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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上海世博会公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处置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及保障工作,以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l)《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7)《*市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交通运输部《上海世博会公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9)《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可能发生的与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相关的突发事件;其主要对象为交通运输企业、车辆(船舶)、驾驶员(船员)以及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的管控和安全防范:
(l)经营线路有一端在上海辖区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汽车客运站;往来于上海的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以及运行所经的货运站(场);
(2)由我市内河(长江除外)进入上海内河水域的船舶、人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港口、码头;
(3)通向上海的主要公路、桥梁、港口、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
1.4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根据我市交通系统管理体制、机制的实际情况,以及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需要,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发生的需要我市交通行业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原则上分为公路保障类、水路保障类、运输保障类三大类。
突发事件分级及事件预警分级,应按市交通局的现有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我市道路、水路交通现状和分级管理体制的特点,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市交通局)、县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二级应急机构组成。
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指挥组负责指挥协调应对处置工作;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交通处置工作原则上以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实施应急预案,需要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协助、协调时,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相关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应急预案。
2.2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2.2.1领导机构
成立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指挥组,隶属于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领导、统一指挥交通运输系统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应急运输组织和保障工作应在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组长:刘文荣局长
副组长:王卫东副局长
李建新副局长
王博铭副局长
成员:戴川秋局办公室主任
周旭东局港口处处长
曹建中市公路处处长
马恒市航道处处长
许晓枫市运管处处长
叶军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董屺林局安全处处长
应急运输指挥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与终止全市辖区较大、一般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行动,进行应急处置各阶段的决策;
(2)负责全市辖区内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3)根据交通运输厅或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小组要求,部署和组织各应急处置小组,参与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4)其他相关重大工作。
2.2.2应急工作机构
(l)应急办公室
责任部门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戴川秋和董屺林同志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本预案的修订与完善;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及地方应急领导机构的联络、组织协调;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应急响应行动建议;收集、汇总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后的相关信息;承办应急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路保障组
责任单位市公路处,组长由曹建中同志担任。负责公路抢修和保通工作;负责国道、市道收费站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车辆顺利通行;承办应急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水路保障组
责任单位市地方海事局,组长由叶军同志担任。负责管辖水域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水上交通安全和保障工作;负责水路运输信息采集及港口、航道、船闸等通航设施抢修和保通工作;开通绿色通道,实施管辖水域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船舶优先顺利通行;承办应急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运输保障组
责任单位市运管处,组长由许晓枫同志担任。掌握应急运输保障车船运力信息,了解事故车辆信息,为应急运输保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旅客疏运、危险品运输驳载及事故现场的清障等方面的应急运输保障车船组织、调度;承办应急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组织机构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交通运输组织及保障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及保障工作。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交通应急运输保障的,迅速报厅应急指挥中心,市局应急指挥组在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实施应急运输保障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III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交通应急运输保障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后,市局应急指挥组启动并实施本级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发生一般(Ⅳ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交通应急运输保障的,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2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
接到关于特别重大和重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交通应急运输保障的有关指今、通报或报告后,在局应急指挥组的指挥和领导下,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专家组对事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并向厅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有关信息。
3.3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较大和一般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需要交通运输保障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处置情况。
3.4应急响应终止
特别重大(1级)、重大(11级)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完成,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厅应急指挥中心宣布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局应急指挥组做好现场处置并将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厅应急指挥中心。
