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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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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整改措施

营商环境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按照《2021年市营商环境评价暨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指出的问题,我镇精心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动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我镇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镇,打造一流生态乡镇”的奋斗目标,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二、主要问题

1.为群众服务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低。

整改措施

(1)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贴近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镇村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多和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冷暖,让他们把我们当朋友。二是服务群众,做群众的暖心人。镇村干部要热情接待群众,当好“服务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要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到党的温暖。三是加强便民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道路大中修、通户工程、公厕、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让城乡环境整治成为群众满意、人民受益的“民心工程”。三是丰富日常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百姓大讲堂活动,大力建设农家书屋,不断更新书籍和完善配套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完善健身设施,实现体育器材镇村全覆盖。做好现有健身器材管护工作,对损坏的健身器材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和无安全隐患。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整治“四凤”问题,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坚决惩处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清洁办、镇宣传线、镇文化站、镇新村办、镇便民服务中心。

2.落实上级政策(惠农、惠民等政策)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

(1)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让镇村干部成为政策的“明白人”。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条幅标语、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宣传,由各村(居)挂点领导带领蹲点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3)规范政策落实。规范各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办理程序,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4)公开政策享受。及时公开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障群众的政策享受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站、镇民政所、镇农医所、镇宣传线、镇便民服务中心。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满意度低。

(1)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岗定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做好日常值班安排,按时上下班,加强错时延时服务,镇纪委不定期进行督查。

(2)优化服务态度。服务热情诚恳,做到“微笑服务”,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坚持以人为本,设置接待室、指示牌、文件袋、便民眼镜、雨伞等物品,营造温馨办事环境。

(3)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对办事群众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时转办上报,实行群众问题台账管理,落实解决问题销号机制。

(4)建立评价机制。在每项便民事项办理结束后,由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并将评价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对照评价分项指标,认真梳理第三方评价和收集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自身不足,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我镇营商环境2021年得到跨越式提升,在市组织的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前列。

(二)抓好整改落实。

各站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要亲自过问,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各站所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营商环境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店外经营、城市牛皮癣等老大难问题,有效解决“治理一反弹一再治理”恶性循环,营造良好的营商安商软环境。

一、问题情况

城区内依然存在少量流动摊点和自发形成的小市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夜间主次干道、繁华街巷露天烧烤有所探头。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城区市容环境,不利于在客商面前展现我县城区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主要原因

由于老城区在车辆停放、农贸市场、烧烤经营等方面规划较为滞后,造成了相关停车场及停车设施配备不齐全、停车困难,流动摊点和露天烧烤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宣传发动

召开营商环境改善工作专题会,梳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抓落实。通过出动宣传车循环播放、发放宣传页、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容环境整治通告和各类专项整治通告,同时对辖区内流动摊点、露天烧烤、城市牛皮癣、店外经营等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

(二)集中治理

1.露天烧烤市场规范管理:对露天烧烤实施集中整治,占用人行道路、露天经营的烧烤摊点一律取缔。有独立经营场所在室内经营,违规经营的送达法律限改文书,对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烧烤摊点予以强制取缔。

2.城区秩序集中整治:开展集中清理活动,彻底清理城区内占道经营、店外店现象,各类经营性活动必须进场、进市、进院、进店。整治城区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和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3、重点整治城市牛皮癣。集中大规模清理违法小广告,特别是对城区建筑物外墙、电杆、路牌、站牌、护栏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居住小区乱喷涂、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全面取缔城区违法小广告。

4、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管理,与交警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城区乱停现象。严管重罚,加大对城区违规停放车辆查处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早中晚分队全天候巡查,加强高峰时期巡查力度;出动宣传车宣传,发放机动车非机动车整治联合通告宣传材料。

(三)加强日常长效管理

营商环境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牵头指标: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答卷样本企业分工

配合指标优化财产登记 破产营商环境 企业开办)

2020年以来,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从精简贷款申请材料、优化业务办理环节、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等方面着手,提升标准,强化措施,积极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全力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切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围绕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对标学习新泰市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便捷获得信贷内容及完成时限,推动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

