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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让企业“政策”早知道。
在日常工作中畅通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强化对企业的管理服务。建立企业微信群、QQ群等,及时各级各部门对企业的支持政策。与符合条件企业进行沟通,确保企业用足用活政策,获得更多更大发展空间。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区38家规上工业企业进行走访,在走访过程中,为企业解答政策疑惑,收集企业意见建议,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需求。在深入走访企业的过程中,详细了解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为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先后将“小升规奖励、专精特新奖励、技术改造补贴等红利政策送到企业的手中。
二、服务发展为宗旨,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制度。
我区出台观办(2020)7号文件,决定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规上工业专班制度,明确全区38家规上工业企业由19位县级领导进行包保。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企业发展层次,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三、优化企业办事流程,积极推进“一次办成”。
按照“一次办成”、“最多跑一次”要求,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5项,提升服务质量,制作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方便企业办事,全力推进“一次办好”。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决不让企业多跑一趟。
一、加大市场主体保护
1.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对本地企业开放的市场领域,一并对外地企业开放。进一步打破垄断,开放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公开竞争选择社会资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在电力、通信、公路、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出一批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加强投资项目推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严格执行税费减免政策,不对特定企业或市场主体规定税费优惠政策,不将财政支出优惠政策与企业及其投资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审联批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涉及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政策由差异化、选择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构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各类违背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平台和处理回应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3.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加大招标投标领域整治力度,全面清理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对保留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严惩利用职务便利违法违规插手或干预招投标的行为。开辟招标“绿色通道”,加快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
4.持续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
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指导商会、行业协会做好普法、协调、调解工作,拓展知识产权纠纷矛盾解决渠道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援助。(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优化市场经营环境
6.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学习借鉴兰州新区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动实现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加快推进产品准入改革,稳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压减工作。探索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先证后查”,推动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7.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政务大厅开设“企业一窗办”专区,实现申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验证,线下一窗领取材料,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人行县支行、县税务局)
8.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推动实现清单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监管机制和商事登记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9.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实施全市涉企收费及民生重点领域价格检查,加强全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力度,随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10.优化人才引进服务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全面下放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权限,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编制流动机制,使各类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总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充分赋予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方面的自,采取招聘、调动和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精准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继续在用人单位加大“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清理力度,建设积极正向的招人育人用人留人机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健局)
11.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按照“两头严、中间松”原则,对项目立项和验收环节严格把关,对项目中间执行阶段充分放权。市列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1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固定资产投资、亏损弥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政策。落实货车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政策,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开展普通货运车辆异地综合性能检测,实现就近检测。加大对认证机构监管力度,督促合理收费,提升认证、检测“一站式”“一体化”服务能力。规范中介收费,坚决取消违法违规收费。加强对教育、医疗、通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制度,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禁止非法新设立保证金项目。稳步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制度。加快推进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综合保险工作,降低工程风险和企业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13.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推行无还本续贷政策,综合运用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在发放民营企业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发挥市级中小微企业续贷转贷基金作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续贷转贷业务产品进行有机结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转贷服务。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两禁两限”规定,进一步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14.持续优化公用事业服务。全面清理和取消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督促相关企业对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公示,规范收费标准和行为。以用水用电用气通信报装为基点,整合报装、查勘、设计、施工、营业服务等资源,破除“部门墙、业务墙”,变“各自为政、各管一段”为一站办理。推行办水办电办气办通信资料电子化传递、收集、存档,通过预约上门、免费寄送等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客户“一次都不跑”,着力提高报装服务效率。加强政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居民客户“刷脸办水电气通信”“零证办水电气通信”。(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执法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用局、国网县供电公司、水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5.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交叉检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减少强制、重复收费及严重超过市场价格收费等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和违规开展评比表彰认定行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6.加大诚信政府建设力度。持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各类企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等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而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持续推进化解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健全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解决机制,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企问题。持续清理政府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确保剩余无分歧欠款2020年底前全部按要求清零,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严禁新增拖欠。(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7.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指尖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非接触式”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子站查询、咨询、申报办事,督促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受理、联网审核、结果寄达”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群众和企业到实体大厅办事,真正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零跑路”。(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18.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清理和规范全县政务大厅事项进驻情况,采取现场进驻办公与委托授权代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依申请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运行模式,稳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持续改进窗口服务,大力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机制,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19.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事项、减层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同一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