较大和一般突发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完成,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市级、县级应急指挥组宣布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
3.5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4处置措施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人员、物资的疏运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选择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1公路保障类突发事件
4.1.1通向上海的主要干线公路出现病害或毁损的处置措施
(1)事发地公路管理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引导车辆分流,了解道路、桥梁、隧道病害或毁损情况,研究制定加固、抢修方案,同时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调集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组织加固、抢修;
(3)事发地抢修能力不足时,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指挥组报告。市级应急指挥组根据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的需求情况及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筹备情况,下达调集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4.1.2通向上海的主要干线公路因突发事件致交通堵塞的处置措施
(1)通向上海的主要干线公路出现交通堵塞的,发生地公路管理部门应立即根据预案组织实施路网调度,引导过往车辆分流绕行,同时通过可变情报板、收费站和相应的媒体相关信息。
(2)收费站必须开足收费道口,必要时可考虑开设专用通道,保障车辆快速通过。
4.2水路保障类突发事件
4.2.1由船舶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员重大伤亡事件的处置措施
(1)现场抢险人员,应迅速开展救助并配合医疗救护部门和专业人员及时转移救治受伤、落水人员,遇有人员死亡时,海事与相关部门联合处置;
(2)事故现场海巡艇组织船方自救,调动现场附近的船舶、设施参加救援,综合考虑风向、风力、水流、流速等,考虑扩大搜救范围;
(3)实施内河交通管制,控制事发水域船舶进、出,防止事态扩大。
4.2.2船舶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1)根据船舶火灾事故情况,事发地地方海事局在事故水域一定范围内实施内河交通管制,对其他船舶进行必要的隔离;
(2)事发地地方海事部门在弄清火情性质、部位和程度的基础上,选用合适的灭火剂,采用有针对性的扑救方法组织灭火,直至消防部门到来;
(3)现场海巡艇应迅速指挥疏散事故水域的人员,配合相关部门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将周围人员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抢险人员必须做好充分的防护准备,防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4)为防止滋生新的恶性事故,在火情得到初步控制或采取降温等措施后,应尽可能将起火爆炸船舶远离城镇等人口、取水口、财产、物资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区域。
4.2.3干线航道堵航重大事件的处置措施
(1)加大现场管控力度,确保航道留有一定宽度的应急处置排档通道;
(2)事发地地方海事部门应通过船舶动态报告、报港制等措施做好对进入内河的船舶控制,加强对船舶进行疏导;
(3)航道部门配合海事做好船舶的调度、运行和管理工作。
4.2.4危化品船舶严重污染水域事件的处置措施
(l)发生船舶污染水域事件时,应迅速实施临时内河交通管制。疏散其他船舶;
(2)事发地地方海事部门应立即疏散事故水域的人员,控制其他船舶和人员进入事故水域;
(3)事发地地方海事部门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会同环保部门判明污染源的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调集设备进行控制和清理危险源;
(4)遇有有毒液体泄漏,并可能对取水造成污染的,事发地地方海事部门应立即通知相关取水部门停止取水和环保部门进行监测,超前采取防控措施;
(5)遇有易燃、易爆品泄漏的,要严禁一切火种;防止因泄漏而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所有附近船舶机器、相关设施、设备必须停止运转,附近岸边、船舶及相关设施禁止一切明火,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
(6)进入现场人员都要佩带针对性的防护用具。如己对人体产生影响时,要根据不同种类状态,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置医疗急救措施。
4.2.5通航设施毁损的处置措施
(1)事发地航道或港口管理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引导船舶停靠、分流,了解船闸、港口设施病害或毁损情况,研究制定加固、抢修方案,同时上报上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调集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组织加固、抢修;
(3)事发地抢修能力不足时,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市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的需求情况及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筹备情况,及时下达调集抢修队伍、机械、物资的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4.3运输保障类突发事件
4.3.1发生针对或利用营运车辆、客运站进行的恐怖活动的处理措施
4.3.1.1营运车辆劫持事件
(1)已安装GPS的营运车辆,驾驶员要及时启动报警按钮,同时尽量分散注意力,拖延时间;
(2)应急指挥组得知恐怖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调查营运车辆、驾乘人员及所属企业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时监控被劫持车辆运行情况;
(3)被劫持车辆是客运车辆的,应根据需要调度指挥车辆疏运人员;被劫持车辆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应根据需要调度指挥车辆驳载危险品;
(4)协助公安、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3.1.2客运站爆炸事件
(1)应急指挥组得知恐怖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调度指挥车辆疏运人员;
(2)协助公安、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3.2营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措施
4.3.2.1营运客车安全生产事故
(1)乘务员应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或车主,积极组织疏散旅客,指导旅客开展救援,并向过往的车辆、行人以及附近的住户、单位求救;
(2)客车驾驶员应将客车熄火,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乘务员做好救援和疏散旅客工作;
(3)所有营运车辆和各级运政管理人员如在途中发现营运客车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停车,协助做好救援及报告工作;
(4)事故发生所在地和车属地的应急指挥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组织车辆技术及保障机构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启动应急预案,调度指挥车辆疏运旅客;
(5)协助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3.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事故
(1)事发地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要立即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发地运管机构组织车辆技术及保障机构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调查事故车辆、驾乘人员、装载货物及企业信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提供应急救援支持;事故车辆非事发地车辆时,市局应急指挥组接到请求时及时通知车属地运管机构调查事故车辆、驾乘人员、装载货物及企业信息,并反馈给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
(2)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指挥驳载车辆、吊车等车辆赶赴事故现场,实施驳载、事故现场清障;
(3)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或情况紧急时,应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组报告。市局应急指挥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力储备及使用情况,查询、筛选、定位事发地附近危险品运输车辆,通知有关市运管机构启动应急运力,赶赴事发地实施驳载。市应急指挥组无法协调解决的将向上级领导机构报告,请求运力支援。
