请破产前的90天内原告u.s.a. inns向被告偿还的债务数额总计为63000美元。之后,u.s.a. inns认为按照破产法这属于优先转移的财产,遂向破产法院申请司法裁判,要求撤销之前转移的63000美元。然而,被告united savings认为这笔款项属于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的支出,按照《美国法典》547(c)(2)条,它应该属于优先转移规定的例外情况,故原告对其不具有撤销权。
证据:
被告提出的一份证据为united savings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benage先生的证供。benage先生证实在存款和贷款行业有这样一个惯例,那就是虽然顾客没有按时归还全部欠款,但只要他还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机构都会继续与他的交易。benage先生还证实节约监督局要求united savings 在与未按时付清全部债款的顾客交易时仍要遵循全行业协议。事实上所以8-10%的united savings的顾客都像u.s.a. inns 一样,没有按时还清全部贷款,但united savings仍与他们继续进行往来。所以benage先生认为united savings 和u.s.a. inns之间的交易符合存款与贷款行业处理不良贷款这类事务的一般规则。
法庭意见:
(1) 破产法院:该法院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满足界定“正常经营活动”的前两个条件,但却不足以界定第三个条件,被告提出的证据只能证明该行业一般怎样处理其它未还清贷款的账户,却未能举出客观的证据证明其行业的一般的交易标准。
(2) 联邦地方法院:该法院在对第八巡回法庭之前审理过的一个相似的案例(lovett v. st. johnsbury trucking)进行解释后,提出了两个问题:1)被告是否一定要针对第三个条件举出证据;2)此案中被告出示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第三个条件的满足。对于第一个问题,联邦法院认为之前的判例没有要求被告针对第三个条件举出特别的证据;对于第二个问题,该法院比较之前判例中辩词后,认为被告united savings提出的在存款与贷款行业处理其他未付清贷款的账户的证词,足以证明第三个条件的满足。
(3) 第八巡回法庭:该庭首先采纳了第六巡回法庭在审理logan v. basic distribution corp. (in re fred hawes organization, [*835] inc.)一案中的分析,即认为三个条件都应该满足,否则国会立法时列出的第三个条件就失去了效果。其次该庭认为对于第三个条件被告应给出客观的证明。那么采用何种证据呢?对此该庭继承了第六巡回法庭在logan一案中的意见,认为对于第三个条件的满足必顺举出相关行业的客观证据。即如果行为对于相似情况下的交易行为来说显得极为异常,才能被排除在“正常经营活动”之外。另外该庭认为这样的结论是符合国会的立法意图的,即否定在债务人即将破产前,债务人或债权人做出的异常行为。所以在此案中benage先生的证供正是一种客观证据,证明了处于相似交易情况下行为的一般方式,所以被告的证据满足“正常经营”的三个条件,理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小结:
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要满足第三个条件必需举证财产转移的行为与处于其它相似交易情况下债权人的行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被告举证时只要证明相似处境的交易中的通常处理方式,而非整个行业的一般行为方式。另外,被告的初次举证只限于最低限度。即如果原告没有提出相反的证据,则认为原告的证据足以满足第三个条件。
四、结语
【关键词】市场营销 制度经济学 劳动分工
一、引言
金九银十历来是房地产及家具企业的销售旺季,今年的房产限购令给往年火热的房产市场带来了丝丝寒意,不过各家具企业还是卯足了劲,借国庆金周的东风来提高自己的销量。
二、促销活动安排