(二)提高获得信贷便捷性,优化营商环境。健全银企对接工作机制,依托企业金融辅导员制度,加大了融资政策与“获得信贷”评价指标解读力度,筑牢互信合作基础。拉出“获得信贷”办理清单,对标同质、同类机构先进水平,做深做实做细企业工作,精简业务办理环节及材料,缩短办理时间,除农发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平均办理环节由原来的5个减少至4个、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至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2件减少至6件。

(三)畅通服务渠道,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人民银行县县支行、建设银行县县支行2个征信查询服务点的基础上,引导农行尽快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征信查询服务点,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征信自助查询设备,力争征信查询服务点达到4个。积极协调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目前,已有农行、建行、农商行3家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8月7日召开优化财产登记和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模式,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延伸至金融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确保企业和个人在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同时,一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无需再到登记机构申请。目前,县农商银行已设置“互联网+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窗口开展业务,有6家金融机构已铺设登记专线,正在积极开展设置自助终端、设置专门服务窗口工作。

(四)搭建政银企合作桥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成绩的根本还是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加大企业融资需求摸底调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上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严格执行减费让利政策,特别是大力争取降利率、新增授信、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千方百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截至8月末,全县贷款余额268.04亿元,较年初增加7.67亿元,增幅2.49%;余额存贷比73.49%,居全市第二位。扎实开展企业金融辅导员进企辅导工作,成立县金融辅导工作协调小组,组建10支金融辅导队,配套明确10名金融服务专员,指导33名企业金融辅导员与105家县级辅导企业定向对接辅导,筛选推荐56家市级辅导企业,切实打通了金融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经调研对接,有融资需求的县级辅导企业28家、融资需求额度9273万元,现已解决18家企业融资需求4453万元。

创新金融产品,开辟信贷绿色通道。细化措施,全力争取金融政策和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授信申请材料,压缩授信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今年以来,6家银行为百货大楼3家纳入名单的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9013万元,年利率低至2.9%-3.15%,从评级授信到发放贷款压缩至24小时以内。同时,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破解企业抵押、担保难题,截至目前,工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依据企业纳税、银行流水、工资发放或电费缴纳等情况,推出信用贷款,现已支持85家企业、7106万元;农发行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抵押贷款1笔、额度5000万元;莱商银行开展政府采购贷1笔,额度500万元;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科技贷款,现已支持2家企业、1000万元;县农商银行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现已支持9家企业、2090万元。

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面对资金链风险引发的三家担保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局面,争取银行采取降利率等措施予以帮扶支持,以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稳定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指导县农商银行、沪农商村镇银行2家地方法人银行科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在“风险可覆盖、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为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持,真正为企业节约了融资成本。

(五)开展督导调研,督促整改落实。为全面了解各银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提高获得信贷工作水平,由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县县支行、银保监分局县监管组组成工作组,于8月25日-9月7日对各银行能否按照“4、6、6”标准办理信贷业务、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服务业务办理推进情况、企业开户办理时间、19年9月至今新发放贷款企业包保对接情况工作开展督导。在督导过程中按照各金融机构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了反馈整改意见,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整改落实。

(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包保责任制度,做好与样本企业联系对接工作。根据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要求,2020年获得信贷指标企业样本筛选标准为评价期内参加银企对接会的企业,经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接,现已确定12家样本企业,并建立了部门联系企业包保责任制度,明确了包保责任人和分工责任人,与样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联系对接,确保企业法人与企业相关人员知晓、理解、配合优化营商环境与便捷获得信贷相关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七)任务清单按时完成,问题清单即知即改。根据《县县便捷获得信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优化营商环境事项任务清单工作安排,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的精简企业获得信贷办理环节、缩短企业获得信贷办理时间、减少企业获得信贷申请材料已于8月底提前完成任务。根据县营商办反馈的关于便捷获得信贷问题清单,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确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信贷产品及担保政策分散、建立僵尸企业出清制度已于8月底整改完成。

优化财产登记

营商环境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针对学校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饮食摊点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1.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合法经营。