(4)协助安监、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3.3突发事件致严重性旅客滞留处置措施
(1)发生旅客严重滞留时,发生地运管机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赶赴事发地了解旅客滞留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调度指挥车辆疏运旅客。当地市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2)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市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市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力储备及使用情况,通知有关市运管机构启动应急运力。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无法协调解决的将向上级领导机构报告,请求运力支援.
5后期处置
5.1调查评估
依据本预案由应急组组成调查组对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的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救援需求等作出综合调查评估,并提出损失赔偿、征用补偿、灾后恢复及重建等方面的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2总结和改进
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单位应分别提供救援总结,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汇总材料和调查报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组建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娴熟、素质较好的职工,成立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2应急物资储备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质、工程机械、应急运力等,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6.3工作制度
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实施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需求组织和保障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确保运输保障有条不紊、要加强日常工作考核,认真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急保障过程中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应急保障中成效明显、作用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6.4后勤保障
各单位要对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工作的运营经费给子必要的支持,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输。
6.5预案制定和培训演练
市交通局负责研究制定《*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市局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经常性地组织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7附则
7.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一、强化应急管理职能
按照立足现实、细化职责、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切实转变职能,逐步建立起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行业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办理和组织协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努力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一是理顺内部应急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自身优势,做好各类应急保障预案衔接、应急装备和应急人员调度,有效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二是健全外部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与公安、气象等部门重大信息通报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联合处置,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隐患排查。一是结合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共检查各类运输企业600余次,排查车辆1200辆次,从业人员500名左右,排查出问题隐患200项左右,其中:下发整改通知书141份,整改落实172项,限期整改43项,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联系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专项整治,全年实现无重大事故,事故起数与亡人数同比下降,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着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监管能力。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有效打击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控制的发生。建立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受理机制,24小时值班,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取证给予回复。截至目前,受理12328平台反馈投诉63起,已全部处理回复;办理情况全部满意。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密切与各运输公司、驾驶员沟通和交流,及时掌握动态,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四)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使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了交运输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和应急处置对能力,增强
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配齐配强应急设备,在演练中提高应急水平和处置能力。
(五)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安全责任。主要领导对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亲自抓,深入一线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培训、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意识。组织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加强应急基础管理
加强交通系统危险源排查统计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反馈的制度,建立危险源、危险区域突发事件风险数据库;建立完善了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公路管理中心做好应急物资的充分准备,并健全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基础数据库。
四、强化应急值守
根据应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应急值守制度,做到应急值班常态化,在发生突发事故和重大险情时科学应对、快速高效处置。
五、存在的问题及2021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辖区新宇客运集团(市政府指定监管企业),子公司遍布整个市各个县区,鞭长莫及无法监管。
(二)2020年工作打算
1、提高认识,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履行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建立机制,明确应急管理的工作责任。建立和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3、重视预防,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运行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国家反恐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建立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和有序运行提供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构建保障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工作机制,做好对我市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驾驶员(船员)以及公路、桥梁、港口、航道、客运站场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管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源头管控、资金投入、技术支撑、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工作力度,努力消除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市道路、水路运输规范有序,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完好。