甲家具城采取了优惠券制度,在甲家具城内的各家具企业1消费每满两千元,即在所购商品总价上减两百元。客户可在家具城进门处凭有效证件领一张优惠券,客户登记好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后,即可领取。实际领取的时候是不限张数的。这个台账记录了领取优惠券客户的信息,这些客户是卖场的潜在客户,他们具有很强的购买意向,这是第一本台账,是后续商家评价活动效果的第一个数据来源。
此安排的特点之一是只有客户所购商品总价高于两千元才会享受到甲家具城给予的优惠,这样就激起了客户的购买欲。客户参与甲家具城的国庆特惠计划,必须达到最低门槛,在各商家的销售合同不可并到一起结算的安排下,客户就会尽可能把自己所需的商品在一家商户内购齐,以最大程度地享受国庆特惠,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客户单张合同/单个商户消费总额的最大化。本来可以在两家商户购买的商品,在单张合同方可享受特惠的安排下,客户往往就会集中在一家消费。
优惠券活动的推出,甲家具城与城内各商家是共享收益的,城内各商家通过此活动加速了货物的走量,提高了销售额;而甲家具城在国庆金周为各商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促销平台,也促进了自身收入的提升。从收益共享的角度看,推出优惠活动的成本,甲家具城是可以与各卖家共摊的,当然是否共摊还取决于甲家具城与各卖家的议价能力孰高孰低。
三、促销活动对比
反观乙家具城在国庆期间推出的优惠活动,力度显小,仅仅是一口价活动与购物满三千元,返还五十元现金。一方面一口价似乎不算什么优惠活动,不如甲家具城购物满两千,即优惠两百元的活动吸引大众眼球,客户不容易从一口价的活动中,直接看出实惠来。另一方面,满三千才可享受现金返还优惠,而且仅返五十元,力度太小。两个活动组合到一起,似乎没有给客户带来切实的实惠,吸引力上不如甲家具城来的直接。好的营销活动应该简洁、吸引眼球。
四、家具城内部运行制度支撑
甲家具城国庆特惠的成功之处,其实并不仅是它的优惠力度,更重要的在于其早已形成的内部运行制度,这套制度支撑起优惠券的特惠活动计划。甲家具城采取的是统一收银的模式,整个卖场内只有一个收银台,就在甲家具城大堂内,客户在卖场内与任何商家达成的交易,最终都要集中在这里付款,统一收银的安排,实现了卖场内较高程度的分工,各卖家只需配备一名店长、三几名导购即可,而无需再设置收银岗位,大大减轻了店长负担,卖方可集中精力于推销自己产品,做自己专长的营销,而收银相关事项统一由甲家具城负责,这样甲家具城方面就可以在大堂内增设一位数据记录员,所有成交信息均要在这里登记之后,才可至收银台结账,登记的信息包括商家信息、客户信息等,这是第二本台账,结合前面所说的第一本台账,可以分析出领取优惠券的客户有多少最终达成了交易,若此比例高,则说明活动做得好,应该加大优惠券的分发力度,还可分析出达成交易的客户中有多少是领过优惠券的,若未领优惠券而达成交易,排除极少数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一般是卖家未参与商场特惠活动,而是直接把优惠做到成交价中,直接提供给客户购物满两千返两百的优惠2。
五、家具城内部的分工与协作
从集权与分权的角度上,甲家具城优于乙家具城。乙家具城内各商家是单独结算的,即各商家店内都摆有一台刷卡消费用的POS机及配套设备,在分工与协作的深入程度上,乙家具城输于甲家具城,乙家具城内部各商家只是简单的借用乙家具城这个卖场平台,形成成行成市的规模,而并没有深入协作,如前文所述,一方面乙家具城模式没有把各商家重复的工作(收银、结算)整合起来,进而从整体上减低了各商家成交速度,也不利于在卖场内部形成各种丰富的知识源头3(收银知识、营销推销知识),没有足够的知识增量,则不利于形成整体的竞争优势4;另一方面不利于乙家具城像甲家具城般在重大节日举办全场统一的、便于事后评价活动效果的活动。
六、最优化卖场行为
从卖场角度而言,第一,它应该尽可能地整合其内各卖家手上的资源,把一些能够产生规模效应的、非核心的、简单重复的工作整合至一处,比如收银、数据统计分析;第二,集合所有卖家力量,采取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策略,对外以统一形象、明确信号形成强大的营销、宣传攻势,并最小化各卖家的营销宣传成本;第三,让各卖家集中力量在向客户营销品牌、推销产品、达成交易上。
参考文献
[1]朱锡庆.知识笔记[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10.