2.持证经营户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资料,各种安全制度,按规程操作,同时要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3.加大对无证经营和不规范的营业单位的执法检查,责令其整改到位,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个人和现象将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且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安监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工商分局、食药监办、派出所、中心初中、城管中队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全镇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流动摊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负责对以学校食堂或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食品的黑窝点。

(二)工商分局负责对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的小商店、小吃店、餐饮店,依法予以取缔。

(三)食药监办负责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检查,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提高师生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水平;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实行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业并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中心初中负责对学校内部食堂管理,开展校内餐饮卫生安全自查,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对学校门口附近占道经营的流动食品摊点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应符合设置要求。

(六)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学校及其周边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妨碍、阻扰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五、时间部署

2月28日至3月5日由安监所牵头,组织工商分局、派出所、中心初中、城管中队、食药监办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执法。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到位。

六、整治内容

根据相关部门平时执法检查的情况,我镇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校周边存在设施简陋的无证无照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二是在学校门口存在流动烧烤店、食品摊;三是部分学校及周边的商店内存在“三无”及劣质食品。

重点整治内容:

1.加强学校食堂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建设情况,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掌握个人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由食药监办牵头,中心初中积极配合)

2.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商店检查。主要检查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由工商所牵头,中心初中、城管中队、派出所、安监所、食药监办积极配合)。

3.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检查。主要检查餐饮摊点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由城管中队牵头,中心初中、工商分局、安监所、派出所、食药监办积极配合)

4.学校及周边食品加工企业、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设施设备情况、经营加工流程、卫生环境、原材料进购、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由安监所牵头,中心初中、工商分局、城管中队、派出所、食药监办积极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

(二)形成监管合力。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整合监管力量、监管资源和监管信息,推行联合执法,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营商环境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规范涉酸钢管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用酸和废酸的购销、运输、储存、出入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涉酸钢管企业的治污能力建设,督促其完善治污设施、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三)完善涉酸钢管企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涉酸钢管企业完成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并与县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管。

二、责任分工

(一)环保部门:负责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管,依法对废酸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企业完成视频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

(二)公安部门:依法对涉酸钢管企业生产用酸的购销、运输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涉酸违法犯罪行为。

(三)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涉酸钢管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对生产用酸和废酸的储存方式、储存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加强应急演练。

(四)交运部门:负责生产用酸和废酸运输过程中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对专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查处企业违法经营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行为,对已经县政府关停的企业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六)供电部门:负责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断电,对已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断电的企业,未经批准不予恢复供电;对私接、偷改用电线路的,进行严厉处罚。

(七)有关乡镇(街道):加强本辖区内涉酸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倾倒废酸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一旦辖区内沟渠发生水质污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牵头、排污企业出资、环保部门指导,对被污染坑渠进行治理,并配合相关部门严厉追究排污企业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下旬开始至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检查阶段。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县政府组织监察、环保、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经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对涉酸钢管企业进行执法大检查,逐企业开展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拉网式排查和监督检查。一是查手续,看企业的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生产用酸和废酸购买运输手续等是否齐全。二是查设施,看企业治污设施的维护、运行是否正常,酸及废酸贮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查记录,看企业生产用酸使用量、废酸产生量和处置量是否相符。四是查排污口,看企业排放废水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暗管排污等违法行为。五是查,看企业厂区周边有无坑渠,监测坑渠内水质状况,查明来水源头。六是查,看企业是否存在环保部门不掌握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反馈给企业,并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拿出解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工作标准和整改时限。

(二)整改落实阶段。各涉酸钢管企业要根据联合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进行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要设置环保专职人员,并加强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知识的培训;要对有故障的治污设施尽快检修,不能满足现有治污需求的,尽快报请深度治理或更新;多余的排污口和暗管要立即封堵。

(三)总结验收阶段。县政府组织监察、环保、公安、交运、安监、工商、经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针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验收,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实施停产整顿,直至关闭取缔。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健全涉酸钢管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监察局、经信局、环保局、公安局、交运局、安监局、工商局、县供电公司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酸钢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