我市交通运输主要管控范围是:
(一)道路运输:对经营线路有一端在上海辖区的道路客运企业营运车辆、驾驶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汽车客运站;往来于上海的道路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含押运员)以及运行所经的货运站(场);
(二)水路运输:进出上海水域的船舶(含散装液体危险品船)、人员以及运行所经的港口、航道、码头;
(三)交通基础设施:主干公路、桥梁、港口、航道等。
三、任务分工
全市交通各部门要迅速建立本地区的道路、水路运输安保工作机制,做好安全源头检查和管控工作。
(一)运管部门要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完善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上海世博会期间进沪车辆通行特别规定,对不符合安全相关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二是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进沪客运车辆必须为中高级客车,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装备GPS监控设备,车辆营运信息应当实现与上海市交通运输部门的及时交换;四是加强对驾驶员、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五是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职责;六是健全和完善客(货)运站、危险品运输等安全保障机制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二)公路管理部门要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一是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重点对进出上海的主干公路以及相关大桥进行检查,并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公路及其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标志体系,特别要完善入沪分流、绕行、限行措施所增设的相关标志的指路标志体系工作;三是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应尽可能在世博会召开之前完成;四是加大公路在建项目的安全督查力度,杜绝各类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管理力度;六是落实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海事部门要负责管辖水域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水上交通安保工作,按照“远端控制、进入核查、突出重点、重在防范”的原则对船舶实行管控。一是负责组织、实施、监控辖区水域交通管制措施,协调落实船舶安检临时待泊锚地;二是负责辖区拟靠泊上海或拟在黄浦江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信息、船舶适航性检查信息收集、登记、备案、报送工作;三是按照上海世博会水上安保工作要求,督促水上企业对所有进沪水域危险品船舶配备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甚高频电台(VHF),危险品运输船舶强制安装GPS系统,并严格遵守上海世博会水上安保有关船舶通行规定;四是组织开展辖区“三无船舶”的专项整治,加大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公安等部门加强船舶人员背景检查;六是进一步完善水上安保应急预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工作。
(四)港口部门要负责做好辖区港口的保安和检查工作。一是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始发港(含途径)船舶、货物以及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五)航道部门要负责世博会期间入沪航道的安全畅通,一是要加强对辖区内航道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航道设施处于安全完好状态;二是协助和配合海事以及公安等部门对过往船舶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通报信息;三是建立和完善航道保畅通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六)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以及防恐安保工作,按照《*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任务分工落实(详见《安保应急预案》)。
四、时间安排
上海世博会自5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上海世博会交通运输安保工作自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12月结束。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
建立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驾驶员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全面调查摸底;做好与上海等部门的对口对接工作,并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完成前期运输车辆GPS、船舶AIS、VHF、GPS通信设备安装、监控平台、信息交换系统以及公路交通标志设置等技术验证工作;同时,完成道路、水路、港口、航道等各种安保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试运行阶段,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4月14日。
按照江苏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保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以及工作措施进行试运行,查找安全隐患,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市局通过公共交换平台实现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信息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联控。海事部门运输船舶通信设备及数据信息与上海实现交换,公路部门完成交通标志体系建设。2010年4月1日至4月14日为各部门自查、完善和督查阶段,全市交通运输安保工作进入临战状态。
第三阶段:运行阶段,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
全面实施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安全保障工作措施以及协调配合机制。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我市世博会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市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市局成立“*市交通局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名单附后),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各辖市区交通局要相应成立本地区上海世博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必要时可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在世博会安保工作总体框架下,加强与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需要市局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市局工作组要建立通信联络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和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注意形成合力。工作组办公室成员要保持通信畅通,保证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三)开展安保宣传
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世博会安保工作,要在公路沿线、客(货)运站、港口、码头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乘车常识、反恐、应急知识以及世博会的有关规定,及时预告交通管制、绕行等管控措施,让交通运输安保工作深入到每一个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辆、船舶和人员。
(四)落实经费保障