[2]杨小凯,张永生.新兴古典经济学与超边际分析[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5.
[3]周文.分工、信任与企业成长[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9.1.
注释:
1.甲家具城是一个类似于沃尔玛的家具大卖场,不过它仅吸引家具类企业进驻,拢合国内众多的家具品牌,对外统一用甲家具城的招牌吸引客户前来选购。
2.此种做法不妥,令优惠券制度安排形同虚设,客户无需优惠券即可享受到优惠,卖场可通过成本分摊的方式来做实优惠券制度,比如只要通过优惠券达成的交易,卖场承担优惠券面值的百分之十,这样一来,卖家就会纷纷推荐客户使用优惠券,而不是拒绝优惠券。
3.关于知识源头、知识增量的提法似乎很新,关于此方面的知识详见朱锡庆教授的新书《知识笔记》。
【关键词】单独招生 高职院校 实训教学
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培养目标有较大的差别,高职院校强调知识够用,动手能力较强的技能型人才,侧重对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而本科院校强调知识的广博与厚度,让学生具有较深的理论基础,以培养学术型、工程型人才为目标。因此,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的教学模式就具有较大的不同,从而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标准的编定、教材的选择、授课的方式等方面也有较大的差别,这些差别中,最突出的就是高职院校实训课程的开设。对于一些工科专业,通过仿真实训让学生操作相应工艺流程环节,就可以很好解决实训教学问题,但对于一些经管类专业,比如市场营销专业,由于很难模拟或仿真真实的市场环境,因而,经管类专业做好实训教学环节要比工科专业要难。因此,摸索出一种适合市场营销专业实训教学的新模式对提高教学水平,增强学生综合能力都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开始,由高职院校实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单招范围逐步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示范性高职院校扩展到所有的高职院校。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高职院校的生源结构将全部变为单招学生,因此,在单招背景下如何探索适合新生源结构的实训教学模式就非常有必要。
一、市场营销专业实训教学现状
(1)以模拟软件为载体的实训教学。很多院校购置由专业公司开发的模拟软件来组织实训教学,例如ERP模拟企业经营软件、市场营销模拟软件、网络营销模拟软件等,这些软件再现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市场交易行为,让学生以组建模拟公司的形式,以软件为平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这种实训教学方式调动了学生积极性,让学生通过团队形式开展工作,提升了团队合作意识,提高了教学效率。但这种方式也有其局限性,由于所给定的操作环境是虚拟的,学生通过点一下鼠标就完成了各种交易,对真实市场竞争的感知不足,工作岗位所需技能也不能得到很好培养。
(2)以企业为载体的实训教学。通过与企业合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让学生到真实企业参观、学习。这种方式很好的让学生感知了企业是如何运作的、如何经营的,对学生全面认识企业,明确不同岗位工作职责有较大的帮助,但由于实训时间较短,企业也不愿把一些重要工作交予学生完成,学生只能是看和帮忙,降低了对学生的锻炼价值。同时,在企业实训时,一般会采取分岗轮岗形式,老师没有办法照顾到所有学生,对学生的指导较少,也降低了实训效果。
(3)以校内实训室为载体的实训教学。近年来,很多高职院校投资建设了大量校内实训室,根据课程特点在相关实训室完成相关课程,这些实训室主要是围绕某一岗位工作环节而建,例如商务谈判实训室,营销策划实训室,礼仪实训室等。实训室围绕工作特点进行规划和布局,学生在实训室完成结合某一门课程的实践操作环节,在一定层面上提高了学生这方面能力,但市场营销专业学生需要较强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挫折调整能力等,而这些能力在实训室得不到很好的锻炼。
二、单独招生背景下市场营销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探索