20.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项目审批、准营准办、医疗卫生、招商引资等重点政务服务事项,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探索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招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21.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委托办理、现场办理、帮办代办、有偿服务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推行项目建设团队化帮办代办工作机制,建立项目清单,做到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抓到底,项目建设从签约、征拆、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到投产运营提供全周期、全方位“保姆式”服务;对不动产交易、房产查询、商事登记、医保社保、公安交管、就业服务等业务推行综合受理、业务帮办;对年办件量较少、非项目审批事项采取托管代办等方式,统一受理,按责转办;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分领域设立跨部门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由“单一受理”向“综合受理”转变。(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2.加快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与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年底前实现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3.有序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开展全县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推动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共享服务系统建设应用,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4.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承接落实上级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在市政府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后,及时修订完善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5.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年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努力实现投资项目线上核准。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年底前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推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并联审批,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通过健全完善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工作机制,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开展投资“堵点”疏解治理专项行动。优化调整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简化纳入规划和规模较小项目审批程序,全力推广代建、承包制等现代化管理模式,提高投资项目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26.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所有事项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实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施工图网上审查,实现多图联审全程数字化;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做到网上受理、网上开标、远程评标和智能化监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7.积极推行区域集中评价评估。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出台雷电灾害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交通影响评价、文物影响评价等事项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后,结合实际建立区域评估清单,明确实施范围、评估事项、评估范围,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进实施。依托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政策集中、资源集中、服务集中的优势,探索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区域集中评估,加强成果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
28.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投资决策的衔接。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统一标准规范、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推动房屋测绘、土地测绘和规划测绘“多测合一”“多验合一”,10月底前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开放市场,统一窗口服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成果验收。进一步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事项材料。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29.优化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机关不得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公开征集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涉及工程咨询、招标、工程监理、环评等服务机构的中介服务超市,实现法定行政审批服务直接对比询价、商谈时限、一次性选择。(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政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积极学习推广嘉峪关市试点经验,推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公布申报材料清单、证明事项清单,部门一律不得要求单位或个人提供清单外的申请和证明材料。做到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凡是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或者对法定程序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能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可以达到法律要求的,一律实行“不见面审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1.着力推进纳税便利化。总结推广“项目管家”“不来即享”等有效做法,企业无需实体入驻、无需到当地实体办公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持续压缩办税事项和时间,推动更多办税事项一次办结。(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32.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密切跟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功能模块的更新升级,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口岸物流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33.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整合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窗口,因地制宜设立“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并行办理,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等业务“一窗受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监管、税收征缴线上“一网通办”,着力推动“房改房”“经适房”等上市交易相关税费全部实现电子化收缴,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公积金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4.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好差评”,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评价,全面汇集评价信息,建立差评办件反馈、整改、监督和复核、追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督查考评、通报问效力度,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信局)
四、强化监管执法
35.实行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依法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事项、对象、措施、设定依据、流程、结果、层级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彻底解决多头监管、多层监管和重复监管问题。(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6.全力推进信用监管。全面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获得信贷、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7.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深度融合,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网站、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38.探索试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关注企业的需求,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公正监管办法,更好支持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39.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梳理全市监管业务事项,运用好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数据、社会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40.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持续改进执法方式,推进执法结果共享互认,及时制止“一刀切”等行为,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五、加强法制保障