世博会安保工作中涉及的交通运输及基础设施改造、危险品车辆运输、客运车辆监控平台建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甚高频电台(VHF)、GPS终端安装、客运车辆视频监控系统装配、客运站安检设备配备等,全市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所在地政府争取资金支持,要加强安保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手段,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为世博会安保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彭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州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彭地灾办发〔2021〕4号)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公路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成交函〔2021〕114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汛期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安全平稳度汛。
二、组织机构
因工作需要,成立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毛泽玉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员谭露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王晓亮,联系电话:83701646,15281053699。
三、职责分工
(一)防汛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履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管养范围内公路、桥涵、水运设施的防汛安全和抢险保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过境高速、铁路等下穿隧道排涝及抢险保通工作;负责管养范围内的县级及以上道路下穿隧道排涝设施的设置、运行监护和抢险保通工作;负责为防汛抢险救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运输安全保卫科职责。认真落实市防汛办、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办以及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彭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防汛和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应急物资的筹措、保管及领取工作;负责督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洪涝灾害损失统计工作;负责汛情(险情)信息上传下达,按时完成总结上报。
(三)办公室职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负责汛期和地质灾害抢险的宣传工作。
(四)交通战备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配合汛期期间市域铁路的安全运营工作;负责部队支援我市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抢险工作的交通保障协调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职责。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六)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职责。检查指导仓储物流和寄递行业做好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七)建设管理科职责。督促在建交通项目制定汛期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监督检查交通在建项目企业做好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指导在建项目工地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指导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抢险工作。
(八)规划产业科职责。负责针对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中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制定科学治理方案。
(九)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组建应急队伍人员应不少于20人,负责辖区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巡查,收集、整理、上报辖区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状况;负责落实威胁公路(乡道、村道除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水上运输企业落实汛期安全工作;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由客运、货运企业组建的防汛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客运车辆不少于25台,货运车辆不少于25台,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少于20人),保障受灾人员和抢险物资的运输;负责经营性道路运输、车站、维修、驾培等交通企业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交通管理服务中心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值班电话:83871629、86235308。
(十)养路段职责。组建50人以上的防汛及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突击队;完善道路抢险预案,加强管养道路巡查和清障作业;负责组织储备抢险物资和机具;做好道路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配合建管科开展全市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坚持“雨前、雨中、雨后”的“三查”制度,确保公路畅通。养路段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值班电话:83736096。
(十一)其他科室(单位)。按照局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防汛监测预警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同市气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掌握每日天气情况,当汛情预警信息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汛期暴雨级别,掌握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汛情及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调整防汛及地质灾害抢险应急级别,确保人员、设备、物资、车辆全部到位备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有效处置。
五、处置程序流程
灾情发生后,在实施抢险中,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抢险操作。
(一)各级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及时了解灾情,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带班领导。市政府值班室电话:83892919;市防汛办(市水务局)电话:83711636,83713606;市应急管理局电话:83709807;市交通运输局电话:83701646。
(二)局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迅速报告当日值班的局领导、分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局领导。同时,通知相关局属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做好应急抢险准备,等待抢险局领导下达处置指令。
(三)分管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及时组织局相关科室(单位)赶赴受灾现场,认真查看灾情,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局主要领导启动相应的应急抢险工作预案等级,组织指挥抢险队伍抢险,努力减轻受灾损失,防止灾情扩大。若汛情继续扩大,超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领导小组处置能力,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寻求帮助和支援。