(1)依据市场营销专业就业岗位要求设计实训课程。通过对本专业学生就业单位从事岗位分析,发现市场营销人才的目标岗位分布很广,构成了很明显的目标岗位群(如表1所示)。其中:推销员、业务员或营销员是最主要的岗位。因此,本专业培养人才主要面向工商企业的营销员、推销员、营业员基层岗位和具备营销策划、公关宣传能力的销售主管和部门经理等中层岗位。我们在设计实训课程时就应该与学生主要从事的岗位结合起来,有的放矢。例如,我院设计的主要实训课程有:产品推销实训、市场调查实训、营销策划实训、模拟企业综合实训、商务文案写作实训等,高职院校应结合理论课程开设顺序与专业能力形成规律,安排合理的实训课程次序。
表1 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就业岗位群
(2)结合学情,打造“三改一加强”有效实训课堂。课程的有效不一定能保证课堂的有效,单招学生的基础薄弱,学习主动性不强,这就需要对实训课堂进行改革,保证实训课程的效果,最终培养有竞争力的学生。
改革实训内容。实训内容是保证课堂有效的首要条件,教师在授课时需要结合课程标准,按照实训场地、实训实践要求等来设计实训内容。实训内容的设计需要教研室全体教师的反复研讨,确定实训项目。实训内容一定要能够落地,也就是在本校能够实施。可能别的院校的实训内容很好,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在本校并不能很好实施,这样的实训内容是无效的,因而不能简单照搬别的院校的实训内容。这项工作需要授课教师参考大量资料和职业标准,反复修改,力求最优。
改革实训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面对生源结构变化后必须改革的内容,原来的统招生基础好、积极性高、学习氛围好,而单招学生的状况却不够乐观,很多教师都感叹授课之艰难,批评学生不爱学习,对于教师来说,首先需要去转变自己,再去改变学生。其中教师首先要改变的就是教学方法,例如,笔者在讲如何制定调查方案时学生觉得枯燥,没有用处,我就采取先做后讲的方法,先让学生自己去做调查方案,以学生的作品为案例来讲哪些正确,哪些还应该考虑,很好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改革考核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自己的表现得到老师的认同,原来实训课程一般都是在实训结束后评定成绩,在改革时我们采取“过程式”结合“步进式”的考核方式,即把实训项目划分为若干子项目,子项目再划分为具体任务,每项任务对应具体分值,学生每实训一天公布一次分数,让学生看到自己每次行动的效果。授课教师在实训前就应该制定的分值详细分布的考核方案,并向学生公示,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加强实训课堂管理。实训课堂和理论课堂相比,比较随意和松散,在教师讲完或示范结束后需要学生自己动手练习操作,单招的学生经常会偷懒、睡觉、玩手机,这时教师需要承担管理课堂的职责,而不能认为教师只管讲,学生听不听、练不练和自己无关。
(3)多种实训载体优势互补,构建“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在高职院校实训教学现状中提到各种实训载体,例如软件、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等,每种载体都有其优缺点,不能盲目的认为孰优孰劣,而应该找寻规律,有序组合,按照学生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创新实训体系,我校经过多年摸索,提出了“四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经过几届学生的应用实践,效果很好。我们把实践教学体系划分为营销基础素质训练―专业技能模拟训练―专业技能实战训练―自主创业实战训练四部分,实现了实践教学的顺序化、层次化、系统化,有效整合了实训资源,实现了基础素质训练与专业技能训练的统一,模拟训练与实战训练的统一,校内训练与校外实践的统一,指导性实践与自主性实践的统一等“四个统一”。这一体系与实训条件建设相融合,成为我校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的突出成果,在全省具有鲜明的创新性、领先性及示范性效应。
参考文献:
[1]王锡麟,王妙.构造市场营销专业实践型教学体系[J].上海商学院学报,2004.
[2]宋新平.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探析[J].河南教育,2011.