41.加强《条例》学习贯彻。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官微等媒介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将《条例》纳入普法重点内容和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进一步扩大《条例》在全社会的知晓率,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推动《条例》得到有效执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对《条例》贯彻落实好的部门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落实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严肃问责,并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发改局)
42.完善配套制度“立改废”机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制度固化下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有关规定,着力解决与《条例》最新规定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县直有关部门)
关键词:电子商务新环境;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
自物流管理专业迎来新一轮热潮后,已成为我国高校中的重要组成科目。并且随着近几年IT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物流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明显的不足,因此,在物流业的发展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适应当前的发展。电子商务对我国的物流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的物流人员在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对于电子商务的熟悉,从而促进物流产业效率的提升以及今后进一步的发展。
一、电子商务环境下物流人才需具备的核心专业能力
要在电子商务作为背景的发展情况下对于物流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进行完善,因此应明确其着重需要培养的专业能力。
1.1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具备商务运作能力
当前的流通方式与传统相比较具有较大的差距,不仅体现在观念上,方式段也有着极大的差距。为促进当前互联网技术的提高,推动现代物流技术有更深一步的发展,需要专业人员对于专业的知识有着良好的掌握,其中物流人才应具备分析、实施以及对于整个体系的维护能力。因此要是物流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与电子商务有效衔接,从而加强专业人对在物流管理方面对于电子商务知识的掌握,并应用到实际中,从而加强整个企业的运作能力。
1.2掌握物流技术及网络管理技术
要在发展过程中制定相关的信息资源标准,从而实现资源更好的进行传递。在此过程中需要具备+良好的物流系统,从而对于信息进行精确的传输,并实现对于企业的整体改造,因此,须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物流技术以及网络管理技术来促进整个物流过程的合理运作,并高效的对于工作进行完成。
1.3熟练的对于快递行业的规范以及操作流程进行掌握
近年来,网上购物发展迅速,因此对于物流业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但目前的毕业生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仍然很模糊,并且没有投入到实际的应用当中,从而造成专业的能力欠缺,不能很好的对于快递行业中的规范进行理解。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发挥咱过程中要注重相关学员对于专业知识进行更牢固的掌握,并且加强对于操作流程的熟悉,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以适应当今行业以及社会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对于物流专业人才培养的相关建议
2.1根据市场需求对于课程进行完善
在课程的设置中,应不断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加强对于新形势的掌握,从而完善课程,加强对于学生专业知识的培养、强化以及应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方便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2.2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加强校企的合作
注重学生的实践,使学生参与到时间当中去,从而取得经验,进一步的加强对于所学科目以及今后要从事的工作的了解,加强对于今后自身发展的了解。并且在此过程中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条件,在实际的企业中层层实践,加强对于学习的体会,有利于学生今后论文的取材,并且在学生就业过程中避免了再次学习,学生对于工作有一定的经验,也方便今后工作的投入。高校为企业提供学生,不仅使得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雇佣职工的资本,也为企业挖掘优秀劳动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3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选取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以及实践经验以及较为知名的教师组成强大的师资队伍,从而加强对于学生教学质量的提升,促进学生对于专业课的掌握程度,并且使教师将实践内容带入课堂之中,使得学生对于实践内容有所了解,并且集中精力,加强对于知识的掌握程度。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于自身的素质进行进一步的提升,对于专业知识进行进一步的钻研,并发表相关的论文,教师可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汉字资质的认定,从而成为双师型教师。并且也鼓励学生积极的提出问题,并在不断探究的过程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以及问题的答案,加强与老师的互动从而提升自身的学习积极性。
一是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同步对接。加强与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取得信任与支持,切实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与工商联、商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征询建议意见等形式,进一步扩宽渠道、转变方式,广纳贤言、集思广益,进一步明确和解决检察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怎么服务、服务什么”具体问题,突出检察职能与营商需求紧密性、针对性,达到靶向施策、按需履职。
二是与类案总结探索规律同步展开。组织专班分析研判2014―2016年度经济类、涉商涉企侵财类犯罪案件,务求通过履行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事执行和控申检察等职能,探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市场安全、贪挪国家资金、破坏民生安居等涉罪案件规律、特点,倒查本地区营商环境的缺失与不足,强化开展经济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治犯罪与堵漏防范相结合。
三是与设置类案办案组织同步定位。抓住“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与司法改革机构设置、人员分流正好适逢之机,北镇院在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事执行与控申检察等部门设置了类案办案组或专人承办涉商涉企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案件,要求加强犯罪成因、特点、规律分析与研究,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发案单位,帮助改章建制、堵塞漏洞。坚决避免就案办案、简单处理。此项同步工作已经开展。
四是与司法协作机制构建同步统筹。刑事检察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互动,在办理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案件认定上,定罪的证据要求、证明标准、证明体系构建等要形成共识、统一理解,凝聚合力打击犯罪。对公安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在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方面加强移送前把关,对证据收集、提取、固定等要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完善证据证明力。对法院要统一证据运用标准,要“以审判为中心和庭审实质化”的诉讼理念严格审查、判断、使用证据,确保此类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一、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所、队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和违规经营活动,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隐患,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1、强化职责,狠抓监督管理工作。全系统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乱设摊点等违规现象的整治。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或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依法查处摊点经销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未经检验、冒用其他生产企业的名称、包袋标签生产的冒牌食品。
2、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全系统积极配合文广局、公安局、教育局对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市场整治。加强对校园及网吧的管理,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在管理对象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执法盲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
3、尽职尽责,积极配合镇政府工作。各基层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镇政府综治办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6月1日至6月5日。县局将制定《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基层工商所,希望各所要及时制定本单位详细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6日至7月20日。各基层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镇政府工作,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7月21日至7月30日。各基层工商所要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巩固提高整治效果。同时,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治安环境,努力营造安全整治、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工商所所长为成员的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股。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同志兼任。各基层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所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职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整治的舆论环境。