春运工作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是交通运输开年的核心工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把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以“安全顺畅、舒心春运”为主题,按照交通运输部“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坚持早动员、早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实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__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要围绕实现“安全、顺畅、温馨、提升”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应急运输准备,保障道路水路畅通,抓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防止发生旅客大面积滞留现象;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意识,推行和谐执法,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坚持夯实基础,适应群众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节日运输作为检验平时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继续提升节日运输保障能力,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水平。
(一)__年春运形势特点。
1.运输组织难度加大。春节期间,学生流、探亲流、务工流、旅游客流容易形成交替叠加,高峰时段供需矛盾突出,运输压力和组织难度大。随着民航、高速铁路的增量扩容,一定范围上引起道路运输结构性变化,运输组织存在不确定性。全省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持续推进,多数地市对黄标车上路行驶做了限制,导致部分营运客车无法正常经营;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未经安全评估合格的,从1月1日起要停运,无法避开凌晨2-5时运行且未实行接驳运输的,到期后不再予以延续经营,势必造成一定范围的运力紧张。
2.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省接连发生“11.16”重大火灾事故、“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元旦前夕上海外滩踩踏事件造成36死47伤,教训惨痛,敲响警钟。春运期间是安全关键期,也是交通运输事故易发、多发期,容易出现低温、冰冻、雨雪、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引发封路、交通事故和旅客滞留,对道路运输造成十分不利影响。
3.强化服务成为新常态。春运组织工作是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充分体现政府民生情怀、集中反映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提出了很高的工作要求。当前,如何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顺畅、温馨出行,在解决“走得了”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走得好”的问题,已经成为春运工作的重心。
4.综合运输地位日渐突出。当前,民航、高铁等运输方式,以其快捷性、大容量、多样化特点,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紧紧围绕高铁车站、机场等客运接驳枢纽场站,统筹谋划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开展多式联运、接驳运输,保障群众更加便捷地实现换乘,更好地体现综合运输服务属性,已经成为做好春运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二)客流预测和运力准备。春运期间,预计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完成客运总量为1300万人次。其中,预计道路客运完成客运量约210万人次,将与去年基本持平;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客流量将达到790万人次,比去年略有增长;出租车运量将达到300万人次。
预计节前客流量从__年2月4日起逐渐增大,高峰期将出现在2月11日、17日。节后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4日、3月3日。2月18日和2月24日高速公路通行压力将较大。
运力方面,全市将投放客运车辆1780辆,其中省、市际线路班车500辆,客运包车340辆。因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的分流作用,以及私家车的普及,整体看运力比较充足。
(一)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分析,调度充足运力,科学组织运输。一是加强分析预测和运力配置。针对今年春运特点开展道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制定旅客运输方案和应急疏运方案,合理配置运力,落实支援计划。二是加强动态调度和跟进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利用客票销售动态信息,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三是组织包车直达运输。督促运输企业深入学校、企业等重点旅客集散点,组织实施包车运输,减少旅客中转换乘。四是保证客运车辆正班、正点运行。五是加强热点地区、旅游景区景点、重点线路的运输组织,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六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交要增加班次,延长运行时间,及时集疏运旅客,特别是安排好火车站、高铁站、旅游景区景点和夜间的公交运力。七是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八是统筹兼顾,做好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以及肉禽、蔬菜等节日
物资运输,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二)保障公路、水路畅通。一是加强巡查和养护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针对高速公路、重要国省干线公路等事故易发、易积雪、易结冰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加大巡查和养护力度,确保公路设施状态良好。二是落实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强化部门联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高速公路通行顺畅。三是各收费站在收费广场前等适当位置,设置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引导标志牌等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确保收费站车辆顺畅通行。四是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优先便捷通行。五是港航部门要加强对浮桥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对辖区内浮桥企业逐家梳理、排查。
(三)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结合省厅开展的全行业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春运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以及车站、浮桥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针对公路沿线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服务区、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大桥、特大桥、危窄桥、隧道等基础设施,山区公路、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公交企业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调度和安全管理,深入查找和整改运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运距800公里以上的车辆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特别是对运距1500公里以上的车辆,要逐辆核查核实安全措施,凡是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运整改。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港航部门要切实做好渡口浮桥防凌和防大风、防火灾、防大雾、防碰撞、防泄漏、防破坏等“六防”工作。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落实重大节假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公路的管制措施。深刻汲取上海外滩踩踏事件教训,督导重点车站、浮桥落实安全检查和防恐安保措施,严格防范因旅客拥挤造成伤害事故,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防恐怖事件的发生。强化包车客运信息化监管,完善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利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结合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障包车客运安全、规范运行。加强恶劣天气运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防控措施,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滑设备,完善安全提醒制度。加强水路运输监管,以“四类”船舶为重点,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港航企业要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清除码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好冬季内河等水域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渡运与浮桥安全生产。