[3]叶伟英.体验式市场营销实践教学模式探讨[J].中等职业教育,2009.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关于明确各项工作组织职责及成员单位的通知》(××市城乡整治[____]_号)以及省工商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的要求,着力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达到整洁、文明、交易有序、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
加强对××城区__个农贸市场、__个小商品交易市场,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场镇农贸市场、公路干线场镇的农贸市场的综合管理,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积极督促市场业主对市场设施的完善和容貌的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和市场“牛皮癣”的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
三、整治工作的内容
按照省委刘奇葆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近期和长期相结合的原则,立足长远,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使城乡市场容貌有重大改观。我市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秩序组长单位的工作职责,在着力市场及户外广告整治“五个规范”的同时,把城区市场、乡镇农贸市场按照“三化”市场建设要求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场监管及户外广告监管“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整治标准(试行)》要求,打造为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对今后新规划的市场,一律按照省级或市级“三化”市场标准设置。
(一)清洁化整治内容
_、市场划行归市,交易秩序规整。做到划线定位,道路畅通,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_、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不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无占道经营或乱堆乱放杂物现象。
_、市场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和集中处理垃圾箱(桶)(不能设置厕所的市场应指定相对固定的公厕)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蝇蛆。
_、市场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货台,货台保持洁净,商品摆放整齐、干净。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应每户(摊)备有一个垃圾筐,无溢出垃圾。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要实行垃圾袋装,倒入指定地点,严禁随地削、剥菜皮、烂叶和乱倒污水。
_、鲜活水产品交易区应配置蓄养池、宰杀操纵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品摊位前须设置下水明沟,不能使污水横溢。
_、活禽交易区应点杀分离,或至少设置_处封闭式集中宰杀间,产生污物应专门收集,及时处理,销售家禽严禁用沥青、松香脱毛。
_、市场熟食经营摊点有食品夹、洁净包装物、专用容器、卫生外罩等“三防”设施,熟食售卖店(摊)“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齐全、悬挂位置醒目整洁,无敞售现象。经营者、操作者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帽和袖套。鲜肉、活禽(畜)及其制品经检疫检验上市,蔬菜净菜上市。
(二)秩序化整治内容
_、市场设置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按每_-_万人口设置_个农贸市场或其他综合性市场(超市),主办者具备法人资格。
_、市场内(外)规划有停车场。省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的__%以上,市级“三化”市场停车场面积应占商用营业面积约__%以上,车辆的停放有专人负责。
_、市场设有物管和相关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区有___户经营户以上的农贸市场和农产品(含水果)批发市场要设置农产品质量检测室。
_、市场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消防器械配备充足,使用正常。
_、做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车辆归位、广告归栏、垃圾归桶;实行生熟食品、鲜活商品、自产自销商品经营分离。农贸市场按照果蔬类、鲜活类、禽蛋类、粮食类、水产品、活禽交易、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设置,标示牌醒目,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_、市场举办者办理了企业法人(市场专项)营业执照,依法承担市场的经营管理职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义务。
_、市场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按照__—__户经营户计,最少人员配备:管理人员_人、保洁人员_人,均应配证上岗,保安人员,还应着装,确保市场卫生、整洁、经营秩序良好。
_、市场举办者负责对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与场内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合同率__%以上,其中包括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市场环境卫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者退市等主要责任条款。
_、市场举办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
__、市场应设置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的公用电子公平秤。
__、市场内经营者证照齐全(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除外),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__%以上,亮照率__%以上。
__、市场内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钱卖、骗买骗卖、短斤少两,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__、市场内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商品信誉卡、商品协议准入、商品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责,实行商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制。场内经营者索证索票比率达到__%,其中索证索票种类齐全的比率超过__%;建立真实完整进销货台帐的经营者比率超过__%。
__、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消费者在市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经查实的,帮助消费者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或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再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追偿。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__%以上。
__、工商部门应以属地管理为基础,落实市场巡查、商品质量准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经营户“经济户口”管理等措施。对场内___%的经营者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号、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内经营地址等),且档案与实际情况一致。
__、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场内经营主体管理规范到位,秩序良好。制假售假、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__、监管上市商品质量,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及国家禁止上市的各类商品禁止上市销售。加强对上市商品质量的监测工作,对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公示,并对相关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有每天快速检测记录,快速检测不合格率低于_%。现场检查发现经销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的户数占总抽查户数的__%以下。
__、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开展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分子、诚信经营户等评比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行业协会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场内经营者按信用分类监管达到a级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户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__%以上。
__、户外广告和店门(店招店牌)应用语准确,文字规范,不得出现虚假违法广告以及黄色、低级、庸俗的广告和招贴。户外各类型广告的设置以及企业、个体经营户店招店牌的悬挂、摆放等,应合法有序、整洁明了、完好无损。
(三)优美化整治内容
_、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堆放杂物。
_、市场设置有公告栏、政策法规宣传栏、违法经营行为公示栏、商品行情公告栏、意见簿、投诉箱、投诉电话、公平秤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要有清晰的标识。
_、市场大门要有清洁、美观、醒目、完整的名称标识,无占用门口通道。
_、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_、市场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_、市场设有场牌、商品分布示意图,悬挂在进出大门处。市场标识、标牌设置统一、整齐、醒目。
_、市场货棚、货台(柜)、店招统一,布局协调合理。
_、农贸市场或综合市场设有专门的农民自产直销区。
_、生鲜肉品交易区应配备分割台,统一吊挂销售。
(四)制度化整治内容
_、市场举办者自律制度
(_)市场举办者第一责任人制度;
(_)质量承诺制度;
(_)重要商品准入制度;
(_)商品质量准入制度;
(_)商品质量自检制度;
(_)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
_、市场管理制度
(_)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
(_)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和清退制度;
(_)督促和检查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制度;
(_)进场商品台帐管理和检查制度;
(_)不合格商品退场制度;
(_)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_)品牌商品登记管理制度;
(_)消费纠纷调解登记制度;
(_)不合格商品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制度;
(__)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__)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
(__)市场产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等;
四、工作安排
(一)十五天初见成效(_月__日在—_月__日)工作措施
_、督促市场业主以整治“脏、乱、差、臭”,改善市场环境卫生为内容的市场环境整治行动,着重清理市场内卫生死角,合理布局市场区域,摊位划行归市、停车归点、垃圾归桶;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占道经营、市场堵塞交通的势头得到遏制,清理整治市场冒口经营行为,确保城区内市场无冒口经营现象;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经营秩序,着力解决经营户乱摆摊、乱设点、超门店经营及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保证市区内主要市场卫生清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_、督促市场业主清理整治市场内牛皮癣广告和市场内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灯箱广告牌匾,确保市场内各类广告规范、符合要求。
(二)五一前有重大变化(_月__日—__日前)工作措施
_、督促协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设施,对市场光亮、下水道、消防设施进行改造,使市场设施功能达到市场运行的基本条件,继续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和整治,巩固保持前阶段的整治成果,保证初见成效的项目继续深入开展,并在月底前再取得重大变化;
_、引导经营户自觉办理各种证照,切实做到合法经营,亮照经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市场有照经营户占市场经营户总数比例达到__%以上,亮照率__%以上。;
_、协调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乱刻乱画、张贴小广告等“牛皮癣”行为,配合公安部门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的问题,积极营造文明、卫生的交易环境;
_、规范户外广告活动,加强城镇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的管理;对利用户外广告、媒介广告、印刷品广告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依法予以严肃查处,着力营造文明、健康、有序的广告经营环境;
_、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卫生保洁工作,根据市场经营户量的多少,落实市场卫生保洁人员,每__—__户经营户确定一名保洁人员,初步形成市场定时定期清扫清运垃圾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深化阶段(____年_月_日—_月__日)
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费纠纷、不合格商品率等明显减少,形成市场容貌整洁、管理井然有序、市场繁荣活跃、户外广告(店门)管理规范的良好局面。
(四)巩固提高阶段(____年__月_日—__月__日)
通过整治工作实践,抓好成效巩固、总结,推广市场整治管理先进经验,使我市各类集贸市场成为政府放心,老百姓满意的市场
五、工作要求
_、全市工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力以赴、迎难而上、任劳任怨、认真履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_、各区、县工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指挥机构健全,严格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以铁的纪律,严格督查、考核、奖惩、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