(四)改善提升交通运输服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继续开展“情满旅途”和“六个一”(开一条绿色通道、道一声亲切问候、递一杯温情热水、给一把贴心搀扶、持一路和蔼微笑、送一句新春祝福)活动,努力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继续打造“泰山文明号”品牌,发挥全市“泰山文明号”班线、公交、出租客运车辆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在春运期间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服务。要严格按照六项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服务标准和水平。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切实保障“好客山东贺年会”期间交通安全顺畅,认真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按照市旅工办有关通知要求,各汽车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需张贴“好客山东贺年会”海报。
二是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继续为外地务工人员、学生旅客提供预订往返票服务。客运站要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及时班车时刻和票源等信息。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运输企业要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夜晚有旅客候车时,要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服务。
三是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要充分发挥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作用,紧密衔接铁路、民航等运输方式,围绕铁路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做好接驳换乘,增加车次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强集疏运能力,提升旅客换乘的方便性。要加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公路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及时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公众出行。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和组织旅客错峰出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提高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
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二是备足应急设备物资。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防滑、除雪、除冰、救援等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三是做好异常天气预报预警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及时预警信息,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加强综合运输体系间的联动预警。四是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坚持值班待命。五是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六)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规定,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禁止抽调非营运客车参加省际旅客运输。二是加强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捎货、倒客甩客、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借春运之机非法营运、哄抬运价、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旅客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交通运输公路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严禁趋利执法、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四是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春运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高度关注。__年春运期间,旅客出行规模继续呈增长态势,也可能出现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对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紧密结合前期开展的春运各项准备工作检查以及整改情况,全面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春运任务。各单位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要予以重点保证。
(二)明确组织分工。市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邢长彦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及市公路局、市公交公司、泰安交运集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就公路畅通、运输组织、安全管理、执法监督、免费通行、新闻宣传等方面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要点,做好相应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本行业的春运工作。交通运输企业作为春运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春运工作整体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车船和全体干部职工。市局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局的春运工作方案、实施要点和各项预案,请于__年1月28日前报市局综合运输科。
全市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各运输企业,要将春运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班组、个人。严禁工作敷衍、应付,对于因等行为造成春运工作重大失误和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根据春运办有关安排部署,及时汇报春运工作准备、开展情况及重大问题,并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公安、安监、宣传、旅游、气象、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相邻地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对接工作,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联合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四)全面督导检查。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春运工作任务,在春运开始前对本地区、本单位参加春运的企业和重点车辆以及重点路段、公路桥梁、港站、浮桥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列出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春运准备工作都要进行督导,督促被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市局有关科处室要分别对分管工作领域的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春节前夕,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春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严格值守带班。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及运输企业,要规范细化并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春运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单位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船、车站、码头上予以公布明示,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值班室电话: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